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议事制度(简化)
简单会议管理制度

简单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会议管理工作,提高会议质量,优化会议效率,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会议的组织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领导会议、部门会议、项目组会议等。
三、公司的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岗位负责人对本制度负有义务,必须认真执行,确保会议的规范开展。
第二章会议组织一、会议的召开应当具有明确的目的和主题,不能无故增加会议的次数和时长。
二、会议应当事先确定好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并及时通知所有参会人员。
三、会议的召集人应当提前制定会议议程,并将议程发送给所有参会人员,确保会议开展有序、高效。
四、会议的组织者应当按照议程安排会议内容和时间轴,确保会议按计划进行。
五、会议组织者应当督促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确保会议的纪律性和效率性。
六、会议组织者应当提供会议所需的资料和设备,并保证会议现场的环境整洁和安静。
第三章会议程序一、会议必须按照议程开展,不得随意更改议程内容和顺序。
二、会议主持人必须认真履行主持职责,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果。
三、会议主持人应当引导发言,控制发言时长,避免无谓的重复和拖延。
四、参会人员应当按照议程要求发言,不得离题、拖沓或争论不休。
五、参会人员应当尊重他人意见,保持礼貌和秩序,不得出现攻击性言论和行为。
六、会议应当及时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结果,并在会后整理成会议纪要,发送给所有参会人员。
第四章会议决议一、会议决议是对会议讨论结果的总结和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和执行力。
二、会议决议必须经过投票表决,多数人通过,方可生效。
三、对于重要的事项,应当提前进行充分的讨论和研究,确保决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四、会议决议应当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单位能够按时落实。
五、会议决议必须得到领导批准和签字确认,确保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会议评估一、会议结束后,应当对会议的效果和效率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二、会议主持人和组织者应当主动征求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会议质量。
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范文(3篇)

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范文学生党支部支委会与班委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学生党支部支委会与班委会议议事是指学生班级党支部和班委召开的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
制订党支部与班级会议议事规则目的是为了完善学院学生管理体制,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加强学院班级党支部建设和班级建设,保证学院各项学生工作顺利开展。
一、议事成员1.全体班级党支部委员和班级成员;2.特殊需要,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参加会议。
二、议事时间学生党支部支委会与班级会议议事的形式为学生党支部大会和班级支委会,实行年度定期会议(每两月至少一次)和临时会议相结合的方式。
三、议事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支部建设和班级建设工作的文件、指示和精神,贯彻学院党委的重要步骤及决策。
2.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研究制定加强班级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制度、党支部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意见。
3.班长主持班委会议,逐条提出需要讨论的议题,全体同学各抒己见,宣传委员把学生发言内容进行记录,记录要规范。
4.研究班级和党支部年度发展规划,学期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
5.推荐和讨论班级新学生入__考察、培养、确定等工作。
6.讨论班级重大经费开支及审议班级各类经费使用情况。
7.审议讨论班级各类先进____。
8.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反映的重大问题。
9.其它一些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四、议事程序____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2.会议前,支部书记或者班长先向与会者发出议事征集单,汇总后把所讨论的问题通报支委。
以便于对所讨论的问题有所准备。
紧急情况下,支部书记可临时召集支委会。
____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特殊情况也可由支部书记或上级组织部门委托其他支委召集主持。
4.学生可以将随时发现的学校或者班级的一些问题提交班委会成员,班委会成员系统归纳出条目,提交班长。
5.展开讨论,各抒己见,充分发表意见,达到看法一致。
