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3篇)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
下面是一个简要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的范例:一、安全、环保管理制度1. 企业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安全、环保工作,确保安全、环保工作与企业整体发展目标相一致。
2. 设立安全、环保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3. 制定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等,明确操作规程和责任分工。
4. 加强安全、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技能。
5. 建立安全、环保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6. 建立安全、环保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对安全、环保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7. 加强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高安全、环保设施的可靠性和效果。
8.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环保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二、安全、环保考核办法1. 建立安全、环保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指标。
2. 对各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环保责任进行明确,建立责任制度。
3. 每个部门和岗位根据安全、环保责任,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任务。
4. 定期进行安全、环保考核,对安全、环保工作进行评估和排名。
5.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奖励,并对未达标的个人和部门进行纪律处分和整改。
6. 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例会,交流经验,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7. 对安全、环保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增加透明度和公开性。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的范例,具体制度和办法还需根据企业的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完善。
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细化和操作性强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能够科学、有效地进行。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2)一、引言安全和环保是任何企业的重要关注领域。
建立健全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并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对于保障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规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环境,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发展,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剑榕十标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
第三条项目及项目所属各作业队应依法自觉接受国家、所在地地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及行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第四条项目各作业队必须坚持国家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针,建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领导负责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确保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一)项目经理是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项目经理是对项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决策权的主要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三)项目及项目党支部书记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负责对本企业、项目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思想组织保障,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四)项目及项目分管生产的负责人,负责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
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五)项目分管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六)项目其他负责人,应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对主管业务范围或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
(五)项目的职能部门,应对本部门管理职能和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范本

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健康、环保,保护员工和公众的身体健康与环境安全,保障工程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指工程建设单位开展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
第四条工程建设单位是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主体,包括业主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等。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责任、任务和要求。
第六条工程项目必须经过安全、健康和环境影响评估,对可能存在的安全、健康和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和管控。
第七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指定专职安全、健康及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的要求。
第八条不同工程建设项目的特殊要求,可以制定相应的补充管理办法,但必须符合本办法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工程建设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包括但不限于防护设施、救援设施、警示设施等。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专业能力。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等。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每日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追究,确保工程建设活动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第三章健康管理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健康安全。
工程总承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范文

工程总承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行为,保障工程建设安全与环保,促进工程质量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
第四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和环保意识。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措施和要求。
第六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第七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
第八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九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进行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防范。
第十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一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措施和要求。
第十二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三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进行环境监测,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确保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第十五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环境事故及时进行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防范。
第十六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检查制度,定期进行环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环境问题。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三篇)

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1.1 总则1.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xx有限公司(以下简风电公司)工程建设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风电公司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1.1.2 本办法适用于风电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
1.1.3 风电公司和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参建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工程建设。
1.1.4 风电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各级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1.1.5 风电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情况的规章制度。
集团公司鼓励企业采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GB/T28001-xx)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1-xx),使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1.1.6 风电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在现场的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并接受安全和环境监督部门的监督。
1.1.7 风电公司工程建设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风电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费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六章危险源辩识与评价第七章安全技术措施与交底第八章特种设备管理与使用第九章现场动火与消防第十章安全防护与标志第十一章安全标准工地第十二章安全生产检查第十三章安全重点监控第十四章安全生产奖惩第十五章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第十六章附则第二部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安全检查制度第二章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第三章文明施工制度第四章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第五章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第六章施工安全奖惩制度第七章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八章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第九章起重机械使用管理制度第十章生产、生活区防火制度第十一章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第十二章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第十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十四章特种人员及设备管理制度第十五章专项施工安全措施设计制度第十六章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制度第十七章爆破器材管理制度第十八章安全经费管理制度第十九章危险源岗位告知制度第二十章机械设备进场检测、验收登记制度第二十一章安全三同时制度第三部分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一、安全方针、原则宗旨、依据为加强京津塘高速公路北部新区段高架工程第五合同段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
项目部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以“关爱生命、防控为主、遵守规程、健康安全”为宗旨,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控制过程”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劳动保护法》及其他交通部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确保本工程安全、优质、有序、高效进行,且施工安全持续稳定。
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坚持以“以人为本”为出发点,建立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施工现场作业控制。
发动机总装车间安全现场及环境管理办法

