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理想型官僚制理论述评

韦伯理想型官僚制理论述评
韦伯理想型官僚制理论述评

韦伯理想型官僚制理论述评

20 世纪初,德国的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官僚制的历史进行了经济、政治、文化层面的考察,运用其“理想类型”的方法论重新阐释了其对官僚制的理解,剥去了传统官僚制的“神圣光环”,剥去了公共官员“所有的感情价值”,而仅仅把他们视为一种技术工具,从而建构了“理想型官僚制”的理论模型。

一、韦伯研究官僚制的方法论、视角与定位

(一)方法论选择:理想型的研究方法

“理想类型”(Ideal-typus)又称“纯粹类型”,是韦伯为了使社会科学研究的概念达到精确性而设定的一种方法。按照韦伯的定义,“理想类型是通过单方面地突出一个或更多的观点,通过综合许多弥漫的、无联系的,或多或少存在、偶尔又不存在的具体的个别的现象而成的,这些现象根据那些被单方面地强调的观点而被整理成一个统一的分析结构。”1 韦伯运用理想类型方法论的原因在于,韦伯认为,人类对于外物的认识是通过概念和范畴获得的,因此在进行理论研究之前就必须进行准确的概念界定。因此,社会科学要想成为真正的科学就必须向自然科学一样构建自己严谨而精确的概念工具。但是由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由具有不同动机和意志的主体行为构成的,其概念构建非常困难,所以,韦伯才提出了“理想类型” 的方法。

在探讨韦伯的理论时,我们必须注意此方法对于韦伯思想的重要影响。韦伯“理想型官僚制”理论的突出贡献就在于他“放弃了西方若干世纪以来普遍采用的以叙述制度的价值规范为主的研究方式,转而以合理主义价值立场和类型化比较研究与发生学因果分析相结合的‘理想类型’的方法论”2,从而突破了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局限,以一个全新的视角对这种新型组织形式进行了一种理想状态的学理分析。

理想类型作为方法论的概念工具,首先它是由理智构造的工具,具有高度概括性和抽象性,不同于现实;其次,理想型概念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规律都具有逻辑上的可能性(理想类型),它是在对繁多的经验事实进行整理之后得出的,突出了具有规律性和共性的东西,是经验事物的典型形式;最后,毫无疑问,理想类型作为某种变异的形式,和现实之间存在着差别。“这种概念结构既非历史现实,亦非‘真实的’ 现实,它只具有纯理想的有限概念的意义,真正的现实或行为可以与之相比较,并为解释那些有意义的成分而对之作观察。”理想类型作为一种认识方法,其特点就在于通过比较不同经验事实与理想类型之间存在的极为细小的差别,对经验事实的客观性认识更为清晰。所以,在构建理想型官僚组织中,韦伯就是应用这种“理想类型”的方法,通过剥去了公共官员“所有的感情价值”和“政治情感”,用制度和法律来构建他的组织理论的。

(二)研究视角的确认:组织社会学

法国的组织社会学家克罗泽(M. Crozier)认为,所谓组织社会学,就是从社会学角度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查研究的科学,就是对大型工业与政府机构的策略及其内部权力体制的跨学科研究。4“组织社会学的任

务主要是考察现代社会所有部门的各种组织所共同具有的最一般特征,并对组织效率的各种条件作出理论概括,其范围所及包括一切机构,无论他们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宗教的,还是世俗的。”5 韦伯识别了现代社会可推广的大规模行政管理体制所共有的十几个最基本特征,并对组织效率实现的各种条件进行了理论概括,他断言,现代组织如果按照他的理想型组织的模式去运作,就会实现最大的效率。因此,我们可以说韦伯在对官僚制的研究中所采取的是组织社会学的视角。官僚制不是指一种政府类型,而是一种行政体制——非政治体制,这种行政体制是由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按既定的规则使之不断运作的。任何行政组织都有行政管理机关,其性质和任务区别于雇佣科层组织的理事机构和一线的执行人员。所以,我们可以说韦伯是率先建立适用于整个现代社会的可推广的组织理论的理论家之一。

(三)官僚制的定位:介于国家及其代表者和社会之间的社会管理(控制)工具从组织社会学的视角,韦伯把官僚制与组织紧密联系起来,认为它是任何社会组织建立的核心理论,

具有一般组织理论的性质。但从国家行政的角度出发,韦伯又十分谨慎地区分了“组织”与其行动机构的“官僚制”之间的关系。官僚制是一种不同于政治统治体(一种组织)的机制,是政治统治体将国家意志作用于社会的中介环节。现代国家,其权力运作过程可表现为:国家→政治统治(国家代表者)→政府管理→官僚制→公务员→社会公众,在这一权力运作过程中官僚制的地位正是出于国家及其代表者和社会之间的中介,他是国家机器代表者管理社会的工具。一方面,从国家、国家的代表(统治体)和官僚制的关系看,在国家、代表和官僚制行政人员之间存在如下关系:国家以一定的方式拥有一个代表者作为其支配者(或统治体),他享有国家的最高权力,以国家的名义来进行管理,而后这个支配者(统治体)又委任行政人员来具体执行管理任务和工作。在三者关系之间存在一种层层授权关系,即国家通过一定形式建立一个统治体(其性质可能是专制的、等级制的、代议制的或三者不同程度的混合)来代表国家及其意志,统治体任用官僚制来具体执行管理以实现统治体的意图,其中统治体的性质规定官僚制的性质。在此,官僚制是统治体对社会进行管理的中介。另一方面,从官僚制与社会的关系看,官僚制是国家及其代表者(统治体)管理社会的工具。从恩格

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我们知道国家的产生是为了维持社会关系的秩序化,它必然要对社会进行控制和管理,为此,就需要建立一个既能够体现统治体意志又能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的工具,官僚制就成为其必然选择。同时,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社会力量得以迅速发展,这些阶层和社会力量对官僚制本身也施加影响和压力。因此,社会力量之间的均衡结构也强烈影响着官僚制的责任与行为取向。

二、韦伯官僚制理论的核心

在韦伯的理想型官僚制理论中,“合法性”与“合理性”是两个最基本的概念,一切关于韦伯官僚制

理论的研究都需要从这两个概念出发,才能把握其思想的真谛。“合法性”概念与“合理性”概念是紧密

联系在一起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合理性”经常用于一种学理的解释,倾向于技术化、科学化、

规范化。而“合法性”则经常用于政治学的解释,倾向于统治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一)合理性

韦伯通过对西方社会历史的考察,特别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发现理性化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起来的一个特有的概念,他把其称为“官僚制精神”。所谓“官僚制精神”,实质上就是一种“理性精神”。

