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成立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湖南省第四批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名单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湖南省第四批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3.05.22
•【字号】湘人社函〔2023〕91号
•【施行日期】2023.05.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湖南省第四批院校职
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名单的通知
湘人社函〔2023〕91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9〕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湖南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17号)等文件精神,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现确定湘潭技师学院等74家技工院校为第四批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具体名单附后),可面向本校学生开展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备案期限为3年,从发布之日起计算。
附件:湖南省第四批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名单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22日。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湖南省技能鉴定中心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湖南省技能鉴定中心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省技工培训教学研究室合署办公,是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职业培训质量评估的组织实施,地方性职业技能标准的具体实施,职业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
二、拟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资格条件标准和督导评估标准,拟定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等职业培训机构的督导评估标准,参与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的督导评估工作。
建立、管理省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提供鉴定试题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试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三、承办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高级考评员、督导员资格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承办全省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职业技能鉴定的信息统计工作。
五、承办省职业培训学会、技师鉴定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承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技能鉴定工作是企业“三支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是释放人才能量、打造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近年来,在中电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湖南省电力公司的正确指导下,湖南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指导中心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指示精神,以提高企业员工整体素质为目标,以造就高技能人才为重点,规范鉴定流程,强化资源配置,创新鉴定模式,优化鉴定服务,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至2021年底,全省电力行业共有62390人次参加了鉴定,取证40459人次,其中:技师取证2408人次,高级技师取证832人次,为加速公司“两个转变”、加快“一强三优”建设步伐,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领导重视,政策配套,措施得力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起步较早。
近年来,鉴定中心坚持“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培训是第一工程”的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快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人才的培训,大力开展技能鉴定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
果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0.11.18
•【字号】湘人社通字[2010]69号
•【施行日期】2010.11.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
告
(湘人社通字[2010]69号)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湘政法发〔2010〕15号)的要求,我厅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废止《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员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通知》等40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
二、确认《关于印发〈湖南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等13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
三、重新公布《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施行)〉的通知》等239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上述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
计算有效期。
特此通告。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知识技能型职业试点机构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知识技能型职业试点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10.24•【字号】湘人社函〔2022〕193号•【施行日期】2022.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知识技能型职业试点机构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193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遴选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5号)等文件精神,为稳慎推进我省知识技能型职业的等级认定工作,按“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综合评估,我厅择优遴选了7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知识技能型职业等级认定首批试点(名单见附件),试点机构可面向社会开展相应知识技能型职业、等级的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试点期限1年。
知识技能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采用智能化考试方式,同一职业(级别)按照全省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的原则,由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监督,试点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试点机构要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建立内部监督、问题回溯、责任追究机制,建好工作台账和数据库,妥善保管认定实施原始文档,做到全程留痕,结果可追溯、可倒查。
提高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夯实评价规范、题库资源等技术条件。
切实做好相关事项的公告、公示,主动接受各级人社部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监督。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沟通联系。
附件:湖南省社会培训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名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10月24日附件。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湖南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湖南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湘人社函[2017]6号【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7.01.06【实施日期】2017.01.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7年湖南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申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6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32号)和《湖南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5〕58号)和《湖南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6〕28号)精神,推进我省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依托技工院校实施2017年省级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申报等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条件校企合作研修平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原则上是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
(一)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
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规办学行为、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事件、无资金使用上的违规违纪记录。
<。
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长沙医学院等11家单位设立国家职

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长沙医学院等11家单位设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许可的决定【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湘劳社通字[2007]10号【发布部门】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07.02.05【实施日期】2007.02.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长沙医学院等11家单位设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许可的决定(湘劳社通字〔2007〕10号)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所设立单位:根据原国家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单位申报,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估审查,决定在长沙医学院等11家单位设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见附件)。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业技能鉴定所归口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综合管理,并自觉接受省、市(州)劳动保障部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经批准设立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由省劳动保障厅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试运转)》,试运转期为一年。
在试运转过程中,鉴定所应不断完善条件,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法规,按照规定的标准、规范和程序,组织开展鉴定工作,确保鉴定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信誉。
属于国家实行培训鉴定质量专项治理的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所标准和规定的程序、要求,不断完善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所试运转期满后,应向省劳动保障厅提交试运转工作总结和转正报告,由省劳动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家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复审。
复审合格的,由省劳动保障厅颁发《职业技能鉴定所许可证》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铜制标牌,评审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鉴定资格。
三、对国家规定专项治理的美容师、焊工工等职业鉴定资格的鉴定所,其理论知识考试须由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在计算机智能化考试平台上进行。
