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用版
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各级领导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这一责任制是基于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旨在提高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强化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领导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以下要点:
1. 领导责任落实:各级领导人员应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并明确各级领导人员的责任范围和职责,并配备相应的资源。
2. 安全生产目标确定:各级领导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3. 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各级领导人员应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得以落实,包括对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
4.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各级领导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执行,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各级领导人员应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追责,以达到惩罚违法行为、警示他人的目的。
总之,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个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制度,旨在强化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中的领导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只有各级领导人员切实履行起安全生产责任,才能够有效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人员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各级人员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级人员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了让公司各级领导、各级部门的生产人员和所有员工清楚地了解他们在本职范围内应承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和有效进行,特制定此责任制度。
使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和各部门。
总则:公司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图。
公司必须根据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及各类员工的工作范围和工作性质,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和安全生产职责。
各级领导及各类员工必须清楚了解自身安全职责。
部门经理必须与公司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负责书,实超员工必须与生产层签订逐级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履行安全职责。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一)公司法人代表的安全生产职责:1.作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公司安全生产、员工安全与健康负有全面的责任。
2.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指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健全安全生产生产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工作。
负责审查和批准安全生产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纳入本公司总体规划之中。
3.加强安全生产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和安全奖励基金的落实,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现场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工业卫生要求。
对新、改、扩建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原则,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5.负责本公司发生的死亡事故、重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执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采取防范措施的不放过和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的不放过。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外出期间应指定安全生产代理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
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原则,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全面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级各类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安全生产部负责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职责的监督落实,归管理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第四条各级行政正职(总经理、主任等,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对本公司(或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各级行政副职(副总经理、副主任等)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责任状,督促员工履行安全职责,制止员工违章违纪行为。
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一)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公司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公司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四)负责组织制订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主持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六)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两个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及安全监督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七)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奖励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模版(四篇)

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章主要领导责任制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划分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第六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主要领导是指本单位的负责人。
第三条本规定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第五条主要责任制要体现绩效管理、风险管理和全员参与的要求。
第六条各级主要领导要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带头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维护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
第七条各级主要领导应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各级主要领导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各级主要领导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各级主要领导要重视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励和保护机制。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将人的安全放在首位。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依法管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科学规划,科学管理,科学预警,科学救援。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全员参与,形成共建共享的安全生产格局。
第三章主要领导责任制第十六条主要领导应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第十七条主要领导要确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第十八条主要领导要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任务,按照职责权限划分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九条主要领导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主要领导要加强对安全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参考范文(三篇)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参考范文1、学习和应用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
2、执行“三同时”,围绕项目定期检查,对于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整改,定人、定时、定措施,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并迅速报告。
3、认真执行项目施工____设计,在检查质量的同时,严格要求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参与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配合安全员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把关,发现材料和工艺上的隐患有权制止。
6、参加安全会议,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参加各项安全检查。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参考范文(二)1、协助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
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自身的需要,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4、做好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健全安全管理台帐。
5、组织各工种、各类人员参加有关安全专业培训。
6、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巡查。
发现隐患有权停止施工并立即汇报、处理,情节严重的有权给予处罚。
7、会同有关人员对各类机械、机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量化验收记录和手续。
8、督促有关部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反馈使用信息。
9、进行一般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设备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10、认真掌握安全生产规程,加强安全技术学习,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
11、发生各类事故采取有力措施,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2、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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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某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某公司特制定了安
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一、公司领导班子
公司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承担全面领导责任。
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
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
二、各部门负责人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制
定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对相关人员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员工
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对
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同时,员工要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同时,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五、监督检查部门
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确保公司安
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各级人员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责
任和义务,共同维护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很抱歉,我无法满足你的要求。
各级领导(部门负责人或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领导(部门负责人或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背景和目的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提高生产质量和效益,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至关紧要的。
通过明确各级领导(部门负责人或车间主任)的责任,推动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形成全员参加、共同维护的安全生产运行机制。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级领导(部门负责人或车间主任),包含但不限于总经理、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等。
三、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1.各级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贯彻执行。
2.各级领导应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带头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维护安全生产环境。
3.各级领导应订立并组织实施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确保责任明确、分工合理、衔接顺畅。
4.各级领导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含订立必需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操作规范等,确保员工依照规定进行安全操作。
5.各级领导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6.各级领导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进行整改和督促落实,确保隐患的及时除去和整改。
7.各级领导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资产损失。
8.各级领导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统计制度,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9.各级领导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矫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0.各级领导应切实关怀员工的生产安全和健康,加强员工关怀和培训,及时解决员工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四、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奖惩措施1.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各级领导予以表扬和嘉奖,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各级领导员工乐观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指在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各级企事业单位中,各级领导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具体来说,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领导责任:各级领导人员应当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相关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并确保其落实到位。
2. 组织责任:各级领导人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分工和责任,并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督导责任:各级领导人员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 整改责任:各级领导人员对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和处理应负有责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示范责任:各级领导人员要带头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确保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安全,起到示范和引领的作用。
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有助于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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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四篇)
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各级领导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承担的具体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各级领导人员应承担以下责任:1. 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人员应对本部门或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包括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制度,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