会议议事制度(简化)

经营与班子会议事规则第一条制定目的提高议事效率,保证每个人发言权,明确的议事规则。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组织的权力超越单个成员的权力组织有权制定规则,其成员必须遵守。
如果某个成员的权力与组织进行工作的权力相抵触,组织的权力总是优先。
(二)所有成员平等,所有成员的权力平等这些权力是:• 参加会议权• 提案权• 在讨论提案时的发言权• 提名权• 投票权• 任职权(三)法定人数到场才能议事法定人数是必须到场的最少成员人数,会议才能合法行事。
议事决议必须有超过成员总数60%的人员参加,否则,会议延期。
(四)多数人决策少数人有权发表意见,但一旦参加会议并参加表决的人中大多数作出一个决定,少数人必须尊重和遵守这个决定。
(五)沉默表示同意多数人的决定没有参加投票的与会者用他们的沉默表示尊从多数人的决定。
(六)需要三分之二通过的情况每当限制或剥夺成员的权力或改变已经决定的事,必须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七)任何时候一个议题,一人发言任何与正在审议的议题没有直接关系的议案不符合程序。
另外,一旦一个成员得到主持人给予的“发言人地位”,其他成员不得打断他。
(八)可辩的提案必须得到充分讨论主持人不得将一个可辩的提案诉诸表决,如果还有成员要求讨论。
停止讨论必须得到到场的三分之二成员同意。
(九)讨论中只针对提案发表意见,对事不对人主持人必须裁决任何针对个人的评论不符合程序。
讨论必须直接针对议案而不是动机,针对原则而不是个性。
(十)尊重规则为提升会议效率,要尊重规则。
发现规则不适合公司发展阶段,及时修改规则。
第三条会议时间会议原则上一周一次,定于周一下午召开。
由主持人可根据与会者工作时间来调整,以尽量让更多的成员能到会。
第四条议事规则(一)提交议题1.会议前有议题随时发给所有与会者,留给与会人员思考时间;2.三天提交议题,提交形式为书面电子版。
由出席会的人提出各种问题供讨论或直接提出个人意见,请求会议予以讨论或采纳。
会议前一天主持人向与会者转发会议确定动议。
学校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学校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一、会议原则坚持"科学规范,注重效用"和“勤俭节约,确有必要”的原则,严格控制全校性会议,降低会议成本。
坚决不召开不能召开的会议,可以合并的会议必须合并,可以通过电话或短信部署的工作不得通过会议部署。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组织召开学校支部委员会、校长办公会、行政工作会、民主生活会、全体员工会议等重点会议。
二、议事规则(一)学校支委会(一)由支部书记或者支部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主持。
出席人员为学校支部成员,也可根据会议议程指定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与会者无法出席会议,需要办理请假手续。
2.会议议程由支部书记决定,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临时动议。
对于需要提交分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相关部门应提前提出具体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办公室汇总。
会议将在得到支部书记批准后安排。
一旦会议时间确定,办公室将通知与会者参加会议。
3.支部委员会研究内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委的指导精神,结合学校各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讨论并提交上级党组织批准的事项;讨论确定学校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问题和项目,制定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措施;研究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协调支部成员之间的工作;研究确定学校日常工作中具有全局重要性、需要协调安排的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对部门中层干部的考核;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和群众组织工作的有关问题;根据局党委发布的党员发展计划指标,讨论确定现役党员人选,培养新党员;讨论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学校支部认为需要讨论的问题。
4.在会议期间,对每个议题进行了讨论。
一般情况下,提出课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先汇报情况,然后由负责领导进行说明。
然后展开讨论,最终形成决议、决定或意见。
坚持平等审议和平等决策的原则。
需要分支委员会决定的问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讨论和决定。
按照规定需要表决的,应当通过表决。
会议期间,表决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议事会制度(三篇)

议事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议事会的作用,提高决策效率和民主参与程度,特制定本议事会制度。
第二章组成与任务第二条议事会由议长、副议长和议员组成,议长由议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一次。
副议长由全体议员选举产生。
第三章会议形式第三条议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全体会议,每次会议的时间、地点由议事会主席团确定。
会议可以紧急召开。
会议采用公开方式进行,会议记录由记录员负责记录。
第四章议事程序第四条会议由议长主持,议长应当维护会议的秩序和权威。