这里的理性精神具有多方面的含义:如规范官僚行为的法律法规、组织程序及契约等等,这些是事先基于效率和形式公正原则合理地制订的;整个官僚体制具有严整的结构和内在逻辑,是体系化的;官僚的行为选择是基于逻辑分析并由理智控制的等等。因此,合理性是韦伯官僚制理论的重要学理预设,是他设计理想型官僚制模式的一个最基本原则。韦伯是从“理性化”特别是工具理性和形式理性的角度来设计官僚制的理论形态与制度框架的。韦伯认为合理性有两种形式,即形式合理性(或工具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或价值合理性)。所谓形式合理性是指合乎工具理性原则的科学性,也可使用哲学的概念把它称作为逻辑形式主义,它是一种纯形式的、客观的、不包括价值判断的思维方式和立场,其主要表现是手段和程序的可计算性。工具理性在韦伯的理解中包含两重含义,其一是指目的,或目的-手段理性。当代生活的突出之处是系统的目的理性行动,包括明确的目标定义和对达到目标的最有效途径的越来越精确的计算,这种行动对立于那种遵从传统主义或习惯的行动。其二,理性概念还体现着一种行使理性(reason)的含蓄性质,而不论是否含有手段-目的程式。“一种行动类型为‘理性化’的,是指这种活动为明确设计的规则所控制,是指对活动范围的限制精确,并涉及到专门概念和知识的应用,是指这种活动被系统地安排成内恰的整体。在这些特点用指工具性行动时,它们意味着极其严格的操作上的精确性和可计算性。”6 所谓实质合理性则指立足于某一信念、理想的合理性,它是关于伦理主义或道德主义的一种合理性,仅仅对行动实行价值判断——对行动的目的和后果作出价值判断。韦伯指出,实质合理性是传统社会秩序的本质特征,而现代社会的发展则要求从实质合理性走向形式合理性。所以,通过对韦伯官僚制的分析,我们发现“理性化”在韦伯的论述中大致可划分为三个层次,即行为动机的理性化、文化知识的理性化和制度结构的理性化。7 依照现代理性建立起来的制度和组织是神圣的,它要求用这种合乎理性的标准去权衡各种行政行为,克服“自由的随意专断和恩宠,怀有个人动机的施惠和评价。”8“精确、迅速、明确、精通档案、持续性、保密、统一性、严格的服从、减少摩擦、节约物资费用和人力,在由训练有素的具体官员进行严格官僚体制的、特别是集权体制的行政管理时,比起所有合议的或者名誉职务的和兼任职务的形式来,能达到最佳的效果。”

(二)合法性

韦伯通过对社会史的研究,发现命令和服从构成的每一个社会活动系统的存在,都取决于他是否有能力建立和培养对其存在意义的普遍信念,这种信念也就是其存在的合法性。从统治的角度出发,韦伯得出了合法性的概念,它包含两重含义,即对于处于命令-服从关系中的服从者来说,是一个对统治的认同问题;而对命令者来说,则是一个统治的正当性的问题。统治的正当性与对统治的认同的总和就构成了统治的合法性。为了构建合法性的现代统治类型,马克斯·韦伯曾探讨过合法权力的三种权威基础:个人魅力型(或叫卡里斯马型)、传统型和法理型权威。10 这三种统治类型有着各自不同的权力基础与特性。个人魅力型统治

建立在某个具有非凡气质的领袖人物的人格魅力之上。传统型统治建立在对于习惯和传统信仰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要求之上,行政官员不过是君主的家臣,可以世袭。法理型统治则建立在对于正式制定的规则与法令的正当行为的要求之上。合理合法权威在现代社会中占主导地位,其它两种权威主要出现在传统社会中。三种统治类型都具有统治的合法性,所不同的是现代统治把合法性与技术合理性结合起来,试图通过技术合理性程度的提高来为合法性注入活力。这就表现为在形式合理性上和工具主义的技术设计上所作出的努力,特别是以形式化的法律制度及其操作程序来把理论上的、意识形态上和技术上的努力整合在一起,构成一个严密的合法性网络体系。

以上述权威类型为基础,韦伯相应地把社会组织划分为传统组织、神秘组织、合理合法的组织这三种类型。传统组织是以传统权威为基础的组织。神秘组织是以个人魅力型权威为基础的组织。合法合理组织就是以合法合理权威为基础的组织,这种组织也称理想型官僚制(Bureaucracy)组织。因此,统治的合法性与技术、形式韦伯理想型官僚制理论述评的合理性就成为韦伯设计官僚制组织理论的核心。

三、韦伯官僚制理论的现实(实践)基础

(一)政治与行政的分离

第一,在实践方面,韦伯通过对德国市民阶级的分析,指出德国的市民阶级没有成熟到成为德国民族的政治领导阶级,他们“有着情愿服从于官僚支配的心态,市民阶级的价值取向可以允许权力与文化政策等问题被化约到技术层面,而政治可以被缩小到一个完全形式地维持国家存在的状况,不许有任何内容上的实质目标——仅仅只是毫无信仰的日常照顾而已”。11“政治厌倦症”、“非政治的精神”成为德国市民阶级的价值取向。因此这就为韦伯官僚制理论中政治与行政的分离提供了实践基础。

第二,在理论方面,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与威尔逊的政治与行政两分理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威尔逊发表于1887 年的《行政学研究》一文被称为是现代美国公共行政研究的起点,他本人也因此文而成为美国公共行政学的创始人。他在书中指出,“行政学研究的目标在于了解:首先,政府能够适当地和成功地进行什么工作。其次,政府怎样才能以尽可能高的效率及在费用或能源方面用尽可能少的成本完成这些适当的工作。”12 为了政府成功有效地完成工作,威尔逊又进一步提出了政治与行政两分法原则,即把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分开,“行政管理的领域是一种事务性的领域,它与政治领域的那种混乱和冲突相距甚远。”13 这种理论的建构就为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体系提供了学理上的支持,因此,有人把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模式称为韦伯—威尔逊模式。

(二)科学管理原理

20 世纪初,泰罗所领导的科学管理运动以及构建的科学管理理论以巨大的声势在全世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同时也为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体系的构建提供了科学的实验依据。科学管理的主要贡献表现在:第一,对事不对人的管理。这就剔除了管理者在管理中的价值影响,也为韦伯官僚制理论形式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区分奠定了基础。第二,制度和程序化的管理模式。泰罗的科学管理是建立在企业组织由小规模的手工工场向大规模现代工厂转变的基础上的,

因此,其管理模式是以制度与程序为主的,这充分体现了韦伯的工具理性与形式理性。第三,管理的分工与分权。在科学管理中,泰罗在组织的横向和纵向上都提出了分工,横向的分工表现为技术与知识的分工,而纵向上则表现为管理权与操作权的分离、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这些都为韦伯官僚制理论提出政治与行政分离,在行政管理上重视技术和知识理性提供了根源。

(三)文官制度的确立

19 世纪70-80 年代英美两国先后建立了文官制度,即国家公务员制度。随着英美两国公务员制度的进一步发展,西方大多数国家相继确立了公务员制度。文官制度的建立实行了新的人事管理原则,主要包括法制化、职业化、专业化、价值中立、政务官与业务官分离等原则,这些原则为韦伯官僚制理论的现实化奠定了基础。如职业化、专业化原则体现了技术理性的特征,而法制化、价值中立、政务官与业务官的分离则体现了形式理性的特征,这些都是韦伯构建官僚制理论的核心内涵,因此,我们可以说,韦伯官僚制的工具理性特征就是通过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从理论走向实践的。

四、韦伯理想型官僚制理论的内容

在上述方法论、视角、定位、学理与实践的基础上,韦伯构建了官僚制组织理论的模型,韦伯没有对官僚制的概念进行界定而是通过对其原则与特征的描述来抽象出官僚制理论的核心内容。

(一)理想型官僚制组织理论的原则

1. 固定的官员管辖权原则。

韦伯理想型官僚制理论述评

2. 机构等级制度和多层次权力机构原则。

3. 机构管理以正式文档为基础。

4. 机构管理通常是以全面的专业训练为前提条件。

5. 机构充分发展要求行政官员“工作能力”的充分发挥。

6. 机构管理遵循一般性规则。

7. 合理合法的人事行政制度。

(二)理想型官僚制组织理论的特征

1. 法制化。现代行政管理机构“在其固定的和官方的权限范围方面具有理论原则,这种理论原则一般是以法规形式来加以规定的,也就是说是由法律或行政法规来规定的。”

2. 层级节制。在所有官僚制政府机构中,都实行机关等级制和各种按等级赋予权力的原则,这意味着一种牢固而有秩序的上下级制度,机构的各个层级都有固定的监督和监察制度。

