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理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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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

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

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常务理事会是指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决策的机构,它在组织架构中属于较高层次的会议。

常务理事会的会议制度是会议运作的具体规定,它对于会议的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的影响。

下面将详细介绍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包括会议召开、议程安排、会议准备、会议进行和会议记录等方面。

一、会议召开1.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以确保及时处理和决策日常事务。

会议的频率一般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可以是每周、每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

2.领导决策:会议的召开应由主要领导(例如董事长、总经理等)或秘书处发起,并由主持会议的主要领导担任主席。

3.邀请参与者:除了常务理事会成员外,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参与会议,如行政人员、专家顾问等。

二、议程安排1.编制议程:在会议召开前,应由秘书处负责编制会议议程。

议程内容应包括会议主题、时间安排、所需准备、相关材料等。

2.发布通知:议程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定时间内发布给与会人员,通知中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内容以及所需准备等详细信息。

3.申请议题:与会人员可以提前向秘书处提交自己希望讨论的议题,以便在编制议程时加入。

三、会议准备1.负责人员:会议前,应确定负责会议准备工作的人员,例如秘书处、行政人员等。

2.材料准备:相关材料应提前准备好,并在会议前发给与会人员。

为了提高会议效率,材料应尽量简洁明确。

3.设备安排:会议所需的设备,如投影仪、音响系统等,应提前安排并确保正常运作。

四、会议进行1.主持会议:由主席主持会议,确保会议按照议程进行,保持会议纪律。

2.议事规则:会议应遵守一定的议事规则,如提前说明发言的顺序、时间限制等。

3.议题讨论:按照议程的安排,逐个进行议题的讨论,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较复杂或重要的议题,可以组织小组讨论,形成共识后再全体讨论。

4.决策方式:对于需要决策的议题,可以通过投票、共识等方式进行决策,并在会议上对决策结果进行说明。

五、会议记录1.记录人员:会议应指定记录人员,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决策结果及相关事项。

慈善常务理事会管理制度内容

慈善常务理事会管理制度内容

慈善常务理事会管理制度内容引言概述:
慈善常务理事会是一个组织内部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慈善组织的政策和决策。

其管理制度内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对于慈善组织的运营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慈善常务理事会管理制度的内容。

正文内容:
1. 理事会组成
1.1 理事会成员的选举和任期
1.2 理事会成员的资格和要求
1.3 理事会成员的权利和责任
1.4 理事会成员的解职和继任
2. 理事会的职权
2.1 理事会的决策权
2.2 理事会的财务管理权
2.3 理事会的人事管理权
2.4 理事会的项目评估和监督权
3. 理事会的会议制度
3.1 理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议程
3.2 理事会会议的决策和表决
3.3 理事会会议的记录和报告
3.4 理事会会议的评估和改进
4. 理事会与其他机构的合作
4.1 理事会与执行机构的合作
4.2 理事会与监督机构的合作
4.3 理事会与志愿者团队的合作
4.4 理事会与捐赠者的合作
5. 理事会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5.1 理事会的自我监督机制
5.2 理事会的外部监督机制
5.3 理事会的问责机制
5.4 理事会的改进和调整机制
总结:
慈善常务理事会管理制度内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对于慈善组织的运营至关重要。

本文从理事会组成、理事会的职权、理事会的会议制度、理事会与其他机构的合作以及理事会的监督和问责机制等五个大点详细阐述了慈善常务理事会管理制度的内容。

只有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慈善组织才能更好地履行其使命,实现对社会的积极影响。

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

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

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是指各级常务理事会开展工作时所必须遵守的规定和程序。

常务理事会是由主席/会长(或有关负责人)主持召集、常务理事及秘书组成的决策机构,其职责是决策和处理机构的重要事务。

本文将探讨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会议权限与职责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首先要明确会议的权限与职责。

会议应确定决策权限的范围,明确常务理事会的职责和权限,避免决策过程中出现权限错位或决策超越权限的情况。

常务理事会会议应该承担制定策略、决策重大事项、审议重要报告和计划、监督执行情况等职责。

二、会议召开程序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还需要明确会议的召开程序。

会议应有确定的时间、地点、议程和召开顺序。

召开会议前,应及时通知与会人员,确保参会人员能够提前安排时间。

同时,会议的召开顺序要合理安排,确保会议能够高效进行。

三、会议文件和资料会议制度还需要明确会议文件和资料的准备和分发方式。

会议前,应及时准备会议文件和资料,并将其提供给与会人员。

这些文件和资料应该包括议程、报告、计划、决策依据等,以便与会人员有充足的时间阅读和准备。

有关文件和资料应根据会议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保证其能够提前进行准备。

四、会议议程会议制度还需要明确会议议程的制定方式。

会议的议程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根据会议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合理设置议程项目的顺序和时间。

