八达岭动物园老虎袭人调查报告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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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达岭老虎咬人议论文

八达岭老虎咬人议论文

八达岭老虎咬人议论文一、引言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是中国著名的野生动物园之一,位于北京市延庆区,是许多游客和动物爱好者的热门旅游目的地。

然而,最近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一只老虎在园内袭击游客,导致一名游客丧生,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八达岭老虎咬人事件,并提出相应的看法和建议。

二、事件经过据报道,事发当天下午2点左右,一名游客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老虎馆附近与一只老虎发生互动时,突然被老虎咬伤身亡。

该游客未能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与动物保持距离,导致老虎感到威胁并发起攻击,最终引发了悲剧。

三、责任与安全问题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作为一家专业的野生动物保护机构,负有保护动物和游客安全的职责。

然而,在这起事故中,是否存在管理失误或疏忽,仍然值得深思。

首先,园区管理人员应该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教育和警示。

虽然老虎馆内的告示牌明确要求游客保持安全距离,但显然这一规定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宣传和实施。

游客对于动物的亲密接触有很大的兴趣,但这种亲密接触也应该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并需要得到相关的指导和监管。

其次,园区应该对野生动物的行为和习性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和了解,并根据这些研究结果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通过了解动物的行为,可以更好地预测动物的反应和态度,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动物和游客的安全。

四、道德与伦理讨论八达岭老虎咬人事件引发了人们对于人与野生动物相处的道德与伦理问题的思考。

一方面,像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这样的机构,应该在保护动物的同时,也要尽可能满足游客的需求。

在充分尊重动物权益的前提下,创造条件让游客更好地观察和了解野生动物的生活,以培养人们对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关注和保护。

另一方面,游客也应该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尊重动物的自然习性和空间需求。

与野生动物接触时,应该保持适当的距离,并不干扰动物的正常生活。

五、应对措施与建议为了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确保园区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并能够妥善处理突发情况。

案例研习报告

案例研习报告

关于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案件的案例分析一、案情简介2016年7月23日下午,在北京延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两名自驾游女游客在猛兽区下车后,被老虎袭击,造成1死1伤。

2016年11月16日,北京八达岭老虎伤人事故完整视频首度曝光。

视频中有动物园的施救过程,当赵女士被老虎扑倒后,在他们后方很快出现了巡逻车,但是巡逻车只是停在原位不停按喇叭。

2016年11月22日,事件当事人赵女士表示,父亲赵先生将到北京延庆区法院起诉八达岭野生动物园。

同时,他们还将申请指定管辖权,由非延庆区法院审理此案。

二、焦点问题北京八达岭动物世界老虎伤人案件责任应该由谁负责?三、法理分析动物园与受害人签署了《协议书》,《协议书》提示了危险,告知严禁下车,若违规责任自负,即免除动物园责任,该条款无效。

因为该协议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格式合同,具有民法上的法律效力。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其中关于受害人违规私自下车而受损害的免责条款,因其免除动物园应承担的安全保障责任以及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而无效。

因此,动物园不能以此免责条款为依据,主张自己不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民法典》第1248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尽管动物园已在协议中告知危险,在园区设置“禁止下车”醒目标识,受害人受袭时工作人员及时赶到并施救等。

但是否足以说明动物园已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这是这本案最关键的争议点。

我认为并没有。

野生动物园内散养着大量的高危险性动物,自驾游中游客的安全仅靠自己车辆的保护(车辆种类也有很大差别)。

如果在园内游览时,出现一些意外事件而使得游客不得不下车,或者因疏忽或危险警戒性不足等私自下车等。

从游客自驾进入园区,就面临这些危险。

而动物园对这些潜在的危险并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听之任之,仅靠提示和难以及时的施救当然无法避免事故的发生。

八达岭动物园回应老虎咬人事件

八达岭动物园回应老虎咬人事件

八达岭动物园回应老虎咬人事件有媒体报道称,7月23日下午,一家四口到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游玩时,自驾车到猛兽区的东北虎园内,赵女士和母亲以及丈夫先后下车,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

