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改革思路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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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如何推进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如何推进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如何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关键领域,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如何有效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呢?首先,要明确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目标应当是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在改革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动摇,这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根本基础,确保土地公有制的性质不改变;二是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在土地改革中真正受益,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三是坚持市场化导向,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四是坚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和改革的复杂性,避免急躁冒进。

其次,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

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

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给农民吃上“定心丸”。

同时,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强土地流转的服务和管理,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合作经营等方式,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集约化。

再者,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

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范围和界定标准,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

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增加农村集体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这不仅能够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还能够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土地保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此外,探索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加强宅基地的规划管理,合理确定宅基地的规模和布局,严格控制宅基地的无序扩张。

完善宅基地的审批制度,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机制,对于超占、多占的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鼓励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提高宅基地的利用效率。

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措施

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措施

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措施引言土地制度改革是指对土地所有权、流转方式、土地利用权等进行调整和改革的过程。

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对于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土地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

1.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确权登记可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确保土地“四权”的明晰。

为了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应采取以下措施:•制定完善的土地确权登记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开展大规模的土地确权登记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的登记意识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村务组织的作用,加强土地确权登记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加强对土地确权登记结果的审查和监督,确保登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土地流转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农民土地的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

为了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应采取以下措施:•制定土地流转政策,明确土地流转的规范和限制,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加强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交易平台和信息发布机制;•落实土地流转的税收政策,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促进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各方的权益。

3. 推动农民土地集体经营组织发展发展农民土地集体经营组织,是加强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可以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为了推动农民土地集体经营组织的发展,应采取以下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组建土地集体经营组织,提供相关政策和经济支持;•加强对土地集体经营组织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管理和经营水平;•支持土地集体经营组织参与农业产业链的建设,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建立土地流转和土地集体经营组织的监督机制,保障农民的权益。

4. 健全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土地流转市场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载体,发挥着土地资源配置和流转的重要作用。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具体做法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具体做法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中国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领域,旨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民土地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具体的做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明确农民对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实施土地确权后,农民将取得对土地的确权证书,进一步明确土地权益。

2. 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让农民在土地不流转的情况下享受土地经济效益。

政府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如发放补贴或提供其他资源,补偿退出的农户。

3. 建立健全农地流转市场:-放开农村土地流转的限制,建立健全的农地流转市场。

鼓励农户通过流转土地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4. 推动农村土地整治:-进行农村土地整治,包括土地流转整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

5. 加强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推动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让土地经营权成为农民融资的资产。

通过土地抵押,农民能够获得更多的贷款,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6. 完善农村土地交易体系:-完善农村土地交易的体系,包括土地交易登记、交易流程、交易信息公开等方面。

提高土地交易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7. 加强土地权属监管:-建立土地权属监管体系,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土地权属的监管,减少土地权属纠纷。

8. 农民参与农村土地改革:-提高农民对土地改革的参与度,通过座谈会、调研等方式征求农民意见,确保改革过程更符合农民的实际需求。

9. 政策法规支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为土地制度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同时,加强对农民的法律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的法律素养。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农民、企业等多方合作,确保改革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回顾反思与展望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回顾反思与展望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回顾反思与展望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历经了多次探索和尝试。

这些尝试虽然对某些方面取得了成功,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回顾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程,分析其中的问题和挑战,并展望未来可能的改革方向。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中的重大一步。

1950年代初期,政府通过“土地改革法” 对地主阶级进行了剥夺,将土地分配给农民,使得农民得以拥有自己的土地,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

但在土改实践中,农民因为规模小、技术落后、社会保障薄弱等诸多原因,面临着粮食产量低、劳动力闲置等问题,同时,一些土地受到破坏和浪费,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给我国粮食安全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隐患。

1978年,中国农村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

由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推动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被“三步走”战略正式确立,农村的土地制度也随之发生了变革。

