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仲裁制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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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纠纷调解与处理制度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调解与处理制度制度

医院医疗纠纷调解与处理制度制度第一条总则一、为了规范医院医疗纠纷调解与处理工作,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发生的医疗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医疗损害赔偿等争议。

第二条调解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自愿、和解的原则,尊重医患双方的意愿。

三、坚持迅速、高效的原则,及时化解医疗纠纷。

第三条调解组织一、成立医院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

二、调解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医患双方代表组成。

三、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调解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调解程序一、医患双方协商不成,自愿申请调解的,应当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二、调解委员会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三、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组成调解小组,确定调解时间、地点。

四、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工作,应当充分听取医患双方的陈述,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

五、调解小组应当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提出调解方案。

六、调解方案经医患双方同意后,制作调解协议书。

七、调解协议书经医患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五条调解协议一、调解协议应当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

二、调解协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三、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医患双方及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

第六条调解协议的履行一、医患双方应当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调解期限一、调解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

二、如遇特殊情况,经调解委员会同意,可以适当延长调解期限。

第八条调解费用一、调解委员会不收取医患双方的调解费用。

医疗纠纷处理办法

医疗纠纷处理办法

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疗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各种处理方式。

第三条医疗纠纷的处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医疗安全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五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依法承担医疗纠纷的责任,积极配合处理工作,保障患者的权益。

第二章医疗纠纷的预防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医务人员的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患者的沟通,重视患者的知情权,告知患者疾病病情、治疗方案、预后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循诊疗规范,严格执行医疗工作流程,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构,设立医疗纠纷处理专员,及时处理医疗纠纷。

第三章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第十一条医疗纠纷的调解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接受患者投诉,了解患者的诉求和事实情况;(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三)组织调解会议,邀请患者和医务人员参加,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四)达成调解协议,明确责任和赔偿金额;(五)调解协议的履行。

第十二条医疗纠纷的仲裁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患者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无法通过调解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申请仲裁;(二)仲裁委员会对患者的申请进行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查和审理;(三)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并通知相关当事人;(四)当事人应当按照仲裁裁决的要求履行义务。

第十三条医疗纠纷的诉讼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患者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无法通过调解或仲裁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人民法院对患者的诉讼进行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理;(三)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并通知相关当事人;(四)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的要求履行义务。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医疗行为发生争议而导致的纠纷。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法、科学、公正地进行,并充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有效管控和处理医疗纠纷,各地区在医疗纠纷处理工作中普遍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制度和程序,下面将详细介绍一套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

一、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组织机构1、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应包括医疗专业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员。

2、医疗纠纷处理机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具体处理医疗纠纷。

该机构应该配备专业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法律顾问等,以确保对医疗纠纷进行专业的评估和处理。

3、医疗纠纷调解人员:由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选拔培养的专业调解人员,负责医患双方的调解工作。

二、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程序1、接受投诉: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医疗纠纷处理机构提交投诉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接受投诉,并及时告知患者投诉的受理情况。

2、调查核实: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调查。

3、评估鉴定:患者可以要求对医疗纠纷进行评估鉴定。

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聘请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评估鉴定工作,了解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学常规和法律规定。

4、调解协商:在调查核实和评估鉴定的基础上,医疗纠纷调解人员应与患者和医务人员进行调解协商,推动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调解协商的过程应公开、公正、透明,并确保患者的意见得到充分听取和尊重。

5、仲裁和诉讼:如果调解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患者可以向医疗纠纷处理机构申请仲裁。

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应依法受理,并组织仲裁人员进行仲裁工作。

如果患者不满意仲裁结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三、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应当公正、公平,严格依法进行。

医院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流程

医院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流程

医院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流程在医院医疗纠纷中,调解和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两种主要方式。

这两种方式都是通过第三方的介入,以公正、公平、合法的方式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本文中,将详细介绍医院医疗纠纷的调解与仲裁流程。

一、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流程医院医疗纠纷调解是指医院与患者或其家属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自愿达成一致解决医疗纠纷的行为。

下面是医院医疗纠纷调解的流程:1. 提出调解申请当患者或其家属认为医疗服务存在问题时,可以向医院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申请可以以书面形式提交,也可以口头提出。

