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违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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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三违人员管理规定制度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规定制度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规定制度煤矿三违人员管理规定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煤矿生产安全管理,规范煤矿从业人员行为,减少三违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炭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生产工作的人员。

煤矿从业人员应遵守本规定,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第二章三违行为的范围和定义三违行为是指煤矿从业人员在煤矿生产或工作中,不按照煤矿安全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行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或潜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三违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2.擅自调整、停用或更改安全设备。

3.煤矿作业面人员离岗、旷工或脱岗造成安全隐患。

4.火源超过规定范围进入敏感区域。

5.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

6.违反用火安全管理规定。

7.违反吊装、起吊、装卸、运输规定。

8.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工具和设备。

9.破坏、损坏安全设施或设备。

10.其他违反煤矿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三违行为的管理流程煤矿从业人员发现三违行为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据。

安全管理人员接到三违行为报告后,应及时进行核实。

核实过程中,应尽量了解事实真相、查明责任人,并进行书面记录。

核实后确定责任人,应根据情况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轻微违规:口头警告、教育告诫等。

2.一般违规:书面警告、罚款、扣除绩效奖金等。

3.严重违规:停工整顿、责令离岗、解除劳动合同等。

对于因三违行为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章三违行为的记录和考核安全管理人员应将三违行为及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建立三违行为档案。

煤矿从业人员每年将根据三违行为的次数、性质以及处理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件附件一:煤矿三违行为处理流程图附件二:煤矿安全规章制度附件一:煤矿三违行为处理流程图图示具体的三违行为处理流程,包括三违行为的上报、核实、责任人确认和处理措施等环节。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新工人培训)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新工人培训)

煤矿“三违”治理制度〔工人培训〕一、“三违”的定义“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三违”确实认由安检科依据界定标准对“三违”进展确认。

三、“三违”的治理全矿全部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制止、举报“三违”。

“三违”人员应自觉到财务科交纳诚信保证金,并将票据复印件交安检科备案。

(一)一般“三违”交纳“三违”诚信保证金100 元,从违章之日起半年内本人无任何违章行为,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安检科核实,全额返还“三违”诚信保证金。

(二)严峻“三违”1.到矿培训科安全学习班学习 5 天,承受教育;学习完毕经考试合格后,由培训科出具合格证明方可上岗(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

2.交纳“三违”诚信保证金200 元。

从违章之日起半年内无任何违章行为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安检科核实,全额返还“三违”诚信保证金。

(三)不标准行为对构不成“三违”的不标准行为,对当事人罚款 50 元。

四、“三违”的考核(一)按《桥煤矿安全“星级单位”创立治理方法》、《桥煤矿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方法》、《桥煤矿员工“协作伙伴”治理方法》等相关文件对其本人或单位进展考核。

(二)矿查出的“三违”,由矿依据制度对区队进展相应的考核,区队不得再对“三违”人员进展任何经济惩罚。

(三)凡违反矿规定对“三违”人员加重惩罚的,对该区队在“双基”考核中直接扣除 10 分。

(四)单位自报“三违”:对“三违”人员由区队依据违章人员所在单位制度进展考核;对自报“三违”单位在月度“双基”考核时进展加分嘉奖。

五、其它(一)凡间隔时间缺乏半年又重复消灭“三违”的,已缴纳的诚信保证金不再返还,需再缴纳当次诚信保证金;合同到期时缺乏半年时间者,退回最终一次诚信保证金。

(二)凡不交纳诚信保证金者,由安检科出具证明,人劳科从本人工资中双倍扣除,以后不再返还。

(三)凡违章情节严峻者将赐予留用观察或解除劳动合同;凡违章情节超越本制度权限和触犯法律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违”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三违”安全管理制度(十篇)

“三违”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大对“三违”的打击力度,扼制“三违”行为,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每个职工的最根本利益,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

经研究制订了“三违”管理制度,现通知如下:一、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全员学习《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不断增强全员安全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章守纪,规范作业行为,积极主动制止“三违”,举报揭发“三违”。

二、全体干部、职工人人都享有对“三违”的检举权和制止权,任何人不得阻挠或打击报复。

三、举报人必须把“三违”个人姓名、“三违”时间、地点、违章事实书写清楚,个人署名后投入“三违”举报箱或亲手交给安监部主管人员,对不能书写的举报人,可直接向安监部主管人员汇报,项目负责人负责对举报人保密。