在接受采访时,赵女士称,她因为晕车准备下车换到驾驶室时,听到了巡逻车按喇叭警告的声音,此时老虎已经扑过来。

事后赵女士晕厥过去,爱人立即下车救人,但想到车上还有孩子,又回去关了一次车门。

之后,赵女士的爱人去拍打巡逻车两侧的车门,但巡逻员未下车施救。

车上只有一位驾驶员,没有任何救援设施和救援人员,像麻醉枪、手枪、电棍等。

驾驶员说遇到这种情况自己也不敢下车,没法救人,只能是轰油门、按喇叭,平时都是用这种方式驱赶老虎的。

对于家属的质疑,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负责人之一曹先生回应称,猛兽区内有各种警告牌,当事人不遵守规则,私自下车,造成了严重后果。

“在猛兽区,从园区的操作规范来说,包括工作人员在内,任何人都不能私自下车。

”曹先生说,如果园内的工作人员私自下车,同样面临着生命危险,“老虎并不能分辨你是什么人。

”针对没有麻醉枪、手枪、电棍之类设备问题,曹先生回应说,园方不可能配备真枪,假如真有麻醉枪,打在老虎身上也不可能发挥作用。

员工拿着警棍等下车,同样属于近距离接触老虎,有生命危险。

曹先生说,目前园内的员工和以前一样,并未增加设备。

目前东北虎园仍处于关闭状态,但不会永久关闭,因为责任不在老虎,所以也不会对老虎进行任何处理。

对于赵女士的晕车要换到驾驶室一说,曹先生说,首先游客不应该无视规则下车,其次,车内的行车记录仪被警方拷走后,发现并无事发时间段的视频。

当时车内只有游客一家人,现在缺少证据,无从判断游客是否晕车。

对于网传的对家属赔偿一事,曹先生回应称,经过调查组历时一个月的调查,认为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详细调查结论已经公布,园方并无责任。

若涉及赔偿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划分责任,在责任未划分之前,无法进行赔偿。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等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等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等作者:施丽英评来源:《语文教学与研究·下旬刊》 2016年第9期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7月23日下午15时许,北京延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两名自驾游女游客在游览途中下车,被猛兽区老虎袭击,造成1死1伤。

伤者已在北医三院进行了手术,现仍在医院接受救治。

对此,延庆区委宣传部官微通报,延庆区已责令该动物园停业整顿。

一段时间以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舆情汹涌。

这些声音中,有对此次事故中伤者、亡者的同情惋惜,有对受伤女子不遵守园规的谴责,有对动物园安全管理的反思,也不乏一些以讹传讹的谣言。

老虎咬人事件发生后,在令广大网友心有余悸的同时,还一度成为国民热议话题。

“老虎咬人归罪于谁”掀起了更为广泛的讨论。

有的人认为当事女子要承担全部责任。

动物园明文规定,驾驶私家车在园内游览不得中途私自下车,不管该女子有任何原因下车均是违反游园规定的。

有的人认为动物园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如果园区的安全保障巡逻更加到位,就不会发生惨剧。

此外,部分网友表示十分“同情老虎”,虽然老虎凶残至极,然而野兽的自然本性却无法苛责。

说到底,这起惨剧的发生充满了太多巧合,先是女子下车,接着老虎恰好出现,此外周边的安保措施确实不力,诸多原因酿成两名女子一死一伤的后果。

至于女子下车原因,根据事发后当事女子同事跟《新京报》介绍,当时一家人“误以为已经开出园区才下的车,绝不是因为吵架才下车的”。

也有知情者表示,女子下车出于故意的事实很明显,因为埋怨老公开车不好,要让老公下车她来开,就在这时老虎来了,她被咬掉下巴。

而丈母娘追出去,被另一只老虎咬住脖子当场死亡。

无论故意与否,惨剧已然酿成,归罪之争略显苍白。

从这场惨剧中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女子若没有下车,岂会被老虎伤害?网络上一位名为“笨鸟君”的评论无疑切中了要害:比老虎更可怕的,是不遵守规则。

不管该女子出于何种原因下车,本身就是对规则的蔑视。

关于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案件的案例分析

关于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案件的案例分析

关于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案件的案例分析作者:靳健来源:《大观》2017年第03期摘要:受害人在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极度危险的情况下违反约定私自下车,主观上对损害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其对损害后果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

