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0.24•【字号】武政办[2005]127号•【施行日期】2005.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武政办[2005]12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武汉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04〕939号)和《湖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结合我市电力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通过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引导电力用户改变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和保护环境,实现最小成本电力服务所进行的用电管理活动,是促进电力工业与国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
第三条由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推进全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一)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制定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规划及目标,建立大电力用户能源效率评价制度。
(二)组织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度、标准和规则,建立健全电力需求侧管理运行机制,加强负荷管理、节电管理和安全管理。
(三)利用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措施等多种手段,充分调动供电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及能源中介机构等各方积极性,共同参与,共享收益,以取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各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积极配合支持推动本辖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指南

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指南【第一部分:介绍】1. 概述工业领域的电力需求侧管理是一种通过优化能源消耗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方式来降低电力需求的方法。
通过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工业企业可以节约能源成本、减少对电力供应的依赖,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环境影响。
本指南旨在为工业企业提供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具体指导和建议。
2. 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性工业领域对电力的需求往往较大,因此通过优化电力消耗可以带来巨大的节能潜力。
通过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业企业可以降低峰值负荷,减少用电峰谷差,提高电力使用效率,从而降低能源成本和环境压力。
【第二部分: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具体措施】1. 能源审核与评估在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前,工业企业需要进行能源审核与评估,以了解能源消耗和使用效率的现状。
通过分析能源数据和流程,可以确定潜在的改进空间,并为后续的措施制定提供依据。
2. 能源节约措施2.1 设备优化:通过更新设备、改进设备运行参数等方式,提高设备的能效,减少能源浪费。
2.2 照明优化:采用高效LED照明,合理设计照明系统,同时通过合理的照明管理措施,如照明自动化、照明调光等,降低照明能耗。
2.3 压缩空气系统优化:通过优化压缩空气的使用、选择高效设备和减少泄漏等措施,降低压缩空气系统的能源消耗。
2.4 过程优化:通过优化生产过程和流程,减少能源的浪费和损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5 热能回收利用:利用余热回收装置将废热转化为可再利用的热能,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3. 能源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一个完善的能源管理系统是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保障,它包括能源数据的采集、监测和分析,以及能源消耗的控制和调度。
通过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工业企业可以及时发现能源浪费和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三部分: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挑战与解决方案】1. 挑战1.1 技术挑战: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需要涉及到多个领域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对技术人员的要求较高。
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全文)

Don't waste your life, where you will regret it.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保障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为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改进用电方式,实现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所开展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满足电力需求应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在增加供应的同时,统筹考虑并优先采用需求侧管理措施。
第五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第六条电力需求侧管理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应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电网企业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实施主体,应自行开展并引导用户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为其他各方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八条电力用户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国家鼓励其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和措施。
第二章管理措施第九条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资源潜力调查、市场分析等工作。
第十条各地区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目标和电力供需特点,将通过需求侧管理节约的电力和电量,作为一种资源纳入电力工业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推动并完善峰谷电价制度,鼓励低谷蓄能,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行季节电价、高可靠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等电价制度,支持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558 更新时间:2006—1-18国家电网公司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规范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促进电力与经济、能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和《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通过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引导电力客户改变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和保护环境,实现最小成本电力服务所进行的用电管理活动。
第三条电网经营企业是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主体,在各级政府主导下,将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作为保证电力供应和促进电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现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协调统一。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各网省公司)。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政策,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法规、标准、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2.制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各网省公司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3.组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学术和经验交流,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网省公司在电力需求侧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制度、办法,协助当地政府制定本地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法规、标准、规划及政策;2。
负责编制电力需求侧管理计划,充分利用经济政策、市场机制以及技术措施,逐步淡化行政措施,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3. 组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的推广应用、信息交流、咨询服务和宣传培训等工作;4。
负责对地市供电企业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5. 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实施的跟踪及效果评价。
电力需求侧管理(DSM)的实施手段