3. 公私分开。官僚制行政管理把官厅活动视为与私人生活领域有明显区别的事情:由公职人员及其各自的物质设备、文书档案组成的办公机关,与公职人员的私人住所分开;职务工作与私人往来分开;职位上的财物与私人财物分开;行政管理人员与行政管理物资分开(即他们本人不占有自己管理的物资)。

4. 专业化。官僚制的行政管理须照章办事,而为了应用规则,“职务工作,至少是一切专门化的职务工作——这是现代职务工作的特点,一般是以专业培训为前提的”。而且在一般情况下,“只有证明接受培训成绩合格”才能正常履行专业化管理工作。

5. 专职化。当公共机关得到了充分发展的时候,公务活动要求行政官员全身心地投入,而不计较规定的上班时间。

6. 效果的可预见性。对于官僚体制来说,“可预见的规则”具有真正决定性的意义。

* 吴永忱,硕士,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主要从事政府理论与行政组织方面的研究,出版著作《公共行政组织论》(合著);

韦伯的官僚制与官僚主义

韦伯的官僚制与官僚主义 提到官僚制,很多人都会把它和另一个词联系在一起,那就是官僚主义。或者说,很多人会直接地把官僚制和官僚主义等同。其实,官僚制和官僚主义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韦伯所提出的官僚制,是指建立在知识的基础上、以行政效率为目标的一种科学理性的现代行政管理体制。而官僚主义则有不同的定义。[1]官僚主义不仅仅是一种思想作风,更是一种组织意义上的、制度性的现象。就像现实主义、浪漫主义这些词一样,官僚主义揭示的更多的是思想层面的东西。但与现实主义、浪漫主义不同的是,官僚主义与组织和制度密切相关。有学者认为,[2]官僚主义是组织和制度在结构上以及运行中的功能性变异。最常见的表现是形式主义、文牍主义、命令主义等。所以,从含义上看,官僚制与官僚主义就是不同的。 18世纪,法国重农主义学者维森特·德·古尔内,首次使用了“官僚制”这一概念。但是,我认为官僚制在古希腊、罗马时就应该出现了,官僚制应与政治相伴相生,是构成政治活动所必不可少的组织基础和运行机制。只不过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官僚制没有显示出严格的组织体系和等级制度。现代意义上的理性官僚制是由马克斯·韦伯提出的,[3]他说,官僚制是现代社会不可逃避的现代性命运。现代官僚制的产生离不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日益精细、专业。而官僚制也一直发展至今。 对于中国的官僚制,韦伯曾作出这样的评价,中国的官僚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官僚制。而事实也确实如此。现代官僚制是建立在法治和理性的基础上,且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结果。中国的官僚制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我们所熟知的是经历了漫长时期的封建官僚制。由于中国特殊的社会文化的影响,中国的官僚制存在着浓厚的人治因素,缺乏现代官僚制应有的理性精神和法治精神。[4]从本质上说,中国的官僚制是剥削阶级思想和旧社会专制衙门作风的反映。[5]有学者认为,科层化所引发的官僚主义和传统的官僚主义十分复杂地糅合在一起,构成了中国当代官僚主义的复杂形态。 我认为,官僚主义是官僚制的衍生品,当官僚制沿着非理性的方向发展时,就会显示出官僚主义的种种弊端。韦伯所提出的现代官僚制虽然讲求科学和理性,但他所说的理性是一种工具理性,过于追求组织的行政效率,弱化了组织成员的独立人格,这样会产生很多问题。[6]就像西蒙所说:“我们发现理性完全是工具性的,它不能告诉我们去哪里,顶多告诉我们怎么去。它是一只供租用的手枪,能服务于我们的目标,无论好坏。”可以说,官僚主义是官僚制在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是一个很大的漏洞。我们不得否认的是,官僚主义的出现与官僚制有密切的联系。 但是,官僚制却不是官僚主义产生的唯一条件。当我们思考一个事物的产生条件时,往往会联想到这个事物所处的时代背景以及各种主客观条件。官僚主义也是如此,官僚主义的产生有其特殊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原因。以下,我将以中国为例,对官僚主义的产生条件作进一步的分析。 [1]《官僚主义现象的组织社会学研究》杨建荣,出自时事观察 [2]《官僚主义现象的组织社会学研究》杨建荣,出自时事观察 [3]《官僚制的伦理困境及其重构》池忠军,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 [4]《论官僚主义长期存在和难以消除的历史原因》饶学开,广西大学学报,第29卷增刊 [5]《官僚主义现象的组织社会学研究》杨建荣,出自时事观察 [6]《基础与困境:现代性视角下的西方官僚制》金太军,顾茜茜,出自《理论探讨》第148期

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马克思·韦伯是官僚制理论的奠基人,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韦伯首先立足于西方独特理性主义来审视理性官僚制,并通过西方现代官僚制与中国传统制的比较来加以说明。他倡导的官僚制是一种纯粹的、抽象的、标准的的组织形态,他所谓的“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亦即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从纯技术的观点来看,“官僚制”确是最高的组织形式。他所倡导的层级官僚制理论的主要内容就包括了专业化分工、等级制、对法理化规则的遵从以及非人格化等方面。 韦伯认为,作为一种理想的行政组织形式,官僚制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合理的分工。工作的专业化便是这种高度明确分工的结果。 2.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官僚制组织是一个等级实体,具有等级与权力一致的特征,形成官僚制中层级节制的权利体系,以保证在组织权力中政令畅通。 3.依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官僚组织通常要制定一整套规则程序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管理行为,以保证整个组织管理工作的一致性和明确性,保证官僚制组织的合理性、合法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4.行程正规的决策文书。有利于下级组织及其成员明确任务权责及规范要求,加强控制,促进组织更加有效、更便捷的实现目标。 5.组织管理的非人格化。在实行官僚制组织中,管理工作是以法律、法规、条例和正式文件等来规范人的行为的,公务活动中不得掺杂个人情感、偏好等非理性因素,在组织成员之间的公务关系中存在的只是对事的关系而非对人的关系,不考虑任何私情关系。 6.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培训机制。官僚制是建立在高度分工和专业化基础之上的,提高其服务数量和质量,从根本上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