会议按照议程进行,议事会成员按照发言顺序发表意见。
每个议题的讨论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第五章决策程序第五条决策必须经过议事会成员的讨论和表决。
讨论过程中,任何议员都有权发表意见。
决策采用绝对多数原则,得票数超过半数的议员认可的方案为通过。
第六章应对特殊情况第六条针对特殊情况,如争议较大的议题,可以设置特别提案程序,经过专门的程序决策。
第七章会议纪律和法则第七条议事会要求议员按照议会纪律和议会规则参与会议,不得干扰会议秩序。
议事会成员在会议期间要遵守会议纪律和法则,按时参加会议,并尊重他人意见。
第八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由议事会主席团提出,经全体议员表决通过后生效。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议事会制度范本,具体的议事会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改和完善。
议事会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有效地开展会议、讨论和决策工作,提高决策效果,促进组织的良性发展,制定本议事会制度。
第二章议事会的组织形式和职责第二条议事会是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讨论、决定组织的重大事项。
其组成和职责如下:(一)组成:议事会由组织成员组成,包括领导成员和代表成员。
(二)职责:1. 讨论和决定组织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重要问题;2. 监督和评估组织工作的执行情况;3. 提出和研究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 审议和决定与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5. 其他有关组织发展的事项。
2023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制度(详细版)

2023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制度(详细版)目录2023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制度(详细版) (1)二、议事、决策范围 (2)(九)其他需要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 3 三、议事、决策原则和纪律 (3)(一)议事、决策原则 (3)(二)议事纪律 (5)四、议事、决策程序 (5)(一)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学校下设所属部门提出。
(5)(七)学校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策,由各分管领导组织落实。
(6)一.总引(一)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挥学校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作用,实现议事的制食化、规范化,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校党委和校行政的各项规定、决议。
学校党总支和行政之间只要是划分职责范围,既有分工又要合作,互相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学校的工作。
(三)学校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是学校最高决策形式。
学校党总支书记、学校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参加会议,凡属教学、行政业务的由学校校长主持会议,其他则由书记主持会议。
(四)学校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重大事情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一般情况下,教学、党务行政秘书应列席会议。
其他列席人员根据议题情况需要决定。
二、议事、决策范围学校党政联席会议主要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本学校的贯彻落实问题,包括:(一)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和有关决策,研究决定本学校办学方向、发展目标、发展战略、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党政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二)学科发展方向、重大科研任务的承接与组织协调,专业申报、调整,学位点申报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工作、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学校内机构、岗位的设置、调整,学校内人事安排,属于学校权限范围内的干部考核、推荐、任免。
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范本(2篇)

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范本一、会议主持人先介绍会议议程和主要议题,随后发言人逐个说明相关情况和建议解决方案。
二、每个问题的讨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 阐明该问题的重要性和影响;2. 汇报已经采取的行动;3. 集中讨论主要观点和意见;4. 充分理解不同观点的依据和来意;5. 协调不同观点,找到共同点,并认真听取异议,确保多元化的意见在辩论中得到表达;6. 形成明确共识或决策,并制定具体行动计划;7. 审查和确定行动计划的达成及执行情况;8. 评估和总结决策效果,提出问题解决建议。
