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培训班的学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培训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学员综合素质的提升,特制定本学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班所有学员及工作人员。
二、学分设置1. 学分总数:培训班学分总数为XX分,其中必修课XX分,选修课XX分。
2. 必修课学分:必修课为培训班的核心课程,学员必须参加并完成学习,不得无故缺课。
必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的XX%。
3. 选修课学分:选修课为培训班提供的辅助课程,学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学习。
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的XX%。
三、学分获得1. 必修课学分获得:(1)学员按时参加必修课学习,并完成课堂作业、实践操作等任务,可获得必修课学分。
(2)学员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申请,请假期间不计算学分。
(3)学员无故缺课,每缺一节课扣除必修课学分XX分。
2. 选修课学分获得:(1)学员按时参加选修课学习,并完成课堂作业、实践操作等任务,可获得选修课学分。
(2)学员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申请,请假期间不计算学分。
(3)学员无故缺课,每缺一节课扣除选修课学分XX分。
四、学分考核1. 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2. 学员考核不合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补考或重修,补考或重修通过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3. 学员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学分要求,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XX个月。
五、学分认定1. 学员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后,可申请结业证书。
2. 学员学分未达到规定要求,不得申请结业证书。
3. 学员结业证书由培训班统一颁发,证书上注明学员姓名、学号、学分、结业时间等信息。
六、学分管理1. 班主任负责学员学分的管理工作,包括学分统计、审核、颁发结业证书等。
2. 学员如有学分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班主任提出,班主任负责调查核实并给予答复。
3. 学分管理记录由培训班存档,作为学员学习成果的凭证。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培训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公司培训学分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提升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激发员工的学习热情,促进公司整体实力的提升,特制定本培训学分考核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主管责任人人力资源部四、执行部门控股人力资源培训发展部、各区域人力资源部、各职能部门五、培训学分管理(一)学分设置1. 基础学分:员工入职后,每月自动获得一定的基础学分,用于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各类培训。
2. 专业技能学分: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内部或外部培训课程,按照课程等级、课时、考核成绩等因素给予相应学分。
3. 自我提升学分:员工通过自学、考取相关证书等方式提升自身能力,经审核通过后给予相应学分。
(二)学分累积1. 员工的培训学分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累积。
2. 员工参加培训时,需携带身份证、培训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便核实。
3. 培训学分累积情况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记录,每月进行一次汇总。
六、考核与奖惩(一)考核1. 培训学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员工年度培训学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
2. 员工晋升、评优等环节,培训学分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二)奖惩1. 培训学分达到规定标准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 培训学分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员工,公司将进行提醒,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改进。
七、培训学分使用范围1. 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课程。
2. 员工考取相关证书、提升自身能力。
3. 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竞赛等。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
3. 本制度如与公司其他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培训学分管理制度

学分管理办法一、目的:建立有效的学习激励机制,鼓励和帮助全体加铝宝柏在掌握本职工作所要求的知识、技能和态度的同时,更进一步地提高自我素质,从而增强加铝宝柏员工自身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人员。
三、职责:1、各级管理者需要负责引导属下员工获得公司规定学分。
2、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学分统计并于每月10日前公报。
3、平时学分由人力资源部依据本规定给予相应的学分,有争议的学分最终由总经理评定。
四、主要内容:2、学分结果应用:1)与年终奖金直接挂钩:员工年度学分累计未达标者,年终奖金分别给予降低计算系数20%。
注:业务员(销售代表)年度学分累计未达标者,扣除其业务佣金1000元RMB;销售经理年度学分累计未达标者,扣除其季度奖金2000元RMB。
2)优秀嘉奖:中高层管理人员、办公室及其他员工、机长3个层次中的员工本年度学分累计达到优秀且分别位列该层次第一名的可分别获得公司授予的“学分优秀奖”奖牌、奖金。
