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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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基金

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泛亚基金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机制,确保

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

高投资效益,维护基金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法规和泛亚基金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基金的投资管理坚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基金宗旨及业务范围,符合效益优先兼

顾资金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项下资金的投资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投资(含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对中缅项目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

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本制度不包括提供担保和关联交易事

项。

第二章投资决策权限

第五条基金理事会审议决定达到下述标准之一的投资: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高者为准)占基金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以

上;

(二)交易的金额/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基

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以上;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基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 %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

收入占基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以上;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

润占基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

以上;

(六)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的,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

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基金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事项,应当按照《中国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计或评估并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七)基金进行风险投资、主业投资以外投资的,每种投

资运用资金数额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的。

第六条基金理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外的投资项目由基金理事会下设的

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但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基金章程及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基金理事会在其审批权限范围内授权景民天泰基金管理公司

在基金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权力;

(一)决定金额在基金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以内的

固定资产投资、处置事项;

(二)决定金额在基金最近经审计净资产 %以内的

股权投资、处置事项。

第八条基金理事会在其审批权限范围内可特别授权景民天泰基金管

理公司进行其他投资。

第九条景民天泰基金管理公司在其审批权限范围内,可以以分权手

册的形式授予基金集资人及其经营班子一定的投资决策权。

第三章投资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基金理事会、基金管理委员会、景民天泰基金管理公司为基

金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基金的投资作

出决策。

第十一条基金理事会、基金管理委员会、景民天泰基金管理公司及

基金集资人相关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作为项目建议单位

发起投资项目。

第十二条对于须提交基金理事会、基金管理委员会、景民天泰基金

管理公司审议的投资项目,应履行以下审议程序:

(一)景民天泰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将项目可行性报告提交

基金理事会下设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初审;

(二)基金管理委员会初审通过后由基金理事会审议。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投资项目的实施。基金管理委员

会根据基金理事会审批通过的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下设

基金特别项目投资工作小组,每个基金特别项目投资工作

小组组成人员包括营运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其中营运

负责人投资工作小组组长,财务负责人为副组长。第十四条景民天泰基金管理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投资由基金管理委员

会审批后组织基金特别项目投资工作会议。会议是由景民

天泰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经营班子交流情况、

研究工作并审议事项,组成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

总经理、营运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法务负责人、审计负

责人及相关人员,基金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列席。第十五条基金集资人及其经营班子依据分权手册对相应权限内的投

资事项作出决策,报基金理事会和基金管理委员会备案。第十六条具体投资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若无特别指定,项目

建议单位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

第十七条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财务部负责审核投资概预算、筹措投

资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检查、监督预决算执

行情况,配合基金理事会和基金管理委员会完成项目投资

效益评价。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审计部门负责评估、控制项目投资风

险,监督投资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基金理事会审计制度

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九条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法务部负责审核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

性,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条基金理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审查需由基金理事会和基金管

理委员会审批的投资项目的合规性;组织基金理事会和基

金管理委员会大会审议投资项目,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

露;负责对基金理事会、基金管理委员会、景民天泰基金

管理公司及基金集资人经营班子审批项目的备案管理,并

随时向基金理事会通报。

第二十一条基金管理委员会其他职能部门或基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

专门工作机构按其职能参与、协助和支持基金的投资工

作。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基金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基金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基金投资涉及关联交易和担保事项的,应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基金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中所称“不超过”、“以上”均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基金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运作程序可参照基金制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基金理事会负责解释。

私募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pdf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上述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 德和行为规。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本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的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建立健全私募基金发行监管制度,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厉打击以私募基金为名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 建立促进经营机构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的风险控制和自律管理制度,以及各类私募基金的统一监测系统。 第六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本办法、中国证监会其他有关规定和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业开展行业自律,协调行业关系,提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第二章登记备案 第七条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

