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伤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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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真实发生的法律案例(3篇)

学校真实发生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我国某市一所中学,名叫“阳光中学”。

该校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是一所历史悠久、教学质量较高的公立学校。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该校的生源质量逐年提高,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质量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2019年10月,阳光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欺凌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受害者小张(化名)是一名初二学生,因身材瘦弱,学习成绩较差,遭到了同班同学小王(化名)的欺凌。

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小王多次在小张上学、放学的路上对其进行殴打、辱骂,并伙同其他同学对小张进行言语侮辱和身体伤害。

小张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无法继续在学校就读。

二、案件经过2019年11月,小张的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诉,要求学校对小王及参与欺凌的其他同学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小王及参与欺凌的其他同学确实存在欺凌行为。

学校对涉事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们向小张及家长道歉。

然而,小张的家长认为,学校的处理措施不够严厉,无法弥补小张所受的伤害。

于是,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王及参与欺凌的其他同学赔偿小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医疗费等费用。

三、案件审理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依法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以下事实:1. 小王及参与欺凌的其他同学对小张实施了殴打、辱骂、言语侮辱和身体伤害等行为,侵犯了小张的人身权益。

2. 小张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无法继续在学校就读,给其家庭造成了较大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3. 学校在事件发生后,虽然对涉事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但处理措施不够严厉,未能有效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小王及参与欺凌的其他同学共同赔偿小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医疗费等费用。

四、案件评析1. 校园欺凌问题严重,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

学校、家庭、社会应共同努力,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2. 学校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时,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事学生,切实保障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一、背景介绍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范围内发生的非故意、突发的意外伤害事件。

这些事故可能涉及学生、教职员工或者访客,对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

为了保障校园环境的安全,预防和应对校园意外伤害事故至关重要。

二、预防措施1. 安全教育: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向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普及校园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2. 安全设施:学校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消防设备和急救箱等,确保校园环境的安全性。

3. 检查维护:学校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校园内的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 安全巡逻:学校应加强校园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校园的安全。

三、应急响应1. 报警求助:在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时,首先应即将拨打紧急电话报警,并向相关人员求助。

2. 现场处理:学校应设立紧急救援站点,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处理伤者,尽量减少伤害。

3. 通知家长:学校应及时通知伤者的家长,并提供详细的事故情况和伤者的状况。

4. 事故调查:学校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校园意外伤害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数据统计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数据统计对于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趋势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某校近一年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统计数据:1. 事故类型:- 跌倒:占总事故数的30%- 碰撞:占总事故数的25%- 烧伤:占总事故数的15%- 摔伤:占总事故数的10%- 其他:占总事故数的20%2. 事故发生地点:- 操场:占总事故数的35%- 实验室:占总事故数的25%- 食堂:占总事故数的15%- 教室:占总事故数的10%- 其他:占总事故数的15%3. 事故发生时间:- 上午:占总事故数的40%- 下午:占总事故数的30%- 晚上:占总事故数的20%- 其他:占总事故数的10%五、事故预警与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水平,减少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应采取以下预警和改进措施:1. 建立校园安全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的安全隐患。

校园暴力案例

校园暴力案例

校园暴力案例校园暴力是指在学校内发生的身体或者心理上的恶意伤害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学生的权益,对受害者造成为了巨大的伤害,同时也对整个校园环境造成为了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校园暴力问题,学校和社会各界都需要共同努力,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来预防和惩治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案例一:体罚事件在某中学发生了一起体罚事件。

据受害学生小明回顾,他在上课期间因为犯了一个小错误,被老师当众责骂,并被要求站在教室前面。

此后,老师用尺子打了小明的手掌,造成为了明显的疼痛和红肿。

这起体罚事件引起了学生和家长的强烈不满,也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校方即将采取了行动,对涉事老师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该老师存在多次体罚学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的纪律规定。

校方决定对该老师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职检查、教育培训等措施,并向受害学生和家长道歉。

同时,学校还加强了对教师的培训和监督,确保类似事件再也不发生。

校园暴力案例二:欺凌事件在某小学发生了一起欺凌事件。

据受害学生小红的父母反映,小红在学校遭到了同班同学的欺凌,包括言语侮辱、身体伤害等。

小红的父母发现,小红变得沉默寡言,情绪低落,学习成绩也下降了。

学校得知此事后,即将展开了调查。

调查显示,小红确实遭受了同学的欺凌行为。

校方决定对欺凌者进行严厉的纪律处分,并安排心理辅导师对受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此外,学校还开展了一系列的反欺凌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意识和能力,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校园暴力案例三:网络暴力事件在某高中,发生了一起网络暴力事件。