3)员工当年度学分未达标者取消其第二年度的外训机会。
4)员工的晋升、业绩等会受学分高低的间接影响。
3、得分项目与分值细则:4、说明:(1)各BU GM/Site GM、总监、集团功能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应以自主开发课程,担任导师等途径累积学分为主。
(2)当年度入职的新员工,其学分要求从入职的次月开始计算,相应层次的学分标准折成月份进行计算执行。
大学毕业生实习期间不记录学分,实习结束后次月开始记录学分。
(3)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是人力资源部职责所在,讲师不计学分。
(4)在《培训/会议签到表》中签字潦草无法辨认的,不计学分。
(5)各部门管理者组织培训属职责所在,组织者不再另外记学分。
(6)员工在利用公司资源参加素质教育/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外部培训/研讨会时,需在回公司后一个月内进行反教学,反教学的学分计算方法同“担任内部培训讲师”项目。
批准执行:2006年1月20日。
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全面提升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能力素质,推进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好地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关于贯彻〈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豫办〔2010〕2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务员培训学分制是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划定每一培训项目(课程)一定学习分值的基础上,要求每位公务员每年必须完成规定的学习分值,并在年末以学分累积的方式来考核、评价培训效果的培训管理机制。
第二条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对象为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县处级及以下人员。
第三条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为本辖区实施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干部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培训计划备案、学分设置、登记、审验等事项。
公务员所在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公务员培训学分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分的设置第五条公务员培训学分由一类学分和二类学分构成。
计入一类学分的项目是公务员管理部门根据组织、岗位和个人培训需求情况,要求每位公务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完成的培训内容。
包括:(一)公务员法规定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二)党委组织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三)党委组织部门举办的自主选学中的必修课程;(四)政府系统公务员主管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五)“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的必修课程;(六)各单位举办的经公务员管理部门备案的各类培训。
计入二类学分的项目是公务员根据自身及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和个人兴趣自主选择的扩大知识面、提高个人素养的培训课程。
包括:(一)党委组织部门举办的自主选学中的选修课程;(二)“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的选修课程;(三)各单位举办的经公务员管理部门备案的自主选学课程;(四)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经公务员管理部门备案的业务培训;(五)学历学位教育;(六)各类专业资格考试;(七)经公务员管理部门备案的其它培训。
学校培训学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培训工作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分制管理。
第二章学分认定第四条学分认定标准:(一)参加校内培训:根据培训内容、时长、考核结果等因素,给予相应的学分。
(二)参加校外培训:依据培训证书、考核结果等因素,给予相应的学分。
(三)参与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发表、课题研究等活动:根据成果质量、影响力等因素,给予相应的学分。
第五条学分认定程序:(一)教师参加培训活动后,向所在部门提交培训证书、考核结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在部门对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学分认定无误后,填写《教师培训学分认定表》。
(三)学校培训管理部门对各部门提交的《教师培训学分认定表》进行汇总审核,并将结果公布。
第三章学分使用第六条学分使用范围:(一)教师晋升职称、评优评先等。
(二)教师参加各类培训、进修等活动。
(三)教师参加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活动。
第七条学分使用要求:(一)教师晋升职称、评优评先等,需满足相应学分要求。
(二)教师参加培训、进修等活动,需根据学校规定和自身需求,合理安排学分使用。
(三)教师参加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活动,可优先使用学分。
第四章学分考核第八条学分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九条平时考核:(一)教师参加培训活动,需认真听讲、积极参与,完成培训任务。
(二)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发表、课题研究等活动,需保证成果质量。
第十条年度考核:(一)学校培训管理部门对教师参加培训、进修等活动的情况进行年度汇总。
(二)根据教师年度学分使用情况,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培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关培训学分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培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培训学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员工个人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实习生。
