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生育保险政策及操作实务共52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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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业务流程

生育保险业务流程

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流程一、待遇申领范围(一)生育医疗费包括下列各项:1、生育的医疗费用(正常产、难产、剖腹产);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流产、引产、药物流产、取环、上环、输卵(精)结扎、输卵(精)疏通手术);3、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4、因生育造成过高的医疗费用。

(二)以下情况享受生育津贴: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期间;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

二、申报时限生育职工发生医疗费用,个人先行垫付,通常由单位代办员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申报相关费用及津贴。

经办机构于次月初将审核合理的费用拨付各单位或职工个人。

注:待遇申领最长时限:费用发生之日起一个年度内。

三、申报待遇需要提交的材料(一)申报生育医疗费、津贴待遇所需申报材料1、单位报送材料时需提供《黑龙江省中省直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医疗费用申报表》和生育保险个人帐户信息表各一份;2、医疗费票据原件;3、住院病历复印件和医疗费用明细单;4、诊断书原件;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结婚证或《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7、身份证复印件;8、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储蓄银行除外)并签名。

注:1、如果婴儿死亡,可以只提供前四项及婴儿死亡证明复印件。

2、对于女职工生育期间或手术过程中,因特殊原因(如大流血、并发症)等造成医疗费用过高的,需由本人和单位提交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及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单、诊断书、有效票据,经领导审批后,合理费用在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3、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不足六个月生育的,申报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时,企业单位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记录,连续缴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需提供编制本原件或复印件,经处长审核同意后受理登记。

(二)计划生育医疗费及津贴待遇所需申报材料1、单位报送材料时需提供《黑龙江省中省直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医疗费用申报表》和生育保险个人帐户信息表各一份;2、医疗费票据原件;3、诊断书原件;4、门诊手册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和医疗费用明细单;5、《结婚证》原件;(上环、取环除外)6、身份证复印件;7、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储蓄银行除外)并签名。

哈尔滨市生育保险政策及操作实务

哈尔滨市生育保险政策及操作实务

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覆盖面不足
目前哈尔滨市生育保险的覆盖面较窄, 部分企业和个人尚未纳入保障范围。
报销标准单一
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过于单一,不能 满足不同家庭和个人的实际需求。
政策宣传不够
部分企业和个人对生育保险政策了解 不足,导致参保意愿不高。
服务流程繁琐
生育保险的申请和报销流程较为繁琐, 给参保者带来不便。
改进建议与措施
扩大覆盖面
将更多企业和个人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提高参保率。
制定灵活的报销标准
根据家庭收入、个人情况等制定不同的报销 标准,满足个性化需求。
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生育保险政策,提高企业 和个人的参保意识。
简化服务流程
优化生育保险的申请和报销流程,提高服务 效率。
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
对企业的影响
1 2
降低用工成本
生育保险政策能够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因为企业 只需承担部分生育保险费用,而非全部。
提高员工满意度
生育保险政策能够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因 为员工感受到了企业的关怀和保障。
3
促进性别平等
生育保险政策有助于促进企业内部的性别平等, 推动企业更加重视女性员工的权益和职业发展。
后发放生育保险待遇。
申请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出院记录、医疗费用发 票等。
注意事项
申请时应提供真实材料,如有虚假,将承 担法律责任。
03
生育保险操作实务
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
准备材料
准备好生育保险报销所需的材料,如生育证 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审核与结算
生育保险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 规定的报销标准与限制结算报销金额。
社会参与原则

生育保险操作要点

生育保险操作要点

生育保险操作要点一、报销条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二、生育保险待遇:(一)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补贴费1、生育津贴享受标准(1)妊娠7 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3 个月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 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 个月。

(2)妊娠 3 个月以上(含)、7 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 1.7 个月计发(3)妊娠不满 3 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 1 个月计发(4)计发月标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生育医疗补贴费享受标准剖宫产2000 元、助娩产1500 元、正常产(含顺产、流产、引产)1000 元3、提交资料:(1)《杭州市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2)生殖健康服务证复印件(即准生证)(3)婴儿出生证复印件(4)生育医疗诊断证明或生育、流产和计划生育手术经过的病历或出院记录4、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 个月内,向社保生育保险机构申报。

