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采购巡查管理办法
成本巡查评价方案

成本巡查评价方案
2、城市公司项目各期成本目标下达指标进行考核,多项目管理按各期项目得分的算术平均数计考核得分。
3、 考核时已完成结算报告的项目(巡查开始前一周尚未完成结算报告归档的项目按正常项目考核),只复核结算成本(2-6或9项)与上一期考核动态成本的差异,如差异超+3%以上城市公司成本能力测评得分扣3分,超+5%扣5分;上期考核动态成本不超成本目标,本期考核结算成本(2-6或9项)超成本目标的城市公司成本能力测评得分扣3分。
(完成总包工程结算或带精装修项目完成精装修工程结算,才能开始结算报告的流程审批)若因对方原因总包迟迟不能完成结算的,导致未能完成结算报告的,考核时进行专项审核,城市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资料(两会及区域分管领导审批)。
4、成本利润率较二阶段成本目标提升或降低10%以上的,按限额设计指引重新核定其档次定位考核。
5、2-6项单方在考核时,按ERP系统的动态成本取数,如有节余或突破,按动态成本/目标成本*2-6项目标单方值。
6、2015年开始实施的样板房软装计入直委统计口径;之前的不在考核范围内。
7、总包二期仍旧采用模拟清单招标及核对时限的考核从2015年开始计扣分。
8、政府代建项目不在考核范围内。
招采成本审计巡检要点

招采成本审计巡检要点
(一)招采
1、参与招标的供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是否存在同一项目分开招标规避审批。
3、抽查招投标资料,是否存在围串标的情况。
4、定标原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及制度要求:综合评分法或合理低价法。
5、合同价格/定标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定标价是否超目标成本或超
标底,超出比例是否符合定标要求。
6、是否按制度要求进行合同交底。
(二)成本
1、是否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转固包干预算。
2、动态成本是否超目标成本。
3、签证、变更立项及完工确认资料的完整性。
4、是否按合同约定审核进度产值,有无虚增;是否超形象进度付款;进度款审核是否已扣应扣款。
5、是否按成本制度要求建立结算计划。
6、是否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成本采购管理巡检评价标准

出现一份增加金额理由不充分的变更,扣2分; 检查期间的不合理金额合计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不得 4 分; 属于无效成本的变更等发现一份,扣0.5分; 无效成本金额累计达到100万,不得分。
5
出现一份预估金额与审定金额相差50%以上,且差额大于5 万元的扣0.5分。
附件一:
序号
检查项目
4.5 及时性
复审金额与一审结算金额对比
复审审减率=(一审金额-复审金额)/一审金额
已完成结算的合同,检查结算报告、结算书、竣工图纸、变 更洽商、各种工作联系单等相关经济资料内容是否完整,手 结算管理规定 续是否齐全等。
6.1 付款台账
1、是否设立工程进度款付款台账,或合同台账内是否包含 付款内容; 2、上述台账是否及时更新,是否与财务部定期核对,如有 数据差异,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否明确。
检查标准或要求
●检查报告中需披露截至检查当期的累计支付总额与 全部合同自施金额,累计已完产值的比例,是否存在 付款风险等。
标准分 值
评分标准
一项未按权责审批扣1分; 一项与合同不符且未经恰当审批不得分; 5 与合同不符但经恰当的审批,一项扣0.5分; 发现一项超合同约定且超已完成产值的,不得分; 超合同约定但未超已完成产值,一项扣1分。
2.3
合同商务条款编制质 量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即进行合同信息的登记,每月底
1、是否设置相应的台账;台账是否及时更新。
需将本月各合同发生的变更洽商金额汇总记入相关的
合同台账内。
1、检查招标及合同审批文件,审批权限是否符合制度要
求,相关签字是否齐全。2. 补充协议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审
批流程是否完备; 3、实际签署的合同条款是否与已审批的合 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同一致。如有不一致,是否经恰当的审批流程。4. 实际签署
采购成本控制的管理办法

