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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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召回制度(5篇)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5篇)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1.目的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2.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2.1适用于本公司成品的回收控制。

2.2产品存在以下质量缺陷时,进行召回:2.2.1经法定检测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2.2.2加工的原料、辅料、添加剂为不合格产品或者违反国家禁令要求的食品。

2.2.3产品卫生指标超标。

2.2.4其它法律法规要求召回的产品。

3.职责3.1总经理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销售部负责本工作。

3.2销售部职责3.2.1销售部收集各部门传来的有关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产品缺陷的反馈与投诉,如实记录每一细节;3.2.2销售部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并呈报总经理,保证总经理了解事件的最新动态;3.2.3销售部有权召集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对质疑原料、包装物和生产过程情况进行检验与分析,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

3.4品管部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产品批次、生产日期、原料批次等)4.产品回收步骤4.1发现问题4.1.1品管部在产品出厂前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分析,查清问题原因;4.1.2客户发现的问题,由销售部及时了解并记录客户反馈的问题,记录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次号等,及时向总经理报告,销售部保持与客户的持续联系。

4.2投诉评估及时分析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顾客的反馈,分析是由于原辅料的质量造成产品质量问题还是产品本身缺陷。

4.3产品回收及处理过程4.3.1对于的确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进行及时召回;4.3.2对于召回的产品立即通过溯源管理制度,进行原辅料和成品的双向追溯,追踪不合格批次数量生产的成品批次,实行召回。

4.3.3对于召回的产品,如的确无法整改与修复的,重新安排生产;对于可以整改的,提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再次检测合格后,予以发货。

4.3.4对于其他合格原辅料生产成品,可不予召回。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2)是指企业在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通过召回措施将不合格品从市场中收回,并对消费者进行相应的赔偿或处理。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正式版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正式版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正式版一、总则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

三、食品召回义务1.本公司发现其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2.本公司应立即组织内部调查,确认食品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并进行评估风险等级。

3.本公司应立即通知相关行政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召回申请。

4.本公司应及时公告食品安全问题和召回信息,向消费者发布食品安全警示。

5.本公司应立即停止生产、加工、销售存在安全问题的食品,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食品进入市场。

四、召回程序1.制定召回计划。

本公司应根据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召回计划,明确召回范围和召回方式。

3.召回追溯。

本公司应通过追溯系统追踪召回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情况,以确保所召回产品的全面回收。

4.召回处理。

本公司应对召回产品进行妥善处理,包括销毁、处置、退货等,确保召回产品不再流入市场,并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

5.召回报告。

本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召回报告,明确召回过程、结果和整改措施。

五、相关责任1.食品安全责任人。

本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召回工作,负责召回计划的制定、执行和管理,并在召回过程中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内部协调责任。

本公司应建立召回协调小组,包括生产、品质、销售等相关部门,并明确各个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

3.配合调查责任。

本公司应积极配合相关行政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协助。

4.消费者赔偿责任。

如因召回产品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本公司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召回后整改措施1.本公司应根据召回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对召回事件进行深入分析和彻底整改,以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2.本公司应对召回后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测和质量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本公司应加强内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七、处罚措施1.本公司如未按照召回管理要求和程序进行食品召回的,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5篇》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5篇》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5篇》第一篇: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一、不合格原辅料。

购进的原辅料及消毒剂由专人负责验收,发现发霉、变质的材料必须另行登记存放,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二、包装材料进货在索取检验报告的同时,对破损或部分运输过程等异常原因受到污染的包装材料必须另行登记存放,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三、对公司自检不合格的产品查明原因外,销毁处理。

对已售出的产品发现质量存在问题的,进行销毁处理。

四、对已售出的和库存的产品发现过期后,立即通知各业代处和客户以及各cdc库房对产品进行封存,立即查明原因并公告收回,由品质人员现场监督进行销毁处理。

第二篇: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上海苍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一、对于客户反馈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企业应及时将售出产品召回,并根据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检验、确认,确为企业责任时由企业组织技术人员对出现问题的工艺进行改进,并制定预防纠正措施,同时有目的的检查全部生产工艺,有效的预防再次出现质量问题.二、纠正对已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处理,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堪修,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三、质量不符合规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且认为不堪修者,但不包括以下两项:a.进料检验时判定不合格的原材料(应退货或特采)。

b.进料检验后发现的不合格的原材料且责任属原材料供应商的(应退货或交换良品)四、由质检部负责召集生产、采购等有关单位,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

