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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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风险提示及综合预警、响应、消警管理办法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风险提示及综合预警、响应、消警管理办法

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支持性文件-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风险提示及综合预警、响应、消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风险监控的风险提示、综合预警、消警及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其及时、有序和高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针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工程建设相关参建单位,各相关单位可遵照执行。

第三条施工过程中当判断可能出现预警状态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等相关监控单位在信息分析、报送的同时,应及时组织分析,加强监测、巡视,及时进行先期风险处置。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施工安全预警、消警及其信息报送主要实行三层管理机制,即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监控管理中心、建设事业总部监控管理分中心和现场实施层(第三方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组成。

第五条报送信息包括风险提示信息(异常数据、巡视问题)、综合预警信息(黄色、橙色、红色综合预警)。

第六条风险提示是指现场施工存在不安全风险因素(监测方面、巡视方面等)但尚未达到综合预警级别的一种工程风险状态。

现场施工处于风险提示状态时,参建各方应引起重视,分析风险提示原因,必要时采取措施控制并消除现场风险。

风险提示包括异常数据和巡视问题两个类别:(一)异常数据:指现场监测中出现的数据超出控制值或监测数据值偏离预期、数据变化规律不符合安全施工状态的情况;(二)巡视问题:指现场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风险预兆等问题,具体识别标准参见“巡视风险提示表”。

第七条综合预警是指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参与各方的监测、巡查信息,并通过现场核查、综合分析、参建各方会商和专家论证等,及时综合判定出工程风险不安全状态而进行的警报。

综合预警按严重程度由小到大分为三级:黄色综合预警、橙色综合预警和红色综合预警。

可参考以下标准进行判定。

(一)黄色综合预警:工程存在安全风险或不安全状态,且该状态较长时间未得到处理或消除;(二)橙色综合预警:存在较严重安全风险,且出现危险征兆,风险有继续扩大趋势,需采取处理措施;(三)红色综合预警:出现严重危险征兆或险情,风险不可控,需立即采取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模版(二篇)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模版(二篇)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铁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安全风险,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和效率,本办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结合地铁工程的特点编制。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地铁工程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包括地铁线路、车站、隧道、桥梁、设备系统等工程的施工过程。

第三条安全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一)预防为主原则: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后,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安全风险的发生。

(二)全过程管理:从设计、施工到运营,全过程管理安全风险,确保安全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三)科学合理原则:根据地铁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科学合理地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相关术语定义:(一)安全风险:指在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各种风险。

(二)安全风险管理:指对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和控制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三)安全风险评估:对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定性、定量评估,确定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为安全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四)安全风险控制:对已确定的安全风险采取措施进行控制,降低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第二章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第五条各地铁工程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六条安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一)各地铁工程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安全风险管理机构,负责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二)安全风险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七条安全风险管理制度(一)各地铁工程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管理流程、职责和权限。

(二)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控制、应急预案等内容。

(三)各地铁工程主管部门应当对安全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修订和完善。

第三章安全风险评估第八条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是识别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潜在安全风险,为安全风险控制提供依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9.07.27•【文号】交运规〔2019〕7号•【施行日期】2019.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现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19年7月27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覆盖、科学施策、闭环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运营单位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对跨城市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由线路所在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按职责协商组织开展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承担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体责任,逐级分解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岗位。

第五条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保证经费投入,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第四章施工阶段风险管理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在设计单位所作的环境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施工单位应进行工程踏勘、环境核查,仔细、全面地熟悉施工设计图纸,对工程周边建筑物、铁路、桥梁、高架线、河流、地下建(构)筑物、地下障碍物、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做详细调查核实,深入识别风险因素,形成周边环境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报监理审查、建设管理中心、集团监控中心备案。

(一)周边环境调查范围环境调查范围参考表工法类别环境调查范围备注明(盖)挖法工程不小于基坑边缘两侧各30m(或3H,取大值)H-基坑深度暗挖工程不小于隧道两侧各30m(或2Hi 、3B,取大值)Hi—隧道设计顶板埋深;B—隧道设计开挖宽度。

盾构法工程不小于隧道两侧各30m(或3Hi 、3B,取大值)Hi--隧道设计顶板埋深D--盾构隧道设计外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地面线、高架线工程的环境调查范围不小于线路外边线两侧各30m。

(二)周边环境调查内容一般包括周边环境的名称、类型,平面位置及与轨道交通工程的相对关系、使用现状、竣工图纸及特殊保护要求等,调查内容详见《1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简称《516号文实施细则》),调查样表详见《516号文实施细则》附表1-1~1-10。