公司安全基金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防损工作,减少和避免事故发生,并对公司在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时能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特设立安全基金,实行公司内部财产保险。为做好安全基金缴纳使用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基金应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第三条公司所属部门,包括各项目组(公司),必须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安全基金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开展相关业务由公司统一负责。 第二章安全基金的确定 第五条安全基金的提取标准及操作办法。 一、各项目组(公司)技术部人员的每月计件数为基数,每年分十二次提取:即每月 提取一次。 二、各项目组(公司)技术部人员每月提取的标准为: 美容项目组为每月计件基数的15%; 太阳膜项目组为每月计件基数的15%; 音响改装项目组为每月计件基数的15%。 三、安全基金提取为便于操作统一于薪资中提取,由人力部统一操作。 第六条安全基金缴纳期限 每月10号薪资发放日。 第七条安全基金收缴 各项目组(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安全基金,将存至公司开立的安全基金帐户,该帐户由财务部负责开户和定期存汇安全基金款。 第八条当年安全基金利息和总准备金利息作为当年安全基金收入,利息计算基准为年息6%,计入安全基金总准备金。

第三章安全基金使用 第九条安全基金使用包括:返回各项目组(公司)技术人员和公司统筹使用两部分。 一、每年1月15日由财务部统计安全基金额度,各项目组(公司)超出2万元,则超出部分返回各项目组(公司)用于返回于相应技术人员。2万元作为安全基金总准备金,转入安全基金专户,下年继续使用。 二、各项目组年度安全基金未超出2万元,则无任何安全基金返回各项目组(公司)相应技术人员,且此年度安全基金作为安全基金总准备金,转入各项目组(公司)安全基金专户,下年继续使用。 三、公司统筹使用,即用于对技术施工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赔偿。按照公司《赔偿制度》理赔。 第四章安全基金监督管理 第十条公司安全基金政策、管理办法的制定及变更必须报经总裁办同意。 第十一条安全基金实行分级管理。财务部负责公司安全基金的财务监督和结算,各项目组(公司)负责本项目组(公司)安全基金管理和使用,各项目组(公司)的财务负责本项目组(公司)的安全基金财务监督和银行结算。 第十二条为了管好、用好安全基金,财务部建立安全基金分类使用台帐、详细的资产缴纳台帐和管理制度。及时统计、上报有关安全基金资料和报表。 第十三条安全基金支付业务,由公司开具拨款通知单,财务公司负责拨款。 第十四条每年的1月20日,公司根据安全基金使用规定,编制年度安全基金使用计划,经总部审批报财务部备案后执行。 第十五条每年的12月31日,财务部编制安全基金收支年度报表报总部和各项目组(公司)审查。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拟定,经总裁办审批签发后生效。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前海众房汇互联网金融服务 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准则第03号关于公司执行投资业务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部门、各岗: 为了更好地推动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司业务制度,树立并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试行《深圳市前海众房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制度》(详见附件)。请各部门、各岗成员认真学习并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前海众房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日 签发人:

附件: 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并结合公司业务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开展的各类投资业务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 第三条投资原则 (一)总体原则:注重安全性,确保流动性,平衡收益性。 (二)投资策略:依据总体原则,灵活设置投资期限,短期、中期、长期投资合理设置。短期投资期限控制在一年及以内,中期投资期限控制在一年至二年(个别投资可适度延长),长期投资期限为三年及以上。 (三)具体投资策略:依据投资策略,具体投资项目应明确定位,定位为单一投资或集合投资;单一投资可根据拟订投资策略或委托方需求,设定单一期限投资方案并投资;集合投资,则应充分考虑短、中、长期期限配置,并结合委托方需求设计投资方案。 (四)具体投资标的选择:短期投资,主要以银行活期存款、银行理财、保险理财、货币基金等为标的;中期投资,主要以中期可赎回股权投资、委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及相应优质收益权转让为主;长期投资,主要以股权投资为主,具体为高盈利性优势企业股权、高新技术企业股权及新型商业企业股权。第四条投资资金的分配 合理分配各期募集资金与公司自有资金,确保风险可控且在可承受范围内,致力确保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第五条投资限制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 _________________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直接管 理体系,指导、规范投资决策、执行等环节的控制程序,加强公司项目直接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的范围包括公司直接投资、公司受托代表各类型专项资金投资等以公司作为出资人对非投资类企业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的投资,包括权益性投资、债券投资、公司直接债权性投资和混合性投资等。 涉及通过设立基金形式进行主要进行债权投资产品、及以二级市场买卖为主营业务的主动管理型股票投资产品,按另行专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包括项目的申请、预审、立项、尽职调查、论证、讨论、决定、投资实施等。 第五条投资项目要进行充分的前期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全面了解与所投资企业及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行业现状、市场情况、技术水平、生产要求、发展前景,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第六条公司参与投资业务的各部门和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七条本办法中提到的投资业务部门”指投资部。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八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是重大项目投资的决策机构。 第九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长、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 名,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总经理

