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各项工作制度
静脉药物集中调配中心规章制度

静脉药物集中调配中心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静脉药物集中调配中心(以下简称“调配中心”)的运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调配中心作为医院药剂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药剂科统一领导,负责全院静脉药物的集中调配、供应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调配中心的工作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条调配中心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质量管理,提高调配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人员管理第五条调配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和资格证书,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六条调配中心负责人应具备药学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具有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行政管理能力。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服整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三、药品管理第九条调配中心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配送、使用和销毁等相关规定。
第十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和储存要求,合理摆放,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一条调配中心应定期进行药品盘点,确保账物相符,防止药品过期浪费。
第十二条调配中心应加强对高值耗材和贵重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使用审批制度。
四、工作流程第十三条调配中心的工作流程应包括医嘱审核、标签打印、药品调配、成品输液核查与包装、发放和运送等环节。
第十四条药师负责接收医师开具的静脉用药医嘱,对医嘱进行适宜性审核,打印输液标签。
第十五条药技人员按照输液标签的要求,进行药品调配,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调配好的成品输液应进行核查与包装,确保输液质量。
第十七条成品输液发放和运送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及时、安全地送达病区。
五、质量管理第十八条调配中心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评估和质量持续改进等环节。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各项工作规章制度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药物安全性,特制定本工作规章制度。
第二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是指负责为医院内患者配制静脉注射药物及其它液体制剂的机构。
其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并遵循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工作宗旨是确保药物的正确配制和合理使用,保障患者的权益,并与临床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提高医疗质量。
第四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建设、管理与使用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应公开向社会发布药品质量监测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六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设立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的选择、购入、调配、使用及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
第七条药物管理委员会由医院管理人员、药剂师、医师等组成,主要职责是确保医院内静脉用药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设立药剂科,负责静脉配药的准备和调配工作。
第九条药剂科设立药剂师岗位,负责具体的静脉配药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第十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设立药材车间,用于静脉药物的灭菌和包装。
第十一条药材车间设立灭菌员、包装员等岗位,负责灭菌、包装等工作。
第十二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设立质管科,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确保配药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药品的购入第十三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购入的药品应为正规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且具备相应许可证件。
第十四条药品的购入应遵循以下原则:1.选择质量、安全的药品,并具备相应药品批准文号。
2.根据需要进行药品招标,确保价格合理和质量可靠。
3.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和药品质量协议,明确合作细节。
第十五条药品的入库应执行严格的审验制度,确保药品的合格性。
第十六条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应建立健全的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及时跟踪和处理过期药品。
第四章调配实施第十七条药剂科负责按照医嘱对药品进行调配,并确保药品的配比准确。
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管理制度

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管理制度一、体制建设1. 医院设立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由医院药事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工作。
2. 中心设立行政领导及专责人员,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医师、药师、药剂师、护士等专业人员,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3. 中心要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安全、高效进行。