2. 受理调解申请医院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受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调解工作。

调解专人应当具备丰富的医疗纠纷处理经验和法律知识。

3. 调查核实医院调解专人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

针对涉嫌医疗事故的情况,医院可能还会安排专业的鉴定或调查机构进行鉴定。

4. 召开调解会议医院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进行调解。

调解会议应当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并在会议纪要上做好记录。

调解会议一般由医务人员、法律顾问和调解专人组成。

5. 达成协议在调解会议上,医院与患者或其家属可以通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是医疗纠纷调解的重要成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医院医疗纠纷仲裁流程医院医疗纠纷仲裁是指将医疗纠纷交由仲裁机构进行公正、独立仲裁的行为。

以下是医院医疗纠纷仲裁的流程:1. 申请仲裁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指定的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应当详细陈述纠纷的事实、理由和请求,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仲裁申请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后,会对申请书进行审查,核实申请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一旦确认申请符合要求,仲裁机构会正式受理仲裁申请。

3. 仲裁庭组建仲裁机构将根据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组建适当的仲裁庭并指派主审仲裁员。

仲裁庭应当由多名专业人士组成,其中必须有合格的医务人员。

4. 仲裁审理仲裁庭会安排庭前会议,在会议上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申辩,并交换证据。

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的争议解决

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的争议解决

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的争议解决在医疗行业,纠纷处理机制和医疗核心制度一直是备受争议的议题。

针对医疗纠纷的频发和日益复杂化的情况,制定适用于不同类型医疗纠纷的处理机制和核心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以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一项核心制度: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医疗事故报告制度是重要的一环,用于收集和记录医疗事故的情况。

通过及时报告医疗事故,可以加强事故的调查和管理,为纠纷的解决提供准确的依据。

第二项核心制度:医疗事故调查认定制度医疗事故调查认定制度是为了判断医疗纠纷中的事故责任和损害赔偿问题而设立的。

通过严格的调查程序和专业的鉴定机构,可以准确认定事故责任,为纠纷的解决提供法律支持。

第三项核心制度:医疗事故赔偿制度医疗事故赔偿制度是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医疗秩序而建立的。

在医疗纠纷中,赔偿制度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对于解决争议起着重要作用。

第四项核心制度: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明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范围和责任情况而设立的。

通过追究责任,可以推动医疗机构加强管理和提升医务人员的素质水平。

第五项核心制度:医疗不良事件公开制度医疗不良事件公开制度是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自律和监督而建立的。

通过公开不良事件的信息,可以让患者和社会公众了解医疗质量状况,并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的评价。

第六项核心制度: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医疗纠纷调解制度是为了促进医患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而设立的。

调解制度可以提供一个公正、公平、高效的解决渠道,减少争议的升级和法律纠纷的发生。

第七项核心制度:医疗纠纷仲裁制度医疗纠纷仲裁制度是一种非诉讼解决争议的方式,通过仲裁机构进行公正、独立的仲裁程序,可以快速解决医疗纠纷,减少当事人的成本和时间消耗。

第八项核心制度:医疗纠纷诉讼制度医疗纠纷诉讼制度是医疗纠纷处理的最后一环,适用于那些无法通过协商、调解和仲裁解决的争议。

医疗纠纷调解与解决管理制度

医疗纠纷调解与解决管理制度

医疗纠纷调解与解决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内部处理医疗纠纷的程序和方法,加强医疗纠纷的调解和解决工作,保护医生和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文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部医疗纠纷的调解和解决。

第三条定义1.医疗纠纷:指由医疗活动引起的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矛盾、争议或纠纷。

2.医疗纠纷调解:是指通过调解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协商、调解的行为。

3.医疗纠纷解决:是指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对医疗纠纷进行解决的行为。

第二章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第四条设立原则本医院设立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负责处理本院内部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第五条组织结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由院领导任命的专职调解员构成,同时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医院内部的医疗专家构成。

第六条职责1.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医院内部的医疗纠纷调解申请,并组织调解工作。

2.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负责协调医疗纠纷的各方,促进双方的沟通和谅解。

3.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负责订立和完善医疗纠纷调解的各项规章制度,供应调解的引导和咨询。