担任。投资委员会成员连续3 次未能参加投资委员会会议,也未在会前提交书面意见书,则为不能履行职责、视为弃权,自动从投决会中除名。第十条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担当以下职能:审查投资经理的尽职调查报告;审查风险控制部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报告;审定投资合作方案; 投票决定是否批准投资项目;决定项目退出方式。 第十一条投资经理的主要职能包括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方案设计以及档案管理等。 第十二条风险控制部的主要职能包括投资审查、项目审核、风险控制等。第十三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或授权委托副主任召集,全体委员会成员参加,如需外聘专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第十四条投资决策需要的文件应提前三天送达参会人员,参会成员应认真阅读送达的会议文件,对各项议案充分思考、准备意见。 第三章投资对象和方式 第十五条公司的投资对象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在所处行业和区域内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有上市预期的企业或已上市企业、拟挂牌或已挂牌企业、符合一定标准的并购企业及被 并购对象 第十六条投资方式可以是以股权投资和债券、优先股、可转换股权的债权等准股权方式,不得以担保、借款等方式。 第四章投资决策流程 第十七条各投资业务部门对外受理申请投资项目。(附件1:投资流程图)第十八条 投资经理受理申请项目后,应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分析、行业分析、市场分析、效益分析、 技术与管理分析、法律分析、风险分析及其他方面的分析,按照公司的投资规划,综合考 虑、严格筛选,并初拟投资条款清单,形成立项申请及分析报告。 第十九条根据投资经理提交的初拟投资条款清单、立项申请及分析报告,并结合咨询专 家意见,各业务部负责人对拟投资项目进行预审;风险控制部进行初步风险评估并由风

安全生产基金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基金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合理分摊安全生产事故成本,奖励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基金。安全生产基金分为“安全生产准备金”(以下简称“准备金”)和“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以下简称“奖励基金”)。 第一条安全生产基金来源 (一)公司财务部设立“安全生产基金”专用科目,详细记录各生产单位“准备金”和“奖励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各生产单位也可设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由本单位主管会计单独记账管理。 (二)“准备金”按各生产单位年度完成产值的1‰提取(年度结算产值小于2000万元的,按0.5%提取),列入当年成本。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应提额度的70%计算提取。 (三)“奖励基金” 1.公司“奖励基金”来源主要是安全事故处罚款及安全违规行为罚金,其次为工会按照年度提取工会经费的10%予以支持。 2.生产单位“奖励基金”来源主要是生产单位安全检查和项目部日常管理形成的处罚金,以及生产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对事故相关岗位责任人员的处罚金(按规定应上缴公司财务的处罚金除外),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第二条“准备金”使用管理 (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小于“准备金”结存额度的,直接在“准备金”中列支;超出结存额度的部分列支于当年成本。 (二)核销安全生产事故经济损失应填写《安全生产事故损失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入账。 (三)“准备金”提取实行结存限额制,生产单位结存“准备金”达到限额后不再提取。以岩土工程施工为主的生产单位,“准备金”结存限额为150万元;其他生产单位为60万元。 第三条“奖励基金”使用管理 (一)公司“奖励基金”适用范围 1.生产单位或所属项目部在生产施工过程中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 1 -