采购成本控制的管理办法一、引言采购成本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经济指标,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合理的采购成本控制管理办法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采购成本控制的管理办法。
二、制定明确的采购策略制定明确的采购策略可以帮助企业减少因采购过程中的混乱和不确定性而引起的不必要的成本。
一个有效的采购策略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供应商评估与管理:企业应对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估,评估项应覆盖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价格和交付能力等各个方面,并建立合理的供应商管理机制,确保供应商的稳定性和合作关系的持续发展。
2.采购策划与优化:企业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规划,并根据市场变化和供应商情况进行采购策略的优化调整,以确保采购效率和成本最小化。
3.合同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和供应商的履约,避免因合同纠纷导致的额外成本。
三、供应链管理的优化供应链管理是指对企业生产和销售环节中的供应链进行全面的优化和管理,旨在提高供应链效率、降低成本,并满足客户的需求。
在采购成本控制方面,供应链管理的优化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供应链管理优化的方面:1.信息共享与协作:企业应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实现供应链中各个环节的信息共享,以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额外成本。
2.库存管理:建立有效的库存控制机制,避免库存的积压和浪费,提高库存周转率,减少采购成本。
3.物流优化:企业应关注物流环节的效率和成本控制,通过优化物流网络和运输方式,减少物流环节的成本开支。
4.产品质量管理:供应链中的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采购成本,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和供应商的配合度。
四、采购成本数据分析与监控采购成本数据分析与监控是企业采购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通过对采购成本数据的分析和监控,企业可以及时了解到采购成本的变化和波动,进而采取相应的管理和控制措施。
地产成本巡检制度汇编范本

地产成本巡检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产成本管理,提高地产开发项目的经济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本巡检是指对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的成本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分析、评价和控制的活动。
第三条成本巡检应遵循全面、及时、准确、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成本巡检的对象包括: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交付使用阶段。
第五条成本巡检的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成本、合同履行等。
第六条成本巡检应由项目经理组织,财务部、工程部、采购部等部门共同参与。
二、成本巡检程序第七条制定成本巡检计划1. 根据项目进度,制定成本巡检计划,明确巡检时间、巡检范围、巡检内容、巡检人员等。
2. 成本巡检计划应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进行成本巡检1. 巡检人员应按照成本巡检计划进行巡检,填写《成本巡检记录表》。
2. 巡检人员应认真观察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成本等情况。
3. 巡检人员应与施工方、材料供应商等有关方面进行沟通,了解合同履行情况。
第九条分析成本巡检结果1. 财务部应对成本巡检记录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
2. 工程部、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应根据成本巡检结果,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成本巡检结果进行评审,制定整改方案。
第十条整改落实1. 针对成本巡检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落实。
2. 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应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效果。
第十一条成本巡检总结1. 项目结束后,应对成本巡检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成本巡检总结报告》。
2. 《成本巡检总结报告》应作为项目成本管理的重要资料进行归档。
三、成本巡检的要求第十二条成本巡检应保持连续性、系统性和完整性,确保项目全过程的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三条巡检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判断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成本巡检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
成本管理巡查制度12.3.14

共4页合肥国轩集团成本管理巡查制度一、目的确保成本系统各项制度有效实施,促进集团成本管理工作有效运行,建立高效成本管理体系,提高成本管理意识。
二、范围本巡查制度适用于合肥国轩集团下属各项目公司。
三、巡查组织1.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应至少提前一星期向项目公司发出巡查通知,巡查通知应载明巡查时间、巡查小组成员等;2.成本管理巡查小组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组织,小组由3人组成,设组长1名,其中抽调一名项目公司造价人员参与其他项目公司的巡查(每次检查仅参与一个项目公司,下次轮换);3.巡查组组长对整个巡查过程负责,并及时组织巡查小组成员总结讨论巡查情况;4.巡查小组成员应遵循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巡查,如实记录巡查情况并对巡查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巡查计划1.每季度开展一次成本管理巡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安排巡查本季度成本管理情况,拟定在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份开展巡查工作;2.为节约成本、减轻项目公司负担,成本巡管理查将尽量与成本管理中心、财务、采购等职能部门巡查同步安排。
五、巡查内容1.工程预、结算计价管理办法执行情况1)预结算流程是否符合《合肥国轩集团工程预、结算计价管理办法》文件规定;2)项目预算编制完成后是否按要求进行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建立项目数据库;3)为防止施工单位送审价高估冒算,各项施工合同中是否有对其约束的条款,施工合同中没有约束条款的是否在工程结算审核前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束;4)与合同价相比偏离5%以上的工程结算完成后是否按要求对成本差异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并报送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备案;5)项目的预算、结算电子文档(WORD、EXCEL及造价软件文档)是否及时报成本管理中心存档。
2.建设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1)进度款审核流程是否符合文件规定;2)是否进行实质性审核,是否有审核底稿;3)进度款审核结果是否及时报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3.工程变更制度执行情况1)流程是否符合《合肥国轩集团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文件规定;2)是否进行实质性审核,是否有审核底稿;3)项目公司权限内经济签证是否(及时报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备案)签字齐全(应该经办部门负责总经理三人签认并盖项目公司公章方为有效,设计变更还要有设计院签章)。
采购巡店管理制度

