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研究201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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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腐败的原因和对策浅析

国有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腐败的原因和对策浅析

国有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腐败的原因和对策浅析内容摘要: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基础建设的政策利好,施工企业迎来了企业发展壮大的绝佳时机。

但是一些施工企业虽然产能规模逐年增长,但是腐败问题也不断浮出。

究其原因,还是对工程项目的廉洁监督出了问题。

本文将结合笔者所在行业实际,从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腐败类型、成因和对策思考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论述,以期能为笔者所在公司工程项目廉洁经营管理,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腐败原因对策近年来,随着国家基础建设的加速发展,施工单位也迎来了企业发展壮大的绝佳时机,但是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从逐渐形成到已经形成,各行各业腐败事件不断浮出水面,特别是一些施工企业,尤其是直接承接施工任务的工程项目的腐败问题屡见不鲜,究其原因,还是对工程项目的的廉洁监督出了问题。

本文将此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思考。

一、工程项目腐败的类型浅析当前,国有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中的腐败类型及表现主要有下面几种:(一)权钱交易型主要表现为国有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利用对项目部部分或全面的控制权,在经营活动中违背职务廉洁性的要求,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以牺牲企业利益为代价通过为他人谋取利益来获得个人利益。

主要涉及到项目的物资设备采购、劳务队伍的选择、合同签订、工程验收计价、资金支付等方面,项目管理人员与供应商及老板进行钱权交易,大肆索贿受贿,损害项目利益。

集团某公司项目经理峁某为了谋取一己私利,直接向砂石料供应商索贿35万元。

集团某公司总经理杨某收取包工头郑某贿赂后,直接跟项目负责人打招呼,安排工程,工程到手后,郑某为拿到更多的项目,又多次向杨某行贿,直至案发,杨某累计收受贿赂达160多万元。

(二)侵吞挪用型主要表现项目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公款私用或巧立名目,集体私分,公开侵占或私自挪用项目部的资金等。

如财务人员私自挪用公款,项目负责人私分“小金库”、工程收尾人员私自变卖废钢、管理人员公款私存据为己有等。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成因及初步对策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成因及初步对策

【项目管理】一、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的特点相比较其他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国企涉及的工程建设问题存在这几个特点:一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

2006年以来,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国企“一把手”案件299件,占国企案件总数的19.4%;二是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产品销售、质量检验、资金管理等一些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居高不下,占国企案件总数的80%以上;三是国企领导人员违纪违法金额巨大,五年来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有14件16人;四是窝案、串案明显增多,一些国企腐败分子以权力为依托,形成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拉帮结派,上下勾结串通,内外勾结,有组织、有预谋地共同作案;五是一些国企腐败分子集政治蜕变、权力腐败、生活腐化于一身,以权力为资本,进行权钱、权色交易。

由此可见,国企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腐败现象复杂程度和治理难度明显要高于其他工程建设领域。

二、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通观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既有个人主观上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备的客观原因。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工程建设的特殊性为腐败问题的发生提供了可能一是资本密集,竞争激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程投资越来越大,建设项目动辄上亿,甚至几十亿元,而工程建设市场主要是卖方市场,僧多粥少,面对巨额资金,竞争异常激烈,监管上稍有疏忽和漏洞就会有不法分子钻空子;二是涉及面广,管理环节多。

一项工程涉及设计、监理、施工、业主、政府部门等多个层面,涉及立项审批、招投标、验工计价、资金拨付、物资采购、变更设计、竣工验收等诸多环节,每个环节、每个方面出了问题都会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造成影响。

三是管理队伍混杂,临时观念强。

参建单位依托项目而临时组建,人员来自四面八方,从各个单位临时抽调,制度尚需健全,管理有待规范。

当权力相对集中,领导和操作人员自律意识又不强时,就极易出问题。

(二)国企工程建设外部监督管理体制上存在的漏洞滋长了腐败问题的发生⒈从企业外部讲,监管主体政出多门,形不成合力,无法对国企工程建设全过程真正实施有效监督。

工程建设领域关键环节腐败问题的研究

工程建设领域关键环节腐败问题的研究

工程建设领域关键环节腐败问题的研究赵连奎发布时间:2009-11-2 11:15:00 阅读次数:804 次网友跟帖0 条建环委纪委国务院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把建筑市场商业贿赂问题列为五大整治重点之一。