四、奖惩办法:1、根据举报内容,经追查核实后,项目部对举报个人一次性给予50-____元的奖励。

2、对现场制止“三违”,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一次性给予100-____元的奖励或记功。

3、泄露举报人姓名,除一次性给予100-____元处罚外,并调离岗位。

五、举报“三违”,禁止捏造“三违”事实有意陷害他人,否则一经查实给予一定处罚。

六、对“三违”的认定,原则上以矿发《习惯性“三违”种类》为准。

七、公司管理干部、科室管理人员举报“三违”原则上不给予奖励。

对“三违”人员处理的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增强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实现“三不伤害”,保障职工最大利益。

根据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近时期煤矿事故教训,经矿研究:对“三违”人员处理作如下规定:一、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党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规程要求作业、操作,努力把措施、制度落实在生产全过程;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程》、措施、制度对现场干部职工进行全面监督、监察、检查。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制度(4篇)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制度(4篇)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进一步规范职工行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根据公司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岗位达标要求以及上级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在工作时间(包括学习、会议)和场所内公司职工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统称为“三违”。

3.本制度适用于____煤炭运销集团旧街煤业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二、管理责任____公司所有职工对“三违”人员和行为均负有制止、____、监督、配合调查的责任。

2.安检科负责公司“三违”人员和行为的检查、____容调查核实、处罚教育、建档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

____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根据相关会议及事故分析报告____决定对“三违”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4.安检人员、班组长、跟班带班管理人员负责对“三违”人员的现场教育。

5.安检科及“三违”人员所在队组负责违章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后续跟踪,违章指挥人员的后续跟踪由其上一级管理人员和跟班领导共同负责。

三、“三违”行为的判定1.违章指挥是指工作计划在____、实施过程中,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安全____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规定,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前提下,不尊重专家及职工意见建议,以完成生产指标为目的强令和指挥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可能导致多人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2.违章作业是指在现场作业过程中以完成本岗位作业任务为目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岗位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流程、方法、标准,或在安全条件不具备且未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包含措施不当)的情况下,服从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或存在其它不规范的操作,可能导致自身及其它作业人员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是指不遵守公司考勤、会议及班组建设等____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和管理制度,可能影响到职工精神风貌建设和本岗位、本部门、其他岗位和部门正常工作的行为。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规定制度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规定制度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规定制度煤矿三违人员管理规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三违人员的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企业中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三违人员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违反煤矿安全规定、作业规程的人员。

第四条:煤矿三违人员的管理目标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减少事故发生。

第五条:煤矿三违人员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范为重、惩罚为辅”的原则,综合运用技术手段、管理手段和法律手段,强化对员工的管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员的职责,并进行宣传教育。

第七条:煤矿企业中的领导人员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做好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员要做好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员工了解安全规定和作业要求。

第九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导致三违行为发生的责任人员,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三违行为第十条:煤矿企业要明确各级员工的安全职责,禁止违反煤矿安全规定、作业规程的行为。

第十一条:明确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三违行为,如超员作业、超时作业、违章操作等。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的三违行为查处、登记和统计制度,及时对三违行为进行追责。

第十三条:三违人员的处罚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警告处分、罚款等,严重情况还可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安全教育第十四条:煤矿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

第十五条:安全教育要针对不同的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分类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和效果,为员工职业发展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对于安全教育效果不理想,导致三违行为发生的员工,要进行再教育,并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1、煤矿三违行为登记表2、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安全生产责任制:指煤矿企业内部建立的一种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益。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三违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矿井安全稳定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煤矿三违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三违人员是指在煤矿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煤矿三违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遵守。

第五条煤矿三违人员管理要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做到上下联动、各级负责。

第六条煤矿三违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既重视惩罚,更注重教育。

第二章煤矿三违人员的分类和管理第七条煤矿三违人员按照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情节和性质分为三种类型:一般违章、较大违章和重大违章。

第八条一般违章是指煤矿三违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虽然违纪违法行为较轻、后果较小,但仍然破坏了安全生产秩序。

第九条较大违章是指煤矿三违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一定损失或有一定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

第十条重大违章是指煤矿三违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设备破坏、环境污染或社会闹事等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煤矿三违人员管理应当按照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煤矿三违人员管理要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及时记录和统计煤矿三违人员的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