议程要精确明确,以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

议程可以包括审议报告、决策重大事项、讨论问题和其他有关事项等。

五、会议主持与记录会议制度还需要明确会议主持和记录人的责任和义务。

会议应有专门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确保会议按照规定的议程进行,并促进与会人员的参与。

同时,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的决议和讨论内容,及时整理并保存会议记录,以备查阅与会人员参会时签字确认。

六、会议决议的执行与监督会议决议的执行和监督是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的重要环节。

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将会议决议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慈善会常务理事会议制度管理

慈善会常务理事会议制度管理

慈善会常务理事会议制度管理第一章 总则慈善会常务理事会议制度管理旨在确保会议的高效、有序进行,充分发挥常务理事会在慈善事业中的决策和领导作用。

以下总则对会议的管理、流程、纪要跟踪落实以及会议室管理规定等作出原则性规定。

一、会议宗旨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2. 强化内部沟通,提高决策效率,确保慈善会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会议原则1. 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2. 坚持求真务实,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三、会议类型1. 定期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2. 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四、参会人员1. 常务理事会成员应按时参加常务理事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向会长请假。

2. 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长或副会长根据会议议题指定。

五、会议议程1. 会议议程由会长或副会长负责制定,并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各位参会人员。

2. 会议议题应围绕慈善会的工作重心,注重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会议纪律1.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到场,认真发言,积极参与讨论。

2.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内容、讨论情况以及决策结果保密。

七、决策执行1. 会议决策结果由秘书处负责整理、发布,并督促落实。

2. 常务理事会成员应按照分工,加强对决策事项的跟踪、协调和督促。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后续章节将就会议流程、会议纪要的跟踪落实、会议室管理规定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第二章 会议流程为确保慈善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的顺利进行,提高会议效率,明确以下会议流程:一、会议筹备1. 秘书处根据会长或副会长的指示,提前制定会议议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通知各位常务理事。

2. 秘书处负责收集会议议题,整理会议资料,并于会议召开前至少三天将会议资料发送给参会人员。

慈善常务理事会管理制度内容_模板及概述说明

慈善常务理事会管理制度内容_模板及概述说明

慈善常务理事会管理制度内容模板及概述说明1. 引言1.1 概述慈善组织在社会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实施慈善项目和推动社会进步起到了关键性的引领作用。

而在慈善组织中,慈善常务理事会扮演着决策与管理的核心角色。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慈善常务理事会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具体且完整的慈善常务理事会管理制度内容模板及其相关说明,以便慈善组织有章可循地进行管理,在项目实施、团队建设等方面都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慈善常务理事会管理制度进行介绍:首先,我们将提供一个管理制度的整体概述,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该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随后,我们将详细讨论理事会的组成与职责。

这一部分旨在明确不同成员在理事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和责任,并为日常运作提供参考指南。

接着,我们将探讨决策和执行流程。

这一部分将介绍理事会在决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要点,包括有效的沟通与协作机制,并提供实际操作建议。

在第三部分,我们将重点关注慈善项目的管理要点。

讨论项目规划与监督、资金管理与审计以及团队建设与人员管理等方面内容,为慈善组织实施项目提供指导和支持。

紧接着,我们将探讨监督与评估机制的建立及运作方法论。

通过设计合理的监督机制和评估体系,慈善组织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应对措施。

最后,本文将进行总结并提出一些建议供读者参考。

1.3 目的本文的目标是为慈善组织提供一个完整且具体的慈善常务理事会管理制度内容模板,并对各个部分进行详细说明。

通过阐述各项内容,希望能够引导慈善组织建立科学合理、高效可行的常务理事会管理体系,从而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2. 慈善常务理事会管理制度内容模板及概述说明:2.1 管理制度概述:慈善组织的常务理事会是其最核心的决策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慈善项目的执行。

为了确保常务理事会能够高效地履行职责,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

本部分将提供一个慈善常务理事会管理制度内容模板,并对各个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理事会章程理事会规章制度

理事会章程理事会规章制度

理事会章程理事会规章制度理事会章程是指一家组织或协会制定的关于理事会组织结构、职责职能、成员资格、会议程序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文件。

理事会章程规定了理事会的管理体制,明确了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了理事会的顺利运作和决策效率。