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每户农民的集体土地全部承包给家庭成员经营,土地使用权也得以得到保障并通过市场化方式流转,从而使得农民们能够自主决定种植哪些农作物,销售哪些产品,自主经营个体农业。

这一制度的实行直接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的生产力得以大幅提升,特别是在国家扶持下发展了许多特色农业和农村合作经济,为我国的农村经济结构升级和区域扶贫做出了贡献。

然而,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大部分流转仍然处于同村、同乡的限定范围内,土地市场资源的整合和优化利用达到了一定的瓶颈;其次,承包合同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农民在土地租赁和产权拍卖等环节中难以保障自己权益,有些地方利益分配、土地收益不均衡等问题引发了公共资源争夺和治理困难问题;第三,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加速发展,农村人口外流,导致土地闲置和资源浪费问题日益凸显,部分土地呈现负增长态势。

针对上述问题和挑战,未来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有以下几个方向。

论述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论述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论述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前言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和农村地区在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土地是我国农民的命根子,也是我国农村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保障。

传统的土地制度虽然在过去的实践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和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创新成为了当务之急。

本文将论述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创新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传统的土地制度义务集体经济时期义务集体经济时期,实行的是集体土地所有制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这种制度是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开展的,从总体上说,这一制度确实推进了土地的集体化,也有一定的通用性,但这一制度的不足也出现了,主要表现在:•农产品生产品质低,经济效益不高。

•由于一些过当的政策调整,农民的积极性和生产热情下降。

•土地资源的不同化引起了一些贫富差异。

家庭承包责任制时期家庭承包责任制时期,实行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制。

从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入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这一制度强调实行门限责任,土地承包期可到40年,家庭可以自主决定土地的流转。

在这一制度下,个体经济和生产方式都得到了提升:•农民积极性得到了提高,农产品的生产逐渐增加。

•由于家庭的繁殖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

然而,这一制度与传统土地制度相比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如无法满足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需求等。

现行的土地制度当前,我国的土地制度已经进入到了第三个时期——流转承包土地制度,该制度主要表现在:•适当加快新一轮土地承包和流转的步伐;•政府需为承包人提供保障;•承包土地契约、证书的规范化;•注重流转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

虽然现行土地制度相较于前两个时期,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进和创新,但仍存在一些较为棘手的问题。

现行土地制度的问题与对策土地承包期限现行土地承包制度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如虽然实行了40年承包期,但在实际运转中,土地流转周期过短,土地资源保护不足,这种问题应该通过增加或修改法律来解决,保证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制度一直是关注的焦点,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也把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推到了热点。

政府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列入国家长远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更加被重视。

本文从分析农村土地制度现状出发,探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建议,最终实现中国乡村振兴战略。

一、农村土地制度现状1、耕地质量下降,分化加剧当今中国,农村土地仍然是农民和村民的最重要的资源,但耕地质量现在相当低,各种非农投入加剧了农业结构的分化,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大规模的肥料施用,从而对农村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2、土地流转弊端多农村土地的流转机制目前存在着很多问题,土地流转不规范,多次流转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同时,由于制度上的限制和政府管理难以有效实施,导致了流转过程存在暗箱操作、违法买卖等行为,使得土地流转过程变得不透明,不公平,不合理。

3、宅基地土地利用不合理目前,宅基地土地利用存在不合理现象,如土地变更不合法、用地面积不规范等,甚至有一定数量的宅基地违法出租出售,这都严重地削弱了农村土地制度的可持续性。

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1、优化土地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控制土地流转,改革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加强宅基地管理,限制宅基地的变更和出售,提高农村土地的效率利用。

2、加强土地质量管理要加强农村土地质量管理,制定有效的管理政策,引导农民和农村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耕地质量。

3、改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加强农村土地使用权利的保障,颁布有关法规,明文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分割、流转等方面的规定,更加完善的保障农民使用土地的权利。