基金管理公司XXX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假期管理制度。 1.3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1.4各部门总监、经理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1.5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1.6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2具体规定 2.1本公司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七小时为标准。 2.2上午上班时间为9:00时,下班时间为12:00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00时,下班时间为17:00时。 2.3迟到、早退 2.3.1上班规定时间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3.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者扣款50元,超过一小时者视为旷工。以上扣款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2.3.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2.3.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2.3.5上班时间因业务或工作需要外出者,需本人填写“外出登记 表”经直接上级领导同意后,在前台签字备案后,以便月底考勤参考。 2.4请休假 2.4.1经理级以下人员(不含经理)请假一天的由部门总监批准,二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部门总监、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4.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及时填写未打卡说明并注明原因,并由部门总监签字确认。

私募基金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基金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开展的各类投资业务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 第三条投资原则 (一)投资策略定位于对上市前的成长优质企业股权进行投资,追求与被投资项目公司共同成长,并为基金投资人获得满意回报。 (二)考虑到风险投资的风险较大,在投资方向上将优先选择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要求且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第四条投资资金的分配合理分配各期募集资金,以确保公司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第五条投资限制 (一)不得投资于非股权投资领域(可转换债券等金融工具除外); (二)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三)不得为非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所投资企业要求担保的,应按股份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且须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 (四)不得直接投资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 (五)不得从事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业务。 第六条投资标准

(一)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在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优势,例如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技术优势、新商业模式、具备稀缺资源优势或准入资格等,并至少具备以下五点: (1)发展战略清晰、未来增长可预期; (2)清晰且经检验的有效盈利模式; (3)稳定、专业、可沟通的经营团队; (4)法人治理结构清晰; (5)具有完整财务、税务记录,无潜在损失。 (二)有足够的安全边际,投资价格合理; 第三章组织管理与决策程序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的运作部门主要包括:投资立项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及综合管理部。 第八条投资立项委员会是项目立项的评审决策机构,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组成,对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立项评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对时间要求紧迫的立项项目,可灵活掌握。 第九条投资立项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对立项审核工作负有勤勉、诚信之责; (二)对投资经理经筛选后提交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立项的决定; (三)组织项目的审慎调查工作,对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项目文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条投资立项委员会由3人组成,项目立项由立项审核委员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人1票。每次参加投资立项会议的委员为3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2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2票为未通过。立项审核委员可以投同意票、反对票,并简要说明原因,不允许投弃权票。因故无法参加立项评审会议的委员可书面提交表决意见。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业务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

医保基金安全管理制度

医保基金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区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明确基金安全主体责任,防范风险,提升基金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基金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制度涉及面广且需精细化,本规定包含以下九个方面,请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1、基金安全管理责任制 区医疗保险事业处(以下简称医保处)是管理全区医疗保险基金的主体经办机构,医保处主任承担基金安全管理领导责任,为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分管副主任、信息科、业务科、稽核科、财务科科长和办公室主任在各自业务职能范围内承担主办责任。 各科室工作人员根据岗位和业务范围承担业务责任。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省市区基金安全管理相关规章执行。 2、基金收支管理制度 1)医疗保险收缴一律通过农业银行支行转账入我处收入户,不得接受任何现金、支票、证券或其他票据的缴费。 2)医疗保险报销支付一律通过网银转账操作,将报销款项打入报销人银行卡或存折,严禁现金支付。 3)银行账户管理要明确收入户、支出户功能。收入户余额月底全额转入财政专户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支出户只接受财政专户拨付基金及该帐户的利息收入,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 4)完善经办管理模式,按照市处要求规范使用各类收缴、支付和查询

子系统,财务凭证制作必须使用计算机业务接口制作凭证。 5)严格执行业务初审确认和复核制度,切实做到货币资金的保管和账务处理相分离,票据与财务印章相分离,网银支出录入和审核支付相分离,财务人员持证上岗。 3、内部牵制制度: 1)会计不能同时担任出纳。 2)出纳不得兼管收入、费用等帐簿登记工作,不得兼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3)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 4)出纳不得保管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全部印鉴。 5)会计主管人员应随时抽查盘点现金,随时核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帐)。 6)材料、物品的采购与验收、保管人员适度分离。 7)材料、物品的记帐员不得兼任储藏保管职务。 8)材料、物品的盘点由办公室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牵头,会计、实物保管员及其他人员共同进行。 9)业务审核与经办,业务稽核与经办、审核人员相分离。 4、回避制度: 单位任用会计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从事会计工作;会计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从事会计工作。 5、现金、银行票据安全管理制度: 1)用于零星支付的现金、银行票据必须放入保险柜中,保险柜只能由

