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原始记录
最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原始记录

最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原始记录编号: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记录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设备代码:设备名称电梯设备类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设备型式:链条驱动检验人员:校核人员:检验日期:年月日复检人员:复检校核人员:复检日期:年月日检验结论:□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填写说明1.本记录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由检验员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要求,在检验过程中正确、真实填写记录各个项目的检验情况及检验结果,未涉及的项目按“无此项”处理。
记录应当填写齐全,不得出现空栏。
对于改造和重大维修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项目按规则附件B要求进行检验,其余按规则附件C要求进行检验。
2.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处应当扛改,改动处应当有改动人的签名(或盖章)和日期,并将正确内容填写在其旁边。
不可涂改、刮改,不可使原字迹模糊或者消失。
3.记录中带“□”可选项,可根据具体情况划√选取,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通过扛改方式在旁进行修正填写。
未选取时,可留空。
4.检验信息、设备参数应严格依据申报资料、工作见证、技术文件和设备实物,按照实际情况完整、详细选取、填写。
5.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栏的填写:5.1 A、B类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栏的填写:a.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在栏内记录实际测量数据,或在附表记录实际测量数据,并在栏内记录统计数据;b.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应当以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未要求测试数据且无需说明的项目用符号“√”表示符合检验内容要求;用符号“×”表示不符合检验内容要求;用符号“/”表示无此项;c.既有测试数据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项目,除按a款要求填写数据外,还要按b款要求填写定性部分检验结果;5.2 C类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栏的填写:a.当资料审查无质疑时,用符号“○”表示“资料审查符合”;用符号“/”表示无此项;b.当资料审查有质疑时,按7.1条填写。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整机安装质量检查记录

应设防夹装置或在梯级踏面两端提供黄色标记
围裙板
4
梯级 与梯级或踏板任一侧的水平间隙应≯4mm,两侧间隙总和应≯7mm
踏板 与自动人行道踏板或胶带的间隙应≯4mm,围裙板垂直投影不允许
与踏板或胶带产生水平间隙
截面形状与导向件组合后,不应挤夹手指,开口处与导向件的距 5 扶手带 离在任何情况均不得超过8mm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整机安装质量
检查记录编号表C5-31施工名称序 号
检验项目
1 一般要求
2
装饰板 (围板)
3
护壁板 (护栏板)
XX工程
日期
检验内容及其规范标准要求
所有外露部件如装饰板、围裙板、扶手支架、扶手导轨、内外盖 板、护壁板等应表面完整光滑,其接缝处的凸台不应大于0.5mm 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钢度,除梯级、踏板或胶带以及扶手带等 以外的运动部分均应完全封闭在无孔的围板内(可设通风孔) 应有足够的强度和钢度,其边缘应呈圆角或倒角状,对接处间隙 不应大于4mm(玻璃护壁板之间应有间隙)
签
建设(监理)单位
字
栏 XXX
安装单位 专业技术负责人
XXX
XX安装公司
专业质检员
专业工长
XXX
XXX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导向和张紧应能在正常工作时不会脱离扶手导轨
应能承受扶梯满载重量,其最大挠度应符合GB16899中5.3的要
6
桁架 求(可核查有关证明文件) (机架) 支承固定可靠,当提升高度大于5m时,应设中间支承或采取其它
增强措施。金属结构表面应有防锈措施(可核查隐检记录)
驱动主机运转时不得有杂音、冲击和异常的振动
减速器箱体分割面、视孔、端盖处及油管接头均不应有渗漏油现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施工过程检验记录(DOC)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施工过程检验记录(DOC)1. 项目概要本项目施工单位为某电梯公司,工程为XX市某商业综合体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工程。
本检验记录主要记录了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各项检验情况。
2. 施工过程检验记录2.1. 基础检查为保证电梯的安装稳定,施工前需要对基础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中,施工方对基础进行了以下检查:•基础混凝土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结果:合格。
•基础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结果:合格。
•基础水平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结果:合格。
2.2. 安装检查为保证电梯的安装质量,施工方在安装过程中进行了以下检查:•电梯主机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结果:合格。
•电梯轿厢内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结果:合格。
•电梯轿厢门的开合是否正常,检查结果:合格。
•电梯门套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结果:合格。
•电梯轨道的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结果:合格。
2.3. 电器检查为确保电梯的电器设备符合安全要求,施工方进行了以下检查:•电梯的调度系统是否正常,检查结果:合格。
•电梯的控制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结果:合格。
•电梯操作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结果:合格。
2.4. 整机检查为保证电梯整体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方进行了整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电梯的上、下行速度是否符合设计标准,检查结果:符合要求。
•电梯的运行平稳性是否符合标准,检查结果:平稳。
•电梯的声音是否符合标准,检查结果:符合要求。
3. 检验结果根据以上检查记录,施工方已完成了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施工,并通过了质量检查。
本次施工过程中未发现任何不属于正常范畴的情况。
4.本次施工过程中,电梯公司认真对待每一个施工环节,针对每一个环节进行了仔细的检查,最终保证了电梯的安装质量。
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承这种谨慎认真的态度,竭尽所能保证每一个电梯工程的质量。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全装置检验记录

