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12年第7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2012年第7号

【发布日期】2012-06-09

【实施日期】2012-08-01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3月9日商务部第6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德铭

二〇一二年六月九日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家电维修服务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家电是指可用于家庭的,为了生活、娱乐及获取信息等目的使用的电子或电器产品。包括制冷空调器具、清洁器具、厨房器具、通风器具、取暖熨烫器具、个人护理器具、保健器具、娱乐器具等电器产品和音像娱乐类、信息技术类等电子产品。

本办法所称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以下简称家电维修经营者)是指提供家电维护保养、故障修理、使用咨询指导等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商务部负责家电维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技术资质。从事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电工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

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资格,执证上岗。涉及特种作业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其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进行相关安全责任培训。

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质量合格的作业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具。

第五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质量规范、质保期限以及投诉电话。

家电维修经营者从事特约维修,须取得商标权人授权,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获得授权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其被授权范围内提供维修服务。

第六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应通过企业互联网站、电话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本企业维修服务人员身份资质查验,应为上岗工作人员配制职业资质标识,要求在岗工作时佩戴或向消费者出示。

第七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前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维修方案及需注意和配合的事项,尊重消费者选择。

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凭证和收费发票。维修服务凭证应如实填写维修服务项目、维修详细情况、维修服务质量责任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八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获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信息不得用于与维修活动无关的领域,对于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

(二)隐瞒、掩饰因维修服务导致用户产品损毁的事实;

(三)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

(四)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

第十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发现同一品牌、类型或批次的家电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报生产者、销售者,并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使用和销售的配件和耗材,其质量、规格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标准,不得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二条鼓励家电维修经营者建设完善的维修服务保障网络体系,统一负责维修服务的业务受理、质量监管、费用结算、投诉处理等业务。

第十三条家电维修服务业协会应当积极为家电维修经营者提供服务,维护家电维修经营者合法权益,加强行业引导和监督,做好行业自律、行业统计和家电维修经营者信息备案工作,促进行业发展。

第十四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可以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社会公告;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的,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家电维修服务行业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产品质量管理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二条范围 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质量检验标准; .不合格品的监审; .仪器量规的管理; .制程质量管理; . 成品质量管理; .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产品质量确认; .质量管理教育培训; . 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三条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的目的 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四条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一)适用范围 (二)检验项目 (三)质量基准 (四)检验方法 (五)抽样计划 (六)取样方法 (七)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八)其它应注意的事项 五条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 .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六条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一)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 (二)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 (三)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四)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官感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2018年度格力电器家用空调售后服务管理手册

目录 第一部分2018 年度家用空调产品服务政策 (1) 一、产品三包政策 (1) 二、免费安装政策 (2) 三、包修期外维修与收费服务政策 (2) 第二部分服务商设立、变更及取消制度 (6) 一、服务商设立制度 (6) 二、服务商资料变更制度 (8) 三、服务商取消制度 (10) 第三部分家用空调售后服务费用结算管理制度 (11) 一、服务费用结算管理规定 (11) 二、安装工单管理规则 (13) 三、维修工单管理规则 (15) 四、2018 年度家用空调安装维修费结算标准 (21) 第四部分家用空调配件管理制度 (31) 第五部分家用空调技术支持管理制度 (39) 第六部分家用空调质量信息反馈管理制度 (40) 一、质量信息反馈基本规定 (40) 二、质量信息反馈方式 (40) 三、质量信息反馈要求 (41) 四、质量信息反馈考核办法 (42) 第七部分家用空调安装维修服务规范 (43) 一、安装维修上门服务行为规范 (43) 二、送货搬运规范 (45)

三、安装操作规范 (46) 四、维修操作规范 (47) 五、空调移机操作基本要求 (48) 六、空调清洗操作规范 (48) 七、格力服务“五优” (49) 八、格力服务“十要十不要” (50) 九、电气安全基本要求 (50) 十、格力家用空调安装维修“十大”禁令 (50) 十一、格力家用空调安装质量巡视监督制度 (51) 第八部分服务信息处理管理规定 (59) 一、客户服务投诉信息处理流程图 (59) 二、客户服务信息处理流程 (60) 三、电话语言规范 (60) 四、话务质量检验标准 (64) 五、服务信息处理考核规定 (66) 六、服务投诉信息处理分级管理 (68) 第九部分服务商考评管理制度 (72) 一、服务商的考评依据 (72) 二、服务商安装、维修服务督导考评规则 (72) 三、服务商的奖励条款 (78) 第十部分销售公司绩效考评制度 (79)

