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_陈家刚
工作研究:加快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转变的思考

加快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转变的思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省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与复杂、多样、动态的社会环境之间不相适应的问题日渐突出。
加快我省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关键所在。
一、实现“微观管理”向“宏观主导”转变。
改进政府治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
最大限度减少地方政府对微观事务管理,扩大直接面向基层的行政审批范围,基层更方便管理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基层。
二是进一步加快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和省直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财事匹配原则,调整完善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
三是进一步推行市州、县市区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
实施动态监督管理,将政府主要精力集中到加强宏观导向与强化社会服务上来。
二、实现“单一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
相对于社会管理,社会治理更强调党委和政府管理主体之外,以社会组织、社区单位、企业、公民等为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体系。
一要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功能,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放宽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二要增强社会自我建设能力和行业自律能力,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
三要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对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公共决策,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三、实现“行政介入”向“法治服务”转变。
创新政府治理理念,重在强化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
一要严格按照职权法定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和纠错问责制,推进各级政府事权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
二要加强法治保障,拓宽公民及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决策的途径和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

创新体制机制,共筑中国梦——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孟子曰:”民贵君轻“。
可见人民在一个国家中的地位是多么的重要。
不论是科学发展观,还是习近平总书记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核心都是一个”人“字。
只有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幸福指数上升了,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主才能繁荣富强。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政府为主的传统社会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虽然对中国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此种管理方式已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甚至阻碍中国的发展。
所以,必须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实行多元化主体共同治理,强调政府、市场与社会平等协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的政府报告中都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做了详细的阐述。
不仅是因为它能体现政府自我变革的决心,更在于它能使中国更好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人与人更加和谐,社会更加安定有序。
社会管理犹如以蒸汽机为动力的火车,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
时代不断进步、社会不断发展,每一个时代都应有属于自身的发展模式。
不可否认,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在历史的长河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为中国的发展进步贡献了巨大的力量,但那只局限于改革开放之前的时代,更确切地说应该是满足人民温饱水平的时代。
当今时代,我们的国家正大踏步走在时代的前列,国内生产总值已跃居世界第二位,2014年达到69.6万亿元,人民正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着。
所以,以体现政府对社会全方位管理,强调政府权威性、管理责任唯一性的传统社会管理已不得人心,必须改革创新。
社会治理仿佛中国制造的高速动车,正大踏步走出国门,引领世界。
现代社会治理强调行动主体的多元化与平等性,各主体在协调基础上形成合作、共同解决问题,最终实行共生共赢。
近年来在全国各地都在推进社会治理的创新,出现了很多好的创新模式,并取得了很好地效果。
北京市海淀区的相关部门与慈爱嘉公司成立的”社区养老助残服务体制创新试点“合作项目,建立了一套更为完善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体制,使广大老年人受益匪浅,还有信阳市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佛上市罗村的”社区参理事会“,都是很好地探索。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进步

但无 论 从哪个 层面 来讲 ,从社会 管理 到社会 治理 都是 维护社会现状 ,又能激发社会 组织活 力的一种新型 的社
一
、
社会 治理 的提 出顺应 了时代 发展 的要求
1 . 社会 问题 的复杂化 的趋势 我 国经济社 会经 过近 些年 的快速 发 展,人 民生 活
水平得 到了大 幅度提升 ,然而在社会领域却积累 了一些 矛盾和 问题 ,这与经济社会 的健康发展极不协调 ,并且 这类现 象越积越 多,对经济社会 的科学 、良性运转有着
已经 不 能适应其 管 理需要 ,而需 要有 一种新 的模 式来 模式在 实际运作 的过程 中,越来越被人 们认识 到其局 限 取而代之 ,急需建立 一种科 学和完善 的社会管理模式 ,
保证经济社会 的发展 。 性 ,政府 主导 的社会 管理 模式 不仅影 响 了社会 组织 参
