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大纲
武汉理工大学土建学院研究生学术表现评定标准

附件2:研究生学术表现的评定标准建筑系一、学术表现评分标准1. 论文及著作在建筑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上认定的重要期刊上发表论文,加5 分; 在《世界建筑》、《建筑学报》、《建筑师》、《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学刊》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加10 分;参加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发表论文并宣读论文,加8 分;独立出版专业学术著作,加20 分;参与编写学术著作,加5 分。
2. 竞赛获奖在一般性创新、设计竞赛、工程投标中获奖,加5 分; 在省部级创新、设计竞赛、工程投标中获奖,加10 分;在全国性、教育部、建筑学专业指导委员会等组织全国性竞赛中获奖,加20 分。
3. 科研立项与成果以负责人身份在校自主创新基金等一般类项目立项,加5 分;在省部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中立项,加10 分;项目结题加10 分; 参与导师纵向科研课题,并能提供科研立项书或结题证明材料,加5 分。
4. 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并在国外完成交流任务,加5 分;参与我方组织工作,加10分。
5.以上各项学术表现评价指标权重见表3,各项指标评分的计算式为该项指标的权重分值该项指标的最高得分该项指标的实际得分某项指标的评分⨯=表3 建筑系学术表现评价指标的权重分值学术表现基准分30 发表论文及著作15 导师评分15 竞赛获奖 15 科研立项与成果10 国际交流5 合计90二、其它说明:1. 加分需提供成果、证书等支撑材料。
2. 如在课程作业、学术成果中由剽窃、抄袭行为,经举报认定后,取消评奖资格。
3.本评定标准由建筑系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土木工程系一、学术表现评分标准1. 发表学术论文发表一篇SCI 期刊论文,计40 分;发表一篇SCIE 或学院奖励目录期刊论文或SSCI 收录论文或EI 核心期刊论文,计30 分。
发表一篇ISTP 收录论文或学校认可的重要期刊论文,计20 分。
在一级学会会议论文集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计10 分。
在其它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计5 分。
教育部关于认定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及聘任第一届中心主任的通知-教技函[2005]2号
![教育部关于认定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及聘任第一届中心主任的通知-教技函[2005]2号](https://img.taocdn.com/s3/m/7fe8a204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cc591f5.png)
教育部关于认定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及聘任第一届中心主任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认定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及聘任第一届中心主任的通知(教技函[2005]2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国务院侨办,部属有关高校: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我部对2001年组建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进行了验收。
经研究,同意专家组验收意见,将“电能质量”等43个工程研究中心纳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管理序列(其中依托地方高等学校建设的中心由省部共建、共管)。
同时聘任梁栋等41人分别为各中心的第一届主任(见附件)。
请各校、各中心认真执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强化管理,注重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为推动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社会服务功能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及第一届中心主任名单2004年12月30日附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及第一届中心主任名单序号中心名称依托单位中心主任主任任期备注1电能质量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安徽大学梁栋2005.1-2009.122数字社区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工业大学王普2005.1-2009.123超重力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化工大学陈建峰2005.1-2009.124金属电子信息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北京科技大学谢建新2005.1-2009.125资源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史培军6中药制药与新药开发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北京中医药大学乔延江2005.1-2009.127模塑建材制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大连理工大学王敏杰2005.1-2009.128农业基因工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东北师范大学李玉新2005.1-2009.129数字化纺织服装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东华大学丁永生2005.1-2009.1210智能交通运输系统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东南大学黄卫11先进涂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复旦大学武利民2005.1-2009.1212现代中成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广州中医药大学陈蔚文2005.1-2009.1213光伏系统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合肥工业大学丁明2005.1-2009.1214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河海大学唐洪武2005.1-2009.1215输变电新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湖南大学王耀南16医用生物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华东理工大学刘昌胜2005.1-2009.1217特种工程塑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吉林大学姜振华2005.1-2009.1218功能食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江南大学钱和2005.1-2009.1219中子应用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兰州大学姚泽恩2005.1-2009.1220发光材料与器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南昌大学江风益21计算机网络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吴建平2005.1-2009.1222油气加工新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石油大学杨朝合2005.1-2009.1223化工过程模拟与优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湘潭大学罗和安2005.1-2009.1224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及其应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中国地质大学吴信才2005.1-2009.1225玉米育种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中国农业大学王守才26铝合金强流变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中南大学毛大恒2005.1-2009.1227南海海洋生物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中山大学徐安龙2005.1-2009.1228园林环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北京林业大学尹伟伦2005.1-2006.12超龄29信息网络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北京邮电大学钟义信2005.1-2006.12超龄30材料先进制备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东北大学姚广春超龄31敏感陶瓷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周东祥2005.1-2006.12超龄32油菜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华中农业大学吴江生2005.1-2006.12超龄33太阳能发电及制冷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上海交通大学谢绳武2005.1-2006.12超龄34稀土永磁应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沈阳工业大学唐任远2005.1-2006.12超龄35现代交通管理系统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四川大学游志胜超龄36港口物流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武汉理工大学陶德馨2005.1-2006.12超龄37生态水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徐德龙2005.1-2006.12超龄38快速成型制造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西安交通大学卢秉恒2005.1-2006.12超龄39膜与水处理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浙江大学高从堦2005.1-2006.12超龄40数据库与商务智能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王珊超龄41土木信息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同济大学暂缓聘任42有机硅化合物及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武汉大学暂缓聘任43基因组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暨南大学暂缓聘任——结束——。
武汉理工大学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