据受害学生小李讲述,他在社交媒体上被一群同学恶意诋毁和侮辱,包括发布伤害性言论、扩散谣言等。

这些攻击给小李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和困扰,严重影响了他的学习和生活。

学校迅速介入,对涉事学生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这些攻击行为是由一群学生合谋进行的。

校方决定对这些学生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课、警告等措施,并通过与家长的沟通,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

学校还组织了网络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对网络暴力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1. 引言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范围内发生的不可预见的、突发的、意外的伤害事件。

这些事故可能对学生、教职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健康和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保障校园安全,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应制定相应的标准和措施来预防和应对校园意外伤害事故。

2.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定义和分类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在校园内发生的不可预见的、突发的、意外的伤害事件。

根据伤害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以将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分为以下几类:- 交通事故:包括校车事故、自行车事故、行人被车辆撞击等。

- 摔倒和滑倒:包括楼梯摔倒、走廊滑倒、操场摔倒等。

- 体育运动事故:包括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运动中的意外伤害。

- 实验室事故:包括化学品泄漏、火灾等实验室中的意外伤害。

- 食品中毒:包括食堂食品不洁、食品过期等导致学生中毒的意外事件。

3.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为了减少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安全教育: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向学生和教职员工传授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 校园巡查:学校应增加巡查频率,确保校园环境的安全和卫生,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 设立警示标识:学校应在校园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学生和教职员工注意安全,并指示应急出口和紧急设备的位置。

- 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学校应定期对校园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学校食堂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的卫生和质量,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当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应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 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请求专业医护人员前来处理伤患。

- 保护现场:学校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和二次伤害的发生。

- 组织疏散:如果事故威胁到其他人员的安全,学校应组织有序的疏散,确保人员的安全。

学校人身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人身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人身伤害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为确保我校师生人身安全,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人身伤害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学校人身伤害事件,是指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校园暴力等突发性事件导致的师生人身伤害。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学校人身伤害事件应急指挥部,由校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教务主任、总务主任等为成员。

2. 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3. 成立应急小组,分别为:救援组、医疗组、保卫组、宣传组、善后组等,明确各组职责。

三、预警预防1.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掌握基本的自救互救技能。

2. 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对校园设施、器材、场所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3. 加强校园治安巡逻,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行为。

4. 建立师生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治疗疾病。

四、应急响应1. 发生人身伤害事件时,现场师生应立即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

2. 救援组立即组织人员救援受伤师生,必要时联系消防、医疗等部门支援。

3. 医疗组对受伤师生进行现场急救,并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4. 保卫组保护现场,维护秩序,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对肇事者进行控制。

5. 宣传组及时向校内校外发布事件通报,回应社会关切。

6. 善后组妥善处理受伤师生家属,协助解决医疗、生活等问题。

五、信息报告1. 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后,学校应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2.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3. 学校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六、后期处置1. 学校对人身伤害事件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完善应急预案。

2. 对在事件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事件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023年中小学生校园暴力事件案例

2023年中小学生校园暴力事件案例

2023年中小学生校园暴力事件案例案例一:校园欺凌事件事件概述:2023年3月,某市一所中学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

事件中,高二学生小明被一群学长学姐殴打,并遭到言语辱骂。

据受害者和目击者称,这起事件持续了数月。

事件经过:小明在学校中一直被一群学长学姐以言语和身体上的暴力攻击。

他们经常恶意嘲笑和侮辱小明,并在体育课和放学路上对他进行殴打。

小明多次向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报告,但未得到有效解决。

影响及处置:这起事件对小明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

学校收到了这起事件的投诉后,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并给予参与欺凌的学生严厉的处分。

