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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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管理规定

环境噪声管理规定

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环境噪声是指日常生活中不同类型的环境噪声,例如道路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等。

这些噪声对人类健康和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必须制定环境噪声管理规定来规范相关行为和限制噪声水平。

环境噪声管理规定不仅包括国家层面的行政法规,还包括地方性文件和企业内部规定。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些噪声管理规定。

一、国家层面环境噪声管理规定国家层面的环境噪声管理规定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环境噪声监测规范》等。

其中,《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噪声的控制原则和管理要求,要求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环境保护,防止环境噪声对人类身体健康、生产和日常生活的影响。

《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则针对城市环境噪声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和措施,包括划定噪声控制区域、限制噪声源的强度和运营时间等。

《环境噪声监测规范》规范了环境噪声监测的要求和方法。

二、地方性环境噪声管理规定地方性环境噪声管理规定包括各地方性环保部门发布的地方性条例、规定和补充性文件。

例如,在北京市,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北京市的噪声控制标准和控制措施,包括设立噪声控制区域、规定噪声源的标准和持续时间、实施噪声治理等。

各地市和县市级环保部门也根据当地情况制定了不同的环境噪声管理规定。

三、企业内部环境噪声管理规定企业内部环境噪声管理规定是指企业自行制定的管理规定,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污染。

企业可以通过改进生产工艺、采用低噪声设备、增加隔音设施等手段,降低噪声污染。

此外,企业还可以制定噪声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以及对员工进行噪声健康风险评估和培训。

总之,环境噪声是一种常见的污染,需要制定相应的环境噪声管理规定来控制和治理。

各级政府和企业应该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实施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保护公民健康和环境质量。

噪音管理规定通知

噪音管理规定通知

噪音管理规定通知
噪音是指环境中具有不良影响并且超出一定声级的声音。

在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噪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为了维护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人们的身心健康,我们制定了噪音管理规定,并将其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个人在城市、农村及特殊场所的噪音排放和防治管理。

二、噪音标准
工业企业
白天(7:00-22:00):允许噪声级为60分贝
夜间(22:00-7:00):允许噪声级为50分贝
建筑施工
白天(7:00-22:00):允许噪声级为75分贝
夜间(22:00-7:00):允许噪声级为65分贝
室内娱乐场所
白天(7:00-22:00):允许噪声级为55分贝
夜间(22:00-7:00):允许噪声级为45分贝
居民区
白天(7:00-22:00):允许噪声级为50分贝
夜间(22:00-7:00):允许噪声级为40分贝
三、责任和处罚
对于违反噪音管理规定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对于拒不整改或者多次违反规定的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于个人在公共场所发出过大噪音影响他人休息的,可按相关规定予以警告、罚款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四、监测与检查
各区县环保部门需加大对来源于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地点、室内娱乐场所等可能产生噪音污染的重点区域的检查力度;
对于超标排放且拒不整改的单位,环保部门有权采取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

五、奖惩制度
结语
以上内容仅为本次公告的部分要点,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仔细阅读并严格执行。

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关于噪声的管理规定(3篇)

关于噪声的管理规定(3篇)

关于噪声的管理规定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噪声管理规定来确保社区的安静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这些规定通常由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噪声管理规定:1. 建筑和施工噪音管理:- 建筑和施工活动应遵守特定时间段内的噪音限制。

- 应采取措施减少施工现场噪音,例如使用噪音屏障、减振器等。

- 施工设备和机械应符合特定的噪音标准。

2. 交通噪音管理:- 车辆的噪音排放应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 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上的车辆噪音应控制在特定的限制范围内。

- 城市规划应考虑交通噪音对居民的影响。

3. 商业和工业噪音管理:- 工厂和商业设施应符合特定的噪音排放标准。

- 商业设施的经营者应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噪音,例如噪音屏障、声音吸收材料等。

4. 社区噪音管理:- 社区内的噪音应在特定时间段内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 出租车、警报器、摩托车等噪音制造者应遵守特定的噪音限制。

5. 娱乐和文化噪音管理:- 音乐会、演出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总噪音水平应符合特定的限制。

- 音乐和娱乐场所应安装噪音控制设施。

违反噪音管理规定的个人和组织可能会面对罚款、停业处罚或其他法律后果。

噪音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标准会因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可以参考当地政府的相关法规和准则。

关于噪声的管理规定(2)一、目的加强噪声的控制管理,减少噪声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管理处在生产经营、办公、生活和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噪声的控制。

三、职责1、办公室负责全处范围内噪声治理工作的监督。

2、各科室、单位负责本科室、单位范围内的噪声控制管理。

四、管理规定1、管理处存在的主要噪声源:--各种机电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如发电机、空调、厨房设备等。

--车辆、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

--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

--其它。

2、噪声的控制措施2.1机电设备噪声的控制措施1)在操作中严格遵守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异常噪音。

2)尽量减少各种机电设备运转的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

工作场所噪声管理规定(3篇)

工作场所噪声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工作场所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作场所,包括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

第三条本单位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谁产生、谁负责;(三)依法管理,科学治理;(四)公众参与,共建共享。

