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标准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6.08•【字号】鄂人社发〔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保障监察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6月8日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规定,促进用人单位树立守法诚信的社会形象,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以下简称诚信评价)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将用人单位评定为不同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并实施分类监管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适用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省行政区域诚信评价标准,统筹建设、维护诚信评价系统,指导和监督全省诚信评价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负责诚信评价工作,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开展诚信评价应当根据事实,遵循依法公正、动态评价、分类监管原则。
第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用人单位上一年度的劳动保障信用记录开展诚信评价,每年评价一次。
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总结

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总结
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是指通过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措施、劳动关系处理和法律遵循等方面进行评价,评出用人单位的诚信等级。
这一评价是对企业在劳动保障方面的综合考核,也是对用人单位在社会道德、法治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评判。
在现代社会中,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已成为用人单位评价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总的来说,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的核心在于诚信二字。
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措施、劳动关系处理和法律遵循等方面的诚信程度,直接关系到工人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否得到履行、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的实现等方面。
因此,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的意义重大,它不仅是对用人单位在劳动保障方面的严格要求,也是对用人单位在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方面的高度呼吁。
通过对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的总结,我们可以看出,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在保障工人权益、促进企业社会责任、落实职业道德等方面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信随着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它将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实现社会公正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8.17
•【字号】渝人社办〔2023〕212号
•【施行日期】2023.08.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保障监察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3〕21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12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3〕63号)要求,我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对15389户企业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情况进行了分类评价,其中A级(守法诚信)6054户、B级(基本诚信)9205户、C级(不诚信)130户。
现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人力社保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进行分类监管。
附件: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8月17日。
企业诚信考核标准

企业诚信考核标准企业诚信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企业长期发展的需要。
企业诚信考核标准是针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是否遵守商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合同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下面是一份700字企业诚信考核标准。
一、遵守法律法规1. 是否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行业资质证书。
2. 是否按规定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费。
3. 是否依法履行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4. 是否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减少环境污染。
二、履行合同义务1. 是否按时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2. 是否积极与合作伙伴进行沟通,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3. 是否妥善处理合同变更和解除的事宜,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保护消费者权益1. 是否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产品信息和服务承诺。
2. 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退款、维修等售后服务。
3. 是否遵守价格规定,禁止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
4. 是否建立完善的投诉受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四、诚实守信1. 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不擅自延期付款或未按时付款。
2. 是否公平竞争,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商业活动。
3. 是否诚实守信地向投资者、银行等相关方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和经营信息。
4. 是否公开透明,及时披露与投资者、交易对手等相关方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
五、社会责任1. 是否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促进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 是否重视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社会捐赠。
3. 是否关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不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除上述考核标准外,企业诚信的评估还应考虑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信誉度等因素。
企业诚信是企业的软实力,能够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企业的市场形象和声誉,从而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和市场份额。
企业应根据上述标准,加强自身诚信建设,提高企业的诚信水平,共同促进商业社会的健康发展。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7.06.04•【字号】武劳社[2007]64号•【施行日期】2007.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武劳社〔2007〕64号)各区劳动(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各用人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武汉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武汉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2、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申报表二〇〇七年六月四日附件1:武汉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进用人单位提高内部劳动保障管理水平,鼓励用人单位树立守法诚信的社会形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
第三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是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综合检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的制度。
第四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实施。
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管辖权限,对监察对象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关处(科)室和所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参与评价工作。
第五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一)职工招用情况:不得发布虚假用工信息、不得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和押金、不得扣押被录用人员身份证件、不得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等。
(二)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情况:与劳动者及时订立和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依法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或其他赔偿的,应按法定标准及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等。
用人单位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请表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标准:
单位名称
企业性质
法定代表人
2022 年 申报等级 地址
申报理由:
劳资负责人
联系电话 成立日期
用人 单位 工会 意见
劳动 监察 机构 意见
评价 委员 会 意见
申请单位(公章): 年月日
(工会盖章) 年 月日
(盖章) 年月日
(盖章)诚信等级评价标准: A 级:(一)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合格; (二)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健全、内容合法; (三)遵守招用劳动者各项规定; (四)依法与全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五)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国家有关支 付延长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报酬的各项规定; (七)遵守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 (八)依法落实各项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 规定》; (九)年度内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或虽有举报投诉但经查实 无违法行为;年度内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专查均未发现劳 动保障违法行为; (十)年度内无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C 级:(一)有 3 项以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理 或处罚的; (二)非法招用、介绍童工或强迫劳动的; (三)严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的; (四)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五)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六)因违法行为导致集体上访或罢工等突发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 决定的; (八)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仍拒不执行的; (九)发生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十)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 A 级、C 级所述情形外,评定为 B 级。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分表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分表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表
(2023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注:1.涉及劳动用工的单位请认真如实填写,并按时报至旬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此表可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也可以用电脑打印;
3.凡有“是否”栏目,一律如实填写“是”或者“否”;
4.单位必须对本表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抽查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处理。
职工花名册。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