电力需求侧管理(DSM)的实施手段为了完成综合资源规划,实施需求侧管理,必须采取多种手段。
这些手段以先进的技术设备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法制为保障,以政策为先导,采用市场经济运作方式,讲究贡献和效益。
概括起来主要有:技术手段、经济手段、引导手段、行政手段等四种。
一、技术手段技术手段指的是针对具体的管理对象,以及生产工艺和生活习惯的用电特点,采用当前技术成熟的先进节电技术和管理技术及其相适应的设备来提高终端用电效率或改变用电方式。
改变用户用电方式和提高终端用电效率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各不相同。
1.改变用户的用电方式改变用户用电方式的技术手段主要包括:1)直接负荷控制直接负荷控制是在电网峰荷时段,系统调度人员通过负荷控制装置控制用户终端用电的一种方法。
直接负荷控制多用于工业的用电控制,以停电损失最小为原则进行排序控制。
2)时间控制器和需求限制器利用时间控制器和需求限制器等自控装置实现负荷的间歇和循环控制,是对电网错峰比较理想的控制方式。
3)低谷和季节性用电设备增添低谷用电设备。
在夏季尖峰的电网可适当增加冬季用电设备,在冬季尖峰的电网可适当增加夏季用电设备。
在日负荷低谷时段,投入电气锅炉或蓄热装置采用电气保温,在冬季后夜可投入电暖气或电气采暖空调等进行填谷。
4)蓄能装置。
在电网日负荷低谷时段投入电气蓄能装置进行填谷,如电气蓄热器、电动汽车蓄电瓶和各种可随机安排的充电装置等。
5)蓄冷蓄热装置采用蓄冷蓄热技术是移峰填谷最为有效的手段,在电网负荷低谷时段通过蓄冷蓄热将能量贮存起来,在负荷高峰时段释放出来转换利用,达到移峰填谷的目的。
2.提高终端用电效率提高终端用电效率是用户通过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高效设备来实现。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高效照明系统:选择高效节能照明器具替代传统低效的照明器具,使用先进的控制技术以提高照明用电效率和照明质量。
双量方面以电价缺、大量外购峰荷电力的电网2)电动机系统:电动机系统包括调速(或调压)控制传动装置-电动机-被拖动机械(泵,风机和空压机等机械)三大部分。
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

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的目的是优化电力资源的利用,实现供需的平衡,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该政策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和技术手段,鼓励用户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以降低电力消耗和峰谷差,提高电网的运行效率。
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的核心是激励用户理性用电,通过电价差异化和奖惩机制,引导用户在电力紧张时段减少用电,增加电力充裕时段的用电。
这种政策手段既能降低用户的用电成本,又能提高电力系统的供电能力和稳定性。
具体来说,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电价差异化:根据电力供需情况和用电时段的不同,制定不同的电价政策,鼓励用户在电力紧张时段减少用电,减轻电网负荷压力。
电价差异化的策略有助于引导用户在非高峰时段集中用电,平稳电力负荷。
2. 奖惩机制:建立用户用电行为评价体系,根据用户的用电行为给予奖励或惩罚。
例如,提供用电峰谷差比较大的用户相应的奖励,鼓励用户采取节能电器和智能家居技术,减少用电峰值。
3. 能源管理技术支持:为用户提供智能电表、电能管理系统和用电数据分析等技术支持,帮助用户监测和分析用电数据,提供用电峰谷差管理的决策支持。
用户通过这些技术手段,可以更好地掌握自己的用电情况,进一步优化用电行为。
4. 用户参与机制:鼓励用户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决策和实施,通过用户代表参与电力政策的制定,增加用户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形成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
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的实施可以推动电力市场的发展和电力体制的改革。
通过用户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可以平滑电力负荷曲线,提高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减少电力系统的安全隐患。
同时,通过节能减排,还可以降低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总之,北京市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是一项为了优化电力资源利用、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
通过电价差异化、奖惩机制和技术支持,鼓励用户理性用电,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和供电能力,实现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工业企业及电能服务机构:为贯彻落实“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的要求,夯实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基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产业政策〔2011〕第5号公告)关于“制定完善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体系”的部署,我们组织制订了《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地区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3月30日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工作是贯彻能源消费革命要求、推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产业政策〔2011〕第5号公告)关于“制定完善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体系”的部署,为构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体系,推动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推广和电力直接交易工作,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一)真实性。
评价工作基于企业实际案例开展,评价依据以可查证的企业资料、文件和数据为支撑。
(二)科学性。
评价工作严格执行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和程序,并结合行业特点采取科学的评价方法。
(三)独立性。
评价工作由第三方机构客观公正地实施。
(四)自愿性。
评价工作遵循企业自愿原则,参与评价企业可自主选择评价机构实施。
二、组织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工业企业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工作指导、组2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评价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中心等有关单位,组成评价工作推进小组。
评价工作推进小组负责建立市场化评价机制,遴选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制订完善工作细则、流程和方法,管理评价机构及人员等。
1-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