第二章噪声污染防治目标第四条本单位噪声污染防治目标:(一)生产区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二)办公区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三)生活区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四)确保员工噪声暴露量在安全范围内。

第三章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一)加强噪声源头控制,合理规划生产布局,减少噪声产生;(二)采用低噪声设备和技术,降低噪声排放;(三)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四)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进行隔音、降噪处理;(五)对噪声较大的作业环节采取隔离、分散等措施;(六)对噪声较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防护。

第六条办公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一)合理规划办公区布局,减少噪声干扰;(二)对办公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排放;(三)限制高音量播放,确保办公环境安静;(四)设置隔音板、隔音墙等设施,降低外界噪声干扰;(五)对噪声较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防护。

第七条生活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一)合理规划生活区布局,减少噪声干扰;(二)限制高音量播放,确保生活环境安静;(三)对生活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排放;(四)设置隔音板、隔音墙等设施,降低外界噪声干扰;(五)对噪声较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居民注意防护。

第八条员工噪声防护措施:(一)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二)对员工进行噪声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三)定期检查员工噪声暴露量,确保其处于安全范围内;(四)对噪声暴露量超标的员工,采取调整工作岗位、缩短工作时间等措施;(五)对噪声暴露量超标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

噪声管理规定

噪声管理规定

噪声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噪声污染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保障居民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噪声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_____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工业企业、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商业经营、文化娱乐场所、居民生活等产生噪声的活动。

二、噪声排放标准1、工业企业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各类工业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应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2、建筑施工噪声:建筑施工过程中,昼间噪声不得超过_____分贝,夜间(指_____至次日_____)噪声不得超过_____分贝。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3、交通运输噪声:在市区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其喇叭声不得超过_____分贝。

铁路机车通过市区时,应按照规定限制鸣笛。

4、商业经营噪声: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空调器、冷却塔、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所在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5、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经营期间应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6、居民生活噪声:居民在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控制音量,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噪声污染。

三、管理措施1、规划与布局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应充分考虑噪声对居民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合理布局工业区、商业区、居民区和交通干线等。

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2、监督与监测环保部门应加强对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各类噪声源进行监测。

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处罚。

3、投诉与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公司噪音管理规定(3篇)

公司噪音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噪音管理工作,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噪音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作场所及员工使用噪音设备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噪音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二)谁产生噪音,谁负责的原则;(三)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二章噪音分类及标准第四条噪音分为工业噪音、交通噪音、生活噪音等,按其来源和性质可分为以下类别:(一)工业噪音:包括机械设备噪音、生产过程噪音、通风空调噪音等;(二)交通噪音:包括车辆行驶噪音、铁路机车噪音等;(三)生活噪音:包括员工生活噪音、办公噪音等。

第五条公司噪音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执行。

第三章噪音污染防治措施第六条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噪音污染:(一)加强噪音源管理,对噪音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二)改进生产工艺,采用低噪音设备,减少噪音产生;(三)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减少噪音传播;(四)设置隔音屏障、隔音窗等,降低噪音传播;(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噪音污染防治的认识和技能;(六)开展噪音监测,及时掌握噪音污染状况。

第七条公司噪音污染防治措施包括:(一)对噪音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降低噪音排放;(二)对噪音较大的生产设备进行隔声、减振、降噪处理;(三)设置隔音室、隔音罩等,降低噪音传播;(四)调整生产班次,减少噪音暴露时间;(五)对噪音较大的区域进行封闭或隔离;(六)加强绿化,吸收噪音。

第四章噪音监测与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噪音监测制度,定期对噪音进行监测,确保噪音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第九条噪音监测工作由公司环保部门负责,监测内容包括:(一)噪音源排放情况;(二)厂界噪音排放情况;(三)员工噪音暴露情况。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噪音管理档案,记录噪音监测结果、噪音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等。

噪声管理规定

噪声管理规定

噪声管理规定噪声管理规定噪声是指任何妨碍正常交流、学习、工作、休息等活动的声音,其过高的噪音水平可能对人们的健康和安宁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精神幸福,噪声管理规定应该得到严格执行。

以下是对噪声管理的一些规定:1. 噪声标准:规定建筑物、工业区域、道路交通、社区和公共场所等各个区域的合理噪音标准和限制。

例如,规定住宅区内的噪音限制为50分贝,夜间限制更低,以确保居民的休息和睡眠质量。

2. 噪声监测:建立噪声监测系统,对公共区域和噪声易发生地区进行定期监测。

如果发现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相关责任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噪音污染,并且进行整改和追究责任。

3. 噪声控制措施: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方案来控制和减少噪音源的产生。

比如,在建筑施工现场,规定使用各种降噪设备,限制噪音高于规定标准的时间和区域。

4. 噪声防护设施:在噪声源旁边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隔音墙、隔音窗、隔音门等,以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例如,临近机场或高速公路的住宅区,应建立隔音设施来保护居民的生活品质。

5. 噪声警示标识:在噪音敏感地区或噪声易发生地方设置相应的噪声警示标识,提醒人们注意噪声的存在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且加强对相关规定的宣传和教育。