附件2: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实验室名称:实验室主任:依托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E-mail地址:年月日填报《实验室评估申请书》包括以下三部分:第一部分简表第二部分工作报告第三部分附件注:在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编写工作报告时请参考编写提纲。
一、简表简表填写说明1.代表性研究成果可按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工作分类。
主要是代表实验室的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及其对国民经济、科技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系列工作所产生的重大研究成果。
2.队伍建设栏中“国际学术机构任职”指实验室固定(正式聘任)人员在国际学术组织和学术刊物任职的人数。
3.队伍建设栏中“团队协作人员比例”指:固定(正式聘任)科研人员中参与代表性研究成果工作的人员所占的比例。
4.人才培养栏中“优秀中青年(≤50岁)”指:在评估期限内获省部委以上正式命名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家;获得国家三等奖或省部委一等奖以上科学成果的主要完成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特聘教授、高校青年教师奖、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获得者。
5.开放交流栏中国际合作科研计划指:实验室参与国际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的项目数。
二、总体定位与发展潜力1、总体定位2、承担的主要任务(选择主要的25项)重大、创新研究群体计划、杰出青年基金、重大科研计划)、国家科技(攻关)、国防重大、国际合作、省部重大科技计划、重大横向合作等为序填写,并在类别栏中注明。
课题负责人不是本室固定(正式聘任)人员的课题不填报。
3、发展思路与潜力三、研究水平与贡献1、代表性研究成果简介(选择5项成果,每项单独填写1页)2、主要研究成果(限填25项)国)、专利(中国)为序分别填报。
非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不填。
研究生、博士后等非本室固定人员完成人用斜体字表示。
所有成果必须是署名为实验室的成果。
四、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1、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带头人注:学术机构任职包括学会负责人和执委、刊物主编和编委等,请按国际、国家级顺序依次排列。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结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8〕13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结果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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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结果的通知
教技厅函〔2018〕133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部省合建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部已完成了对89个参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评估工作。
现将评估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评工程中心中,“导航、制导与控制技术”等14个中心评估结果为优秀;“汽车结构部件先进制造技术”等67个中心评估结果为合格;“数字社区”等8个中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详见附件)。
2.对于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中心将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
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中心,整改期1年,期满后由教育部组织专家现场检查整改结果,检查通过后评估结果定为合格,检查未通过的工程中心不再列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序列。
3.请有关学校和参评工程研究中心认真总结,根据专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落实改进措施,加强工程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提升工程中心建设水平和创新能力。
附件:2018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结果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2日
——结束——。
2019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结果

公路大型结构安全
长安大学
13
光伏系统
合肥工业大学
14
核电技术
清华大学
15
环境热工技术
山东大学
16
建筑钢结构
同济大学
17
建筑能效控制与评估
安徽建筑大学
18
建筑物检测与加固
武汉大学
19
聚合物资源绿色循环利用
福建师范大学
20
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
河海大学
21
矿山地下工程
安徽理工大学
22
矿山生产安全检测技术设备
附件
2019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结果
1、优秀类教育部工程中心名单(按工程中心名称拼音排序)
编号
工程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
1
产业用纺织品
东华大学
2
大型地下洞室群
山东大学
3
地热资源开发技术与装备
吉林大学
4
纺织印染清洁生产
武汉纺织大学
5
海洋油气开发与安全保障
中国海洋大学
6
航空航天电源技术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7
建筑节能
清华大学
8
生物采油
华东理工大学
9
水处理与水环境修复
南京大学
10
水利工程仿真与电及制冷
上海交通大学
12
岩土钻掘与防护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良好类教育部工程中心名单(按工程中心名称拼音排序)
编号
工程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
1
吹填造陆与滨海软土工程技术
天津城建大学
2
道路交通安全与环境
同济大学
3
道路灾变防治及交通安全
中国高校综合竞争力评价指标与权重(武大版)