2. 制定安全责任制度:各级领导人员应制定和完善本部门或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力,并加以定期评估和检查。
3. 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各级领导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
4. 推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级领导人员应组织和推动本部门或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包括安全知识宣传、事故案例分析和职工培训等,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发布安全生产通知和警示:各级领导人员应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通知和警示,向职工传达安全生产信息,并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高风险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6. 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督:各级领导人员应组织、参与或组织专项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7. 紧急情况下的处置和应急预案:各级领导人员应对紧急情况下的处置和应急预案负责,包括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和协调应急救援等。
8. 追究安全责任和问责制度:各级领导人员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和问责制度,对因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总之,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机制,只有各级领导人员充分履行责任,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公司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为规范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随着社会的进展,安全生产已经成为各行各业都需要关注的问题。
保证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到企业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稳定和经济进展。
在社会分工渐渐细化的今日,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也越来越紧要。
一、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高级领导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高级领导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也需要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
高级领导人员在职务上应当对单位的生产安全负重要责任,应当认真履行本身的岗位职责,做好领导的工作,监督管理下属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安全标准得以落实。
在工作中,还需要更加重视对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学问进行学习和了解,为做好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供给必要的帮忙和支持。
二、省、地、市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省、地、市级领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也需要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为地方政府领导,他们需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引导各级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以及进行生产安全检查,建立事故防备管理机制等。
同时,还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各个行业、各个部门、各个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并对订立工作计划、方案、预算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事故的发生率得到掌控和降低。
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也特别紧要。
他们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订立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员工供给必要的安全生产学问培训,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得以有效贯彻实施。
而且,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还需要领导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
四、一般劳动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般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也很紧要。
每个员工都应当对自身的安全做出充分的重视,要妥当保管好本身的保护用具,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学问培训。
假如员工在工作中发觉可能存在的隐患,应当适时向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管理部门报告,确保安全生产措施适时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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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公司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为规范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遵循“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四条各级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规定中所列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章公司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第五条公司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1.总经理是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公司生产保证和监督体系。
4.亲自批阅上级主管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指令、文件、并组织落实、负责及时协调和处理好各副总经理及其所管业务部门之间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协作配合关系和解决出现的问题。
5.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领导本公司安技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定期听取安技部门的工作汇报。
6.决定或审批本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及奖惩办法。
7.每年至少四次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掌握本公司内的安全情况,特别是涉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问题,并督促或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解决。
8.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亲自主持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9.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中明确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生产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亲自批阅分管范围内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并负责贯彻落实。
2.组织制订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并负责组织实施。
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负责健全生产指挥系统。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4.应充分发挥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管理和监察手段,经常听取安技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技部门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和积极性。
5.审批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以下简称“两措”计划),并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费用的有效投入使用。
6.协助总经理组织或主持定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负责组织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活动。
每年应至少八次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负责人“四落实”。
7.每季主持召开一次有关部门参加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掌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对涉及危及人员、设备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督促或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及时解决。
8.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的教育培训、竞赛评比、经验交流、表彰奖励等活动。
9.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主持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审批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报表。
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公司经营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经营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经营和多种经营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对总经理负责。
1. 贯彻以安全文明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在经营工作中把安全生产指标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
2. 亲自批阅分管范围内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负责正确处理经营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支持各级安技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和职权,参加公司或重大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3. 负责安全生产“两措”费用和奖励资金的落实。
4. 保证按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工人。
5.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法规,对分包、合作、租赁单位、临时工的使用,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加强管理,建立审批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负责检查落实。
6. 参加或主持公司内发生的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情况,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 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时,同时要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第八条公司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总工程师协助总经理搞好安全生产,承担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监督方面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领导责任,对总经理负责。
1. 负责健全技术管理、技术监督系统,健全规章制度,审定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落实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编制年度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做到项目、时间、措施、费用落实,并每半年检查一次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完成情况。
3. 组织修编和审批公司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 负责审批重大工程项目或涉及高危作业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
5. 参加或主持公司定期召开的生产调度会和每季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情况,采取对策。
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经常听取安技部门的工作汇报,指导基层组织力量研究设备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
6. 参加或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
每年至少四次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及技术管理情况或进行安全检查,协助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技术难题。
7. 召开公司技术工作会议时,同时要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章部门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第九条部门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1.部门经理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制订本部门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
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
3.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部门的“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对重大、重要项目,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5.领导、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每月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项目部或班组的安全活动,抽查项目部和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
6.领导本部门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7.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招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以及部门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和所使用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8.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对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专责工程师(技术员)的安全职责1. 负责公司及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方面的工作。
2.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工程部、项目部直至施工班组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 根据各个时期不同的工作任务及新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规程、图纸资料或设备系统、施工工艺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4. 负责编制或审核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对项目部或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并布置、指导、检查项目部或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
5. 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6. 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的具体工作。
7. 负责填写上报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第四章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一条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1. 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部人员(包括分包单位和临聘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设备、机具、测试装置和仪器表的安全性负责。
2. 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生产目标,按施工程序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3. 带领本项目部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4. 主持定期召开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会,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5. 负责和督促项目技术负责人做好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作业指导书等施工文件资料,事先的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6. 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临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全体人员(包括分包单位和临时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
7. 开展好项目部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安全生产周”等活动,落实公司和部门下达的反事故措施。
8. 经常检查本项目工地(每周不少于二次)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
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