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及其他相关规定
84、《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下简称“三费”)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维护企业和员工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主要职责一、财务部负责建立和健全三费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规定提取和开支。
三费均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三费预算应当经过领导办公会审议后,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按规定执行。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统筹规划职工福利费及职工教育经费开支,工会负责统筹规划工会经费开支。
三、稽核部负责三费管理的合规检查,并每半年公布公司三费开支状况,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确保三费开支公开、透明。
第二章职工福利费管理第三条福利费的具体开支范围和标准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福利费具体开支要求,以集团要求为准。
一、全员福利(一)食堂支出: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由公司在每个工作日安排工作午餐。
(二)健康体检:公司每年度为员工安排健康体检,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三)其他可以在福利费中开支的费用。
二、离岗退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一)离岗退养人员按照集团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二)凡符合国家退休规定的员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员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养老生活费。
三、福利费支出不包括以下项目:(一)企业职工奖金、津贴和补助支出;(二)业务招待费支出;(三)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经费支出;(四)其他与福利费无关的各项支出;第四条福利费开支审批程序职工福利费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审批程序为:经办人填单→部门负责人审批→会计审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工会经费管理第五条工会经费来源一、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预算和计提,40%上缴省总工会。
工会支出范围及标准

工会支出范围及标准工会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组织,其支出范围及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工会支出是指工会组织为实现工会宗旨和任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经费等。
那么,工会的支出范围及标准应该如何确定呢?首先,工会支出范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文化、体育、卫生等活动、开展职工教育、职业培训等。
职工福利经费主要用于改善职工生活条件、帮助困难职工、开展职工福利活动等。
因此,工会支出范围应当围绕着维护职工权益、提高职工福利展开,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次,工会支出标准应当科学合理。
工会支出标准的确定应当充分考虑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职工生活水平、工会组织规模等因素。
在发达地区,工会支出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以满足职工对于文化、体育、卫生等方面的需求;在欠发达地区,工会支出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以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帮助职工改善生活条件。
此外,工会支出标准的确定还应当充分考虑工会经费来源和使用效益,避免造成浪费和滥用。
再次,工会支出应当公开透明。
工会支出是由职工的会费和其他合法收入所形成的,因此工会支出的决策和执行应当公开透明,接受职工监督。
工会应当定期向职工会员公布工会支出情况,包括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职工福利经费的使用情况等,确保职工对于工会支出有清晰的了解,并能够对工会支出提出建议和意见。
最后,工会支出应当合理合法。
工会支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支出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同时,工会支出应当符合会员大多数的利益诉求,不得出现个别人员私用公款、挪用公款等情况。
综上所述,工会支出范围及标准的确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只有这样,工会支出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希望各地工会组织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工会支出的合理有效使用,为职工群众谋取更多的福祉。
职工三项经费是什么(中税网)

职工三项经费是什么职工三项经费是什么?职工教育经费是否是必须计提的,提取比例是多少?员工培训中发生的差旅费用伙食费等是否计入培训费用中呢?专家回复:职工三项经费是指: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第六条规定,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19.各类企业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的费用。
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各类企业必须计提职工教育经费,且2008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比例提高到2.5%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附件: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三、切实保证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使用(五)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六)经单位批准或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到本单位之外接受培训的职工,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
(七)经单位批准参加继续教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集中举办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经费,可从职工所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列支范围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列支范围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列支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1. 职工教育培训费用:用于支付职工参加各类培训课程、研讨会、学习班等的费用,包括学费、教材费、培训机构费用等。
2. 职工技能提升费用:用于支持职工获取新技能、提高职业素质的费用,如职业资格认证、技能培训、专业考试等相关费用。
3. 内部培训费用:用于企业内部组织的培训活动,如内部讲师授课、内部培训课程开发、培训设备购置等相关费用。
4. 职工在线学习费用:用于支付职工参加在线学习平台、电子学习资源等的费用。
5. 学历教育费用:在一定条件下,企业可以资助职工攻读与工作相关的学历教育,如本科、硕士、博士等学位的学费。
6. 培训差旅费:用于支付职工参加培训课程所需的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
7. 培训设施和设备费用:用于购买或租赁培训所需的设备、器材、工具等相关费用。
8. 教育合作项目费用:与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等合作开展的教育项目所需的费用,如合作研发、实习合作等。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并与企业的经营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计划相结合。
同时,企业应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必要性和效益性,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具体的列支范围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的规定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相关政策和制度。
工会经费使用范围标准