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我国建设行业的一大难题。

一、影响当前建筑领域廉政建设的问题1、廉政建设的力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整合。

纪检监察部门因不熟悉工程业务难以全面介入,仅仅停留在招投标前抽签、招投标时参与监督和平时有限的执法监察检查,没能做到从工程立项到竣工实施全程有效监督;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对自己作为廉政建设的主体认识不到位,甚至对纪检监察人员的介入心存隔阂和介蒂,配合欠主动密切,使纪检监察的职能未能充分发挥。

2、建设市场发育不完善,竞争不充分,诚信缺失。

一是上规模的施工企业发育不足,挂靠和隐性分包现象还较为普遍,企业既想多接工程,又受自身的资质、技术力量和生产业绩的制约,经常拆东墙补西墙,频繁变更项目管理人员,投标承诺与实际施工管理人员素质和水平不对称,有的企业甚至伪造资质和施工业绩。

二是监理市场不完善,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监理队伍素质亟待提高。

监理企业少,有资质、上规模监理人员短缺,有的项目工程已开工但监理工作未跟上;有的项目因规模少等原因采取了指定监理、内部监理、无资质监理;有的监理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所持证书与监理项目不相称;外聘的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因质量监督不到位出现的工程返工现象存在,甚至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监理与施工不协调现象时有发生,监理市场有待于进一步整治。

3、建设工程质量隐患多,合同管理、质量管理需大力加强。

合同订立后,因建设市场不完善带来的挂靠现象、隐性分包现象和专业人员调换现象较为普遍,增加了质量管理的难度。

特别是低价中标的施工企业,为保本逐利会不择手段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企图在质量上蒙混过关。

4、变更设计现象较为普遍,变更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由于设计工作的局限性,如前期勘探不够详细、设计人员素质和工作不认真造成的设计变更;以及政策处理不到位、资金不到位引发的设计变更等等,都较为普遍的存在,先变更再审批的情况也存在。

浅析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及治理措施

浅析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及治理措施

浅析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及治理措施摘要:笔者根据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的相关事故调查报告,并结合本人多年来对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腐败现象的了解,分析发现产生这些质量事故的原因很多都与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腐败现象有直接关系,进而剖析工程建设领域中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和治理措施。

关键词:工程建设腐败治理措施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频频出现问题,如湖南株洲高架桥坍塌、湖南凤凰塌桥,以及上海的“楼脆脆”、成都的“楼歪歪”等等。

这些事件的发生,对国家、社会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为社会增添了不和谐因素。

在《检察日报·廉政周刊》公布的2008年十大反腐典型案件里,就有六宗与贪腐者染指工程建设有关。

2010年4月,中央检查组,对31个省(区、市)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项目527个,发现问题736个。

截至2010年4月底,全国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举报线索17269件,立案9188件,结案865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241人,其中地(厅)级57人,县(处)级6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58人。

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20起典型案件,数额最少的58万元,最大的2200多万元,平均每个案件涉及金额550多万元,涉及地(厅)级官员57人。

一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甚至索贿受贿,已经成为工程承包中的潜规则。

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多发、易发、群发与社会转型过程中法纪法规不完善、执行力弱化及监管不到位有直接的关系。

1.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表现形式及特征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主要发生在工程招投标环节和施工变更环节。

其中工程招投标环节的腐败现象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二是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部分专家评标不公正。

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变更环节的腐败现象主要表现是承包人与业主、监理工程师或设计代表串通弄虚作假,通过超报工程量、变更土石比等手段骗取工程费用。

浅谈工程建设领域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

浅谈工程建设领域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

浅谈工程建设领域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摘要: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是当前人们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

本文从目前出现的工程款被用于行贿、施工方偷工减料、豆腐渣工程增多等诸多问题入手,层层剖析,指出工程建设领域产生腐败问题的原因所在。

关键词: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原因在2011年12月10日的《法制日报》上一个标题“一些项目三分之一工程款被拿去行贿”赫然在目,报道中具体说的是:在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查办的一些案件中,一些工程项目的三分之一款项拿去行贿官员。

