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物业费、取暖费报销细则 (1)
取暖费报销法律法规

取暖费报销法律法规如果⾃⼰家⾥需要暖⽓供应的,需要到供暖公司进⾏申请,然后双⽅签订供暖合同,供暖公司应当保证供暖,业主应当及时缴纳取暖费。
取暖费是可以报销的,那么,取暖费报销法律法规是怎样的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前,我国法律尚未制定统⼀的取暖费报销法律法规,⼩编整理了北京市关于取暖费的规定。
北京市职⼯住宅清洁能源分户⾃采暖补贴暂⾏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推进我市供热体制和职⼯取暖费改⾰,转换住房取暖费补助⽅式,理顺供暖单位、取暖职⼯和职⼯所在单位三者关系,保证我市职⼯冬季取暖⼯作的顺利进⾏,保证使⽤清洁能源分户⾃采暖职⼯的冬季取暖,按照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委员会、财政部、⼈事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部委《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试点⼯作的指导意见》(建城[2003]148号)等⽂件改⾰指导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章补贴发放范围第⼆条凡家住本市且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的职⼯,其住宅经职⼯所在单位核定符合房改政策规定、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取清洁能源分户⾃采暖⽅式的,凭核对证明发给职⼯住宅清洁能源分户⾃采暖补贴(以下简称“⾃采暖补贴”)。
第三条清洁能源分户⾃采暖⽅式,是指近年来新建居民住宅竣⼯时,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或旧有居民住宅按照⼤⽓治理统⼀改造要求,每户单独采⽤燃⽓、电、燃油等清洁能源的冬季采暖⽅式(使⽤煤炉的除外)。
第三章⾃采暖住宅备案及核对证明领取第四条负责新建居民⼩区或旧有居民住宅管理的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产权单位,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其管理的⼩区或住宅采⽤清洁能源分户⾃采暖并符合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须按如下程序为所属居民住宅办理确认⼿续:1、物业管理单位到所属区县的供热⾏政管理部门提出核对申请;2、经区县供热⾏政管理部门对建设或改造的批准⽂件以及现场核对后,报市市政管委供热管理部门备案;3、物业管理单位向⾃采暖居民住户发放由区县供热⾏政管理部门和该物业管理单位共同认可的核对证明;4、⾃采暖居民住户需凭本市城镇居民户⼝和房屋承租或产权所属的法律⽂书,到所属物业管理单位,领取核对证明。
2013年物业费、取暖费报销细则 (1)

关于进行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物业费、供暖费报销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根据企业经济效益情况,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今年继续对职工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物业费、供暖费实行补贴。
请各单位收到此文后,向职工全面传达《三公司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物业费、供暖费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规定。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填表申请报销,表格填写要真实,项目要把关盖章,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准备资料;以前报销过的职工,只需提供物业费和取暖费的发票即可,仍按照原标准报销(有职务、住房等情况变动者,请重新填写申请表以及相关证件)。
另,申请报销时间尽量在年底前完成,因工作繁忙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附件:1、《三公司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物业费、供暖费补贴发放实施细则》;2、职工自购房物业费、供暖费补贴申请表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主题词:物业取暖补贴通知经理办公室 2013年12月12日印发三公司职工自购房物业费、供暖费补贴申请表三公司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物业费、供暖费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路桥集团第一公路工程局职工购房补贴申领办法(暂行)》之规定,为妥善解决我公司部分住房未达标职工自购商品房及经济适用房后物业费、供暖费的支付问题,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发放条件在我公司(局)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夫妻双方均具有城镇户口的在职职工,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者,可享受补贴:1、在我公司未分配过住房,其配偶也未在其所在单位分配过住房,现已购买普通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并已入住的职工。
2、在我公司分配过住房,但住房面积未达标,或已将原分配住房及配偶所分住房交还我局房管部门,现已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并已入住的职工。
第三条:发放标准1、按照《路桥集团第一公路工程局职工购房补贴申领办法(暂行)》规定的职工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确定物业费、供暖费的面积标准如下:正处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0平米;副处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高级工人技师:85平米;正副科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师及25年以上工龄的职工:70平米;科级以下及25年以下工龄的职工:60平米。
