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篇)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广场社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领导干部自我约束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五个方面’’的作风建设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建设,结合我社区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对象和范围社区副科级以上科级领导干部。
二、报告事项.1、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2、本人主持或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嫁娶等事宜情况3、本人、子女与外国(境)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出境读书或定居的情况。
4、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出境和在境外活动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及处理的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
7、配偶、子女和近亲属(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就业、工作变动情况。
8、本人经济上、生活作风上可能引起群众误解的情况。
9、按照有关规定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报告的时限和方式领导干部个人发生重大事项的,要一事一报,即时即报,特殊情况在事项发生后____日内及时书面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登记表》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由党组织负责人(涉及负责人的,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区纪委干部管理室。
四、具体要求1、领导干部要增强自觉报告的意识。
当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要及时将具体事项以书面形式详实上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告的,应说明原因,并及时补报。
2、党委要严格审核把关。
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报告的内容要严格进行审核把关,经核实后及时上报。
3、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以保密。
上级党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应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4、有事项发生的领导干部要在班子____上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列入述职述廉报告内容,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篇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997年1月31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这项制度的建立,为各级领导干部筑起了一条廉洁自律的防线,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勤政、廉政、防微杜渐;有利于组织上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防患于未然;有利于社会和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同时也有利于组织上了解、关心和爱护干部。
从根本上说,有利于树立优良的党风政风。
报告人应报告的重大事项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本人参加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之内办理上述事宜);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以及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
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
各级党委及纪委,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以及上述领导机关所属的部门和单位(包括事业单位,下同)的党组(党委),负责受理本级领导干部的报告(不设党组、党委的部门和单位,由相应的机构受理)。
各部门和单位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的报告,由本部门、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由本人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受理。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领导干部在涉及个人事务或重大决策时需要向上级领导层报告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防止权力滥用、腐败行为的发生,保障国家、组织和个人的利益。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我国国家机关和各级党组织中的常规性制度,在大多数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组织中也得到了广泛的实施。
该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党和国家的纪律,推动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制度内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报告事项的范围:包括个人财产变动、亲属从业情况、投资经营情况、外部经济利益等重大事项。
2. 报告的时机:一般是在事项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报告,具体时间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规定。
3. 报告的方式与对象: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报告的方式,报告对象一般为上级领导以及相关组织和部门。
4. 报告的内容要求:报告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对于重大事项要进行阐述、解释和说明,同时要保护相关人员的隐私权。
5.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和审核,对于不实报告、瞒报、谎报等情况要进行严肃处理。
二、制度意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增强党的纪律性具有重要意义。
1. 提高认识、规范行为:领导干部在向上级领导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时,必须慎重思考,提高自身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理性决策、规范行为。
2. 防止权力滥用:通过报告制度,可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避免权力滥用、损害个人和组织利益的发生。
3. 预防腐败行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对于监督领导干部的个人利益关系、财产状况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4. 维护公正、透明和高效:通过报告制度,可以确保领导干部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 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纠纷:报告制度可以促进领导干部的合理决策,减少因个人事务引起的工作纠纷,提高工作的效率。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在个人参与组织的重大事项时,需要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提交报告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组织的透明度和监督机制,确保个人的决策和行为符合组织的利益,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减少风险和损失。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一、报告的范围:制度应明确规定个人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的范围,例如重大决策、重要项目的进展情况、重大事件的发生及处理等。
二、报告的时机:制度应规定报告的时机,以便上级或相关部门能够及时了解个人的行动和决策。
可以根据事项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确定报告的频次,有些重大事项可能需要实时报告,有些则可以进行定期报告。
三、报告的内容:报告应包含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事项的背景、目的、进展、风险及解决方案等。
报告的内容要详实、准确,有利于上级或相关部门进行决策和监督。
四、报告的形式:报告可以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会议汇报等形式进行。
制度应规定报告的格式和要求,以确保报告的一致性和易读性。
五、报告的途径:制度应明确报告的途径和联系人。
可以要求个人向直接上级提交报告,也可以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接收报告。
六、报告的审批流程:制度应规定报告的审批流程,以确保报告的审查和决策程序的透明和公正。
可以设置多级审批,并要求审批人签署意见和批示。
七、报告的保密性:制度应强调报告的保密性,尤其在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方面。
个人应对报告内容的保密性负责,并绝不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八、报告的效果评估:制度应建立报告的效果评估机制,定期评估报告的意义和影响,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以上是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一些建议内容,可以根据具体组织的需求和特点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通过建立和实施该制度,可以有效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促进个人和组织共同发展。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为了更好地管理个人事务,很多公司或机构会要求员工定期提交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这一报告可以帮助公司或机构了解员工的情况,进一步优化公司或机构的管理制度。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会深入探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具体内容和写作格式。
报告内容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1.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联系方式等。 2. 工作内容:介绍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进展情况。 3. 工作计划:列出自己的工作计划和目标,说明如何实现这些目标。