第三条培训学分制度旨在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提升自身能力,实现个人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第二章培训学分体系第四条培训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第五条必修学分是指员工根据岗位需求,必须完成的培训项目所获得的学分。
选修学分是指员工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需求,自主选择的培训项目所获得的学分。
第六条培训学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计算:(一)必修学分:根据公司规定和岗位需求,每年完成规定数量的必修培训项目,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二)选修学分:根据培训项目的时长和难度,每完成一个培训项目可获得一定数量的学分。
第三章培训学分管理第七条培训学分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培训学分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学分的要求和计算方法。
(二)建立培训学分登记制度,记录员工参加培训的情况。
(三)定期对员工培训学分进行审核,确保培训学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对员工培训学分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员工培训计划制定提供依据。
第八条员工培训学分管理:(一)员工参加培训前,需了解培训学分的要求,并按照要求选择培训项目。
(二)员工参加培训后,需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证明材料,包括培训证书、成绩单等。
(三)员工培训学分达到规定要求后,人力资源部予以确认,并在员工个人档案中予以记录。
第四章培训学分应用第九条培训学分可用于以下方面:(一)员工晋升、调岗、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二)员工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的参考。
第十条培训学分不足的员工,公司将提供相应培训机会,帮助其提升学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培训学分管理办法

培训学分管理办法一、目的建立有效学习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鼓励和帮助全体员工在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态度的同时,更进一步地提高整体素养,使员工培训成为各公司、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二、适用对象公司全体干部和员工三、适用范围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包括总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各公司部门组织的内部培训(包括岗前培训、管理培训、企业文化培训、员工职业化培训、技术类培训)。
四、原则:系统性:全方位考虑总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及员工的职业发展。
主动性:鼓励员工自学,参加各种提高性培训阶段性:根据不同层级对培训要求不同五、职责:1、各级管理者需要负责引导下属员工获得公司规定学分;2、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在公司要求下,有义务对公司员工进行相应培训,中高层人员有义务进行部门内人员培训;3、公司根据内部员工的授课水平,可选拔内部讲师,负责所专长领域的课程讲授,内部讲师有义务完成培训部安排课程;4、外部培训师的筛选由培训部进行调查、分析,进行筛选,以保证授课质量,控制培训成本;5、培训部负责每月学分统计,并于下月10日前公报,根据情况颁发相应证书;6、培训部负责评定学员应得学分,有争议的学分培训部组织召开会议评定;7、各公司、部门负责组织者和讲师协助学分管理工作的开展。
六、每人每年的学分标准七、得分项目及分值细则(见附表)八、学分的结果应用1、绩效工资挂钩管理层(1—2级),每个月培训学分不足10分者,每差1分扣除工资10元的管理津贴作为处罚;3—5级的员工,月培训得分不足3分者,每差1分扣除5元绩效工资作为处罚;2、优秀嘉奖中、高层管理人员,办公室及班组长3个层次中的员工本年度学分累计达到优秀且分别位列该层次第一名的可分别获得公司授予的“学分优秀奖”的奖状和奖金。
3、员工的业绩评估业绩评估受学分高低的间接影响九、实施细则1、内部讲师的待遇,公司内部讲师规定一年一聘,根据培训内容和时间,每次培训可享受20元∕课时的培训津贴,每课时按1小时计算;2、培训学分制推行后,培训部作为责任部门,将为每位员工建立《员工个人培训学分档案》及时登记每个人取得的学分;3、为规范培训学分的获取,各部门内部培训要求培训组织者在每次培训之前必须将培训课程大纲、课件、试卷等资料提交到培训部备案,否则将不计算学分;4、每次内部培训结束后,组织者在培训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签到表、培训总结和心得、测试成绩等送交培训科;5、培训科工作人员收到培训资料后,查阅、核实后给予评定学分;6、学分的登记周期为每年1~12月,培训科工作人员每月月底统计每位员工获得培训的学分,并按季公布,如有异议,可在公布后一周内提出.7、参与外部组织培训经培训部认可的培训,外出培训前,告知培训科做好备案,回来后需携带相关培训证明,由培训部根据细则给予评分;8、参加其他提高自身素质的学习,由本人在结束通过后带证件到培训部进行登记;9、该管理办法解释归培训部,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修改。
培训班学生学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班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培训班的所有学生。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学分管理制度,对学生参加培训班的课程学习、实践活动和考核成绩进行量化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分构成第四条学分是衡量学生培训效果的重要指标,分为课程学分和实践学分。
第五条课程学分:根据培训课程设置,每门课程设定一定的学分。
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课程学分。
第六条实践学分: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如实习、调研、项目等,经审核合格后可获得实践学分。
