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反兴奋剂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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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奋剂治理的主要内容及要求(曾奇兵)

兴奋剂治理的主要内容及要求(曾奇兵)
第七、层层落实监管责任,要求省局必须组织市县 局,逐级落实责任和承诺,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二、认清形势,深刻理解对兴奋剂治理的 重要意义
应清醒认识到,对兴奋剂治理不仅是我 们自身工作职责,更重要的是政治责任;它 不单是老百姓用药问题,更重要的是如果管 理出现纰漏,会引起社会问题;此项工作涉 及到多个部门,必须上下左右联动;做好兴 奋剂管理工作,是我们光荣使命,事关我国 国际形象。一言以蔽之,必须高度重视兴奋 剂管理工作。
二是对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在这次治理工作中, 药品监管系统要在规范药品类兴奋剂生产经营秩序地同时, 还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工作。工作任务很重,监管难度 大,容易产生畏难情绪。对此,我们一定要在思想上做好 攻坚克难的准备,在工作上做好抓反复,反复抓的准备。
三是基层监管能力与治理工作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兴 奋剂生产经营治理对许多基层药品监管部门来说还是一个 新课题。他要求必须加强基层药监执法人员的兴奋剂知识 和法规培训,提高基层执法水平。以对党对国家高度负责 的态度,加大监管力度,加大查处力度,加大部门间的协 调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以赴,倾力而为,圆满完成 兴奋剂治理的各项任务。
吴浈副局长在大会严肃批评了几家企业,责令管辖 的省局抓紧处理。吴浈副局长讲话中提到,随着北京 奥运会临近,现在药监系统人员压力越来越大,时间 越来越紧,任务越来越重,心情越来越急。
他认为,目前,药监系统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地方对兴奋剂治理工作不够重视,或者说 任务不落实。他肯定了6个奥运赛办城市(北京、上海、 天津、大连、青岛、秦皇岛)工作成效明显,批评有 些地方只停留在印发文件,会议贯彻等形式上,治理 效果不明显。
二是国家局邵明立局长对这次专项治理 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21.07.20•【文号】体科字〔2021〕139号•【施行日期】2021.07.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1〕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各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反兴奋剂斗争,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反兴奋剂条例》《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国家体育总局制定了《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违规责任追究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2021年7月20日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兴奋剂违规责任追究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反兴奋剂条例》《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兴奋剂违规责任追究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以“零出现”为目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政同责,严肃追究在兴奋剂违规中失职失责单位和相关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坚决做到“零容忍”。

第三条对兴奋剂违规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应以兴奋剂违规调查和失职失责调查为基础,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错责相当、惩教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四条责任追究应根据单位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等作出。

不属于体育总局管理的,由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省(区、市)纪委监委和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等作出处理。

第二章责任范围第五条体育总局应深入研究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全面把握反兴奋剂形势,加强反兴奋剂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做好重大事项决策,协调重大问题解决,指导和督促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反兴奋剂工作。

反兴奋条例

反兴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兴奋剂条例》2007-01-18 09:16:43来源: 新华网网友评论0 条进入论坛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防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保护体育运动参加者的身心健康,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2条本条例所称兴奋剂,是指兴奋剂目录所列的禁用物质等。

兴奋剂目录由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3条国家提倡健康、文明的体育运动,加强反兴奋剂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坚持严格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反兴奋剂工作方针,禁止使用兴奋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体育运动参加者提供或者变相提供兴奋剂。

第4条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并组织全国的反兴奋剂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反兴奋剂工作。

第5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体育运动参加者和公众的反兴奋剂意识。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媒体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开展反兴奋剂的宣传。

第6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有权向体育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章兴奋剂管理第7条国家对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实行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

第8条生产兴奋剂目录所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以下简称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应当记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并保存记录至超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有效期2年。

第9条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具备下列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一)有专门的管理人员;(二)有专储仓库或者专储药柜;(三)有专门的验收、检查、保管、销售和出入库登记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4年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4年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兴奋剂的滥用已成为体育竞赛中的严重问题,不仅损害了运动员的健康和尊严,而且扭曲了竞技体育的规则与公平性。

