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经典案例及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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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物业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物业管理作为现代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法律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物业管理法律案例,探讨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途径,以期对物业管理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案例背景某小区于2008年成立业主委员会,由10名业主组成。

2010年,该小区物业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业主委员会解聘。

随后,物业公司以未支付拖欠费用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委员会支付拖欠费用及违约金。

三、案例分析1. 案例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物业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支付拖欠费用及违约金。

2. 法律依据(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义务,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3)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案例分析(1)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支付拖欠费用?本案中,物业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业主委员会解聘,其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已经解除。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义务,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由于物业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业主委员会解除合同,因此,物业公司无权要求业主委员会支付拖欠费用。

(2)物业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支付违约金?本案中,物业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业主委员会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物业公司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支付违约金。

四、案例启示1. 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应充分发挥作用,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2. 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义务,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各种案例及分析

物业管理各种案例及分析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一、可否通过仲裁纠正业主的违章装修行为[案情]王某系某海景大厦业主,其于2001年7月4日到管理处办理人伙手续,并签署《业主公约》。

同年7月9日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阳台装修申请,并在申请表中承诺:(l)本人严格遵守管理处之《装修管理规划;(2)保证阳台窗户统一、美观、安全,并保证不把空调安装在阳台外面;(3)安装阳台窗户必须服从管理处统一管理。

此后,王某违反小区安装管理规定,擅自在阳台安装有框式窗户,将阳台封闭,且擅自拆除阳台的门和墙体,把木地板直铺到阳台,将阳台的地漏封堵。

物业管理公司发现后即劝其整改,并于9月18日发出通知,要求王某拆除违规封装之阳台,但王某均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物业管理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以本案当事人双方有仲裁协议为由,驳回起诉。

物业管理公司遂起诉到深圳市仲裁委员会,2002年10月30日深圳市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

申诉人物业管理公司诉称:业主王某违反了《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海景大厦《业主公约》、《住宅装修管理规定》中关于禁止改变房屋建筑外貌的规定,同时也违背了其在《安装阳台申请表》中的承诺。

为此,申请人提出如下仲裁请求:(1)裁定被申请人拆除阳台的违章装修,恢复阳台原状:(2)裁定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被申请人王某答辩称:(1)被申请人封装阳台是经过申请人同意的(2)被申请人没有违反《安装阳台申请表》中"业主承诺书"之承诺:(3)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进行刁难的原因在于其自身的不正当利益。

申请人推广的无框式窗户,系其内部人员所成立公司的产品。

为此,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完全是为了其自身的不正当利益,没有任何事实和讼律依据,应当予以驳回。

仲裁庭审理查:(一)1998年10月22日,申请人与海景大厦的开发商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开始为该住宅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至本案开庭之日,该住宅小区未曾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2例经典物业案例

22例经典物业案例

22例经典物业案例,各种角度着手,你一定需要了解!案例1:物业要求刷卡进出小区不买车位车就难回家案例介绍:不买停车位,就不让业主的车进小区。

一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有车业主刷卡进出小区,但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不能办理出入卡,也就不能进入小区。

十多天来,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们只能将车停在小区外。

高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规定。

高女士去年搬进了新买的商品房,私家车一直就随意停放在小区里。

从上个月开始,情况出现了变化,物业公司贴出告示说小区内停车得交车位费。

每月交了120元停车费后,物业就给一张门禁卡,业主开车进小区直接打卡进门。

如果不交钱,从10月1日起就不让开车进小区了。

高女士对物业的做法非常生气,她认为,物业公司只是进行一些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物业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就是“行为越位”。

自己作为小区的业主,王女士有进出小区的自由和权利,物业公司的做法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利。

物业公司辩称:此举主要是为了维护小区的环境,制止车辆乱停乱放。

案例分析:让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和业主买不买车位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问题。

物业不让业主开车进小区,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的。

这侵犯了业主的自由出入权。

业主购买了商品房,对小区院落内的处地享有共同使用权,车位只是商品房的附属物,业主有商品房就是物权所有人。

该物业公司以不购买车位为由不让业主开车进入小区的做法侵犯了业主的物权。

如果小区内要收取车位费首先应由业委会通过,按照物价部门的价格标准,并报街道办、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备案。