相关文件中关于因游客违规下车而免除动物园责任的条款无效,动物园对事故的发生主观上具有过错。

相关法律中规定,动物园应对受害人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但考虑到本案的具体情况,事故的发生主要是因受害人的重大过错造成的,因此,动物园仅应对事故负次要责任。

另外,因该动物园是营利性的企业,在认定责任时,应考虑到动物园的商主体属性,而适度加重其责任。

关键词:侵权责任;格式条款;次要责任引言2016年7月23日下午,北京延庆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发生一起老虎咬人事件,造成一死一重伤。

事件发生后,舆论一片哗然,有责怪游客不守规矩,有质疑园区安保措施,有媒体评论“没有素质有时会要命”,等等[1]。

法律的价值,除了个案公正,更在于社会价值的引导作用。

对于这起事件,法律界存在两派意见:多数认为游客咎由自取,责任应当自负;部分认为园方应当对游客的死伤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各自给出了法律依据和法理分析。

一、案情简介2016年7月23日下午,在北京延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两名自驾游女游客在猛兽区下车后,被老虎袭击,造成1死1伤。

2016年11月16日,北京八达岭老虎伤人事故完整视频首度曝光。

视频中有动物园的施救过程,当赵女士被老虎扑倒后,在他们后方很快出现了巡逻车,但是巡逻车只是停在原位不停按喇叭。

2016年11月22日,事件当事人赵女士表示,父亲赵先生将到北京延庆区法院起诉八达岭野生动物园。

同时,他们还将申请指定管辖权,由非延庆区法院审理此案。

二、焦点问题北京八达岭动物世界老虎伤人案件责任应该由谁负责?三、法理分析动物园与受害人签署了《协议书》,《协议书》提示了危险,告知严禁下车,若违规责任自负,即免除动物园责任,该条款无效。

老虎伤人调查报告总结

老虎伤人调查报告总结

老虎伤人调查报告总结
调查报告总结:
根据对老虎伤人事件的调查分析,得出以下结果和结论:
1. 发生时间和地点:
该事件发生在XX年XX月XX日,在XX地点的XX老虎园区内。

2. 事件经过:
XX年XX月XX日,XX时许,一名游客进入老虎园区后,不慎靠近了一只正在休息的老虎。

老虎在感受到威胁后,对游客进行了攻击。

园区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将老虎控制住,并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3. 伤者情况:
受伤者是一名XX岁的男性,受到老虎的抓咬和爪击后,身体多处受伤,伤势较为严重。

经过及时救治,伤者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仍需要进一步观察和治疗。

4. 原因分析:
a) 游客行为不当:该名游客未按照规定的游览路线行走,并且接近了正在休息的老虎,触发了老虎的攻击本能。

b) 缺乏有效警示措施:老虎园区在游客进入区域之前,没有足够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未能引起游客的足够警觉。

5. 对策建议:
a) 加强园区安全管理:对老虎园区进行加固,加强围栏和安
全网的设施,确保老虎不易接触到游客。

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b) 安排巡逻人员:增加园区内的巡逻人员,定期巡视区域,
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c) 提供教育和宣传:向游客提供游览规范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加强安全宣传,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综上所述,老虎伤人事件是由游客不当行为和园区管理不善导致的。

加强园区安全管理和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是避免类似事件发生的关键。

通过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游客的安全,提升园区的公共形象和口碑。

聚焦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 猛兽伤人何时休

聚焦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  猛兽伤人何时休
批、 许可批 复材料 以及各 类书证 、 视 听 资 料 等 证
入猛兽区严禁下车 、 严 禁 投 喂 食 物 等相 关 注 意 事
项, 发放 了 “ 六 严禁 ” 告知 单 ( 严禁 开窗 , 严 禁 下
据 7 8份 。 对 事件 当事 人 及 事件 相 关人 员共 2 7人 次 进 行 调 查取 证 , 制 作 了 8万 余 字 的 调 查 询 问笔 录。 查 阅 了旅 游 景 区质 量 等 级 划 分 与评 定 的 国 家 标准和东北虎饲养 、 习性 等 大 量 文 献 资料 。 调 查 组 还 邀 请 了动 物 学 、 医学 和 旅 游 方 面 的 专 家 , 成
车, 严 禁投 喂食 物 , 严禁携带宠物 , 严 禁 一 切 野 外
用火 , 严 禁酒后 、 心 脏 病 者 驾 驶 ), 赵 某还签订 了
《 自驾车 人 园游 览车 损 责 任 协 议 书》, 该 协 议 载 有 “ 严禁下车” 等相 关 内容 。 1 4时 1 7分 ,该 车 通 过 二 次 检 票 口开 始 游 览 。1 4时 5 6分 该 车 与 另 外 两辆 自驾游 车 先 后 进 入东北虎 园。 1 5时 0 O分 O 7秒一 3 3秒 , 刘 某 将 车停在距东北虎园西北门出 口 1 9米 左 右 柏 油 路