为了维护体育界的公平竞争秩序,保障运动员的健康和尊严,制定本方案,旨在全面加强对兴奋剂的专项治理工作。

本方案的目标是在____年前,全面提高对兴奋剂的治理力度,建立和完善兴奋剂检测与处罚制度,加强对运动员兴奋剂滥用的预防和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兴奋剂治理体系。

二、兴奋剂检测与处罚1. 提高兴奋剂检测技术水平:加大对兴奋剂检测试剂的研发力度,不断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敏感性,确保对兴奋剂的检测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 加强兴奋剂检测机构的建设:增加兴奋剂检测机构的数量和规模,提高其设备和技术水平,确保兴奋剂检测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3. 完善兴奋剂样品保存和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兴奋剂样品管理系统,确保兴奋剂样品的保存和管理符合国际标准,保证对涉及调查的样品可以随时追溯。

4. 严厉打击兴奋剂违规行为:加大对兴奋剂使用者的处罚力度,对违规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进行严肃查处,取消其比赛成绩,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预防和教育1. 加强对运动员的兴奋剂知识普及:通过在训练、比赛和科普活动中加强对运动员兴奋剂知识的宣传与普及,提高运动员对兴奋剂的认识和警惕性,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2. 强化兴奋剂滥用风险的教育:组织开展兴奋剂滥用风险教育活动,普及兴奋剂滥用对身体健康的危害,引导运动员远离兴奋剂的诱惑。

3. 落实运动员体检制度:建立健全运动员定期体检制度,加强对运动员的身体状况和兴奋剂使用情况的监测,及时发现并防止兴奋剂滥用行为。

4. 建立运动员禁用药物清单:制定并定期更新运动员禁用药物清单,明确禁用药物的范围和标准,便于运动员自我监管和教练员的指导。

四、全社会参与1. 增加兴奋剂治理资金投入:加大对兴奋剂治理工作的资金支持,确保兴奋剂检测机构的运行和维护,增强兴奋剂治理工作的可持续性。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7号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7号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正文:----------------------------------------------------------------------------------------------------------------------------------------------------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7号《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7月14日经国家体育总局第1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苟仲文2021年7月20日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保护体育运动参与者的身心健康,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维护国家荣誉和形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体育精神,规范反兴奋剂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兴奋剂,是指年度《兴奋剂目录》所列的禁用物质和禁用方法。

本办法所称兴奋剂违规包括以下情形:(一)检测结果阳性;(二)使用或企图使用兴奋剂;(三)逃避、拒绝或未能完成样本采集;(四)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五)篡改或企图篡改兴奋剂管制环节;(六)持有兴奋剂;(七)从事或企图从事兴奋剂交易;(八)对运动员施用或企图施用兴奋剂;(九)共谋或企图共谋兴奋剂违规行为;(十)违反禁止合作规定;(十一)阻止举报或报复举报人;(十二)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体育总局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将其规定为兴奋剂违规的行为。

第三条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反兴奋剂工作坚持“零容忍”,坚持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方针,推动构建“拿干净金牌”的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

反兴奋剂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惩防并举;(二)公平、公正、公开;(三)维护运动员和辅助人员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家体育总局主管全国的反兴奋剂工作。

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反兴奋剂工作。

国家反兴奋剂机构、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国家运动项目管理单位、运动员管理单位、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组织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20.05.06•【文号】体科字〔2020〕54号•【施行日期】2020.05.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体科字〔2020〕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有关厅、司,有关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各改革试点协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反兴奋剂工作,总局制定了《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工程”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2020年5月6日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工程”建设方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反兴奋剂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对兴奋剂“零容忍”,按照“零出现”的标准和要求,全面加强反兴奋剂工作,加快构建由重事后追惩轻事前预防向追惩预防并举、以预防为重的“拿干净金牌”的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确保中国代表团东京奥运会、北京冬奥会参赛兴奋剂问题“零出现”,全面提升体育行业反兴奋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切实抓好总局《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反兴奋剂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9〕161号)落实情况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全国体育系统深入学习、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从“两个维护”的高度增强反兴奋剂工作的政治自觉。