环境调查成果及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的需要。

当设计方案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补充完善工程周边环境调查资料。

(三)周边环境调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编制《周边环境调查报告》。

环境调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调查目的和依据、调查范围和对象、调查方法和手段、调查成果及资料说明、周边环境风险说明及对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建议、调查对象相关图纸、周边环境调查表、现场有关影像资料和实测数据、相关资料复印件等。

(四)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含风险专项设计)、岩土工程勘查报告、周边环境调查成果、类似工程的建设经验,进行风险评估,对各类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等级进行分析(详见《1地铁建设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并编制风险分级清单。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范文一、引言地铁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安全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现有的管理方法以及具体的管理办法进行探讨,以期提升地铁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的重要性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的管理是确保地铁施工及运营环境安全的基础。

地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面临多种潜在的安全风险,如塌方、地震、火灾等。

一旦这些安全风险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管理,将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威胁。

三、现有的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方法1. 风险识别通过对地铁工程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识别出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风险因素,包括地质构造、气候环境、工程设计等。

2. 风险评估针对已识别的安全风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其潜在影响和可能发生的频率,确定其风险程度。

3. 风险控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采取一系列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对安全风险因素进行控制,减少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

4. 风险监测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定期对地铁工程的风险状态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保障地铁工程的安全性。

四、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具体办法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门的地铁工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责,明确地铁施工及运营中的安全目标和要求。

2. 推行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流程和工作程序,确保各环节的顺畅运转和有效协作。

3. 强化风险识别和评估开展全面的地质勘探和工程设计,及时发现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

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对风险因素进行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程度。

4. 健全风险控制措施针对不同的安全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如加固地质层、设置防火通道、加强安全培训等。

同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加强风险监测实施定期的安全风险监测,利用现代化的监测技术手段,对地铁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

【最新】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二篇)

【最新】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二篇)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二篇)目录: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一地铁建设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二- 1 -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建设工程的环境风险控制管理,规范对环境风险的识别和预防行为,明确职责,减少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地铁建设工程。

公司承担的其他建设项目如涉及到类似的施工内容可参考本办法进行风险管理。

第三条风险是指地铁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所处的特殊地质环境和复杂的周边环境而导致施工现场及工程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第二章环境风险管理工作程序风险管理工作程序详见附件1。

第三章设计阶段风险管理第四条在初步设计阶段,公司组织勘察单位对线路沿线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进行初勘,并对周边环境进行调查。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针对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及周边环境,进行风险分析评估,确定降低或规避沿线重要工程风险的设计点,开展设计方案比选,汇总风险源和风险等级,并制定处理措施,在施工图中作单项风险设计。

第六条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Ⅰ、Ⅱ级风险源进一步深化分析,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在出正式施工图前,公司组织专家进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论证。

专家论证应重点审查一下内容一、风险评估依据的合法性;二、风险评估方法的可行性;三、风险识别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四、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的合理性;五、风险处置措施及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六、风险评估结论的可靠性。

第八条在进行设计交底时,设计人员应对环境风险源、风险源的控制指标、处理措施进行设计安全交底。

参加的单位和人员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运营项目负责人、总体设计单位、工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及7 / 7。

2024年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导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地铁成为了现代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地铁工程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也伴随着一系列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地铁建设和运营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规范地铁工程的安全风险管理。

第一章安全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一条安全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管理、风险控制”。

第二条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地铁工程从设计、施工到运营过程中不发生重大事故,保障乘客、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第三条安全风险管理以科学规划、防范为基础,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监测预警为手段,以应急响应为保障,全面提升地铁工程的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风险管理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由地铁建设和运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协助。

第五条安全风险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明确责任人员,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第六条地铁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管理会议和培训。

第七条安全风险管理应与地铁工程的各个环节相结合,从设计、施工、运营等环节上进行全面管理。

第三章安全风险管理的基本内容第八条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立安全风险管理档案,记录相关的安全风险情况、管理措施和事故应急等信息。

(二)制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地铁工程施工、设备、运营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三)建立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对地铁工程的各项安全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应急职责和应急措施,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九条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评估全面、科学、客观,包括对地质、水文、地形等自然条件的评估,对材料、设备等技术条件的评估,对施工和运营过程的评估。

(二)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准确、全面,采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确保监测数据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城轨法规之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城轨法规之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覆盖、科学施策、闭环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运营单位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对跨城市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由线路所在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按职责协商组织开展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承担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体责任,逐级分解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岗位。

第五条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保证经费投入,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章风险分级管控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控是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点进行辨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实施风险动态管理的活动。

第七条基于城市轨道交通技术特点和行业经验,运营安全风险按照业务板块分为设施监测养护、设备运行维修、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