发动机总装车间安全现场及环境管理办法一、安全现场管理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发动机总装车间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发动机总装车间应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并不断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1.3 发动机总装车间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职责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安全设施管理2.1 发动机总装车间应设立进出口安全门和安全防护栏杆,确保外来人员无法进入装配区域;2.2 安装消防设施,如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灭火器等;2.3 安装气体泄漏、烟雾等监测报警设备。
3.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1 发动机总装车间应制定操作规程,规范生产人员在装配过程中的行为和操作;3.2 操作规程要求设备和工具保持良好的状态,定期检查和维护。
4. 废弃物处理4.1 发动机总装车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存储、运输和处置,切勿乱丢弃造成环境污染。
二、环境管理1. 环境保护制度1.1 发动机总装车间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国家、省、市级环境保护法规的规定;1.2 发动机总装车间应制定环境保护制度,明确各级岗位职责和环保管理制度。
2. 废弃物管理2.1 发动机总装车间应建立完善的废弃物管理制度,落实废弃物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的责任;2.2 废弃物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储存,并定期运往指定场所处理。
3. 通风设施管理3.1 发动机总装车间应安装并维护有效的通风设施,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3.2 定期对通风设施进行清洁和维护。
4. 环保检测4.1 发动机总装车间应按规定定期进行环保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
以上安全现场及环境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发动机总装车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管理办法,并不断加强管理力度,确保生产过程中安全可靠,环保合规。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通用版)