二、人员管理1. 中心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每位成员都要经过系统的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方可上岗。
2. 中心要建立职称评定制度,对人员按照其岗位技术要求和工作能力进行评定,提供相应的晋升及培训机会。
3. 中心要建立定期的考核机制,对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考核,以激发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三、设备及物资管理1. 中心要配备专业的药品调剂设备,并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制定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维修。
2. 中心要组织药品库存的管理工作,建立药品台账,定期检查药品的储存条件和保质期,并进行有序的补货和清理工作。
3. 中心要建立药品采购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价格和供应渠道的合理性,制定定期评估药品供应商的评估机制,及时调整供应商。
4. 中心要建立药品调配的标准化制度,对药品进行科学合理的配比和加工,避免药物配方和配药错误。
四、工作流程1. 中心要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包括接收医嘱、审核医嘱、准备药品、调配药品、核对药品等步骤,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进行质量把关。
2. 中心要建立准确的文档记录和信息交流机制,对每一次药物调配都要有详细的记录,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追溯性。
3. 中心要建立医患沟通的桥梁,与临床部门紧密协作,及时了解临床需求和要求,为患者提供优质的静脉用药服务。
五、质量管理1. 中心要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与质量监测体系,制定相关的指标和标准,进行质量监控,并进行定期的质量评估和自查自评。
2. 中心要建立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药品配制和调配中出现的不良事件进行及时上报和处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改进。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工作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工作制度
1.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工作间内不得外人进入,不准吸烟或会客。
工作间保持清洁整齐,按规定做好安全卫生工作。
2. 药品定位存放,定期检查药品质量,注意药品有效期。
对破损药品制表上报,经科主任批准作报损处理。
3. 工作人员进入工作间应严格遵守消毒、更衣程序,穿戴专用工作衣帽,禁止使用粉质化妆品。
4. 做好本院各病区静脉输液处方的接收、审方、摆药;督促合理用药;做好药品的保管、盘点等工作。
5. 药师依据处方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严肃地审核处方的药学合理性,核查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相容性、稳定性和用法用量等。
确认其输液用药配伍合理后,以病区为单位按处方性质和用药时间顺序,进行归类排序。
审核人在标签上签字。
凡有不合理处方应及时登记,并与医生联系,促其修改,并签字。
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医嘱。
6. 调剂处方时,精力集中,认真仔细,避免发错药物。
调配结束后,调配者在输液标签上签字。
7. 核对已调配完成药品时,按处方内容,逐项对照核对,并签字。
8. 传递调配完成的药品时,应严格按批次数量填写登记表,并由传递和接收双方签字。
9. 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药品调价时及时报盈亏表。
10、实行按月盘点制度。
盘点准确,账物相符,误差率为±0.1%。
11. 建立工作差错登记制度,发生重大差错事故时必须及时向上
级报告。
12. 下班前按操作规程关闭所有计算机等设备、设施的电源。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中心的规章制度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中心的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管理,提高用药安全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管理职责1.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管理者应具备相关药学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负责组织实施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工作。
2.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药剂师应具备丰富的药学知识和临床经验,负责药品的调配、监测和药物治疗指导等工作。
3.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技术人员负责协助药剂师进行药品调配,确保药品的质量和配制过程的规范。
第三条:药品采购1.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药品采购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采购程序和要求。
2. 药品采购应根据患者需求和临床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数量和种类应有合理的依据。
采购的药品应具备产品合格证、生产批号、有效期以及相关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
第四条:药品接收与储存1.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药品接收应由药剂师或技术人员进行,对药品的包装完好性、生产日期、有效期等进行核查,确保药品符合要求。
2. 药品应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储存,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不利环境,防止交叉污染和损坏。
药品的储存温度和湿度应在规定范围内。
第五条:药品调配与配置1. 药品调配应由药剂师或技术人员负责,按照医嘱要求和药品配置规范进行操作。
2. 药品调配过程中,应使用规定的设备和器材,确保药品配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药品调配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的标签和包装方式进行标识和封装,以便于追溯和监管。
第六条:质量控制与监测1.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药品的质量监测工作,并记录监测结果。
