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标准
水土保持费征收标准

水土保持费征收标准
水土保持是中国政府对环境保护领域的重点,为了实现水土保持的功能,控制水土流失,确保水源地的正常运行,中国政府制定了关于水土保持费的征收标准。
1、水土保持费属于有形财产损失,由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征收费用。
根据《水土保持行政管理条例》,各有关方面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向涉及水土保持的当事人征收水土保持费。
2、具体征收费率根据行政区划、地形地貌、土壤条件、植被状况及水源地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有的行政区划会征收1%的水土保持费,有的行政区划会征收3%的水土保持费。
3、水土保持费的征收对象是对水土保持有损害的土地和水资源及环境,应当支付水土保持费的主体包括:工业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单位等,水土保持费如果被支付,可以抵减工业污染作业许可费用和污染源减排费用。
4、水土保持费的征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环保”的原则,具体按照行政区划规定的水土保持费标准进行征收。
有关政府还应当严格审查和检查企业的违规行为,依法惩处。
5、水土保持费的收入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和维护,这些项目包括:护坡工程、水土流失控制工程、灌溉工程等,用于维护水源地的安全、确保水土保持的改善和合理利用。
根据以上分析,水土保持费的征收不仅是保护环境,更重要的是为了将水土保持成效最大化,确保水源地不受破坏,为全民提供最佳
服务。
应当推行及时、合理、有序的水土保持费管理,以发挥水土保持的作用。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
水土保持是指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保护和改善土壤、水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维护生态环境的一项综合性工程。
为了促进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我国实行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对于水土保持工作所需的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提供了一定的经济补偿。
下面将介绍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费标准。
首先,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土地的类型和面积来确定的。
对于不
同类型的土地,其水土保持的重要程度是不同的,因此需要根据土地的种类来确定相应的补偿费用。
同时,土地的面积也是影响补偿费的重要因素,面积越大,所需的水土保持措施和费用也会相应增加。
其次,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费标准还与土地的利用方式和生态环境的状况有关。
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因此需要根据土地的利用方式来确定相应的补偿费用。
同时,生态环境的状况也会影响水土保持工作的难易程度,对于生态环境状况较差的地区,所需的水土保持措施和费用也会相应增加。
最后,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费标准还应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
能力。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是不同的,因此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相应的补偿费用,以保证水土保持工作的顺利开展。
综上所述,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土地的类型和面积、利用方式和
生态环境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来确定的。
只有合理确定补偿费的收费标准,才能更好地保护和改善土壤、水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维护生态环境,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标准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标准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标准是根据水土保持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成本来确定的。
具体的征收标准会根据地区、土地利用性质、工程项目类型等因素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标准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水土保持工程的投资费用:包括工程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等费用。
这部分费用通常由相关责任单位或者项目建设者承担。
2. 灾害防治费用:如果水土保持工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自然灾害,如滑坡、泥石流等,那么还需要考虑灾害防治费用。
3. 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如果水土保持工程涉及到的区域有生态环境破坏,那么还需要考虑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4. 生活和生计补偿费用:如果水土保持工程涉及到居民的生活和生计变动,比如迁移、失业等,那么还需要考虑生活和生计补偿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标准是由相关部门制定的,并且可能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因此,具体的征收标准需要咨询相关部门或者参考当地法规。
水土保持方案收费标准

水土保持方案收费标准水土保持是指在农田、林地、草地和城市建设等土地利用过程中,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和技术手段,保持土壤的肥力和水分,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农田生产力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水土保持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收费标准。
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收费标准。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收费标准应根据项目的规模、难易程度、技术要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具体收费标准由水土保持专业机构或个人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2)一般情况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收费标准可按照项目的面积、工程量、技术要求等进行计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当地的市场行情和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2. 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收费标准。
(1)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的收费标准应根据工程的规模、难易程度、技术要求、材料费用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具体收费标准由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单位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2)一般情况下,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的收费标准可按照工程的工程量、材料费用、施工难度等进行计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当地的市场行情和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3. 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1)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应根据技术咨询的内容、难易程度、专业要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具体收费标准由水土保持专业机构或个人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2)一般情况下,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可按照咨询内容的复杂程度、专业要求等进行计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当地的市场行情和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二、收费标准的确定原则。
1. 公平合理原则。
水土保持方案的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存在价格欺诈、垄断定价等不正当行为,保障委托方和服务提供方的合法权益。
2. 市场调节原则。
水土保持方案的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市场调节的原则,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技术水平、成本费用等因素进行合理定价,促进水土保持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3. 政策引导原则。
水土保持方案的收费标准应当遵循相关政策引导的原则,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定价,促进水土保持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提高服务质量。
水土流失防治费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标准