家电售后服务协议书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 家电售后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地区XX冰箱、洗衣机特约维修服务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在维修业务上的指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法令,遵守甲方关于冰箱、洗衣机售后服务的各项规定。双方本着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的宗旨,共同合作,做好XX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企业产品的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工作指导。 2.为乙方结算维修费和供应维修零配件。 3.为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维修作业人员。 4.有权对乙方的维修服务质量和对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有权对乙方违反协议的行为提出批评及整改意见,并限期改进。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接受甲方在业务上的指导和监督,服从甲方关于业务上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关于洗衣机售后服务的各项规定,切实为企业做好洗衣机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维护好甲方的企业产品形象。 2.储备适当的维修零部件,满足维修服务工作的需要。 3.维修工作必须如实填写系统维修作业单,不得弄虚作假。 4.有权对甲方违反协议的行为或工作上的失误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 二.有关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结算办法和维修零配件的供应,为本协议书附录,双方一定遵照执行。

三.奖罚规定 (一)奖励规定 对遵守协议规定,服务质量好,用户满意率高的维修站和个人,甲方将适当给予经济物质奖励。 (二)处罚规定 1.乙方弄虚作假或虚报服务质量向甲方结算维修费或向用户乱收费,甲方一经发现,则有权按乙方的实际金额的100倍进行罚款。 2.乙方服务质量差,甲方有权提出批评并限期改进。对严重违反协议又拒不改进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 四.乙方开户银行:开户名:,帐号:,如开户银行或帐号有改变应书面通知甲方。 五.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协议执行期满后,若甲乙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重新签订协议。 六.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均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八.如在协议期内有需要变动的,将以补充协议补充的形式另签。 九.本协议包括正文和附录十二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建设部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建设部、财政部 ?阅读:23次 ?上传时间:2007-03-01 ?推荐人:(已传资料1195套) ? ? ?笔名:莎琪汶 ?年龄:24 ?专业:建筑 ?等级: ?性别:女 ?积分:3058 ?行业:房地产类 ?经验值:1195 ?注册时间:2006-05-19 ?最近登陆时间:2008-01-21 12:07 ?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 ? ?适用地区:全国实施时间:1998-11-9 0:00:00 是否废止:False 资料编号:建住房 [1998]213号 ? 相关资料:没有相关内容 ?简介: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房地局、财政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 通知》,我们制定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键字:住宅共用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推荐阅读

? ? ? ? ? ?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保障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维护住房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直辖市、市、建制镇和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有住房是指在住房制度改革和拆迁安置中向个人出售的公有住房。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协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范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3953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 Model of Product Quality Traceability Management Meas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产地环境管理,推行产地编码 指导建立产地编码,建立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分散种植户为补充,建立有机农产品产地编码和生产者基础信息,从源头做到农产品身份可识别、可追溯。 二、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建立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大力推广良好农业规范及种植标准化,规范生产过程,建立健全各种生产档案,包括生产(经营)者编号、生产(经营)者名称,种植品种、肥料施用、农药

施用、添加剂使用、收获和其他田间作业记录以及产品检测等相关信息,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三、加大产地产品监测力度,建立合格产品准出制度 加强产品监测,并建立产品合格把关制度,完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储运各环节要有追溯记录。 四、规范包装标识,建立相应的备案制度 对公司的产品,建立规范的包装标识。包装标识须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编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产品认证情况等信息,并建立详细的备案管理,确保产品流向可追踪。 五、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信息平台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建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管理系统,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数据库、农产品检测数据库、以及销售流向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 六、追溯程序的启动 对发生问题组织以及个人,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