2. 对调配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不合格品,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和整改。
3. 常规药物的质量监测应包括外观、药效和稳定性等指标,特殊药物的质量监测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第七条:药品使用与返还1. 药品使用应严格遵循医嘱要求,按照用药流程进行,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各项工作制度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各项工作制度一、中心概况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是一种新型的医疗服务机构,是医院实行合理用药的重要措施之一。
本中心是医院专门负责静脉用药,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剂量计算、药物配制、药品包装、防护措施等工作,确保使用药品的安全、便捷、高效。
目前本中心已经成为我院可靠、高效、规范的药物配液中心。
本制度旨在规范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在人员管理、药品管理、设备设施、质量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二、人员管理1.人员招聘:根据中心的需要,确保市场竞争性招聘,选聘有经验、资质良好的医药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2.培训:在入职前,要对新员工进行相关技术和相关规范的培训,并在工作中持续进行指导和培训,以保证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全面素质。
3.日常考勤及管理:中心的员工作息时间记录在相应的考勤表上,每周进行一次统计,并及时处理员工请假、调休等情况。
三、药品管理1.采购管理:中心不得单独采购药品,所有药品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中心按需向物资仓库提交申请文书。
2.药品入库及保存:中心药品接收后严格按照GSP的规范进行药品检查、编号、接收、验收以及药品入库;存放在符合药品要求的独立储存区域,并按规定进行管理和保管,确保药品存储的安全性和流通性。
3.药品分装和配制管理:中心要合理分配和组织药物的分装和配制工作,保证药物剂量和准确性。
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采用标准操作流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4.药品核对:所有的药品配制品必须在两名操作人员的证明下核对配方清单、药品质量、药品数量等,确保配制的药品与处方要求相符。
四、设备设施1.药品分装及配制设施:中心将提供符合GMP规范要求的药品配制室,并添置PSA除菌系统、水质测试及处理设备等相关设施,确保配制工作的安全、卫生、环保和高质量。
2.计算机系统:中心将提供先进的计算机系统,配有二维码和条形码验证技术和标记药品包装细节,以确保杜绝工作中的人为失误和严把每一个检查点。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的中心的规章制度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以下简称调配中心)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调配中心作为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医疗护理原则,确保静脉用药的合理、安全、有效。
第三条调配中心的工作宗旨是:以患者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核心,为临床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静脉用药服务。
第四条调配中心的组织结构应包括领导小组、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和辅助部门,各职能部门应明确职责,相互协作,确保调配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调配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调配中心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七条调配中心工作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尊重患者隐私,维护患者权益。
第八条调配中心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九条调配中心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来源、质量、储存、使用等环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条调配中心应实行药品采购招标制度,选择合法、合格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
第十一条调配中心应建立健全药品验收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严格验收,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二条调配中心应实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按照药品的性质、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药品安全。
第十三条调配中心应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医嘱和药物说明书进行药品调配,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调配中心应根据临床需求,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确保静脉用药的及时、准确、安全。
第十五条调配中心应实行处方审核制度,对临床医师开具的静脉用药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
第十六条调配中心应实行药品加配制度,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程进行药品加配,确保成品输液的质量。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质量管理组织工作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质量管理组织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以下简称静配中心)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静配中心应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二、组织架构1. 静配中心质量管理组织由中心主任、药师、护士等相关人员组成。
中心主任负责静配中心的全面工作,药师负责药品的审核、调配和质量控制,护士负责静脉用药的给药和观察。
2. 静配中心应设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小组由中心主任、药师、护士等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临床医生参与。