韦伯官僚组织理论

韦伯的官僚组织理论 一、个人简介 马克思·韦伯(Max Weber,1864-1920),德国学者,与马克思、涂尔干齐名,并列为现代社会学的奠基者,公认的社会学三大“奠基人”之一(另外两位为迪尔凯姆、齐美尔)。其对西方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历任析林、弗莱堡及海德堡等大学教授。一生著述甚多,以《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及《经济与社会》等最为重要,以《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等最为国内读者所知晓。 韦伯1864年4月21日生于埃尔福特,1882年入海德堡大学学习法律,1883年在斯特拉斯堡服兵役一年,1884年入柏林大学攻读法律。完成并出版讲师资格论文《罗马农业制度的历史对罗马公法与私法的重要性况》,开始在柏林大学教授罗马法、日耳曼法及商法,后学术重心从法学转向经济学。1894年放弃名校柏林大学法学教授机会,反接受当时地位甚低的地方性大学弗莱堡大学聘请出任经济学教授。1896年转任海德堡大学政治科学教授。1897--1903年精神崩溃,被迫停止一切教学、研究与政治活动。1903年重返学术活动。1910年参与创立德国社会学学会,后于1913年因社会学方法论之争退出德国社会学会。1920年6月14日因肺炎病卒。1921年未完成遗稿《经济、诸社会领域及权力》由遗孀玛丽安娜整理以《经济与社会》书名出版。 二、韦伯官僚制理论的现实(实践)基础 (一)政治与行政的分离。 第一,在实践方面,韦伯通过对德国市民阶级的分析,指出德国的市民阶级没有成熟到成为德国民的政治领导阶级,他们“有着情愿服从于官僚支配的心态,市民阶级的价值取向可以允许权力与文化政等问题被化约到技术层面,而政治可以被缩小到一个完全形式地维持国家存在的状况,不许有任何内容的实质目标——仅仅只是毫无信仰的日常照顾而已”。“政治厌倦症”、“非政治的精神”成为德国市民级的价值取向。因此这就为韦伯官僚制理论中政治与行政的分离提供了实践基础。 第二,在理论方面,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与威尔逊的政治与行政两分理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威尔发表于1887 年的《行政学研究》一文被称为是现代美国公共行政研究的起点,他本人也因此文而成为国公共行政学的创始人。他在书中指出,“行政学研究的目标在于了解:首先,政府能够适当地和成功进行什么工作。其次,政府怎样才能以尽可能高的效率及在费用或能源方面用尽可能少的成本完成这些当的工作。”为了政府成功有效地完成工作,威尔逊又进一步提出了政治与行政两分法原则,即把政制定与政策执行分开,“行政管理的领域是一种事务性的领域,它与政治领域的那种混乱和冲突相距远。”这种理论的建构就为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体系提供了学理上的支持,因此,有人把韦伯的官僚制论模式称为韦伯—威尔逊模式。 (二)科学管理原理。 20 世纪初,泰罗所领导的科学管理运动以及构建的科学管理理论以巨大的声势在全世界产生了广泛影响,同时也为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体系的构建提供了科学的实验依据。科学管理的主要贡献表现在:第一对事不对人的管理。这就剔除了管理者在管理中的价值影响,也为韦伯官僚制理论形式理性与价值理性区分奠定了基础。第二,制度和程序化的管理模式。泰罗的科学管理是建立在企业组织由小规模的手工场向大规模现代工厂转变的基础上的,因此,其管理模式是以制

浅析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及其对现实的影响

论韦伯官僚制理论及其对现实的影响 政治与行政学院 2011级行政管理5班马梅 201103340533 摘要:马克思·韦伯所倡导的官僚制理论,从整体上可以看作是一种理想型的组织设计状态。不得不承认,韦伯提出的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的理论在组织中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他强调的组织的劳动分工体系、调节成员关系和行为的规范秩序、对个人自利追求的激励和制裁体制不管是在发展经济还是在政府机制中都有重大意义;但是他有过分看重的层级节制体制、组织效率、职能权限划分、非人格化的追求等方面使他的理论又成为纸上谈兵。因此,在今天的组织中,我们不仅要借鉴韦伯官僚制理论中的优秀元素,又要把握好尺度,扬长避短,辩证的看待、辩证的借鉴、辩证的应用、辩证的发扬。 关键词:韦伯;官僚制;理性;现实意义 一、官僚制产生的背景 (一)社会政治背景 现代官僚制源起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的工业社会转变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19 世纪后半期,普鲁士通过三次王朝战争实现了德国的统一,扫除了德国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上的重重障碍。普鲁士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全面瓦解了容克的经济基础——封建庄园。为此普鲁士王朝把重要的军官职位和政府官位赐给容克作为补偿。统一后,德国工业化进程加快,但是受到德国容克政权束缚,德国处在以旧的、家族为基础的企业制度向资本主义企业制度过渡的阶段。随着社会发展,行政管理事务变得复杂繁多,工业社会意欲突破传统农业社会时期的传统的习俗、伦理及道德的束缚,而追求稳定的和有法律保障的制度形式成为资产阶级的普遍利益要求,行政管理日益得到社会各阶层的广泛重视,韦伯理性官僚制正是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得到产生和发展的。 (二)社会经济背景 近代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制度促进了官僚制的产生与发展,官僚制作为一种稳定的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它极大地迎合并推动了近代资本主义机械化大生产的需

经济与社会:官僚制

马克思·韦伯《经济与社会》相关考点 根据赵成根老师给出的考点,本参考书主要掌握官僚制的相关理论,包括官僚制的含义、特点和地位。 马克思·韦伯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于20世纪初提出了官僚制理论。 一、在马克思·韦伯看来,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是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制度。他倡导的官僚制是一种纯粹的、抽象的、标准的的组织形态,层级官僚制理论的主要内容就包括了专业化分工、等级制、对法理化规则的遵从以及非人格化等方面。 组织的合法权威有三种来源:习俗惯例;个人魅力;法规理性,相应地社会组织分为三种类型:传统组织、神秘组织、合理合法的组织(理想型官僚制组织)。法理权威的最适宜的组织形式是官僚制。 二、官僚制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合理的分工。在组织中明确划分每个组织成员的职责权限并以法规的形式将这种分工固定下来。工作的专业化便是这种高度明确分工的结果。 2.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在组织中实行职务等级制和权力等级化,整个组织是一个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 3.依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官僚组织通常要制定一整

套规则程序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管理行为,以保证整个组织管理工作的一致性和明确性,保证官僚制组织的合理性、合法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4.形成正规的决策文书。在组织中一切重要的决定和命令都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达,下级易于接受明确的命令,上级也易于对下级进行管理。 5.组织管理的非人格化。在实行官僚制组织中,管理工作是以法律、法规、条例和正式文件等来规范组织成员的行为,公私分明,对事不对人。 6.合理合法的人事行政制度。量才用人,任人惟贤,因事设职,专职专人,以及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培训机制。 7.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培训机制。官僚制是建立在高度分工和专业化基础之上的,提高其服务数量和质量,从根本上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 8.可预见性。根据可以预计的规则,排除一切纯粹个人的、一切非理性的、不可预计的感觉因素。 三、官僚制的地位 现实意义:(一)从学术角度看,主要贡献在于:①韦伯对各种社会组织进行比较研究,提出了一个不同组织的兴致、形态、特征进行分析的理论框架,三种组织形态的划分重要的理论价值。②韦伯把组织形态与权威性结合起来进行分析,这既是对历史上权利问题研究的重要发展,又为后人研究组织问题指出了一个重要的方向;(二)从社会政治的

论中国官僚制与韦伯的理性官僚制的对比

论中国官僚制与韦伯的理性官僚制的对比 官僚制,又称科层制,是管理学中是一个中性词汇。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亦即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在马克斯·韦伯发表的论文《官僚制度》中曾涉及到官僚制以下内容:①常规运营的法律化,即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固定正式的管辖范围②层次结构的纵向一体化,即在明确的权力等级制基础上组织起来的各级办事机构③管理方式的书面化,即政府人员能以书面文件为基础并按照需要特殊训练才能掌握的程序来进行行政管理④职务活动的专业化,即政府能根据技术资源来任命人格上自由的行政人员,并在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位上根据激励或成绩而晋升等职务活动⑤公务管理主体的知识化等方面,譬如政府人员能实行按照章程办事、不讲情面、公私分明等等。而这几点也正是韦伯所提倡的理性官僚制所包含的内容。 但实际上,中国现代的官僚制度远远与韦伯所提倡的理性官僚制度要相差。在我国,即使法律再如何地完善,但仍然摆脱不了政府人员贪污问题,而这也是官僚制在我国历史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弊端。大量调查资料和报告表明:我国公务员贪污现象严重,但现今却无法用法律的严打和死刑的威吓来真正解决贪污问题。导致此类公务员经济类犯罪事件的泛滥的因素有很多,例如:①政府人员本身素质问题(一些公务员素质低、文化水平不高、专业知识不够等等)②政府内部环境的作风差(上级对下级的权力威逼、同级之间的腐败作风等等)③政府人员在组织活动中缺乏理性化,偏人格化④中国自古以来官僚制所遗留下来的弊端等等。从理性的角度来说,贪污问题大抵都是经济利益化的驱使而造成的。在中国,“权力等于金钱,金钱能购买权力”这一说法也被广泛承认。再者,中国人许多文化都根深见底,例如血缘关系浓厚、注重人际关系圈、爱面子、虚荣等等,这些主观因素也是造成公务员素质不高的原因,违背了韦伯所说的“实行照章办事,不讲情面,公私分明”原则。 在韦伯的理性官僚制中曾提到,要根据技术资源来任命的人格上自由的行政人员,同时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位要根据资历或者成绩而晋升,但联系本国实际国情,往往情况不尽人意。中国式的官僚主义根深地厚,在选拔人才的时候往往没有真正考虑到人才与职位的合理配置,特别是一些需要高素质人才的岗位,往往所招收的人员不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的,要不就是从其他岗位调配过来,但两者实际上并没有看中招收人员个人才能与该岗位职能的对应性,一些官员更有甚者通过金钱买入官职,或者通过关系获得官位等等。由此可见,在