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基金资产投资行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投资管理业务,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管理的目标是为基金持有人争取最佳利益,最大限度地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投资管理工作直接相关部门和员工,以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 第四条投资管理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等相关规定。 (二)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 (三)把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作为公司投资的最高准则。 (四)公平的对待所有基金。 (五)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做到决策有效、责任明 确。 (六)严格执行投资禁止与限制制度。 (七)关注并接受社会公众对投资交易行为的合理评论和监督。 第五条投资组合管理须遵循的原则: (一)价值投资原则 公司管理基金的投资遵循价值投资,通过深入研究挖掘并投资于价值低估证券,着眼于发现不同行业和公司的长期成长潜力,为基金持有人谋取长期、稳定、安全的收益。

(二)风险收益最优配比原则 各基金在构建投资组合时,追求风险与收益最优配比,即在一定的风险控制目标的前提下,利用收益分析技术,通过选择收益性和成长性高的证券,尽可能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或者是以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利用风险分析技术,通过选择风险低的证券和波动互补的证券,尽可能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从而实现风险与收益配比的最优化,为基金持有人提供最佳的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 (三)分散投资原则 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通过选择多种不同的投资品种,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投资组合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 (四)流动性管理原则 公司在构建投资组合的过程中,将充分考虑投资股票、债券等证券品种的流动性,以及投资组合整体的流动性,降低基金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实现流动性与收益性的统一。 (五)全方位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对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全方位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一方面建立从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到投资跟踪全过程的风险控制;另一方面公司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对投资过程的合理、合法、合规性,以及投资风险进行专门的、独立的监控。 第三章投资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六条投资管理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常设和非常设组织机构: (一)投资决策委员会。 (二)风险控制委员会。 (三)投资部。 (四)研究部。 (五)交易室。 (六)监察稽核部。 第七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各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基金管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_Llinks

错误!未指定书签。(筹) 关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申请材料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基本管理制度与业务流程

为规范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运作, 有效控制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维护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产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C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C基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推广与营销管理体系 1. 总则 1.1. C基金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应恪尽职守, 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 勉的义务, 公平对待所有投资人。公司开展该类业务以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为宗旨, 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 1.2.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业务推广与营销管理包括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 务架构、产品设计, 业务推广和营销管理等。 2.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架构及流程 2.1 C基金作为特定资产的资产管理人, 根据与资产委托人签订的资产管理合 同运作和管理委托资产。 2.2 C基金设专户投资部, 专门负责特定资产业务的投资管理工作。 2.3 专户投资部下设部门总监、投资经理、投资经理助理, 负责公司特定资产 的大类配置管理、特定资产的投资等工作。 2.4 与市场部、机构理财部共享销售经理及销售经理助理等岗位, 负责公司特 定资产业务的营销推广、特定客户的服务管理、信息报告和客户服务等工 作。市场部负责渠道以及个人客户的开拓和维护, 机构理财部主要负责机 构客户的开拓和维护。 2.5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推广与营销体系流程如图: 图1-1: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推广与营销体系流程图

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814-31 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项目部应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并单独建立台帐,实行专项存储、专项核算、统筹安排、保证重点,严禁挪作他用。行政一把手为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承担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 第三条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详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制度》。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专项管理费,按年计划产值的0.5‰提取;各单位、项目部安全专项经费按计划产值的1%~2%提取,不足部分在成本中列支。 第五条各单位、项目部要根据公司《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制度》的规定,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计划,安全生产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针对造成死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原因所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危险源监控点所采取的监控措施一并编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计划。 第六条各单位应在每年元月上旬和12月下旬,分别将安全专项资金计划和全年实施情况报公司;项目部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和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分别将计划和整个项目实施情况报公司。每月经费使用情况按月上报。 第七条公司工程部负责督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作为考评各单位、项目部工作的内容之一。各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专项资金的监督使用,其经费报销需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