三、结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是改善中国农村的重要举措。

将增强土地管理能力作为一个基础,规范土地流转机制,同时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解决土地流转中存在的弊端,建立有效的土地保护机制,建立合理的土地使用制度,最终促进农村经济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土地管理改革现存问题及政策建议

土地管理改革现存问题及政策建议

土地管理改革现存问题及政策建议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

土地管理改革一直是国家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和重点工作,在过去几年中,土地管理改革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分析当前土地管理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促进土地管理改革的顺利进行。

现存问题:1. 土地使用权管理混乱。

由于土地使用权的划分和管理不够规范,导致一些土地使用权出现了混乱和争议。

一些土地被多次出租、转让,土地权属关系不清晰,甚至出现了土地流转后产权纠纷的情况。

2. 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不高。

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不高,一方面是因为土地使用权管理不规范,导致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不够合理和有效;另一方面是因为一些地方在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上存在缺失,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不高。

3.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困难。

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受到各种限制,导致一些承包地无法进行有效的流转,限制了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4.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公平。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有些地方存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公平的情况,给受征地农民带来了不公平的对待。

政策建议:1. 完善土地使用权管理制度。

应该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登记和管理制度,规范土地权属关系,明确土地使用权的产生、流转、终止等相关规定,以防止土地使用权出现混乱和争议。

2. 实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

应该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监督,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4. 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机制。

应该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方式,保障受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公平的对待。

结论:土地管理改革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持续推进和改善。

通过完善土地使用权管理制度、实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放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机制等措施,可以促进土地管理改革的顺利进行,并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土地资源支撑。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难点与路径选择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难点与路径选择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难点与路径选择一、起因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多年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问题一直存在,广大农民的土地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越来越显著,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也逐渐得到落实。

但是,长期以来存在的利益格局、历史遗留问题以及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复杂利益纠葛,都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面临着诸多难点和路径选择。

二、难点分析1. 土地所有权问题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一直是改革的难点。

过去,农村土地资源的集体所有制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

但是,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土地不断被征用和交易,让农民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

改革过程中,如何平衡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土地利益,呵护农民利益,是难点之一。

2. 安置农民和保障社会稳定改革会带来收益,但也伴随着成本。

农村土地改革不同于城市,城市居民可以转型就业,而农村居民则需要找到新的生计来源。

因此,改革过程中,需要给予农民充分的保障和安置,以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另一方面,土地制度改革也会带来一定的社会动荡,如何平衡改革成效和社会稳定,是难点之一。

3. 利益相关者的纷争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已形成一定的利益格局,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众多。

改革面临的困难之一是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协商达成永久性的改革方案。

三、路径选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需要分阶段、逐渐推进。

在推进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探索新的改革方案。

1. 实施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当下最为主要的改革方案,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让土地具有市场价值,让农村土地利益得到最优化的分配。

同时,也可以推动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

但是,在推进土地流转时,应加大政府监管力度,避免外来资本和地方官员“圈地”、大规模流转,让农民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

2.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框架土地制度改革应当以保护农民利益、建立农村土地市场、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等为基础,建立统一、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土地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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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改革思路和对策现行土地制度存在的农村土地产权不完整、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征地制度不合理、政府垄断城市建设用地供应、城市土地使用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影响城镇化进程、消费需求扩大、产业结构升级和政府职能转变,并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根源。

应按照渐进式改革思路分步推进改革:近期应打破政府垄断城市建设用地供应局面、推进农地使用权流转、完善征地制度和城市土地使用制度;远期可推进城乡土地产权多元化。

现行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着土地使用权我国进行了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法律法规及制度不完善,土地市场建设滞后,现行土地制度还远远不能适应城镇化、工业化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

1、农村土地产权不完整。

农村土地名义上归集体所有,但实际所有权虚置,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仅限于耕种权、部分收益权和极少量的处置权。

由于土地权能残缺,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并影响土地利用效2、农村土地流转制不健全,近年来,不少地区开始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部分地区试点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但都存在行政推动、市场化程度低、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宅基地使用权多处于禁止流转之列。