三、工作职责1. 中心主任职责:(1)负责静配中心的整体工作,对静配中心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总责。
(2)组织制定和修订静配中心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要求。
(3)组织静配中心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4)定期检查静配中心质量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药师职责:(1)负责药品的审核、调配和质量控制,确保静脉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参与临床用药咨询,为医生和护士提供用药指导。
(3)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心主任。
(4)参与静配中心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3. 护士职责:(1)负责静脉用药的给药和观察,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参与临床用药咨询,为医生和药师提供患者用药情况。
(3)及时向药师反馈患者用药过程中的问题,共同解决用药难题。
(4)参与静配中心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四、质量管理1. 静配中心应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储存、配送、调配、给药等环节。
2. 静配中心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药品采购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选择合法、合格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并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药品配送应确保及时、安全、准确。
3. 静配中心应制定严格的调配操作规程,包括无菌操作、加药混合、成品输液制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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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各项工作制度一、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的工作制度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院各病区静脉药物的加药配置,督促合理用药,调配药品,保管药品,药品消耗统计盘点等工作。
2. 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院部和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工作区域内不得随意摆放私人物品,工作场所不得会客。
3. 树立全心全意为为人民服务的正确思想,做到对工作认真负责,同事之间团结友爱,提高调配质量和服务质量。
4.由药剂技术人员及护理人员负责药物调配及配置工作。
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接收处方,药师审方后打印标签,安排配置计划。
审核处方时应注意药物的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如有疑问及时与病区联系,准确无误后方可调配药物。
拒绝调配配伍禁忌、滥用药品、超剂量处方。
5.调配时应思想集中,认真仔细,避免发错药物。
配置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一丝不苟,按处方要求和药物剂量进行无菌配置,不得随意更改。
核对成品时,按处方要求逐项对照核对,防止加错药物。
6.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发生重大差错事故时必须及时逐级向上级报告。
7. 保持中心室内外整洁,各类器具按规定定期清洗灭菌。
货架和贮药盒须标清楚,标签与药物应相符合。
药品按照不同性质、剂量、药理作用分别排放位置,药物贮存按规定摆放。
8. 每日上午、中午、下午分别登记中心湿度和温度(包括冰箱温度)各3次,应及时调整温湿度在正常范围。
9.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脱岗,不串岗。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安静有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室内严禁吸烟。
10.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患有潜在的严重性疾病如细菌性感染和病毒性疾病的员工必须向科室负责人报告,酌情调整工作。
二、静脉药物配置中心配置间的工作制度1.为全院各病区的静脉输液剂进行加药配置操作。
思想应集中,工作认真负责,避免差错。
配置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操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对有疾病或割伤,尤其是患有消化系统或呼吸系统疾病时,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进行人员调整。
3.操作前必须开启紫外线灯和净化设施,待消毒30min后再行操作。
4.对排好的药品先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加药,一旦发现错误应及时与药师联系,更改后再加药。
5.遵守各项操作规程,进入配置间必须清洗双手,穿戴无菌隔离衣、帽、口罩等,严格按照无菌操作技术加药,不得违背。
6.操作完毕,必须立即对工作环境、所用容器及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
按清场要求进行清场,不得遗留药物、药液、空瓶及安瓿等。
7.如实填写各项记录,并签字。
8.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干燥,定期进行空气培养做菌落计数,对净化设备定期检查净化级别,必要时更新。
9.下班前关闭水、电、门窗,并检查无误方可离开人,防止事故,保证安全。
三、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卫生工作制度1.卫生工作是保持良好工作环境,保证药品质量重要措施之一。
2.卫生工作除日常进行外,每天应有2次对室内、外卫生清洁处理一次。
每周大消毒一次。
洁净室按洁净室管理制度中清洁消毒处理方法进行。
洁净室内墙面、地面、设施除常规清洁外,必要时也要进行消毒处理。
需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场所,应在工作前消毒30min,并做记录。
3.洁净室内物品应整洁、存放有序,不得直接堆放于地面。
4.工作场所地面不应存水,墙面不得有污渍和霉斑,室内应无浮尘。
5.工作室内不得有明沟,门窗不得有大裂隙以防鼠害。
6.室内外卫生应划分卫生包干区,责任到人,并有检查措施。
7.洁净室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物品应设置专柜或专用区域存放,并保持整洁。
四、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安全工作制度1.配置中心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干粉及泡沫灭火器。
