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提高生产效益,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全部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防备为主,综合整治,确保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第二章员工的健康管理第四条我公司将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个人认真信息、体检结果、职业病防治情况等。
第五条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入职体检,体检结果由公司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并依照规定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第六条员工在岗期间,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体检,体检结果由公司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并更新员工健康档案。
第七条员工的职业健康档案应依照保密原则进行保管,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外泄露。
员工工作期间如显现职业病症状,应立刻向上级汇报,并前往公司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诊治。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措施第九条我公司将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条我公司将进行职业病危害的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
第十一条我公司将加强对工作环境的监测,定期检测空气质量、粉尘浓度等指标,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我公司要求全部员工必需严格遵守各项职业病防治规定和操作规程,做到防控职业病的责任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对于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员工有权向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公司将及时处理并做出回应。
第四章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第十四条我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防护本领。
第十五条员工入职时,必需接受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我公司将通过多种形式,如宣传料子、讲座、培训班等方式,向员工转达职业病防治知识。
第十七条我公司将开展职业健康意识提升活动,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健康体验活动,加强员工对职业健康的认得和重视。
第五章惩罚与嘉奖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职业病防治规定的员工,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惩罚。
第十九条对于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员工,公司将予以适当的嘉奖和表扬。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五篇)

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____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____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____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范例(3篇)

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范例1. 目的与适用范围1.1 目的本《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煤矿生产的有序进行,防止和减少职业病和事故的发生,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开采和生产活动的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
2. 职责与权利2.1 煤矿企业职责2.1.1 制定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
2.1.2 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配备专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
2.1.3 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2.1.4 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1.5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对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2.1.6 组织事故调查,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1.7 向职工通报职业安全健康信息和事故情况,及时回应职工关切。
2.2 职工权利2.2.1 有权要求企事业单位提供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定的工作环境和设备。
2.2.2 有权要求接受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教育。
2.2.3 有权参与职业安全健康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2.2.4 有权拒绝违法违规的工作指令,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3.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3.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为了贯彻落实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煤矿企业应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下设立监管部门和执行部门,明确职责分工。
3.2 职业安全健康培训与教育3.2.1 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教育,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防治、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内容。
3.2.2 新员工进入煤矿企业前,应接受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2.3 员工应定期参加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3.3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与评估3.3.1 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对工作环境、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消除或控制隐患。
煤矿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职业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提高工人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从业人员,包括正式职工、临时工和外来劳动者。
三、监护内容1. 健康档案管理(1) 在煤矿入职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2) 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记录、职业病防治接种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等内容。
(3) 档案信息应定期更新,记录职业病防护和健康检查等相关信息。
2. 职业病防护培训(1) 煤矿从业人员入职时,必须接受职业病防护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职业病的危害、预防和控制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等。
(2)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护知识更新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最新的职业病防护知识。
3.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1) 对煤矿工作环境中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危害因素在国家标准以内。
(2) 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检测,确定是否存在超标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4. 公共卫生监测(1) 对煤矿生活区域的环境进行公共卫生监测。
(2) 监测对象包括饮用水、食品安全等,确保员工的生活环境卫生和健康安全。
5. 职业病体检管理(1) 定期组织职业病体检,对所有煤矿工人进行体检。
(2) 职业病体检项目包括职业病常规体检、专项检查等。
6. 职业病诊断和治疗(1) 对有职业病症状的工人进行职业病诊断和治疗。
(2) 向有职业病的工人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包括治疗费用报销等。
7. 职业病康复管理(1) 对职业病工人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康复计划,提供康复服务。
(2) 提供职业病康复辅助工具,帮助职业病工人恢复工作能力。
8. 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1) 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如除尘设备、防护口罩等。
(2) 定期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换。
9. 职业病事故处理(1) 对发生的职业病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煤矿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范文1、目的为规范我厂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焦化三厂所有在岗职工。
3、内容及职责3.1安全科为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机构,遵照国家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职业健康年度计划。
3.2安全科配合厂办公室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在岗期间、离岗前和应急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职业健康体检制度4.1上岗前和离岗时体检:4.1.1办公室将即将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以及脱离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他的人员(含退休、内退和转换岗)名单通知安全科,由安全科向公司安全处提出上岗前、离岗和转岗健康体检申请。
4.1.2对体检查出的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禁忌,以及未进行上岗前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安排相关危害作业;对没有进行离岗体检,并未取得疾控中心证明的,不得办理相关调动、离岗、退休等手续。
4.1.3对检查出的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禁忌,以及未进行上岗前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安排相关危害作业;对没有进行离岗体检,并未取得证明的,不得办理相关调动、退休等手续。
4.1.4各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工从事对胎儿、婴儿有害的作业。
4.1.5对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等情形的,应组织安排从事结束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煤矿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范文(2)1. 制度目的煤矿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工人的职业健康得到有效管理和监护,保障他们的安全和健康,并促进煤矿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管理和工作人员,以及在煤矿工作的职工。
3. 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要求(1)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配备相应的职业健康监护设施和设备,确保监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煤矿企业应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明确监护的目标和内容,科学合理地组织和实施监护工作。
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模版(4篇)