(一)设施监测养护类风险:桥梁、隧道、轨道、路基、车站、控制中心和车辆基地等方面的风险;(二)设备运行维修类风险: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等方面的风险;(三)行车组织类风险:调度指挥、列车运行、行车作业、施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四)客运组织类风险:车站作业、客流疏导、乘客行为等方面的风险;(五)运行环境类风险:生产环境、自然环境、保护区环境、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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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理办法......................................................................... 3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管理目标...................................................................................................6 第三章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及各职责............................................................... 7 第四章设计阶段风险管理................................................................................. 21 第五章施工阶段风险管理................................................................................. 26 第六章风险管理文件编制............................................................................. 4041 第七章依据..................................................................................................... 41 第八章附则.. (41)一、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一般规定1.1.1 为促进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风险管理的系统化、规化和信息化,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避免人员伤亡和环境破坏,降低工程造价,确保建设工期,特制定《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1.2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勘察设计风险管理应编制风险管理文件,同时可根据实际条件开展风险评估。

具体评估过程详见《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GB 50652-2011)。

1.1.3 为便于有效开展施工阶段的风险技术管理工作,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细分为施工准备期和施工过程。

具体包括勘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阶段,各阶段应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1.1.4 本办法所规定的各种审查、论证等,不代替勘察、总体设计、工点设计、监理、施工、第三监测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责任。

1.1.5 本办法适用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风险管理工作,不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

1.1.6 市轨道交通工程各参建单位应格遵守、行业和地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有关规规程,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合同要求进行相应阶段的风险管理工作。

1.1.7 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阶段应对工程风险进行识别、分析、评估,并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面的控制。

1.1.8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施工必须实施动态风险管理,利于现场监测数据和风险记录,实现施工风险动态跟踪与控制。

1.1.9 为便于进行风险技术管理,工程风险分为工程自身风险和工程环境风险。

(1)工程自身风险指因工程本身特点和地质条件复杂性等导致工程实施难度大、风险高的轨道交通工程。

(2)工程环境风险指因轨道交通工程边环境条件复杂,轨道交通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轨道交通工程正常使用或功能、结构安全受到影响的环境。

边环境主要指既有轨道交通工程(含铁路)、建(构)筑物、管线、道路、水体等。

1.2 风险等级划分1.2.1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应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对工程自身风险和工程环境风险进行定性分级,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分级管理。

1.2.2 工程自身风险等级划分根据工程特点分为Ⅰ、Ⅱ、Ⅲ、Ⅳ级,分级原则如下:(1)Ⅰ级工程自身风险:地下四层或深度超过25m(25m)的深基坑;较长围处于非常接近状态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复杂条件下的盾构区间的联络通道、始发到达区段。

(2)Ⅱ级工程自身风险:地下三层或深度 15m~25m 的深基坑;盾构区间的联络通道、始发到达区段;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复杂条件下的一般的盾构法区间。

(3)Ⅲ级工程自身风险:地下二层或一层或深度5m~15m 的基坑;一般的盾构法区间。

(4)Ⅳ级工程自身风险:基坑深度小于5m,隧道建设无相互影响的工程。

1.2.3 工程环境风险等级划分首先根据基坑、隧道围地质及环境受工程扰动的程度将基坑、隧道边划分为强烈影响区、一般影响区和轻微影响区三个区域如下:表 1 .2 . 3- 1 基坑工程影响分区轻微影响区(Ⅲ)基坑边(2.0 或3.0)H 围外注:1 H—基坑开挖深度,φ—摩擦角;2 基坑开挖围存在较完整的基岩时,H 可为覆盖土层厚度;3 工程影响分区取表中0.7H 或H·tg(45°-φ/2)的较小值进行划分。

注:i—隧道地表沉降曲线P eck 计算公式中的沉降槽宽度系数(m)。

然后根据工程影响分区和边环境特点分为Ⅰ、Ⅱ、Ⅲ、Ⅳ级,分级原则如下:(1)Ⅰ级工程环境风险:基坑及隧道工程强烈影响区的既有轨道交通设施、重要建(构)筑物、重要市政桥梁与隧道、河流。

(2)Ⅱ级工程环境风险:基坑及隧道工程强烈影响区的一般建(构)筑物、一般市政桥梁与隧道、高速公路、重要管线;基坑及隧道工程一般影响区的既有轨道交通设施、重要建(构)筑物、重要市政桥梁与隧道、河流;隧道工程上穿既有轨道交通线路。

(3)Ⅲ级工程环境风险:基坑及隧道工程强烈影响区的城市主干道、一般市政管线、一般市政设施;基坑及隧道工程一般影响区的一般建(构)筑物、一般市政桥梁与隧道、高速公路、重要管线。