家电售后服务管理办法

家电售后服务管理办法 总则 (一)本公司为求增进经营效能,加强售后服务得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包括总则、服务作业程序、客户意见调整等三章。 (三)各单位服务收入得处理及零件请购,悉依本公司会计制度中"现金收支处理程序"及”存货会计处理程序"办理. (四)服务部为本公司商品售后得策划单位,其与服务中心及分公司间,应保持直接及密切得联系,对服务工作处理得核定依本公司权责划分办法处理。 (五)本办法呈请总经理核准公布后施行,修正时同。 □ 维护与保养作业程序 (六)本公司售后服务得作业分为下列四项: 1、有费服务(A)-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出售得商品,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予此类. 2、合同服务(B)—凡为客户保养或修护本公司出售得商品,依本公司与客户所订立商品保养合同书得规定,而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3、免费服务(C)-凡为客户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出售得商品,在免费保证期间内,免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者属于此类. 4、一般行政工作(D)-凡与服务有关之内部一般行政工作,如工作检查、零件管理、设备工具维护、短期在职训练及其她不属前三项得工作均属于此类一般行政工作. (七)有关服务作业所应用得表单(表14.6.1)规定如下: (八)服务中心或各分公司服务组,于接到客户之叫修电话或文件时,该单位业务员应即将客户得名称、地址、电话、商品型号等,登记于"叫修登记簿”上,并在该客户资料袋内,将该商品型号得"服务凭证"抽出,送请主任派工。 (九)技术人员持"服务凭证”前往客户现场服务,凡可当场处理完妥者即请客户于服务凭证上签字,携回交于业务员于”叫修登记簿”上注销,并将服务凭证归档。 (十)凡属有费服务,其费用较低者,应由技术人员当场向户收费,将款交于会计员,凭以补寄发票,否则应于当天凭"服务凭证"至会计员处开具发票,以便另行前往收费。 (十一)凡一项服务现场不能处理妥善者,应由技术员将商品携回修护,除由技术员开立"客户商品领取收据”交与客户外,并要求客户于其"服务凭证”上签认,后将商品携回交与业务员,登录”客户商品进出登记簿"上,并填具"修护卡"以凭施工修护。 (十二)每一填妥得'修护卡’应挂于该一商品上,技术员应将实际修护使用时间及配换零件详填其上,商品修妥经主任验讫后在”客户商品进出登记簿”上注明还商品日期,然后将该商品同"服务凭证”,送请客户签章,同时取回技术员原交客户得收据并予以作废,并将"服务凭证"归档。 (十三)上项携回修护得商品,如系有费修护,技术员应于还商品当天凭"服务凭证",至会计员处开具发票,以便收费.

售后整改报告

售后整改报告 售后服务总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对其进行改进,为本次的整改情况作一个报告,是为大家整理的售后整改报告 质量技术监督局: xxxx年在黄石市金广厦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中,我公司销售、安装的防盗安全门因门铰链与门扇配合间隙、锁具加强板部位达不到标准要求等问题被贵局查处,并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我公司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召集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针对检验报告中几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部分进行讨论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是我公司将立即派遣负责人到黄石市金广厦棚户区工程现场,及时与工程项目部进行协调处理。 二是派遣技术人员对已安装防盗安全门全面进行技术检查,对每一樘门在进行调试,如发现有不符合性能要求的地方,进行整改。 三是对已安装的防盗安全门门框与门扇配合间隙、主锁舌伸出有效长度等不合格情况通过加固门铰链、更换防盗锁等措施进行整改。四是对不能进行更换或加固处理的不合格防盗安全门将进行拆卸并更换。 整改完毕后,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检查,全面配合贵局再次对该批防盗安全门进行检验,并达到标准要求。同时我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检验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坚决不出厂销售。

××××公司(盖章) ×年×月×日 整改报告卷烟规步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要求, 本着“追根求源,查漏补缺,整改彻底,完善提高”的原则,就我单位20xx年度卷烟内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整改,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存在问题的反省和认识 对于卷烟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严重不规线营销人员观念淡薄,自律意识不强,未能严格按照上级关于网络运行规户一码政策的执行当中,缺乏严格的过程监督,对业务人员经营行为监管不到位。 4、内部监督管理缺失。在网络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流程运行,规程操作。履行岗位职责的监督监控,经营环节的过程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以上问题的发生教训是深刻的,我们愿意诚恳的接受上级的教育和处理,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查漏补缺,彻底向不规、强化教育,提高规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局订单供货工作流程的要求,在经营工作中坚持“平等互利、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订单真实性;二是严格供货标准,不超限量标准,合理分配货源,平稳均衡供货,确保入网、落地、入户销售三个100%;三是在货源供应方面,坚持科学合理、公正透明分配原则,对顺销货源在合理定量的前提下满足供应,对紧俏货源,根据客户分类与实际经营能力进行分配。四是进一步完善监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手段。强化日常监管,重点查证货源分配公正合理性,紧俏货源到位情况,确保不出现诱发因

