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统计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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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人员岗位职责(通用5篇)

统计人员岗位职责(通用5篇)

统计人员岗位职责(通用5篇)统计人员岗位职责统计人员岗位职责篇11、编制各类材料统计表,自觉定时更新信息库名录;2、根据采购员收集的信息进行归档,及时汇报当天工作结果;3、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

统计人员岗位职责篇21、协助生产主管排生产日计划;2、跟踪生产进度,收集、统计生产日报;3、分析生产状况,包括生产效率、品质状况、物料耗用状况等;4、生产部员工考勤记录;5、生产部员工的培训记录;6、其他事项。

统计人员岗位职责篇31、负责订单计划提报,订单信息更新及车辆调配管理工作;2、按时完成商品车进、销、存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信息准确;3、对当天的销售、库存、订单、在途资源等信息生成准确报表,按时提交至相关人员;4、完成客户信息的录入;完成到货、移库、调拨等信息录入;月底盘库统计人员岗位职责篇4武穴市镇、处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省、黄冈市统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狠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建设的高潮,自此,我局对这项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狠抓落实,使之在较短时间内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经我局初步检查验收,全市12个镇、处,全部达到了统计双基工作的“八有”和“八化”。

一、镇处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好省、黄冈市统计“双基”建设有关文件精神,高质量地做好这项工作,我们首先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统一思想,增强各级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消除“统计基础工作无关紧要,可抓可不抓”的错误思想,为统计“双基”建设的顺利开展奠定思想基础。

在黄冈市局组织到恩施考察学习后,我们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了恩施的双基经验,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

恩施的经验和武穴的发展告诉我们:抓统计“双基”建设既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需要,也是加强统计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统计地位的需要,更是武穴市和各镇处在省、黄冈市争强进位的需要。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统计、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告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统计、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告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统计、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21.02.04•【字号】鲁统字〔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关于做好2020年度统计、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告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2020年度统计、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一)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通过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或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各市也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畅通渠道。

(二)根据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界定的基层单位范围,符合条件的基层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自主选择申报全省统一职称或基层职称,但同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类职称,取得一类职称5年内不得申报另一类同级别的职称。

(三)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四)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委托我省评审高级职称的,须经有权限的部门开具委托函。

中央驻鲁单位委托函办理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五)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六)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重庆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统计规章制度

统计规章制度

统计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统计工作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正、保密的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进行。

第三条,统计工作应当依法开展,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
伪造、隐瞒统计数据。

第四条,统计机构及统计工作人员应当保守统计数据的机密,
不得泄露统计数据。

第五条,统计数据的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歪曲事实,不得捏造数据。

第六条,统计工作应当尊重被统计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
被统计对象的隐私。

第七条,统计工作应当注重数据的质量,不得违反统计原则和
规范,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八条,对于违反统计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统计机构及统计工作人员应当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不断完善统计方法和技术,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或修改,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告。

2020版员工“招、入、转、调、离”管理规定

2020版员工“招、入、转、调、离”管理规定

2020版员工“招、入、转、调、离”管理规定一、总体目的:为建立合理的、人性化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入职、转正、调动、离职流程,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理利益,依据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三、相关部门职责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入职、转正、调动、离职等日常管理工作;2、用人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完成员工的招聘面试(复试)、录用、培训、转正、晋升、调动等工作的手续办理及程序化工作;3、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员工入职、转正、调动、离职等手续办理工作;4、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考勤统计、薪资制作、薪资核算,相关部门复审,财务部负责薪资支付。

第一节员工招聘入职管理规定一、目的通过明确有序的引导,合理系统性的培训,帮助新员工尽快融入到公司大家庭里,形成公司认可的工作态度、工作习惯,并为将来的高效工作打下基础。

二、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三、管理内容1、对求职人员情况进行初步了解;2、向新员工介绍其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及相关同事,使其消除对新环境的陌生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3、入职培训;4、试用期内对新员工工作的跟进与评估,为转正提供依据。

四、招聘入职流程1、招聘途径与入职1.1员工招聘途径:内部人员推荐、公司周边招工简章、人才市场、网络渠道、招聘会(校园招聘)等;1.2管理人员招聘途径:内部晋升、领导介绍、网络渠道、同行引进等。

1.3员工招聘和选用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优胜劣汰;1.4员工增补条件:公司各部门在出现职位空缺或需增补(扩编)人员时,员工招聘需要由相应部门提前内部系统提交《员工需求申请》流程;如有新增岗位空缺需附部门新的架构;1.5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按照所需岗位的职位描述做初步筛选。