与管理的积 极性和科 学性 ,更是不能有效激发各组织、
管理体制 已经开始转型。社会治理是我 国一直 以来在管 么就 显得 开展 工作 的力度 十分 薄弱 ,在 这种 情况 下,
理社会事 务等领域进行研 究和探索 的改革 目标 与方 向, 意义较 为 宽泛和 富有 弹性 ,对 于解 决 中国现 阶段 的 问
题更具有可行性。
多数 仍然是 政府 部 门在行使 管理职 能 ,无 法促 进社会 组织更好的发挥 社会 管理的作用 。 3 .社会治理是更 先进 的社会管理模式 无论是 以往的社会管理还 是当前提 出的社会治理 ,
的提 出顺应 了时代 发展 的要 求, 无论从服 务理 念、促 社 会现 实显得 有些滞 后 。以往 的社会 管理是 以政府 管
进 民生等方面都 比传统 的社会管理更能体现其优越性 。
新时代下的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

新时代下的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随着中国进入新时代,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也发生了变化。
新时代要求我们采用更加开放、创新且高效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新时代下的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
一、从纵向管理到横向治理在过去的社会管理中,政府通常采用纵向管理的方式,即由上至下的指令式管理。
政府部门向社会下达命令,而社会应当服从。
这种方式能够有效地保证社会的秩序,但是也使得一些低效率的管理模式延续下来,政府的行政效率也不高。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纵向管理的模式被逐渐取代,横向治理的方式越来越被重视。
横向治理即政府、社会、市场等多方参与的共治方式,政府与社会组织可以更加紧密合作,缓解政府压力的同时,也能够让民间更方便参与社会管理和治理。
二、从行政化到规范化过去的社会管理中,政府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占主导。
政府并没有制定具体的管理规范,而是利用对公共资源的掌控来实现对社会的管理。
这种方式带来了很多问题,例如部分公共资源的滥用、官员的腐败等等。
新时代下,社会治理应该更加规范化。
政府需要制定一系列完备的规范来约束社会,通过规范化的手段来增强社会的治理效能。
这种方式不仅能提高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信任度,也能让市场信心大幅提升。
三、从单一服务到全面服务在新时代中,社会管理和治理也需要从单一服务向全面服务转变。
政府应当全方位地考虑公共利益,不仅仅是对特定问题进行服务处理。
例如医疗服务,除了对某一领域的医疗问题进行解决之外,还应当从全面的角度设计医疗方案,从而提高全民医疗服务的效率。
四、从效率优先到公平优先在过去,政府通常优先考虑效率问题,往往是以经济效益为导向开展社会管理和治理活动。
这样的导向也带来了一些弊端,例如公共资源的不公、社会的不平等问题等。
新时代中,社会管理和治理应当转向公平原则。
政府的主要任务应当是保障人民权益,提高社会的公平性和平等性。
政策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全民的利益,对弱势群体给与更加多的关注和支持。
总结:在新时代下,社会管理和治理的方式与之前有很大不同。
加快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转变的思考

加快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转变的思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省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与复杂、多样、动态的社会环境之间不相适应的问题日渐突出。
加快我省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关键所在。
一、实现“微观管理”向“宏观主导”转变。
改进政府治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
最大限度减少地方政府对微观事务管理,扩大直接面向基层的行政审批范围,基层更方便管理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基层。
二是进一步加快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和省直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
按照财事匹配原则,调整完善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
三是进一步推行市州、县市区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
实施动态监督管理,将政府主要精力集中到加强宏观导向与强化社会服务上来。
二、实现“单一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
相对于社会管理,社会治理更强调党委和政府管理主体之外,以社会组织、社区单位、企业、公民等为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体系。
一要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功能,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放宽登记条件,降低准入门槛,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二要增强社会自我建设能力和行业自律能力,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
三要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对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公共决策,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三、实现“行政介入”向“法治服务”转变。
创新政府治理理念,重在强化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
一要严格按照职权法定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和纠错问责制,推进各级政府事权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
二要加强法治保障,拓宽公民及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决策的途径和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浅谈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

浅谈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摘要:随着社会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推进,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更符合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客观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传统的社会管理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需要向社会治理转变,需要转变政府职能。