如在宋某受贿案中,权某为了能承揽到甘肃某电力部门一个报价为120万元的基础建设项目的施工工程,行贿宋某现金20万元;在另外一起案件中,官员段某从一个100万元的工程项目中“狮子大开口”索贿38万元。

[1]在现今竞争如此激烈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利润越发走低,假如“三分之一工程款被用于行贿”,施工方弥补并赢利的途径只能是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豆腐渣工作增多,质量安全事故频发,出现了“楼倒倒”、“楼歪歪”。

那么,产生这些现象的背后原因是什么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原因:一、个人私欲膨胀走向腐败。

在工程建设领域,充斥着形形色色的人群,有一夜暴富的包工头,有身家过亿的开发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工程项目的高利润造就了其中一些人的高消费,过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

部门公职人员耳濡目染他们的高消费理念,此时个人需求有时会超出社会所提供的物资。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会采取其他畸形的方法来满足无限膨胀的个体需求,这种不合理的反常规的需求往往成为违法犯罪的动机。

需求与现实往往是一对矛盾,当欲望超出现实,就想法设法求得利益,一些公职人员以此为驱动力,不择手段谋取他人或社会公共财富,用以满足自己私欲,从而坠入贪欲的深渊不可自拔。

二、廉政意识缺乏导致铤而走险。

因为受贿罪被判处死缓的北京市海定区原区长周良洛曾这么说:“想我这样的行政官员,权力这么大,自由度这么大,没有高度的觉悟,不是不折不扣地按党说的做,给自己留块自留地也很容易,这样就种下了祸根。

工程领域腐败调研报告

工程领域腐败调研报告

工程领域腐败调研报告工程领域腐败调查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经过调研分析,我们发现工程领域存在一定程度的腐败现象。

腐败在工程领域中的具体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腐败现象较为突出。

一些工程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存在虚假标书、内定中标人、价格炒作等不正当行为。

这不仅导致了公平竞争的破坏,也严重损害了合法企业的权益。

在此过程中,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代表之间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甚至可能时间腐败链条的各个环节参与其中。

其次,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疏于监管,存在一些项目违规建设的情况。

一些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违规使用劣质材料,或者敷衍工程验收,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监管不力,甚至是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存在利益输送的关系所致。

此外,在工程款项支付过程中,存在的腐败风险也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些企业逃避实际工作量,虚报工程进度以及材料消耗,以换取更多的款项支付。

对于项目的财务管理存在不完善的情况,款项支付流程不规范,导致资金管理漏洞,为腐败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针对工程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规范招标程序,确保公平竞争。

建立健全防止权力腐败的机制,严惩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增加执法力度。

第二,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测和评估。

建立严格的质量验收制度,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完善工程款项支付流程,加强财务管理。

建立科学的工程款项支付标准和审核制度,严格控制资金流向,减少腐败风险。

第四,强化工程监督机构的职能和作用。

加大工程监督力度,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程监管,并建立举报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在实施上述措施的过程中,我们还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工程领域腐败的认识。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形成全社会共同反对腐败的氛围。

最后,我们希望相关部门和各位领导能够高度重视工程领域腐败问题,加强监管,改善管理,坚决遏制和惩治腐败现象的发生。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成因及初步对策

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成因及初步对策

【项目管理】一、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的特点相比较其他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国企涉及的工程建设问题存在这几个特点:一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

2006年以来,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国企“一把手”案件299件,占国企案件总数的19.4%;二是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产品销售、质量检验、资金管理等一些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居高不下,占国企案件总数的80%以上;三是国企领导人员违纪违法金额巨大,五年来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有14件16人;四是窝案、串案明显增多,一些国企腐败分子以权力为依托,形成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拉帮结派,上下勾结串通,内外勾结,有组织、有预谋地共同作案;五是一些国企腐败分子集政治蜕变、权力腐败、生活腐化于一身,以权力为资本,进行权钱、权色交易。

由此可见,国企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腐败现象复杂程度和治理难度明显要高于其他工程建设领域。

二、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通观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既有个人主观上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备的客观原因。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工程建设的特殊性为腐败问题的发生提供了可能一是资本密集,竞争激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程投资越来越大,建设项目动辄上亿,甚至几十亿元,而工程建设市场主要是卖方市场,僧多粥少,面对巨额资金,竞争异常激烈,监管上稍有疏忽和漏洞就会有不法分子钻空子;二是涉及面广,管理环节多。