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维修资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市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委托专门的机构(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章? 维修资金的交存 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须按本办法的规定交存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第一项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由售房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维修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为:别墅每平方米20元,未设电梯的多层房屋每平方米60元,设有电梯的房屋每平方米120元。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今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存标准。 本办法实施前,已按《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01〕27号)交存商品住房维修基金的,其维修基金转为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同一幢楼内尚未交存维修基金的商品住宅、非住宅,其购房人仍按照购房款的3%交存首期维修资金。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须按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0%的比例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维修资金。 本办法实施前,已按市政府办公厅济政办发〔2001〕27号文件及济南市出售公有住房政策提取的售后公房维修基金转为维修资金管理使用。 第九条? 商品住宅、非住宅的业主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维修资金存入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须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维修资金存入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维修资金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受理房屋产权登记申请。 第十一条? 商品住宅、非住宅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余额不足本办法规定的首期交存额30%的,该房屋的业主须及时续交,续交后的维修资金余额应不少于本办法规定的首期维修资金交存金额。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工作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在街道办事处、区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区房产管理部门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产品质量信息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信息管理办法 1 1. 0 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明确公司质量信息系统的组织构架、各级职能部门的职责、信息提报 流程及模板、信息传递时限要求及质量信息的处置,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量产过程)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 整理、传递、处理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2.0 定义 质量信息:产品质量形成和用户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有用的情报和资料。 生产过程质量信息:自各种原材料、协作配套件入厂到制造成品入库前所 发生的与产品质量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质量信息。 市场质量信息:自产品交付成品库到产品销售及服务的全过程中,因设 计、制造、采购件质量问题等原因所发生的各种质量信息。 3.0 内容 3. 1 组织机构 3.1.1质量信息由质量部统一管理 , 在质量部设立公司质量信息中心;相关各部门(技术 中心、工艺部、采购部、制造部、销售部等)分级管理,并设立质量信息 子中心。 详见“图 1:质量信息系统机构图”。

质量信息管理机构图 3.1.2质量信息子中心必须指定一位经理及以上领导作为其子中心的第一质量责任人, 并设置专职质量信息员(当前各部门视具体情况可兼职)。 3.2 职责 3.2.1质量信息中心 1)负责公司质量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2)负责制订质量信息中心与子中心之间质量信息传递的流程及质量信息提报、传递 的模板; 3)负责月度质量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报告以及改进项目的确定; 4)负责组织对市场 A、 B 级和生产过程 A 级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传递、 处理、验证和归档工作; 5)负责定期对各质量信息子中心的运行质量进行评价。 3.2.2产品开发部子中心 1)负责本质量信息子中心的有效建设、运行和管理; 2)负责按规定要求反馈、接收、处理、汇总分析质量信息,并按要求提报;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国家法规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国家法规 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国家法规)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国家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7号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3月9日商务部第6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德铭 二〇一二年六月九日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家电维修服务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家电是指可用于家庭的,为了生活、娱乐及获取信息等目的使用的电子或电器产品。包括制冷空调器具、清洁器具、厨房器具、通风器具、取暖熨烫器具、个人护理器具、保健器具、娱乐器具等电器产品和音像娱乐类、信息技术类等电子产品。 本办法所称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以下简称家电维修经营者)是指提供家电维护保养、故障修理、使用咨询指导等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商务部负责家电维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技术资质。从事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电工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资格,执证上岗。涉及特种作业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其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进行相关安全责任培训。 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质量合格的'作业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具。 第五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质量规范、质保期限以及投诉电话。 家电维修经营者从事特约维修,须取得商标权人授权,并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明示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获得授权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应在其被授权范围内提供维修服务。 第六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应通过企业互联网站、电话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本企业维修服务人员身份资质查验,应为上岗工作人员配制职业资质标识,要求在岗工作时佩戴或向消费者出示。 第七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前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维修方案及需注意和配合的事项,尊重消费者选择。 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凭证和收费发票。维修服务凭证应如实填写维修服务项目、维修详细情况、维修服务质量责任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八条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获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信息不得用于与维修活动无关的领域,对于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

