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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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党内民主制度及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党内民主制度及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党内民主制度及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一、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或主要制度..一是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就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二是支部大会的次数..支部大会一般是1个月召开一次..二、认真实行选举制和表决制..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实行选举制和表决制..(1)选举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2)候选人名单要由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3)实行差额选举;(4)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更换候选人或者按照自己意愿选举任何人的权利;(5)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三、发展新党员(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1)入党愿望强烈;(2)政治态度和政治表现好;(3)个人品德好;(4)群众公认;(5)书面向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并有两名以上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6)支委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征求意见;(7)支部大会讨论确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意见,作出是否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决定;(8)公示后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公示时间:7-10天;(9)对公示无问题反映的,即由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四、进入对发展对象考察五、预备党员的接收(1)由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党组织预审;(2)公示;(3)《填写入党志愿书》;(4)审查入党材料;(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6)上级党组织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7)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及时通知新发展的预备党员,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六、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入党介绍人要继续担负起培养联系的责任;(2)预备党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和入党介绍人介绍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所在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3)预备党员期满(一年)后,要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正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党组织应按时讨论其转正问题;(4)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是否同意转为正式党员;(5)由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党组织审查后进行公示;(6)对公示无问题的,将转正结果及时通知所在党组织和个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企业民主议事制度

企业民主议事制度

企业民主议事制度一、议事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企业民主议事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企业章程,确保议事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公平公正原则:议事活动应公平对待所有相关方,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民主集中原则:议事决策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决策。

4.科学决策原则:议事活动应遵循科学决策的原则,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议事程序1.提出议题:议题可由企业领导层提出,也可由员工代表提出。

议题应明确、具体,并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2.组织讨论:议题提出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

讨论应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同观点,寻找共同点。

3.形成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应形成提案。

提案应明确议事内容、目的和方案,并附上相关资料和依据。

4.提交审议:提案应提交给企业领导层或相关机构进行审议。

审议时应充分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和解释,并进行讨论和表决。

5.决策实施:经过审议后,应作出决策。

决策应明确责任人和实施时间,并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议事内容1.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包括企业的发展战略、投资计划、融资方案等。

2.企业重要管理制度制定和修改:包括企业章程、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

3.企业重要人事任免:包括企业领导层、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的人事任免。

4.企业重大财务支出:包括大额资金的使用、支出和投资等。

5.其他涉及企业发展和员工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议事方式1.会议方式:可以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议形式,对相关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

2.通讯方式: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对相关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

3.调查方式:可以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员工和企业领导层的意见和建议。

4.公示方式:可以采用公示栏、企业内部网站等方式,对相关议题进行公示和公开讨论。

五、议事决策1.决策依据:议事决策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企业章程进行。

同时,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企业实际情况和员工利益等因素。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凡属一般性工作事项,应先由村、社区党总支(支部)提出方
案,或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方案报经党总支(支部)同意,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总支(支部)主持“三
套班子”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

二、凡属重大事项,按上述程序决策后,还需提交党员大会(党员
议事会)讨论,形成意见后,再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
通过。

三、涉及到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集体财产的转让、出租
等事项,经过上述决策程序后,进行公开招投和公开拍卖。

四、有本村、社区十分之一以上的村(居)民联名,就村、社区内
有关事宜提议召集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行
使民主管理权利时,村(居)民委员会必须召集村(居)民会
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

五、违规行为造成村(居)级集体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或造成村(居)
民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等后果的,追究村、社区干部责任;给
村(居)集体经济造成2000元以上损失的,视情节赔偿经济损失
的10%至30%;未造成经济损失但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酌情
扣减责任人的工资报酬或纪律处分。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第一条村级事务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

各村都要建立健全两委联席会、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等民主议事、决策、监督机构和组织,任何村务活动都必须经民主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第二条除党务工作独立召开支部会议研究之外,其他工作应由支部、村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支部、村委联席会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召集,支委(党员人数不足6人的,应为全体党员参加,下同)、村委成员参加。