如果小区内没有业主的合法组织,则需由全体业主协商通过。

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擅自定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案例2:在小区内摔伤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案例介绍:徐某去厂房上班,在通往厂房载货电梯的台阶上走,因当天厂房三楼漏水正好滴在台阶上,由于天气寒冷出现结冰。

徐某走上台阶滑倒摔伤。

医院诊断为:左肩肱骨骨折伴肩关节脱位。

徐某摔伤当天,该厂房的物业管理单位派人员前去探望。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需求的不断增长,物业管理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物业管理包括物业的维护、保养、监管以及各类问题的解决等。

它对于社区的安全、卫生和居住环境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物业管理案例,并对其进行分析。

案例1:小区保安问题某小区的居民反映,小区内外不时发生盗窃、抢劫等事件,感到十分不安。

经过调查,发现主要是小区保安人员工作不到位。

物业公司在此情况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增加人员数量、加强巡逻检查、加强培训等。

在短短数月的时间里,小区内外的安全情况大幅度改善,居民反馈积极。

分析:物业公司及时响应居民需求,采取果断措施,并适时调整,使得小区内外的安全得到大幅度改善。

这体现了物业公司敏锐的嗅觉和快速的反应能力。

但是也需要注意,物业公司不能单纯地通过增加人力、提高培训,而忽略了保安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案例2:小区环境卫生问题另有一小区,居民不满小区内卫生环境不佳、垃圾杂物乱扔。

物业公司虽然雇佣保洁人员清理,但效果不佳。

后来,物业公司开展了一个“垃圾分类、废品回收”的活动。

在居民的支持下,物业公司雇佣了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垃圾分类与回收,改善了小区的环境卫生问题。

分析:物业公司在解决小区卫生问题上,不仅仅是雇佣保洁人员,还需要与居民积极合作,鼓励居民参与小区卫生维护,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并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废品回收等活动。

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物业公司要善于与居民互动、协作,做好环保教育宣传工作。

案例3:业委会管理问题某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发生了许多管理问题,给居民带来了不便。

比如,业委会未能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管理不亲民、物业招投标方案不透明等。

这些问题长期存在,引起了居民不满。

直到有居民发起联名抗议活动,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事情才得到圆满解决。

分析:物业公司要做好与业委会的沟通和合作,确保业委会的工作透明公正,提高业委会的管理水平。

此外,物业公司也要做好对业委会的监管与指导,对于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采取行动解决。

物业管理工程服务案例分析20则

物业管理工程服务案例分析20则

物业管理工程服务案例分析20则工程人员敷衍了事,引致业主投诉[案例描述]1月2日,18幢三、四楼业主向管理处反映家中有线电视无信号。

工程技术员因四楼业主不在家未进行维修而导致业主投诉。

[处理过程]管理处服务中心接到投诉后,向业主作出解释(有线广播电视站前两天才把信号送到该幢楼房);并立即向工程部派发“内部工作联系单”,要求工程部尽快开通此处有线电视信号。

工程部接到派工单后马上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对该幢楼房的有线电视总接线盒进行检修,对松动线头进行紧固。

随后,工程技术人员对三楼业主家的有线电视信号进行了检查确认,到四楼业主家检查时,因业主不在家就离开了(有线电视接线分盒在业主家未进行检查),然后向服务中心返回“内部工作联系单”。

服务中心对三楼业主进行报修电话回访确认,但四楼业主不在家而未得到证实。

1月4日,四楼业主发现有线电视还没信号,直接投诉至管理处经理处。

管理处经理接到业主投诉,立即安排工程技术员对该有线电视进行检查,对松动线头进行紧固,确认电视已有信号到达。

事后该业主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此事,业主委员会对管理处此事的处理态度极不满意,并提出了批评。

[案例点评]该事件是极其平常的日常报修,因管理处工程技术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敷衍了事,同时因服务中心对业主报修未全面进行跟踪回访而引起。

管理处各分部之间在日常工作中要主动相互沟通,多联系,互相提醒,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业主/住用户,提高公司的总体管理水平,减少投诉。