第3章 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 副本

第3章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一、权威结构理论与组织类型分析 韦伯认为,权力是无视人们的反对,强使人们服从的能力,而权威则意味着人们在接受命令时是出于自愿。可见,在权威制度下,下级把上级发布的命令看做是合法的。正是根据这种权威合法化的方式,韦伯对不同类型的组织进行了区分。他认为有三种合法的权威,由此出现三种不同的组织形式,即“神秘化的组织”、“传统的组织”和“合理化—合法化组织”,其中每一种组织形态都意味着其独特的管理机构或管理体制。 1.神秘化的组织 这种组织形态行使权威的方式是基于领导者个人的人格,它以对个人的崇拜、迷信为基础,对这些人的超人能力、英雄主义精神、模范品格进行崇拜。韦伯用“超凡魅力”一词来说明领导个人的人格,典型的“神秘化的组织”是以宗教或政治形式出现的小规模的革命运动。 在这一类型的组织中,由于领导的权威仅仅依靠的是领导者个人的人格,组织成员对命令的服从便仅仅是基于领导者个人的感召力和煽动力。因此,这种组织内在的基础并不稳固,常常会出现“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现象。 2.传统的组织 在传统的组织中,行使命令和权威的基础是先例和惯例。从前经常发生的事情被看作是神圣的东西,并由此确定了各种团体的权利和期望。在传统的权威制度下,存在着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世袭制”,另一种是“封建制”。在实行“世袭制”的组织中,官员只是领袖个人的奴仆,并从领袖那里获取他们的报酬;而在采取“封建制”的组织中,官员则拥有自己的收入来源,并对领袖保持着一种传统上的忠诚关系,他们比“世袭制”形式下组织中的官员享有更多的自主权。 韦伯认为,封建制度的物质基础是什一税制、采邑制和遗产继承制,而维持这些制度的关键却是过去的惯例以及已成为惯例的权利与义务的体系。 这种组织类型的权威明显地具有世袭性、封建性和绝对性的特点,世袭性即公之子恒为公,士之子恒为士;封建性是指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是主人与臣仆的关系,信奉家长政治和老人政治,整个组织如同一个家族;绝对性则意味着领导者的意志就是法律,权威不受限制,至高无上。 3.合理化—合法化组织 在合理化—合法化的组织中,行使权威的基础是组织内部的各种规则,人们对权威的服从是由于有了依法建立的等级体系。此时的权威必须在组织中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被领导者对权威的服从实质上是对组织规则的服从,在赢得服从这一点上与领导者个人的品质、能力、学识关系不大;此时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各自都要受到组织规则的约束。这种类型的组织是以官僚组织的形式出现的,而韦伯则把它看作是现代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权威制度。 4.三种组织的关系和比较 对于神秘化的组织而言,当那个对组织成员具有超凡魅力的领袖死后,组织必将会失去其神秘化的形式,而变成其他两种类型组织——“传统的组织”和“合理化—合法化的组织”——中的一种。假如领袖的继承问题是通过遗传的方式来解决的,那么“神秘化的组织”就会演变成为“传统的组织”;假如领袖的继承问题是根据已有的法则来决定的,那么“神秘化的组织”就将发展成为“合理化—合法化的组织”,亦即“官僚组织”。 韦伯认为,在基于三种权威而形成的三种组织类型中,与传统权威相适应的组织类型效率较差,因为其领导者不是按能力来挑选的,其管理单纯是为了保存过去的传统而行事。基于超凡魅力权威而形成的组织则过于带感情色彩并且是非理性的,其管理工作不是依据规章

浅谈韦伯官僚制组织理论

浅谈韦伯官僚制组织理论 [摘要] “官僚制”这一概念有两重含义。韦伯在历史考察中所使用的是广义的官僚制概念,所以,在这个概念中包含着中国和西方古代的官僚制形式,而当前学术界经常使用的官僚制概念是一种狭义的官僚制概念,是特指与近代社会一道成长起来的现代官僚制,即现代形式的官僚体系。现代官僚体系作为一种理论范式而定型则是马克斯韦伯的功劳,正是他从理论上对这种组织形式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这类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原则,所以人们往往把韦伯看作官僚制组织的设计者。 [关键词] 马克斯·韦伯;官僚制;合理性 一、关于韦伯 马克斯.韦伯作为“组织理论之父”,在行政学方面做出了很多的贡献。其中最大的贡献当属提出了官僚制组织理论,它被称为是公共行政组织史上最重要的理论之一。而韦伯除了是行政学家和政治学家,他还是社会学家,因此他的研究中不仅有政治学思想,同时融合了社会学理论,他的理论也是被称为“政治社会学”思想。 现代官僚制理论的奠基人,作为西方管理制研究理论基石的《论官僚制》一文的作者,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亦是古典管理理论的先驱之一。他认为,尽管社会组织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质,但是权威和控制是各类社会组织都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他指出,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作为基础的,权威能消除混乱,带来秩序,没有权威的组织是无法实现组织目标的。权力是无视人们的反对,强使人们服从的能力;而权威则意味着人们在接受命令时出于自愿:魅力型权威,使人敬仰;传统型权威,使人服从;而法理性权威,则带来理性思考。与之相对应的是“神秘化组织”、“传统的组织”、和“合理化—合法化组织”,其中每一种组织形态都意味着其独特的管理机构或管理体制。而在韦伯看来,只有这种与合理合法权威相适应的组织形式才是“理想的官僚制”,这也是他备加推崇的组织形式。 二、韦伯眼中的官僚制 官僚制也被称为是行政制或科层制。韦伯认为的官僚制与我们一般意义上认为的受到人们反对的官僚主义的,低效率的组织是两回事,他指的是组织结构中的某些特点,并且这种制度应该是效率最高的组织形式,具有层次分明,制度严格,权责明确等特征。 社会可以说是在人类的互动过程中所形成的,那么人类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互相联系,集合,从而形成组织。所以在韦伯看来,“人类社会实际上是组织的社会,人们正是通过组织这根纽带以各种方式连接在一起”。同时,他也十分强

