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决策制度
行政议事决策制度

行政议事决策制度
行政议事决策制度是指在行政机关内部为了统一决策、协调行动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证行政机关内部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高效性,使行政机关能够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
行政议事决策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决策程序:明确决策的层级和程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程序上的合规性。
这一环节一般包括事前评估、信息收集、问题分析、方案制定、决策权确定和决策结果的执行等环节。
2. 决策参与:明确参与决策的各方的角色和权力,并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
这一环节包括决策框架的确定、决策权的正确界定、各方合理的权利和义务等。
3. 决策信息支撑:建立健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评估机制,确保决策所依据的信息准确全面。
这一环节包括信息收集渠道的建立、信息处理和分析技术的运用、信息公开和透明等。
4. 决策效果评估:建立决策结果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纠正和调整决策的不足之处。
这一环节包括决策结果的评估标准和方法的制定、评估结果的报告和反馈等。
行政议事决策制度的建立和运转,对于提高行政机关的决策能力和执行力、保障公众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同
时,该制度的落实还需要保证政府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公信力,以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即三重元首大会议事决策制度,指特别行政区行政元首、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和国家人民政府派出的特别行政区全体政府首长联合作出的决策。
“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根据中央关于特别行政区的政策、宪政保障、对外关系和对内统一,通过一定的程序和规则,充分发挥特别行政区行政元首、行政会议和国家的政府派出的特别行政区全体政府首长的政治职能和作用,共同决定特别行政区政策优先及政府决策项目,确保特别行政区政策及决策履行有序稳定。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是特别行政区行政元首负责建立特别行政区的机制,制定行政政策,促强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治理。
特别行政区行政元首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人物,领导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实施,参与“三重一大”决策。
二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将“三重一大”决策纳入会议议程,讨论正式修改并审议各类提案和报告,进行表决。
三是特别行政区政府派出的特别行政区全体政府首长也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地位,其在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并有权提请会议审议。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最新版3篇】篇1 目录一、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定义和特点1.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是指党委(组)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共同决策的制度。
2.该制度强调集体决策,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3.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特点包括: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等。
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意义和作用1.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制度,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
2.该制度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3.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的作用包括: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促进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等。
篇1正文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它是指党委(组)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共同决策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制度。
它是中国共产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后制定的,旨在保障党员权利的基础上,保证党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同时,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
它强调集体决策,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保证了党的领导力的同时,也有效地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其次,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有利于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通过集体决策,可以避免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冲突,减少内耗,使党的各级组织能够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这对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来说尤为重要,只有团结一心,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使命。
最后,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还有助于促进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个稳定、团结、高效的政党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情况

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情况一、制度制定与解释我们公司在制定议事决策制度时,明确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各项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
在制度中,详细规定了议事规则、程序、透明度、公开性等方面的要求,为公司的议事决策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二、议事规则与程序在议事决策制度中,我们详细规定了会议的召集、召开、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包括会议的召集时间、通知方式、出席人数、议事项目、表决方式等细节。
这些规定确保了公司各项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有效避免了决策过程中的漏洞和失误。
三、决策透明度与公开性为了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
首先,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列出了会议的议事项目,让参与者能够了解会议讨论的内容和目的。
其次,在会议过程中,我们采取了公开表决的方式,让每个参与者都能够了解其他人的意见和表决结果。
此外,我们还通过公司网站和公告方式,及时公布公司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以便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发展战略。
四、决策执行与监督在决策执行方面,我们明确了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决策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我们也建立了决策监督机制,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等方式,对公司的决策进行监督和检查。
如果发现决策存在问题或风险,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改进。
五、责任追究与惩处为了保障决策的质量和效果,我们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违反议事规则或程序的行为,我们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惩处。
同时,对于不执行决策或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我们也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这些措施有助于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和执行力,确保公司的各项决策得到有效落实。
六、制度宣传与培训为了提高员工对议事决策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我们采取了多种宣传和培训措施。
首先,在制定制度的同时,我们编写了详细的制度说明和操作指南,以便员工能够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制度内容。
其次,我们通过公司内部培训、宣传栏、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员工普及议事决策制度的知识和要点。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是指在政治体制中,通过民主原则来进行决策与讨论的一种制度。
它强调了公众的参与和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与公正性,为政治决策赋予了合法性和普遍性。
本文将着重论述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的特点与优势,并讨论其实践中的挑战与问题。