自来水管爆裂,工程技术员及时处理[案例描述]年1月27日凌晨3:40左右,B18别墅后花园草坪向外直冒水,水势很大。

工程技术员处理及时,避免了事故的扩大。

[处理过程]工程部部长接报后直奔事发现场,初步分析为地下自来水管爆裂,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关闭相关水阀,挖开泥土后,发现一直径为75mm 的PVC补心给水管爆裂。

因仓库无备用材料,工程部长立即报告管理处经理,并联系集团物资供应中心采购部,要求供应商送货,货到后工程技术人员马上抢修,更换管件,于次日7:40分恢复正常供水。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6则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6则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6则•案例一:某小区绿化改造与居民参与•案例二:某商业大厦电梯故障应急处理•案例三:某写字楼停车场管理优化•案例四:某住宅小区安防系统升级实践目•案例五:某工业园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案例六:某城市综合体物业管理模式创新探索录01案例一:某小区绿化改造与居民参与背景介绍小区概况位于城市中心,建筑密度高,绿化率低。

绿化现状绿地分布不均,植被单一,缺乏养护。

居民需求改善居住环境,增加绿化面积和多样性。

设计理念设计方案实施步骤增加绿地面积,丰富植被种类,设置休闲设施。

清理垃圾,平整土地,选购植物,进行绿化施工。

0302 01绿化改造方案设计与实施生态、美观、实用相结合。

03评估方法采用定性和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包括居民满意度调查、专家评审等。

01参与方式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居民意见,鼓励居民参与设计和施工。

02参与效果居民的参与提高了改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了居民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居民参与过程及效果评估经验教训与启示经验教训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合理规划设计,注重施工质量和养护管理。

启示意义物业管理应注重与居民的沟通和合作,发挥居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共同营造美好的居住环境。

同时,绿化改造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注重长期效益和可持续性发展。

02案例二:某商业大厦电梯故障应急处理背景介绍01商业大厦位于市中心,拥有多部电梯,日常承载大量人流。

02故障发生时间为工作日上午高峰时段,多部电梯同时出现故障。

电梯故障原因分析经检查,故障原因为电梯控制系统故障,导致电梯无法正常运行。

进一步分析发现,控制系统故障可能与近期进行的电梯维护操作不当有关。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安抚被困人员情绪,确保安全。

01应急处理措施及效果评估紧急联系电梯维保公司,要求迅速派员进行抢修,恢复电梯正常运行。

02在故障电梯周边设置警示标志,引导乘客使用其他电梯或楼梯通行。

03通过广播、公告等方式向大厦内人员发布故障信息及应急处理进展。

物业管理案例解析

物业管理案例解析案例一:小区绿化管理在我负责的一家小区物业管理中,我们曾遇到过关于绿化管理的问题。

该小区居民对绿化环境有着很高的期望,希望能够营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然而,由于绿化管理不善,小区内的草坪、花坛等区域出现了杂草丛生、植被死亡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对小区绿化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我们增派了绿化养护人员,定期修剪草坪、整理花坛,对植被进行精心呵护。

同时,我们还加大了绿化设备的投入,提高绿化工作的效率。

案例二:物业服务费用收缴在我负责的另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我们曾面临服务费用收缴困难的问题。

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的价值认识不足,导致物业费收缴率较低,给公司的运营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对物业服务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提升,确保服务质量能够满足业主的需求。

同时,我们加强了与业主的沟通,定期向他们反馈物业服务的进展和成效,提高他们对物业服务的认同感。

在收费管理方面,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

一方面,我们优化了收费流程,提高了收费效率,减少业主等待的时间。

另一方面,我们推出了分期付款、网上支付等便捷的缴费方式,方便业主缴纳物业费。

我们还对欠费业主进行了上门催缴,耐心解释物业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物业费收缴率得到了明显提高,公司运营状况得到了改善。

案例三:小区安全管理安全是物业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在我负责的小区中,曾发生过一起盗窃事件,虽然最终成功破案,但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为了提高小区的安全管理水平,我们对小区的安全设施进行了检查和升级,确保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等设施正常运行。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保安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