三、发言规则:1. 同一议题一个阶段,发言时间一般为3-5分钟,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2. 一个议题进行完整讨论后,重要发言人既可以发表总结性发言,也可以就进一步行动方案提出个人意见;3. 可以采用轮流发言制度,从右上到左下,每人发言一次;4. 如果有多人同时发言,请提前申请,并由会议主持人安排顺序;5. 发言前应征得主持人的允许,介绍自己的姓名和职务,并说明发言内容;6. 发言应集中讨论主题,表达具体而明确的建议和观点,确保发言内容符合会议主题。
四、会议记录和讨论纪要:1. 会议记录员应明确标明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以及列席人员的签到情况;2. 记录员按照会议讨论的顺序记录发言的主要观点和建议,并在讨论结束后向与会人员进行核对;3. 核对无误后,会议记录应向全体与会人员发送或发表,确认无误后作为决策的基本依据;4. 讨论纪要由参会人员参与修订,修订后作为正式文件保存并传达给相关部门。
五、会议纪律:1. 会议开始前,请确保所有与会人员按时到达并做好准备工作,不能无故缺席;2. 参会人员应尊重会议纪律,不得擅自离开会议现场,如有特殊情况,请事先请假;3. 手机等电子设备应静音并保持不干扰会议进程;4. 会议期间应保持专注,不得私下交谈或进行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5. 遵循礼貌原则,相互尊重,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进行不当争吵;6. 会议时间应严格控制,不得超过设定的时间限制。
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

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一、会议召开的依据和目的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是党支部的决策机构,其召开会议是履行支委会职责的基本途径之一。
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会议的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决策程序,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党支部工作的科学、民主、规范运行。
二、会议的召开1. 定期会议:支委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召集,会议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各委员。
2. 临时会议:在特殊情况下,支委会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由支委会书记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并获得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后召开。
临时会议的时间和地点由召集人确定。
3. 参会人员:支委会的成员应当参加会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并得到支委会的批准。
会议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参加,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4. 材料准备:会议材料应当在会前发给各委员,保证委员对会议议题和内容有充分了解。
5. 会议秘书:支委会设立会议秘书,由支部书记指定支委会成员担任。
会议秘书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起草和会议文件的整理。
三、议事程序1. 开幕(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播放《义务者行》并宣读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
(2)记录出席人员名单。
(3)审议和通过上次会议纪要。
2. 提报事项(1)支委会成员提报待议事项,包括具体议题、提议人和提议理由。
(2)提报事项应提供相关材料,确保委员充分了解事项背景和相关情况。
(3)提报事项的前提是提案已经核实并经过党支部书记审核。
3. 议题讨论(1)由提议人进行说明,其他委员可提出问题、补充意见或提案,进行讨论。
(2)讨论应注意遵循民主、科学、客观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3)支委会成员可以根据需要邀请相关人员参与会议,提供意见和建议。
4. 决策程序(1)各成员按照提案或提议事项提出的方式进行表决。
(2)表决方式一般为举手表决,若将举手表决不适用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3)涉及重大问题的决策,根据需要可以进行投票,按照表决结果确定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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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与班子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提高议事效率,保证每个人发言权,明确的议事规则。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组织的权力超越单个成员的权力
组织有权制定规则,其成员必须遵守。
如果某个成员的权力与组织进行工作的权力相抵触,组织的权力总是优先。
(二)所有成员平等,所有成员的权力平等
这些权力是:
• 参加会议权
• 提案权
• 在讨论提案时的发言权
• 提名权
• 投票权
• 任职权
(三)法定人数到场才能议事
法定人数是必须到场的最少成员人数,会议才能合法行事。
议事决议必须有超过成员总数60%的人员参加,否则,会议延期。
(四)多数人决策
少数人有权发表意见,但一旦参加会议并参加表决的人中大多数作出一个决定,少数人必须尊重和遵守这个决定。
