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兼职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9篇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9篇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1为规范业务、劳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各部职责1.业务外包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部门(项目)人员情况,确定发起外包需求;负责外包人员的工作、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外包人员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负责、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体合作的洽谈;负责协调外包业务中个体人员的意外险种的上缴;负责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3.财务部门:接受相关的外包合作备案,按相关协议办理外包费用核算及结算;4.总经理:负责审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审核批准相关部门的外包需求。
第2条外包人员定义外包人员是指公司因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项目需求时,需临时外雇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到我公司或项目实施地提供相应劳务,由我公司对其派遣的人员进行任务分配、管理、监督。
第3条外包范围1.软件开发、测试、美工等非核心业务;2.集成项目实施;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项目。
第4条外包合作渠道要求1.法人企业:公司所有业务的人员外包无特殊情况均首选有法律主体、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并且有权要求外包公司为其派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意外险,规避用人风险。
2.施工队:特殊情况下,需与无主体的施工团队合作时,施工队必须指配具体人员负责与我方的沟通,并且负责施工队内部的人员分工及管理。
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施工队成员办理意外险。
3.个人:因地点及应答时间等要求,可以选择与个人进行合作。
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意外险。
4.无论与何种合作主体合作,用人部门(项目经理)必须配合人力资源部在合作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支付方式、人员更换、结算方式等内容。
临时性(15天内)外包的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可由项目负责人与其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但必须将人员身份证、服务内容、结算方式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做为结算依据。
企业在职人员兼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兼职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在职人员。
第三条企业鼓励员工在保证本职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依法参与兼职,发挥个人专长,提升自身价值。
第二章兼职条件与审批
第四条兼职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2. 具备完成兼职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知识;
3. 兼职工作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4. 兼职工作不影响本职工作。
第五条员工申请兼职,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兼职申请表;
2. 兼职单位介绍信;
3. 兼职岗位相关资质证明。
第六条员工兼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对兼职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和所在部门。
第三章兼职管理
第八条兼职人员应遵守兼职单位规章制度,履行兼职岗位职责。
第九条兼职人员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不得损害企业利益。
第十条兼职人员应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兼职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兼职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有权解除兼职关系,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兼职薪酬与福利
第十二条兼职人员薪酬由兼职单位和所在部门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兼职人员享有与本职工作相同的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人力资源部提出修改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
兼职业务员管理办法三篇

兼职业务员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兼职业务员管理办法为适应当前市场竞争需要,充分调动公司业务人员开拓市场、承接市场工程业务、扩大机械租赁量,提高市场占有率的积极性,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兼职业务员(以下简称业务员)包括本单位职工和社会人员。
一、工程业务员提成及费用管理办法(一)业务员绩效考核及奖惩办法1、业务员跟踪的待建项目工程(除各种媒介公告外),在收集该项目信息后填写公司的项目信息表,经公司领导核实该项目信息后在下周五给予公布其本周业绩,给予绩效奖励100元/单。
2、业务员跟踪项目的过程中,取得竞争对手的核心信息(如对方报价、合同底价,对方业务关系等),经公司核实后给予1000元(暂定)绩效奖励。
3、业务员根据公司提供信息,自行跟踪洽谈并最终签订合同的项目,将按合同规定之甲方付款进度的比例,获得合同总价0.5%的业务提成。
(二)、业务费用管理办法1、在洽谈工程过程中的交通费、差旅费、住勤费等一切费用由业务人员自理。
如遇特殊情况,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可给予报销。
2、在洽谈工程过程中如需公司领导出面进行商务洽谈,产生的费用由公司先行垫付,工程签订合同后由业务员业务提成中核减。
如未签订合同,由公司报账核销。
3、业务单位及关系户莅临我司商谈业务,安排工作餐(暂按30元/人)。
如宴请对方,需上报公司经理批准。
4、工程业务费用开支应控制在工程总造价的3‰~5‰,具体由经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控制。
(三)、业务员提成1、兼职业务员通过个人渠道取得信息并经公司领导审核后签订合同的工程项目,根据合同规定甲方付款进度的比例,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总价的2~3%支付业务提成。