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

精心打造 【公司名称】 投资业务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 (2) 第三章组织管理与决策程序 (4) 第四章投资业务流程 (6) 第五章投资业务档案管理 (8) 第六章附则 (9) 附件一:工作流程图 (10) 附件二:业务档案参考 (11) 附件三:项目阶段性工作报告 (27) 附件四:工作月报(样本) (28) 附件五:文档移交清单 (2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基金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决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 第五条投资原则 (一)投资策略定位于对上市前的成长优质企业股权进行投资,追求与被投资项目公司共同成长,并为基金投资人获得满意回报。

(二)考虑到风险投资的风险较大,在投资方向上将优先选择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要求且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第六条投资资金的分配合理分配各期募集资金,以确保公司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第七条投资限制 (一)不得投资于非股权投资领域(可转换债券等金融工具除外); (二)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三)不得为非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所投资企业要求担保的,应按股份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且须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 (四)不得直接投资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 (五)不得从事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业务。 第八条投资标准 (一)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在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优势,例如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技术优势、新商业模式、具备稀缺资源优势或准入资格等,并至少具备以下五点: (1)发展战略清晰、未来增长可预期; (2)清晰且经检验的有效盈利模式; (3)稳定、专业、可沟通的经营团队;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及局相关制度、办法等,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基金额度设立为50万元。安全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各职能部门、各在建项目和专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做出的优异成绩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条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主要来源于年度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拨入和常规安全检查、考核中受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处罚金。 第四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统一管理,财务部设立独立账户或科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安全奖励基金的使用工作。 第五条安全奖励基金遵从专款专用原则。 第二章规范引用文件

第六条引用《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之规定编制。 第七条根据《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之规定编制。 第三章管理目标 第八条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努力保证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使用合理,充分调动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章奖励考核 第九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重奖重罚制度。为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大力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发生安全事故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十条公司安全检查考核组对各单位进行季度考核评分,

私募基金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山东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资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实现基金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开展的各类股权投资业务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投资原则及标准 第三条投资原则 (一)投资策略定位于对上市前的成长优质企业股权进行投资,追求与被投资项目公司共同成长,并为基金投资人获得满意回报。 (二)考虑到风险投资的风险较大,在投资方向上将优先选择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要求且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第四条投资资金的分配 合理分配各期募集资金,以确保公司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第五条投资限制 (一)不得投资于非股权投资领域(可转换债券等金融工具除外); (二)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三)不得为非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所投资企业要求担保的,应按股份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且须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 (四)不得直接投资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 (五)不得从事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的其它业务。 第六条投资标准 (一)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在行业内具备核心竞争优势,例如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技术优势、新商业模式、具备稀缺资源优势或准入资格等,并至少具备以下五点: (1)发展战略清晰、未来增长可预期; (2)清晰且经检验的有效盈利模式; (3)稳定、专业、可沟通的经营团队; (4)法人治理结构清晰; (5)具有完整财务、税务记录,无潜在损失。 (二)有足够的安全边际,投资价格合理; 第三章组织管理与决策程序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的运作部门主要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部和行政部。 第八条投资部是项目立项的评审决策机构,立项评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对时间要求紧迫的立项项目,可灵活掌握。 第九条投资部的职责是: (一)对立项审核工作负有勤勉、诚信之责; (二)对投资经理经筛选后提交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立项的决定; (三)组织项目的审慎调查工作,对项目文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条投资部由6人组成,项目立项由投资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人1票。每次参加投资立项会议的委员为6名,表决投票时同 意票数达到4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4票为未通过。投资部可以投同意票、反对票,并简要说明原因,不允许投弃权票。因故无法参加立项评审会议的委员可书面提交表决意见。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业务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由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产生。每次参加投资决策会议的委员为5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4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4票为未通过。因故无法参加投资决策会议的委员可书面提交表决意见。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为: (一)制订、修改公司的投资策略与投资政策; (二)审核立项申请文件(提交的文件),出席投资决策委员会小组会议,独立发表评审意见并客观、公正地行使投票权; (三)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审,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投资的决定; 第十三条行政部是投资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公司投资管理业务运作的后台支持部门。 第十四条行政部的职责为: (一)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项目立项会及投资决策会; (二)管理项目资料和会议文件; (三)其他与项目投资管理相关协调支持工作。 第四章投资业务流程 第十五条项目的投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项目初审、立项管理、审慎调查、投资决策、协议的起草和执行、跟踪管理、投资退出等步骤。 第十六条项目初审 投资经理负责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评判,提出可否跟进的初审意见。 第十七条立项管理