在安全管理过程中,我们加强了与居民的互动,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演练等活动,提高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我们还建立了居民群,方便居民及时反馈安全隐患,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小区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居民的安全感得到了增强。

物业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小区成立于2008年,共有业主300户。

小区物业由某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5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物业管理问题产生纠纷,矛盾逐渐升级。

现将该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物业管理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

二、案例经过1. 业主投诉(1)小区内绿化带损坏严重,物业公司未及时修复。

(2)小区内公共设施损坏,物业公司维修不及时。

(3)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未征求业主意见。

(4)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态度差,业主反映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2. 物业公司回应(1)物业公司承认绿化带损坏,并表示将尽快修复。

(2)物业公司表示,公共设施损坏系业主使用不当导致,将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设施完好。

(3)物业公司称,提高物业服务费是根据市场行情和业主需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

(4)物业公司表示,将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三、案例分析1.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根源(1)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

物业公司未能及时修复绿化带、公共设施损坏等问题,导致业主生活质量下降。

(2)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

物业公司未征求业主意见,直接提高收费标准,引起业主不满。

(3)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态度差。

业主反映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导致矛盾加剧。

2. 解决途径(1)加强沟通与协商。

业主与物业公司应加强沟通,共同协商解决物业管理问题。

(2)建立健全业主大会制度。

业主大会是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重要途径,应充分发挥其作用。

(3)完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纠纷发生。

(4)加强物业公司监管。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确保其履行合同义务。

四、结论物业管理纠纷是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

本案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源于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以及管理人员服务态度差等问题。

为解决此类纠纷,双方应加强沟通与协商,建立健全业主大会制度,完善物业服务合同,加强物业公司监管。

物业案例分析及法律解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物业管理纠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解析。

案例背景:某小区业主李某,因小区内绿化带内堆放垃圾,严重影响其生活环境,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要求物业公司清理垃圾。

然而,物业公司以绿化带属于公共区域,业主无权干涉为由,拒绝清理。

李某无奈之下,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二、案例分析1.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在物业管理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业主将物业管理权委托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则承担起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在此过程中,双方应遵循法律法规,维护各自合法权益。

2. 业主的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享有以下权益:(1)知情权:业主有权了解物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等。

(2)参与权:业主有权参与小区的民主管理,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监督权:业主有权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对物业公司违反合同的行为提出投诉。

3. 物业公司的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承担以下责任:(1)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2)维护小区环境:物业公司应保持小区环境整洁,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3)保障业主权益:物业公司应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业主投诉。

三、法律解析1. 物业公司拒绝清理绿化带垃圾的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物业公司应当对小区内的公共区域进行清洁、绿化、美化等工作,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本案中,绿化带属于小区公共区域,物业公司有责任对其进行清洁和美化。

因此,物业公司拒绝清理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2. 业主投诉途径的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业主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有投诉的,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也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投诉。

小区物业经典案例分析

小区物业经典案例分析小区物业管理是指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进行综合管理和服务的一种社会管理形式。

好的物业管理可以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而不良的物业管理则可能导致居民的不满和投诉。

下面我们将通过分析一些小区物业管理的经典案例,来探讨如何提高小区物业管理的质量。

案例一,小区绿化维护不善。

某小区的绿化带长期得不到维护,草木杂生,杂草丛生,给小区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居民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最终,居民们自发组织起来,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自愿清理活动,才得以解决这一问题。

分析,这个案例反映出了物业公司对小区绿化维护的不善管理。

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对绿化带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修剪草木,清理杂草,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同时,物业公司应当更加重视居民的反馈意见,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不能让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案例二,小区安全隐患频发。

某小区的停车场出现了频繁的车辆被破坏、盗窃等安全事件,居民的车辆和财产安全受到了威胁。

居民们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要求加强安保措施,但物业公司未能有效解决问题。

分析,这个案例反映出了物业公司对小区安全管理的不足。

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对小区安全的监控和管理,增加安保人员的巡逻频次,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和监控,确保居民的车辆和财产安全。

同时,物业公司还应当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及时了解居民的安全需求,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案例三,小区环境卫生问题。