下面是一份理事会章程的示例,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章程所规定的理事会是指XX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二条【职能和任务】本理事会负责制定和执行本组织的发展战略,决定重要事项,监督和评估本组织的工作,保障本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理事会成立】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组成,成员由相关机构或个人推荐并经本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理事会组织形式】本理事会采取常务理事会和定期理事会相结合的形式。

第五条【机构设置】本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普通理事等职务。

第六条【理事会决策程序】本理事会决策采取多数决定原则,重大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通过。

第七条【理事会权力】本理事会对重大事项享有最终决策权,对本组织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并对违反章程的成员进行惩罚。

第八条【理事会会议】理事会成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采取集体决策形式。

第二章成员资格第九条【成员资格条件】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支持本组织的宗旨和目标,并有推动本组织发展的积极意愿;2.具备一定的知识和能力,在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和声誉;3.无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4.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履行理事会成员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条【成员选举】理事会成员由相关机构或个人推荐,并由本理事会进行投票选举产生。

成员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届。

第十一条【理事会职责】理事会成员应做到:1.严格遵守本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本组织的利益;2.积极参与理事会的工作,履行职责,发挥自身影响力和专业素质;3.审议并通过本组织的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等重要文件;4.参加理事会会议,认真讨论,积极表达意见,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建议;5.协助本组织进行各项工作,发挥积极作用,为成员间的交流和合作搭建良好平台。

理事会会议议事规则

理事会会议议事规则

理事会会议议事规则第一条为了使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理事会会议由全体常务理事组成。

第三条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并主持。

会长也可委托一名副会长(秘书长)召集并主持会议。

第四条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至两次。

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常务理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组成人员出席始得举行,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的常务理事会会议,其决议须得到全体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五条常务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下列重要会务工作:(一)讨论、决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会议的日期、会议议程和须经审议决定事项的草案;(二)提交须经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作报告审议稿;(三)推选专职副会长、秘书长,根据会长提名确定副秘长;(四)增补或者免除个别理事或常务理事,并提请下次理事会确认;(五)聘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六)聘任学术委员会正副主任;(七)根据会长或者秘书长提名,决定副秘书长人选;(八)决定研究会的设立、调整和理事会领导成员;(九)决定会员的劝退或者除名;(十)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六条常务理事会会议的主要议题,由会长会议研究确定。

第七条在常务理事会会议举行的前一周,办公室应将会议时间、议题、议程通知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

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提出新议题的,在会议举行前三天告知学会办公室,提请会长或委托的副会长决定。

临时召集的会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八条学会机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常务理事会会议。

其他需要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由秘书长决定。

第九条常务理事会会议应作记录,并根据需要编发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会长或者秘书长签发,印发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报送市委政法委员会。

第十条本规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工作规则》的通知(2011年修订)

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工作规则》的通知(2011年修订)

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工作规则》的通知(201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1.08.26•【字号】•【施行日期】2011.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各律师事务所:《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工作规则》经市律协五届理事会第二次理事会修订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重庆市律师协会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工作规则(2002年4月27日市律协二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通过2011年 7月22日市律协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条为了使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常务理事会作用,提高议事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常务理事会会议的主要职责:(一)研究决定司法行政机关及全国律协有关律师工作的重大决定和指示的落实方案;(二)审议、批准市律协重要规章制度、规划或计划的制订或修改;(三)审议、批准市律协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方案;(四)研究决定专门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和律协分会的设立、调整或撤销;(五)研究决定专门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和律协分会的主要组成人员;听取专门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和律协分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六)研究决定由会长办公会或3名以上常务理事提请审议的议题;(七)研究决定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闭会期间其它重大事项。

第三条常务理事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召开常务理事会议原则上应提前五天书面通知。

第四条会长召集并主持常务理事会议,必要时可以委托副会长召集、主持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参加方可举行。

常务理事会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常务理事会议通过的决定须到会常务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秘书长、副秘书长应列席会议,必要时邀请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协会党委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出席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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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理事会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泗洪县青阳镇商会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使常务理事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等。

二、常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会员大会职权,对常务理事会负责。

其职权:
1、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2、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办公室主任;
3、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4、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入会和退会;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重要负责人的聘任;
8、规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
9、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三、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常务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四、会议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

五、商会办公室应在常务理事会议前五天,将会议具体时间、地点、议题等相关事项通知与会人员,以便做好准备,提高会议效率。

六、参加会议的人员,务必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按时到会,应办理请假手续。

七、每次会议要以会议纪要或通讯等形式向会员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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