简述韦伯官僚制组织理论的基本特征

简述韦伯官僚制组织理论的基本特征 马克斯·韦伯的科层制(或官僚制)理论有着丰厚的思想内蕴,它是韦伯政治社会学的重要内容。这一理论的许多概念、范畴和分析成为现代西方政治学理论来源之一。 本文试图对这一理论作一讨论。 一、以合理性作为科层论的学理预设“合理性”(rationality)或“合法性”(legitimacy )是韦伯政治社会学的中心概念。可以说,他的政治理论实际上是围绕着这两个概念展开的,是对它们的进一步引申与发挥。合理性是韦伯科层理论的重要学理预设。 韦伯认为任何一种合乎需要的统治都有着合理性基础。既然科层制能够稳定地运作,并且呈现出等级制的权力矩阵关系,它必然也是以某种合理性作为其实现前提的。他认为,科层制是特定权力的施用和服从关系的体现。具有特殊内容的命令或全部命令得到特定人群服从的可能性可称为“统治”,此处的统治不包括纯粹暴力的控制,因而统治看来更多地限于自愿的服从。自愿的服从又是以形成个人价值氛围的“信仰体系”为基础的,作为个人,他必得深刻认同信仰体系,才能取得行动的一致性、连续性而不致导致内心的紧张,并最终获得自愿的服从。韦伯把个人自愿服从的体系视为合理性或合法性体系,从而他对一个体系的认识排除了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合理性并不表现在事实的好坏之分,而是存在于看它是否被人们在信仰上认可,或者说,个人对一种秩序保持了它是一种合法秩序的信念,这就是这个秩序的“正当性”(validity)或它之所以存在的合理性。在正当性信念的支持之下,任何来自权威的命令都会得到个人的遵从,而不论这些命令是否来自统治者个人,或通过契约、协议产生的抽象法律条文、规章等命令形式。 这样一个合法性来源或正当性信念可以分为两大类别。一类是主观的正当性,包括情感的正当性(多表现为情绪的接近、亲和)、价值合理性的正当性(相信一个秩序体现了个人的美学、伦理或其他价值)、宗教的正当性(来自于对救赎需要秩序这一看法的认可);第二类是所谓客观的正当性,包括习惯的正当性(对已经成为过程或重复出现的事实的默认,以及心理学意义上可表述为主要来自于外部压力的从众心理)、法律的正当性(对法律体系无论是出于内心的抑或外在的服从)。在这五种正当性信念的统领、号召或驱使之下,由内心向行动的发展方向又可判明为四种不同的行动类型:(1)情感类型行动(情感的正当性);(2)价值合理性类型行动(包括价值合理性和宗教合理性正当性);(3)传统类型行动(习惯的正当性);(4)目的合理性类型行动(法律的正当性)。 对行动者行动类型的分析,成为韦伯社会秩序的基础,他对社会体系的看法,包括对科层制的理解,大抵由此生发开来。通过下文的分析我们将可以看到,韦伯根据不同的行动类型,把科层制作了进一步的甄别,他尽管常常在对政治问题的评价中表现出实证主义的倾向,但还是对不同的科层制作了价值判断,似乎这是有违他价值中立的分析态度的初衷的。在韦伯看来,科层制或许仅仅是指现代社会的科层制,对于其它社会而言,典型的科层制是不存在的,或者至少是残缺不全的。 二、以命令—服从类型作为科层论的解析机理在韦伯那里,命令—服从类型往往意味着就是统治类型,它又是与行动类型紧紧相扣的。他认为,不同的行动类型构成了不同统治类型的

官僚制理论、官僚行政组织的特点及评价

马克斯·韦伯在《社会和经济组织理论》一书中提出了官僚行政组织体系理论,被人们称为“组织理论之父”。 韦伯指出,任何组织都必须有某种形式的权力作为基础,才能实现组织的目标,只有权力,才能变混乱为只需。在传统的权力、超凡的权力、法定的权力三种权力中,传统权力是世袭得来而不是按照能力挑选的,其管理知识为了保存过去的传统;超凡权力则过于带有感情色彩并且是非理性的,只有理性合法的权力才能作为理想组织体系的基础。 理想的官僚制组织具有以下特点: 1、组织内存在明确的分工,每个职位的权力和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 2、组织内的各个职位按照等级原则进行法定安排,形成自上而下的等级系统。 3、人员的任用、考评和教育,人员的任用完全根据职务的要求,通过正式的考试和培训来保障用人的有效性。 4、人员的激励。对员工有固定的薪金和一套升迁制度用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5、具有一套完整的规则制度,组织成员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6、组织中人员之间的关系完全以理性准则为指导,不受个人情感影响。这种公正不偏倚的态度不仅适用于组织内部,而且适用于组织与外界的关系。 辩证评价: 韦伯认为,这种高度结构的、正式的行政组织体系是对人们进行强制性控制的最合理的手段,是达到目标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最有效的形式。但是这种模式的组织太过于理想化,在现实中并不能存在,至多是某些大型的企业具备了其理论所反映的某些特征。在今天的管理学界和产业界中,官僚制理论对于结构设计的具体工作来说,其应用还需要因具体情况而异。环境的变化决定了没有一种结构形态可以是完美和永恒的。 1、官僚制的人性假设基础并没有在实践中得到验证。泰勒、法约尔、韦伯所提出的科学管理理论和行政管理理论和都是建立在“经济人”的人性假设之上。但是随着行为科学的不断发展以及“人本管理”理念的普及,人们开始认识到,单纯的“经济人”假设显然已经站不住脚,金钱和正式规则在提高生产率的作用