EMC整改方案

篇一:emc实用整改方案 emc的分类及标准: emc = emi + ems emi : 電磁干擾ems : 電磁相容性 (免疫力) emi可分为传导conduction及辐射radiation两部分,conduction规范一般可分为: fcc part 15j class b;cispr 22(en55022, en61000-3-2, en61000-3-3) class b;国标it类(gb9254,gb17625)和av类(gb13837,gb17625)。fcc测试频率在450k-30mhz,cispr 22测试频率在150k--30mhz,conduction可以用频谱分析仪测试,radiation则必须到专门的实验室测试。 en55011辐射测试标准是:有的频率段要求较高,有的频率段要求较低。传导 (150khz-30mhz) lisn主要是差模电流, 其共模阻抗为100欧姆(50 + 50); lisn主要是共模电流, 其总的电路阻抗为25欧姆(50 // 50)。 4线 av 60db/uv150khz-2mhzstart 9khz 5线 peak100db/uv150khz-3mhz 6线 peak100db/uv2mhz-30mhz 7线 qp 70db/uv 150khz-500khz radiated (30mhz-1ghz): add 4n7/250v y cap 90db/uv 30mhz-300mhz emi为电磁干扰,emi是emc其中的一部分,emi(electronic magnetic interference) 电磁干扰, emi包括传导、辐射、电流谐波、电压闪烁等等。电磁干扰是由干扰源、藕合通道和接收器三部分构成的,通常称作干扰的三要素。 emi线性正比于电流,电流回路面积以及频率的平方即:emi = k*i*s*f。i是电流,s是回路面积,f是频率,k是与电路板材料和其他因素有关的一个常数。 2 emi是指产品的对外电磁干扰。一般情况下分为 class a & class b 两个等级。 class a为工业等级,class b 为民用等级。民用的要比工业的严格,因为工业用的允许辐射稍微大一点。同样产品在测试emi中的辐射测试来讲,在30-230mhz下,b类要求产品的辐射限值不能超过40dbm 而a类要求不能超过50dbm(以三米法电波暗室测量为例)相对要宽松的多,一般来说class a是指在emi测试条件下,无需操作人员介入,设备能按预期持续正常工作,不允许出现低于规定的性能等级的性能降低或功能损失。 emi是设备正常工作时测它的辐射和传导。在测试的时候,emi的辐射和传导在接收机上有两个上限,分别代表class a和class b,如果观察的波形超过b的线但是低于a的线,那么产品就是a类的。ems是用测试设备对产品干扰,观察产品在干扰下能否正常工作,如果正常工作或不出现超过标准规定的性能下降,为a级。能自动重启且重启后不出现超过标准规定的性能下降,为b级。不能自动重启需人为重启为c级,挂掉为d级。国标有d级的规定,en只有a,b,c。emi在工作頻率的奇数倍是最不好过的。 ems(electmmagnetic suseeptibilkr) 电磁敏感度一般俗称为“电磁免疫力”, 是设备抗外界骚扰干扰之能力,emi是设备对外的骚扰。 ems中的等级是指:class a,测试完成后设备仍在正常工作;class b,测试完成或测试中需要重启后可以正常工作;class c,需要人为调整后可以正常重启并正常工作;class d,设备已损坏,无论怎样调整也无法启动。严格程度emi是b>a,ems是a>b>c>d。回复1帖2帖 xiangyi旅长 常用的emc标准及试验配置 19262010-07-10 20:45ems部份为en55024包含7项测试:en61000-4-2:1998; en61000-4-3:1998; en61000-4-4:1995, en61000-4-5:1995; en61000-4-6:1996;

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 维修资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资金的所有权,但 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资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资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资金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资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无风险的理财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资金缴纳 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 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维修基金资金管理 按照《物权法》和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管理单位申请支取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讲维修资金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3]。 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维修资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资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资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资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家电售后服务解决方案(doc 11页)