学校还进行了一系列针对校园暴力的教育和宣传活动,以提高学生对暴力行为的认识。

案例二:持刀伤人事件事件概述:2023年5月,某市一所小学发生了一起持刀伤人事件。

事件中,一名初三学生持刀袭击了同校的一名同学,导致对方受伤。

事件经过:据目击者称,这名初三学生与同学之间存在长期矛盾。

在一次争执后,他突然拔出刀具,并对同学进行攻击。

幸运的是,教师及时发现并制止了进一步的伤害。

影响及处置:这起事件严重破坏了校园安全氛围,使学生、教师及家长们感到恐慌。

学校紧急采取措施,加强了校园安保工作,并对参与伤人的学生进行了严肃的处理。

此外,学校组织了心理辅导活动,帮助受害者恢复身心健康。

案例三:网络暴力事件事件概述:2023年9月,某市一所小学发生了一起网络暴力事件。

在社交媒体上,一些学生发布了侮辱性言论和恶意揭露他人隐私的信息。

事件经过:这些学生利用匿名账号发布了一系列带有侮辱和攻击性的言论,致使受害学生的声誉受损。

一些学生还故意散播他人隐私信息,导致受害者遭到不必要的困扰和伤害。

影响及处置:这起事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愤慨,对受害学生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影响。

学校迅速采取行动,查明了发布者的身份并对其进行了处理。

学校还开展了网络安全教育和道德教育课程,引导学生正确使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

以上是2023年发生的一些中小学生校园暴力事件案例,这些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关注。

16例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及审判结果

16例学生伤害事故案例及审判结果案例一:1999年10月29日,某县某初级中学下午第三节课,任课老师让学生自习,自己在教师内批改作业。

原告康某与被告李某同坐一排,相互开玩笑,康某用圆珠笔戳李某头部,李某用铅笔向康某戳去,刺中康某右眼,致原告康某右眼外伤,晶体半脱位,视网膜脱离,眼球穿通伤,经法医鉴定为七级伤残。

因原被告之间赔偿协商不成,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和被告某初级中学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法庭经审理认为,李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康某造成身体侵害,应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其后果应由监护人(父母)承担。

同时李某与康某同是在校学生,康某身体受害的事实发生在学校上课期间,该初级中学负有对学生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由于学校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疏漏,造成原告康某、被告李某在课堂上嬉闹而致康某受伤,估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赔偿9446元,被告某初级学校赔偿4723元,原告康某承担1574元。

在这个案件中,学校因为在履行教育管理、保护学生的职责上有一定过错,与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且事故造成了损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二:所谓故意是指致害人施加行为时,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并将造成学生合法权益的损害,仍然放任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

2000年4月3日晚7时许,云南某县某中学教师聂某晚自己时检查初一年级学生所做的历史笔记,因张某(16岁)等三名学生未交笔记,聂某遂将三名学生喊到讲台旁罚站。

8点30分许,聂某看见张某捡粉笔头与同学打闹,便上前质问,并用手打张某的脸,因张某避让,聂某放下手中的书,左手揪着张某的头发,用右手打了张某十余个耳光,致其当场呕吐并昏迷,在送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

本案致害人聂某履行教师职务时明知体罚和殴打学生是法律禁止的行为而继续为之,就属于故意违法行为。

案例三:所谓重大过失是相对于一般过失而言的,是指不但没有注意到其身份或职务上的特别要求,而且未能预见和避免普通公民能预见或避免的事情,构成重大过失。

校园暴力案例

校园暴力案例校园暴力是指在学校内发生的一种身体或者心理上的攻击行为,其中一方或者多方的行为对另一方造成伤害或者痛苦。

校园暴力不仅对受害者造成直接的伤害,还对整个学校的氛围和学生的心理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更好地了解校园暴力的现象和影响,我们通过调查和研究采集了以下案例,以便更好地认识和应对校园暴力问题。

案例一:体罚事件在某小学中,一位学生因犯错误被老师用木棍打击臀部,导致学生受伤和疼痛。

这种体罚行为不仅违反了学校的规定,也伤害了学生的身体和尊严。

学生的父母向学校投诉并要求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来保护孩子的权益。

解决方案:学校应即将启动调查程序,采集证据并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

如果确实发现老师有体罚学生的行为,学校应该即将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停职或者解雇。

同时,学校还应与学生和家长进行沟通,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以匡助学生恢复身心健康,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案例二:欺凌事件在一所中学中,一位学生遭受同学的欺凌行为。

这些欺凌行为包括言语讥笑、身体上的攻击和社交排斥。

受害者感到沮丧和孤立,学习成绩下降,情绪不稳定。

解决方案:学校应即将介入,并与受害者和施暴者进行面对面的谈话。

了解欺凌事件的详细情况,采取适当的纪律措施对施暴者进行惩罚。

同时,学校还应组织相关的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对校园暴力的认识和理解,培养学生的友善和尊重他人的意识。

