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简答题

合集下载

法理学简答题(附答案)

法理学简答题(附答案)

法理学简答题(附答案)1.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出现为法学领域带来了根本变革2.法有哪些的基本特征3、法的产生有哪些共同规律4、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原则5、当代中国法学应在哪些方面作出努力。

6、法的规范性作用可分为哪几种作用7、如何理解法的作用的局限性8、学习法理学有哪三个方面的意义9、我国法律在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矛盾时应遵循哪些准则10、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法律大体上有哪几种11、法制一词大体上有哪三种含义12、西方法律思想史中法与正义的关系问题有哪些重要观点13、当代中国法的社会作用主要有哪些14、简述法产生的条件和原因15、简述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的作用16.划分部门法的原则17.法的适用的特点18、广义违法行为的概念及构成因素19、法律关系客体和分类20.科技进步为什么需要法律的保障和推进21.法的执行的特点22、立法的特征23、简述社会主义法与经济的相互作用24、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25、权利与义务的关系26、法律与宗教的区别27、权利本位法的特点28、法产生的一般规律28、法产生的一般规律29、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异同点30、法的价值的特征参考答案:1答:首先,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唯物史观为基础,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科学地阐明了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

(2分)其次,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不是超阶级的,它是由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制定出来的,是为一定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2分)再次,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法将趋向于灭亡。

(2分)2答:1、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

(2分)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2分)3、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权力。

(2分)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分)3答:1、对人的行为的个别调整逐步发展到规范性调整,即不是对特定的人和事的调整,而是对一般人和事的调整。

(2分)2、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到成文法。

法理学简答题全

法理学简答题全

法理学简答题全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简述法的转移的必然性和必要性1、社会发展和法律的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法的移植具有必然性。

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的移植的必要性。

3、法制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也是社会现代化的动力,而法的移植是法制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

4、法的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在法的渊源转变为法的过程中,其价值实现的基本情形有哪些1、自觉性。

是在理解和认知法的渊源价值及其实现的基本理念、知识和方式的前提下,自觉地发现、整合和实现渊源价值,从而实现预期的法或法制度。

2、自发型。

是盲目地、被动地在某种动因的促动下,消极地实现某些法的渊源价值,形成了某种法或法律制度。

简述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区别1、法律责任针对的特定的主体;法律义务针对的是一切社会主体2、法律责任通常具有惩罚性;法律义务一般不具有制裁性3、法律责任的产生是以法律义务为前提,没有主题队义务的违反就不会产生法律责任简述法律传统与传统法律的关系法律传统是有传统法律发展演变而来的一种法律文化和精神,它与传统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传统法律是法律传统得以孕育和形成的母体。

传统法律是作为一种法律状态,即是一种制度规范体系,也表现为一定的法律观念。

作为制度规范体系的传统法律只能在其生长的社会中发挥作用,一旦传统社会解体,它就要退出历史舞台。

而传统法律制度中蕴含的精神或文化,则可以与后世的法律制度相结合,成为现代法律生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怎样理解法律责任的竞会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同一行为同时符合不同法律责任间的冲突。

特点:1、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2、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3、改行为符合两个或连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4、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现代法治的主要标志有哪些1、国家生活、社会生活和公民生活的各个基本方面或绝大多数环节,都依法运行。

法理学简答题

法理学简答题

法理学简答题法理学简答题第一章法律特征一.简述法律的特征(一) 形式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1)行为关系是法律的调整对象2)法律的规范性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和认可1)制定和认可是法律创制的主要方式2)法律的国家性3)法律的普遍性3.以权利和义务为双向调整机制1)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2)法律的利导性4.通过程序而强制予以实施1)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2)法律的程序性(二) 实质特征1.法律是意志和规律的结合2.法律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3.从应然意义上讲,法律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二.形式特征为什么说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答:1)法律的要素以法律规范为主,而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是以授权、禁止和命令的形式规定了权利和义务。