私募基金制度

私募基金制度文件 一、风险控制制度 二、内部控制制度 三、投资管理制度 四、信息披露制度 五、员工个人交易制度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董事会职责:(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2)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股权投资项目;(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其职责包括:(1)组织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2)对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批的股权投资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核;(3)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4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1)独立于业务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2)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出具合规意见;(3)对投资协议进行审核;(4)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业务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业务部负责人作为股权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一般情况下,项目组配备一名具有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相关背景的人员。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其他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说明 1、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管安全管理人员、其它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经费计划投入10万元。 2、应急救援措施费用10万元。 3、公司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技术认证等费用5万元。 4、消防设施费用8万元。 5、配置一辆安全专用检查车,投入12万元。 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等费用,各项目部根据工程卖制、专业、环境和标准的不同,安全生产投入的费用按下列标准执行。 7、公司将建立公司——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将根据工程类别、

工程专业、施工环境和工艺标准等具体情况计划投入资金25万元。 二、安全生产资金范围 1、安全生产资金范围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文明施工设施费、工程安全防护费、职业病防护费、意外伤害保险制等安全生产、安全投入保障投入费用。 三、安全生产资金的管理 1、安全生产资金必须专项专用,项目负责人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必须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备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2、项目部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在工程开工前将此项预算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3、项目部可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各种有形于安全生产的施工。对施工难度大、工程结构复杂、工艺要求高的工程应做好安全方案(如:脚手架、深基坑、桩基、施工用电、模板、吊装等工程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并计算相应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费用,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基金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制度 泛亚基金 基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泛亚基金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机制,确保 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 高投资效益,维护基金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法规和泛亚基金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基金的投资管理坚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基金宗旨及业务范围,符合效益优先兼 顾资金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项下资金的投资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投资(含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对中缅项目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 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本制度不包括提供担保和关联交易事 项。 第二章投资决策权限 第五条基金理事会审议决定达到下述标准之一的投资: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高者为准)占基金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以 上;

(二)交易的金额/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基 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以上;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基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 %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 收入占基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以上;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 润占基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 以上; (六)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的,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 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基金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事项,应当按照《中国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计或评估并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七)基金进行风险投资、主业投资以外投资的,每种投 资运用资金数额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的。 第六条基金理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外的投资项目由基金理事会下设的 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但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基金章程及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基金理事会在其审批权限范围内授权景民天泰基金管理公司 在基金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权力;

基金业务管理制度

基金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非公开募集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基金业务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宗旨: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目标:确保基金业务规范化运作,提高基金业务开展效率,保证股东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基金管理业务。 第五条基金管理部为公司基金管理工作的承办部门,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基金的发起、设立、募集、管理及退出工作。 第二章基金业务管理流程 第六条按照级别权限,经公司决策会议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并需要由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基金进行投资的,基金管理部作为基金运营的具体承办部门,应当按照基金业协会及其他有关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合法高效有序的运营管理基金。 第七条公司基金业务管理流程具体如下: 第三章合格投资者

第八条公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单只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九条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合格投资者的筛选标准及投资于单只基金的金额标准,应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最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一致。 第四章募集资金 第十条基金管理部在合格投资者甄选完毕后,举行基金路演推荐会,向投资者介绍项目情况、充分提示投资风险及向投资者提供《基金合伙协议》《基金募集书》。 投资者确认后,基金管理部应召开基金合伙人大会,与投资者签署《基金合伙协议》及《出资确认书》,并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如需)。 第十一条公司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第十二条公司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第十三条公司自行销售基金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公司委托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公司委托销售机构应当采取前款规定的评估、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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