对受害者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匡助其恢复自信和积极的心态。

案例三:网络暴力事件在一所高中中,一位学生遭受网络欺凌。

匿名的社交媒体账户发布了侮辱性的言论和图片,对受害者进行人身攻击。

这种网络暴力行为严重影响了受害者的心理健康和社交生活。

解决方案:学校应与受害者合作,采集相关的证据,并向社交媒体平台报告这种恶意行为。

学校还应与家长合作,共同制定应对策略,包括删除恶意内容、屏蔽或者封禁施暴者的账户。

此外,学校还应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对网络暴力的认知,教导他们如何保护自己并举报不当行为。

典型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例及处理结果(最新)

典型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例及处理结果(最新)案例一:网络欺凌导致自杀事件背景介绍:某市一所重点高中,学生小李(化名)是一名成绩优异但性格内向的学生。

由于家庭背景普通,小李在班级中并不显眼。

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小李的照片被同学恶意PS并在班级微信群中广泛传播,配以侮辱性文字。

事件经过:1. 初期阶段:照片被传播后,小李开始受到同学们的嘲笑和排挤。

起初,小李选择了沉默,希望通过时间来平息这一切。

2. 恶化阶段:随着时间的推移,网络上的恶意评论和嘲笑不仅没有停止,反而愈演愈烈。

小李的心理压力逐渐增大,开始出现失眠、厌学等症状。

3. 爆发阶段:某天,小李在课堂上突然情绪崩溃,哭诉自己无法忍受这种欺凌。

然而,部分同学不仅没有同情,反而变本加厉地嘲笑他。

4. 悲剧发生:最终,小李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选择了在家中自杀,留下了一封遗书,详细描述了自己遭受的网络欺凌。

处理结果:1. 学校方面:紧急处理:学校在得知事件后,立即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对涉事学生进行了调查。

心理辅导:为全校学生提供了心理辅导服务,特别是对小李的班级进行了重点辅导。

制度建设:学校修订了校园欺凌防治条例,增加了对网络欺凌的处罚条款,并加强了对学生网络行为的监管。

2. 警方介入:调查取证:警方对涉事学生的网络行为进行了调查,收集了相关证据。

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恶意传播照片和侮辱性言论的几名主要涉事学生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记录在案。

3. 社会反响:媒体关注: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多家媒体进行了深入报道和评论。

公众讨论:公众对校园欺凌特别是网络欺凌的严重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呼吁加强立法和监管。

案例二:肢体暴力致重伤事件背景介绍:某县一所普通中学,学生小张(化名)是一名体育特长生,性格较为霸道。

同班学生小王(化名)则是一名文弱的书呆子,成绩优异但性格内向。

事件经过:1. 矛盾积累:小张和小王因一次课堂上的小争执结下了梁子,小张认为小王在众人面前让自己丢了面子。

校园安全事故警示案例

校园安全事故警示案例校园,本应是孩子们学习和成长的乐园,但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却时有发生,给学生、家庭和学校都带来了巨大的伤痛和损失。

以下是一些令人痛心的校园安全事故警示案例,希望能引起大家对校园安全的高度重视。

案例一:校园踩踏事故在某小学,课间休息时,大量学生涌向楼梯准备下楼去操场做课间操。

由于楼梯狭窄,学生们又拥挤无序,导致踩踏事故发生。

多名学生受伤,其中一些学生伤势严重。

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学校没有合理规划学生的课间活动流程,没有安排专人在楼梯口进行疏导。

同时,学生们缺乏安全意识,没有遵守秩序。

这起事故提醒我们,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让他们明白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秩序,不拥挤、不推搡。

同时,学校也要完善安全设施,确保楼梯、通道等符合安全标准。

案例二: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在一所寄宿制中学,多名学生在食堂用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经调查,原来是食堂采购的食材存在变质问题,厨师在烹饪过程中也没有严格按照卫生标准操作。

这起食物中毒事件反映出学校食堂管理存在严重漏洞。

学校应该严格把控食材的采购渠道,确保食材新鲜、安全。

食堂工作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遵守食品加工的规范流程。

此外,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

案例三:校园火灾事故在某高校的学生宿舍,一名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由于宿舍内易燃物品较多,火势迅速蔓延,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给学生的财产带来了很大损失。

这起事故警示我们,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用电规定,不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学校也要加强对宿舍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电器设备,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同时,要组织学生进行消防演练,让他们掌握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