0.1363
36. CSTPC,CSSCI收录论文数
0.0920
37.社会科学专著(部)
0.0698
成果质量
0.3229
38.获国家最高科学奖、自然、发明、进步奖、教育部
人文社科奖
0.4875
39. Science,Nature论文,ESI顶尖论文数
0.2277
0.2382
7.当年教育经费支出总额
0.2500
8.当年生均教育经费支出额
0.7500
教师队伍
0.3369
9.中科院院士与工程院院士数
0.4174
10.杰出人才(长江学者、跨世纪人才、教学名师)
0.2634
11.博士生导师数
0.1602
12.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比例(%)
0.0975
13.生师比
0.0615
22.毕业生一次就业率
0.1379
研究生与
留学生
0.3874
23.研究生与本科生比例
0.5000
24.留学生与本科生比例
0.5000
教学质量
0.4434
25.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奖
0.3448
26.教育部精品课程
0.2410Βιβλιοθήκη 27.教育部优秀教材0.1826
28.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
0.1111
29.各类国际性、全国性竞赛获奖数
0.1205
科学研究
0.4531
科研队伍与基地
0.1405
30.国家科技创新团队
0.5584
31.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科研基地
0.3196
32. R&D全时人员占教师比重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教育部专家组对武汉大学等二十八所普通高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教育部专家组对武汉大学等二十八所普通高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6.09.20•【文号】教高评中心函[2006]37号•【施行日期】2006.09.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教育部专家组对武汉大学等二十八所普通高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06]37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我中心《关于2006年对中国人民大学等139所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评中心〔2006〕1号)的要求,定于10月7日至11月3日组织专家对武汉大学等二十八所普通高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考察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聘请杨叔子院士、梁尤能教授等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专家组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教高厅〔2004〕21号)及《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司函〔2005〕7号)、《关于2006年对中国人民大学等139所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评中心〔2006〕1号)的要求开展考察评估工作,具体安排由专家组组长与参评学校商定。
三、专家组成员要秉公办事,实事求是。
各单位接待专家组要一切从简,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纪律的通知》(教高厅〔2004〕17号)的有关规定。
四、为保证本次考察评估工作的顺利完成,请参加考察评估的专家提前认真审阅参评学校的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考察前的学习与准备工作。
请参评学校及专家所在单位对专家的考察评估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五、请进校考察评估的专家于文件规定专家组报到之日中午12点之前直接到参评学校报到。
关于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材料收集情况及相关要求

关于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材料收集情况及相关要求各学院(部):经武汉理工大学评建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在2007年10月下旬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之前,将于2006年底进行一次诊断评估、于2007年上半年进行一次预评估。
为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已启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自评报告》、《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支撑材料》、《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系列丛书》等迎评资料的收集与编撰工作。
其中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支撑材料》的近3000条目录中,有约30条是需要学院协助收集提供的,张安富副校长于4月27日已分别召集各学院和有关单位对此作了部署。
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系列丛书》的编撰中,也有些书的基础素材是需要学院协助收集提供的。
目前资料收集的状况不太理想,只有部分学院按要求提交了材料,部分学院没有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合要求。
针对以上情况,现对资料的收集情况作个说明,并对需要相关学院重新收集的材料作出相关要求(具体条目见附件1)。
一、关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支撑材料》中相关条目收集的说明1、科研促进教学典型材料关于科研促进教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第一,科研的基地和设施为本科教学服务;第二,科研的经费改善本科教学的条件;第三,科研的成果转化成本科教学的内容;第四,科研课题和教师的科研工作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相结合等。
从目前收集情况看,物流工程学院、汽车学院写的很好,可以供各学院参考(见附件2);材料学院、管理学院、理学院、信息学院是分专业写的,需要整合;经济学院、航运学院提供的是个案材料,说服力不强,需增加内容;除此之外,其他学院或是没有提供,或是提供的一些表格,或是提供的学生参加教师科研的证明材料,这些都不是我们收集材料的初衷。
总之,这一材料,除物流工程学院、汽车学院外,其他学院均需重新收集、编撰。
各学院在编撰时,要参考以上四个方面编撰成文,以全面反应自己学院的科研促进教学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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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大纲
一、评估范围
通过验收运行满三年的工程研究中心,按此大纲每三年进行绩效评估。
二、评估依据
评估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公正合理”。
1.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2.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及验收结论
4.工程中心验收后新增专利证书、委托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及其他协议和相关文件
三、评估指标
(一)硬件建设与运行绩效
1.工程化开发、验证环境用设备建设运转情况
2.工程化开发用房面积及配套设施情况
3.业务范围及其流量和财务收支情况
(二)制度建设
1.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与合理,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性
2.工程技术队伍的规模、结构是否合理,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情况
(三)人才培养情况及其对学科建设的贡献
1.培养的硕士、博士生数量与质量,接纳本科生结业和实践情况
2.为行业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培训的情况
(四)对行业技术进步的贡献
1.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配套工艺及技术产品与装备开发情况
2.承担国家科技任务项目情况,专利申报及获授权数量
3.技术转移及科技成果产业化情况
4.起草制定行业技术、工艺标准与规范情况,提供咨询和培训服务情况
5.与行业组织及企业合作,参与行业发展战略规划与计划工作情况
6.开展本领域工程技术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
四、评估程序
依托高等学校首先进行自评估,提出《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运行评估报告》。
教育部审查依托单位提交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运行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听取工程中心的工作报告,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实地考察、考核后,对工程中心建设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形成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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