第三条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一)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1、一次一事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

2、计划生育二胎指标、救灾救济和扶贫款物发放、户口迁移。

3、1000—3000元以内的日常零星开支。

4、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事项。

(二)村级一般事项的决策程序1、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决定。

所涉及内容决策程序如下:(1)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形成初步意向。

(2)向下乡干部和片长报告所议事项的有关事项,并报请党委、办事处审核。

(3)召开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实施方案。

(4)报请党委、办事处批准后着手办理。

(5)办理完结后,向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办理情况,接受监督。

第四条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一)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村级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支出主要指以下事项:(1)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村级财务年度预决算;(3)兴办学校、道路、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经费筹集、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4)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5)土地等生产资料和企业承包经营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6)救灾、扶贫、助残、拨款、补偿费、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情况;(7)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村级“三重”事项的决策程序上述“三重”事项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简称“八步工作法”):第一步:深入调查,收集民意。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

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

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祀结合。

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小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建工作责任制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

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协会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协会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协会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介绍协会作为一个组织,为了保证成员的权益和利益,需要建立一个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通过这个制度,成员可以参与决策过程,表达观点,并最终达成共识。

本文档旨在规范协会的议事决策流程,确保决策过程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制度要求1.协会决策过程应遵循民主原则,尊重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2.决策的目标应明确,并为协会的整体利益服务。

3.决策需充分讨论,确保各种观点得到充分表达。

4.决策过程应透明,成员有权了解整个过程和决策结果的依据。

5.决策结果应及时通知协会成员。

决策流程1.决策提案阶段:任何成员都有权向协会提出决策提案。

提案应包含明确的决策目标和理由。

提案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协会管理人员,并在协会内部公示一定时间,以便成员对提案进行了解和讨论。

2.议事阶段:在提案公示期结束后,协会将组织一次正式的讨论会议。

所有成员都有权参与会议,并就提案发表意见和建议。

会议应由主席主持,确保会议秩序和公正性。

3.决策阶段:在讨论会议结束后,协会将进行投票决策。

决策方式可以是多数表决、无记名投票或其他形式,但应与协会章程规定一致。

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及时通知协会成员。

变更和修订1.对协会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的变更和修订需遵循同样的议事决策流程。

2.任何成员都可以提出对制度的变更和修订建议。

3.变更和修订的提案需依照制度要求进行提案、讨论、决策和通知。

通过建立和遵守协会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我们将确保成员的参与权和决策的民主性,使协会更加公正和高效地发展。

这一制度也为协会成员提供了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推动了协会的共同进步。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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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第一条村级事务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

各村都要建立健全两委联席会、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等民主议事、决策、监督机构和组织,任何村务活动都必须经民主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第二条除党务工作独立召开支部会议研究之外,其他工作应由支部、村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支部、村委联席会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召集,支委(党员人数不足6人的,应为全体党员参加,下同)、村委成员参加。

第三条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一)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1、一次一事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

2、计划生育二胎指标、救灾救济和扶贫款物发放、户口迁移。

3、1000—3000元以内的日常零星开支。

4、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事项。

(二)村级一般事项的决策程序1、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决定。

所涉及内容决策程序如下:(1)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形成初步意向。

(2)向下乡干部和片长报告所议事项的有关事项,并报请党委、办事处审核。

(3)召开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实施方案。

(4)报请党委、办事处批准后着手办理。

(5)办理完结后,向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办理情况,接受监督。

第四条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一)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村级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支出主要指以下事项:(1)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村级财务年度预决算;(3)兴办学校、道路、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经费筹集、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4)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5)土地等生产资料和企业承包经营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6)救灾、扶贫、助残、拨款、补偿费、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情况;(7)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村级“三重”事项的决策程序上述“三重”事项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简称“八步工作法”):第一步:深入调查,收集民意。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全面贯彻校长负责制,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依据校长负责制的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以知、议、决、行、督五个环节为核心的议事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议事决策形式校务会议是学校行使行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校务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参加校务会议的成员为学校正副校长、学校党组织正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