采购巡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巡店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提高采购巡店的效率和效果,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和巡店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采购主管、采购员等。
第三条采购巡店是指采购人员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和检查,以确保其产品质量、价格和服务质量符合公司要求的一项管理活动。
第四条采购巡店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计划和安排,定期进行,必要时随时进行。
采购巡店工作由采购主管统一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巡店计划第五条采购主管应根据公司采购需求和供应商的情况,制定巡店计划,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六条巡店计划应包括巡店的时间、地点、目的、对象和要求等内容,确保巡店的目的明确、任务清晰。
第七条采购主管应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和供应商的情况,合理安排采购员进行巡店,确保巡店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巡店流程第八条采购员在巡店之前应详细了解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产品情况和服务情况,做好准备工作。
第九条采购员应准时到达供应商指定的地点,与供应商的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联系,开始巡店工作。
第十条采购员应按照巡店计划和要求,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检查和核实,包括产品的质量、价格、包装等方面。
第十一条采购员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与供应商的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交流和沟通,及时反馈巡店情况。
第十二条巡店结束后,采购员应及时向采购主管汇报巡店情况,包括巡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等。
第四章巡店总结第十三条采购主管应对巡店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解决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巡店工作。
第十四条采购主管应根据巡店情况和总结意见,调整和完善巡店计划和流程,提高巡店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五条采购主管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巡店的情况和效果,接受领导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巡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采购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采购巡店管理制度草案,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企业内部采购巡查制度范本