XXXX物业费、取暖费报销细则(1)

XXXX物业费、取暖费报销细则(1)关于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物业费和取暖费报销的通知+各单位收到本文件后,请向员工充分传达《三公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费、取暖费补贴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填写报销单,报销单应真实,项目应密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编制资料;以前报销的员工只需提供物业费和取暖费的发票,仍按原标准报销(如职位、住房等发生变化,请重新填写申请表及相关证明。
) 此外,申请报销的时间应尽可能在年底前完成。
由于工作繁忙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期。
附件: 1。
第三公司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物业费、取暖费补贴实施细则;2、员工自购物业及取暖费用补贴申请表2013年12月12日主题条款:物业取暖补贴通知| 12月12日,XXXX 199经理办公会发布|物业所有人姓名、职务或头衔、单位配偶姓名、单位住房面积分配、现行物业管理补贴取暖费金额,配偶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经办人:年月日,配偶单位房管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盖章:经办人:年月日,业主、业主、业主、业主、房管部门、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经办人:年月日,部门、部门、签字盖章:经办人:年月日。
具体项目:供暖类型:1||公司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物业管理费和取暖费补贴实施细则第1条:按照《路桥集团第一公路局职工物业管理补贴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妥善解决部分公司住房自购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符合标准的职工的物业管理费和取暖费支付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公司(局)连续工作5年以上,夫妻双方均有城镇户口,且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享受补贴:1,未在我公司分配住房的员工,其配偶未在本单位分配住房,已购买普通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并已入住。
2年,已在我公司分配住房,但住房面积达不到标准,或已将原分配住房及其配偶分配的住房归还我局房管部门,现已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并已入住的员工。
第三条:支付标准1。
根据《路桥集团第一公路工程局职工住房补贴申请办法(暂行)》规定的职工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确定物业管理费和取暖费的面积标准为:主任级256±199平方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0平方米;199副科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级工人技师:85平方米;2负责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人员和工龄在25年以上的工人:70平方米;年工龄不满25年的中层职工:60平方米2年,夫妻双方都是我局职工,取暖费和物业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3年,供暖补贴采取职工购买住房的住宅小区供暖的形式,按北京市现行标准发放。
取暖费报销制度范文

取暖费报销制度范文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各种设施设备的普及和丰富,取暖费用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取暖费报销制度的建立,对于员工的福利待遇和企业的形象提升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下面将从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申请流程、审核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度的目的取暖费报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照顾员工在寒冷季节中的取暖需求,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舒适度,同时也是公司关心员工福利、提高员工满意度的一种表现。
通过制度的建立,让员工能够享受到一定的补贴,减轻员工的经济负担。
二、适用范围该报销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场所的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员工在办公场所需要使用取暖设备进行取暖,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都可以向公司申请取暖费报销。
三、申请流程1.填写报销申请表格:员工需要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填写报销申请表格,填写需要包括所在部门、职位、姓名、缴费单号、报销金额等信息。
2.提交申请材料:员工需要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连同相应的原始票据(如取暖费水电费收据)一同提交到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财务部门。
3.审批过程:人力资源部门或者财务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核对申请表格与票据的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并根据公司内部的报销制度进行审核。
待审核通过后,报销金额将会在下个报销周期内发放到员工的工资卡上。
四、审核标准1.合理性:员工所申请的报销金额应该与实际缴费金额相符合,报销金额不能高于实际缴费金额。
