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人员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三违”处罚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三违”处罚管理制度范本三违处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三条三违是指员工在工作中不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按工作要求进行工作,从而导致事故、质量问题、纪律问题等行为。
第四条对于违反三违行为的员工,将依据本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五条本制度的实施机构为企业的管理部门。
第六条违反三违行为应通报奖惩,对于有重大影响的违反三违行为,可予以公开曝光。
第七条对于经常违反三违行为的员工,将被纳入企业的信用体系,评定为不合格员工。
第二章违反三违行为及处罚第八条以下为员工违反三违行为的内容:(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护服等,将面临警告、罚款、停工整顿、降职或解聘等处罚。
(二)违反纪律要求,如迟到早退、旷工、无故缺席、擅离职守等,将面临扣除工资、记过、处分或解聘等处罚。
(三)违反操作规程,如不按工艺要求进行操作、私自调整设备、擅自停机等,将面临罚款、记过、停职、降职或解聘等处罚。
(四)违反质量规定,如故意疏忽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私自偷工减料、私自出卖企业利益等,将面临罚款、记过、停职、降职或解聘等处罚。
(五)违反工作纪律,如工作懈怠、推卸责任、拒绝接受安排等,将面临扣除工资、记过、处罚或解聘等处罚。
第九条对于一般性的违反三违行为,员工将面临以下处罚:(一)警告: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到员工个人档案,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罚款: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工资,罚款金额将根据违规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来确定。
(三)记过:将违规行为记录在员工个人档案中,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四)停工整顿:对于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将停工整顿一段时间,期间不发放工资。
(五)降职:对于违规行为带来较大损失的员工,将予以降职处罚,降低其岗位级别和职务。
第十条对于严重违反三违的员工,将面临以下处罚:(一)解聘:在严重违反三违的情况下,直接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三违”安全管理制度模版(5篇)

“三违”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以及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2、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3、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4、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5、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6、未按个人规定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7、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1、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2、施工、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3、工程项目未经开工前的安全验收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4、不采纳安全员或施工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施工蛮干的;5、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6、不按规定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7、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1、上班之前饮酒的;2、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3、工作期间打闹、斗殴的;4、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规定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办公室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车间、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三违”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三违”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三违”行为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二、术语与定义“三违”行为是指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等。
三、职责1.各级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2.安保科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3.各级部门把反“三违”作为安全活动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1.各级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1)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2)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3)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4)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2.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本单位级安全管理制度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种类的现象。
3.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
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4.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安保科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安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办会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5.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6.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制止“三违”的管理规定范文(4篇)

制止“三违”的管理规定范文《制止“三违”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三违”行为的管理,维护单位及员工的正常运作和工作秩序,制止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单位和员工的全面发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及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单位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单位将建立健全相应的机制和措施,对“三违”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处理和纠正。
第二章“三违”的界定第五条“三违”行为是指单位员工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违法行为:指单位员工在工作中存在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等。
(二)违纪行为:指单位员工在工作中存在的违反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违反员工纪律、工作纪律、安全纪律和工作秩序等。
(三)违规行为:指单位员工在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行业标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和单位业务规定的行为,包括违反岗位职责、业务操作规程、办事流程等。
第六条“三违”行为应当经过调查、确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或纠正。