为此,应从管理到治理重塑政府理念,从一元到多元构建治理网络,从纵向到多向再造权力流程,从失范到规范完善治理法律,从而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型。
本文浅谈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
关键词:社会管理;社会治理;创新;发展引言我国由于受传统政府行为模式影响,将治理理解为管理,与统治的意思更为接近,与当前主流的社会治理理论有些偏离。
在公民社会兴起、公民社会组织日益壮大的今天,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变革符合世界政府治理领域的发展趋势,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和创新,建立起多元参与的、协作互动的、依法治理的合作网络,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
1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的含义何为社会管理?它是为了实现社会秩序、激发社会活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局面,由以政府为主体的社会、企业、公众共同介入,基于一定的价值基础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内对于社会行为、社会关系、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进行的、自上而下的控制过程。
何为社会治理?它与社会管理类似,都是为建立和谐有序的社会而进行的。
但与社会管理不同的是,社会治理更加强调公众参与,倡导公众在有序合法的情况下与政府通力合作,一道对部分社会问题进行管理。
也就是说,社会治理是一个自下而上参与的过程。
二者看似大相径庭,实则对中国社会发展推动力大有不同。
让我们着眼于中国社会在现有社会管理机制下产生的发展问题。
社会结构本身作为一个社会中各类社会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相对稳固的关系,在面临转型时,必然以整体系统形式进行过渡,具体表现为社会结构的整体性、根本性变迁。
而我们当今所面临的中国社会的转型发展包含着两个不同层面:一是从自给自足的传统经济社会向相对较为开放的市场经济社会转变;二是由社会资源配置机构随社会集体利益转变而激发的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的演变。
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的几点认识
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一、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演进1.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定义和概念社会管理是指国家或政府对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的管理活动。
而社会治理则是在社会管理基础上,加强社会自治、社会共治和社会服务,通过全社会共同参与,实现社会问题的解决和社会运行的有序。
2. 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背景和原因(1)社会管理模式的不足: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主要由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单向地对社会进行管理,缺乏对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整合和协同。
(2)社会问题的日益复杂和多元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动,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如环境污染、就业压力、社会矛盾等,这些问题需要更加综合、多元和创新的解决方式。
(3)社会参与意识的提升:现代社会中,公民对社会事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日益提高,要求政府以及其他社会机构能够更好地倾听公众意见,促进公众参与社会治理。
二、社会治理的主要特点和要素1. 多元化和综合性社会治理是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
2. 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社会治理是以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发展为导向,以实现社会稳定、人民幸福为目标。
3. 麻痹性和容错性社会治理强调鼓励创新和尝试,容许一定的错误和失误,通过试错和修正来不断优化治理方式。
4. 法治和规范性社会治理必须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各参与主体都要遵守法律和规范。
三、构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1. 强化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各类社会组织,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问题解决中的积极作用。
2.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面覆盖的社会信用体系,提高公民诚信意识,形成社会诚信共同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推动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积极应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提高社会治理效率和精准度,加强对社会动态的监测和预警能力。
4. 建立公共参与机制通过多元化的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征求民意,增加公众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社会治理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从社会管制、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
从社会管制、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变迁郭星华石任昊*原文载于:《黑龙江社会科学》,2014年第6期摘要:针对“法是怎么适应社会需求、解决现实问题”的历史命题,以1978年以来的“第三次法律革命”为时代背景,对我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变迁历程予以回顾,进而按照理想类型的方法归纳出“社会管制”、“社会管理”、“社会治理”这三种国家治理模式。
“拨乱反正”阶段的法治建设属于“社会管制”模式,强调法治的价值启蒙,以“压制型法”为手段、追求政治领域的稳定;“促进经济发展”阶段的法治建设属于“社会管理”模式,强调法治的制度设计,以“自治型法”为手段、追求经济领域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阶段的法治建设属于“社会治理”模式,强调法治的实践关切、以“回应型法”为手段,追求社会领域的共建。
经历三十五年的现代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的历史成就,但仍没有实现现代法治建设所追求的“法治秩序”,“社会治理”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理念。
在此基础上,回归“规范—秩序”的命题,针对“回应型法”的时代要求,从“程序正义”、“实质正义”、“规范多元”三个角度对我国现代法治建设的未来发展予以前瞻。
