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新)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维护本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本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注册地为: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第二章公司的出资第五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由_______股东出资。
第六条股东应在出资期限内按照出资比例全额缴纳出资款,如未能按期缴纳出资款的,则应按照逾期天数计算违约金,股东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其未缴纳的出资款不计入股权数量及公司资本总额,如影响公司最终的成立,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股东可以使用资产、专利、技术等非货币性质的财产进行出资,其出资比例应当相当于其出资财产的价值在全体股东出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管理第八条公司经理由法定代表人聘任,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出具经认可的授权委任书。
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公司股东依照出资比例选举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不少于三人的董事。
其中股权占比最高的股东可拥有董事席位数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董事人数的50%。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其人数不得少于三人,由股东依照出资比例选举监事。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由简历备案。
第十一条公司年度利润应当根据出资比例分派利益;利润分配,优先安排公司应交税金、储备、新业务拓展,然后再执行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主要职责为做好公司的会计核算、税务筹划、公司财务管理等。
第四章公司的变更和解散第十三条公司因必要的原因需要变更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公司解散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进行,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确定解散方案,进行解散清算,并通过公告方式宣告解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一、公司名称第一条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英文名称为:(公司英文名称)。
公司名称可以用中文、外文或中外文相结合。
公司名称必须包含有限责任公司字样,括号内应注明注册地。
注释: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法人组织形式,其股东只承担其出资额度的责任。
公司名称必须明确表明公司类型,在后面必须加上“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址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为:(公司注册地址)。
注:公司注册地址要说明确切的地址,不能使用电话号码或邮政信箱等,地址应为实际存在的地点。
三、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为:(一)开展商务、市场营销、品牌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和宣传资料等服务。
(二)开展网络媒体、广播电视、传媒网络、新闻出版等信息服务业务。
(三)提供展览、展示、博览会等展览展示服务。
(四)定制、代理、销售装置、家具、饰品、高档礼品、艺术品和手工艺品等。
(五)提供旅游、酒店、餐饮等服务。
(六)投资、经营实业和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经营活动。
注释:公司经营范围是指公司的业务活动范围,是公司经商的基础和依据。
四、公司组织形式第四条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名自然人或法人独资投资组建而成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出资人与公司为两个主体,出资人享有有限责任,即其只承担出资额度的责任。
五、公司注册资本及分配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整。
出资人(人名或公司名称)缴纳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整。
(一)出资方式:(注明出资方式)(二)股权比例:(注明股权比例)(三)利润分配:(注明利润分配方案)注释:注册资本是指一家公司在注册时注入的资本金,是公司开展业务的基础。
出资人可采取货币出资方式、实物出资方式,以及知识产权出资方式等。
股权比例是指出资人在公司股份中所占的比例,可根据资金大小、劳动时间等要素决定。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获得的纯利润在股东间的分配情况。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以下是一份最新最全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供参考:[公司名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
第二条注册地址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地址]。
第三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期限本公司期限为[期限]。
第五条公司法人本公司的法人代表为[法人代表姓名]。
第六条注册资本和股权1.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分成[注册资本份数]个股份,每一份的面值为人民币[面值金额]。
2. 本公司的股权按照注册资本的比例划分,由[股东姓名]持有[持股比例]的股权。
第七条公司机构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分别行使公司的管理、监督和经营职权。
第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章董事会第九条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1. 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法人代表姓名]担任董事长。
2.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决策,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条董事的选举和任期1.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任期年限]。
2. 董事会成员的继任和替换由股东会决定。
第十一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召开次数]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十二条董事会决议董事会的决议需要获得董事的多数同意。
第十三条董事会记录董事会会议的决议记录要详尽,由董事会的秘书负责保管。
第三章监事会第十四条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1. 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监事姓名]担任监事长。
2.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监事的选举和任期1. 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任期年限]。
2. 监事会成员的继任和替换由股东会决定。
第十六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召开次数]次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监事会决议监事会的决议需要获得监事的多数同意。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等。
第三条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期限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出资及股权第六条出资方式公司的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比例及金额如下:出资人<姓名>:出资金额__________万元,占股比例____________%。
第七条股东权益公司股东享有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经营所得和承担公司经营风险的权利。
第八条股东之间的权益转让任何一位股东在公司经营期间有转让其股权的意愿,应经其他股东的同意,并书面通知公司。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九条执行董事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由出资人担任,并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决策,并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监事公司设立监事,由公司股东担任,并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每年应按法律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第四章公司清算第十二条公司解散及清算公司在经营期限届满或者发生法定解散事由时,应即时解散并进行清算。
第十三条清算组织公司解散时,设立清算组织,由清算人员组成。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法律顾问所有,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并无固定有效期。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公司股东共同签署,公司备案。
附表:1.公司出资人名单及出资金额和比例2.公司董事及监事名单及职务分配3.公司章程修订记录。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一人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营管理,保护股东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一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注册地址: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xxxx。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整。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期限:xxxx年。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xx。
第八条公司的主要营业地: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对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层,由董事会任命产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由公司的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股东权益和责任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公司经营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义务,保护公司的利益。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东不得私自转让股权,未经其他股东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及时向股东大会和监事会报告审计结果。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缴纳各项税费,并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报表。
第五章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二十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董事会。