2.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专库保管。
使用场地应有禁明火标志。
使用中应注意避免洒落地面或流人下水道。
使用后剩余物品应放回专库。
3.对产生有害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不得随意操作而造成人体伤害。
4.对细胞毒性药物应按操作规程配置。
配置和使用时应有防护设施,以免伤害眼睛、暴露的皮肤及衣物。
5.毒性药品使用应按特殊药品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6.对玻璃制品及易损伤人体皮肤的物品在处理和使用时应小心,并有防护措施。
7.对电器设备应在使用前检查有无漏电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8.对水、电、气的阀门或开关,除清场时检查外,还应有专人负责检查。
9.所有工作结束离开工作场所时,应检查门窗是否关严、锁好,并确认。
10.个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休息室内,更不得带人工作场所。
五、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清场工作制度1.清场工作是保证药品质量、防止发生差错事故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工作岗位操作结束后必须立即认真实施。
2.工作结束后,各相关操作岗位(间)不得存放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标签、半成品、成品。
上述物品应按规定返回专用库(柜)。
3.因特殊情况不易转移的半成品(中间体)及相应设备应有工作状态标志,其周围环境必须清场到位。
4.小型器具送至器具间进行清洗后放人器具存放间,专用工具经清洁处理后定位清场工作与卫生工作应相互结合、同时进行。
5.清场工作与卫生工作应相互结合、同时进行。
6.清场工作中同时做好安全工作,对水、电、气、门窗以及各种设施进行检查,防患于未然。
7.认真做好各操作岗位清场记录,并有清场人与复核人签字,将清场记录存入批配置记录中。
六、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洁具室管理制度1.洁具室为存放和处理各种清洁用具专用场所,其余工作场所均不得存放洁具。
2.各种洁具均不得使用易脱落纤维材料,并具有良好吸水去污性能。
3.使用洁具室洁具对各工作室进行清场卫生工作后带回本室,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4.盛废弃物的塑料袋应在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出洁净区,塑料袋不得重复使用。
5.洁具室每次工作结束后应进行清洁处理,专用清洁用具不得在非净化区域内使用。
七、药品盘存及清点工作制度1.加强药品管理,每周随机抽查五种贵重药品盘存,实行季度大盘存制度,盘点应准确、账物相符,并记录盈亏结果2.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库存药品若有超短、损耗、过期失效情况时,应填写药品超短、损耗、报废单,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撤销。
3.药品超短、损耗、报废单应包括:品种、数量、金额、原因、日期等项目,并妥善保存备查。
4.凡经批准报废的药品必须做好销毁、掩埋工作,不得流失和随意丢弃。
5.各类药品认真核对按时入库要做到先进先出,原包装损坏药品要保留集中处理。
.6.负责药品价格管理接到药品调价通知后,清点库存数,做出减值或增值报表,经主任签字后报药品会计室。
八、生物安全柜使用要求1. 目的(1)正确的操作方法可以保护操作人员免受任何有害气雾,微粒或蒸气的伤害。
(2)保证所配置的药物不被微粒或其他微生物的污染。
2. 工作原理A/B3型生物安全柜(Biological safety cabinet, BSC)属于垂直层流台,通过顶部的高效过滤器过滤99.99%的0.3um以上的微粒使操作空间形成局部10 0级的洁净环境,且其通过工作台面的四周的散流孔回风形成相对负压(相对于工作区域外),因此,不允许有任何物体阻拦散流孔,包括手臂,加药篮等。
B SC将有30%的循环风通过内置的高效过滤器排出,如该BSC用于配置抗生素,则该排出气体可在室内循环利用;如用于配置细胞毒性药物,则排出气体须立即排到室外大气,排风管须再配置一个高效过滤器,以免污染空气。
用于配置细胞毒性药物的BSC应加装活性碳过滤器用于过滤排出的气体,活性碳过滤器达到饱和后,应立即更换。
3. 消毒每天在操作开始前和后,应用75%的酒精仔细擦拭工作区域的顶部,两侧及台面,顺序为从上到下,从前到后,从里到外。
在配置过程当中,每完成一个病人的加药配置后,应用经过0.2μm过滤器过滤的75%的酒精消毒台面。
每隔3-5分钟或接触过未经消毒的设备后用75%酒精消毒带手套的双手。
(1)全天24小时运转生物安全柜;如无法保证,则必须在开机后半小时方可进行配置。
(2)在有紫外线灭菌灯时,应关闭前窗,不可进行人员操作;但应注意,紫外线的杀菌效果并不好,因此,应保证上班时间内保证生物安全柜的持续运转,并在配置前后使用75%酒精进行常规消毒的效果最佳。
(3)如配置细胞毒性药物须戴两副手套。
(4)所有的配药操作必须在离工作台外沿20cm,内沿8-10cm,并离台面至少10-15cm区域内进行。
(5)配药操作时,前窗不可抬高过安全警戒线,否则,操作区域内将不能保证负压,先造成药物气雾外散,伤害配置人员及污染配置洁净间同时操作区域内有可能达不到百级的净化要求。
(6)生物安全柜的回风道应定时用蒸馏水清洗后用75%酒精消毒。
(7)定期对生物安全柜进行动态(即有人操作时)下浮游菌测试,即将培养皿打开后放置在操作台面上半小时,封盖后进行培养计数。
5. 年检(1)自使用之日起每年对生物安全柜进行各项参数的检测,以保证质量。
(2)参照测试标准有NSF49(ANNEXF),EN12469:2000(Section 6 Ta ble 5)或CSA Z316.3-95。
二十五、水平层流台使用要求在水平层流台(Horizontal Laminar Flow Workstation, HLFW)上正确放置物体及正确操作是保证所配置药物不被污染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所有的操作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
2.工作原理从HLFW吹出来的空气是经过高效过滤器过滤,可驱除99.99%直径0.3μm 以上的微粒,并确保空气的流向及流速(0.45米/秒±20%)。
用于配置中心的水平层流台的进风口应处于工作台的顶部,这样可保证最洁净的空气先进入工作台,工作台的下部支撑部分应可确保空气流通。
该种层流台只能用于配置对配置人员无伤害的药物,如:电解质类药物、中药类制剂、肠外营养液等。
3.消毒(1)每天在操作开始前,应先用75%的酒精仔细擦拭工作区域的顶部,两侧及台面,顺序为从上到下,从前到后,从里到外。
(2)在配置过程当中,每完成一个病人的加药配置后,应用经过0.2μm 过滤器过滤的75%的酒精消毒台面。
(3)每隔3至5分钟或接触过未经消毒的设备后用75%酒精消毒带手套的双手。
(4)物料放入工作台前,应用75%乙醇擦拭其整个外表;纸张应放置在塑料袋内,签字应用圆珠笔。
4.操作(1)最好全天24小时运转HLFW,或最小在操作前半小时启动机器。
(2)尽量避免在工作台面上摆放过多的用品,大件物品之间的摆放距离应为15cm左右,诸如输液袋;小件物品之间的摆放距离应为5cm左右,诸如安培或西林瓶等;下流物品与上流物品的距离应为上流物品直径的3倍。
(3)工作台面上的无菌物品需保证第一洁净的空气从其流过,即其与高效过滤器之间应无任何物体阻碍,也就是“开放窗口”。
(4)避免任何物质溅入高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一旦被弄湿,很容易产生破损及霉菌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