对增加计算机操作员等职业鉴定资格的鉴定所,必须配置智能化考试系统,并在计算机智能化考试平台上进行鉴定。
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评先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评先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6.10.11•【字号】湘劳社办发[2006]46号•【施行日期】2006.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评先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劳社办发[2006]46号)各市州劳动保障局,省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劳动保障部“5+1”计划行动,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管理,促进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推动全省职业技能鉴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省厅决定从2007年起对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机构、鉴定所(站)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现将《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评先表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市州劳动保障局、鉴定所(站)要高度重视职业技能鉴定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评先表彰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二、各市州劳动保障局、鉴定所(站)要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为杠杆,加强基础建设,完善鉴定条件,强化科学管理,规范运作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打造特色品牌,促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各市、州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组织创优评先活动,推动所属鉴定所全面建设发展,为加快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评先表彰办法(试行)二○○六年十月十一日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评先表彰办法(试行)为加强全省市州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市州鉴定中心)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及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以下简称鉴定所(站))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鉴定工作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全省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湖南省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劳社发[2003]5号
![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劳社发[2003]5号](https://img.taocdn.com/s3/m/d3227a42bf23482fb4daa58da0116c175e0e1e43.png)
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劳社发[2003]5号)各市、州劳动保障局,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大中型企业,各职业院校、培训鉴定机构:为全面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的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知名专家致力于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研究和技术咨询服务,扩大鉴定影响,规范鉴定行为,确保鉴定质量,现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下发《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二00三年三月十三日附件: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专家委员会”)是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劳动保障厅”)领导下,对全省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进行专业技术理论研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的专家组织。
第二条省专家委员会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方针,团结组织全省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共同开展活动,为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全面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服务。
第三条省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1、研究、开发、完善湖南省地方性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地方分库,组织研究和推广应用智能化、仿真模拟的操作技能考核方式、方法和手段;2、组织制订我省相关职业(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开发培训教材及复习指导资料;3、受省劳动保障厅委托,拟定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立标准,包括应具备的场地、设施设备、检测工量具、仪器等具体标准,并参与全省鉴定所(站)的资格审查、年检年审和督导评估;4、受省劳动保障厅委派,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开展鉴定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5、受省劳动保障厅的委托,组织举办全省行业性的职业技能竞赛;6、参与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培训;7、参与制定培训机构的办学评估标准、教学督导评估;8、承办省劳动保障厅委托的其他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谢乾安 湖南省劳动人事学校高级讲师 唐晓玲 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陈有志 湖南大学副教授 姜义萍 湖南省劳动人事学校高级讲师 郑知求 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高级经济师 陈金心 泰格林纸人力资源部高级工程师 许明辉 长城信息人力资源部高级政工师 谭翊 长沙锦绣前程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高级政工师 孟志雄 希望集团人力资源部高级工程师 叶众武 株洲齿轮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政工师 陈世钧 湖南省劳动人事学校 高级讲师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促进我省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又好又 快发展,充分调动全社会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在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工作中的积极 作用,进一步探索研究鉴定考核技术与方法,夯实其职业标准、培训教材和鉴定 试题资源建设等方面的基础工作,根据《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 法》,经研究,决定成立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 会。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当前页码:6
当前页码:3
康东波 湖南省劳动人事学校 高级讲师 陈若平 中国石化集团巴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人事教育部部长 秘 书 长: 周山虎(兼) 副秘书长(3人): 皮阳文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高级讲师 陈爱吾(兼) 鄢敦望 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 副教授 委员( 33人,排名不分先后): 陈爱吾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副教授 毛华初 湖南省中烟工业公司高级经济师 马跃如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宋夏伟 中南大学人事处教授 周晖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张四龙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副教授 孙宝祥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当前页码:1
二、主要职责 (一)参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国家及地方题库开发和完善的 研究工作。 (二)组织制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组织开发培训教材及 鉴定复习指导资料。 (三)经省劳动保障厅委托,拟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的设立标准,并参与此类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资格审查、年检年审和督导 评估。 (四)协助省劳动保障厅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开展 鉴定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 (五)受省劳动保障厅的委托,组织举办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全省性职业技 能竞赛。 (六)参与组织开展相关职业的师资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 (七)受省劳动保障厅的委托,参与制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 机构的办学评估标准,并参与教学督导评估工作。 (八)组织开展相关的学术理论研究和交流、宣传活动,出版相关学术刊物 。 (九)承办省劳动保障厅委托的有关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的其他工作。 三、秘书处单位
一、机构设置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 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是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专家委 员会”)的分支机构,接受省劳动保障厅、省专家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数名,专家委员若 干人(见附件),主任委员全面负责委员会的工作;专业委员会设秘书长1名 ,副秘书长数名,秘书长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当前页码:4
黄快生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周山虎 湖南省劳动人事学校高级讲师 张丹 湖南商学院副教授 欧阳谦 湖南湘银投资集团园林公司高级经济师 李桂平 中南大学教授 王怡 长沙汉硕长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教授 沈秋华 湖南猎鹰实业有限公司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马小思 长沙市液化石油气总公司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于元香 湖南省劳动人事学校高级讲师 杨署红 湖南金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周丹 隆平高科人力资源部高级经济师 崔毓剑株洲南车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师 刘志成 湘潭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裴春秀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教授 刘铁明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教授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成立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 员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文 件 号】湘鉴专函[2007]5号
【颁布部门】湖南省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7-09-24
【实施时间】2007-09-24
【时 效 性】有效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培训、鉴定机构,各专家所在单位 及有关单位:
当前页码:2
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单位为秘书长所在单位,任期三年,可连 任。首届秘书处单位设在湖南省劳动人事学校,以后秘书处单位随秘书长变更而 变更。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应积极支持和参与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的建设和 各类活动,共同为我省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出贡献。 附件: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 黄健柏中南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导 副主任委员(7人): 颜爱民 中南大学商学院 教授 方勤敏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教授 刘剑锋 长沙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副主任 唐荣春 中国联通湖南省公司人力资源部 总监 徐益清 湖南省机场集团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分公司人事部 部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