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管理规定级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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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辅导员量化考核办法细则

商学院辅导员量化考核办法细则

商学院辅导员量化考核办法细则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依据《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工作手册》的基本要求,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辅导员的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为了更规范、更科学地衡量辅导员的工作。

结合我院实际,从德能勤绩亷等方面出发,特制定本量化考核办法:一.考核原则1、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坚持注重工作实绩与工作过程并重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坚持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

一,考核内容(一)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具备一定的读说写能力,注重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研究,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点、规律,具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二)工作表现与工作态度: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认真负责,关心爱护学生,熟悉和掌握所负责的学生家庭、学习、生活、工作、就业及各项活动的表现情况,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及上级交办的任务。

(三)廉洁自律:各项工作中能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不徇私舞弊。

(四) 协调能力:能融洽处理各种工作关系,组织协调能力强。

(五)创新意识:有积极创新的意识,在爱岗敬业的同时,有较高工作创新能力。

(六)工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明,不迟到,不脱岗,在办公时间不上网玩游戏,不在办公室吃零食,抽烟等。

(七)师德师风:为人师表,注意自身仪容谈吐,行正为师,德高为范.三、考核形式和程序1,日考核制度每日晨会上,由院系专项负责老师在每日晨会上汇报专项工作,由院系领导对相关辅导员进行考核奖惩。

2,周考核制度每周例会上,由院系科长通报学生处例会和我院系实际,由院系领导对相关辅导员进行考核奖惩。

3,年度考核制度年度考核每学年一次,在辅导员做好个人述职的基础上,由学生处、二级学院和学生共同考评。

学院辅导员考核方案

学院辅导员考核方案

学院辅导员考核方案一、考核目标辅导员工作考核的目标是评估辅导员的综合能力和工作业绩,包括学生工作的开展情况、学生个案服务的实施情况、心理辅导与指导的实施情况、辅导员自身的学习与提升情况等方面。

通过考核,旨在评价辅导员在促进学生成长与发展方面的综合能力,进而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考核指标1.学生工作开展情况辅导员需要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的发展,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学生参加社团活动的情况、学生困难救助的情况、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情况等。

2.学生个案服务的实施情况辅导员需要对学生进行个案服务,如提供学习指导、生活指导、情感支持等。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个案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效果等方面,以及学生对个案服务的反馈情况。

3.心理辅导与指导的实施情况辅导员需要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扰和问题。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心理辅导的数量、质量和效果等方面,以及学生对心理辅导的满意度。

4.辅导员自身的学习与提升情况辅导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以更好地开展工作。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辅导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参与科研项目的情况、发表文章或著作的情况等,以及辅导员定期自我评估和总结的情况。

三、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学校可以制定辅导员工作考核的时间表,如每学期或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考核可以以个人为单位进行,考核内容根据考核指标进行评估和打分,考核结果可以作为辅导员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2.学生评价辅导员的工作直接面对学生,学生对辅导员的评价是重要的参考依据。

学校可以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学生对辅导员工作的评价和建议,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

3.专家评价学校可以邀请专家对辅导员进行评价,以专业的眼光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评估。

专家评价可以帮助学校更客观地了解辅导员的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四、考核结果的处理考核结果可以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等不同等级,有助于评估辅导员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对于考核结果较好的辅导员,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激励其持续提高工作质量;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辅导员,需要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和提升,帮助其提高工作能力。

助理辅导员规章制度

助理辅导员规章制度

助理辅导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助理辅导员的工作行为,提高辅导员工作素质和水平,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助理辅导员是大学生活动辅导员团队的重要组成成员,对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条助理辅导员应当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履行职责,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努力提升专业水平。

第四条助理辅导员应当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成为学生身边的榜样和引导者。

第五条助理辅导员应当保守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六条助理辅导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第七条助理辅导员在工作中应当团结同事,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学生辅导工作。

第八条助理辅导员应当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九条助理辅导员应当严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规守纪,绝不越雷池一步。