评价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及其对今日中国的借鉴意义

2011年09月 学术探讨 评价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及其对今日中国的借鉴意义 文/朱晓曼 摘 要:本文从基本理论出发,对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进行了全面的评价。同时,站在现实发展的角度,对官僚制重新审视,提出它对今日中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马克斯?韦伯;官僚制;借鉴意义 中图分类号:B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9-0339-01 19世纪末20世纪初,被誉为“组织理论之父”的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其短暂的一生中为人类贡献了影响深远的官僚制理论。自诞生之日起,官僚制就一直处在管理理论研究的风口浪尖,成立之初广受推崇,随后又受到多方质疑,但从未脱离人们的视野。 一、评价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 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顺应了西方行政改革的需要,成为了政府运作的典型模板。然而,随着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理论的风靡,官僚制受到了各种非议,引起了学界对它的重新审视和认识。 (一)积极作用 1、带来高效率。韦伯的官僚组织从理性精神出发,集中人力物力实现最高的效率,在严格的上下级关系中,实现协调统一。 2、实现管理的专业化、知识化。有观点认为,官僚制最大的功绩在于举起了理性和逻辑的旗帜,批判和否定了产业革命初期的个人专断和感情用事进行管理的做法[1]。 3、注重法律法规的作用。官僚组织中有一系列的法规,明确规定了组织和个人的权限范围和职责内容。 (二)消极作用 1、滋生官僚主义,行政效率低下。繁乱复杂的规章制度和程序规范使行政机构陷入文山会海的泥潭,效率低下;同时,森严的上下级制度,使领导层级权力过分集中。 2、组织僵化,缺乏创造性。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过分依赖规则和程序,缺乏创新和突破。 3、应变能力和处理突发状况的能力差。组织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缺乏弹性,当现有的规章制度不能够提供必要的指导时,局限就很明显了。 4、组织暮气沉沉,缺乏竞争机制。一味强调稳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人员一旦被录用,便可工作到退休的那一天。 5、信息传输不畅,沟通受阻。由于层级繁多,每条信息由都要层层经手、多级加工,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大大衰减。 二、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对今日中国的借鉴意义 (一)官僚制在中国行政发展的现状 建国以来,我国先后进行了8次大的以机构改革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改革[2],奠定了今日我国行政体制的新格局。学界普遍认为中国的行政发展处于官僚制发展不充分的阶段,存在很多问题: 1、行政法制不健全。目前,中国行政法规制定滞后,程序性法规匮乏,对行政工作和相关人员没能形成有效的监督。 2、公私不分,寻租不断。公务人员长期以来处于特权阶级,占用大量优势资源。最典型的就是政府对于经济的大幅干预,利用招标、特批等手段加强对经济的控制权,官商勾结的腐败案件层出不穷。 3、行政效率低下。公务员只进不出,以年月换资历;办事程序复杂,多头管理严重。人们通常为了一个行政申请而“踏破铁鞋”;专业化程度不够,行政现代化进程缓慢。 (二)僚制对今日中国的借鉴意义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资本主义国家纷纷进入新公共服务阶段,对官僚制进行毫不留情的批判。但是,对中国来说,官僚制具有自身特殊的含义和特征,。对于官僚制的借鉴不能全盘肯定或者否定,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现实国情,推动行政改革的进一步发展。 1、提倡理性化的管理方式。官僚制的精髓就是理性精神,它是我国行政发展的思想基础和力量源泉,应汲取理性精神的营养,客观全面的进行包括机构的设置、人员的招聘考核等各项行政管理活动。对理性的强调,更能够有效地克服公私不分的情形,克服情感因素的影响,使公务人员都能专注于行政事务的完成,而减少寻租的发生。 2、法制化的必然要求。韦伯在其著作中多次重申法律和制度的重要性。我国应该加强行政立法的力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实现行政管理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弱化人为因素对政策的左右,使管理活动更多的体现民众的需求、社会的需求。 3、完善激励机制,引入竞争因素。韦伯的非人格化官僚理论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应该努力避免。现行的公务员考试和管理制度已经增加了竞争因素,却没能从根本上改变僵化的格局,公务员事实上的终身雇佣制成为了全社会的共识。应该强调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实现多元化、全方位的责任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引入第三方考核力量,加大对平时工作的监管力度。更不要让问责制流于形式,要真正的贯彻落实。 4、现代知识和技术的运用,用科技武装行政队伍,提高行政效率。韦伯的官僚制强调工具的作用,不仅要专业化,更要利用现时的技术对行政组织进行武装。进入信息时代后,电子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普遍运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政府管理而言,就需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更好的融入当今社会,履行其职能。借助电子政务等专业化平台,加强政府同社会多层次、多角度的接触和联系,保证行政活动行之有效的进行。 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是人类历史上熠熠发光的精神财富,它为行政管理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它有优势也缺点明显,对于它的借鉴始终应该辩证看待,关键是适应国情,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正如彼得斯在对各国的行政改革进行分析之后指出:“对于体制转换中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而言,在追求政府部门最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重视建立一个可被预测的、正直的韦伯式官僚政府[3]。”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参考文献: [1]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M].商务印书馆,1997.278-286 [2]丁煌.西方行政学说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注:[1]孙耀君.西方管理学名著提要[M].江西人民出社.1992.279.[2]朱国云.组织理论历史与流派[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42.[3]彼得斯.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011.09 339

《组织行为学》对韦伯的“官僚形式主义非人格化”的理解

对韦伯的“官僚形式主义非人格化”的理解 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于20世纪初提出了官僚制理论。在马克斯〃韦伯看来,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是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制度。韦伯认为组织的合法权威有三种来源:习俗惯例;个人魅力;法规理性。法理权威的最适宜的组织形式是官僚制。 一、韦伯认为层级官僚制理论具有如下特征: (1)合理的分工。在组织中明确划分每个组织成员的职责权限并以法规的形式将这种分工固定下来。 (2)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在组织中实行职务等级制和权力等级化,整个组织是一个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 (3)依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在组织中任何管理行为都不能随心所欲,都要按章行事。 (4)形成正规的决策文书。在组织中一切重要的决定和命令都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达,下级易于接受明确的命令,上级也易于对下级进行管理。 (5)组织管理的非人格化。在组织中管理工作是以法律、法规、条例和正式文件等来规范组织成员的行为,公私分明,对事不对人。

(6)合理合法的人事行政制度。量才用人,任人惟贤,因事设职,专职专人,以及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培训机制。 二、官僚组织建立在法理权威之上,它的合理性来源于这三个方面: (1)组织的劳动分工体系; (2)调节成员关系和行为的规范秩序; (3)对个人自利追求的激励和制裁体制。 三、韦伯的层级官僚制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是非人格化。 在韦伯眼里,官僚组织是规章的体制,而不是个人的体制。所以,官僚制是排斥个人魅力的。组织的运行不依个人的意志为转移,不受个人的感情的支配。理性化的另一种表述,就是非人格化。官僚制改变了传统社会中的人身依附和个人忠诚,职业官僚接受上级的指挥和命令,是因为他们要服从法律和规则,而不是服从命令者本身的人格魅力感召,或者是服从附着在他身上的身份地位,更不是服从由传统习俗决定的社会等级。尽管韦伯自己也不讳言,这种完全排除了情感的官僚组织,会使组织变成冷冰冰的机器,会产生人的异化。但是,人们尚无法找到比它更好的组织模式。韦伯也承认官僚组织的缺陷,他曾试图探讨以个人魅力来校正官僚组织的异化,但他未能完成相应的研究。

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韦伯的官僚制理论(Weber’S bureaucracy theory) 韦伯的层级官僚制理论 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于20世纪初提出了官僚制理论。 在马克斯·韦伯看来,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是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制度。 韦伯认为组织的合法权威有三种来源:习俗惯例;个人魅力;法规理性。法理权威的最适宜的组织形式是官僚制。 所谓“官僚”,是指这种组织的成员是专门化的职业管理人员而言,并不含有一般语境中使用“官僚”一词的贬义。为了避免误解,有些学者把韦伯所说的官僚组织,改称科层组织。韦伯认为,在近代以来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官僚组织是对大规模社会群体进行有效管理在基本形态。 韦伯指出,在这三种组织类型中,只有传统组织和官僚组织才有相当程度的稳定性。个人崇拜组织与这两种组织差异极大,它可以破坏一个旧世界,而无法建立一个新世界。因为无法保持领袖人物魅力的弥久弥新,或者领袖人物隐退去世等等,个人崇拜组织从诞生起,衰败也就不可避免。例如宗教组织在其创立时必须依赖于领袖的神圣光环,但要将信徒对领袖的顶礼膜拜常规化,一旦形成了教义和规则,它就开始转变成传统组织。古代王朝的创立时期,常得益于某个具有超凡魅力的领袖,人们信赖他那种拯救社会的神力,对乌托邦式美好世界的追求形成对领袖的拥戴,并焕发出“打江山”的动力。而一旦转入“坐江山”,就得实现权威的转变,把神力变成传统,制定典章制度,个人崇拜组织随之平凡化,变成传统组织。 传统组织与官僚组织在外观上具有相似性,但两者实质有很大不同。在官僚组织中,由制度规定组织层级、部门划分、职位设置、成员资格,能够形成非人格化的层级节制体系和部门结构,组织成员是否胜任仅仅取决于他的能力,而不是取决于他对组织领袖的个人忠诚和个人依赖。传统虽然也有规章体系,但它的典章来自传统习惯,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个人关系、喜好偏爱、社会特权的基础之上。所以,传统组织中有法律制度,但不可能有法理权威。按照韦伯的说法,这种组织的司法是不规则的,组织运行缺乏工具理性。 官僚制作为一种理性的和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它迎合并极大地推动了近代资本主义的工业化进程。一方面,官僚制满足了工业大生产的生产模式和管理复杂化的需要。其在精确性、快捷性、可预期性等方面是其他社会组织形式所无与伦比的。另一方面,它以非人格化、制度化的特征而得到科学理性时代的文化认同。而这些都是对传统社会中的各种组织中普遍存在的任人唯亲、下级对上级的人身依附、官员决策的任意性与不可预测性等弊端的纠正,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当然,官僚组织自身的缺陷也十分明显,对于这种缺陷,韦伯曾毫不客气的指出,家长制组织和个人崇拜组织问题更大,人们在管理社会时当然可以选择不同方式,要么是官僚组织,要么是外行治理,别无他途。时至今日,人们对官僚组织的批评已经非常普遍了,但仔细考察就不难发现,无论是在现实中的管理运作,还是在书斋里的理论探索,政府也好,企业也好,我们都无法跳出韦伯的组织模型窠臼。韦伯对组织理论的贡献,有点像如来佛给孙悟空展示出的广阔世界,管理学家们在上面跳跃驰骋,最终却会发现自己依旧在韦伯所画的圈子里。跳出韦伯的圈子似乎是可能的,不过还有待时日。 官僚制的特征 官僚制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合理的分工。在组织中明确划分每个组织成员的职责权限并以法规的形式将这种分工固定下来。