一项工程涉及设计、监理、施工、业主、政府部门等多个层面,涉及立项审批、招投标、验工计价、资金拨付、物资采购、变更设计、竣工验收等诸多环节,每个环节、每个方面出了问题都会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造成影响。

三是管理队伍混杂,临时观念强。

参建单位依托项目而临时组建,人员来自四面八方,从各个单位临时抽调,制度尚需健全,管理有待规范。

当权力相对集中,领导和操作人员自律意识又不强时,就极易出问题。

(二)国企工程建设外部监督管理体制上存在的漏洞滋长了腐败问题的发生⒈从企业外部讲,监管主体政出多门,形不成合力,无法对国企工程建设全过程真正实施有效监督。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剖析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剖析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剖析在当今社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不断增加,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腐败在工程建设领域的主要表现为,工程合同招标过程存在暗箱操作,工程款项管理不透明,施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现象。

本文将从原因、影响以及对策三个方面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进行剖析。

一、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原因1. 利益驱动在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到巨额的项目造价和资金流动,很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一些工程项目涉及到大量的资金流动,很容易成为腐败分子攫取利益的渠道。

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主要受到利益驱动的影响。

2. 治理不力在工程建设领域,监管不力、制约机制不健全,很容易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

一些监管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不到位,使得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得以存在。

3. 行业特点工程建设领域属于集中力量、资金密集行业,职业诚信尤为重要,但是这个行业也是高危行业,对行业从业人员的要求也更高。

一些从业人员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容易违规操作,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影响1. 资金浪费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项目的效益,造成了大量的资金浪费。

一些工程项目由于腐败现象的存在,项目进度延误,造价逐步上涨,导致资金的大量浪费。

2. 影响形象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还严重损害了政府和企业的形象。

一些涉及到腐败的工程项目往往引起公众关注,为政府和企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3. 活力受损腐败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良性发展,使得企业之间竞争不公平、经营环境恶劣,长期下去会使得行业失去活力,影响整个经济的稳定发展。

三、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对策1. 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加大对腐败现象的惩处力度,根治腐败现象。

2.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意识,使其自觉远离腐败,呵护行业的健康发展。

3.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加强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提高违法成本,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无法逃脱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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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研究第二项目部靳灼贵2015年7月16日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研究从今年初开始,河南省委巡视组第一轮对全省20家省管国有骨干企业专项安全巡视,关键岗位和重要领域违规现象突出,工程建设管理问题较多,部分项目变成半拉子工程,基层“苍蝇”式腐败比较严重,侵蚀职工利益。

国务院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把建筑市场商业贿赂问题列为五大整治重点之一,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我国建设行业的一大难题。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有效制止腐败的发生,必须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惩防体系建设。

深入研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发生腐败的主要环节,找出产生的原因,指出产生腐败的危害并及时研究探求制止的对策。

一、工程建设中腐败问题的表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工程建设由过去国家投资改为多家投资,投资主体开始多元化,施工队伍也由部门过去独家经营,改为向社会招投标。

在这种变革中往往容易发生一些腐败问题,从工程建设方面的案例分析,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在工程发、承包环节:现有的工程建设多采用业主负责制,承包方的命运掌握在发包方手中,承包方为了揽到业务,往往不择手段。

一是拉关系走后门,送红包贿赂掌握发包工程的实权人物;二是让发包单位的上级负责人“批条子”、“打招呼”。

少数承包人揽到工程后,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另一承包人,层层转包,从中渔利。

2.在工程施工、验收、预决算环节违纪:在施工中,一些施工单位往往以小恩小惠,如请吃、请钓、甚至用钱物贿赂等手段收买建设方施工员,而一些施工员往往经不起拉拢腐蚀,“睁只眼、闭只眼”,为施工方大开方便之门。

一是默许施工方偷工减料、弄虚作假。

允许施工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或在工程施工中不执行工艺要求,粗制滥造,伪造记录;二是允许施工方不按规定选取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从事工程建设;三是允许施工方不按规定进行交工验收而将工程交付使用,有的甚至将不合格工程评为合格工程。