家电售后服务解决方案(doc 11页)

前言 家电业是中国市场经济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一直以来都处于市场竞争大潮的浪尖。在经历了降价、技术创新抢占市场份额的大战之后,各大企业更多地将目光转向了客户服务,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将客户服务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国内知名的家电企业大都在客户服务领域作出了不同程度的努力,据调查,国内现有2/3的企业开通了客户服务热线,在这些企业中,35%的企业提供7×24不间断服务,77%的企业有专人负责接听热线电话,60%的企业知道或了解呼叫中心。

售后服务呼叫中心在家电行业的应用是家电企业提升客户服务水平的必然。客户服务的提升不仅仅需要在企业观念上的转变,还需要运用技术上的提升来完成。观念上的转变在已经在激烈的竞争中得以体现,海尔提出了"真诚到永远"的承诺,康佳以"康佳产品遍四方,售后服务到府上"的承诺创造星级服务,长虹、TCL等也纷纷提出自己的服务承诺,为消费者提供最佳的服务。而在现代科技的运用上,最有效的就是借助助呼叫中心。在国内,帅康、方太、齐洛瓦、步步高等企业都投资建立了自己的呼叫中心。无疑,呼叫中心在家电行业客户服务领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家电行业做为一个面向产品终端消费者的行业,其消费者分布具有地域广、分散的特性,而家电产品本身又对售后服务提出很高的要求,服务内容分散、服务延续性及最近网点即时服务等已经决定仅仅拥有呼叫中心对于创建完善的家电企业客户服务来说还是不够的。 因为呼叫中心仅仅是一个企业与客户接触的界面,为了做好对客户的服务和为了企业能很

好地利用呼叫中心保存的客户信息,就必须有一个完整的客户服务流程管理系统。针对家电行业来说,一个完善的客户服务流程管理系统,可以包括客户回访管理、客户投诉管理、客户维修(安装)管理、配件管理、客户服务配件管理、客户关怀管理、市场调查管理等等。系统还应该能够根据系统里保存的客户数据,自动生成派工单、回访单、费用单等单据,以"任务"的形式流转给相关的客户服务人员。同时,系统还应该能够对所有的服务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更为高级的系统,还能提供数据挖掘、相关性分析,为企业决策提供第一手的资料等。 一、卓凡休系统简介 全国体系,本地服务优势 卓凡全国体系由核心层、战略层、紧密层组成: 核心层:核心产品公司——北京富基旋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时空超越科技有限公司,凭借雄厚的行业背景以及创新的经营理念,成为国内领先的流通行业管理软件产品提供商。

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供应商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一、供应商评定办法 1、目的 为了保证供应商能够保证如期、如质、如价提供交付产品,减少供货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供应商和新开发的供应商。 3、职责 3.1技质部负责供应商评审组织和管理工作。 3.2采购物流部、制造部、财务部参与供应商评审,并对各自分管的工作,提出评定意见。 4、供应商评选原则 4.1经长期检验、考核,证明其产品交付质量稳定、交付绩效保持在一、二级供应商范围的,在新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4.2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4.3已经取消供应商资格,没有验证其已经纠正之前,不得考虑重新评定供应商资格; 4.4在评定得分相同条件下,厂址就近的优先; 5、供应商评定方法 5.1评定小组 由技质部、采购物流部、财务部、制造部组成供应商评定小组,负责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技术开发能力、供货能力、价格等进行全面评定,作出评定结论。 5.2评定方法 5.2.1新开发的供应商应首先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单位还应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没有提供基本情况调查资质文件的供方不得参与评定。 5.2.2供应商质量管理、技术开发能力和供货能力实行供方现场评定。