2
断、错相保护
当电源任一相电或错相、或三相电不平衡严重时,断、错相保护装置应立即切断电源。
3
电机短路
过载保护
手动复位的自动开关能切断正常使用的最大电流;当过载检测绕组温升,断路器可在绕组冷去后自动闭合。
4
超速保护
当超过额定速度的120%,检查有无该装置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出厂调整数值;如驱动装置不是摩擦的,且转速差不超过10%,则可不用该保护。
签字栏
建设(监理)单位
安装单位
专业技术负责人
专业质检员
班组长
5
非操纵逆转保护
正常运行未经任何操作、梯级、踏板或胶带自行改变运行方向时
6
停止开关
设在出入口角年,明显易接近,应为红色,标有“停止”字样。应为手动的断开、闭合形式,具有清晰、永久的转换位置标记。
当驱动和转向站内配备符合GB16899中的13.4规定的主开关时,则可不在驱动和转向站内设驱动开关。
7
附加急停装
置的设定
当自动扶梯提升高度›12m时,其开关间距≯15m
当自动人行道运行长度›40m时,其开关间距≯40m
8
扶手带保护
当扶手或异物带入扶手带入口护罩时
9
梳齿板保护
梯级、踏板或胶带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夹住时
10
驱动装置
断裂保护
当驱动元件(如链条或齿条)断裂或过分伸长时;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时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全装置检验记录(一)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梯号
检验日期
序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及其规范标准要求
(TZBS015)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记录(2014修改)