1.6招聘周期:从人力资源部收到《人员需求申请表》起,到拟来人员确认到岗的周期。

每一职位的招聘周期一般不超过6周。

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

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

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20.03.18•【字号】冀统法字﹝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冀统法字[2020]13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统计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省统计局各单位:现把《河北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18日河北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引导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规范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统计局分别依据统计调查职责范围,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信息采集、公示和共享等管理工作。

对于所有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各级统计局将在依法履职过程中获取或制作的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记录,统一进行归集,分别建立本级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数据库。

第三条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包括统计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统计信用行为信息。

(一)统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职务、学历或职称、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行为信息包括:1.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情况;2.执行统计调查制度情况;3.提供统计资料及其质量情况;4.执行国家统计政令情况;5.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及处理情况;6.其他与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相关的信息。

第四条各级统计局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及时采集和更新由其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的统计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记录统计从业人员的统计信用行为信息,依法依规公示统计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2020年打算生育统计报表制度

2020年打算生育统计报表制度
3、地域〔州、市〕应在今年4月13日前通过报表软件汇总本级报表并上报纸制报表。
〔二〕全年报表
一、乡〔镇、街道〕应在今年10月14日前审核录入所辖村〔居、单位〕的根底数据并通过网络上传,同时上报纸制报表。
二、县〔市、区〕应在今年10月17日前通过报表软件汇总本级报表并上报纸制报表。
3、地域〔州、市〕应在今年10月20日前通过报表软件汇总本级报表并上报纸制报表。
二、统计对象
所辖区域内具有中国国籍的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军队的现役军人及其它保密单位的有关人员除外。
〔一〕常住户籍人口
一、居住在本县〔市〕,户口在本县〔市〕的人;
二、户口在本县〔市〕,离开本县〔市〕缺乏3个月的人;
3、居住在本县〔市〕,户口待定的人:①未落户口的新生婴儿②新调入本县〔市〕工作③未落户口的军队复转人员④未落户口的大中专毕业生⑤婚嫁到本县〔市〕,户口未变更者。
第十八条 上报方案生育情形报表需经本单位统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半年和全年统计报表的同时应当报送书面统计分析报告。
第十九条 方案生育系统的其他业务部门和直属单位设置的事业统计报表及专门统计调查表须经同级方案生育统计部门审核、批准、备案、授颁统一表号前方可制发。
第二十条 各类事业统计报表的汇总、分析、上报,由相应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上报的报表和分析报告,须抄送同级方案生育统计部门。
“中引〞指怀孕4个月及以上人工终止怀胎;“大引〞指怀孕7个月及以上人工终止怀胎。“长效避孕针〞是指3个月注射一次的具有较长避孕成效的避孕针剂。
〔四〕领证情形统计表
一、“期末领证人数〞指统计截止时点所有已领取?荣耀证?的家庭数。
二、“其中:母亲49周岁内领证人数〞 指统计截止时点,母亲在49周岁及之内的领取?荣耀证?家庭数〔不考虑子女的年龄〕。

2020年统计工作计划3篇

2020年统计工作计划3篇

2020年统计工作计划3篇2020年统计工作计划样本篇一一、深入开展统计法学习活动街道将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进一步加强领导和机关干部学法工作,以集体学法和个人学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法活动,学习通用法律知识、统计法制法规及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加强统计人员学法工作,重点加强《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浙江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等形式,深入开展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活动,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

二、加强基层统计人员普法教育工作街道将以第三次经济普查、统计继续教育、统计检查指导、统计业务培训、年报会议和各类经济工作会议等形式,积极开展对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工作,向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把统计普法教育融入统计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律素质。

三、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查漏补缺工作。

根据街道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2xx年以来全街道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四、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街道将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纪念日为节点,结合统计基础提升年活动,坚持常规宣传和开创特色宣传相结合的形式,不断拓展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程度,积极营造浓厚的依法统计氛围。

五、扎实推进统计基础提升年活动按照典型示范、正面引导、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在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把宣传发动的范围覆盖到辖区所有待创建单位,把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创建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

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创建对象,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街道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创建工作,着力解决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不全、数据质量不够准确等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统计考核管理制度

统计考核管理制度

统计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统计考核工作,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统计考核是指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数据,对员工绩效、工作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四条统计考核应当依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价。

第五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统计考核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并及时通知并培训员工。

第六条部门主管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统计考核工作,并定期对员工进行评定和考核。

第二章统计考核制度的实施第七条统计考核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速度、工作态度等。