这不利于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并引发撂荒、“空心村”等现象。

3、征地制度不合理。

与国外征地必须用于公共利益、必须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相比,我国征地制度存在三方面的突出问题:-是政府征用土地既可用于公共目的,也可用于经营目的,公益性用地的界定范围过宽。

部分地区出现的“圈地运动”与此不无关系。

二是征地补偿标准没有体现土地的市场价值,农民利益严重受损。

三是征地程序不完善,农民只能被强制接受征地,尚未建立起保障农民利益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制度。

4、对城市建设用地供应实行行政审批和指标控制。

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中央政府还对各地新增建设用地实行年度指标管理和转用审批。

在严格的行政审批和指标控制下,城市土地供应无法适应城镇化进程中人口不断增加的需要。

5、地方政府利用土地储备制度垄断土地供应。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引入了土地储备制度,对城市土地实行统一收购、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的“三统一”制度,不少地方政府还成立了土地储备机构,掌控辖区内所有建设用地的储备权和土地一级开发权。

与西方国家主要储备公益性用地相比,我国土地储备制度覆盖面过宽,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储备和出让所有城镇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土地必须经过该机构(代表政府)征收后才能进入市场,从而形成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供应的格局。

6、城市土地使用制度不完善。

一是土地批租制度不完善。

尽管我国自1998年就引入招拍挂制度,但协议出让的工业用地至今仍占很大比例,影响土地利用效率。

此外,我国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期内(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的全部租金。

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不少地方政府采取大量批地或人为抬高地价的短期行为,影响土地市场长期稳定健康运行。

二是土地供应实行双轨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结束城市土地无价、无偿、无期限(“三无”)使用制度的同时,对城市土地供应实行双轨制:党政机关、学校和医院等事业单位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对经营性用地探索实行有偿出让。

但至今行政划拨土地在我国还占较大比例,利用市场机制有偿转让的土地只是房地产用地,工业用地还主要是行政定价。

不少地方往往通过无偿划拨再变通为经营性用地的现象比较普遍。

三是土地使用管理制度不规范。

由于非市场配置用地比例过高,导致基础设施、机关事业单位、军事用地等公益性用地粗放使用、乱用、转用,甚至“圈地”:不少地方粗放利用土地,工业集聚度低,并形成城乡土地利用混杂交错的半城市化地区。

此外,由于对已经批租出去的土地使用状况监管不力,已供土地未建、缓建、少建现象比较严重。

现行土地制度对发展的制约现行土地制度对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形成起了推波助澜作用。

一些地方为了加快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经常压低供地价格,一定程度上助长工业粗放发展、城市外延扩张。

1、影响城镇化水平和质量。

中央政府通过行政审批、指标管理严格控制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数量,地方政府利用土地储备制度垄断土地供应,一定程度上造成城市房地产建设用地供应不足,引发房价居高不下,而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土地批租制进一步抬高了房价,高房价在加重居民购房成本的同时提高了农民进城成本。

农村土地产权不清晰,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无法实现,影响农民到城市发展和在城市创业。

2、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些工业用地主要通过行政方式低价供应,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企业粗放经营的行为,并使一批落后产能仍有生存空间,不利于形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倒逼机制。

3、不利于扩大消费需求。

现行征地制度使农民不能分享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进而影响农村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

多项研究表明,农民工市民化后消费需求大幅提高,而现行土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束缚农民工转化为城市居民,因而也是影响农民工消费潜力有效释放的一个主要原因。

4、影响社会稳定。

随着城镇建设土地需求不断增加,土地储备机构从农村征用的土地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现行征地制度不合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严重受损,并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问题。

现行土地征用制度还产生了大量“种地无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失地农民。

此外,政府征用土地卖给开发商的过程中不乏寻租、腐败现象,在造成失地农民贫困化的同时,也造就了一批地产富豪,扩大了社会收入差距,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原因之一。