3.市场主体良莠不齐,在工程建设市场上,国有、集体、合资、独资、私营等多种企业参与,一些实力不强的企业为承揽工程不惜以贿赂手段竞争;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虽然城乡建设日新月异,但工程建设项目仍是“僧多粥少”。

寻找项目谋求生存发展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必然选择,激烈的市场竞争催生了以贿赂承接工程的“潜规则”。

4.有些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关键环节,没有完整的监督制约机制,无法对施工企业遵守廉政规定实施有效的监督;行贿犯罪打击乏力,司法实践中出于取证考虑,对行贿人大都作“污点证人”从轻处理,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的威慑力。

工程建设中腐败现象的存在,一是造成工程建设市场的混乱。

让一部分不符合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参与工程竞争,极大地扰乱了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

二是断送一些意志薄弱者的前途。

使一些原本对国家和人民有过贡献的干部、党员蜕变成了人民的罪人,极大影响了干群关系。

三是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有的甚至危及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造价被人为抬高,使国家资金大量流失。

二、工程建设领域发生腐败问题的主要环节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工程施工周期长、涉及环节多、资金流量大,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潜伏着腐败的诱因。

从最近几年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看,主要发生在以下几个环节:1、工程前期立项环节:工程建设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只要能承接一两个大项目,就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维持企业全年甚至几年的正常运转。

正因为如此,一个工程从立项开始,就受到方方面面的关注,建筑企业采取各种或公开或隐蔽的手段进行攻关。

有的以帮助建设单位获取立项审批为筹码,或在项目考察阶段进行“感情投资”,得到建设单位决策者给予承建的承诺;有的则是在对将来承建有“充分把握”的前提下,对立项决策方进行公关,提前干预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标准、补偿资金额度,从而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打下基础。

2、工程竞标发包环节:一是陪标、串标现象较为严重。

参加竞标单位结成利益同盟,有的在自定的最低投标价格内开展竞争,有的以商定的价格中标后轮流承建,还有的借用多家单位资质独自“作秀”。

二是串通、泄底行为时有发生。

表面上看,招投标的入围、评标,由专家、领导集体决策,但实际上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时有发生。

有的投标方与建设单位私下串通,甚至用金钱贿赂相关人员,事先获得标底,从而击败资质优良的公司。

三是规避招投标、指定承包人现象仍然存在。

有的将工程化整为零、分批建设,达到投资数额小、不须招投标的目的;有的建设单位以建设资金短缺、需要有实力单位垫资为由,实现指定承建的目的。

四是转包、分包问题屡禁不止。

有的凭借在地方的“过硬关系”,逢工程项目就参与竞争,中标后即收取高额“劳务费”予以转包,俨然成了重大工程的“承揽专业户”、“一级经销商”;有的为回报在中标过程中有关人员的“帮助”,或为在施工过程中得到相关人员的“照顾”,应他们的“介绍”将工程分包。

3、工程施工建设环节:有的施工单位通过游说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采取其他非正常手段,导致少数领导干部将个人意志凌驾于专业设计和专家意见之上,置工程量变更须监理单位、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四方会签的规定于不顾,以初始设计不适用、不美观、不大气、不超前等为由,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增加额外工程量,以便获得更多的利润;有的施工单位通过对建设单位负责人、工程主管人行贿等手段,以使用特殊材料、采取新工艺达到更高的环保、安全要求等为由,抬高决算造价。

4、工程质量监管环节:有的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通过向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测机构的负责人员行贿等违纪违法手段,在建设工程中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降低工程及设备材料质量等级;有的建材供应商以高额回扣引诱材料采购人员,建材物资以劣充优、以次充好,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安全隐患严重,这些工程发现得早是“烂尾楼”,发现得晚便是“楼脆脆”。

5、工程款结算环节:有的建设单位的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干预工程款结算,以优先拨款相诱或以迤延结算相协,迫使建筑企业向其“进贡”;有的建设单位的领导干部与施工单位合谋,虚结工程量、提高项目造价,增加工程结算款,从中获取私利。

三、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多发的原因1、心态失衡,私欲膨胀。

综观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中的领导干部,无一不是见利忘义、贪心过重。

他们之所以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究其思想根源,在于心态严重失衡、私欲恶性膨胀。