某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一直做得不够到位,导致小区环境卫生一直得不到有效改善。

居民们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分析,这个案例反映出了物业公司对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的不足。

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同时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小区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改善。

综上所述,好的小区物业管理需要物业公司与居民之间的密切合作,需要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规划和有效的执行,需要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环境、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管理,以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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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区电梯内突然安装了电梯广告,本来狭小的空间更加局促,同时对劳累一天回家的人们形成视觉强迫。

据说是业主委员会同意并已与广告公司签订合同,但其事先并未征求业主意见,物管公司也不太清楚具体情况。

请问这样违反相关规定吗?持反对意见的业主应该怎么做?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于小区的事情没有权利自己做主。

针对这样的情况,持反对意见的业主可以要求召开业主大会,共同来商议解决此事!2. 某开发公司通过招标竞拍在洪山某地段获得开发用地120亩,该项目规划分两期开发,其中一期用地40亩,二期用地80亩,2007年6月完成一期开发。

随着业主入住,2008年8月经选举成立了小区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物业费住宅每平米0.8元。

2009年9月,二期开发项目竣工,业主陆续入住,2010年2月,正当业主酝酿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公司时,经开发商、街道办事处协商,决定将一、二期开发的两个住宅小区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其理由是两个小区规模不大,由同一个开发商开发,共用一个泵房。

为便于管理,开发商将二期开发的住宅小区大门砌墙封闭,拆除两个小区间的围墙,二期开发的住宅小区业主改为从一期大门进出,一期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与二期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执行同一收费标准,调整为住宅每平米0.7元。

一期部分业主对二期住宅小区业主从本住宅小区大门进出的行为表示不满,认为两个住宅小区划分为一个物业区域不够合理,于是到房管部门投诉。

这是一起有关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纠纷。

一是以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用地范围线为准,一个项目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规模过大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不便于管理的,或者已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二是分期建设项目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项目,其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三是已建成共用设施设备比较齐全、相对集中的项目,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本案虽涉及两个住宅小区,但两个小区建设规模不大,由一个开发公司兴建开发,在一个《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用地范围线内,且存在着配套设备共用现象,为了社区建设管理需要,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有益于减轻业主经济负担,有益于物业企业降低物业管理成本。

不过,在物业管理区域调整时,事先与业主广泛沟通,征得广大业主理解,避免产生纠纷,这对搞好物业管理、促进社区和睦更为重要。

3. 罗庄区万通盛世馨园物业公司王经理可谓感受颇深。

先后四次组织,竟然没有一位业主前来报名。

王经理说,2009年,小区业主刚刚入住时,他曾经出面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建议每个单元选出代表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几个月过去了,没有一人前来报名。

2010年春节期间,王经理在组织小区业主进行象棋比赛时,又一次提出组建业主委员会的事情,但是后来还是无人问津。

同年5月份,他又在宣传栏张贴了多张通知,希望小区业主能够推荐出代表,组建业主委员会,但还是没有任何进展。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业主委员会,2010年11月份,他在每个单元门前都张贴了一张公开信,希望业主能积极主动成立业主委员会,更好地维护业主权利,但一直到现在还是没人前来报名。

许多小区之所以迟迟没有成立业委会,通常是被这样一个问题所困扰——无人牵头。

而许多有心成立业委会的业主,也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得不够透彻,将业委会的组建工作想像得过于复杂,因而无法付之于行动。

首先在法律法规上要对业主委员会进行细化,让业主委员会有足够的权利和义务,在维护全体业主权利的同时,自身利益也能得到更好的体现。

另外,要合理引导,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进而投票选举出业主委员会成员。

另外,物业公司也要积极协助和督促业主委员会的定期召开,让其真正发挥作用才是解决良方。

4. 某小区分三期开发,目前三期项目尚在建设当中。

考虑到小区一、二期已有大部分居民入住,业主经商量后,派代表找到当地房管部门,递交成立业委会材料,以规范小区的公共管理。

但房管部门表示,由于该小区还未完成全部开发,该小区目前还不能成立业委会。

在《指导规则》实施之前,房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的做法是对的。

《指导规则》实施后,业主如果住在一个分期开发建设的小区,只要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就可以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也就是说,同一个项目,一期先入住的业主,可以不等后期业主入住,先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值得注意的是,推选及表决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5. 张先生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该小区共20栋住宅楼。