第三章医疗纠纷调解程序第七条调解申请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可以向医疗纠纷调解机构提出医疗纠纷调解申请,应供应相关的证明料子和认真的事情经过描述。

第八条受理和调解1.医疗纠纷调解机构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并通知有关方面。

2.调解机构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纠纷进行调查和调解,调解过程中应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公平。

第九条调解结果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应在调解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调解结果书面报告。

调解结果一经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纠纷解决1.假如调解不能达成全都,当事人可以依据本身的意愿选择其他解决方式,包含仲裁、诉讼等。

2.假如双方同意,也可以将纠纷提交第三方调解。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一、制度目的医疗纠纷是指患者或其家属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医疗行为产生的疑义、纠纷或不满意的行为。

为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制定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和患者。

三、纠纷处理流程1. 形成医疗纠纷当患者对医疗服务不满意,或存在疑义或纠纷时,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口头投诉:患者可以直接向医务人员或相关部门进行口头投诉,医务人员应认真听取,并及时记录。

•书面投诉:患者可以书面形式发起投诉,需详细说明投诉事由和要求,并签署时间、日期、姓名等。

2. 受理投诉•针对口头投诉,医务人员应及时办理,并记入相关记录。

•对于书面投诉,医务人员应当在收到投诉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并给予回复。

3. 纠纷调解•医疗机构应设立相关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纠纷调解工作。

•受理投诉后,相关部门或委员会应立即成立调解小组,对纠纷进行调查和核实。

调解小组应由纠纷相关方、医务人员和独立第三方构成。

•调解小组应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进行积极调解,并在投诉受理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工作。

•调解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经双方确认,可作为进一步解决纠纷的依据。

4. 纠纷仲裁•当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纠纷双方可以申请纠纷仲裁。

•仲裁机构应建立仲裁小组,由行政、法律、医疗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

•仲裁小组应向纠纷双方提供仲裁程序的具体规定,并在收到双方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成立仲裁小组。

•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双方应予以尊重并执行。

5. 纠纷处理结果通知•不论纠纷调解或仲裁的结果如何,医疗机构应及时将结果通知双方。

•结果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记录于纠纷处理档案。

四、纠纷处理防范措施•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遵循医疗道德和职业操守。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避免纠纷的发生。

•对于重大医疗纠纷案件,应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机构设置规定

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机构设置规定

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机构设置规定一、医疗纠纷的调解与仲裁机构医疗纠纷的频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解决医患之间的矛盾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设立了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机构。

这些机构在医患之间起到了重要的调解和仲裁作用,对于促进医疗秩序的规范化与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调解机构的设置规定1.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是医疗纠纷调解的主要机构。

该机构由政府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医生协会、患者代表等相关方组成。

调解委员会一般设立于市、区级,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各级别的调解机构。

委员会的设置需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调解人员的任命需符合相关资格要求。

2. 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是以专业化、专业团队为基础的机构。

调解中心聘请以法律、医学等专业背景为基础的调解人员,通过专业技能及公正的立场,帮助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可以设立在医院、法院、行政机关等场所,便于医患方的迅速接触。

三、仲裁机构的设置规定1. 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是医疗纠纷仲裁的主要机构。

该机构由政府主管部门、医疗机构、法院代表等组成。

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的设立需要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委员会成员需具备相关法律、医学等专业背景,并经过严格的选拔程序。

2. 医疗纠纷仲裁庭医疗纠纷仲裁庭是医疗纠纷仲裁的具体实施单位。

庭向医患双方提供公正的仲裁服务,根据医疗纠纷的具体情况,裁决医患之间的争议。

庭的成员由具备相关法律、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人员组成,庭的设置需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机构的功能与作用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机构的设置对于解决医患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调解机构通过协商与调解的方式,帮助双方沟通、化解矛盾,实现和解、和谐;另一方面,仲裁机构通过仲裁的方式,依据法律法规,对医疗纠纷做出公正裁决,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医疗纠纷调解与仲裁机构的设置在多个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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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仲裁制度是什么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法律适用。

是指医疗纠纷仲裁机构依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具体运用于各种医疗纠纷案件,从而对争议的事实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查与裁决的活动。