评定内容见《供应商评审报告书》,评审报告书经管理者代表签署同意后,列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6、没有经过评定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天人公司供货系统。 二、供应商评审 1、供应商评审频次:供应商评审原则上一年一次。 1.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增加评审频次: 1.1.1产品交付不合格率超标,没有提交整改报告的;(次月评审) 1.1.2连续两个月交付不合格率超标;(次月评审) 1.1.3供应商等级为改进供应商或连续两年为一般供应商的;(6个月评审一次) 1.1.4停供整改恢复供货资格后。(6个月评审一次) 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可以两年评审一次: 1.2.1当年被评为优秀供应商的; 1.2.2连续两年没有质量索赔、交付中断的; 1.2.3原材料经销商;(不包括坯料、管料供应商) 2、评审程序、内容 2.1评审程序 2.2.1技质部每年的12月30日前编制下发《供应商评审计划》; 2.2.2在评审5个工作日前通知被评审供应商; 2.2评审内容(见供应商评审表) 3、改善计划及验证 3.1供应商评审后发给评审报告。供应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的1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30日内完成问题关闭,提交整改证据。 3.2供应商问题整改原则上不实行现场关闭,但对不能按时关闭或未提交整改证据的供应商,将实行现场验证关闭。 三、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开发 1、按照TS16949:2009标准要求,供应商应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开发,原则上在签订供货协议一年内应取得质量管理体系三方审核的证书。有下列情况的供应商可以不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但必须接收二方审核:

家电售后服务解决方案

前言 家电业是中国市场经济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一直以来都处于市场竞争大潮的浪尖。在经历了降价、技术创新抢占市场份额的大战之后,各大企业更多地将目光转向了客户服务,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将客户服务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国内知名的家电企业大都在客户服务领域作出了不同程度的努力,据调查,国内现有2/3的企业开通了客户服务热线,在这些企业中,35%的企业提供7×24不间断服务,77%的企业有专人负责接听热线电话,60%的企业知道或了解呼叫中心。 售后服务呼叫中心在家电行业的应用是家电企业提升客户服务水平的必然。客户服务的提升不仅仅需要在企业观念上的转变,还需要运用技术上的提升来完成。观念上的转变在已经在激烈的竞争中得以体现,海尔提出了"真诚到永远"的承诺,康佳以"康佳产品遍四方,售后服务到府上"的承诺创造星级服务,长虹、TCL等也纷纷提出自己的服务承诺,为消费者提供最佳的服务。而在现代科技的运用上,最有效的就是借助助呼叫中心。在国内,帅康、方太、齐洛瓦、步步高等企业都投资建立了自己的呼叫中心。无疑,呼叫中心在家电行业客户服务领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家电行业做为一个面向产品终端消费者的行业,其消费者分布具有地域广、分散的特性,而家电产品本身又对售后服务提出很高的要求,服务内容分散、服务延续性及最近网点即时服务等已经决定仅仅拥有呼叫中心对于创建完善的家电企业客户服务来说还是不够的。 因为呼叫中心仅仅是一个企业与客户接触的界面,为了做好对客户的服务和为了企业能很好地利用呼叫中心保存的客户信息,就必须有一个完整的客户服务流程管理系统。针对家电行业来说,一个完善的客户服务流程管理系统,可以包括客户回访管理、客户投诉管理、客户维修(安装)管理、配件管理、客户服务配件管理、客户关怀管理、市场调查管理等等。系统还应该能够根据系统里保存的客户数据,自动生成派工单、回访单、费用单等单据,以"任务"的形式流转给相关的客户服务人员。同时,系统还应该能够对所有的服务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更为高级的系统,还能提供数据挖掘、相关性分析,为企业决策提供第一手的资料等。 一、卓凡休系统简介 全国体系,本地服务优势 卓凡全国体系由核心层、战略层、紧密层组成: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制定物业维修基金使用及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确 保物业维修基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促进物业管理质量的提高,减少业主的开 支或损失。 一、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①物业区域内的道路; ②物业区域内的路灯; ③物业区域内园林绿化地; ④物业区域内的地下排水管; ⑤物业区域内的文化体育场所; ⑥物业区域内的停车场; ⑦其他公用设施。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①房屋的承重墙的结构部位; ②抗震结构部位; ③多墙面; ④楼梯间; ⑤公共通道; ⑥门厅; ⑦公共屋面; ⑧电梯; ⑨机电设备; ⑩本体消防设施; ⑾公共天线; ⑿本体上下水共用管道; ⒀共用防盗监控设施; ⒁其他房屋本体共用部分。 二、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 1.发展商按本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交纳公用设施维修基金。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请参照《附录》 ,仅供参考) : ①多层房屋(不带电梯) --外墙涂料(含水刷石) :0.25元/平方米 o 月; --外墙贴瓷砖、马赛克:0.20元/平方米 o 月; ②高层房屋(含多层带电梯) : --使用国产(含合资)电梯:0.30元/平方米 o 月 --使用进口电梯:0.35元/平方米 o 月 三、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①发展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按小区建设总投资的2%计算公用设施维修基 金; ②发展商应一次性将公用设施维修基金划拨到区住宅管理部门的专用账户 上。