开发商交房时告诉业主,由于工期等原因,还有5栋住宅楼未达到交房条件。

不过,交付使用的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4。

为此,不少业主提议,尽快召开业主大会,以规范小区的物业管理等事宜。

新小区什么时候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是很多业主关心的问题。

除了《物权法》及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大会的召开条件的规定外,按该《规则》,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及时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所需的资料。

据此,张先生所在的小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住房建筑面积,超过了该小区总建筑物面积的一半,已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业主可要求建设单位准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材料。

亮点之二:可先期成立业委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刚刚买房还没拿到房产证的人来说,也将对小区事务拥有话事权。

6.服务于某小区的物业公司即将到期,是否让原物业公司继续服务,成了小区不少业主议论的话题。

有部分业主认为可继续聘用原物业公司,有的业主则不同意,有的业主表示无所谓。

因业主意见不统一,业委会决定发放征求意见书,同时贴出公告,要求业主在规定时间参加业主大会。

不过由于一些业主工作忙,或者有的业主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不关心小区管理,导致业主大会的召开存在较多困难。

《指导规则》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不论哪种方式,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如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业委会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则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需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则应由业主本人签名。

至于商讨的议题是否得到通过,则需要对表决投票进行统计。

亮点之四:“大业主”也只算一票。

《指导规则》明确了“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

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7.业委会发现,可以通过胁迫物业公司或是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来获得收益。

因而为了谋取私利,他们任期满了也不想放弃,仍"大权在握"。

某小区业委会已任期届满,但原业委会主任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此举引起部分业主不满。

《指导规则》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在任期届满前3个月,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并报告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逾期未换届的,由城区、开发区房管部门指导和监督换届工作。

《规则》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

业委会任期届满的,其委员资格终止,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业主委员会。

并在任期届满前3个月,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并报告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逾期未换届的,由城区、开发区房管部门指导和监督换届工作。

8.A小区的许多业主多次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物业公司的保安人员陈某上班时间不在岗,以致外来人员频繁进出小区,近期有些住户物品失窃,故要求解聘陈某。

某日,业主委员会主任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将书面解聘通知送达陈某。

业主委员会主任能否决定物业公司中保安人员的去留,这涉及到业主委员会职责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大会负责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据此可知,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之间是一种委托管理的契约关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的具体工作人员不直接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形成于作为劳动者的保安人员和作为用人单位的物业公司之间。

因此业主委员会无权决定保安人员的去留。

对于不称职的物业公司人员,业主委员会可按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即向物业公司如实反映情况,由物业公司采取相应的整改或调整措施。

9.夏季来临,P小区的物业公司按规定打算清洗屋顶水箱,并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提出依据物价局的规定标准向业主收取有关费用开支。

但业主委员会主任还是感到物业公司的收费太高,为节省开支,他决定自行在外找几名无任何健康证明的民工来清洗水箱。

物业公司得知后表示反对。

双方各持己见,相持不下。

清洗水箱是物业管理中共用设备管理服务的一项具体作业行为,是基于《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当事人应当约定下列服务事项:(一)住宅公共部位、公用设备的使用管理、维修和更新;”的规定及双方合同约定而产生的。

本案中业主委员会已将其物业的专业管理委托给物业公司,按规定不能违约另请民工来清洗水箱;再者,根据《上海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水箱的清洗消毒人员应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健康合格证,没有健康合格证的,不能清洗水箱。

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来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0.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三个月后,感到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且小区业主对此反映强烈。

一天,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张贴告示,要求业主和使用人拒付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服务是一种基于合同而产生的行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了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可依据沪房地物(1997)986号文《关于印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参照订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双方需履行的义务作出明确约定。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就是一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一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本案中,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物业公司若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即为未完全履行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业主委员会若在没有确切的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主张业主和使用人拒付物业管理费,也是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行为,也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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