医疗行业是高风险行业,由于医院医生的水平参差不齐,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及责任心不同,医疗后果的难于预测性等因素.使得在医疗过程中经常发生对病人不利的损害结果:同时,由于患者方面对医疗知识了解程度的不同及对医疗风险程度的估计不足,总是抱有很高的期望值,一旦发生不可预见的后果,往往首先考虑的是医院或医护人员没有尽心尽力甚至认为是医护人员的责任事故,这些因素造成医疗纠纷的不断发生。

医疗事故的频繁发生,不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巨大的身心损害,而且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甚至引发社会矛盾。

如何处理因医疗事故导致的医疗纠纷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国务院新颁布的行政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解决医疗纠纷方式仍停留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三种方式上,有许多不足之处。

因此,医疗纠纷的处理一直是困绕我国卫生界的一大难题。

笔者结合当前医疗纠纷的实际情况,在研究我国的《仲裁法》、民商事仲裁制度和劳动仲裁制度的基础上,对于建立医疗纠纷仲裁制度作如下探讨。

一、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必要性仲裁是一种最为重要的非司法诉讼解决争议的方式,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

建立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必要性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解决医疗纠纷方式的局限性《医疗事故处理条理》规定的三种方式:①医疗单位与病员及其家属自行协商解决。

②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③人民法院处理。

这三种方式对于解决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的作用,也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1、协商和解的方式不利于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医疗单位愿意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原因之一是宁愿“花钱买平安”,以减少万一败诉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之二是减轻善后工作的难度等。

患者一方则为了多得到经济补偿。

协商和解容易造成病人之间的攀比,要价越来越高,医院难以承受,而导致矛盾激化,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此外,协商和解容易掩盖错误,甚至2、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行政处理医疗纠纷的权利机构基本是医疗单位本身和医疗单位的领导机关。

在行政处理医疗纠纷中,处理纠纷的权利机构多从本位主义出发,首先考虑如何保护自己的医护人员和如何维护医疗单位的经济利益。

难以避免发生“同行相亲”、“隶属偏袒”等问题,容易造成处理结论的失真,病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3、法院处理有一定的局限性。

医生是一种高风险的职业,非经专业训练难以对专业问题得出客观科学的评价。

法官由于不懂医,处理医疗纠纷不可能得心应手,医患双方的权利无法得到充分保证。

部分患者判决结果不满意,以纠纷为理由砸毁医院设施或殴打医务人员。

更多的情况下,由于法官不懂医疗行业的特殊性,而不公正作出的判决,挫伤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权益。

(二)仲裁解决医疗纠纷的优越性1、医疗纠纷仲裁制度具有公正性、权威性。

仲裁机构具有民间性质,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员是兼职的,不属于仲裁机构,可以避免行政干预、长官意志;仲裁没有级别和地域管辖,当事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自己信赖的仲裁机构,能够避免“人情”等不公正因素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仲裁员从公道正派的专业人员中选聘,有着严格的条件,素质高,作风正,令人信赖。

2、医疗纠纷仲裁制度具有快捷性,经济性。

医疗纠纷仲裁制度可规定审理的期限,实行一裁终局制,即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医患双方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不能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上诉。

这充分体现了仲裁方式快捷性的优点,克服了以往处理医疗纠纷存在的久拖不决、搅闹医院、无理缠讼的不良现象。

由于时间上的快捷性,费用也就相应的节省;由于一裁终局制,无需多审级收费,所以仲裁收费一般比诉讼收费低。

3 医疗纠纷仲裁制度具有保密性,能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医疗纠纷案件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一些新闻媒介很是热衷于报道、曝光,且过分侧重反映患者方面的要求,对于案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部分报道未能实事求是而是作出自认为正确的判断和结论,误导公众,激化了社会矛盾,甚至或多或少地影响了法官的公正裁判。

而医疗纠纷仲裁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仲裁的整个程序和裁决也不公开,仲裁机构成员和仲裁员以及当事人均赋有保密义务。

整个仲裁过程很少受到外界干扰,这样可以给当事人,尤其是医方“留点面子”,减轻其怕在声誉上可能受到负面影响的顾虑,也保护了患者的隐私权,医患双方可以在一个和谐的氛围中,平息纷争,化解矛盾,促使争议得到公正、彻底解决。