附件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能源革命和全社会节能减排,促进电力经济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加强全社会用电管理,综合采取合理、可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优化配置电力资源,在用电环节制止浪费、降低电耗、移峰填谷、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实现节约用电、环保用电、绿色用电、智能用电、有序用电。
第三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和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
第四条电力生产供应和消费应贯彻节约优先、绿色低碳的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在增加电力供应时,统筹考虑并优先采取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
政府主管部门应推动供用电技术改进,优化用电方式,开展电能替代,消纳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效率。
第五条电网企业、电能服务机构、售电企业、电力用户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实施主体,应依法依规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第二章节约用电第六条本办法所称节约用电,是指加强全社会用电管理,综合采取合理、可行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在用电环节制止浪费、降低电耗、实现电力电量节约,促进节能减排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第七条实施电网企业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制度,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和下达本级电网企业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组织开展年度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当年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原则上不低于电网企业售电营业区内上年最大用电负荷的0.3%、上年售电量的0.3%;电网企业可通过自行组织实施或购买服务实现。
社会资本投资的增量配电网经营企业暂不参与考核,但应当主动采取措施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每年年底前将经营区域内电力电量节约量和工作措施上报省级经济运行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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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合理配置和使用电力资源,促进电力的供需平衡,提高电能的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XX国电力法》、《中华人民XX国节约能源法》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通过提高用电客户的用电效率和优化用电方式,使电力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达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促进电力系统经济运行,实现低成本电力服务所进行的用电管理活动。
二、目的和意义:
1、通过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达到提高电力用户尤其是高耗能企业的增强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执行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相关政策,积极采用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各项技术和设备削峰填谷,优化用电方式,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2、电力需求侧管理是电力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对电力用户开展的电力需求侧管理成为电力营销服务的内容之一,在帮助电力用户降低用电成本的同时,实现电网安全经济运行以及社会资源综合利用的双重效益。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兴隆供电分公司电力需求侧管理办公室。
主任:X玉祥
副主任:杨屹东、强占云
成员:徐福军、唐福祥、王国祥、孙宏伟、邓高潮、李韶华、各供电所长
四、具体措施:
1、逐步扩大两部制电价及分时电价的执行X围,以经济杠杆引导电力用户合理用电,优化用电方式。
2、鼓励电力用户积极采用蓄能技术,重点鼓励电力用户采用蓄热式电锅炉(含家用蓄热式电热水器)、冰蓄冷集中空调等蓄能设备,以转移高峰用电负荷。
与建筑设计单位密切配合,要求各建筑设计单位在项目设计时严格把关,确保
各种蓄能(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3、建立与完善电力负荷管理技术,对用电变压器容量在100KVA以上的电力用户,应积极推广应用电力负荷管理系统。
4、用电科在受理电力用户的报装用电申请时,应负责对电力客户使用节能设备的咨询和指导,同时加强对电力用户用电设备及方式的审核。
对于使用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用电设备的电力用户应要求其整改后方可接受报装申请及办理用电手续。
5、鼓励电力用户自觉采用高效节能清洁的用电设备,严禁使用效率低、污染严重的其他用电设备。
各级环保及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制订相关的政策规定,并严格监督审查。
6、为做到电力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提高全社会终端用电效益,应着重向客户宣传推广应用以下技术和设备:
(1)电力负荷管理技术;
(2)绿色照明及节能家电;
(3)电力蓄热、蓄冷技术;
(4)无功自动补偿技术;
7、避峰与限电措施:
(1)加大负荷预测的力度和电力需求分析工作,加强中长期、短期和超短期的负荷预测,提前制定电网在季节性缺电或用电高峰期间等不同情况下的错峰、避峰预案与措施,引导电力用户参与调荷避峰。
(2)对电力用户的用电负荷实行错峰、避峰管理是做好电力供需平衡,实现合理、有序供电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错峰、避峰主要采取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
行政手段:以县经贸局为主,电力企业密切配合的管理措施,对工业用户实行周轮休制度或安排电力大用户、高耗能企业(重点是铁矿采选企业、钢铁及铸造企业、化肥企业等)在用电高峰季节和日高峰时段进行设备检修。
同时对各企业下达错峰、避峰等限电指标。
经济手段:通过实施分时电价来引导电力用户合理避峰,达到多用电网低
谷电的目的。
技术手段:当电网出现电力供应紧X局面时,应充分发挥在装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控制功能,做到限电到户、控制到户,有序地实施短时避峰。
8、错峰、避峰方案的制定,应按“先错峰、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原则进行,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确保重要负荷和全省城乡人民生活用电的需要。
9、分公司制订电力供应应急预案,编制《限电拉闸序位表》和《紧急情况拉闸序位表》,报县经贸局批准后备案执行。
10、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宣传工作,利用营业厅、互联网络、客户服务和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知识、技术、产品和成功案例,引导电力客户采用科学地用电方式、先进的用电技术、设备和材料,合理用电。
11、加强对从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技术标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对安装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的电力用户,要开展基本业务和装置使用的培训工作,消除系统运行和管理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