2.凭证齐全:员工需要提供与取暖费相关的正式票据,包括水电费收据等,并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时间限制:员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报销申请,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4.申请频次:根据公司的报销制度,员工可能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报销申请,例如每季度或每半年等。
五、其他注意事项1.报销金额上限:根据目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人员规模,公司可以设定一个报销金额的上限,确保公司的经济可负担能力。
供暖费报销财务制度

供暖费报销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供暖费报销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暖费报销财务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包括总部和分支机构。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建立健全供暖费报销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供暖费报销财务制度的执行必须服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门的政策规定。
第五条公司对涉及财务数据和信息的工作人员有责任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并遵守相关的供暖费报销制度。
第六条公司对违反供暖费报销制度的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依法纠正并追责。
第二章供暖费报销范围第七条供暖费报销范围包括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的供暖费用。
第八条供暖费用必须是合理的、真实的、合法的,并且要符合公司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九条供暖费用必须有相应的合同、发票、凭证等支撑文件,如没有支撑文件的,不得进行报销。
第十条供暖费用的报销范围包括供暖设备的维护费用、耗材费用、工资等人员费用等。
第三章供暖费报销程序第十一条供暖费报销程序包括申请、审批、报销三个环节。
第十二条申请环节1. 供暖费报销申请人应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支撑文件。
2. 申请表应包括供暖费用的具体内容、金额等信息。
3.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4. 申请人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后,应交由直接主管审批。
第十三条审批环节1. 直接主管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仔细核对相关支撑文件和申请内容,并在申请表上签字审批。
2. 若审批人发现有问题或疑点,应及时进行沟通并处理。
3. 直接主管审批后,应将申请表转交给财务部门进行下一步处理。
第十四条报销环节1. 财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进行进一步审查并核对。
2. 财务部门应在核对无误后将相关资金支付给申请人,并记录在账簿中。
3. 财务部门应及时将已支付的相关资金报备给上级主管领导。
第四章供暖费报销记录第十五条供暖费报销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相关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供暖费用及其报销情况进行记录。
2013年职工住房取暖费管理规定

2015年职工住房取暖费管理规定一、总体原则:公司拥有住房的职工取暖费(以户为单位,以已婚男职工为主)在规定标准面积内由公司承担。
二、公司承担取暖费的住房范围1、公司在职、离退休及退养的全民合同制职工及职工遗孀,在规定住房面积标准内的取暖费由公司承担,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2、公司职工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者,由公司承担一套规定标准面积内的住房取暖费.3、丈夫在外单位工作而女方为我单位职工者,由男方工作单位承担取暖费,我公司不予承担。
(根据辽市财事字[1990]第72号文件)4、服役、复员转业军人及军人家属的取暖费,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执行.三、公司不承担取暖费的住房范围1、除上述条款规定外,凡在我家属区内拥有住房者取暖费一律由个人承担。
2、非企业原因下岗人员,公司不承担取暖费。
3、在职、退休职工死亡后,准予报销当年取暖费.四、报销标准:1、职工住房取暖费报销面积控制标准单位:平米2、在职职工以现岗位(每年10月份岗位)、聘任职务或技术职称对应的面积为报销标准.3、退休职工以退休时的行政职务或技术职称对应的面积为报销标准。
4、取暖费单价按当地热力公司核定的收费标准报销。
五、取暖费上缴方式1、通辽家属院内取暖费由通辽行政管理处上缴供暖单位,家属院以外的通辽市职工住房取暖费直接上缴供暖单位,到通辽行政管理处审核后报销.2、按照总部关于离退休人员属地化管理的相关要求,在抚顺离、退休人员取暖费归属抚顺分公司报销,开具发票名称:中国能建东电一公司。
3、辽阳、抚顺(不含离退休人员)、通辽及其它地区职工自行缴纳住房取暖费,开具发票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报销原则及标准同辽阳地区。
六、取暖费的报销范围1、公司职工取暖费在标准内按实际发生额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2、职工外购的且产权属于本人的住房,按职工应享受住房面积标准内的实有面积报销,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3、取暖费予以报销的职工,应携带产权证(产权证没下来须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户口簿(或身份证)、供暖单位开具的正规发票(通辽、辽阳、抚顺及其它城市: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发票注明房屋所有人姓名及详细地址)及所属单位主管领导的签字证明。
物业、供暖费补贴管理规定