(TZBS015)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记录(2014修改)CQTJ-TZBS015-2013/1 No: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记录注册代码使用单位使用编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式检验机构检验日期重庆智能电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注意事项1.本检验记录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
2.本记录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涂改无效。
检验机构地址:重庆北部新区高新园芙蓉路5号邮政编码: 401121联系电话:(023)67505507涪陵分中心:(023)72220075万州分中心:(023)64892303黔江分中心:(023)79231500重庆智能电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记录使用单位代码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电话 联 系 人使用单位地址邮编设备名称使用登记编号产品出厂编号 规格型号 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使用编号 安装地点 维保单位维保电话名义速度m 输送能力 人/时倾 斜 角°/ s名义宽度mm提升高度m使用区段长度m电机编号功率kw电压V制动器电压V 维持电压V控制柜编号检验仪器设备主要检验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见号检测箱内清单主要存档资料需存档资料详见报告编号为检验记录备注序号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记录整改记录备注1 1.4使用资料B使用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 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2驱动与转向站2.2防护C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体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3 2.3照明C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是永久性的和固定的。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改造大修监督检验原始记录.doc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原始记录(适用:改造或大修)使用单位设备代码设备名称设备类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设备型式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施工类别改造□/ 大修□施工单位检验机构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现场检验年月日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注意事项1.本原始记录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改造或大修监督检验。
2.检验至少由两名具有电梯检验员或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
3.本原始记录须有检验、校核人员的签字方为有效。
4.检验记录中各项有计量单位的空格处必须填写检测数据;属“资料确认符合”的须将施工单位自检报告中数据转录至本记录对应空格处。
5.A类和B类项目检验结论栏、全部定性类检查项目,符合在“□”划“√”不符合划“×”;6.C类项目检验结论栏,“资料确认符合”在“ZQ □”划“√”不符合划“×”;资料审查有质疑并进行了“现场检验”的在“ZQ □”处划“×”,“现场检验”符合在“XJ □”划“√”不符合划“×”;7.本记录中全部项目、空格或“□”处无此项或不适用者划“—”;空格视为漏检,应查明漏检原因。
8.检验现场基本安全条件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原始记录一、基本情况温度℃,湿度 %,天气:晴□阴□雨□雪□;实测电源电压:_____ V。
三、使用仪器(仅存档资料随检验记录装订)注:多台设备使用同一资料,应在文件编号栏注明这些资料随哪一台设备(唯一标识)归档。
六、资料查验记录及认定122.10断错相保护[C]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设断相、错相保护装置(当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ZQ □XJ □132驱动与转向站2.11中断驱动主机电源的控制[C](1)驱动主机的电源应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来切断,接触器的触头应当串接于供电电路中,如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时,接触器的任一主触头未断开,应不能重新启动□;(2)交流或直流电动机由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时,可采用一个由以下元件组成的系统:[①切断各相(极)电流的接触器,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时,如果接触器未释放,则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不能重新启动;②用来阻断静态元件中电流流动的控制装置;③用来检验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每次停止时电流流动阻断情况的监控装置,在正常停止期间,如果静态元件未能有效阻断电流的流动,监控装置应使接触器释放并应防止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重新启动。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施工过程自检原始记录

N0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施工过程自检原始记录使用单位单位地址施工单位制造单位设备名称施工类别(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内部编号告知书编号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设备代码(改造/重大维修填)(印制自检单位名称)填写说明一、填写要求1、本施工自检记录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施工过程自检,也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改造、重大维修工程的自检。
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程施工自检记录每台电梯填写不得少于三份。
当工程各有关单位有存档要求时,应适当增加份数。
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程的“施工方案”、“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如有)、“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如有)、“质量事故报告”(如有)等资料,应整理齐全,和本册资料合并存档,以保证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
4.原始记录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对于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中填写实测或者计算处理后的数据;对于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如果经检验符合要求,在“自检结果”栏中填写“符合”;如果经检验不符合要求,填写“不符合”;对于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中做简要说明,难以表述清楚的,在检验原始记录中另加附页描述,“自检结果”栏中填写“见附页XX”;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中填写“无此项”。
“自检结论”栏只填写“合格”、“不合格”、“—”(表示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5、施工自检记录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确需更正时,应在原错误处划删除线“=”,并签章、标注更改日期,在上方书写正确内容。
6、根据施工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类型和资料表格内容的要求, 自检记录及表格需要分别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自检人员、质检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自检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应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和实物的一致性负责,二、管理职责1.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自检记录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配备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并经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管理工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12.13•【文号】国质检锅[2002]360号•【施行日期】2003.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2002年12月13日国质检锅[2002]3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与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总局制定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件: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附件: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
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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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报告编号: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年度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内部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检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保单位全称)
说明
1、本检验记录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第1号修改单制定。
2、本检验记录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年度自检。
3、检验用仪器、量具其性能和精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国家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的有效期内。
4、本自检报告必须有自检人员、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生效。
5、自检报告中统一填写自检结论:“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
6、自检结果栏中有数据要求的必须填写实测结果数据,没有数据要求统一填写:“符合”、“不符合”或“无此项”。
7、本自检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笔认真填写,字迹应当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当有修改人员签名。
自动人行道,可以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360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