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明确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精)
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

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和标准

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和标准
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和标准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或集体合同规定,为职工提供各项福利事项所支出的费用,是企业支出的一种社会保险费用。
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以及标准,首先根据《劳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支出职工福利费包括下列内容:一是支付食宿补贴、交通补贴等费用;二是支付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三是购买职工福利物品(如社保卡、工作服、安全帽等);四是职工子女教育福利;五是组织职工文娱活动等等。
职工福利费的标准也有不同,根据《劳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职工食宿补贴每月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交通补贴每月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其他福利支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一般不得低于最低法定标准。
职工福利费是企业支出的一种社会保险费用,政府、企业和职工都有责任确保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合理,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企业的正常发展。
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内容

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内容参考财务与会计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方面:1.职工困难补助费;2.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药费,本单位医疗部门的全体医务工作人员工资和医务经费,职工因工负伤就医路费等;3.本单位职工食堂、浴室工作人员的工资和食堂炊事用具的购买、修理费用等;4.本单位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以及托儿所、幼儿园设备的购置和修理等费用;5.职工个人福利补贴:职工个人福利补贴是指为解决职工某些带有特殊性的生活困难,由企业以货币形式提供给个人的一种补充收入。
一般有职工探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以及其他一些补贴。
6.企业为职工向商业机构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7.企业自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8.按照国家规定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9.结余的职工福利费还可用于职工宿舍(包括集体宿舍和家属宿舍)及文化娱乐设施。
职工福利费按实际发生额记账,不同于原来的提供,原来按规定比例提取是不需要发票的,可现在发生福利费事项时,是否必须凭合法发票列支是纳税人目前十分关注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合理性原则,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合理性的解释:“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职工福利费属于企业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要对具体事项具体对待。
如:职工困难补助费,只要是能够代表职工利益的决定就可以作为合法凭据,合理的福利费列支范围的人员工资、补贴是不需要发票的,对购买属于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的实物资产和发生对外的相关费用应取得合法发票。
职工福利费扣除范围变化政策解读2010-8-26 11:9赵琪【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2009年11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与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相比,财企[2009]242号通知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相关问题进一步明确。
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

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1. 引言职工福利费是企业为了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而支付的费用,是企业对员工的一种回报和激励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包括福利费的定义、列支范围的具体内容等。
2. 福利费的定义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金、福利卡、福利品等。
3. 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工资和奖金工资是职工为企业提供劳动所获得的报酬,奖金是企业根据职工表现给予的额外奖励。
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定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工龄、职务等因素给予相应的奖金。
3.2 津贴和补贴津贴是企业根据职工工作需要给予的额外补贴,如交通津贴、餐费补贴、住房补贴等。
补贴是企业为了弥补职工在工作中的特殊支出而支付的费用,如加班补贴、出差补贴等。
3.3 福利金和福利卡福利金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一种特殊福利,如生育津贴、丧葬补助等。
福利卡是企业发放给职工的一种电子卡,可以用于购买特定商品或享受特定服务。
3.4 福利品和福利活动福利品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一种实物福利,如年终礼品、节日礼品等。
福利活动是企业组织的一种员工活动,如员工旅游、员工庆典等。
3.5 其他福利费用除了以上列举的福利费用,企业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其他福利费用,如员工培训费用、员工医疗费用等。
4. 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和管理企业在列支职工福利费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和管理。
具体步骤如下:4.1 明确福利费的预算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福利费的预算,包括各项福利费用的金额、支付方式等。
4.2 记账和报销企业应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将职工福利费用记账并及时报销,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4.3 监督和审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福利费的监督和审计,防止财务风险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4.4 定期报告企业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职工公示福利费的使用情况,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