(五)沉默表示同意多数人的决定
没有参加投票的与会者用他们的沉默表示尊从多数人的决定。
(六)需要三分之二通过的情况
每当限制或剥夺成员的权力或改变已经决定的事,必须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七)任何时候一个议题,一人发言
任何与正在审议的议题没有直接关系的议案不符合程序。
另外,一旦一个成员得到主持人给予的“发言人地位”,其他成员不得打断他。
(八)可辩的提案必须得到充分讨论
主持人不得将一个可辩的提案诉诸表决,如果还有成员要求讨论。
停止讨论必须得到到场的三分之二成员同意。
(九)讨论中只针对提案发表意见,对事不对人
主持人必须裁决任何针对个人的评论不符合程序。
讨论必须直接针对议案而不是动机,针对原则而不是个性。
(十)尊重规则
为提升会议效率,要尊重规则。
发现规则不适合公司发展阶段,及时修改规则。
第三条会议时间
会议原则上一周一次,定于周一下午召开。
由主持人可根据与会者工作时间来调整,以尽量让更多的成员能到会。
第四条议事规则
(一)提交议题
1.会议前有议题随时发给所有与会者,留给与会人员思考时间;
2.三天提交议题,提交形式为书面电子版。
由出席会的人提出各种问题供讨论或直接提出个人意见,请求会议予以讨论或采纳。
会议前一天主持人向与会者转发会议确定动议。
3.所有议题必经提交这一环节。
提交后未获批准的议题,如有三人以上附议,则自动成为会议动议。
4.会议原则上不讨论确定会议动议之外的内容。
(二)动议收回时机
1.经附议前的动议,可由动议人收回;
2.附议后的动议,须经附议人同意,方可收回;
3.经主持人接述的动议,原动议如欲收回,须经主持人征询无异议后方可收回,如有异议须付表决。
(三)会议主持
1.会议主持人为总经理,总经理不能出席会议,可以由总经理指定主持人;
2.与会者发言先向主持人要求发言地位,获得发言地位后发言。
会议由主持人掌控会议进程,主导会议发言者顺序和提醒发言时间;
(四)讨论
讨论时对于问题一切评论,即出席人对于一个议案,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要求有观点有支持理由。
(五)讨论的原则
1.议事原则:
同一时间内只讨论一个问题,在一个议案未经讨论完毕,提付表决之前,不得另将其他议案提出讨论。
开会时如有违反,主持人应立刻予以制止,或不予接述。
其他出席人亦得提出秩序问题,请求主持人予以制止。
如为权宜问题,获秩序问题,因时机迫不及待,或因议事秩序上发生错误,必须及时纠正,则可不受此项限制。
2.充分与自由讨论原则
出席人的讨论权,不受任何不当限制。
主持人对于出席人所提发言讨论的要求,只要合乎秩序,不得任意拒绝,出席人在参与讨论时,除因违反议事规则,得由主持人自动,或经其他出席人,请求主持人予以纠正制止外,任何人不得加以阻扰。
除规定不经讨论迳付表决的提案,或由主持人裁定之事外,任何提案,非经过适当的讨论,不应提付表决。
所谓自由讨论,即参与讨论的人,无论其为正面或反面,或其他主张,只要不离本题,不违反礼貌,不触犯议事规则,任何人均不得加以干涉。
主持人对于要求发言的人,必须依照规定或习惯于以允许,而不能予以拒绝,在讨论进行中,如有人动议停止讨论,必须得到三分之二的人数同意方可。
3.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决定一切。
会议的目的就是为了集中会议人员对于某一议案的大多数人的意见,运用合法与和平的表决方式,通过实行。
所有人员,一经表决,必须接受会议决定。
4.尊重少数意见的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的同时,多数也应尊重少数的意见。
会议讨论环节,就是为了
听取少数的意见,对少数的意见必须给予充分发言权。
(六)表决
1.表决时对议案最后处理方式。
2.表决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经主持人陈述后,询问与会者没有异议,即行通过;一种是与会人员出现明显不同意见时,可以通过举手表决、匿名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表决。
除有特别规定通过人数外,如赞同者为多数,即可决;反对者为多数,即否决。
可否同数时,如主持人不参与表决,亦为否决。
(七)权宜问题
凡会场遇意外事件,足以影响会议全体或个人权利时,均构成权宜问题。
如骚扰会场、灯光熄灭或与会者需要提前退场要求优先发言等,与会者可提请主持人制止。
第五条会议程序
(一)由主持人报告出席人数,并宣布开会。
(二)由主持人介绍议程。
以无异议认可,如有异议提付讨论及表决。
(三)报告:
1.确认上次会议记录;
2.各决议事项责任人报告上次决议执行情况,可以书面或口头报告,如决议要
求书面,则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
通常情况下,下次例会要向会议汇报进展情况。
(四)讨论
1.前次会议遗留事项;
2.提案讨论;
3.临时动议。
(五)选举
第六条会议纪要内容
(一)会议名称及会次
(二)时间、地点
(三)出席人姓名及人数
(四)列席人姓名
(五)主持人姓名及记录姓名
(六)决议事项
(七)选举方法,票数及结果
(八)决议,表决方法及结果
(九)其他重要事宜。
第七条主持人任务
(一)确定议题
(二)管制议程及秩序
(三)赋予与会者发言人地位
(四)主持表决
(五)裁决权宜问题、秩序问题,答复会议询问。
第八条常用会议决议方法
(一)搁置动议
对讨论中的议题自本次会议程中抽出不再处理。
不可讨论,不可径付表决。
(二)停止讨论动议
认为对主题讨论已够充分,再讨论只是重复论点时提出,议案应立即表决。
(三)延期讨论动议:
认为还有因素尚待确定,目前并非讨论议题合适时机,可提出新时间延期讨论。
(四)付委动议:
议题案情复杂不易处理时,得将全部或部分交付委员会处理。
委员产生由大会推选或授权推选。
委员会得另作记录,不得删改大会记录原件。
委员会对付委案件处理完成后应向大会提出报告,并对委员会中少数异见另提少数意见报告。
(五)复议动议:
经表决确定的议案,符合以下三要件时得意提出复议动议:
1.决议未执行;
2.有新资料或新理由提出;
3.须于下次会或同次会提出,同次会提出时须其有他相关事实提出。
复议动议否决后不得再为复议。
复议动议可决后,重新讨论原经表决确定的提案。
程序事宜处理优先次序同前款要求(可仅选用一部分程序作为复议程序)。
对于复议提案,可分开讨论,分开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