有的领导干部看到自己一个决定、一个签名就能使他人一夜暴富,而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还不如他们轻轻松松干一年,觉得当官太吃亏,于是眼红手痒,对施工方送来的巨款坦然接受,认为这才是对自己用权行为的合理回报。

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审批权、监理权、验收权向开发商索取好处费,错把正常履行职责当作索取回报的筹码,权力观扭曲,价值观错位,最终堕入犯罪的泥潭。

2、体制不顺,制权不力:在经济转型期,与工程建设相关联的一些行政管理体制、市场运行体系还有一些不衔接、不完善、不配套的地方,使工程建设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如国家尽管出台了建筑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但体系仍不健全,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体系,在具体落实的各个环节上也缺乏一套完备的操作程序,而且各地区、各部门由于区域情况、认知水平的差异,出台的招投标操作细则往往不够严整统一,甚至在解释上也有很大的幅度空间,使招投标制度不能形成真正意义的、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

同时,现行的工程管理权力配置也存在弊端,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是一个管理规程,而起决定性作用的决策权却集中掌握在地区、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手中,使一个或几个人就能随意干扰工程立项、工程建设的正常秩序。

这样一来,主要的权钱交易完全可以在进入法定程序之前完成,之后不过是走走形式而已。

3、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从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看,不按规定程序操作、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是腐败多发高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有的领导干部便千方百计插手和干预建设项目的开发、规划、建设等,有的无原则地打招呼、批条子,有的让亲友承接工程、参与项目。

这些非正常行为的背后,往往隐藏着私欲、私心、私利,直接导致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纠而不止、久治不愈。

4、唯利是图,恶性竞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里包含着大量的隐蔽工程,由于监管难以到位,加之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的经常性变化,为一些不法之徒留足了谋取非法利益的空间。

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城市建设的滞后性,所以城市开发的空间特别大,这几年建筑市场多呈加速发展的态势,建筑公司、个体公司、个体承包户层出不穷。

一些规模、管理、技术、资质等方面处于劣势的企业,为了能与条件好的企业相抗衡,便不择手段,以金钱铺路、贿赂开道,或是以色情引诱、提供高档娱乐消费活动等方法打通关系、获取工程。

而一些各方面占有优势的建筑企业在正常竞争往往败下阵来的情况下,转而开始效仿,形成恶性循环。

本应是技术、质量、信誉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却变成了贿赂的竞争;本应是公平竞争、程序规范、运作有序的商业行为,却形成人人皆知的“潜规则”。

5.思想教育不到位:部门发生的经济案件涉及的人员有一部分是基层干部和工程管理人员,这些人由于流动分散,平时忙忙碌碌,自身学习抓得不紧,因此,对于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缺乏纪律约束观念。

6.管理模式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机构不适应。

前几年,有些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往往是由地方政府从有关部门抽调力量组成工程建设指挥部,用指挥部的形式来指导工程建设。

由于这种机构是临时的,人员来自四面八方,尽管有制度,但管理难到位。

二是承包不规范。

部门内部的大中修工程、改建工程采用合同管理的比较多,制约工程的诸多因素都掌握在发包方手中,如工程费用的支付,工程质量的要求,工程数量的计算,工程设计的变更以及工程验收和结算都在发包方的控制之中。

因此,承包方为了在施工中顺利过关,不得不加大感情投入,由最初的小恩小惠逐渐发展到用钱物贿赂发包方有关人员。

发包方有的工作人员甚至利用手中的大权,主动向承包方索拿卡要。

7.监督机制不健全。

有的工程建设项目没有严格的材料验收制度;没有严格的工程结算制度,在工程结算时,仅凭施工人员认可,就付了款,结果造成了多付工程款情况的发生;内部虽有审计,但往往只起到核实财务帐目的作用;有的虽有制度、规章,但往往流于形式,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如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这些伸缩性很大的工作,一般在制度中没有明确的监督制约条款,在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的制约规定。

监督机制的不健全,往往容易给腐败者留下可乘之机。

四、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严重危害1、扰乱了正常的建设市场秩序:公平合理的竞争秩序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基础条件,也是体现“优胜劣汰”法则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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