物业、供暖费补贴管理规定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物业、供暖费补贴各级管理职责、目的与原则、补贴项目、补贴标准、补贴支付凭证、补贴报销方法、京外报销标准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术语和定义2.1 规范性引用文件2.2 术语与定义无。
3 职责3.1 集团工会主席职责3.1.1 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单位的相关制度。
3.1.2 领导集团公司物业、供暖费补贴工作。
3.1.3 批准集团公司物业、供暖费补贴管理制度。
3.2 集团工会工作部(社会事务部)职责3.2.1 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单位的相关制度。
3.2.2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集团公司物业、供暖费补贴管理制度。
3.2.3 对下属单位落实物业、供暖费补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3 二级单位职责3.3.1 组织落实集团公司物业、供暖费补贴管理制度。
4 物业、供暖费补贴的目的与原则4.1 集团公司物业、供暖费补贴的目的是更好的解决职工住房改善问题。
4.2 集团公司物业、供暖费补贴的原则包括:——本人或家庭没有享受过房改住房、且没有居住公司提供的临时住房(临时房管理规定中所指)或单身宿舍的正式员工,在外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产权人为本公司员工或其配偶的,其物业费和供暖费,可凭有关手续享受本规定的补贴;——职工享受过单位公有住房分售,并按北京市房改政策购买,为改善居住环境将该套住房进入市场销售后,购买商品房且已与集团公司管理机构(房产膳食中心)解决好原购公有住房物业、供暖费问题的,可享受本制度的补贴。
符合享受条件,没买房但租房居住的职工同样享受;——夫妻双方没有分配公有住房、没有居住集团公司提供的临时住房或单身宿舍、现租赁京源路1号院周转房并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可凭相关手续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取暖费补贴;——本着夫妻双方承担各半的原则,每人补贴不超过其应享受住房面积的50%;——本制度所规定补贴的工龄计算,以员工在本企业实际工龄为依据,本企业连续工龄满6年(含)以上,可享受本办法中规定的物业、供暖补贴;续工龄满3-5年(含)的,可享受本办法中规定的物业、供暖补贴的50%;工龄未满6年的员工按《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8〕200号)执行,每人每年取暖费补贴400元;——以房改价购买或以标准价承租其他单位住房,且物业、供暖费由大产权单位全额报销的员工或已享受外购房物业、供暖费报销,且现租住在临时周转房的员工,该住房的物业、取暖费不予报销。
采暖费报销标准

采暖费报销标准随着气温的逐渐降低,采暖费用成为了许多人关注的焦点。
在寒冷的冬季,为了保障员工和居民的生活,采暖费用成为了一个不可避免的支出。
因此,采暖费的报销标准成为了许多人关注的焦点。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讨论采暖费报销的标准,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企业和单位应当根据当地气温和季节变化,合理确定采暖费的报销标准。
一般来说,采暖费的报销标准应当根据实际使用的采暖设备类型、面积和能耗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
同时,对于居民来说,采暖费的报销标准也应当根据家庭人口数量、住房面积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其次,采暖费的报销标准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无论是企业单位还是居民个人,在确定采暖费报销标准时,都应当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实际情况,确保报销标准公平合理。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审核制度,严格把关采暖费的报销标准,避免出现虚报和浪费现象。
另外,为了更好地规范采暖费的报销标准,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和指导。
通过加强对采暖费报销标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的报销行为,确保采暖费的报销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
同时,还应当加强对采暖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采暖费用的支出。
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采暖费报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企业单位和居民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采暖设备,减少能源浪费,降低采暖费用的支出。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宣传和指导,提高大众对采暖费报销标准的认识,促进节能减排,推动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采暖费报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涉及到企业单位和居民个人的利益,也关乎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
我们应当共同努力,合理确定采暖费的报销标准,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增进大家对采暖费报销标准的了解,为更好地管理和利用采暖资源提供参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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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
物业费、供暖费报销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企业经济效益情况,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今年继续对职工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物业费、供暖费实行补贴。