(4)Ⅳ级工程环境风险:基坑及隧道工程一般影响区的城市主干道、一般市政管线、一般市政设施。

1.2.4 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风险的定性分级原则,结合工程特点、边环境特点和工程经验,在分析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基础上,确定不同风险的等级,并进行风险工程分级的细化,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

1.2.5 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在设计阶段工程风险分级的基础上,根据现场调查、设计文件研究,并结合本单位施工经验,深入分析各种风险因素,进行风险等级调整。

1.2.6 风险分级及其调整应履行分层审查、论证程序。

1.3 风险预警分类与分级1.3.1 为加强施工过程中风险的监控、反馈和管理,施工过程中工程风险状态的预警分为单项预警和综合预警两类。

(1)单项预警:根据设计单位提出的监控量测控制指标值,将施工过程中监测点的预警状态按重程度由小到大分为三级:黄色单项预警、橙色单项预警和红色单项预警。

1) 黄色单项预警:“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70%时,或双控指标之一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 85%时;2) 橙色单项预警:“双控”指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85%时,或双控指标之一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时;3) 红色单项预警:“双控”指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或实测变化速率出现急剧增长时。

(2)综合预警: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参与各的监测、巡视信息,并通过核查、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等,及时综合判定出工程风险不安全状态而进行的预警。

综合预警分级按重程度由小到大分为三级:黄色综合预警、橙色综合预警和红色综合预警。

1.3.2 当发生施工突发风险事件时,依据《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轨道交通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二章管理目标通过加强施工各阶段的地质踏勘、环境核查和空洞普查、施工风险设计交底、施工风险记录、风险深入识别、风险工程分级调整、风险评审及风险条件验收等过程,加强施工过程的风险监控、评估预警、信息报送和预警处理等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避免工程事故和环境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及各职责3.1 组织机构3.1.1 地铁工程建设风险管理采用两层架构,分别为公司层和实施层。

在公司层设置政府监管接口,发挥同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和沟通协调作用。

在公司层与实施层之间设置监控管理中心,起到风险管理信息传递桥梁,并代表轨道公司开展风险管理相关工作。

总经理3.1.2 公司层由轨道公司和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及其相关部门组成。

总公司层主要负责风险管理的决策和总体管理,主要由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师室组成。

分公司层系指地铁项目管理分公司的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风险相关技术与事务的管理。

3.1.3 实施层主要负责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由相关参建单位组成。

其中风险咨询单位主要服务于监控管理中心,协助监控管理中心开展施工阶段风险监控管理工作。

3.2 各职责3.2.1 公司层职责轨道公司总经理、主管工程建设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以及总师室负责全面组织和监督工程建设期的风险技术管理工作。

项目管理公司总师室、土建部、质安部、计合部及机电部等部门负责各自职能围的风险技术管理工作。

3.2.1.1 总师室(项目管理公司)(1)全面负责所管辖项目设计阶段的风险管理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勘察与环境调查单位、总体设计单位和工点设计单位风险管理落实情况。

(3)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各对工程建设风险处置措施进行审定,组织工程建设各对工程风险分级专家评估及风险等级调整,其中重大风险的控制案须经专家评审后可实施。

(4)协助集团公司总师室、监控管理中心、质安部制定和修订有关勘察设计阶段(勘察、环境调查、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的风险管理容;(5)督促、检查勘察与环境调查单位、总体设计单位和工点设计单位在相应建设阶段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6)组织和监督、检查勘察和工程环境调查、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等各阶段专业工作的实施、纲要论证、成果验收和文件交接;(7)协助集团公司总师室组织对设计阶段风险辨识、分级和Ⅰ级、Ⅱ级风险工程设计的技术论证;(8)负责本职责围勘察和环境调查单位、总体设计单位和工点设计单位等单位相互间的协调工作,以及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9)负责全线工程建设施工阶段风险工程红色综合预警消警建议的终审。

3.2.1.2 土建部(1)全过程参与现场风险管理,检查各风险管理实施状况;(2)定期组织所管辖工程围建设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的沟通和交流,并对风险状况进行记录;(3)配合政府主管单位对现场施工风险管理活动进行同步监督管理;(4)监督风险管理实施和风险事故处理;(5)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第三监测单位风险管理落实情况;(6)协助监控管理中心、质安部等部门开展的风险技术管理的培训交底工作;(7)监督并参与施工阶段有关风险专项案、应急预案和风险事务处理案的评审,其中重大风险的控制案须经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后可实施;(8)协助监控管理中心开展全线信息系统管理平台的建设、维护和升级工作;(9)对施工阶段发生综合预警的风险工程加强监控和事务处理的监督、检查,并协助公司领导加强对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的监督、检查和汇报,提供风险监控和事务处理的建议;(10)负责本职责围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参建单位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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