关键词:社会管制;社会管理;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在20世纪中国法律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伴随着三次历史性巨变,产生了三次法律革命,即1911年辛亥革命所引发的第一次法律革命,1949年中国人民大革命胜利所形成的第二次法律革命,以及与1978年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的第三次法律革命。
[1]这里所说的“第三次法律革命”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现代法治建设。
2011年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时,吴邦国委员长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2013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方针昭示着我国的现代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
从1978年到2013年,走过三十五年的现代法治建设经历了不同的历史阶段,有很多东西值得总结。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动力逻辑和制度发展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动力逻辑和制度发展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管理模式。
社会管理强调的是政府的行政管理手段,而社会治理则强调政府与社会各方面的合作与协调,共同解决社会问题。
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是一种历史发展趋势,这是因为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下,单一的行政管理手段已经无法解决社会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各种力量共同合作,形成社会共治,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社会治理不仅仅是一种政府的管理方式,更是一种社会的共同理念,是一种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社会治理的动力逻辑主要是政府、市场、社会三方面的互补和协调。
政府是社会治理的主体,拥有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等手段,可以行使强制力,推动社会治理的进程,但政府也需要获得市场和社会的支持和参与。
市场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能够有效调动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资源,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市场只是一种经济手段,并不具备社会治理的综合性和全面性。
社会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社会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丰富的人才资源和各种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有着重要的角色和作用。
社会治理的制度发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社会治理不是一种简单的行政管理方式,而是需要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这个制度体系包括政策制定、法规制定、信息共享、调解处理、服务保障等多个方面,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和建设。
同时,为了保障社会治理的稳定和发展,还需要相应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加强社会调查、社会评估、社会预警等工作,提高社会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总之,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是一个历史的必然和社会的需要。
社会治理的动力逻辑和制度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建立全面协调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政府与社会的有机结合,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不断做出贡献。
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
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党的十八大把“社会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提出社会管理创新,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对“社会治理”的新要求。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一字之差,不仅是我们党在理论和实践上的重大创新,而且反映了党和政府从“管理”国家到“治理”国家思维上的跨越,体现了党的政治智慧和勇气。
一、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的区别在关于治理的各种定义中,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具有重要的代表性: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
专家认为,所谓“治理”,即用规则和制度来约束和重塑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以达到决策科学化的目的。
笔者认为,治理与管理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主体不同。
社会管理的主体相对来说较为单一,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而社会治理的主体则是多元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都是社会治理的重要行动主体。
二是目的不同。
管理强调的是保证既定的组织目标的实现;治理的目的在于实现多元利益主体的利益均衡。
三是职能不同。
社会管理主要关注决策落实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
社会治理注重监督、明确责任体系和决策指导。
四是运作不同。
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防范管控社会,主要依靠内部的管理层级关系实现。
社会治理,强调多元主体通过协商协作方式实现对社会事务的合作管理,倡导社会自治,参与式治理,主要依靠契约以及法律规范实现。
简言之,管理是从上而下、一元单向的;治理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多元利益主体围绕共同的目标协调与互动的过程。
一句话,社会治理=自治+管理。