对存在“三违”行为的单位员工,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章机制建立第七条本单位将建立健全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现机制。
各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及时上报,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本单位将建立健全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机制。
在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后,相关部门应当进行调查,搜集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九条本单位将建立健全违法违纪行为的纠正和预防机制。
对于处罚后仍持续违法违纪的单位员工,将采取相应纠正措施,并加强培训教育,确保其不再犯类似错误。
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条对于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员工,本单位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之一:(一)纪律处分:根据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视情节轻重对单位员工进行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纪律处分。
“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员工的行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企业形象,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三违行为定义三违行为是指违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三违行为分为三类:(一)三违安全生产规定;(二)三违操作规程;(三)三违岗位责任。
第三章三违行为的管理(一)设立三违行为管理小组,由企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安全生产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机构负责管理三违行为。
(二)三违行为管理小组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相关三违行为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进行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理工作。
(三)三违行为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对三违行为检查结果进行核实和统计,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教育。
第四章三违行为检查(一)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检查机制,检查员工的工作日常行为,发现和纠正三违行为。
(二)三违行为检查应分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三)每个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记录检查情况。
对于发现的三违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
(四)专项检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度或者年度进行,对所有岗位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发现的三违行为,应进行记录、整改和问责。
第五章三违行为处理(一)对于发现的三违行为,应当及时进行记录,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对于轻微的三违行为,可以进行警告、口头教育以及考核扣分等处理。
(三)对于较严重的三违行为,可以进行扣款、停职以及调岗等处理。
(四)对于严重的三违行为,可以进行降职、开除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严厉处理。
(五)三违行为处理应公平、公正,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主观动机,在处理中要注重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六章三违行为奖惩制度(一)建立三违行为奖惩制度,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于存在三违行为的员工进行惩罚。
(二)奖励可以采取物质奖励、表彰或者晋升提职等形式。
(三)惩罚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停职、调岗或者降职等形式。
三违管理制度(五篇模版)

三违管理制度(五篇模版)第一篇:三违管理制度“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三违”行为,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
3 定义“三违”行为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 职责4.1 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利用各种载体,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及时纠正或者汇报“三违”行为,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4.2 如员工有发生“三违”状况,用人部门应及时和HR部门沟通,根据公司劳动手册规定,对这些人员进行处分。
程序5.1 “三违”行为种类5.1.1 违章操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5.1.1.1 未经安全教育即上岗作业。
5.1.1.2 无证从事特种作业。
5.1.1.3 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产品及工具。
5.1.1.4 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或设备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5.1.1.5 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5.1.1.6 未遵守公司的工作授权流程(ATW)规定获得相应的工作授权,未或虽经审批但未落实安全措施和监护措施,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按规定挂警示牌。
5.1.1.7 违反公司高风险作业流程规定,如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隔离等。
5.1.1.8 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动火作业。
5.1.1.9 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或饮水,或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
5.1.1.10 攀、坐、站、靠、行的位置及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5.1.1.11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5.1.1.12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5.1.1.13 擅自拆除设备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5.1.1.14 设备超速、超温、超载运行。
5.1.1.15 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煤矿三违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三违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矿井安全稳定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煤矿三违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三违人员是指在煤矿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煤矿三违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遵守。
第五条煤矿三违人员管理要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做到上下联动、各级负责。
第六条煤矿三违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既重视惩罚,更注重教育。
第二章煤矿三违人员的分类和管理第七条煤矿三违人员按照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情节和性质分为三种类型:一般违章、较大违章和重大违章。
第八条一般违章是指煤矿三违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虽然违纪违法行为较轻、后果较小,但仍然破坏了安全生产秩序。
第九条较大违章是指煤矿三违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一定损失或有一定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