第一条为防治水土流失,保持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自然资源开发、生产建设造成损毁水土保持设施、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对造成水土流失的,应负责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治理;因技术或其他原因不能自行治理的,应按规定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由水土保持监督部门负责统一安排治理。
第三条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由项目所在地县级水土保持监督部门征收。
跨县(市、区)的项目,由地、州、市水土保持监督部门或委托所在地的县级水土保持监督部门征收。
跨地州市的项目和省重点项目由省级水土保持监督部门或委托地州市县水土保持监督部门征收。
第四条收费标准(一)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收取:1.对损坏水土保持生物设施的,按生产建设占地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征收补偿费1~1.50元。
2.对损坏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的,按其恢复到同等标准的工程造价收取。
(二)对造成水土流失,自己不治理或无力治理的,按下列标准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1.有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按水土保持监督部门批准的治理方案的治理费用一次或分期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
2.没有治理方案的或不易折算产品产量计收的生产建设项目,按如下方法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1)破坏地貌、植被的,按每平方米0.5~1.00元收取;(2)排放废石、废渣等固体物的,按每立方米2元收取。
3.采矿、采石、采煤和烧制石灰、水泥等生产建设项目没有治理方案的,按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石、弃渣量折算产品的产量计收水土流失防治费,收费标准见下表:┌────┬────┬───────┬──┬─────┬───────┐│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推│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淮│├────┼────┼───────┼──┼─────┼───────┤│铁矿│元/吨│0.5~0.80 │石灰│元/吨│0.30~0.50│├────┼────┼───────┼──┼─────┼───────┤│铅锌矿│元/吨│1.50~2.00│水泥│元/吨│ 1.00~2.00 │├────┼────┼───────┼──┼─────┼───────┤│铜矿│元/吨│2.00~2.50│烧砖│万块│10.00│├────┼────┼───────┼──┼─────┼───────┤│锡矿│元/吨│2.00~2.50│烧瓦│万块│5.00│├────┼────┼───────┼──┼─────┼───────┤│磷矿│元/吨│0.30~0.50│取土│元/立方米│0.30~0.50│├────┼────┼───────┼──┼─────┼───────┤│采煤│元/吨│0.50~0.80│采石│元/立方米│0.60│├────┼────┼───────┼──┼─────┼───────┤│其它采矿│元/吨│O.80~2.00│采沙│元/立方米│0.30│└────┴────┴───────┴──┴─────┴───────┘第五条征收费用的使用范围征收的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必须专项用于水土流失治理和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及服务。
水土保持方案收费依据

水土保持方案收费依据一、方案概述水土保持方案是指为了保护土壤和水资源,减少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划。
本文将针对水土保持方案的收费依据进行详细介绍。
二、收费标准1. 收费项目(1)编制水土保持方案;(2)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2. 收费标准(1)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收费标准为每亩100元人民币,不足一亩的按一亩计算。
(2)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收费标准:实施具体措施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测算,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费。
例如,在防止山洪灾害中,采用混凝土护坡时,需要根据工程量、材料价格等因素进行测算,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费。
三、优惠政策1. 困难地区优惠政策:对于经济困难地区,可以适当降低或免除部分收费。
具体优惠政策由当地政府制定。
2. 环保优惠政策:对于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给予一定的环保减免税政策。
具体政策由税务部门制定。
3. 奖励政策:对于在水土保持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给予一定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
四、收费流程1.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收费流程:(1)申请:单位或个人向当地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提出申请;(2)测算:相关部门根据申请材料,进行测算并确定收费标准;(3)签订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4)缴纳费用:申请方按照合同规定缴纳相应费用;(5)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2. 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收费流程:(1)设计方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并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2)签订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3)缴纳费用:申请方按照合同规定缴纳相应费用;(4)实施措施:实施具体的水土保持措施;(5)验收:相关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并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五、注意事项1. 收费标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涨价或降低收费。
2. 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和实施措施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标准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标准
1.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的,每平方米1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下同)。
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之内。
2.开采矿产资源的,在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的,每平方米1元,或者按照弃土弃渣(含探矿洞渣)一次性计征的,每立方米1元(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下同);开采期间,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每吨0. 25元计征。
3.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按照每立方米1元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4.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量,按照排放量每立方米1元计征。
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处理。
我国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标准