2、兼职业务员通过个人渠道取得信息并经公司领导审核后签订合同的工程项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工程最终利润分配。
具体分配比例为公司95%,兼职业务员5%。
3、兼职业务员通过个人渠道取得信息并最终签订合同的工程项目,经公司账户后提取的工程款项,公司收取到账金额的3—5%的工程管理费(不含税)。
Xx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兼职管理规定

Xx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兼职管理规定1.目的根据《公司法》《劳动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执行中组发〔2013〕1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市管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审批(备案)工作指引》《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高校、科研院所兼职的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蓝海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管理人员兼职管理,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2.1集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包括集团高层管理人员、集团部室正副职、二级单位(包括分支机构、全资、控股公司,下同)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级人员。
2.2集团一般管理人员,包括集团总部及二级单位本部除集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
2.3集团派出参股公司的管理人员、二级单位下属机构管理人员。
3.定义3.1本规定所述兼职,是指集团总部、二级单位本部和下属机构管理人员及派出参股公司的管理人员在集团外企业、社会组织或高校、科研院所等担任职务。
3.2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4.职责4.1集团人力资源部4.1.1负责统筹集团管理人员兼职管理工作。
4.1.2负责集团市管领导干部兼职审批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
4.1.3负责集团本部管理人员兼职审批的材料审核、归档管理。
4.1.4负责指导集团各二级单位开展管理人员兼职管理工作。
4.2集团纪检监察室(监事办)4.2.1负责监督集团管理人员兼职管理工作。
4.2.2负责集团本部管理人员兼职情况监督清查、违规兼职依法依规处置工作。
4.2.3负责指导集团各二级单位开展管理人员兼职管理的监督、处置工作。
4.3二级单位4.3.1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负责所属管理人员兼职管理材料审核、材料上报、监督清查及违规处置工作。
4.3.2结合实际,指导本单位下属各级管理人员兼职管理工作。
5.基本原则5.1从严审批原则。
对照上级政策及本规定要求,结合集团实际情况,从严从紧开展管理人员兼职审批工作。
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提高内部运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包括部门内部、零散项目任务等兼职人员。
第三条兼职人员应服从公司的管理,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完成上级委派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选拔和管理
第四条选派兼职人员应根据项目需求和人员能力,经过部门主管或项目负责人审批确定。
第五条选派兼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能力背景。
第六条兼职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工作进度,接受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待遇和激励
第七条兼职人员根据工作时间和任务难度,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奖励。
第八条兼职人员有权享受公司相应的福利政策,如员工培训、健康体检等。
第九条兼职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考核评价和晋升机会。
第四章绩效考核和评价
第十条兼职人员的工作绩效应由部门主管或项目负责人负责评估和确定。
第十一条兼职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活动。
第五章离职和解散
第十二条兼职人员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行为,将被解除兼职合同。
第十三条兼职人员在项目结束或任务完成后,可提出离职申请,需提前通知部门主管并经过审批同意。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兼职人员在公司内部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任何人员不得违反或修改。
以上为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如有需要可对具体条款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企业员工兼职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员工兼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兼职行为,保障公司利益,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的兼职管理。
第三条兼职是指员工在本公司以外,另外从事职业活动的行为,包括兼职教师、兼职顾问、兼职业务员等。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兼职,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五条员工从事兼职活动时,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从事兼职活动。
第六条兼职人员应当按照公司规定,为公司核定工作时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拖延公司工作。
第七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书面同意员工兼职活动,但必须符合公司规定。
第八条公司对员工兼职活动进行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手段。