第十条重大违章是指煤矿三违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设备破坏、环境污染或社会闹事等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煤矿三违人员管理应当按照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煤矿三违人员管理要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及时记录和统计煤矿三违人员的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
第三章煤矿三违人员的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煤矿三违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第十四条煤矿三违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煤矿三违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六条煤矿三违人员的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现场培训和网络培训等。
第十七条煤矿三违人员应当参加考核,通过考核方可继续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八条煤矿三违人员应当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及时纠正安全操作中的问题。
“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范文(3篇)

“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组织内部管理,遏制和消除“三违”行为的发生,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安全、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内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所有“三违”行为。
第三条“三违”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安全生产、违反工作纪律、违反职业道德等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主体为本组织内部的管理人员。
第五条对于发生的“三违”行为,本组织将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三违”行为的分类第六条根据“三违”行为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
第七条“轻微”级别的“三违”行为,指违反规定但没有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行为,可以通过口头警告、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八条“一般”级别的“三违”行为,指违反规定并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行为,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九条“严重”级别的“三违”行为,指违反规定并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行为,将依法依规采取严肃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职、降级、解聘等。
第十条对于严重后果且涉及违法犯罪的“三违”行为,将立即报警处理,并配合警方调查处理。
第三章“三违”行为的查处程序第十一条对于发现的“三违”行为,应当即刻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二条调查核实应当深入细致,了解事发经过、责任人员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等。
第十三条调查核实结束后,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上级根据情况进行审批处理,并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五条被查处的人员有权提出申诉,本组织应当严肃对待并及时给予回复。
第四章“三违”行为的追责机制第十六条对于被追责人员,应当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同一人员在一定时间内累计出现多起“三违”行为的,将视为重点对象,加大处罚力度。
第十八条对于被追责人员,应当进行思想教育和培训,引导其积极转变行为。
第十九条被追责人员完成处罚期限后,应当接受再教育和监督,以确保不再出现“三违”行为。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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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72566 “三违”人员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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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人员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杜绝或减少“三违”行为,提高矿井安全程度,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全矿实际情况,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矿所有“三违”人员。
二、“三违”人员的落实及警示教育
1、一般“三违”人员按《南屯煤矿安全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和《南屯煤矿“三违”人员积分安全档
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严重“三违”人员严格按照“过六关”进行考核。
2、对需井口喊话亮相警示教育的“三违”人员,安监处井口安监站必须及时通知所在单位值班领导,安排其停工。
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党政技正职)带队喊话。
单位领导和井口安监站值班人员在严重“三违”人员井口喊话亮相结业单上签字确认。
3、对需到区队现身说教的“三违”人员,由安监处及时通知所在单位值班领导,安排其停工。
由所在单位正职领导、安监处领导陪同“三违”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区队现身说法。
单位领导、安监处领导要在“三违”人员现身说教登记表上签字登记。
4、因单位领导或值班管理人员没有通知到“三违”者本人,造成“三违”人员没有按规定时间到井口安监站报到或到相关区队现身说教,罚责任人50
元/人次。
5、“三违”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到井口安监站报到并喊话亮相或到相关区队现身说教,迟到一个班者,给予100元罚款,依次类推。
并且后延班次,直到规定班次结束。
由井口安监站值班人员、安监处带队人员建立台帐,并出据证明,月底兑现。
拒不到井口喊话亮相或到区队现身说教以及达不到要求者,严重“三违”指标纳入该单位“4、3、2、1”考核。
6、若“三违”人员对其“三违”事实有争议时,安监处必须负责通知相关安监员、“三违”人员及单位领导,到安监处进行落实对证,“三违”人员不得本人找相关安监员对证。
7、经落实不属于“三违”行为或与事实不符时,安监处要取消当事人违章行为,并责令相关安监
员向当事人道歉,同时按安监处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安监员进行处罚。
8、凡“三违”人员的“三违”行为经落实确认为事实时,加重处罚。
9、井口喊话亮相及到区队现身说教期间,凡态度不端正的“三违”人员,视为没有改过思想,给予追加1~3天的喊话亮相或现身说法处罚。
10、“三违”人员井口喊话亮相或到区队现身说教后,单位领导在严重“三违”人员喊话亮相结业单上签字,由井口值班人员或安监处领导确认后,单位领导将“三违”人员领回单位,等候安监处通知,按期送至教培中心参加学习班。
三、“三违”人员学习班管理
1、“三违”人员学习班开班前,安监处根据违章人员名单通知有关单位,由单位值班领导安排“三
违”人员到“三违”学习班学习。
因值班人员通知不到而未参加学习班者,罚值班人员50元/人次。
2、参加“三违”学习班人员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特殊情况需更改时,必须由安监处长签字同意。
凡无故不参加学习班者,罚“三违”人员200元,第一期不发给结业证,第二期仍继续参加培训,直到正常结业为止。
3、“三违”学习班自“三违”查出确认之日起举办,时间为每期30天。
由安监处负责通知。
4、“三违”人员学习期间每天坚持四点名,一次无故不到者,经确认无误后,本期不予以结业,下期继续参加学习。
5、“三违”人员在“‘三违’人员学习班”学习期间,必须接受思想、业务教育,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并考试合格,凡迟到早退,上课交头接耳、离
座串座、不虚心接受教育、完不成学习内容或考试不合格的,交50元补考费,然后重新安排学习考试。
6、学习期间,讲课老师由副总以上领导或机关科室、基层单位领导担任,安监处根据情况适当安排。
7、“三违”人员学习班结业后,由教培中心开结业证,“三违”人员持结业证到安监处签字同意,回本单位报到。
经本单位领导审查其思想情绪,身体状况,并在学习本单位《作业规程》后,方可上班或下井工作。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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