第三章煤矿三违人员的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煤矿三违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第十四条煤矿三违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煤矿三违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六条煤矿三违人员的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现场培训和网络培训等。

第十七条煤矿三违人员应当参加考核,通过考核方可继续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八条煤矿三违人员应当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及时纠正安全操作中的问题。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制度(5篇)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制度(5篇)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制度一、凡违反我矿劳动纪律,违反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领导干部违背上述规定指挥生产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行为,统称为“三违”(具体表现参照附件)二、全矿干部职工都有反“三违”的责任和义务,矿鼓励广大职工抓“三违”。

矿级正职每人每月反三违不少于____起,副职不少于____起,正副科长、队长、技术员每人每月抓“三违”不少于____人次。

三、抓“三违”必须查明“三违”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作业地点、时间、“三违”的具体行为及违犯哪些规定等内容,并及时到安全科登记。

四、“三违”人员所在单位、现场班组长、跟班队长、考勤室、灯房等单位(或人员)应积极配合澄清“三违”人员的有关情况,否则,按“三违”人员违章事项的处罚规定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五、考核办法1.“三违”登记必须本人签名,不准代签。

多签者按抓到的“三违”人数平均计算每人抓到的“三违”数,若平均不到____人次,视为没完成任务。

2.中层干部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完不成抓“三违”任务,必须由矿长、书记批准。

六、“三违”帮教管理规定1.凡“三违”人员全部帮教,帮教内容。

①本人写出检查及保证书;②队领导谈话;③系统领导谈话;④书记谈话;⑤井口曝光台广播录像;⑥家属联保;⑦停工培训。

安全科根据“三违”性质、严重程度分别实行相应的帮教内容,以“三违”帮教通知书的形式下发到有关科队。

一般“三违”人员进行①、②、③、④、⑥项;严重“三违”人员过“7关”,井口曝光台广播录像,由安全科通知具体时间,队长带领本人到井会做检查,照违章像上违章亮像台。

2.科队接到“三违”帮教通知书后立即通知本人,由培训科对其进行培训,在培训期间本人不得请假休班;严重“三违”人员在培训期间本人不得上班,确因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科批准。

3.“三违”人员自通知书下发之日起,5—7内天必须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岗上班。

特殊情况,经安全矿长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日期。

4.凡参与“三违”培训的部门,必须认真负责,做好记录,不得敷衍了事。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煤矿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然而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违章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给煤矿生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益,必须严格执行煤矿三违管理制度,加强事故隐患排查,纠正违章违规行为,并对违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教育,以此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一、三违的定义及分类煤矿三违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违反生产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现象。

根据违章违规行为的性质和程度,可以将煤矿三违分为轻微三违、一般三违和重大三违。

轻微三违是指对煤矿生产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轻微违反,对生产安全带来的影响较小,如不按规定进行个人防护、不按规定携带安全工具等。

一般三违是指对煤矿生产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一般违反,对生产安全带来的影响较为严重,如未经授权擅自采取危险的操作方式、未按规定进行设备检修等。

重大三违是指对煤矿生产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严重违反,对生产安全带来的影响非常严重,可能引发重大事故,如擅自改变生产工艺、超负荷运行设备等。

二、三违管理的基本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控第一这是煤矿管理的基本原则,即通过加强隐患排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从而预防违章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追究责任,分级管理这是煤矿管理的基本原则,即对违章违规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并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从而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三)全员参与,共同治理这是煤矿管理的基本原则,即要求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煤矿生产安全管理,积极发现和纠正违章违规行为,形成全员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三、三违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三违的排查和整改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要进行定期的隐患排查,发现和记录各类违章违规行为,并及时进行整改。

对于轻微三违,可以通过口头警告、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一般三违,可以通过处罚款、暂停工作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重大三违,要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进行深入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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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煤业三违管理制度
一、凡违反我矿劳动纪律,违反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领导干部违背上述规定指挥生产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行为,统称为“三违”(具体表现参照附件)
二、全矿干部职工都有反“三违”的责任和义务,矿鼓励广大职工抓“三违”。

矿级正职每人每月反三违不少于1起,副职不少于2起,正副科长、队长、技术员每人每月抓“三违”不少于2人次。

三、抓“三违”必须查明“三违”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作业地点、时间、“三违”的具体行为及违犯哪些规定等内容,并及时到安全科登记。