请各单位收到此文后,向职工全面传达《三公司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物业费、供暖费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规定。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填表申请报销,表格填写要真实,项目要把关盖章,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准备资料;以前报销过的职工,只需提供物业费和取暖费的发票即可,仍按照原标准报销(有职务、住房等情况变动者,请重新填写申请表以及相关证件)。
另,申请报销时间尽量在年底前完成,因工作繁忙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附件:1、《三公司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物业费、供暖费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2、职工自购房物业费、供暖费补贴申请表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物业取暖补贴通知
经理办公室 2013年12月12日印发
三公司职工自购房物业费、供暖费补贴申请表
三公司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
物业费、供暖费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路桥集团第一公路工程局职工购房补贴申领办法(暂行)》之规定,为妥善解决我公司部分住房未达标职工自购商品房及经济适用房后物业费、供暖费的支付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放条件
在我公司(局)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夫妻双方均具有城镇户口的在职职工,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者,可享受补贴:
1、在我公司未分配过住房,其配偶也未在其所在单位分配过住房,现已购买普通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并已入住的职工。
2、在我公司分配过住房,但住房面积未达标,或已将原分配住房及配偶所分住房交还我局房管部门,现已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并已入住的职工。
第三条:发放标准
1、按照《路桥集团第一公路工程局职工购房补贴申领办法(暂行)》规定的职工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确定物业费、供暖费的面积标准如下:
正处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0平米;
副处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高级工人技师:85平米;
正副科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师及25年以上工龄的职工:70平米;
科级以下及25年以下工龄的职工:60平米。
2、夫妻双方均为我局职工,供暖费、物业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
3、供暖费补贴以职工已购住房所居住小区的供热形式,按北京市现行规定标准发放。
职工所购住房采取分户供暖形式的,可以比照我局建东苑住房供暖费标准执行。
4、职工在京外自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按当地普通住房物业费、供暖费标准依照办法计算补贴费,冬季不供暖地区不发放供暖费补贴。
5、原住房面积未达标,现已自购普通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职工物业、供暖费的补贴方法为:
(1)物业补贴数额=(个人住房标准面积—原分配住房面积)×自购房物业标准;
(2)供暖补贴数额=(个人住房标准面积—原分配住房面积)×自购房供暖标准
6、我单位职工自购住房超过规定面积者,按局规定面积标准发放补贴物业、供暖费,不足规定面积者,按实际居住面积补贴。
7、夫妻双方均为同单位职工者,按享受规定面积较大的一方确定补贴标准。
8、夫妻双方一人为本单位职工且拥有房屋产权者,则按本单位所规定该职工应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予以补贴。
第四条:发放办法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以下证明文件:(1)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2)入住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缴纳物业费、供暖费协议(原件、复印件);
(5)配偶单位开具的无房证明,或未全额支付物业费、供暖费的证明。
2、公司房管部门应按规定的发放范围和标准统一进行严格控制,在审核无误后统一发放。
3、公司将本年度享受此项补贴情况报局备案。
第五条:物业费发放限额标准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物业费按区域实行最高限额规定:
1、北京市三环以内物业费限定为2.5元/每方平米;
2、北京市三环以外物业费限定为2元/每平方米;
3、外省市限额1.5元/每平方米。
上述区域物业费没有达到限额的购房者,以物业协议书和实际交费发票为准。
第六条: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未婚、离异、丧偶、配偶无工作等我单位职工可按规定第三条第七款享受物业费、供暖费补
贴。
1、年龄在30岁(不含30岁)以上,且符合第二条规定的未婚职工;
2、夫妻离异且具有房屋产权资格的职工;
3、丧偶或家属无工作且具有房屋产权资格的职工。
第七条:职工在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后,原租赁住房应积极交回所在单位再分配,局统一分配房屋按局规定执行,该职工可按规定的面积标准享受物业费和供暖费补贴。
对出售转让原有住房者,单位仍按该职工在购房前享受的面积(即计算面积时包括原分配的住房部分)进行住房物业费和供暖费的补贴。
第八条:已享受我局福利分房的在职职工、退休职工的物业费、供暖费补贴标准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九条:物业费、取暖费补贴发放由公司经理办统一审核,按年度进行审批,各项目按公司审批结果凭发票到本人所在单位财务报销。
第十条:对于弄虚作假者,要求其退回补贴并加倍罚款。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