第十条助理辅导员应当积极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和情绪波动,及时帮助学生解决问题,确保学生的心理健康。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助理辅导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参与组织和开展学生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三)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的问题;(四)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档案管理工作,定期与学生进行面谈;(五)参与学校的工作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助理辅导员应当向辅导员领导负责,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辅导工作,及时向辅导员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三条助理辅导员应当主动承担自己的工作责任,积极配合团队合作,提高整个团队的工作效率。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助理辅导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享有辅导员领导和同事的支持和帮助,共同完成学生辅导工作;(二)参与学校的各项培训和研讨活动,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三)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学生辅导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考试题目汇总2024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考试题目汇总2024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招聘题目汇总2024(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姓名:________________ 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一、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1.《教师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

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该条法律条文中包含着教育法律规范中的()的内容。

A.奖励性规范B.义务性规范C.授权性规范D.制裁性规范【答案】:B2.《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A.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B.盗窃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诈骗罪【答案】:A3.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是()。

A.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B.教育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C.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D.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答案】:D4.属于大学教师职业角色的是()。

A.班级管理者B.学生领导者C.心理辅导者—1 —D.学生指导者【答案】:D5.教师职业道德在全社会道德体系中处于()和主干地位。

A.主导B.重要C.首要D.核心【答案】:D6.社会学教学经常会采用调查法,政治、历史教学多采用讲授法,物理、生物、化学教学常用演示法和实验法。

这表明,影响教师选择教学方法的一个重要因素是()。

A.教学目的和任务B.教师的业务素质及个性特点C.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D.学生的年龄特征和知识水平【答案】:C7.关于课堂教学的优点,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集体精神B.提高教学效率C.增强教学的计划性D.因材施教【答案】:D8.按照艾里斯的观点,下列想法属于不合理信念的是()。

A.好人不一定有好报B.努力一定会成功C.人一定会犯错D.天不会塌下来【答案】:B9.师生沟通中的体态语不恰当的是()A.时有微笑B.保持善意的目光接触C.手指指指戳戳—2 —D.不时点头【答案】:C10.在一份函中写有商购“黄白芝麻”品种,这种写法属于公文语言问题中的()。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学生的数量不断增加,辅导员的工作越来越繁重,工作难度也逐渐增加。

因此,考核辅导员的工作成为了重要的工作。

如何科学有效地考核辅导员的工作,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水平,不仅关系到辅导员的职业发展,也关系到学生的学习、生活质量和教育质量。

为此,制定一套合理的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必不可少。

一、建立考核指标体系辅导员工作考核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和评价。

指标体系应该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比性。

全面性:对辅导员的所有工作内容进行考核,包括教学管理、生活辅导、心理咨询、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

科学性:指标体系应该建立在辅导员工作的本质、任务和标准的基础上,适合高校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和正确性。

可操作性:考核指标和标准应该被明确和具体化,能够指导辅导员进行工作。

可比性:指标体系应该具有可比性,到不同高校、不同辅导员的实践中,能够互相比较和借鉴。

二、制定工作标准辅导员工作标准是工作考核的基础。

应该制定科学公正的工作标准,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公平。

衡量辅导员工作的标准除了考查实际获得的成果之外,还应考虑到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创新精神、工作方法和团队协作能力等因素。

因此,制定工作标准时应该考虑到整体性和综合性。

三、建立考核制度考核制度应该与高校的管理制度相适应,反映辅导员工作的实际情况,即时动态更新,保证制度的科学和合理。

考核制度包括辅导员考核周期、考核的程序和流程等。

应该对考核工作的规范性、程序性、细节性、严密性等方面进行考虑,确保考核进程的透明化、真实性和客观性。

四、开展考核工作开展考核工作应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

重点考核和评价辅导员在学生管理、心理咨询、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工作效果。

采用问卷调查、个别面谈、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考核,对于较强的工作评定相应的奖励,对于工作成绩不理想者给予相关的诫勉或纪律处分。