4. 学习进展:介绍自己的学习情况,包括参加的培训和学习成果。 5. 发展规划:说明自己的职业规划,包括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6. 个人难题:阐述自己在工作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如果需要,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
报告格式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格式一般分为三部分:标题、正文和附件。 1. 标题:报告的标题应简明扼要,能够准确反映报告的内容和目的。
2. 正文:报告的正文应清晰明了、言简意赅,可以适当加入图片、表格等辅助材料。正文的文字应排版整洁美观,语句通顺,使用术语和专业词汇时应注明其含义。
3. 附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附件一般包括个人工作简历、职业规划、培训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写作技巧 1. 立足于实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内容应以自己的实际情况为基础,不要虚夸或夸大其词。
2. 重点突出:在报告中突出重点,强调自己的优势和亮点,同时也要客观地提出自己的不足和发展方向。
3. 规范用语:报告应使用规范、准确的语言表达,不要出现错别字和语法错误。
4. 读者定位:报告的写作应考虑到读者的背景和需求,合理安排内容顺序,使读者易于理解。
总结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每个公司或机构要求员工定期提交的必要申报。本文中,我们介绍了报告的具体内容和格式要求,以及写作时需要注意的技巧。希望本文对您能够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和帮助。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组织或机构建立的一种制度,要求员工在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组织或机构对员工发生的重大事项有全面了解,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和解决。
个人重大事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个人健康状况:员工患病、受伤或出现其他严重身体状况时应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告,以便组织采取相应的安排和支持措施。
2. 重大家庭事件:员工家庭成员患病、不幸去世、遭受意外灾害等情况发生时,员工应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告,以便组织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 个人工作情况:员工在工作中遇到严重问题、产生重大失误或发现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告,以便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和处理。
4. 法律纠纷或风险事件:员工被卷入法律纠纷、面临诉讼风险或遭受经济损失等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告,以便组织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支持。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实施:1. 明确报告对象和流程:明确员工应该向哪个上级或部门进行报告,建立明确的报告流程,确保报告信息准确传达。
2. 报告方式:可以采用书面报告、口头报告、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报告,要求员工详细描述事项,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3. 保密和保护措施:对于敏感事项,组织应建立保密机制,对员工报告的事项进行保护,并保证员工不会因为报告事项而受到不利的影响。
4. 及时反馈和处理:上级或相关部门应及时对员工的报告进行反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保证员工问题得到解决和支持。
5. 监督和评估:组织可以通过定期评估、检查等方式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总之,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助于保障员工权益和组织的正常运作,员工应积极履行报告义务,组织应建立健全的制度来保证员工的报告得到关注和处理。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概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要求员工及时向上级领导、人事部门或安全部门报告与个人及家庭有关的重大变化的制度。
这一制度对于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利益、保证生产安全和合规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适用范围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
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大事项的报告:1.婚姻、离婚或结婚登记手续变更;2.生育(包括流产)、抚养儿女、家庭财产变动等与家庭有关的事项;3.个人或家庭成员的死亡或重大疾病;4.个人或家庭成员的重大事故或事件;5.重大外债、重大投资或涉及房产的变动等财务事项;6.担任或兼职其他职务、参加陆海空军预备役、参与国际友好交流等与工作有关的事项等等。
三、报告方式员工应及时向上级领导、人事部门或安全部门报告个人或家庭的重大事项,可采取如下方式:1.书面报告:员工可以书面报告的方式向上级领导、人事部门或安全部门报告,并在上面署名确认;2.口头报告:员工可以口头报告的方式向上级领导、人事部门或安全部门报告,并由对方记录并签字确认。
四、保密原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涉及个人的隐私,因此应遵循保密原则。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严格控制信息范围:报告的信息应在必要范围内共享和传递,避免泄露;2.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完备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信息的安全性;3.保障报告人的权益:报告人的权益必须受到保护,不得因为报告事项对其进行任何惩罚或歧视。
五、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员工未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的,将追究责任,具体包括:1.违反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纪律处分,严重的将会面临解雇等惩罚;2.上级领导、人事部门或安全部门未及时采取措施或报表后情况有严重误导的,同样将追究其责任。
六、总结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建立,对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保障生产安全和合规经营十分重要。
在制度实施过程中,需要员工正确认识制度的重要性,按照制度规定及时报告;同时,企业应加强管理,在报告制度的规定范围内对员工的个人信息予以保护,并建立完备的保密机制。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本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是指党员干部在个人生活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向党组织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
第二章报告事项第四条党员干部应当向党组织报告下列个人重大事项:(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二)本人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留学、旅游等情况;(三)本人及配偶、子女涉及商业活动的情况;(四)本人及配偶、子女涉及诉讼、被执行等情况;(五)本人认为需要向党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党员干部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所报告事项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报告程序第六条党员干部应当在事项发生后30日内,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告的,应当及时说明原因,并在情况解决后补报。
第七条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应当按照党组织的管理权限,逐级报告。
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八条党组织收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后,应当进行核实,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奖励与问责第九条党员干部按照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党组织应当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第十条党员干部未按照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或者报告不实、不全面的,党组织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第十一条党员干部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党的中央委员会。
第十四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党内管理制度,对于加强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全体党员干部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做到自觉报告、如实报告、及时报告。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其言行举止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利益。
为了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管理,保障党的纯洁性和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首先,领导干部应当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个人有关事项包括婚姻家庭情况、个人财产情况、违法犯罪记录等。
领导干部应当如实报告自己及配偶、子女的婚姻家庭情况,包括婚姻状况、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单位和职务等;如实报告自己及配偶、子女的个人财产情况,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财产状况;如实报告自己及配偶、子女的违法犯罪记录,包括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和受过何种处理等。
其次,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内容和要求进行,不得有遗漏、隐瞒或虚假陈述。
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并接受组织部门的审查核实。
再次,领导干部应当及时更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如有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向组织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
对于需要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报告,不得拖延或拒绝报告。
最后,领导干部应当严格遵守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保密规定。