XX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安全环保红线意识,规范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环保责任制),有效落实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防止和减少安全环保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
公司所属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全面覆盖,全员有责;(三)直线责任,风险管控;(四)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第四条各级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主要领导责任;业务分管领导按照“管工作管安全环保”的原则,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领导对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第五条公司和二级单位的机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直线责任,对建立健全和落实本部门安全环保责任制负管理责任。
第六条所属二级单位及其下属基层单位应当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制定和落实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
第七条所有员工应当参与本岗位安全环保职责的制定工作,并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环保职责。
第二章编制程序和内容要求第八条安全环保责任制应按以下程序编制:(一)成立由安全分管领导为组长,人事、生产、工程技术、安全、设备、工会办公室等人员为成员的编制小组,制定安全环保责任制编制工作方案,安全环保部门为牵头部门,根据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职责分工,统一编制安全环保职责;(二)人事部门明确管理部门及岗位、下属单位及岗位的设置情况;(三)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参与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各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编制工作;(四)所有员工参与本岗位安全环保责任制的编制工作;(五)各级部门、基层单位和岗位的安全环保职责经直线领导审核后,逐级上报到编制小组;(六)编制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环保职责进行审核;(七)通过审核的安全环保职责由主要负责人批准,以行政文件发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安全环境治理总则与罚则总则第一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爱护,爱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建筑施工企业一项基础性的治理工作,是公司各级领导不可推卸的职责,是宽敞职工和企业生存的切身需要与要求。
第二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也是公司坚持贯彻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是前提;“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方针的核心和基础。
第三条安全生产通常包括劳动爱护、生产交通安全和生产消防安全三方面。
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具有政策性、强制性、技术性、程序性和以预防为主、严格细致的特点。
第四条安全生产的一般要求可归纳为四个方面:1、提高认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
4、严格治理——建立确保严格治理的制度与行为准则。
第五条安全生产必须把好“七关”:教育关、措施关、交底关、防护关、文明关、验收关和检查关。
第六条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治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
第七条颁布《安全环境治理手册》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治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和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爱护治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爱护组织保证体系和制度保证体系,进而逐步建立起公司完善的安全生产、环境爱护保证体系。
第八条《安全环境治理手册》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单位)、公司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
第九条严格要求是安全生产、环境治理的灵魂。
《安全环境治理手册》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人)批准后,公司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并应做到:1、凡属重大的经济技术决策,都必须有安全和环境爱护的内容和要求。
2、“五同时”,即:在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进行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十条公司各级安全生产治理部门、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考核、表彰奖励和处罚的权力,同时担负起宣传教育的义务。
第十一条本手册汇编的各项制度构成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爱护制度保证体系。
第十二条本手册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以往公布的制度、规定若与本手册相抵触的,以本手册为准;本手册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应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手册解释权属工程治理处,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与工程治理处联系。
罚则为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除依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有关规定处理外,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按本罚则给予经济或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条总经理公司安全环境差不多治理制度不齐全或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责任事故,致使公司经营受到阻碍,经调查确因企业制度不全,无章可循的,提请董事会予以处理。
第二条项目经理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得不到有效贯彻,项目安全环境治理原始记录及档案资料不完善,施工现场治理不到位,经检查后仍不能及时整改的,处以警告处分,并在公司内部予以通报批判。
2、警告处分后仍不整改或检查中发觉在项目治理上存在严峻违反公司或有关治理制度的或受到区、市有关部门停工整顿通报的,处以严峻警告处分。
3、导致公司在某一区域及区以上行政区域受到被清退或限期内不能承接业务等行政处罚或累计严峻警告处分两次(二次警告处分视作一次严峻警告处分)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经查实确因违章作业、制度执行不力等治理不善所造成的,依照有关规定,建议予以降低直至撤销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处理。
第三条财务处长未经经营处工程分包审查就向对方支付工程款项的,对公司经营带来阻碍的,提请公司总经理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四条施工员、安全员公司参照本罚则制订施工员、安全员的相关罚则,报公司备案。
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要素的逻辑关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包括10个差不多功能要素和6个辅助功能要素。
其中,对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识不、评价和操纵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核心;遵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预防和操纵安全风险、不利环境阻碍,改善安全业绩是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全然目的。
而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的监视系统是使其动态循环并持续改进的保障,具有检查、纠正、预防、验证、评审的能力,与之有关的要素构成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PDCA循环的主体框架并体现其差不多功能。
各要素间的逻辑关系如下图所示: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要素与治理制度的联系四、安全环境治理制度(WQ-01~WQ-26、WO-27)(一)WQ-01安全生产、环境爱护组织制度一、设立安全生产决策机构(一)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爱护决策机构。
1、人员组成1.1 总经理担任主任,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
1.2 分管生产的行政副职(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担任副主任,协助总经理组织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
1.3 工程治理处、总工程师办公室、设备治理中心、办公室、工会、人力资源处、经营处、财务处、设备租赁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见《安全生产环境爱护责任制度》(WQ —02)。
(二)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执行机构。
1、人员组成1.1经理担任组长,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
1.2 分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副经理或主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协助经理组织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
1.3安全生产治理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分公司工会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
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职责见《安全生产环境爱护责任制度》(WQ —02)。
二、设立安全生产职能治理机构1、公司工程治理处、安全生产治理部门作为公司的两级安全生产职能治理机构。
1.1 工程治理处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治理职能治理部门。
1.2安全生产治理部门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治理职能治理部门。
2、重大工程项目应成立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治理小组。
三、设置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1、依照国家和地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公司各级单位应设置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
2、积极贯彻和建立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各级单位应设置若干注册安全工程师。
3、工程项目部、专业公司应按规定设置若干专职安全员。
4、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的安全巡查员。
四、公司安全治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差不多要求1、公司要建立以公司要紧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各级安全生产治理网络,逐级落实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公司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治理机构,配备与本公司施工规模和工程特点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职工。
3、公司安全生产治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许多于6名。
公司应依照承接工程业务量的变化,及时调整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的配备。
五、项目部要紧治理人员配备差不多要求1、项目部要紧治理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质量员。
项目部要紧治理人员在项目施工期间应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2、项目部应当配备与施工难度和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员。
六、各类安全治理人员差不多条件(一)公司专职安全治理人员差不多条件:(1)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2年以上施工治理工作经历;(3)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并按要求同意接着教育。
(4)其中,安全治理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以上相关治理工作经历的条件。
(二)项目部安全员(含专职和兼职)差不多条件:(1)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2年以上施工现场安全治理工作经历;(3)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并按要求同意接着教育。
七、工作开展1、参照公司制定的《安全活动组织和治理制度》(WQ—11)及其他相应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开展各项工作。
2、公司、工程项目部和生产车间应依照各自实际编制,确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治理网络体系。
(附:“公司安全生产机构治理网络图”)(安全监管) (协作) (其他专业职能)(安全监管) (协作) (其他专业职能)公司安全生产机构治理网络图(二)WQ-02安全生产、环境爱护责任制度一、一般规定1、安全生产、环境爱护责任制是公司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和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环境治理责任的制度。
2、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爱护责任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而制定。
凡是与生产全过程有关的部门和人员,都必须对保证安全生产、环境爱护负有与其参与程度和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责任。
3、依照职、责、权相统一的原则,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爱护责任制以制度的形式对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工作明确分工,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
4、以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爱护责任制为依据,公司各相关部门和生产单位应依照各自治理机构和人员的实际编制,对各自安全生产、环境爱护责任制作进一步的细化和充实,使其真正做到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具有可操作性。
二、安全生产、环境爱护组织治理机构的安全职责(一)安全生产决策和执行机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地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爱护、劳动爱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就本公司或单位安全生产、环境爱护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3、建立本公司或单位安全生产、环境治理保证体系,并及时研究和改进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定期组织(公司每季度一次,分公司每个月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治理综合检查,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环境治理的形势、制订包括消除重大危险源的纠正预防措施。
5、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伤亡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二)安全生产、环境爱护治理机构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地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爱护、劳动爱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实施、保持公司或单位安全生产、环境爱护保证体系。
2、协助分管生产行政副职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环境爱护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环境爱护的宣传教育和治理,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环境爱护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掌握安全生产、环境爱护动态,指导下属安全生产治理部门或人员的工作,提高其业务素养,增强专业队伍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4、定期向安全生产、环境爱护决策机构和分管生产行政副职汇报安全生产、环境爱护情况。
5、及时向分管生产行政副职汇报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6、定期召开环境安全工作会议,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环境爱护活动,行使安全生产、环境爱护监督、检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