四、“三违”人员所在单位、现场班组长、跟班队长、考勤室、灯房等单位(或人员)应积极配合澄清“三违”人员的有关情况,否则,按“三违”人员违章事项的处罚规定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五、考核办法
1.“三违”登记必须本人签名,不准代签。

多签者按抓到的“三违”人数平均计算每人抓到的“三违”数,若平均不到1人次,视为没完成任务。

2.中层干部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完不成抓“三违”任务,必须由矿长、书记批准。

六、“三违”帮教管理规定
1.凡“三违”人员全部帮教,帮教内容:①本人写出检查及保证书;②队领导谈话;③系统领导谈话;④书记谈话;⑤井口曝光台广播录像;⑥家属联保;⑦停工培训。

安全科根据“三违”性质、严重程度分别实行相应的帮教内容,以“三违”帮教通知书的形式下发到有关科队。

一般“三违”人员进行①、②、③、④、⑥项;严重“三违”人员过“7关”,井口曝光台广播录像,由安全科通知具体时间,队长带领本人到井会做检查,照违章像上违章亮像台。

2.科队接到“三违”帮教通知书后立即通知本人,由培训科对其进行培训,在培训期间本人不得请假休班;严重“三违”人员在培训期间本人不得上班,确因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科批准。

3.“三违”人员自通知书下发之日起,5—7内天必须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方可返岗上班。

特殊情况,经安全矿长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日期。

4.凡参与“三违”培训的部门,必须认真负责,做好记录,不得敷衍了事。

否则,一经查处,每人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附:“三违”的主要表现
(一)一般“三违”
1.岗位上睡觉、躺卧;
2.下井穿化纤衣服;
3.无入井证,特殊工种无资格证;
4.脱岗、空岗、私自顶岗、串岗;
5.下井不随身携带自救器、矿灯、矿帽、不穿胶鞋;6.应携带而未带便携仪,不按规定检查瓦斯;
7.干打眼;
8.提前摘柱,提前放顶;
9.扒通场;
10.空顶作业;
11.推溜子不打戗柱;
12.一人开多部设备;
13.井下敲打矿灯;
14.电机车顶运输车;
15.上下井挤罐、抢罐、压罐;
16.开皮带、溜子一次性启动;
17.电机车司机不随身携带钥匙;
18.大巷推车不拿警示灯;
19.人力推车时前后车之间距离小于10m;
20.装炮不使用水炮皮;
21.电雷管散开及插入药卷后角线末端未扭结;22.雷管角线捆在单体柱手把上;
23.不使用专用链环、插销连接矿车;
24.非跟车人员违规乘坐电机车;
25.轻伤及三级非伤亡事故的责任人;
26.其它一般性“三违”。

(二)严重“三违”
1.井下坐皮带、溜子;
2.新工人无培训入井;
3.下井带烟火、打火工具;
4.偷盗、破坏安全设施;
5.井下私拆矿灯;
6.酒后入井;
7.井下扒、蹬、跳车;
8.违章指挥;
9.瓦斯超限作业;
10.放飞车:
11.不带电下放车;
12.非电工私自打开关;
13.斜巷开车行人或闯红灯;
14.斜巷拉车不使用保险叉、保险绳、保险杠;
15.带电作业不按规定验电、放电;
16.掘进头私掐风筒、堵塞风筒;
17.私自将探头置于新鲜风流中或采用其它方法使其不能发挥作用的;
18.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假检、谎报瓦斯情况;
19.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20.采掘面不具备放炮条件放炮;
21.放炮不设警戒或撤人距离不够;
22.放炮不执行“三人连锁”换牌制度;
23.不按规定处理瞎炮;
24.高瓦斯采掘工作面不执行放炮停电制度;
25.斜坡运输超挂车辆;
26.信号工错打信号;
27.不按规定运送炸药、雷管;
28.造成电器失爆的责任人;
29.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责任人;
30.发生事故不及时汇报、隐瞒事故或私自搬运伤员的责任人;
31.瓦斯检查员违章;
32.造成重伤(含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的责任人;
33.无措施用皮带、溜子运设备及物料;
34.无措施运送大件物品;
35.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不使用绝缘用具;
36.雷管炸药乱放、丢失的责任人;
37.其它认为比较严重的“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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