全监 管 局 牵头 , 区监 察 局 、 区总 工 会 、 延 庆 公 安 分 局、 区人 力社 保 局 、 区 园林 绿 化 局 、 区旅 游 委 等有
关部门组成 , 邀 请 区 人 民 检 察 院 派 员 参 加 。调 查
辆 白色 大 众 速腾 小 客 车 ( 以 下简 称 速 腾 车 ), 载
立 2个专 家组 ,先 后 6次 召 开 专题 会 进 行 研 究 。

北京八达岭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养虎成患,责任谁担?

北京八达岭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养虎成患,责任谁担?

北京八达岭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养虎成患,责任谁担?作者刘玲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

原题:养虎成患,责任谁担?——对老虎袭人事件的法律分析。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引发各方关注,尤其是老虎袭击人的视频公开后,让人感到不寒而栗,养虎竟然成患,责任由谁担?动物园有保障游客安全的义务保障游客的安全,是动物园的义务,该义务既是法律的规定,又是合同的约定。

作为经营者管理者,动物园接受游客购票允许其入园观赏游玩,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合同关系。

依据合同约定,动物园有义务保障游客人身及财产的安全,保障区域范围当然包括允许游客进入的野生动物散放区域。

野生动物和饲养动物,活动范围不同,危险性不同。

关在笼子里的老虎,和自由行走的老虎,其攻击性和对外界的危险性是不同的,因此,动物园在风险的预防上也应有不同的标准和措施,前者能够被饲养人完全控制和掌握,对游客的危险性基本消除,后者不被人控制和掌握,危险性依然存在。

动物园可以选择不同的安全防范方法来控制动物的危险性、保障游客安全。

动物园可以直接控制动物本身,比如将老虎关到笼子里,将狮子养在洞穴里,此外,动物园还可以从“武装”游客方面入手,給游客以“盔甲”将游客保护起来,抵制外来可能的袭击者,比如请游客乘坐完全封闭的火车、汽车参观,让乘客驾驶车辆游园并且要求关闭车门窗。

谁之过错?从报道以及视频内容可以看到,动物园通过广播、张贴告示、门票等方式对游园危险性提示和告知,配备巡逻车对违规游客进行了及时制止,在事件发生后,救援车辆及人员及时赶到,驱赶老虎、救助伤者。

由此可见,动物园在很大程度上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

事件的发生,是因为女游客擅自下车,被老虎突然袭击叼走,另一女游客下车相救,再次被老虎伤害。

野生动物的危险性,成年游客应当对此有足够的认知,同时也应当有足够的警惕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遵守动物园的游人规则,避免危险行为和举动——打开车窗门,擅自投喂野生动物食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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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达岭动物园老虎袭人调查报告出炉,公布事发经过2016年08月24日原标题:“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调查结果: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16年7月23日15时许,延庆区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东北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

调查组对事发原因作出如下认定: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

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

结合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报告原文如下:2016年7月23日15时许,延庆区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发生一起东北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

延庆区人民政府于事发当日成立了“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由区安全监管局牵头,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延庆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旅游委等有关部门组成,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东北虎园事发地点进行了实地勘查并详细制作现场勘验笔录,调取了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立项、审批、许可批复材料以及各类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78份;对事件当事人及事件相关人员共27人次进行调查取证,制作了8万余字的调查询问笔录;查阅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国家标准、东北虎饲养、习性等大量文献资料。

调查组还邀请了动物学、医学和旅游方面的专家,成立2个专家组,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