法律规范中的法律后果则是对权利义务的再分配。

2)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调整主要是通过权利义务的设定和运行来实现的,因而法律的内容主要表现为权利和义务。

3)权利是主体法律地位的体现,不管法律是怎样的法律,不管这种法律是以权利为本位还是以义务为本位,权利和义务总是被立法者所充分重视,也总是受到社会各成员关注。

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具有确定性和可预测性的特定,它明确地告诉人们该怎样行为,不该这样行为以及必须这样行为;人民呢根据法律来预先估计自己与他人之间该这样习惯难为,并遇见到习惯难为的后果以及法律的态度。

第二章法律历史一.简述法律历史规律(一)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1.跟随生产力发展进程渐变的规律.2.与国家同步产生的规律.3.与宗教、盗得从融合到分化的规律。

4.法律的产生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漫长过程。

(二)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1.不断发展的规律。

2.经济条件决定的规律。

3.历史类型更替与继承的规律。

4.依赖于革命或改革而发展的规律。

二.简述中西法律传统的差异1.在法律哲学与法律精神方面。

中国法的发展长期受中国哲学的影响,尤其是儒家哲学。

西方法的发展则以西方传统哲学为指导思想。

法理学简答题

法理学简答题
2.简述法的渊源。
答:法的渊源一词在中外法学著述中是一个包括多种涵义的概念。它可指法的实质渊源,可指法下效力渊源,可指法的内容或材料渊源,可指法的形式渊源,还可指法的历史渊源。一般说来,法的渊源的基本涵义主要是指法的来源或法之栖身之所,也有著述称法的渊源主要指法之产生的原因或途径,故法的渊源亦可简称法源。
一、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二、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三、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5.简述法律责任的构成。
答:法律责任的构成是指认定法律责任时所必须考虑的条件的因素。我们将法律责任的构成概括为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损害结果、主观过错等方面。
二、程序外因素的阻隔
三、直观的公正
四、对立意见的交涉
21.简述法律程序的作用
答:法律程序通过对法律行为的作用,从而实现对人们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影响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的实际享有和承担,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抑制。
第二,导向。
第三,缓解。
第四,分工。
8.简述法律原则的功能。
:①为法律规则和概念提供基础或出发点,对法律的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对理解法律规则也有指导意义。②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许多法律原则可直接作为断案依据,这些原则的作用与规则无异。③法律原则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以纠正严格执行实在法可能带来的不公。当某一案件的特殊事实导致适用原有规则不公正时,法律原则可作为断案依据。
答:法律程序就其本体而言是这样一种普遍形态,即人们遵循法定的时限和时序并按照法定的方式和关系进行法律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法律程序有以下特点:
第一,法律程序是针对特定的行为而做出要求的。

法理学简答题

法理学简答题

法理学简答题法律与经济学的联系:法学与经济学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主要原因是:(1)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以及法所定型化的权利和义务及其界限,归根结底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2)法律对经济起着能动的反作用,它既能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也会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

(3)民主和法治的进程取决于社会经济模式和经济发展水平。

法律职业者必须具备的思想素质:(1)立法为公,执政为民的职业宗旨。

(2)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

(3)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

(4)认同职业伦理,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的自律精神。

法律职业者法律思维能力应包含的内容:(1)准确掌握法律概念的能力。

(2)正确建立和把握法律命题的能力。

(3)法律推理能力。

(4)对即将作出的法律裁决或法律意见进行论证的能力。

阶级分析方法的功能:1、对于法学的理论建设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避免走入唯心主义法学误区的必要指南。

2、对于法律现象的历史考察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探索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历史演变规范的基本线索。

3、对于古今中外法律制度的定性研究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有力的分析工具。

4、对于法制实践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确立和坚持我国法制根本宗旨的重要理论参照。

价值分析方法的功能:(1)价值分析方法是深刻认识和理解法律制度的精神实质的钥匙(2)价值分析方法是改革和完善法律制度的重要方法逻辑分析方法的意义:1、法律规则本身就是一个由各种概念所构成并具有严谨逻辑结构的判断和命题2、由众多规则所构成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是一个具有逻辑一致性的有机整体。