二、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需要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市社工委作为统筹协调和决策参谋部门,必须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努力将工作落到实处,立足本职,主动改进工作,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手段,努力做好顶层制度的设计者、社会创新的探索者、社会组织的培育者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为经济建设提供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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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报/2012年/10月/22日/第006版
战略管理
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
陈家刚
所谓社会治理,就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诸行为者,通过平等的合作型伙伴关系,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与社会管理相比,社会治理具有以下比较突出的特点。
第一,虽然社会管理包括政府作为主体的管理行为和公民社会组织作为主体的管理行为两个主要方面内容,但社会管理仍然侧重于政府对社会进行管理,政府是社会管理合法权力的主要来源;而社会治理则强调合法权力来源的多样性,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等也同样是合法权力的来源。
社会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任何一个单一主体都不能垄断规范和管理的实践过程。
第二,社会管理很容易表现为政府凌驾于社会之上,习惯于包揽一切社会事务,习惯于对社会进行命令和控制,习惯于扮演“全能型选手”;而社会治理更多的是在多元行为主体之间形成密切的、平等的网络关系,它把有效的管理看作是各主体之间的合作过程,它表明在现代社会,原先由国家和政府承担的责任正在越来越多地由各种社会组织、私人部门和公民自愿团体来承担。
第三,社会管理更多地是表现为从自身主观意愿出发管控社会,想当然地自上而下为民做主;而社会治理是当代民主的一种新的实现形式,它更多地强调发挥多主体的作用,更多地鼓励参与者自主表达、协商对话,并达成共识,从而形成符合整体利益的公共政策。
第四,社会管理的实践主要依靠政府的权力,依靠发号施令;而社会治理则在运用权力之外,形成了市场的、法律的、文化的、习俗的等多种管理方法和技术。
社会治理行为者有责任使用这些新的方法和技术来更好地对公共事务进行控制和引导。
例如,政府应更多地引导和更少的管制,民间组织及公民社会更多地承担社会治理的责任,市场力量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社会创新和社会企业成为改善社会治理的重要因素,等等。
在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带来各种矛盾和挑战。
例如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体制机制尚不完善;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要化解这些矛盾、解决这些问题、应对这些挑战,必须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变革。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变革,首先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促进观念的转变。
解放思想,就是不墨守成规,不瞻前顾后,要有胸怀容差异、有勇气干事业、有智慧闯新路,要敢于摆脱僵化的、教条的思想,路线和政策要根据实际的需要来决定,而不仅仅依靠前人的言论、已有的经验和固有的模式。
社会治理变革,要求执政党必须充分认识到,国家和社会治理,是由多元主体共同构成的治理结构来完成的,应重新树立“社会本位”的理念和原则。
在政府与社会的力量对比中,重心必将向社会倾斜,原来政府控制和管理社会的观念必须让位于调控、引导、服务和整合社会的观念,政府对社会的统治观念必须让位于政府与社会的合作治理。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变革,必然要求在政府、社会、市场、公民个人之间的合作与良性互动,形成新型的伙伴关系。
政府必须放下身段,学会尊重,懂得平等对待合作伙伴、管理对象;善于放权,学会“弹钢琴”,学会为自己减负;同时,政府必须增强自信,信任社会,理解社会,为社会组织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鼓励社会组织的发展,努力为其能力提升创造条件。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变革,需要最广泛的公民参与,以及最主动的、最自觉的参与精神。
改革开放,社会进步,靠的是公众的参与;今后的发展、全方位的发展,同样需要公众广泛地参与到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
进一步改革发展的动力,就存在于民众之中。
有序的和有效的公民参与,需要相应的制度保障,需要有足够的合法渠道。
与公民政治参与的需求相比,我们的制度建设明显滞后,参与渠道远远不够。
应当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参与的制度框架,让更多的公民通过合法的方式、制度化的渠道有序地参与公共生活的管理。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变革,必须坚持民主、法治的原则。
民主和法治是人类社会治理的基本路径,是推进社会治理发展的制度性保障。
缺乏民主的法治,容易走向集权与专制,而没有法治的民主,则容易走向混乱和无序。
不坚持民主和法治,社会治理变革就无法有效地规范社会秩序,无法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变革,必须将学习借鉴现代文明的优秀成果与尊重自身实际结合起来。
在社会管理、社会治理、公民社会发展等方面,人类已经创造了诸多好的经验,我们应该有勇气和智慧从中学习和借鉴其适合我国国情的要素,同时,结合本土的经验,在实践中创造社会治理变革的中国路径。
“摸着石头过河”,就是要从“此岸”到“彼岸”,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
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变革,对于进一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对于丰富人类社会现代文明成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但是,我们依然要清醒地认识到,社会治理变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挑战,尤其需要努力避免一些错误的观念和做法。
一是故意将“社会治理”扭曲为“治理社会”,将“社会”作为管理和实践对象。
社会治理,完全不同于我们已经习惯的“治理腐败”、“治理污染”,不能用“治理社会”来理解“社会治理”。
二是将社会治理的目标仅仅理解为维护稳定。
稳定是社会治理变革的一个条件,稳定的形成,不是靠堵,而是要疏;不是靠强力、压制和打击,而是靠协商、对话与合作。
社会治理变革,更多地是要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三是社会建设只是为了促进民生。
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变革,既是服务于民生,同时也是为了促进民主。
只有用民主的办法,才能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只有解决好了民生问题,才能更稳定、更有序地推进民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