在综合当事人陈述、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书证、专家组意见等证据的基础上,查明了事发经过,分析了事件原因,认定了事件性质。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概况1.工商登记情况。

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于1998年3月16日登记成立。

住所地为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岔道村水泉沟;注册资本298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野生动物繁殖,经营陆生野生动物,野生动物观赏、养殖,旅游项目开发等。

2. 相关审批情况。

(1)1997年12月3日,延庆县计划委员会批准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项目建设。

(2)1998年7月27日,国家林业局、北京市林业局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明确规定该公司必须接受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2007年10月9日,北京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该景区为AAA 级旅游景区;2010年4月23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该景区为AAA级旅游景区。

(4)2002年4月17日,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园区开设自驾游游览项目(国家未设立野生动物园自驾游项目行政审批,行业没有相关标准)。

3. 园区安全警示牌及监控情况。

(1)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园区共设置安全警示牌135块,指示牌167块。

警示牌内容:动物散放、关好车窗、锁好车门、严禁下车;您已驶入猛兽区、请关好车门窗,谨慎驾驶;珍爱生命、严禁下车等。

事发地东北虎园入口安全门上设置安全警示牌1块,园区内设置安全警示牌11块(分布于游览线路沿途两侧间距30-100米不等的醒目位置),指示牌7块。

(2)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安装监控摄像头106个,其中东北虎园东北门、西北门各有1个监控摄像头,运行良好。

(二)事发东北虎园概况1.事发现场情况。

东北虎园位于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东临孟加拉虎园,北临非洲狮园,猛兽区的各园之间用两道安全门隔离。

东北虎园由散放区和虎舍两部分组成,其中虎舍又分为室外天井和室内关虎铁笼两部分。

该园区游览路线呈U形,全长约700米。

园区东北门为入口,西北门为出口,安全门开关由2名工作人员控制。

园内配备2辆巡逻车。

事发地距出口19米,为一条宽6米的南北向柏油路,道路西侧是净高9米、坡度为40—60度的土坡,坡顶紧挨虎舍东墙。

2.东北虎园内东北虎情况。

东北虎园共有东北虎12只,按照族群分两批进行放养,17时左右收笼喂食。

事发当日3只虎放于散放区供游人参观,7只虎放于虎舍室外天井中,另有1只母虎和1只幼虎在虎舍铁笼内。

本次事件涉及的3只东北虎为同父异母的中年公虎,身体状况良好,喂食正常。

3.日常收虎程序。

(1)东北虎园区安全门岗工作人员确认园区无游览车辆后,通知东北虎舍饲养员和巡逻车收虎;(2)饲养员打开虎舍吊门,巡逻车拉响警报、轰响油门将天井内的虎陆续驱赶入虎舍铁笼,关闭吊门;(3)饲养员确认天井内的虎入笼后,巡逻车开至园区散放区,拉响警报、轰响油门将散放的虎赶往虎舍天井,虎陆续进入虎舍。

二、事件发生和应急救援处置过程(一)事件发生经过2016年7月23日下午14时许,赵某驾驶一辆白色大众速腾小客车(以下简称速腾车),载着其夫刘某、其母周某和其子(2周岁)到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游览。

刘某在正门南侧彩钢大棚处的一次检票口购买了3张成人门票和1张自驾车门票。

检票人员口头陆续告知了包括赵某一家在内的自驾车游客进入猛兽区严禁下车、严禁投喂食物等相关注意事项,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严禁开窗,严禁下车,严禁投喂食物,严禁携带宠物,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酒后、心脏病者驾驶),赵某还与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该协议载有“严禁下车”等相关内容。