2.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 ①公司财务部应在小区住宅保修期满以后开始计收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②财务部会计应在每月的20日编制住户下月的 《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收明 细表》 ; ③明细表交财务部经理审核: --经审核存有疑问,应及时查明并予以更正; --经审核无误财务部经理应在明细表上审核栏内签署姓名、日期。 ④财务部会计根据审核无误后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明细表》 ,按照《服务 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填写费用收取单; ⑤收费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无误加盖财务专用章后交管理处公共事务部的 相关人员派发; ⑥公共事务部的相关人员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派发; ⑦已办理银行托收的住户, 由出纳员将托收明细表交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托 收,并直接划归代管基金专项账户上; ⑧出纳员应在银行每次托收后的二日内到银行读取托收数据, 并及时将托收 结果制表交财务部会计按 《会计核算标准作业规程》 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⑨住户用现金交纳的由出纳员按照《现金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及《服务收费 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收取; ⑩出纳员应在每日下班前, 将当日收取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按照《现金管理 标准作业规程》和《银行存款标准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存入基金的专项帐户 内; ⑾出纳员应在每日下班前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款收据、收款清单、银行 解款书及时交财务部会计核对; ⑿财务部会计对没有按时交纳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应按照《服务收费标准 作业规程》 、 《应收账款标准作业流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催缴; ⒀对尚未售出的空置房屋,其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由发展商交纳; ⒁对催缴3次依然不交纳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业主, 公司可按有关法规政策 规定或根据 《委托管理全合同》 、 《业主公约》 中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摧缴措施; ⒂对逾期未缴的房屋本体维修基金,财务部会计应按照《服务收费标准作业 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计收滞纳金。 四、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1.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①管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使用公用设施维修基金时, 应向小区业主管理 委员会提供以下材料: --公司总经理签字并加盖管理公司或管理处章的使用申请; --相关项目的有关图纸、预算资料; --施工承接单位或人员资质资料。 ②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在接到公用设施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后14日内召 集业主大会审议: --同意使用的,向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由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公司总经理 或管理处经理共同签字的《住宅小区共用设施专用基金使用申请表》 ;区住宅管 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表后的14日内完成审批,并将款项划拨到公司账户; --不同意使用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应将不同意见书面通知管理公司。

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 法

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法 1.目的 ?采用过程测量方法评估质量管理状况,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统一产品质量评估的组织、方法和流程。 ?通过定期评估,识别高质量风险项目,跟踪和落实质量风险管理措施以消除质量隐 患。 ?确保质量底线,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判断一线公司工程管理状况,并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提升和改进管理的要求,从而达到 提高质量稳定性以及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万科集团所有在建(自开工至交付完成)项目和各一线公司,包括全资公司和项目以及非全资但万科负责经营管理的公司和项目。 3.组织 3.1.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统一协调集团在建项目及一线公司的评估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 全进行管理。 3.2.各区域本部工程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区域内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3.评估区域:包括深圳、上海、北京及成都四个区域。 4.职责 4.1.集团工程管理部 4.1.1.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解释。 4.1.2.负责集团项目分区域评估报告的收集分析和集团总体评估报告的发布。 4.1.3.对各区域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4.1.4.负责对集团内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 4.1. 5.根据实测及评估结果对一线工程管理状况进行评价。 4.1.6.负责每季度发布各一线公司的工程管理报告。 4.1.7.负责共享集团内成功经验和教训。 4.2.区域本部工程管理责任部门 4.2.1.根据区域项目以及工程管理的实际状况,开展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4.2.2.制定本区域的工作执行细则并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 4.2.3.负责编制区域内组织的质量安全管理报告,报区域管理层和集团工程管理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