企业内部采购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防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不正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等的采购。
第三条采购巡查制度的目的在于对企业内部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采购巡查机构,负责采购活动的巡查和监督。
采购巡查机构应保持独立性,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扰。
二、巡查内容第五条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采购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二)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发布情况;(三)采购方式和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四)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情况;(五)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六)采购资金的支付和管理情况;(七)采购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和保密情况;(八)采购成果的验收和评价情况;(九)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
三、巡查程序第六条巡查程序分为定期巡查和专项巡查。
(一)定期巡查:企业应按照一定周期对采购活动进行定期巡查,确保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专项巡查:针对采购活动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企业应立即开展专项巡查,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第七条巡查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制定巡查计划:采购巡查机构应根据采购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时间、地点、内容、人员和方式等。
(二)开展巡查:巡查人员应按照巡查计划进行实地查看、查阅文件、询问相关人员等,全面了解采购活动的实际情况。
(三)撰写巡查报告:巡查人员应及时撰写巡查报告,记录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报告应经巡查组长签字确认。
(四)整改落实:对巡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
(五)巡查结果反馈:企业应将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和部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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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银大厦工程指挥部成本采购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银大厦工程指挥部内部管理,确保成本采购系统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实施,促进成本采购管理工作有效运行,加强对成本采购工作的监管,提高成本采购管理意识,制订本巡查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齐银大厦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指挥部成本采购巡查小组(以下简称“巡查小组”)在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巡查工作。
第四条指挥部成本采购巡查工作由指挥部成本采购部负责组织实施,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设组长一名,成员包括成本采购部成员、党群审计部成员,可抽调一名城市公司成本人员,必要时,可外请咨询公司或审计公司人员参加巡
查小组。
第五条巡查小组在总部领导层的指导和监督下独立工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影响正常的巡查工作。
第六条巡查小组组长根据总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专业公司、城市公司)、事业部的情况,制定巡查内容、巡查方式,并及时组织巡查小组成员总结讨论巡查情况,并对整个巡查过程负责。
第七条巡查小组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巡查,依据国安投资相关制度,如实记录巡查情况,并对巡查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八条总部成本采购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总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专业公司、城市公司)、事业部的成本采购巡查体系的建设,负
责总部巡查管理规章制度的起草和修订。
(二)对总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专业公司、城市公司)、事业部的成本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约
管理工作进行巡查、监督、管理、服务和支持。
第三章巡查方法及权限
第九条巡查小组主要通过查阅成本管理文件、招标采购文件、合同台账等相关资料、约谈被巡查单位相关人员、实地考察、市场调研、约谈相应的供应商等方式,对被巡查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了解。
第十条巡查分为定期巡查及不定期巡查。
第十一条定期巡查。
总部成本采购部根据成本巡查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巡查内容对总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专业公司、城市公司)、事业部开展巡查工作。
对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专业公司、城市公司)、事业部的巡查拟定在每年的5月到6月、11月到12月开展两次定期巡查工作,具体巡查时间由巡查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巡查工作开始前,提前两天向被巡查单位发出巡查通知,巡查通知应载明巡查时间、巡查小组成员。
第十二条不定期巡查,巡查小组报请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随时抽查总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专业公司、城市公司)、事业部的成本采购各项工作,巡查时间、抽查内容根据实际需要由巡查小组自行决定。
第十三条为确保巡查工作正常有效进行,巡查小组有权要求总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专业公司、城市公司)、事业部予以协助和配合,主要工作权限如下:
(一)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与巡查事项有关的会议,部署和落实巡查的要求;
(二)要求总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专业公司、城市公司)、事业部按时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等;
(三)对总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专业公司、城市公司)、事业部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索取相关资料,
必要时通过合理的方式进行外调。
相关部门不得拖延
提供或蓄意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资料;
(四)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总部各职能部部门、子公司(专业公司、城市公司)、事业部的现行制度、规定不完
善、不合规定或不符合实际而易于造成弊病的情况,
可要求其进行补充、修改或废止;
(五)对阻扰、拒绝、破坏巡查工作的人员,有权建议对其采取临时措施,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第四章成本采购巡查内容
第十四条各城市公司的定期巡查内容包括:
(一)成本管控的巡查:
1、成本管理情况
2、预算管理情况
3、工程款付款管理情况
(二)招标采购巡查:
1、总部确定的战略、集中采购供应商在各城市公司使用合作情况
2、城市公司招采情况
3、招标采购价格情况
4、施工单位、供应商管理情况
5、招采计划落实情况
(三)合同管理巡查:
1、合同管理
2、合同交底
3、标准合同版本的使用情况
4、自行编制合同情况
第十五条总部职能部门、事业部、专业公司定期巡查内容包括:
1、战略采购供应商执行情况
2、各单位自行招采情况
3、招标采购价格情况
4、供应商管理情况
5、合同台账管理情况
6、标准合同使用情况
7、自行编制合同情况
第十六条不定期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巡查的内容,具体检查内容由巡查小组根据所巡查的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专业公司、城市公司)、事业部项目的进展情况而确定。
第六章巡查评分
第十七条巡查结束后,巡查小组成员对总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专业公司、城市公司)、事业部成本采购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分,巡查小组全部成员签字确认,评分
表详见后附件。
第十八条评分表分为减分项和加分项,各项制度执行和岗位职责执行履行情况为减分项,减分项满分为100分,以不符合公司制度规定的项目占实际发生比率相应扣分,各单项扣完为止。
成本采购管理化建议、工程方案优化建议等内容为加分项,以总部成本部门采纳为准,每条建议增加2分,不设上限。
第十九条年度开展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的单位,定期巡查占全年巡查评分的70%权重,不定期巡查占全年巡查评分的30%。
年度只开展定期巡查的单位,定期巡查评分为全年巡查得分。
第二十条全年巡查得分作为年度巡查分值,报人力行政部,作为本年度相关单位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第七章巡查报告及改进
第二十一条巡查结束后,以巡查评分内容及经过核实的巡查证据作为依据,形成评价与建议,由巡查小组负责编制巡查报告,报总部成本采购部负责人核准。
第二十二条巡查报告应当客观、公正、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易于理解、具有建设性。
第二十三条经成本采购部负责人核准后的巡查报告送达被巡查单位征求意见,被巡查单位及被巡查人应在收到巡查报告之日3日内或应巡查小组要求的时间内回复书面意见,
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无异议。
被巡查单位对巡查报告持有异议的,巡查小组组长及相关巡查人员应及时研究、核实,对与被巡查单位存在的重大分歧,巡查小组应以适当方式向总部领导汇报。
第二十四条巡查小组根据巡查情况向被巡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被巡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被巡查单位应认真、及时地落实巡查报告的内容,结合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巡查小组将整改内容作为下次对该巡查单位重点巡查内容。
第二十五条巡查小组发现被巡查单位有违规招标、签署虚假合同、谋取不当得利等重大问题的,巡查小组将相关资料移交党群审计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总部成本采购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4年12月 3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附件
附件一:巡查制度评分表
附件二:年度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