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欧洲福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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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欧洲福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班级:11级历史2班学号:1030111024011 姓名:周蓓

浅谈欧洲福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在西方,社会福利是一个含义极为宽泛的概念。它是指或社会为提高国民或地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而制定的一种经济和社会保障制度。就其形成历程来看,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福利制度是在经过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后才形成的。从容上看,西方社会福利制度既包括正式的社会福利制度,即的社会福利制度;也包括非正式的社会福利制度。具有“全面性”、“普遍性”特征的西方社会福利制度,在满足国民基本生活需要,降低贫困人口的比重,缓和社会阶级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等方面无疑发挥着极大的积极作用,但西方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也存在不少问题,必须进行改革。本文通过对欧洲福利制度的对比分析,为我国社会福利制度提供总结经验教训。

【关键词】西方社会福利制度;发展历史;基本容;各国福利制度比较;利弊;启示

一、西方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历史

在西方,社会福利是一个含义极为宽泛的概念,它是指或社会为提高国民或地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而制定的一种经济和社会保障制度。就其形成历程来看,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福利制度是在经过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后才形成的。早期的社会福利与慈善几乎是同义的。提供者首先多为教会或教区,社会福利主要是以“专为社会弱者服务”的面目出现,对于无依靠的老人、残疾者以及孤儿等提供援助,实际上是为了解决日趋恶化的贫困问题。

19世纪前半叶,大多数西方把对贫困者进行的救济看成是对贫困者进行的一种施舍。19世纪末,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进入了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鼎盛时期,生产力得到了快速发展,物质财富的积累显著增加,国民主建设和政治改革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现代功能日趋完备,这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及政治基础。与此同时,西方贫困问题进一步扩大,这也是迫使西方不得不进一步发展社会福利的重要原因。于是,政府便把济贫转化为经常性的社会福利项目,并逐步纳入政府的正常职能围。与此同时,在观念上也有了

较大的改变,更多的人开始认识到,贫困的根本原因并不是贫民的“懒惰”和“放纵”,而是由于不合理的社会制度造成的。无论穷人,还是富人,都有可能因某种因素而陷入贫困,成为需要援助的人。在上述理念的影响下,社会福利制度就慢慢地成为了一项不是专为穷人而设计,而是具有稳定社会秩序、保障个人基本生活的制度。

二战结束以后,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立即着手进行福利建设。首先,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如英国,1946年颁布了“国民保险法”和“国民医疗保健法”,1948年颁布了“国民救济法”。其次,统一了社会保障事务的管理体制。如英国从1944年起就实现了对社会保险、社会补助和社会救济项目的统一设计、统一管理和统一实施,,最终确立了“福利”与“”之间的联结关系。20世纪50~70年代,北欧等发达,仿效英国的做法,完善了其社会福利制度,使社会福利涉及到大多数人,甚至是社会全体成员。

社会工作是社会福利制度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存在于特定的社会福利系统中,是完成社会服务,实现社会控制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社会福利制度的演变过程与社会

工作走向专业化、职业化过程是一致的。社会福利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加快了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进程;同时,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也推动着社会福利制度不断走向完善。如社会工作在反福利依赖方面发挥出的独特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社会福利制度的促进与完善。

二、西方社会福利制度的基本容

在这里,我们所说的社会福利是广义的社会福利,也就是说包含社会保障在。从容上看,广义的社会福利制度既包括正式的社会福利制度,即的社会福利制度;也包括非正式的社会福利制度。西方广义的社会福利制度,就其容来看,是非常丰富的。

1.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是西方各国社会福利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福利制度的“第一大支柱”。绝大部分西方的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即必须根据和各级政府的立法规定,由劳动者、企业或社区、三方共同筹资来开展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种类包括老年保险、生育保险、疾病保险、伤残保险、失业保险、死亡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劳动者及其家属在遇到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或丧偶等风险导致收入减少、中断或丧失时,提供收入补充,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一般认为现代社会保险制度最早出现在德国,以1889年的有关社会保险立法为标志。

2.社会救助制度

社会救助主要面向特殊困难群体,是解决现实贫困问题的重要措施。社会救济与社会救助的实际工作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但社会救助的覆盖面比社会救济更广泛,不仅包括政府的救济,也包括社会的支持和帮助。享受社会救助不需缴纳捐税,不论男女老幼,也不论就业

与否,只要生活不能维持下去,都是社会救助的对象。社会救助的资金由财政支付,但领取救助的人需要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如目前英国社会救济的对象主要可以分成四类:一是无法享受到社会保险计划保障的穷人与社会游民等,这些人由于生活极端困难而无法投保,不具备从社会保险中获益的资格;二是领取失业津贴期满后仍无法找到工作的人;三是低收入者及其家庭成员,在需要治疗牙科疾病、外科手术以及配置眼镜的时候,可以申请救济;四是65岁以上居民中收入不足以满足最低生活水平的人。社会救助强调最低基本生活的保障以及和社会对需要救助成员的单面责任和义务。

3.社会补助制度

社会补助与社会救助不同,社会救助强调针对性和个案性,社会补助则包含“普遍性”的意义。西方社会补助项目较多,如在英国,主要包括子女津贴、住房补贴、家庭补贴、病残看护补助等。在法国,家庭及儿童补贴就包括多子女补贴、家庭收入补贴、单亲补贴、孤儿补贴和最低家庭收入补贴等。在德国,有培训补助金、子女补贴、教育津贴等。

4.社会服务制度

社会服务制度也是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美国的社会服务项目主要可以分成“政府提供”和“政府购买”两种形式。由政府直接负责提供的社会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收养服务、培训与教育项目。政府负责购买的社会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个案管理服务、家政服务、社区整和服务、集体膳食服务、成人/儿童日间照料、残疾康复服务、送饭到家、运输服务、面向儿童/家庭与盲人的支持性服务、监管性生活服务。在英国社会服务主要包括老年人社会服务、残疾人社会服务和儿童社会服务。英国大部分地区的社会服务需要交费,如果受益者负担不起,政府可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减免。

5.社会融入计划制度

在西方,绝大部分有社会融入计划。虽不同社会融入计划的容不同,目的也不同,但社会融入计划的功能是相同的,那就是为了解决其国最突出的社会问题。如德国是个高失业率的,其社会融入计划的重点就使长期失业的人重新融入社会,所以德国对失业者发放失业救济。其实,失业救济的目的在于使那些无权享受或不能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者得到失业保护,失业救济对失业保险起补充作用。在法国,1988年开始实行“社会融入最低收入”制度,其目的是为因失业等原因处于贫困状态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鼓励他们就业,从而缓解越来越严重的贫困化和社会排斥现象。

6.教育、培训、住房、医疗等福利制度

公共教育是一项比较重要的福利制度,西方一般都实行有年限规定的免费义务教育。如美国,初级、中级公共教育都是作为市民权益的基础部分而由政府免费提供。美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必须将其5岁~16岁的子女送到学校读书。在德国,免费教育是人人在青少年时期可以享受的社会福利。德国从小学到大学的各类学校绝大多数都是公立学校,教育经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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