同时也应该对于考核事项的不足之处,及时改进,使考核工作更加完善。

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

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

每月不少于 5 人次家长联系,并要求有记录,缺少一次扣 1 分。(扣分上限 5 分)
分管工作(5 分) 学生缴费(5 分)
日常工作(5 分) 学生出勤(5 分)
分管工作得分≥90 分,每低 1 分扣 1 分,无分管工作的,此项不扣分。(扣分上限 5 分)
学生平均交费率(班级学生已交费除以应交费,按规定办理缓交和分期交费手续的视同已交费)应达到 99.5% 以上,每低 0.1 个百分点扣 2 分。(扣分上限 5 分) 按时完成日常工作,迟交一次扣 2 分。(扣分上限 5 分)
分)
特色工作或工作创新 系学管主任根据辅导员具体表现给予评分。
(5 分)
备注:所带班级学生或个人获得国家级奖励和荣誉加 8 分;获得省级奖励和荣誉的省级加 5 分;市级奖励和荣誉的加 2 分,论文获奖的省级每篇加 5 分;
市级每篇加 2 分。
学生上课和早晚自习平均出勤率≥95% (学生请假视同缺勤),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2 分。(扣分上限 5 分)
宿舍管理(5 分) 安全稳定(10 分)
学生宿舍晚归每人次扣 2 分,夜不归宿每人次扣 3 分,宿舍其他违纪情况每人次扣 2 分。(扣分上限 5 分)
学生严重违纪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分别扣 2、4、6、8、10 分/人〃次。(扣 分上限 10 分)
附件 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思想政治(20 作风正派(10 分) 分)
爱岗敬业(10 分)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辅导员期终考核指标体系
评分办法 系学管主任根据辅导员具体表现给予评分。
系学管主任根据辅导员具体表现给予评分。
日常工作 (50 分)
日常工作(50 分) 按照月度考核总分进行换算.

辅导员考核办法细则

辅导员考核办法细则

辅导员学期考核办法细则一、学习管理1. 读书活动质量(一)检查标准:晨读过程中不准许玩手机、随意讲话、左顾右盼,不准许看与晨读内容无关的书籍或观看电影、电视剧等行为。

(二)合格率计算方式:达到晨读标准人数/班级总人数×100%(三)各项指标:优秀:98% 良好:95% 合格:90% 不合格:90%以下2.课堂秩序(一)检查标准:不准许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无迟到早退。

课堂秩序良好。

(二)合格率计算方式:计算各系查课平均百分率(三)各项指标:低于平均百分率计为不合格,平均百分率以上均分为优、良、合格。

3.晚自习质量(一)检查标准:各班级学习气氛良好,纪律好,无说话、打闹现象,教室内无随意走动、吃东西及睡觉现象。

(二)合格率计算方式:达到晚自习标准人数/班级总人数×100%(三)各项指标:优秀:98% 良好:95% 合格:90% 不合格:90%以下二、行为养成1.仪容仪表(一)检查标准:无染发烫发现象、女生不佩戴夸张首饰,在班级穿着校服或班服。

(二)合格率计算方式:仪容仪表合格人数/班级总人数×100%(三)各项指标:优秀:99% 良好:98% 合格:97% 不合格:97%以下2.迟到早退(一)检查标准:铃响后准时进班级上课,铃响后允许出教室。

(二)合格率计算方式:班级人数-违纪人数/班级总人数×100%优秀:99% 良好:98% 合格:97% 不合格:97%以下3.内务质量(一)检查标准:详见寝室评分标准(二)合格率计算方式:(个人扣分+公共项扣分)/(班级人数×4+班级寝室数×5)×100%(三)各项指标:优秀:90% 良好:85% 合格:80% 不合格:80%以下4.室内外卫生(一)检查标准:教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规范,无垃圾,清扫及时。

(二)合格率计算方式:根据评分检查项目内容扣分班级人数-扣分数/班级人数×100%(三)各项指标:优秀:99% 良好:95% 合格:90% 不合格:90%以下三、安全纪律1.安全检查情况(一)检查标准:寝室内和教室内无违章用电器、无管制刀具。

学院辅导员学生助理实施办法

学院辅导员学生助理实施办法

学院辅导员助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生在学院教育及管理上的主体性和自主性,规范辅导员学生助理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助理是辅导员的助手,是学生参与学院学生日常管理的重要方式,是培养和加强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学生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重要方式,对大学生成长发展有重要作用。

第二章辅导员助理的配备和选聘第三条辅导员助理应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选聘,原则上每学年一聘,每位辅导员可配备1名辅导员助理。

第四条辅导员助理的选聘条件:(一)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综合素质优秀,原则上要求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认同我院的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支持我院的各项管理措施,拥护我院的规章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

(三)能够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自律能力。

(四)担任过学生干部,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

(五)学风和专业学习成绩良好,在四个课堂的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五条辅导员助理的聘任程序:辅导员助理的选聘由各专业负责。

