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民主决策议事规则
民主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科技局

民主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一、党委(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党组)会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调动。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党委(党组)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根据工作需要,党委会(党组)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委会议。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
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委(党组)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党组)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党组)会报告。
八、党委(党组)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
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
三是召开党委(党组)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学校规章制度之党内民主制度及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党内民主制度及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一、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或主要制度..一是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就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二是支部大会的次数..支部大会一般是1个月召开一次..二、认真实行选举制和表决制..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实行选举制和表决制..(1)选举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2)候选人名单要由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3)实行差额选举;(4)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更换候选人或者按照自己意愿选举任何人的权利;(5)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三、发展新党员(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1)入党愿望强烈;(2)政治态度和政治表现好;(3)个人品德好;(4)群众公认;(5)书面向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并有两名以上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6)支委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征求意见;(7)支部大会讨论确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意见,作出是否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决定;(8)公示后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公示时间:7-10天;(9)对公示无问题反映的,即由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四、进入对发展对象考察五、预备党员的接收(1)由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党组织预审;(2)公示;(3)《填写入党志愿书》;(4)审查入党材料;(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6)上级党组织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7)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及时通知新发展的预备党员,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六、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入党介绍人要继续担负起培养联系的责任;(2)预备党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和入党介绍人介绍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所在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3)预备党员期满(一年)后,要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正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党组织应按时讨论其转正问题;(4)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是否同意转为正式党员;(5)由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党组织审查后进行公示;(6)对公示无问题的,将转正结果及时通知所在党组织和个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第一条村级事务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
各村都要建立健全两委联席会、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等民主议事、决策、监督机构和组织,任何村务活动都必须经民主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第二条除党务工作独立召开支部会议研究之外,其他工作应由支部、村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支部、村委联席会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召集,支委(党员人数不足6人的,应为全体党员参加,下同)、村委成员参加。
第三条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一)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1、一次一事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
2、计划生育二胎指标、救灾救济和扶贫款物发放、户口迁移。
3、1000—3000元以内的日常零星开支。
4、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事项。
(二)村级一般事项的决策程序1、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决定。
所涉及内容决策程序如下:(1)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形成初步意向。
(2)向下乡干部和片长报告所议事项的有关事项,并报请党委、办事处审核。
(3)召开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实施方案。
(4)报请党委、办事处批准后着手办理。
(5)办理完结后,向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办理情况,接受监督。
第四条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一)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村级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支出主要指以下事项:(1)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村级财务年度预决算;(3)兴办学校、道路、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经费筹集、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4)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5)土地等生产资料和企业承包经营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6)救灾、扶贫、助残、拨款、补偿费、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情况;(7)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村级“三重”事项的决策程序上述“三重”事项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简称“八步工作法”):第一步:深入调查,收集民意。
公司民主决策制度范本

公司民主决策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决策水平,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民主决策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要求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遵循本制度,确保公司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合法性。
二、民主决策原则1. 全体参与原则:公司决策应充分尊重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确保全体员工在公司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
2. 集体讨论原则: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应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提高决策水平。
3. 依法决策原则:公司决策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司决策应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
5. 科学决策原则:公司决策应注重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6. 规范决策原则:公司决策应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确保决策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三、民主决策事项范围1. 重大决策事项:如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方针、年度投资计划等。
2.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如公司总部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子公司领导班子的职务调整。
3. 重大项目安排:如重大合作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等。
4. 重大资金使用事项:如大额资金支出、投资、融资等。
5. 重大管理制度制定事项: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薪酬福利制度等。
四、民主决策程序1. 提案: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由各部门或员工提出,经过初步论证后,提交给领导班子。
2. 讨论:领导班子对提案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策意见。
讨论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各部门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3. 表决:领导班子对决策事项进行表决,同意人数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视为通过。
4. 执行:决策通过后,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余部门和员工应积极配合。
5. 监督:决策实施过程中,应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班子进行调整。
“三重一大”(指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议事规则