首先,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的特点在于公众的广泛参与。
在此制度下,政府或议会会定期举行公开的会议,公众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参与讨论与决策制定。
例如,拥有选举权的公民可以通过选举代表进入议会,参与决策的制定;公众也可以通过公众听证会、民意调查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这种广泛的参与机制可以确保公众的利益被充分考虑,并增强政策的合法性与可接受性。
其次,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注重决策的透明度与公正性。
政府或议会的会议通常会公开进行,公众可以通过媒体或网络来了解决策的过程与结果。
此外,政府或议会的文件、数据等也会向公众开放,确保信息的公开与透明。
这样的安排可以防止权力滥用与腐败,并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与满意度。
第三,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的优势在于决策结果更具普遍性与合理性。
通过广泛的讨论和辩论,不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得以充分地被表达。
在多方的辩论和协商中,可以形成更多元化的观点和建议。
这样的决策过程有助于减少过度集权和任意决策的风险,保证决策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然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与问题。
一是决策的过程可能会较慢,因为需要广泛的参与和辩论。
这可能导致政府在应对紧急问题时的效率不高。
二是民主决策容易受到利益团体的影响,其议程可能会被操控,以满足特定群体的利益。
三是公众参与意愿低,很多时候公众对决策事务的了解有限,导致讨论和决策的质量不容乐观。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一是加强公众参与的意识和能力,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决策事务的理解和参与意愿。
二是加强媒体监督和公民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信息不对称。
三是建立专门机构来协调不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考虑。
决策议事管理制度

决策议事管理制度一、前言决策议事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内部管理的基本制度,其设计和实施直接关系到组织的运行效率和决策质量。
因此,建立健全的决策议事管理制度对于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从决策议事的程序流程、责任分工、信息披露和沟通渠道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论述决策议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决策议事管理制度的内容与流程(一)决策议事的程序流程决策议事的程序流程主要包括议题提出、讨论、决策和执行等环节。
首先,对于重要议题的提出,可以由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提出,也可以由员工在遇到问题时主动提出。
其次,议题需要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评估,可以组织专门的会议或讨论小组,进行多方意见交流和论证。
然后,经过讨论后形成决策方案,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决策。
最后,对于决策的执行需要进一步跟踪和评估,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和效果。
(二)责任分工在决策议事管理制度中,对于决策的责任分工是非常重要的。
在议题的提出、讨论、决策和执行等环节,需要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相关部门。
只有明确了责任分工,才能确保议事管理的高效运转,同时也能够对决策结果进行有效的评估和反馈。
(三)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决策议事管理制度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信息披露不仅包括对议题的背景、相关数据和分析报告等信息的披露,同时也包括对决策结果和执行进展的及时披露。
信息披露的透明和公正性能够增强决策的公信力,同时也能够增加员工对决策的认同感和支持度。
(四)沟通渠道决策议事管理制度需要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包括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
在内部沟通方面,可以通过会议、邮件、电话、内部网站等方式进行有效的沟通。
在外部沟通方面,可以通过业务合作、公共关系、媒体宣传等方式与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增加外部支持和反馈。
三、决策议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一)制度设计决策议事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由组织的高层领导牵头,并经过组织内部各相关部门的充分讨论和意见征求。
在制度设计中,需要充分考虑到组织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确保制度的实用性和适应性。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第一篇: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一、凡属一般性工作事项,应先由村、社区党总支(支部)提出方案,或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方案报经党总支(支部)同意,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总支(支部)主持“三套班子”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
二、凡属重大事项,按上述程序决策后,还需提交党员大会(党员议事会)讨论,形成意见后,再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三、涉及到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集体财产的转让、出租等事项,经过上述决策程序后,进行公开招投和公开拍卖。
四、有本村、社区十分之一以上的村(居)民联名,就村、社区内有关事宜提议召集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行使民主管理权利时,村(居)民委员会必须召集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
五、违规行为造成村(居)级集体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或造成村(居)民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等后果的,追究村、社区干部责任;给村(居)集体经济造成2000元以上损失的,视情节赔偿经济损失的10%至30%;未造成经济损失但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酌情扣减责任人的工资报酬或纪律处分。
第二篇: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学校议事决策会议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保障学校领导班子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议组织1. 学校议事决策会议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校长担任会议召集人。
2. 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教师、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3. 会议秘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负责会议通知、记录、归档等工作。
三、会议内容1. 讨论和决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改革措施。
2. 审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重大财务支出。
3. 研究学校人事任免、职称评聘、奖惩等事项。
4. 审议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重大事项。
5. 分析学校发展面临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6. 讨论学校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事项。
7. 其他需要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事项。
四、会议制度1. 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 会议召开前,由校长办公室提前通知参会人员,明确会议议题。
3. 会议议题由校长办公室汇总,经校长审核后提交会议。
4.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认真听取发言,积极建言献策。
5. 会议决议应以书面形式形成会议纪要,由校长签字后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审阅。
6. 会议纪要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归档,并按照规定期限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五、会议纪律1. 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2.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接打电话。