3、在适用法律规则解决个案纠纷时,严格遵循法律本身的内在逻辑进行推导才能维护司法公正。

法理学与法学的关系法理学是法律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

作为法学的方法论,它提供了一系列研究法律现象的基本方法。

(1)法理学的理论对法学研究具有方法论价值。

(2)法学方法论是法理学的重要研究内容。

法的规范性体现在哪几个方面(1)法对人们如何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指示。

法理学简答(知识要点)

法理学简答(知识要点)

法理学简答(一)法律的特征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律出自于国家,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

3.法律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权利义务统一性。

4.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

(二)法律原则适用的条件1.穷尽法律规则2.实现个案正义3.更强理由(三)法律原则适用的特征1.在适用过程中,法律原则具有三大功能:指导功能、评价功能、裁判功能。

2.法律原则具有不确定性、模糊性和非规范性的特征。

3.法律原则直接作为规范标准用于案件裁判过程,对案件事实进行涵摄,这是法律原则可诉性的根本特点。

(四)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1.内容上,法律规则着眼于共性,法律规则着眼于个性。

2.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比法律原则适用范围广。

3.适用方法上,法律规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中,法律原则在适用时,不同的原则具有不同的“强度”。

4.对法官来说,法律规则比法律原则的自由裁量度要小。

(五)当代中国的法律部门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

(9)(六)习惯法和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关系1.共同性2.冲突性3.补充性(七)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规章,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家政策,习惯法。

(9)(八)法律关系的特征1.法律关系是一种理想社会关系。

2.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形成的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4.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

(九)法律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1.从结构上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2.从价值上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和价值取向。

3.从产生和发展看,权利和义务经历了从浑然一体到割裂对立再到相互一致的过程。

4.从数量上看,权利和义务的总量是相等的。

法理学简答题

法 律 学 简 答 题
1. 简述法律原则的功能
答:在法的创制上:
(1)法律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基本内容和基本价值倾向;
(2)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
(3)法律对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在法律实施上:
A.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B.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
15. 试述形式正义的局限性
答:形式正义的局限性:
(1)相对于社会正义来说,形式正义可能没有准确的反映社会正义,比如部分经济体制的改革对法的稳定性的冲突。
(2)形式正义可能因其抽象性和一般性特点,从而导致个案中的实质不正义。
(3)作为诉讼意义上的形式正义,它是一种高成本的正义,并且与实质正义会有距离。 对形式正义局限性的弥补手段通常表现为立法和适用两种,一是法律规则的弹性化;一是法律适用的衡平化。
9. 简述法对自由的保障作用
答:(1)法律为自由的实现提供了认识基础;
(2)法律为自由意志的外化排除认为的障碍;
(3)法律把自由意志转化为自由权利;
(4)法律确定各种自由权利的范围;
(5)设定违法责任,为平等的自由提供保护机制。
10. 简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
答:所谓法系是指依据法律的历史渊源和传统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同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而对现存的和历史上存在过的各种法律制度所做的分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最主要的两大法系,他们的区别主要是:(1)法律渊源不同;(2)法律结构的不同;(3)法官的权限不同;(4)诉讼程序不同。
8. 简述法的局限
答:(1)法律仅能涉及人的外部行为,而不能涉及人的思想;
(2)利益相互冲突,使法律不能保护所有的利益;

法理学简答题

Ⅰ法学的研究对象答: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法学必须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即既要对法进行历时性研究——考察研究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又要对法进行共时性研究——比较研究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它们的性质、特点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即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等,又要研究法的外部方面,即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其相互作用;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总之,凡属与法有关的问题和现象都在法学研究的范围之内。

2 如何划分法学体系答:以整个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这是就法学作为一个整体而言的。