第三章学分认定第七条学生参加培训课程学习,需按照课程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参加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课程学分。
第八条学生参加实践活动,需提交实践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获得实践学分。
第九条学分认定程序如下:1.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参加考核;2. 学生参加实践活动,提交实践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3. 培训班教务部门对学生的课程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审核;4. 审核合格后,教务部门在学生培训档案中记录学分。
第四章学分统计与使用第十条学分统计:培训班教务部门负责统计学生的学分,并定期公布。
第十一条学分使用:学生获得的学分可用于以下方面:1. 提高培训等级:学生累计获得一定学分后,可申请提高培训等级;2. 获得证书:学生完成规定学分,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培训班颁发的证书;3. 推荐就业:学生获得一定学分,可作为推荐就业的依据。
第五章学分管理责任第十二条培训班教务部门负责学分的认定、统计和公布,确保学分管理的公正、公平。
第十三条培训班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课程教学,指导学生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并协助学生获得课程学分。
第十四条学生有义务按照规定参加培训课程学习,积极参加实践活动,确保学分获得。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培训班教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培训班教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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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QB 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XC1211—2012 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2012年12月24日发布2013年1月1日实施
前言
为规范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培训学分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由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提出。
本办法由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委托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起草。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罗斌、刘学明、姚恒
本办法由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培训学分制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引用而成为本办法条款,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标准》
3 定义
3.1 培训学分制:是指以学分为计量单位,把员工在一年内参加教育培训的结果折算成学分,并在年末以学分累计方式进行考核的培训管理制度。
4 职责与机构
4.1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4.1.1 负责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的制定;
4.1.2 负责年度培训学分制实施情况总结;
4.1.3 负责一类培训所产生学分的登记及管理;
4.1.4 负责检查各单位员工培训学分制年度考核情况。
4.2 各二级(厂)、中心,机关各部门
4.2.1 负责本单位二、三类培训所产生学分的登记及管理;
4.2.2 负责本单位员工年度培训学分累计;
4.2.3 负责本单位员工学分完成情况年度考核。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按组织培训的层次,共分三个类别,并实行学分考核制。
5.1.1 由公司安排的或选派参加外部办学机构的培训为一类培训;由各二级厂(中心)、部门组织的培训为二类培训;由作业区(室)组织的培训为三类培训。
5.1.2 一类培训为每一学时1学分;二类培训为每一学时0.8学分;三类培训为每一学时0.6学分。
5.2 各类人员培训的学分及时间规定
5.2.1 九级及以上中层领导干部每年参加一类培训达25学分以上或每三年参加一类培训累计达75学分以上。
5.2.2 倒班作业长、十一级及十级管理干部每年参加一、二类培训达24学分以上。
5.2.3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一、二类培训达20学分以上。
5.2.4 技师、高级技师每年参加一类培训或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授权的二类培训达16学分以上。
5.2.5 其他员工每年参加各类培训达12学分以上。
5.2.6 新录(聘)用的员工参加20—40学分的入职培训。
5.3 参与培训过程计分规定
5.3.1 授课规定
5.3.1.1 九级及以上中层领导干部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人员,每年应承担培训职工的义务,原则要求授课不少于8学时。
首席工程师、主任师、副主任师、攀钢专家、技术拔尖人才、技师、高级技师每年应授课12学时以上。
5.3.1.2 对参与授课人员按讲课学时数计学分,每授课1学时,计1学分。
5.3.2 ELN在线学习所取得的学分,在参加笔试合格或写不少于500字学习心得并组织交流后,按40%折算计入个人学分。
5.3.3 参与公司组织的教材编写的人员,个人所编写的章节按内容计1—5学分/章。
5.3.4 培训考试未达80分(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分数未达90分)或培训出勤率未达80%者,培训结业为不合格,即未完成该次培训,本次培训不计学分。
5.4 每名员工培训结果记录在《西昌钢钒公司培训学分记卡》(附录A)中,并于次年1月份将《西昌钢钒公司培训学分记卡》装入职工培训档案保存。
6 检查与考核
6.1 年终公司、厂(中心)两级培训主管部门对员工应完成的培训学分进行统计和考核。
6.2 九级及以上中层干部年度培训学分完成情况与年度考评挂钩,其余人员年度未完成规定培训学分者,在年度业绩考核时不能评定为AAA、AA级。
附录 A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西昌钢钒公司培训学分记录卡
QG/XCJL(Y)0906-2012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