第九条公司对员工兼职活动进行绩效考核,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第十条公司对员工兼职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员工兼职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兼职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员工兼职活动的管理程序和要求。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分级管理兼职活动,明确各级管理权限和责任。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是负责全公司员工兼职活动的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员工兼职活动的统一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组织兼职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注册管理,建立兼职人员档案,记录兼职活动情况。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制定兼职人员考核标准和程序,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兼职活动监督检查制度,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加强兼职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兼职人员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章福利第十九条公司对取得兼职收入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兼职活动。
第二十条公司加强对兼职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兼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兼职人员的福利制度,提高兼职人员的生活水平。
专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专兼职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兼职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专兼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员工、外包人员等。
第三条专兼职人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的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择优聘用专兼职人员,实行合理定岗、适岗,做到专兼职人员与公司的发展目标相一致。
同时,公司将为专兼职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培训机会,以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五条专兼职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六条公司将不定期对专兼职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对工作表现不佳的人员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解除合同等。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专兼职人员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员工的工作情况、奖惩情况等,为公司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八条公司将建立专兼职人员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调整和解释专兼职人员管理制度,同时协调处理专兼职人员的日常管理事务。
第二章专兼职人员的招聘第九条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和人员岗位要求,组织专兼职人员的招聘工作。
招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招聘、外部招聘、社会化招聘等。
第十条专兼职人员应根据公司的招聘通知填写招聘申请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和证件。
第十一条公司将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专兼职人员进行面试和笔试,根据面试和考核结果确定录用人选。
第十二条公司将向录用的专兼职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要求和薪酬福利等。
第十三条专兼职人员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主动接受公司的考核和培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三章专兼职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假第十四条专兼职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专兼职人员应如实填写工作考勤表,不得随意修改或篡改考勤记录。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11篇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11篇兼职人员管理办法1第五条出勤管理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手册】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
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第六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需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洽谈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七条工作职责销售人员除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1、销售主管人员1) 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2) 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3) 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4) 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
5) 随时稽核各销售人员之报表。
2、销售人员1)基本事项A. 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B. 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C. 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D. 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2)销售事项A. 客户资料的整理,档案的建立;B. 公司生产及产品性能、规格、价格之说明。
C. 客户抱怨之处理;D. 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a、产品品质之反应。
b、价格之反应。
c、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产品之调查。