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生活质量和福利待遇,而向员工提供的各种额外的非货币性的福利性支出。
列支范围根据不同企业和地区的政策和实际情况会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员工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2. 住房公积金:企业根据相关政策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帮助员工购买或租赁住房。
3. 健康体检:企业为员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4. 带薪休假和带薪病假:企业根据劳动法规定,给员工提供一定的带薪休假和带薪病假。
5. 节日福利:企业在重要节日给员工发放礼品或发放一定的节日补贴。
6. 员工培训和教育费用:企业为员工提供培训和教育机会,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7. 子女教育补贴:企业为员工的子女提供一定的教育补贴。
8. 交通和通讯补贴:企业为员工提供交通和通讯费用的补贴。
9. 员工活动和文化礼品:企业组织各种员工活动,如团建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10. 定期体检:企业定期为员工进行体检。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还会受到国家、地区和企业自身政策和法规的影响,不同企业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
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的规定【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 性福利
(1)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 (2)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 (3)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 (4)供暖费补贴; 供暖费补贴也称为“冬季取暖补贴”,国家劳动总局总新字[1979]176 号文件中规定的冬季取暖补贴是指北方高寒地区职工宿舍的取暖补贴。 不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房屋取暖的费用。具体扣除标准按当地政府规定执 行。各地对发放“冬季取暖补贴”都有不同的规定,注意按当地政府的 报销范围执行。 (5)职工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企业为 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具体扣除标准按各地政府规 定执行。 注意区别职工防暑降温费和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物品的区别。《国家劳
财政部明确企业福利费开支范围

财政部明确企业福利费开支围 2009年12月03日17:04 中国新闻网中新网12月3日电据财政部消息,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就《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相关问题答问时,明确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的开支围。
2009年11月12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通知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就企业职工福利费的开支围,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的人工成本,可划分为工资(含年薪、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和福利两大类。
其中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按与工资的相互关系,又可划分为两类,一是按工资一定比例缴纳或提取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二是其他与工资没有固定比例的福利待遇支出。
《通知》规定的职工福利费,即为第二类职工福利,具体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是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如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职工疗养费用、自办食堂经费补贴或者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二是企业尚未分离的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折旧、维护和工作人员的人工费用;三是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四是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五是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新准则新税法下工资与福利费的列支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规定,“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不仅包括过去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的容,而且还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最新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

最新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向职工提供各种福利待遇和福利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假期、培训费用等。
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是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来规定的,不同的国家和企业可能有不同的规定。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的规定。
在中国,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主要由《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我国职工享受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另外还包括住房公积金和带薪假期的福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是指职工在退休后能够享受的养老金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则需按规定缴纳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是指职工在生病或受伤时能够享受的医疗费用补偿。
根据《医疗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也需按规定缴纳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是指职工在失业后能够享受的一定期限内的失业救济金。
工伤保险是指职工在工作中因工负伤导致的伤残、伤亡等情况下能够享受的一系列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津贴等。
生育保险则是指职工在生育子女时能够享受的一系列福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产前、产后护理、产前、产后检查等。
除了社会保险,职工还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的福利待遇。
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在购买、租赁住房时可以用来支付一部分费用的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也需按规定缴纳个人的住房公积金。
此外,职工还可以享受带薪假期的福利待遇。
带薪假期是指职工在一定年限内,按照规定可以享受的带薪休假时间。
带薪假期的时长和支付方式由雇主和职工的劳动合同或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来规定。
除了以上列出的福利待遇,一些企业还会提供其他福利服务,例如员工培训、商业保险、健康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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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明确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
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3日表示,财政部近日印发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根据《通知》,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禁止企业为职工购建住房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因此,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通知》同时强调,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和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企业不得为职工购建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
负责人年薪不应再单独发放
按照《通知》要求,已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发放或支付的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应发薪酬中列支。
实行年薪制之后,企业负责人领取的报酬,实际上已全面考虑了其管理要素的贡献、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等因素。
因此,企业负责人福利性货币补贴收入是其年薪的组成部分,企业不应在其年薪之外单独发放。
《通知》规定,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
退休统筹外费用纳入福利管理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虽然离退休人员已经不再为企业提供劳务,应当纳入社会保障体制予以保障,但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仍然比较低,企业为他们支付统筹外费用,实质上属于延期支付福利。
因此,企业为本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或支付的统筹外费用,应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