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属于个人隐私,组织部门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领导干部本人也应当自觉维护个人隐私,不得利用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谋取个人私利或泄露国家机密。
总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对于维护党的纯洁性和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具有重要意义。
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做到如实、按规定、及时更新、保密,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党和人民赢得更多信任和支持。
局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
个人财产情况:包括 房产、车辆、金融资 产、收入来源等。
本人因私出国(境) 和在国(境)外活动 情况。
配偶、共同生活的子 女在国(境)外活动 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申报时间与周期
每年1月1日至1月15 日集中报告上一年 度的有关事项。
领导干部发生职务 变动时,应在30日 内报告相关事项。
遇有特殊情况及时 报告。
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修订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发布《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的规定》,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规定。
2017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 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 项报告制度的规定》。
审批决定
上级领导根据审核情况做出审批决 定,决定是否批准、暂缓批准或不 批准。
保密措施与原则
严格保密
所有涉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资料、信 息、过程等均应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签订保密协议
参与审批工作的相关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明确 保密责任和义务。
违规处罚
如发现泄露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 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监督机制与责任追究
内部监督
组织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 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监督领导干 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
行情况。
社会监督
鼓励社会各界对领导干部个人重 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接受群众举报和反映。
责任追究
对违反制度的领导干部,应根据情 节轻重和影响程度,依法依规追究 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或组织处理。
报告内容
包括本人婚姻、收养、继承、房产等事项的变动情况,以 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等人的有关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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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篇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对领导
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
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997
年1月31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
定》。这项制度的建立,为各级领导干部筑起了一条廉洁自
律的防线,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勤政、廉
政、防微杜渐;有利于组织上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防患于未然;有利于社会和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干群
关系;同时也有利于组织上了解、关心和爱护干部。从根本
上说,有利于树立优良的党风政风。
报告人应报告的重大事项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
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本人
参加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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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在近亲属范围之内办理上述事宜);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
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
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
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
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
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
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以及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
告的其他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
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
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
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
各级党委及纪委,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
院党组,以及上述领导机关所属的部门和单位(包括事业单
位,下同)的党组(党委),负责受理本级领导干部的报告(不
设党组、党委的部门和单位,由相应的机构受理)。各部门
和单位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的报告,由本部门、本单位的组
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
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由本人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受理。对
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
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
理。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以保密。组织认为应予以公开
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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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
其所在组织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
做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领导干部年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
所属年度:填表时间:年月日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稿2)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
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领
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
件精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特制定本制度。第二
条报告的对象和范围
市局担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副处级以上干部。
第三条报告的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
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二)本人主持或参与操办的
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境)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
出国出境读书或定居的情况;(四)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出
境和在境外活动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及处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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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
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以及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
业主管,或受聘于外国驻华,或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
担任主管的情况;
(七)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报告的时限和方式
下列事项必须事先向局党组报告:
(一)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和买卖私房;
(二)本人、子女与外国(境)人通婚;(三)配偶、子女
出国、出境读书或定居;(四)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出境。
其他报告事项应在事后一个月内报告。报告个人重大事
项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第五条报告的受理
(一)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的报告,由纪检组受理。纪检
组在受理报告后10天内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
意见办理。
(二)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以保密。纪检组认为应
予以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
围内公开。
第六条报告的督察和要求
(一)如有不按本制度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的,纪检组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