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制订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及职业卫生标准,旨在保障煤矿生产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作业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制度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细则的制定。
具体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职业健康监测实施、事故报告和调查、职业卫生保护设施建设等。
第四条生产单位应当建立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委员会或类似机构,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应当通过相关培训和教育宣传,确保人员的知晓程度和理解程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第六条煤矿生产作业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以及相关的权限和义务。
第七条安全生产职责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单位领导班子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生产人员负责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生产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每个生产人员都具有相应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生产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文化体系,通过奖励和处罚措施来激励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生产作业单位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确保其不对人员产生危害。
第三章职业卫生保护第十一条煤矿生产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保护制度,通过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等手段,有效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生产单位要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测,掌握职工的职业健康状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生产单位要加强对职业有害因素的控制,通过改善工艺、更换材料、提高设备自动化程度等手段,减少职工接触有害物质的机会。
第十四条生产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使职工具备相应的职业卫生保护意识。
第十五条生产单位要加强对职业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十六条生产单位要建立职工的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疑似病例。
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范本(2篇)

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确保矿工安全和健康,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从业人员,并且必须得到严格执行。
二、安全生产责任1.1 煤矿企业的领导层必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并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
1.2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3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2.1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2 煤矿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并保证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2.3 煤矿企业应当制定职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确保员工了解并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安全生产措施3.1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工作规程,明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程序和要求。
3.2 煤矿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安全监测设备,保证作业场所的安全。
3.3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五、职业健康监测4.1 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员工的健康状况。
4.2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
4.3 煤矿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职业健康监测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5.1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安全培训和教育体系,确保员工能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5.2 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理论教育和实践操作演练。
5.3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
七、安全奖惩机制6.1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关注安全、积极参与安全工作。
6.2 煤矿企业应当对安全工作成绩进行评估和考核,对安全事故责任人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例文(2篇)