韦伯的官僚制组织理论一

韦伯的官僚制组织理论(一) (总分:111.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3,分数:13.00) 1.韦伯现代化理论的核心是( ) (分数:1.00) A.官僚制理论√ B.层级制理论 C.行为理论 D.科学理论 解析: 2.被誉为“组织理论之父”的是 ____ (分数:1.00) A.泰罗 B.法约尔 C.西蒙 D.韦伯√ 解析: 3.既是行政体系提高工作效率的必要前提,又是官僚等级制显著特征的是 ____ (分数:1.00) A.等级制 B.专业分工√ C.专业培训 D.晋升制度 解析: 4.韦伯指出,现代官僚组织的主体包括行政人员,物资机构和 ____ (分数:1.00) A.参谋机构 B.决策机构 C.监督机构 D.档案机构√ 解析: 5.上下级之间职责明确,同级之间既相互分工、又彼此配合,这体现了官僚制的 ____ (分数:1.00) A.组织的严密性√ B.管理的非人格化 C.技术的高效率 D.统治的知识化 解析: 6.在韦伯看来,意味着行政管理开始由传统的“人治”转向现代的“法治”的是 ____ (分数:1.00) A.组织的严密性

B.管理的非人格化√ C.技术的高效率 D.统治的知识化 解析: 7.官僚体制的组织广泛传播的决定性的原因,是它的 ____ )1.00(分数: A.规模优势 B.制度优势 C.技术优势√ D.人员优势 解析: 8.韦伯认为,西欧历史中的长老制以及东西方都存在过的家长制、世袭制都属于 ____ (分数:1.00) A.个人魅力型统治 B.正当型统治 C.法理型统治 D.传统型统治√ 解析: 9.传统型统治最为普遍的形式是 ____ (分数:1.00) A.世袭制√ B.分封制 C.集中制 D.单一制 解析: 10.领袖的权力仅仅依赖于他能否使其追随者和信徒们确信他的盖世神力,这种类型的统治属于 ____ (分数:1.00) A.传统型统治 B.个人魅力型统治√ C.法理型统治 D.合理型统治 解析: 11.韦伯认为,个人魅力型的统治属于典型的 ____ (分数:1.00) A.法治 B.人治√ C.礼治 D.仁治 解析: 12.韦伯认为,在法理型统治中,一切权力都根源于 ____ (分数:1.00) A.习惯 B.个人能力 C.法律和规章√

浅析韦伯官僚制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浅析韦伯官僚制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班级: 姓名: 学号:

浅析韦伯官僚制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摘要:官僚制的产生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韦伯从权威结构理论与组织类型、官僚制的内涵及其特征构建了官僚制,官僚制从诞生以来不断地遭到各种批评与指责,但是韦伯所开创的理性与科学的研究范式在目前仍然起着重要作用。中国面对当前“官僚制”发展不足的现状,要汲取人类文明的一切成果,吸收官僚制的合理因素,并结合中国自身的实际,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官僚”体系。 关键词:韦伯;官僚制;理性;评价;现实意义 一、韦伯“官僚制”理论产生的背景 韦伯被誉为“组织理论之父”,官僚制理论对世界各国的公共管理都起到了重要的影响。题目中的官僚制,是韦伯意义上的现代理性官僚制,即以法理型权威为基础,以专业化官僚为管理主体,以层级制为组织形式,以理性制度为运作规则的行政管理体制。官僚制作为一种高度理性化的组织模式,它的诞生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 (一)社会政治背景 现代官僚制源起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的工业社会转变的社会历史背景之下,19 世纪后半期,普鲁士通过三次王朝战争实现了德国的统一,扫除了德国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上的重重障碍。普鲁士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全面瓦解了容克的经济基础———封建庄园。为此普鲁士王朝把重要的军官职位和政府官位赐给容克作为补偿。统一后,德国工业化进程加快,但是受到德国容克政权束缚,德国处在以旧的、家族为基础的企业制度向资本主义企业制度过渡的阶段。随着社会发展,行政管理事务变得复杂繁多,工业社会意欲突破传统农业社会时期的传统的习俗、伦理及道德的束缚,而追求稳定的和有法律保障的制度形式成为资产阶级的普遍利益要求,行政管理日益得到社会各阶层的广泛重视,韦伯理性官僚制正是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得到产生和发展的。 (二)社会经济背景 近代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制度促进了官僚制的产生与发展,官僚制作为一种稳定的有效率的管理体制,它极大地迎合并推动了近代资本主义机械化大生产的需要。德国在20 世纪初完成了工业化的进程,工业产值跃居世界第二位。经济结构受到工业制度和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影响,而文化价值体系和政治结构却仍然处于传统的封建价值观的控制 之下。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进入垄断资本主义之后,随着各种组织

浅析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理想的组织设计: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摘要:在《社会和经济组织的理论》一书中,马克思〃韦伯阐述了其官僚组织模式的理论,即行政组织理论。韦伯对组织理论的伟大贡献在于明确而系统地指出,理想的组织应以合理合法权力为基础,这样才能有效地维系组织的连续和目标的达成。为此,韦伯首推官僚组织。本文就从韦伯主张的官僚制的特点、合理性、现实意义及不足之处进行简要阐述,希望能对我们今天的组织管理过程中有所启发与借鉴。 关键词:韦伯官僚制理性 一、韦伯眼中的官僚制 现代官僚制理论的奠基人,作为西方管理制研究理论基石的《论官僚制》一文的作者,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亦是古典管理理论的先驱之一。他认为,尽管社会组织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质,但是权威和控制是各类社会组织都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他指出,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作为基础的,权威能消除混乱,带来秩序,没有权威的组织是无法实现组织目标的。权力是无视人们的反对,强使人们服从的能力;而权威则意味着人们在接受命令时出于自愿:魅力型权威,使人敬仰;传统型权威,使人服从;而法理性权威,则带来理性思考。与之相对应的是“神秘化组织”、“传统的组织”、和“合理化—合法化组织”,其中每一种组织形态都意味着其独特的管理机构或管理体制。而在韦伯看来,只有这种与合理合法权威相适应的组织形式才是“理想的官僚制”,这也是他备加推崇的组织形式。 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韦伯所倡导的“官僚制”是一种纯粹的、抽象的、标准的组织形态,而理想中认为的则是指应当或合乎需要之意。 习惯上,尤其是在汉语中,“官僚制”是一个贬义词,它往往成为低效率的同义语,它所强调的是该制度下产生的繁琐的公事程序、拖拉的工作作风以及泛滥成灾的各种公文和会议记录,所以人们常常把它和低效率的公共行政管理等同起来,意指政府行政管理活动中问题与弊端的状况。 然而,在韦伯看来,他所谓的“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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