(一)成立选聘小组。

具体工作由各专业辅导员负责。

(三)应聘分学生自荐和组织推荐两部分。

如实填写《国际学院辅导员助理聘用申请表》上的相关信息。

(四)考察评议。

选聘小组参照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岗前培训。

各专业组织对新聘辅导员学生助理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六)结果公示。

拟聘用结果确定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七)聘任方式。

确定辅导员助理人选后,各专业将具体名单上报学工办备案,由学院统一颁发聘任书,辅导员助理聘期为一年。

第三章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职责和要求第六条辅导员助理工作职责:(一)辅导员助理在辅导员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二)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三)了解班级学生情况密切关注校园动态,掌握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心理问题、学习表现、生活现状等,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主动地向指导老师汇报并及时到场参与处理;(四)协助辅导员老师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明德教育、劳动教育、创业教育等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活动,开展课余科技、文体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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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实践平台,并进一步创新我院学生工作,特设辅导员助理。

第二条为规范辅导员助理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三条辅导员助理的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奖贷助勤等工作,推进学生素质教育。

2、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行为和纪律教育,深入学生宿舍,抓好学生的宿舍内务,组织开展文明宿舍等活动。

3、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党员、团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和考核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参与学生社会实践。

4、协助辅导员深入了解、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心理问题、学习表现、生活现状等实际问题,及时、准确收集相关信息,传达学院、系有关文件、通知等。

5、与协助管理的年级同学交流学习方法,传授学习经验,提高同学学习自觉性。

6、协助辅导员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

7、协助辅导员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保证学院稳定。

8、完成学生处、系党总支和辅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根据各系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各系根据需要配备辅导员助理,分别担任一年级教学班辅导员助理工作,系辅导员老师为指导老师。

第五条每学年初开始接受学生报名,学生本人可直接向系提出申请,或由系部、团委、团支部推荐,并按要求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附一)。

第六条选聘对象: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全日制二、三年级大专学生。

第七条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政治方向正确、坚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能自觉地同党组织、学院保持一致。

中共党员优先。

2、责任心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热心服务同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合格课程。

4、工作积极主动,胆大心细,有较强的口头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广泛的兴趣爱好,身心健康。

第八条每学年初,进行辅导员助理推荐和选拔,学生处牵头,按《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的个人志愿安排到系参加选拔,各系人员选拔由系具体组织,各系确定人选后报学生处审批。

录用后颁发正式聘书,聘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
第九条受聘用的辅导员助理自受聘之日起,每月要进行月考核,每学期要进行学期考核,考核内容以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标准见学期工作考核表)。

月考核安排在每月27-30日,考核时要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月考核表》(附二)。

学期考核安排在学期结束前第二个星期内完成,学期考核时辅导员助理须交个人书面工作总结,指导老师负责考核和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学期工作考核表》(附三),考核部门加具意见后交学生处备案。

第十条指导老师应认真负责,悉心指导辅导员助理开展工作,安排给助理的工作要有明确的要求,并要检查落实。

第十一条辅导员助理应关心时事,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增强业务水平和学生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辅导员助理在聘任期内须接受业务培训,业务培训由学生处和系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要安排在课余时间,以不影响学业为前提。

第十四条每学年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学生处按一定比例对辅导员助理进行年度评优,评选出年度优秀辅导员助理并给予物质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五条聘任期满并考核合格者,可在当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品德行为表现”项目内按优、良、中等次记8、6、4分。

第十六条辅导员助理在系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和在就业推荐中,在同等条件下,辅导员助理优先评选和优先推荐。

第十七条聘任期内如出现课程考试不及格,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因工作表现原因,系应向学生处提出建议解除其聘约,待学生处核准后方可辞退,指导老师协助学生处收回聘书。

第十八条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退出助理岗位,应向指导老师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和学生处同意后方可正式离岗,指导老师协助学生处收回聘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学生处。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处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一: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
年月日
注:1、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2、报名地点:
附二: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月考核表
考核时间:201 年月日填表时间:201 年
月日
此表
可在
学生
处网
下载
专区

载,
用人
单位
(考
核部
门)
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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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
给学
生填写,用人单位(考核部门)加具意见后,于每月的28日—29日交学生处汇总。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学期工作考核表
考核对象:考核部门:时间:年月日
说明:考核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或以上,90以下为良好;60分或以上,74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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