随着法律发展成为广泛而复杂的整体和随之而来的各种法律部门的出现,产生了对法律体系进行解析型研究,即对法律进行分门别类研究的科学需要。

由此,出现了法学内部的分科。

然而,如何分科或依据什么标准分科,这在国内外法学著作中还没有一致的观点。

从我国现阶段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实践需要,通常从以下两个角度来划分法学体系:第一,从法律部门划分的角度,由于法被划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不同部门,与之相应就有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

一个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或迟或早要有新的法学部门与之相应。

第二,从认识论的角度,将法学划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理论法学综合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

应用法学主要是研究国内法和国际法的结构和内容,以及它们的制定、解释和适用。

3 法学与社会学的关系答:法学与社会学存在着相当密切的、相互交错的关系。

一方面,法学要研究社会中的法,把法作为社会现象的一部分进行研究;另一方面,社会学要通过法律研究社会,把法律作为社会内容的形式。

因而,法学和社会学有着广泛的共同论题。

4 论述法学与经济学的关系答:经济学是研究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的科学。

法学与经济学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主要因为:第一,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以及法所定型化的权利和义务及其界限,归根结底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理学简答题

简答题1.法学研究的大体方式:第一,标准分析法;第二,社会实证方式;第三,价值分析方式。

2.法学研究的具体方式:①社会调查的方式②历史考察的方式③经济分析的方式④比较分析的方式⑤语义说明的方式。

3.学习法律面对的三个现象:一是法律,即标准本身,二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状态,三是人们对法律的期望(即法的价值)。

4.法律方式:熟悉标准、事实和价值的方式。

5.法理学的任务:一是为部门法学提供给用与实践方面的指导,帮忙分析和论证部门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或疑难案件;二是回应社会制度建构和法治实践;三是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丰硕进展奉献法学思想。

6.学习法理学的意义:第一,法理学有助于咱们树立法学的世界观。

第二,法理学是形成法律角色的思维方式的基础。

第三,法理学仍是学习和把握各部门法律知识的钥匙。

第四,法理学还能够为弥补法律漏洞提供依据。

7.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区别:①行政权运行时具有主动性,而司法权那么具有被动性。

②行政权在它面临的各类社会矛盾眼前,其态度具有鲜明的偏向性,而司法权那么具有中立性。

③行政权更注重权利结果的实质性,但司法权更注重权利进程的形式性④行政权在进展与转变的社会形式中具有应变性,而司法权具有稳固性⑤而行政权具有可转授性,司法权具有专属性。

⑥行政权主体职业的非法律性,司法权主体职业的法律性。

⑦行政权效劳的非终极性且价值取向具有效率优先性,司法权效劳的终极性且价值取向具有公平优先性。

⑧行政权运行方式的非交涉性且治理关系存在官僚层级式的服从性,司法权运行方式的交涉性且治理关系上那么是非服从性的权利。

8.司法独立的职业保障:①经济保障制度⑴高薪制⑵薪金不得减少制⑶优厚的退休金制度②身份保障制度⑴任期制与终身制⑵关于法官的调动⑶严格操纵的辞退制度③高标准的法官选任制度⑴法官的任职资格⑵法官的选拔方式④严格操纵的惩戒制度⑤其他保障制度:法官的司法宽免权、法官对其因履行职责所获知的秘密享有免征权等。