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缓和社会矛盾有积极的作用。

4、医疗纠纷仲裁制度能有效克服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时专业知识的局限性医疗纠纷常常涉及复杂的医学知识和法律问题。

法官由于受医学专业知识的局限,难以深入其中,可能影响公正裁判。

而医疗仲裁机构具有分专业的仲裁员,仲裁员一般都是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医疗管理专家,能保证仲裁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建立与仲裁程序(一)建立纠纷仲裁委员会由于医疗纠纷仲裁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和仲裁的特点,可先在设区的市一级以上行政区设立常设性的仲裁机构即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

该机构由市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统一组建,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其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该委员会组成人员中要充分体现医、法结合,由医学专家、法医、法学专家、医学伦理学家、医疗管理专家医学伦理学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以此来提高仲裁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增加医患双方对仲裁的信任度。

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①负责处理本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医疗纠纷争议案件。

②聘任具有实践经验和专业水平的临床医学专家(可分不同的专科)、对卫生法有较深研究的法律专家和卫生行政管理专家和医学伦理学专家、公证员担任专职或兼职仲裁员,并对仲裁员进行管理。

③领导和监督仲裁庭开展工作。

④总结并组织交流办案经验,向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司法机构提供有关处理医疗纠纷的建议。

(二)设立医疗仲裁庭医疗仲裁庭是非常设机构,仲裁员可由具有实践经验和专业水平的临床医学专家(可分不同的专科)、对卫生法有较深研究的法律专家和卫生行政管理专家和医学伦理学专家、法医、公证员担任。

医疗仲裁庭,可以根据医疗纠纷的复杂程度分别由3、5、7人组成。

3人仲裁庭由医疗专家、法医、法律工作者组成;5人仲裁庭由医疗专家3名、法医、法律工作者公证人员个1名组成;7人仲裁庭由医疗专家2名、法医、医学伦理学专家、法律工作者公证人员个1名组成.(三)医疗纠纷仲裁程序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若双方能自愿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处理,则仲裁可按照下列程序进行:①当事人申请。

提出仲裁要求的医患一方应当在纠纷发生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即受理时效内)向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②案件受理。

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对决定受理的应通知被诉方,并组成仲裁庭。

③案件审理。

仲裁庭处理医疗纠纷应当先行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促使医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若调解不成功则不应久调不决,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④仲裁的执行。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同法院的裁判书一样,当事人必须履行。

当败诉方在不自动履行仲裁裁决的情况下,胜诉方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能体现仲裁裁决的权威性,在保证实现当事人权利的同时,也保证了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顺利发展。

三、医疗纠纷仲裁的法律适用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法律适用。

是指医疗纠纷仲裁机构依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具体运用于各种医疗纠纷案件,从而对争议的事实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查与裁决的活动。

(一)医疗纠纷仲裁的法律适用范围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形成了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医疗卫生法律为核心,以国务院制定的医疗卫生行政法规为主体,以卫生部发布的大量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为网络的医疗卫生法律体系,这一体系是医疗纠纷仲裁的依据。

当然该体系尚处在发展、完善之中,因此与医疗纠纷处理有关的民法、经济法等法律也可能被运用到仲裁中。

目前与医疗纠纷仲裁的法律适用有关的医疗卫生法律体系中,《医疗事故处理条理》是医疗纠纷仲裁的主要依据。

此外,《执业医师法》,对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及各自承担的责任也作了详? 傅墓娑ǎ?砸搅凭婪字俨锰峁┝酥苯拥姆?梢谰荨?br>(二)医疗纠纷仲裁的法律适用要求医疗纠纷仲裁机构在适用法律时应做到合法、准确、及时。

“合法”指适用法律时要遵守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权限及法定程序,将医疗纠纷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法律规定恰当地结合起来。

“准确”是指对医疗纠纷争议的事实认定要符合实际情况,医疗卫生法领域有不少技术性很强的法律事实,仲裁庭要反复审核事实,必要时可求助于科学检测等手段,以便科学准确地查清事实。

“及时”指适用法律时要遵守仲裁制度规定的期限,充分体现仲裁快捷性的特点,尽快稳定医疗卫生管理秩序,平息纠纷,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阅读延伸:医疗纠纷处理预案是什么医疗纠纷的性质与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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