3、货款处理公司收款方式主要以汇款方式处理,遇特殊状况需收取现金或票据,销售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a、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d、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e、货品变质可以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2一、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5.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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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兼职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业务体系的建立,以及确保公司客户有序开发,更加激发公司兼职业务人员的业务开发动力,特制定兼职业务人员管理办法。
兼职业务人员管理办法主要在兼职人员的管理及业务开发扶持方面进行工作规则设定,其薪资将按照公司现有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部分:兼职范围
一、公司客户开发
第三部分:兼职业务人员管理规定
一、兼职业务人员要求:
1、认同XXX公司公司发展理念。
2、形象、职业素质等方面良好。
3、具备一定的市场开发能力,且具有一定的社会资源。
二、兼职业务人员录用
1、由公司内部人员介绍或自行应聘兼职人员,经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为公司业务
兼职业务人员。
2、兼职业务人员录用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面谈后方可录用。
3、兼职业务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管理,否则不予录用。
4、同行业中对XXX公司公司恶意诋毁、恶意竞争的公司,其公司在职员工不作为
公司兼职业务人员录用对象。
5、兼职业务人员因个人职业操守在行业内有不良影响,经公司查明后不予录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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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录用为兼职业务人员。
6、公司原则上支持兼职业务人员的引入,但仍以录用为专职人员为员工培养方
向。
三、兼职业务人员备案管理
1、兼职业务人员须在公司内进行相关《兼职人员录用档案》的登记,并详实填写
各项内容。
2、兼职业务人员须向公司交纳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3、兼职业务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兼职业务人员劳动合同。
四、兼职业务人员客户备案管理
1、兼职业务人员的业务开发必须指定区域,并限定客户开发类型。
2、兼职业务人员的业务开发管理由其业务开发区域的公司销售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兼职业务人员其所有行为由该区域销售部门负责人负责。
3、兼职业务人员所开发的客户必须进行《兼职业务人员客户备案》五、兼职业务人员业务管理
1、公司内所有兼职业务人员在进行产品销售时,必须按照公司产品价格进行销
售,不得抬高或低于公司各项产品价格进行销售,特殊事项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向公司提报。
2、公司现有客户或公司内部业务人员正在跟进的客户兼职业务人员不得进行二
次开发。
3、兼职业务人员在公司备案的客户信息,公司内部业务员工不得恶意竞争进行开
发,具体客户的开发原则由各销售部门负责人进行统筹规划。
4、兼职业务人员严禁跨区域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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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兼职业务人员所使用的所有公司内部文件及资料必须在公司内进行备案,并视
文件的重要性由本人或所属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签字,禁止公司员工私自向兼职业务人员传输公司内部资料。
6、兼职业务人员在所成交客户的合同及相关条约的签订,必须由所属部门负责人
完成,禁止兼职业务人员签订相关的合同、条约等文件。
7、兼职业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公司名义在媒体、网络等公共平台发表针任何对XXX
公司公司以及产品言论。
六、兼职业务人员业务费用管理
1、公司不为兼职业务人员设定相关的差旅、招待等费用。
2、因特殊事项产生的业务开发费用,须有所属业务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公司
提报说明,其费用最终落入所属业务部门内。
3、兼职业务人员费用报销按照公司各项报销规定进行,经公司同意的相关费用由
所属部门负责人代为报销。
七、兼职业务人员述职管理
1、由各销售部门负责人每月提报《兼职业务人员月度报表》向公司汇报兼职业务
人员工作动态。
2、兼职业务人员每季度与公司高层(销售部门负责人以上公司管理层)进行一次
业务开发反馈。
八、兼职业务人员犯规处罚
兼职业务人员有如下情况将视情节的严重性予以除名,情节严重者所属部门负责人予以罚款或警告:
1、不按公司产品规定价格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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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在其登记范围内进行销售或其它跨区域销售行为。
3、诋毁公司产品形象。
4、与公司在职销售人员恶意进行业务竞争。
5、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备案,或其备案内容弄虚作假。
6、将公司相关文件、资料交给公司竞争对手作为市场研究资料。
7、以个人名义对新闻媒体或公众平台表发针对公司及产品的言论。
第四部分:兼职业务人员客户服务
一、兼职业务人员所开发的客户由所属业务部门客服人员对客户进行服务。
二、客服人员在进行服务时,必须同客户进行价格、产品、政策等方面的确认,
一旦发现违规情况及时上报公司。
三、兼职业务员工所开发的客户享受公司客户同等待遇。
四、对于不在职的兼职业务人员所开发的客户由所属部门负责人进行分配。
第五部分:兼职人员业务开发扶持
为充分保证公司兼职业务人员开展各项业务开发,公司对兼职业务人员提供如下市场开发扶持:
一、产品培训:
可参加公司新人班或针对其业务方向进行定性培训。
二、业务开发支持:
公司可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协助其进行客户洽谈。
三、公司营销学习:
公司大型营销活动可邀请其进行参与,以增强其对公司营销动作与经营理念的理
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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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业务开发支持
必要时可为其印制名片,帮助其进行业务开发或产品推介,须由部门负责人进行
审核。
第六部分:兼职人员业务开发激励(待定)
一、销售奖励
由所属业务部门负责人提报其月度、季度或年度销售任务,经公司审核同意后享
受同公司内部员工相同的奖励政策。
二、特殊贡献奖
1、为公司提供可参考的竞争对手资料奖励(如对方报价、合同低价、合作关系
等),经公司核实后给于适当奖励。
2、为公司业务开发或发展提出合理性建议,一经使用,给于500元奖励。
三、酒庄游奖励
兼职业务人员开发的单个客户进额度超过公司规定的酒庄游进货双倍额度,其可
参加公司开展的各项国外酒庄游一次。
第七部分:兼职业务人员工资规定
以现有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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