6. 噪声投诉处理:建立噪声投诉处理机制,对于公众投诉的噪声问题,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

7. 处罚和赔偿:对于违反噪声管理规定的个人、企业或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对于造成严重噪音污染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噪声管理规定是保障人们健康、安宁和幸福的重要举措。

通过规范和加强噪声管控,我们可以创造一个相对安静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高整体生活质量和社会和谐程度。

不仅对于居民和工作人员有益,也有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产业升级。

因此,噪声管理规定的执行应得到各方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倡导和营造一个低噪音、高品质的城市生活。

工作场所噪音污染防治规定

工作场所噪音污染防治规定

工作场合噪音污染防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规范企业工作场合的噪音环境,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质量,订立本规定。

2.本规定依据《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工作场合内的噪音污染防治工作。

2.工作场合包含但不限于办公区域、生产车间、会议室等。

第三条定义1.噪音:指超出环境标准规定的声音,对人的听觉和生理功能产生妨害的声音。

2.声级:用分贝(dB)作为单位,表示声音的大小与强度。

3.噪声频谱:噪音中各种频率成分的分布情况。

4.声源:产生噪音的设备、机器、工艺等。

5.噪声掌控:通过技术、管理和监测措施,降低噪音源的发声量,减少噪音扩散和传播,掌控噪音达标。

第二章噪音评估与监测第四条噪音评估1.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定期对工作场合的噪音进行评估。

2.噪音评估包含对噪音源进行测量,分析噪声频谱,计算噪音的声级等参数。

第五条噪音监测1.企业应当配备相应设备,进行日常噪音监测,及时掌握工作场合的噪音情况。

2.噪音监测频率不低于每月一次,重点关注噪音污染程度较高的区域和设备。

第三章噪音防治措施第六条技术防治1.企业应当选用低噪音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

2.对于存在高噪音的设备、工艺,应当采取隔声措施和降噪设备。

3.在设计和改造工作场合时,应当优化声学环境,采取隔音、吸音等措施。

第七条管理措施1.企业应当建立噪音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

2.噪音源应当设置标识,标明噪音等级和防护措施。

3.企业应当开展员工噪音防护培训,让员工了解噪音的危害和防护要求。

4.工作场合应当合理布置工作流程,避开同时产生大量的噪音。

第八条个体防护1.依据噪音评估结果,企业应当为高噪音作业的员工供应必需的个体防护装备,如耳塞、耳罩等。

2.个体防护装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定期检测使用效果。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监督检查1.劳动保障部门有权对企业的噪音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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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噪声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有效控制施工噪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减轻或避免扰民,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属单位承建的各类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

3. 职责
3.1 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程序。

3.2项目部安全科/安全员负责现场噪声的监督实施。

3.3项目部/工程、船机部门实施本程序。

4.控制程序
4.1 施工厂界噪声限值
根据我国声环境质量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按城市不同的功能区域,把环境噪声标准分为5类。

0类: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dB,夜间40 dB。

1类: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dB,夜间45dB。

2类: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0dB,夜间50dB。

3类:适用于工业区。

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dB,夜间55 dB。

4类: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70dB,夜间55 dB。

另外,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得超过标准值15 dB。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昼间和夜间时间的划分,要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确定。

各单位应识别出生产/施工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4.2 施工时间
施工尽量应安排在6:00------22:00间进行。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应尽量避免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证明。

4.3 一般噪声源
4.3.1 打桩施工、混凝土搅拌、沙浆搅拌、泵送混凝土、混凝土振捣、木工机械加工、砂轮锯、无齿锯切割等。

4.3.2 模板支拆、清理与修复(木模板拼装、钢模板支设、钢模板清理)。

4.3.3 钢管、脚手架搭设与拆卸。

4.4 噪声控制措施
4.4.1 在居民区和敏感区施工时,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下,优先选用低频率环保型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防止触动钢筋和模板。

4.4.2 居民区内施工优先采用商品混凝土,如无条件,混凝土搅拌站应搭设封闭式工作棚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

4.4.3板、脚手架、钢管等材料的拆、立、装、卸要做到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严禁抛掷,施工中慎用锤敲击模板。

在脚手架支设扣件垂直传送时,应采取用绳索或使用容器,减少噪声的排放。

修理应设专门的修理场地,四周应有围档或封闭,清理时严禁用大锤直接剔凿。

4.4.4混凝土剔凿前将作业面分散布置,切忌集中操作,以减少噪声的排放.。

夜间禁止剔凿。

4.4.5 施工阶段的强噪声设备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并尽量减少机械使用数量或错开时间,对超出噪声限值的设备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或在施工机械设备四周设置围档,对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维护应在封闭的场所内进行。

所有机械设备须严格按照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维修保养,最大限度减少有形磨损,使设备在正常状态下使用。

4.6 噪声监测
对在社区或敏感地带施工的工程项目,应按地方环保部门要求进行相应的监测,并保存相应的检测报告。

基层单位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季检查一次,并保存相应记录。

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执行《不符合、事件、事故控制程序》、《纠正措施控制程序》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支持文件
《不符合、事件、事故控制程序》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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