5、不利于政府转变职能。

政府利用行政手段主导土地配置权,造成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与我国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完全相悖。

现行土地储备制度还是引发“土地财政”的重要制度。

不少地方政府利用该制度低价征收农村土地,在土地一级市场高价出售,进而获得巨额土地出让收益。

不少地方政府追求卖地生财,在土地管理中的目标偏离公共利益,不利于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

改革思路和建议土地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可采取渐进式改革思路,分步推进。

近期,应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按照“淡化所有权、强化使用权”的思路,以发挥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方向,以打破城市建设用地垄断供应局面、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为重点,加快完善城乡土地使用制度和征地制度。

长远看,应择机推进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一)加快完善城乡土地使用制度在现行土地所有制框架内,围绕建立权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将土地使用权、占有权、收益权、有限处分权(转让、转包、租赁、抵押、担保、继承、人股等)等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权能都赋予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

同时,加快推进以下几方面的改革。

1、取消政府对土地供应的数量管制。

取消中央政府对各地年度建设用地指标的数量管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征收土地使用税等经济手段引导土地资源配置。

同时,加快完善土地储备制度,打破地方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供应格局,使土地储备机构的职能回归到收储公益性用地、管理城市国有土地和稳定土地市场等方面。

今后,土地储备机构不能直接从农民手中征收土地,用于调节土地市场的土地必须从土地一级市场购买。

2、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

按照同地、同权、同价原则,赋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权能,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出让、转让、出租、作价入股、联营、抵押等形式流转使用权。

同时,允许符合法定面积标准的“一户一宅”宅基地在农村内部自由流转。

建立土地跨区域调剂使用制度,允许城乡建设用地远距离、大范围置换,在缓解城市建设用地不足矛盾的同时,使边远农村能够分享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

探索实行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地挂钩”,将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与农民工转化为城镇居民的数量挂钩,鼓励各地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3、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完善土地法律,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切实缩小征地范围。

提高公益性用地征收的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长期生活水平不下降。

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推进征地的公众参与和过程公开化。

探索公益性用地“以租代征”,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公益性用地时,政府不再一次性买断,而采用租借方式,每年付给村民组织和农民租金,租金根据价格水平和地方财力调整。

4、完善城市土地使用制度。

完善土地出让方式。

根据土地使用性质确定土地出让方式,将行政划拨土地范围严格限定为部队和行政单位等纯公益性用途,加强对划拨土地的管理:以协议方式批出的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准公益性用地,逐步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经营性用地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

将土地批租制改为年租制。

将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让金改为分年度收取,按一定年限由政府与用地者签订土地使用合同,租金由用地者逐年缴纳。

为了保证政府按时、足额收取地租,可将年租金和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统一为物业税,以税收的形式收取,年租金的水平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提高城市土地使用效率。

建立和完善已供土地跟踪管理制度和土地开发保证金制度,有效遏制各类已供土地未建、缓建、少建现象。

加强土地规划、收储、招拍挂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完善土地交易市场运行机制,探索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二)择机推进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国家、集体、个人3个层次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多元化。

国家统一规划开发利用的近郊(含城中村)土地,如未来的公益性用地等,政府按照市场价格购买,由土地储备机构统一开发、储备。

集体经济发育和发展比较好的村庄,可以继续保留现行经营体制,但必须赋予集体法律意义上的土地所有权,落实土地产权并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按照房地产用地、工业用地、行政用地分类推进城市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将住宅、工业地产和商业地产等房地产用地的产权明晰到使用者,工业用地按照使用对象明晰到国家或民营企业,行政机关、军事用地及外商独资企业使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今后,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如’从农民手中购买,应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从土地储备机构购买,根据用地性质并参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按照“放开产权、管住规划”的思路管理土地。

对城乡土地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后,政府应严格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加强土地用途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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