校务会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负责决策。

三、议事决策内容:1、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4、中层干部及其他重要人事安排5、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6、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7、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8、学校评优、评先以及职称评聘工作9、其他重大事项四、议事决策程序(一)确定议题校长根据工作需要或校务会成员提议确定校务会议的议题,议题分为研究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

(二)个别酝酿班子成员在会前需要对议题进行酝酿。

(三)专门小组讨论学校成立德育、教学评估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等专门小组,学校重大事项须有专门小组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主导性意见交班子会议讨论。

(四)会议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核心人员。

每月召开1次大会,校务会议根据专门小组讨论的主导意见进行研究并决策,决策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由班子会形成议案交教代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

(五)执行决策支部班子会议决定后或教代会审议通过后,由相关工作职能部门或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决策的执行与落实。

(六)监督反馈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加强对议事决策的落实和监督,建立监督反馈制度。

1、征求意见制度。

重大事项的讨论和执行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学校党支部或一定范围内的教职工征求意见,并指定相关部门及时搜集整理有关意见后向班子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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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及程序
1、议事范围
(1)讨论制定观测党委的指示。

决定的实施意见。

(2)讨论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讨论审定支部工作总结、重要的请示报告等。

(3)研究分析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的统战工作、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的情况,讨论决定和处理这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谈论研究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

(5)讨论、研究、制定机关发展规划;讨论解决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的政策性、倾向性问题。

(6)研究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使用方案;决定对三级机构的有关任免事项;决定对党员、干部的奖惩。

(7)讨论研究或推荐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负责干部的人选。

(8)讨论工会。

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

(9)讨论上级党委规定应由支部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10)谈论认为需提交党支部讨论的其他重大问题。

2、议题的确定
(1)须经党支部讨论的议题,一般由书记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和其他委员的意见确定与提出。

(2)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应事先进行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然后提交党支部讨论。

(3)未经充分调研论证的和协商的重大问题(突发性事件例外),一般不列入党组织议题。

(4)议题确定后,应按议题内容和要求做好充分准备,由书记根据准备工作的情况确定党组织会议召开的时间。

3、会议的召开
(1)党组织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召开。

(2)党组织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和主持。

书记因故不能参加,可以排序委托副书记或委员召集并主持。

(3)党组织会议应由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才能举行。

(4)党组织成员和其他与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用书面形式表达。

(5)对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必要时可通知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6)党组织会议由专门同志负责记录,必要时由书记委托一名委员记录。

(7)召开党组织会议,一般有会议主持人在2天之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及各有关书面材料通知到与会人员。

4、议事与决定
(1)党组织议事,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委员就议题作简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部门负责人作必要的汇报。

(2)讨论问题时提倡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简明扼要。

(3)主持会议的书记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的初步意见。

(4)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或决议经党组织成员超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对重大问题要逐个讨论表决,意见基本一致的,采取口头表决;
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可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

(5)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

在讨论重大问题发生争议、双方人数相近时,除了
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委员的意见决定外,应暂缓作出决定,通过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可将争议问题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6)会议期间,对个别成员的临时动议,一般不进行讨论,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议题的。

开会时应由书记作出说明,意见一致或基本一致的可作出决定;意见不一致,分歧较大的,可以充分讨论,但不能形成决定。

(7)对因公、因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

会议后由书记或副书记向其通报党组织会议讨论的内容和情况。

(8)与会人员要严守保密规定。

党组织会议决定事项,应采取适当形式进行通知,党组织会议决定的问题,未经批准公开,党组织成员及列席会议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5、决定和执行和反馈
(1)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按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落实。

书记要抓好检查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会议报告执行情况。

(2)党组织成员对所作出的决定(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可以保留,可以请求复议,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上级或支部为改变决定之前,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

如遇到新的情况或新的问题不能按原决定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组织会议复议,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由书记个别听取党组织成员的意见后作适当调整,并提交下次党组织会议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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