五、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集中在产品设计、工序管制、原材料采购等环节分析。

六、对不合格品进行记录以方便以后的品质追溯,以及为产品品质改善提供原始资料。

七、处理不合格品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1.原因找不出不放过2.责任查不清不放过3.纠正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八、不合格品处理的程序1.记录、标识、隔离2.预先处理:由质量检验员判定不合格的类别,然后决定提交哪一级处理3.做出结论,按规定权限,对不合格品做出结论(报废、返修、返工和超差使用)。

食品批发市场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

食品批发市场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

食品批发市场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第一条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是指相关部门对已投放市场的商品,在发现设计和制造等方面存在缺陷,或对消费者的人身健康、财产安全形成隐患的,建议或者要求生产者和经营者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具体措施以弥补缺陷和隐患的制度。

第三条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安全的食品、化妆品,药品、家电和影响国计民生的农业生产资料、装饰材料、石油化工制品等重点商品实行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

第四条相关部门在监管执法中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不合格商品已进入流通市场,可能对人身健康、财产安全存在隐患,通过其它行政手段无法及时制止不良后果的发生,为及时有效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督促商业企业必须对不合格商品实行召回。

第五条经营者要从消费者的利益和维护本市场的信誉出发,对商品存在严重影响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要紧急召回,并及时通知消费者。

第六条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对流通领域的重点商品进行监测,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或一定范围公示需召回商品的相关信息,消费者可持有关凭证要求经营者退货。

第七条生产者和经营者对相关部门书面召回的行政建议应迅速采取措施,并将销售的不合格商品情况立即抄报相关部门。

第八条相关部门对商业企业积极采取措施召回不合格商品,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对其免予警示记录,并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

第九条相关部门对商业企业不采取积极措施召回不合格商品,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和社会影响的,将对商业企业从严从重查处。

第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上柜商品必须立即撤柜:(一)入市商品的供货商无合法的主体资格或未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商品,经营单位必须将此商品撤柜。

(二)入市商品的供货商必须按要求提供该商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及符合许可要求的检测报告、质量等级证明和国家强制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无相关手续的,经营单位一律撤柜。

不合格食材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食材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食材召回及处理制度1.引言不合格食材的使用可能会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以及维护食品行业的良好形象,制定不合格食材召回及处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明确不合格食材召回及处理的相关流程和责任,以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2.召回制度2.1 不合格食材的定义不合格食材指未通过食品风险评估或检验、检疫合格的食材,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超过保质期- 含有有害物质或重金属超标- 受到污染或变质- 非法添加或掺假等质量问题2.2 不合格食材发现和上报- 不合格食材的发现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 员工应受到相应培训,了解如何识别和上报不合格食材。

2.3 食材召回的程序- 由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召回。

召回计划应包括召回的范围、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以确保召回工作的顺利进行。

- 召回信息应及时公告,以便消费者迅速了解并采取相应措施。

2.4 召回食材的责任- 食品企业应对所生产、销售的不合格食材负责,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 企业应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召回工作,包括提供相关食材的销售记录和库存信息等。

3.处理制度3.1 不合格食材处理的方式- 不合格食材应妥善处理,不能继续流入市场或直接供应给消费者。

- 根据不同情况,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销毁、退货、再加工等。

3.2 处理记录和报告- 处理人员应及时记录不合格食材的处理情况,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食材处理记录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可追溯性。

4.监督和处罚4.1 监督机构和监管措施- 相关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不合格食材召回和处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 对违反相关制度的企业和个人,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4.2 公众参与和监督- 公众可通过举报渠道,向相关部门反映不合格食材的情况,提高监督和曝光效果。

5.总结不合格食材召回及处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三篇)

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三篇)

企业食品召回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生产的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促进食品安全管理,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召回管理概述1. 召回定义食品召回是指在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或者食品监管部门要求召回的情况下,企业主动采取措施,从市场上回收已经投放销售的食品,以消除或减轻食品对消费者健康产生的危害。

2. 召回责任企业应当建立并履行召回管理制度,明确召回责任的界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企业应当积极与食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合作,共同推动食品召回工作的开展。

三、召回的类型和范围1. 召回类型食品召回按照召回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主动召回和被动召回两种类型:- 主动召回:企业自行发现食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并在主动召回范围内采取措施回收相关食品。

- 被动召回:在食品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方的要求下,企业采取措施回收相应的食品。