(二)生育医疗费用1、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生育医疗费;2、在外地生育的(1)在赴外地生育前,填写《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撤销)长住外地人员登记表》,并报医疗保险处登记备案(2)提交资料3、在外地生育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时应提交的资料(1)《医疗费用拨付清单》(参保单位盖章,并提供单位银行账户信息)(2)住院或门诊发票原件(住院费用另需提供费用汇总清单及出院小结)(3)身份证复印件(4)就诊医疗机构的等级证明,如不能提供的一律按三级甲等计算4、当年度生育医疗费用应在次年1月底前申报(三)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四)计划生育医疗费用(五)流产待遇1、有准生证的待遇(1)1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50天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2)1000元医疗补贴2、无准生证的待遇(1)14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3、递交材料(1)《杭州市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2)准生证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3)出院记录、或生育手术证明、或流产和计划生育病历(4)病历(六)。

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网上办理生育保险业务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网上办理生育保险业务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网上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疗保健
【发文字号】哈医保发[2014]4号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4.01.08
【实施日期】2014.0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网上办理生育保险业务工作的通知
(哈医保发〔2014〕4号)
各参保单位:
为提升生育保险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自2014年1月15日起,正式开通生育保险申报、查询业务网上办公系统。

为方便广大参保企业及职工网上顺畅、高效办理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企业范围
生育保险待遇网上申领、查询适用于在哈尔滨市参加生育保险并与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哈尔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网上业务办理协议》的企业。

二、办理业务范围
1、申请变更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业务;。

生育保险政策解读整理完整版

生育保险政策解读整理完整版

一、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

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二、生育保险基金是如何筹集的?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1%的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三、生育保险的作用是什么?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和流产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

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

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

二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

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

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

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

三是,实行生育保险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

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

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具备哪些条件?(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五、生育职工参保后何时享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如果按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的,其生育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

六、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一)产假。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属计划内生育二胎的,产假不享受晚育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及热点问答汇总

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及热点问答汇总

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及热点问答汇总一、生育保险待遇标准1.妇女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妇女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保险待遇两部分。

具体来说,生育津贴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生育津贴的发放期限为产前28天、产假98天和哺乳期180天。

而生育医疗保险待遇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和卫生状况确定,具体包括孕期检查费用、生育门诊费用、分娩费用、住院费用等。

2.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男职工也有生育保险待遇。

男职工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的标准和发放期限与妇女相同。

3.农村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条例》对农村居民生育保险待遇作了规定。

农村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确定和发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卫生状况进行规定。

二、热点问答汇总1.生育保险待遇如何发放?答:生育保险待遇的发放由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唯一识别信息、结婚证、生育医疗证明等。

2.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如何调整?答: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卫生状况进行规定,并通过公告向社会公布。

3.生育保险待遇可以累积吗?答:生育保险待遇不可以累积,即使一个职工多次生育,也只能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一次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4.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答: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保险待遇两部分。

生育津贴主要用于补贴产前、产假和哺乳期的收入损失,生育医疗保险待遇主要用于报销孕期检查、分娩和住院治疗费用。

通过以上内容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对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和相关热点问题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哈尔滨引产报销生育津贴的流程和手续

哈尔滨引产报销生育津贴的流程和手续

哈尔滨引产报销生育津贴的流程和手续1.首先,居民可以到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院妇产科咨询生育津贴的相关政策和流程。

First, residents can inquire about the relevant policies and procedures for the reimbursement of maternity subsidies at the local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enter or hospital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department.2.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孕检记录、诊断证明等。

The required materials include ID card, marriage certificat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book, pregnancy examination records, diagnosis certificate, etc.3.提交完善的申请材料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并由医生出具证明。

After submitting the complete application materials, itis necessary to fill in the relevant forms and obtain a certificate from the doctor.4.然后,将申请材料和相关表格一起递交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院生育津贴管理部门。

Then, submit the application materials and relevant forms to the maternity subsidy management department of the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enter or hospital.5.接下来,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生育保险政策共32页PPT资料

生育保险政策共32页PPT资料

2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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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现行政策
难产:指生育时采用的产钳助产、 胎吸、剖宫生育的。
晚育:《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 例》规定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 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已婚妇 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
晚育奖励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
条例》规定的晚育奖励假由夫妻一方享 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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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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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支付标准
生育:
自然分娩
三级医院 3000元 二级医院 2900元
剖宫产
4400元 4200元
人工干预 分娩
3300元
3200元
一级医院 2700元 3800元 3000元
2019/9/2
23
第二部分 支付标准
计划生育:
保险待遇: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
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生育基金支付包括:生育津贴、生育
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2019/9/2
6
第一部分 现行政策
产假规定:
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 天;
12周以上至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 假为30天;
2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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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现行政策
参保缴费: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 工个人不缴费。单位按照其缴费总 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 总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的用人单位,其应 缴纳的职工生育保险费列入部门预 算,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2019/9/2
5
第一部分 现行政策
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 育器、绝育及复通手术的如何休假? 执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第二十三条 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其假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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