第六章公司章程的生效和变更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公司章程的变更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明确股东的责任,制定以下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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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为奉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第七条公司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注:暂不实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应表述实缴情况。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九条公司登记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交付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即将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允许者除外);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股东可以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份股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明确股东的责任,订立以下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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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限公司章程篇一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是什么呢?大家知道要如何写呢?下面来看看!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章程。
本公司为自然人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保证在中国境内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处第一条公司名称:焦作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处:焦作市。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范围内,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得批准前不得经营。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添、削减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议。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更改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期限第五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期限如下: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缴付期限万元人民币 % 年月日第六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学问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了解公司经营情形和财务情形;(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股利并转让;(4)公司停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当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定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当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X市X区X街X号。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X万元,实缴资本X万元。
第五条公司成立日期:X年月日。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公司股东为以下自然人:1. 股东姓名:X,持股比例:%;2. 股东姓名:X,持股比例:%;3. 股东姓名:X,持股比例:%。
第七条公司股东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股东会议决策事项需经过股东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八条公司管理机构:1. 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 总经理:由股东会任命,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职权:1. 讨论并决定公司的战略规划;2. 讨论并批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3. 负责公司的财务监督和审计;4. 选任和罢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5. 制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公司会计核算年度与日历年度一致。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十二条公司每年定期进行审计,由独立审计机构进行。
第五章纳税义务第十三条公司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照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纳税方式和纳税事项进行申报纳税。
....【文档结尾】1、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公司章程附件一:股东名单及持股比例;2. 公司章程附件二:董事会成员名单;3. 公司章程附件三:财务报表样本;4. 公司章程附件四:审计机构合作协议。
2、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 董事:指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合称;3. 股权转让: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的行为;4. 注册资本:指公司在设立时向公司注册机关报告的资本额;5. 实缴资本:指股东实际缴纳的资本额。
(注:以上仅为部分示例,具体根据公司章程所涵盖内容而定)3、如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股东意见分歧:可以通过协商、调停或者诉讼解决;2. 经营风险增加:可以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寻求专业咨询等;3. 资金短缺:可以寻求银行贷款、吸引投资者等方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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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一人出资设立xxxxx有限公司,特于xxxx 年x月x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xxxxxxxx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为准):xxxxxxxx.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xx万元人民币;公司(删除)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xxx(身份证号:xxxxxxx)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六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xxx,出资总额:xx万元,出资方式:货币。
货币出资额占出资额的xxx%,出资时间:xxxx年xx月xx日股东出资额为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其中货币出资额xxx万元。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已经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八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命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作出上述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任命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执行董事向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股东的决定(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立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股东任命产生。
第十三条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任,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任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十四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七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份;(3)取得红利。
但是,股东决定不取红利的除外。
(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出资;(3)依其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八条公司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任职除外):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执行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任命、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任命、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二)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三)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四)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股东要求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行使职权。
(六)执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上述第四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司的股东可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二十条公司的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一)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并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三)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决定,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删除)股东或者执行董事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四)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五)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决定。
公司股东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六)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七)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八)公司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一)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决定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三)公司自上述第1、2、4项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四)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五)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六)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七)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