案例四:校园暴力事件在一所初中,一名学生经常受到其他同学的欺负和殴打,导致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经过调查,发现这些欺负人的学生存在家庭关爱缺失、学校教育不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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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学校同意不承担责任 但如果因为建筑物及其设备设施的瑕疵造成在 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到校人员的伤害,学校是 不能免责的。
7.节假日、双休日
8.集会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其间发生 的伤害事故
注意义务: 考虑路线、设施、环境等安全因素,并采取必要措施; 安排充分数量的老师进行照顾,保证出入口畅通; 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安排力所能及的劳动;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救火等活动。
4.存在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损害结果与违法行为之 间存在直接的、必然的联系,该结果的 产生必须是由具体的行为(包括作为和 不作为)造成,即一定的行为导致相应 的后果。
——学校事故的边界: 学校的法定义务并不是无时无地的存在, 学校只是对发生在特定时间或者特定地 点的伤害事故承担责任。因此学校的违 法行为必须是发生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 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 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 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中。
我国《民法通则》关于监护作了如下规定: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 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 护人:1. 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 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 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问题:
1. “警告处分”是学校的什么权力?
2 .“赔偿”反映了学校与学生之间什么关 系?
3. “罚款”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监护权转移论
代理关系论 特别权力关系论
契约关系论
特别权力关系论
学校等事业单位法人与其利用者之间的关 系与大陆法系国家公务法人与其利用者 的关系非常相似,因此在理论上应属于 特别权力关系。 公务法人享有特别支配权,设定各种义务, 相对人有忍受的义务。
反映了三种法律关系:
1. “警告处分” :学校有依法对学生进行行政处 分的权力(权利)
2. “赔偿”: 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平等民事法律关 系 3. “罚款”:违法的行政处罚
二、学校不承担监护责任
(一)监护的基本含义
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
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
护的一种民事制度。
试验课注意义务:
保证试验仪器设备不存在瑕疵; 实验前进行讲解、演示、交待注意事项; 实验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及时制止学生违规操作行为; 实验后做好材料、器材的保管、回收处理工作 。
3.课间发生的伤害事故
从宏观上用规章制度和纪律约束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并采取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防范伤害事故的发生 厕所中的伤害 游戏中的伤害 案例:1998年张冲事件
2.平权型法律关系或平等关系
某校初中学生马超,学习成绩不佳,守纪情况更差。 一天他在教学楼里玩球,故意将一个价值300元的吊灯 打坏。学校在查明事实经过后,依据学校有关“损坏 公物要赔偿和罚款”的规章制度,对马超作出三点处 理决定:(1)给予警告处分;(2)照价赔偿吊灯; (3)罚款300元。 问题: 1. “警告处分”是学校的什么权力?(权利) 2 .“赔偿”反映了学校与学生之间什么关系? 3. “罚款”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2.学校不可能履行监护人的所有监护职责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 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 的生活,保护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 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 行教育和管理,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收到侵害 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3.让学校承担监护责任,不利于教育事业 的发展。
2.体育课、实验课上的伤害事故
体育课注意义务:
确保场地和器材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 竞赛选手搭配合理,安排年龄大致相同的学生进行对抗 性比赛; 活动前认真讲解、示范动作要领; 活动中要正确指导和帮助,不得擅自离开; 不得组织不适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活动; 不得安排有特异体制或特定疾病的学生参加不宜参加的 体育活动; 及时采取适当措施救助受伤学生。
三、学校应对教师职务行为 承担责任
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法人或其 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 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 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伤害事件中学校承担责任的法律要件
1. 学校存在违法行为