评价指标
11 行政处罚
12
责令改正、 1 3
行政处理、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行政处罚、 1 4
行政检查、
劳动争议
15
处理指标
16
劳动争议 17
18
评分标准
确认方式
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 - 1 0 分/ 次 行政处罚 5 万元以上(含 5 万元)
- 5 分/ 次 -1 0 分
2 9 发生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 为的
评分标准
确认方式
执法文书或政府部 门的正式文件
生效的仲裁裁决 书或法院裁判文
书
- 1 0 分/ 次 集体劳动争议经劳动仲裁或诉讼,劳动者的全部权益请求得到支持
1 9 自愿注册信用信息
劳动保障诚
信指标
2 0 劳动保障评比表彰
2 1 无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记录
+1分 + 2 分/ 次
+2分
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四川)”或其他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
平台注册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
执法文书或政府 部门及工会组织
的正式文件
- 3 分/ 次 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理
- 5 分/ 次 - 8 分/ 次
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 行政处罚 2 万元以下
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 行政处罚 2 万元以上(含 2 万元)
- 1 0 分/ 次 违法行为涉及劳动者 1 0 人以上,或涉及金额 5 万元以上(含 5 万元)
- 5 分/ 次 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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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标准
等级分类项目内容示范
单位
级级级
一规章制度建立
情况
连续五
年被评
为守法
诚信级
单位且
在其他
信用领
域无不
良记录
依法建立
并执行
因劳动
保障违
法行为
被查处,
但不属
于级所
列情形
的。
没有
达到级
条件,也
不属于
级所列
情形的。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的:
因发生劳动保
障违法行为当年被
查处三次以上(含三
次)的;
因劳动保障违
法行为引发群体性
事件、极端性事件或
造成严重不良社会
影响的;
因使用童工、强
迫劳动等严重劳动
保障违法行为被查
处的;
拒不履行劳动
保障监察限期整改
二劳动合同情况依法签订三禁止使用童工情况无
四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
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情况
遵守执行
规定
五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
休假规定情况
遵守执行
规定
六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
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不低于最低
工资标准;
无拖欠
七遵守劳务派遣
规定情况
遵守执行
规定
十社会
保险
参保
缴费
情况
养老
保险
依法参保并
缴费
工伤
保险
依法参保并
缴费
失业
保险
依法参保并
缴费
十一本年度发生投诉举报
案件
无或能按
要求及时
改正
指令、行政处理决定
或行政处罚决定的;
无理抗拒、阻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实施劳动
保障监察执法的;
因劳动保障违
法行为被追究刑事
责任的。
十二引发群体性事件、
极端性事件或造成
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无
说明:.本标准依据《江西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规定制定。
.评价依据主要以书面审查、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及专项检查等方式取得的用人单位上一年度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