“三重一大”(指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议事规则范文一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决策制度,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按照“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保守秘密”的原则,制定同人铝业有限公司“三重一大”(指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实施细则。
一、公司“三重一大”主要内容(一)重大决策问题董事会决定的事项1、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2、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3、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4、拟订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案;5、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6、聘任或者解聘经理(总经理);7、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经理会决定的事项1、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2、拟订基本管理制度;3、制定具体规章制度。
4、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党总支会决定的事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措施;2、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重大事项。
3、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决策。
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听取和审议关于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同意或者否决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励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等。
(二)重要人事任免1、向集团公司推荐的后备干部建议人选。
2、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才的考核、推荐、晋级、聘用(解聘)等。
3、部室负责人的聘免、调整。
4、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1、200万以上项目安排事项。
2、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要新产品开发,建设项目立项及建筑、安装工程、机电设备的招投标,物资采购。
民主集中议事规则

民主集中议事规则民主集中议事规则是指在民主的前提下,通过集中讨论和决策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和制定政策的一种规则。
这一规则既保证了多元化的意见和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又能实现有效的决策和行动。
民主集中议事规则在政府、组织和团体中广泛应用,对于保障公众利益、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民主集中议事的基本原则民主集中议事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由表达原则和多数决原则。
平等原则要求各成员在讨论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不论其身份、地位或职务如何。
自由表达原则强调每个人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无论其是否与主流观点一致。
多数决原则是指通过多数人的意见来决定最终的决策或行动。
二、民主集中议事的流程民主集中议事的流程包括议题确定、信息收集、讨论和决策四个步骤。
议题确定是指确定要讨论和决策的具体问题或议题,以确保讨论的主题明确和具体。
信息收集是指收集和整理与议题相关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以便成员能够了解问题的背景和现状。
讨论是指成员通过辩论、发言等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决策是指通过投票或达成共识的方式,最终确定决策或行动方案。
三、民主集中议事的具体要求民主集中议事还有一些具体的要求,例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尊重多样性、注重民意和专家意见、遵循程序等。
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是指在讨论和决策过程中,要确保各方的意见得到充分尊重和考虑。
尊重多样性是指要认识到不同人有不同的观点和需求,要尊重和包容多样性。
注重民意和专家意见是指在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倾听公众的声音和专家的建议,以便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遵循程序是指在讨论和决策过程中,要按照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确保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四、民主集中议事的优势和挑战民主集中议事具有一系列的优势,例如可以充分发挥各方的智慧和创造力,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果;可以增强成员的参与感和责任感,凝聚共识和团结力;可以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保证权益得到保护。
然而,民主集中议事也面临一些挑战,例如决策过程可能过于冗长和复杂,导致效率低下;存在利益冲突和权力斗争的可能性;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的问题。
支部民主议事规则制度

公司支部民主议事规则制度为了保证党支部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规则党支部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和《准则》的规定,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议事范围:1、讨论并制定本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的具体实施方案。
2、研究本支部贯彻实施院党委部署的重大事项。
3、讨论研究本支部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总体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
4、讨论研究本支部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工作.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5、讨论通过党支部上报上级党组织的一切请示和重大报告。
三、议题的确定:1、提请党支部会讨论的议题,经支委会初步讨论由书记审定。
2、对一些重大决策应党支部会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扩协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经支委会讨论后再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
四、会议的召开1、党支部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书记可临时召开,会议由书记主持。
2、党支部会全体党员按时参加,不能参加者会前向书记请假,行政领导不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党支部会议,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3、共青团、妇女组织负责人由非党员担任的,凡涉及他们负责的重大问题,需在党支部会上研究决定的,事先要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商量尊重他们的意见。
五、议事和决定:1、党支部开会,先由主持人提出议题、讨论时要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主持人应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钠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
2、党支部决定问题或形成决议,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对意见基本一致的问题采取口头表决;对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意见的问题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对于当时决定不了的问题,可提交下次会议复议。
3、党员对会议所做的决定、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但不能违背组织原则,在上级党组织没有改变决定以前,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同时不得在群众中散布相反观点。
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