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例文职业健康防治管理制度各单位: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健康防治管理工作,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经矿党政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健康防治管理机构组长:党委书记、行政矿长副组长:安全矿长、福利矿长、工会主席成员:安监科、工资科、各单位二、职业健康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矿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单位。
第二条工资科、安监科、宣传部等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三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矿领导、安监科检举、报告。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各单位区(科)长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安监科、工资科对全矿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
各级职工代表____有权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群众监督。
第五条矿工会、工资科作为矿职业健康检测上报机构,全面负责上报职业健康检测。
第六条工资科负责职业健康监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主要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和医疗。
第七条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必须指定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第三章作业管理第八条必须认真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一)在拟定生产建设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的先进生产工艺。
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委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二)职业健康设施的设计必须认真贯彻《____防尘,防毒工作____决定》,并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____)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三)对职业健康有特殊要求的(如有毒、有害、有放射性)危害性较大的设计项目,必须经矿和上级有关部门____同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后才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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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汇编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煤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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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1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7第三章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9第四章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1第五章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6第六章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9第七章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25第八章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28第九章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31第十章职业卫生饮食健康指引49第十一章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设置管理制度52第十二章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54第一章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 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全面提升安全健康管理水平, 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降低和控制员工职业安全健康风险, 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临汾热电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临时工以及外委项目部员工、劳务工和临时工。
3 职责3.1 安全环保部3.1.1 是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3.1.2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培训。
3.1.3 组织研究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 制定相关措施。
3.1.4负责组织开展安全、作业环境评估。
3.2 生产技术部3.2.1 负责落实基建项目中有关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建设, 确保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3.2.2 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3 综合管理部3.3.1 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组织职业病的宣传和防治。
3.3.2 负责安排员工年度职业健康检查,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档案。
3.4 人力资源部3.4.1 负责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3.4.2 负责签订劳动合同, 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的工伤管理、劳动保险等劳资管理, 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3.5 各部门3.5.1 公司所属各部门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主体, 负责建立本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3.5.2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兼职机构和人员, 配置安全、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3.5.3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为劳动者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
4 管理内容和程序4.1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4.1.1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组织体系, 成立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由安全环保部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4.1.2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治等方面各项管理制度。
4.1.3 落实各级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责任制。
4.1.4 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认证工作。
4.2 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培训4.2.1 对从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2.2 对从业人员、操作人员的岗位要求进行确认, 并进行安全、职业卫生培训, 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3 开展职业安全健康评估,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计划。
4.3.1 组织员工结合本岗位开展风险评估(管理风险、行为风险、环境风险), 共同参与查找危险点, 形成风险清单。
4.3.2 分析实际情况和鉴别风险危害程度, 确定控制目标。
4.3.3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计划, 落实项目、人员、资金、时间等, 措施计划经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纳入年度安、反措计划, 有关管理执行安、反措管理制度。
4.3.4 实施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措施计划。
按照制定的管理程序和标准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 按照风险控制措施计划进行整改。
4.3.5 评估和完善管理体系。
组织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作情况进行评估, 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 修订和完善管理文件。
4.4安全健康防护4.4.1 新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的内容,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
在项目竣工验收前, 应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评价, 项目竣工验收时, 应报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4.4.2 有安全、职业健康和卫生危害的场所, 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
4.4.3提供个人使用的安全、职业病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的功能和质量要符合有关要求。
4.4.4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 应当设置自动报警装置, 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压、泄流区。
4.4.5 对放射性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 必须配备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 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4.4.6 女员工禁忌劳动范围4.4.6.1 高处作业。
4.4.6.2 脚手架组装和拆除。
4.4.6.3 使用风钻等伴有强烈震动的作业。
4.4.6.4作业场所空气中甲醇、有机磷、二氧化硫等有毒气体浓度超标的作业。
4.4.6.5 高温、压力容器的检修作业。
4.4.6.6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4.7 对安全、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用品进行定期的检查、维修或更新, 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4.4.8 组织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
4.4.9 建立监测台帐, 专人负责对作业场所的高粉尘、高噪音、高温、化学有毒品、射线工作区等工作场所, 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定期检测, 确保其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4.4.10 各部门应建立人员安全健康档案, 并加强高危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 根据体检情况, 将不适合高危作业和特种作业的人员调离。
4.4.11 各部门应根据风险评估情况,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应急处置预案。
4.5 信息报送4.5.1 每年10月份, 各部门应将职业安全健康评估及措施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4.5.2 发生职业安全健康危害事故时, 各部门应立即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根据公司安全委员会指令, 发出预警, 启动应急预案, 并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5 主要风险与关键控制5.1 主要风险5.1.1职业安全健康风险辩识不清, 采取的措施不力。
5.2 关键控制5.2.1 组织专业人员对作业场所安全、环境状况进行认真分析,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和专业部门对工作现场开展检查、评估、认证。
5.2.2 采取针对措施, 降低安全与职业健康的风险。
6 专业术语及缩略语6.1 职业安全健康:为企业从业者在从事生产、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免受安全、环境带来的健康威胁而进行技术、设备、教育、组织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6.2 职业卫生:是研究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作业环境中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规律或危害程度, 从而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措施。
7 引用标准、支持性文件7.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 日九届人大二十四次会议通过)7.2《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3号令)7.3 《安全生产工作规则》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防治职业病, 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制定本制度。
1. 公司各部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 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 下同)时, 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 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 下同)的, 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 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 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部门和作业场所, 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 应当在其醒目位置, 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 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各部门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 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 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7. 定期请在临汾市安监局备案, 资质齐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对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档案, 向从业人员公布, 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的申报工作, 加强公司职业病危害的监督管理, 保证职工的切实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本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外委单位。
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 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制度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制度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一)公司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应急救援设施。
4.各部门、项目部和外围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源或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 一般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职安全环保部室, 若险情或事故重大的应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部。
5. 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