注意义务: 配备一般的医疗用品; 必要的关怀和照顾; 告知义务; 及时、有效救助义务; 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应及时采取措施,并 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案例: 某省学生毛某患头痛病昏死课堂40多分钟,因未 及时救治,终因耽误了抢救不治身亡。其父为此将儿 子就读的学校告上了法庭。2003年3月20日中午, 13 岁的毛某向班主任请假说,他头痛得厉害,想下午到 医院看病,但未获得班主任批准。午饭后,毛某就一 直趴在课桌上一动不动。下午第二节课时,毛某突然 满面通红地站起来 ,头朝墙壁撞了几下,便口吐白沫 昏倒在地。闻讯赶来的班主任、校领导见此情景,以 为毛某在发“猪婆疯”(当地一种病的俗称),过一 会就没事了,便任其躺在地上,继续上课。40分钟后, 毛父赶到教室,将一直躺在地上的儿子送到医院。经 诊断为颅内突发性血肿脑疝,医生马上为其施行颅脑 开腔手术,但因耽搁时间太长,脑颅血管大面积爆裂, 第二天宣告不治而亡。
3.存在损害结果
损害结果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行为产成了一 定的损害事实,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它包 括身体上的损害和精神上的损害两方面。损害 结果必须是一个确定的、现实存在的事实,它 是真实的而不是虚构的、主观臆想的,虽然实 施了不法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 则不承担责任。在确定损害结果时,应该注意 财产和人身损害结果相对较为容易认定,但精 神损害则不那么直观。
校园伤害事件及其防范策略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乔玉华
一、正确认识学校与学生之间 的法律关系
案例: 某校初中学生马某,学习成绩不佳,守纪情 况更差。一天他在教学楼里玩球,故意将一个价 值300元的吊灯打坏。学校在查明事实经过后,依
据学校有关“损坏公物要赔偿和罚款”的规章制
度,对马某作出三点处理决定: (1)给予警告处分; (2)照价赔偿吊灯; (3)罚款300元。
五、导致校园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
• 学校建筑设施存在隐患
危房与旧房,通道楼道狭窄,体育器材故障、门窗玻璃 不牢固,学校无围墙或围墙太低,实验室不符合标准 等 • 学校安全制度存在问题
门卫制度是最大漏洞,食堂卫生制度不健全,教师值 班制度不健全,宿舍管理制度有隐患,无定期安全检 查制度
• 教师素质低及安全意识淡薄
4.午休、晚休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
注意义务: 建立进出校门制度,防止学生外出; 建立巡查制度,防止学生的危险活动; 保证休息的设施符合安全的要求。
5.自行上学、放学途中的发生的伤害事故
一般不承担责任 幼儿园未建立或者执行接送制度而让其自行回家 校车 保证校车符合安全要求
6.提前到校或滞留学务
在实践中界定学校的过错,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是判断学校有无注意义务;
其次是判断是否实际违反了该注意义务。
1.教室内课堂教学活动中的伤害事故 (包括自修课)
注意义务: 事前提性的注意义务、课堂上指导监督义务、事故 发生后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义务。 (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处理 )
9.外出旅游
注意义务: 必须租用合格的车船,且不得超员运载; 组织登山、远足类活动前,应事先了解地形情况;
应有学校医务人员陪同;
10.学生自杀、自伤事故
注意: 学生自杀的原因,是否与教师的行为有法律上的 关系? 教师的行为是否有过错? (学生死亡的地点并不重要) 尊重隐私权。
11.学生疾病事故
1.隶属型法律关系或不平等关系
首先,学校与学生之间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并不 是完全平等的地位,学校为教育活动的更好开 展,往往处于主导地位,而学生更多的是服从。 其次,学生的入学并不完全是自愿,尤其是对于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而言,有国家强制力 的作用在里面。 第三,学校有在法律法规的权限范围内对学生进 行处分的权利。
(二)学校不承担监护责任的原因
1. 监护责任基于身份关系产生,具有其特 殊含义。
(1) 监护关系是亲权关系,它依法产生,不 得随意改变。 (2)监护责任只有在监护人死亡、监护资格 被依法撤销、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法律 规定的事由出现时才会引起监护责任的转移。 (3)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的,应由监护人承担。
注意: 学校的违法行为既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 作为指学校主动实施违法行为,如教师体罚学 生。不作为指学校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保护学 生安全,却未采取措施,如学校明知教室为危 房,却不加修缮。无论是积极的作为还是消极 的不作为,只要在学校的管理职责范围内,学 校就不得不承担责。
2.学校存在过错
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
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 过错责任原则 • 无过错责任原则 • 公平责任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 指在特殊侵权行为中,从损害事实的本 身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承担 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 过去刑法上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现在是 罪刑法定原则。 • 应界定只对特殊侵权行为以及无民事行 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才可以使用。
体罚与侮辱学生造成伤害,忽视学生的异常现象,不 了解相关法律规范,教师侵犯学生隐私权等其他人身 权利造成伤害,存在心理疾病 • 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到位 缺乏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训练
六、正确界定伤害事故中学校 的注意义务与过错
(一)依照法律负有的注意义务
• • • • 保障校舍及设备设施不存在瑕疵的义务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义务 保证学生饮食安全的义务 保证学生在教育教学和校外活动中安全的 义务 • 不聘用不具备相应资格等情形的教职工
契约关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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