小学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一、议事原则(1)坚持维护全局的原则。
领导班子议事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县委、镇党委的精神,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镇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镇党委的权威。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领导班子议事要讲实话、讲真话。
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畅所欲言,集思广益。
要注意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调研,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新路子。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领导班子议事要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在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先充分酝酿,坚持班子成员人人平等,让每个人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虽然班子主要负责人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但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仍应当认真考虑。
(4)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属领导班子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
每位成员对分管工作的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根据集体决定独立负责处理,不推诿,不扯皮,并要关心全局工作,主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班子会议,分管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理,边处理边报告,或在事后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5)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应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会议,对重大问题应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表决时需要超过应到会全体班子成员的半数同意才能通过。
二、议事内容(1)传达学习县委、镇党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重要批示,并根据本村的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本村各项工作制度的健全、修改和废除及重大改革措施的制定。
(3)研究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4)研究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和对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
(5)研究决定本村人员人事调整等事项。
(6)年度考评、表彰及惩罚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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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民主议事决策机制
“1”是指一个核心,即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主要负责研究决定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的具体措施,部署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检查督促等;“5”是指落实五项制度,即提议制度、商议制度、决议制度、执行制度和监督制度。
简单说就是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提议、商议、决议、执行、监督五个环节决定村级重大事项、解决村级重大问题。
适用于“1+5”民主议事决策机制的村级事务一般指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建设、重要活动开展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是畅通诉求渠道,建立提议制度。
顺应党员群众民主政治热情,建立基层提议制度,群众对本村重要事项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级党组织提出;村级党组织对需要进入民主决策程序的重大事项,充分征求广大村民意见,充分考虑本村实际情况和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村级党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提出事项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认真科学考察论证,经与会人员2/3以上同意,形成提案,进入议事程序。
二是创新民主形式,建立议事制度。
建立村民主议事会,民主议事会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共同组成,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一般分别不少于5人;民主议事会受理提案后,在决定召开议事会前3天,村级党组织应将提案发至相关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及村干部手中,让参会人员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认真酝酿、调研和思考;提案经到会代表2/3以上同意后,进入决策程序。
三是保障民主落实,建立决议制度。
村民主议事会上形成的议案,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村民代表会议召开前,村(居)委会要提前以文字或口头形式通知所有村民代表,告知议案内容,村民代表会议上,党组织应认真向全体村民代表汇报提案的动因、事项和前景,经与会代表过半数同意形成决议,进入执行程序。
四是深化决策落实,建立执行制度。
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地实施;在实施决议过程中,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村监督委员会通报决议的执行进度、账目、预算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实施决议过程中遇到突发问题需要变更方案的,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
五是强化基层基础,建立监督制度。
建立村级监督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村级“三重一大”事项是否按照“1+5”民主议事决策机制的规定执行,监督村务决策程序、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三资”经营管理、工程项目建设、“两委”成员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向镇纪委和村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工作情况,接受党员和村民的评议和监督。
一是明确职责,理顺关系。
“1+5”工作法明确了党支部提议的基础作用,成为决策的第一环,核心作用得到保证;村委会在决策过程中起参与议事作用,在执行中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两者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得到确定,各自的职责得以明确。
二是表达诉求,加强了监督。
推行“1+5”工作法,党员、群众代表有了参与决策、表达意见的渠道,其他各种社会组织也能通过自己的代表参与决策、监督。
在民主监督方面给群众提供了全面监督的机会和途径,促进了农村干部勤政廉政建设。
三是完善自治,促进了和谐。
农民是村民自治的主体,推行“1+5”工作法,目的是让农民群众全程参与社区建设的规划与管理,和谐社区建设全面激活,全县城乡社区呈现出和谐繁荣新局面。
201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