第八条公司应当制定统计考核的标准和指标,并公布在公司内部。

第九条统计考核应当以数据为依据,真实、客观地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

第十条统计考核应当由专门的考核人员负责统计、分析和评定员工的工作表现。

第十一条统计考核结果应当作为考核员工绩效、职务晋升、薪酬调整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对统计考核结果申诉的机制,并保障申诉的公正和合理。

第三章统计考核管理第十三条每季度公司应当进行一次统计考核,并定期公布统计考核结果,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表现。

第十四条统计考核的过程应当及时记录和保存,以备日后查证。

第十五条统计考核结果应当重视员工的成长和发展,为员工提供改进和提高的建议和支持。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对统计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并解决员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绩效奖惩机制,以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绩效和质量。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对统计考核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保持其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理。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对统计考核结果进行监督的机制,保障统计考核的公正和公平。

第二十一条统计考核制度资料的保管、使用和传递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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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统计工作的管理,加强各项生产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以保证为生产计划的制定、生产进度控制及成本核算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应的数字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统计工作的管理。

3、职责
生产部计划主管隶属生产部部长直接领导,并对生产系统的统计工作及生产计划工作行使日常管理。

车间生产统计员负责本车间各项生产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财务部负责对生产统计员的业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4、规定内容
生产统计的工作任务按照生产部、财务部的工作要求,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归纳、整理和分析,并做好生产车间的月末盘点工作。

为生
产车间提供准确及时的生产进度数据,以便于车间的生产安排。

为财务部提供准确及时的生产成本统计数据,以便于公司财务部进行成本核算。

协助财务部完成产品物料消耗定额、计件工资方案的制订与修订工作。

及时反映车间的问题及需要,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供生产决策参考。

生产统计的统计范围主要包括生产进度统计和成本统计两大类,具体涉及产量统计、物耗(能耗)统计、考勤工资统计、生产效率统计等。

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全面性:生产统计应全面地反映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进度、物耗、能耗、质量状况、考勤、工资计算等各方面的数据,便于公司领导全面地掌握生产状况。

准确性:原始记录和统计数据必须准确,不允许有“差不多”、“大概”之类的数据,更不允许有差错的数据。

同时,统计人员妥善保管原始记录、报表和单据,以供备查和调用。

及时性:生产统计人员应根据生产部、财务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地点、项目进行记录和统计,要求做到反映快、整理快、传递快,以便生产部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的高速生产,从而保持生产、计划和核算的主动性。

统计报表的填制及传递规定,生产进度类统计报表的填制与传递,每日“车间生产快报”一式二份: 本车间、生产部(计划主管)各一份。

由各车间统计员填报,并经车间主管审核签字后,于次日8: 30以前上交。

“周生产(入库)计划进度(检核)表”一式二份:生产部、分管副总各一份,由生产部计划主管填报,并经生产部部长审核签字后,于下周一下午15: 00 以前上交。

“月生产(入库)计划进度(检核)表”一式二份:生产部、分管副总各一份,由生产部计划主管填报,并经生产部部长审核签字后于次月1日下午15: 00 以前上交。

成本类统计报表的填制与传递,每日“车间生产结存统计日报表”一式二份,本车间、生产部(计划主管)、财务部(成本会计)各一份。

由各车间统计员填报,并经车间主管、生产部长/生产调度依次审核签字后,于次日上午9: 30 以前上交。

每日“车间生产投入产出分析日报表”一式四份,本车间、生产部(计划主管)、财务部(成本会计)各一份。

由各车间统计员填报,并经车间主管、生产部长/生产调度依次审核签字后,于次日12: 00以前上交。

“车间员工工资核算明细表”-式二份,本车间、生产部(计划主管)、财务部(成本会计)、分管副总各一-份。

由各车间统计员填报,并经车间主管、生产部部长生产调度依次审核签字后,于次日12: 00 以前上交。

“车间员工月度工资汇总表”一式二份,本车间、财务部成本会计各一份,由各车间统计员填报,并经各车间主管、生产部长/生产调度依次审核签字后,于次月4日以前上交。

“车间月末盘点报表”一式二份,本车间、生产部(计划主管)、财务部(成
本会计)各一份。

由各车间统计员填报,并经各车间主管、生产部长、财务部盘点监督人依次审核签字后,于次月2日以前上交。

“车间生产统计月报表”一式四份,本车间、生产部、财务部(成本会计)、分管副总各-一份。

由各车间统计员填报,并经各车间主管、生产部长依次审核签字后,于次月4日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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