我国水利水电工程行业承包发展前景与对策吉林省单位元/西藏目前还没有但《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有望出台。
福建省收费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1、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的,每平方米1.5元或者按照弃土弃渣一次性计征的,每立方米1.5元。
2、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的,每平方米1.5元,或者按照弃土弃渣(含探矿洞渣)一次性计征的,每立方米 1.5元;开采期间,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每吨0.4元计征。
3、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等的,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按照每立方米1.5元计征。
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4、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量,按照排放量每立方米 1.5元计征。
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我国水利水电工程行业承包发展前景与对策贵州省贵州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标准广东省第四条水土保持补偿费按下列标准一次性计收:(一)从事房地产开发、开办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开发区等经营性建设项目,按实际破坏植被面积每平方米缴纳0.5-1.5元;(二)采石、烧瓷、烧砖等经营活动,按实际破坏植被面积每平方米缴纳0.7-1.0元;(三)开矿生产活动,按实际破坏植被面积每平方米缴纳0.3-0.7元;(四)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按实际破坏植被面积每平方米缴纳0.1-0.5元。
各市、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省规定的收费标准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上一级物价、财政、水利主管部门备案。
青海省第四条收费标准第五条(一)按采挖和破坏面积每平方米0.3~1.0元计收。
第六条(二)按弃土弃渣弃石体积每立方米2.0~10元计收。
第七条 (三)不便按上述方法交纳的,也可按照弃渣量折算的产品产量计收。
如下表:上表未包含者,可依据弃土、弃石、弃渣量与产品产量的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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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单位元/米
西藏
目前还没有但《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有望出台。
福建省
收费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1、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的,每平方米1.5元或者按照弃土弃渣一次性计征的,每立方米1.5元。
2、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的,每平方米1.5元,或者按照弃土弃渣(含探矿洞渣)一次性计征的,每立方米1.5元;开采期间,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每吨0.4元计征。
3、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等的,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按照每立方米1.5元计征。
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4、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量,按照排放量每立方米1.5元计征。
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我国水利水电工程行业承包发展前景与对策
贵州省
贵州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标准
广东省
第四条水土保持补偿费按下列标准一次性计收:
(一)从事房地产开发、开办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开发区等经营性建设项目,按实际破坏植被面积每平方米缴纳0.5-1.5元;
(二)采石、烧瓷、烧砖等经营活动,按实际破坏植被面积每平方米缴纳0.7-1.0元;
(三)开矿生产活动,按实际破坏植被面积每平方米缴纳0.3-0.7元;
(四)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按实际破坏植被面积每平方米缴纳0.1-0.5元。
各市、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省规定的收费标准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上一级物价、财政、水利主管部门备案。
青海省
第四条收费标准
第五条(一)按采挖和破坏面积每平方米0.3~1.0元计收。
第六条(二)按弃土弃渣弃石体积每立方米2.0~10元计收。
第七条(三)不便按上述方法交纳的,也可按照弃渣量折算的产品产量计收。
如下表:
上表未包含者,可依据弃土、弃石、弃渣量与产品产量的比例计算。
(四)从事流动性露天开矿、挖砂、取土等生产建设项目的,按开采的矿石、砂、土等产品数量及其销售价的2~5%计收。
(五)损坏地貌、植被使之降低或丧失保持水土功能的,按破坏面积,每平方米征收0.2~0.5元的水土流失补偿费。
(六)损坏、占用水土保持设施的:1、水平梯田、坝地、河滩地(治河造田),按实际投入资金予以补偿;2、水土保持部门种植的林(包括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五年以内用材林每株10元,薪炭林每亩200元,经济林每株30元,五年以上的按树种生长量及其效益大小增收补偿费1.5倍;3、水土保持部门种植的牧草,每亩100元;
4、治沟工程设施、监测设施和科研设施等,按恢复修建时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实际费用赔偿(草原监理部门已收取草原赔偿费的,不再重收费)。
宁夏省
尚未颁布
海南省
第四条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一)对损坏水土保持工程及其它水土保持设施的,按其恢复同等标准的造价收取;
(二)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按实际占用植被面积每平方米0.5元收取;
(三)其他生产建设项目损坏水土保持生物设施的,按生产建设占地面积每平方米l 一2元收取
第五条水土流失防治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一)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自行防治并经验收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予征收;
(二)因技术等原因不能自行治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中水土保持措施建
成所需实际费用交纳水土流失防治费;
(三)对于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而从事采矿、修路、办厂、烧制砖瓦、石灰等生产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对其造成水
土流失的,按下列规定中的一种征收方式收取水土流失防治费,不得重复征收。
1按破坏地表植被和废弃物占地面积征收,每平方米1一2元。
2按倾倒废(弃)土、弃渣等物质体积征收,每立方米1一3元。
3.采矿、石灰、水泥等弃土弃渣量按下表所列收费标准计收。
4.上表未包含者以及不便以面积或体积计算收费的,可按产品销售价的l%收取水土流失防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