2. 召回范围食品召回的范围应包括以下情况:- 食品被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能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

- 食品生产过程中出现严重的生产工艺和操作不规范问题。

- 食品被掺假、掺杂等造假行为。

- 其他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况。

四、召回的程序1. 召回计划的制定企业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召回计划的制定工作,明确召回的范围、对象、方式、措施等,并报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2. 召回通知的发布企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召回通知,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以便公众了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召回措施的实施企业应当根据召回计划,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召回工作,包括回收产品、销毁产品、修复产品等,以确保相关食品不再对消费者造成危害。

4. 召回结果的报告企业应当及时向食品监管部门报告召回的结果,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报告和数据,以便监管部门对召回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五、召回责任的界定1. 企业责任企业应当对召回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消费者因召回而引起的损失,并依法赔偿消费者的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2篇)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2篇)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为了加强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____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制定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不安全食品按照规定程序,对公司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二条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并准确记录生产环节中的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

第三条及时向省或市质监部门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

第四条及时配合市质监部门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第五条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时,将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

第六条积极配合质监部门一切工作安排,同时做好找回食品的处置工作。

第七条做好召回食品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记录。

第八条按规定向省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

第九条公司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销毁应当销毁的食品。

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同时向市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质监部门监督。

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范本(2)(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召回管理行为,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食品安全,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召回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三条食品召回的对象包括已在市场上销售或者流通的食品,以及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食品。

第四条食品召回的原则是公正、公开、透明、及时。

相关责任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召回义务。

第五条食品召回的责任主体是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以及相关配送、销售、消费等环节的责任方。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6篇)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6篇)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一、对于客户反馈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企业应及时将售出产品召回,并根据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检验、确认,确为企业责任时由企业组织技术人员对出现问题的工艺进行改进,并制定预防纠正措施,同时有目的的检查全部生产工艺,有效的预防再次出现质量问题.二、纠正对已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处理,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堪修,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三、质量不符合规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且认为不堪修者,但不包括以下两项:a.进料检验时判定不合格的原材料(应退货或特采)。

b.进料检验后发现的不合格的原材料且责任属原材料供应商的(应退货或交换良品)四、由质检部负责召集生产、采购等有关单位,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

五、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集中在产品设计、工序管制、原材料采购等环节分析。

六、对不合格品进行记录以方便以后的品质追溯,以及为产品品质改善提供原始资料。

七、处理不合格品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1.原因找不出不放过2.责任查不清不放过3.纠正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八、不合格品处理的程序1.记录、标识、隔离2.预先处理:由质量检验员判定不合格的类别,然后决定提交哪一级处理3.做出结论,按规定权限,对不合格品做出结论(报废、返修、返工和超差使用)。

4.处理结论的实施九、不合格品的处理1.纠正。

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之处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其达到一定的状态。

2.返工。

质量管理部将批准返工的不合格产品的评审报告交于各生产车间进行返工,使其达到正常的标准。

3.返修:为使不合格产品能达到顾客满意所进行的一定程度的再加工。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二)1、目的为使进入流通领域的、由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合格产品及时、快速、完全的召回,保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提供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3、相关文件《标识和可追溯性》4、职责4.1总经理负责指导组成产品召回工作小组,并负责产品召回计划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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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防止本公司发生的万一存在因微生物、异物等异常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食品的扩散,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公众的威胁,维护企业的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成品的回收控制。

三、职责:
1、总经理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负责提供资源支持(包括人员、资金、器材等),负责配合执法部门一起进行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工作;
2、销售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问题产品的回收方案处于公司的控制之下。

3、质检部负责发现问题,分析该问题的影响力,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4、生产车间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对问题产品进行逆向追溯。

四、产品召回步骤:
1、厂区内部发现的问题,处理步骤按照出厂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进行隔离或报废等处理。

2、销售部门或消费者发现的问题,由销售部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及时向公司汇报,并保持与用户的持续联系。

五、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归口部门如实整理成书面材料并交质检部会签,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技术人员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请外界的卫生部门来协助;
2、立即通报公司;
3、销售部负责追溯及产品的所有标签。

4、质检部、生产车间联合收集并研究有关质疑产品,生产前后所生产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六、回收程序
1、问题发现→报告召回工作组→集体调研→决定回收→产品标识→生产记录→顾客→回收→评估→处理。

2、追回产品,直接废弃。

3、回收结束后,填写《产品回收报告》,三日内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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