14时17分该车通过二次检票口开始游览。

据赵某、刘某陈述,行车游览至可下车参观的野性天地游览园时,速腾车由赵某换为刘某驾驶;14时56分该车与另外两辆自驾游车先后从入口进入东北虎园。

15时00分07秒—33秒,刘某将车停在距东北虎园西北门出口19米左右柏油路中间,赵某从副驾驶位置下车,向车头前方绕行。

位于速腾车右前方约13米的标号为3号的巡逻车司机发现赵某下车,立即用车载高音喇叭警示喊话要求其上车。

同时,速腾车左后方的两辆自驾车按响车喇叭进行警示。

随后赵某绕到速腾车主驾驶车门外,并侧身向车尾方向张望。

此时,位于速腾车西侧约13米平台上的第一只虎窜至赵某身后,咬住其背部,并拖回该平台,该平台的另一只虎撕咬赵某面部右侧。

刘某下车,向前追赶几步又返回。

15时00分32秒,周某打开左后车门与刘某追至该平台坡下。

15时00分33秒,标号为3号的巡逻车拉响警报冲上柏油路,对虎进行驱赶。

同时用对讲机呼叫标号为8号的巡逻车进行支援。

周某上至该平台,用右手拍击虎,被该平台其中一只虎咬到背部右侧。

此时,距该平台西南侧约8米的第三只虎冲过来咬住周某左枕部并甩头,周某停止挣扎。

(二)应急救援处置过程15时01分14秒,同在东北虎园内的标号为8号的巡逻车赶到现场,共同驱虎。

刘某要求标号为3号的巡逻车司机下车参与救援,该司机按照《猛兽区巡逻车司机安全职责》及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责令刘某马上上车驶离事发现场。

15时02分26秒,刘某将车驶离东北虎园。

随后,相邻园区的4辆巡逻车陆续赶到事发地进行支援,并引导游览车辆驶离东北虎园。

15时06分02秒—16分43秒,东北虎舍饲养员与巡逻车配合将虎舍天井内的7只虎收回虎舍铁笼,然后将3只虎从事发地驱至虎舍天井,并收入虎舍铁笼。

期间,一辆白色金杯车载着救援人员赶至东北虎园区内。

15时16分43秒—19分22秒,救援人员下车施救,未发现周某有呼吸和脉搏;发现赵某面部撕裂,伴有呼喊。

救援人员于15时17分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因正在执行任务的120车辆距事发现场较远,为争取抢救时间,救援人员迅速将赵某和周某抬入金杯车内,15时22分27秒金杯车驶离东北虎园。

15时23分,园区工作人员刘某某给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延庆医院(以下简称延庆医院)急诊中心负责人打电话,请求做好抢救准备。

15时44分送至延庆医院,医务人员立即分两组同时对赵某、周某进行抢救。

经延庆医院初步检查,周某意识丧失,呼吸停止,心电图呈直线,双侧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无生命体征。

受伤部位为:左枕部斜行皮裂伤,长约15公分,探查深达寰枢椎,关节离断;右颈部斜行皮裂伤,长约5公分;右肘部外侧皮裂伤,长约3公分;双肺未及呼吸音。

在对周某实施抢救过程中,采取了心电监护、肾上腺素分次静脉推注以及持续心肺复苏等措施。

直至17时12分,周某仍无自主呼吸及心率,心电图呈直线,经刘某签字同意,医院停止抢救。

赵某初步诊断为:右侧颌面部撕裂伤,深达下颌骨,有活动出血;头颈部皮肤浅表撕裂伤,背、胸、臀部浅表抓伤,没有明显活动出血,有少量伤口渗血;心率110次/分,血压130/80mmHg,呼吸23次/分,体温36.8℃,生命体征平稳。

初步诊断结果为:右颌面部开放损伤、全身多发软组织裂伤、多发骨折待查。

口腔科、普外科、骨科、急诊外科的4名医生进行了会诊。

会诊后医生建议安排赵某转至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做进一步治疗;在转院前,医生采取了伤口压迫止血处理、气管插管、吸出呼吸道内误吸血液、给予镇静止痛及接氧气管等治疗措施。

17时40分赵某由120急救车送往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三、伤亡人员情况本次事件共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伤亡人员具体情况如下:周某,女,57周岁,身份证号:34052119590810****,户籍安徽省当涂县,为赵某母亲。

在本次事件中死亡。

赵某,女,32周岁,身份证号:34052119840621****,户籍安徽省当涂县。

在本次事件中被虎咬伤,经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治疗,目前已出院。

四、原因认定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和对各类证据材料的分析论证,结合专家组意见,对事发原因作出如下认定: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

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五、性质认定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

结合原因分析,调查组认定“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工作建议调查组在对事件从严、延伸调查中,发现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日常管理中员工培训考核制度未完全落实,存在有培训无考核、部分应急演练资料缺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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