3. 参会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言,对会议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4. 参会人员应保守会议秘密,不得泄露会议内容。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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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决策制度 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组织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组织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织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 6、党组织班子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体班子成员到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 9、对应由党组织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时,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报告。 10、提交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提高全区 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㈠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思想路线,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针对全区中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广泛集中集体智慧,实现重大事项决策向科学民主转变,把群众意见、专家咨询、领导决策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决策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㈡决策原则 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一切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在推进改革和发展实践中不断学习、积极探索,形成科学决策新机制。求真务实,把实践作为检验决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 二是群众路线原则。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把工作决策过程作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群体和个体、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关系,既要善于拓宽民主渠道、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防止长官意志,又要善于集思广益、当机立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断。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 四是前瞻性原则。要正确分析工作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科学预测改革和发展的趋势,用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的精神来分析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使工作决策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五是可行择优原则。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以可行为前提,以最优为目标,在制定决策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各种主客观条件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测因素,在可行的基础上择优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决策的效能和效益。 ㈢决策内容 根据工作的实际,结合平时工作的实践,以下内容可作为决策的重大事项: 一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并提出在本单位贯彻执行的实施意见。 二是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研究并确定本单位发展规划。 三是其它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深远影响或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 ㈣决策程序 一是提出问题、确定目标。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或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对这些问题和差距形成的原因进行深层次的分析,确定解决问题、缩小差距的基本目标。 二是拟定方案、科学论证。根据存在的问题、差距和确定的基本目标,在充分调查研究、收集情报信息、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拟定可供决策者选择的方案,并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多层次干部群众的意见。要对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方案的优缺点及其差异,评估方案的实施效果。 三是方案集体决策。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且易于向社会公开的重大事项,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组织会议作出决策。 四是组织实施、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决策作出后,分工负责组织实施。要对决策的实施过程和成效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按有关规定对决策作必要的修正和完善,必要时可作出新的跟踪决策。 ㈤参加人员 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并邀请区纪委监察室相关负责人参加,办公室主任作会议记录。 ㈥要求 一是重大事项必须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不得搞临时动议,事前必须经过调查分析、酝酿协调,然后由党组织书记确定是否召开会议研究。 三是召开决定重大事项会议时,须提前2天将时间、地点、人员、议题通知参会人员。 四是会议要安排足够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每个参会人员都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 五是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如持赞成意见和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待下次会议另议。 六是会议对议题实行逐项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七是对会议作出的决定,个人可保留意见或具名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领导集体未作出更改决定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 八是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结束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结果,由党组织书记视情况向本单位党员干部通报。 九是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保密,对决定事项的公开时间、范围由会议同时确定。 十是重大事项一经研究决定,各分管领导和部门必须抓紧落实并及时上报结果。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通报对象为内设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条 通报情况可采取会议、文件、简报、碰头、政务公示等形式进行,通常以书面通报为主。 第三条 通报时间可按月、季度、年度或一个专项工作结束后视情通报;凡明确规定通报时间的应按时通报;对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应随时通报。 第四条 通报的内容: ㈠近期上级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精神。 ㈡上级党政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和重点工作的检查落实情况。 ㈢近期各自分管工作重点、难点和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㈣本单位、本部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情况。 ㈤近期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倾向性反映。 ㈥党组织研究认为其它需要通报的重要情况。 第五条 通报的范围 对于重要工作情况,必须在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及时通报。党组织书记担负着组织、团结、协调“一班人”的重任,相互之间关系尤为重要。要加强日常情况的交流,及时相互通报重要情况,团结共事,密切配合。由于没有及时通报而贻误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经常性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还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党内的活动。 2、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鉴定,作为衡量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3、发展对象的审核由街道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材料后,由党委指定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同志进行预审。一要看材料是否齐全,书写是否规范;二要看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三要看发展对象现实表现是否突出;四要看政审情况是否清楚;五要看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4、发展对象的公示是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5、发展党员票决对象是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到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同时讨论两个人以上入党或转正,应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6、集体决定。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决议。对得赞成票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为预备党员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和区委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㈠报告人员范围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以上干部。 ㈡报告内容 1、须报告审批的内容。 ①个人领取住房补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