9.法律程序对司法权的约束作用要紧体此刻哪些方面:第一,法律程序是限制审判权的重要机制。

法理学简答题整理

法理学简答题整理1、如何理解法的本质?阶级意志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物质制约性: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条件所决定的;2、法的基本特征?特殊规范性: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关系的规范;国家意志性:法是与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权利义务性: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国家强制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3、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最终导致法律的产生;法的发展一般经历了由禁忌、习惯、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发展过程;法的发展常常与宗教,道德相伴而生;法律的发展还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4、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假定;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没有法律后果的规定,法律规则无异于道德律条)5、违法的构成要件?6、法的局限性?法只是许多调整社会调整方法中的一种;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法对千姿百态,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的涵盖性和适应性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限度;在实施法所需人员条件、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法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7、法律解释的必要性?见问题218、司法的基本原则?法治原则;客观原则;独立原则;公平原则;责任原则9、法学的五类基本理论问题?法的本体论,法的价值论,法的演进问题,法的运作问题,法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10、法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11、法律概念的作用?法律概念是对某种社会现象所进行的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表达与陈述;具有一定的工具性;有利于提高法律的明确性和确定性;有助于人们减轻思维的负担,避免一些定式化的思维过程,而以共同的认识作为思维的起点;既有改进法律,提高法律科学化程度的功能12、法律规则的特征?普遍性;确定性;指导性;可预见性;可操作性13、法律原则的特点?抽象性;涵盖面广;稳定性强;逻辑结构简单14、法律责任的特点?法律责任具有法律性,即法律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依据;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即法律责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责任具有不利性,即法律责任是行为人要承担的不利性法律后果15、法律责任的作用?惩罚作用;救济作用;预防和教育作用16、法律权利的特征?法律权利的法律性;法律权利的自主性;法律权利的可为性;法律权利的求利(权利本身并不等于利益,任何法律权利的行使都与一定利益密切相关;它都以追求或维护某种利益为目的17、法律权利的特征?法定性;国家强制性;从属性;必为性18、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与国家成文法的区别?产生方式不同体现的一直不同;体现的一直不同;适用的范围不一样;调整的内容不同;实施的方式不同19、法律继承根据和理由?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律继承性的客观存在;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律发展的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法律作为人类文明成果的共同性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法律发展的历史事实也验证了法律的继承性20、法律继承的内容?法律技术、概念;反映商品——市场经济的法律原则和规范;反映民主政治的法律原则和规范;有关社会事务的组织与管理的法律规定21、法律移植的必然性和必要性?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移植的必然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法律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法律移植还是法制现代化的必然需要22、立法的特征?立法是由特定主体进行的活动;立法是依据一定职权进行的活动;立法是依据一定程序进行的活动;立法是运用一定的技术进行的活动;立法是制定、认可和变动的活动23、立法程序?提出法案——审议法案——表决和通过法案——公布法24、执法的特点?执法的主体特定性、广泛性和相对不确定性;执法依据的多样性和等级性;执法内容的广泛性;执法活动具有单方面性;执法活动具有主动性;执法程序设置上偏重效率性25、司法主体特点?主体的法定性;权力行使的独立性;活动的程序性;法定的权威性26、法律解释的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法制统一原则;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理学简答题
科学技术对法的影响。

简述法律解释的意义。

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活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简述法对宗教的影响。

简述法的清理和法的编纂的区别。

举例说明法律事件中的相对事件与绝对事件的区别。

简述国家机关的法律监督体系。

简述法律正义与法的关系。

简述法律职业与法律思维的关系。

如何理解立法的科学原则?
为什么要对权力资源实行法律调控?
简述立法体制的构成。

简述法理学的构成要素。

简述法律传统的社会功能。

简述国家权力实现的非法定形式。

简述中国学者对法治概念的理解。

法对社会的调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实现法律秩序需要采取哪些具体的方法?
简述原权利和救济权与主权利和从权利的区别。

简述法学所摄取的研究方法。

简述法的调整功能的含义。

简述法的适用的特征。

简述法定解释的含义与特征。

简述法的要素的四种模式。

简述认知法的渊源的价值。

简述法律责任的特点。

简述国家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简述奥斯丁在法学方面的两个突出贡献。

简述法和道德的区别。

简述对物权与对人权的区别。

为什么在法律职业化与专业化之前,法律职业阶层的独特法律思维不存在?
简述法的功能的特质及其意义。

简述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的区分。

简述中国法治的基本原则。

简述社会法律监督中社会议论的监督。

如何理解法理学对法学其他分支学科所具有的普遍指导意义?简述权力资源在个人生活和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简述法治与法制的联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