督促各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压实反兴奋剂工作责任;全面排查风险,彻底整治反兴奋剂工作薄弱环节;强化责任追究,对兴奋剂违规进行最严厉的处罚。

全面持续推进以“拿干净金牌”为核心的反兴奋剂价值观教育,开展全覆盖、全周期、常态化、制度化的教育,构建反兴奋剂教育预防体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8.04.10•【文号】国食药监办[2008]164号•【施行日期】2008.04.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关于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局),通信管理局,卫生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局,体育局: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各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并对奥运赛事承办城市进行重点部署和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解决当前兴奋剂生产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环境,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8年9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

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专项治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一)开展生产经营兴奋剂(指兴奋剂目录所列的物质、原料药及单方制剂)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无非法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无非法批发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无非法零售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无非法进出口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净化兴奋剂市场,为北京奥运创造良好的竞赛环境。

(二)通过专项治理,推动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兴奋剂生产经营秩序,强化日常监管,完善监管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公众用药安全。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以境内奥运赛事承办城市及周边地区为重点范围,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为重点品种,在全国范围内对违法生产经营兴奋剂的行为进行彻底治理。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印发《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印发《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印发《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20.01.09•【文号】体反兴奋剂字〔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1.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印发《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体反兴奋剂字〔2020〕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关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有关运动项目协会、有关行业体协:为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工作发展规划(2018-2022)》要求,推动“拿干净金牌”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教育工作。

根据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参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及有关国际标准,结合以往反兴奋剂教育工作经验,制定了《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现将本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2020年1月9日反兴奋剂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拿干净金牌”的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教育工作,提高体育运动参与者自觉抵制兴奋剂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参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及有关国际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教育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反兴奋剂教育工作的原则和方针:遵循“预防为主、教育为本”的反兴奋剂工作原则,按照“全覆盖、全周期、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要求,开展反兴奋剂教育工作。

第四条反兴奋剂教育工作的宗旨和目标:倡导“拿干净金牌”的反兴奋剂价值观,传播纯洁体育理念,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实现反兴奋剂教育的入脑、入心、入行。

第五条运动员及其辅助人员应主动学习反兴奋剂知识,提高反兴奋剂意识,自觉抵制兴奋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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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反兴奋剂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国务院于2004年1月13日颁布并于同年3月1日起实施《反兴奋剂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重视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性,保护运动员身体健康,坚决查处体育训练比赛中使用兴奋剂的决心,表明我国反剂的坚定立场,切实履行我国在申办2008年奥运会时所做的承诺。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该《条例》的贯彻实施过程中负有重要责任,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条例>>落到实处。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宣传《条例》,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工作
《条例》对兴奋剂在运动员和运动员辅助人员中的应用做出了明确规定。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在广大医务人员,尤其是临床医师和医院药学技术人员中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组织好对《条例》的学习和兴奋剂相关知识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医务人员了解、掌握《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兴奋剂目录》所列的药品种类、兴奋剂药品的特点、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二、依法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的管理工作
含兴奋剂药品的管理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用药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条例》和有关规定,做好含兴奋剂药品的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必须从符合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购入该类药品;对于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等药品,医疗机构必须凭依法享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向患者提供,确保用药安全;医师为在体育社会团体注册的运动员开具药品处方时,应当首先选择不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确需使用含有兴奋剂的药品时,应当告知其药品性质和使用后果;做好含兴奋剂药品的处方管理,蛋白同化翻剂、肽类激素处方按要求保存2年。

医师未按照《条例》的规定使用药品,或者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将依法受到处理。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与配合,促进《条例》顺利贯彻实施
为确保反兴奋剂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体育行政部门,体育社会团体和运动员管理单位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共同做好为运动员约定就医的医疗机构的定点工作;与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密切合作,切实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管理工作,规范使用。

卫生部办公厅
二00四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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