工会经费使用范围标准工会经费使用范围标准是指工会组织在开展工会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经费的范围和标准。
合理的经费使用范围标准,不仅能够保障工会组织正常运转,还能够更好地发挥工会的作用,促进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和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会经费使用范围标准,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工会经费使用范围标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工会经费使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使用。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等方面,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其次,工会经费使用范围标准应当符合工会组织章程的规定。
工会组织章程是工会组织的基本管理制度,对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工会应当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经费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或超出章程规定的范围。
再次,工会经费使用范围标准应当符合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工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进行决定具有重要意义。
工会应当依法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听取会员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确定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
此外,工会经费使用范围标准应当符合工会财务公开的原则。
工会应当依法对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公开,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
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应当公开透明,接受会员代表和广大职工的监督,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最后,工会经费使用范围标准应当符合工会组织的实际需要。
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应当根据工会组织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确定,不能一刀切,应当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确定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
综上所述,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会经费使用范围标准,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工会组织应当严格依法依章程进行经费使用,保障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最新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

最新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向职工提供各种福利待遇和福利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假期、培训费用等。
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是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来规定的,不同的国家和企业可能有不同的规定。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的规定。
在中国,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主要由《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我国职工享受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另外还包括住房公积金和带薪假期的福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是指职工在退休后能够享受的养老金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则需按规定缴纳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是指职工在生病或受伤时能够享受的医疗费用补偿。
根据《医疗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也需按规定缴纳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是指职工在失业后能够享受的一定期限内的失业救济金。
工伤保险是指职工在工作中因工负伤导致的伤残、伤亡等情况下能够享受的一系列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津贴等。
生育保险则是指职工在生育子女时能够享受的一系列福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产前、产后护理、产前、产后检查等。
除了社会保险,职工还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的福利待遇。
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在购买、租赁住房时可以用来支付一部分费用的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也需按规定缴纳个人的住房公积金。
此外,职工还可以享受带薪假期的福利待遇。
带薪假期是指职工在一定年限内,按照规定可以享受的带薪休假时间。
带薪假期的时长和支付方式由雇主和职工的劳动合同或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来规定。
除了以上列出的福利待遇,一些企业还会提供其他福利服务,例如员工培训、商业保险、健康管理等。
会计实务:“三费”的使用范围及相关规定

“三费”的使用范围及相关规定一、使用范围(1)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通常包括:1.企业内设的职工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设施,其固定资产折旧及维修保养费用,以及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2.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周转房的折旧、租金、维护等支出,以及与职工住房相关的其他补贴和补助。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其他以实物和非实物形态支付职工的零星福利支出,如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误餐费、午餐费或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及救济费、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节日慰问费、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费用等。
(2)职工教育经费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3)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开支范围通常包括:1、会员活动费。
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
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
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3、工会业务费。
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4、事业支出。
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5、其他支出。
二、税前扣除规定(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007年底余额结转:(1)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中对于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的借贷方处理作了会计处理上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中的“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对于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余额提到,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一项补贴和福利,旨在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增强员工的福利保障。
这些费用不仅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员工福利制度的一部分。
职工教育经费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培训和学习机会的费用,包括培训班、专业课程、职业资格考试等,旨在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职工教育经费的设立,可以帮助员工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水平,可以提高员工的薪资收入和晋升机会,同时也能够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
工会经费是由员工工会缴纳的费用,旨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福利、工作环境、工作时间等。
公司应该从财务上支持工会的活动,使其更好地服务员工,促进员工和公司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福利费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一项额外福利,包括健康保险、养老保险、住房补贴、餐补等。
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和公司的经济能力来安排福利费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和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应该合理设置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的比例和总额。
同时,公司也应该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确保费用的合理分配和使用,避免费用的浪费和滥用。
总之,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重要福利,不仅可以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生涯,同时也可以提高员工的福利保障和满意度。
公司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费用预算和分配方案,在保障员工利益的同时,也要注重节约和效益。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赢目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费使用范围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通常包括:
1.企业内设的职工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设施,其固定资产折旧及维修保养费用,以及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2.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周转房的折旧、租金、维护等支出,以及与职工住房相关的其他补贴和补助。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其他以实物和非实物形态支付职工的零星福利支出,如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误餐费、午餐费或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及救济费、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节日慰问费、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费用等。
二、职工教育经费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三、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开支范围通常包括:
1、会员活动费。
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
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
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娱、
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3、工会业务费。
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4、事业支出。
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5、其他支出。
四、税前扣除规定: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五、2007年底余额结转:
(1)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中对于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的借贷方处理作了会计处理上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中的“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对于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余额提到,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
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
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福利费的税前扣除,一直是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征纳双方的热点问题,2008年汇算清缴时对“福利费结余”部分如何处理以及福利费的具体扣除办法,请等待新的税前扣除办法进一步明确。
(2)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余额对税前扣除的影响,截止目前尚未见到明确规定。
六、2008年提取三费的问题:
(1)新准则不鼓励企业对职工福利费先提后用,但企业如果有明确的职工福利计划,即有明确的金额和明确的支付对象范围,(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计划,并通过《员工手册》等方式传达到各相关员工)则可以计提应付福利费。
关键还是在于福利费的余额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
以前那种提而不用的福利费是不符合负债定义的,新准则下不应继续。
(2)对于国家有规定计提比例的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企业可以按照规定提取并按规定使用。
《企业财务通则》(2006)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也明确了: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