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煤矿生产组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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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管理方案

煤矿安全管理方案

普安县天普煤矿安全管理方案2013年8月为全面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职责和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根据本矿的实际,特制定2013年度安全管理方案。

一、成立安全管理领导机构:组长:刘玉学天普煤矿矿长副组长:李外平天普煤矿技术负责人余忠祥天普煤矿安全副矿长王友权天普煤矿生产矿长成员:王友权,白建良,张大矿,黎磊,匡维刚,王军,吴学平,陈加明,何候术,王兴,周庭佐,李鹏飞,尚志林,田有成,毛德应,匡其文,何成武。

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工作职责:刘玉学矿长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李外平技术负责人负责全矿技术资料、软件记录、测量和安全技术措施扁制及惯彻,协助矿长工作。

余忠祥安全副矿长负责全矿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协助矿长工作。

罗忠应副总工程师负责全矿技改技术工作,编制作业规程及资料整理和安全监督工作,协助技术总工工作。

王友权生产副矿长负责全矿生产安全工作,协助矿长工作。

白建良机电副矿长负责全矿日常机电工作和技改机电安装工程,协助矿长工作。

匡维刚、安全生产调度室,负责全矿安全生产调度工作。

孙瑞安全生产调度室负责全矿安全生产调度工作。

王军、防突队长负责全矿通风,煤与瓦斯突出和透水的预防,密闭管理工作。

张大矿(安全科长)负责全矿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本科室的软件资料,安瓦员的工作安排和上岗情况。

吴学平(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和安全管理。

陈加明(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和安全管理。

周庭佐(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和安全管理。

曾仕权(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和安全管理。

王兴(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和安全管理。

何候术 (安全员) 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和安全管理。

匡其文(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和安全管理。

李鹏飞(瓦检员)负责日常瓦斯检查工作、“一通三防”管理。

尚志林(瓦检员)负责日常瓦斯检查工作、“一通三防”管理。

田有陈(瓦检员)负责日常瓦斯检查工作及掘进队的工作。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保护环境,全面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煤矿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董事会:对煤矿生产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对生产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

2. 矿长:全面负责煤矿生产,保证生产计划的实施,对煤矿生产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3. 生产部:制定煤矿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作业。

4. 安全部: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保障和安全检查。

5. 质检部:负责煤矿产品质量监管。

6. 设备部:负责煤矿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7. 供销部:负责煤矿煤炭的销售和供应。

8. 司机队:负责运输管理。

9. 人力资源部:负责煤矿员工的管理和培训。

三、生产管理1. 生产计划的制定(1)生产部按照市场需求和煤矿资源储量制定生产计划,经董事会审核后执行。

(2)生产计划包括:煤矿矿井的生产计划,设备维护计划,安全检查计划等。

2. 生产现场管理(1)生产部负责矿井生产现场的管理,安排作业人员、设备,并对生产现场进行监督。

(2)安全部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生产作业的安全。

(3)设备部对煤矿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 生产作业(1)生产部按照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作业,提高煤矿生产效率。

(2)生产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4. 安全管理(1)安全部门负责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培训、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

(2)安全部门对煤矿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5. 质量管理(1)质检部门负责煤矿产品的质量监管,确保煤矿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2)定期抽样检测煤矿产品,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

6. 运输管理(1)司机队负责煤矿产品的运输工作,确保产品的准时送达。

(2)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输安全。

7. 人力资源管理(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和考核。

(2)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3篇)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3篇)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高效、合规运行,规范煤矿生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涵盖了煤矿生产的方方面面,包括生产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设备维护管理、人员管理等内容。

一、生产组织管理:包括煤矿的生产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确保煤矿生产有序进行。

其中包括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确保安全的组织实施。

二、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种规范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制度等。

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环境保护管理:包括煤矿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工作,如废水、废气的处理和排放要求,土地的恢复和治理等。

确保煤矿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在合理范围内,并达到环保要求。

四、设备维护管理:确保煤矿生产所使用的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如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制度、设备故障处理制度等。

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效能,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

五、人员管理:包括煤矿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的员工素质和安全意识。

同时,还包括煤矿员工的劳动保护问题,保证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以上只是煤矿生产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点,具体的制度内容会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制定。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遵守,以确保煤矿的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生产管理行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煤矿生产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煤矿生产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生产管理应加强科技创新,提高技术水平,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设施。

第五条煤矿生产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煤矿生产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天普煤矿生产组织管理办法

天普煤矿生产组织管理办法

天普煤矿生产组织管理办法天普煤矿生产组织管理2)一次事故造成二人以上轻伤的。

3)放炮崩人、炮烟熏人的。

4)垮棚、冒顶、冒顶埋人或堵人的。

5)瓦斯窒息、中毒事故的。

6) 井下出现高温火点、一氧化碳超限或明火的。

7)透水,误透老峒、老塘的。

8)井下无计划停电造成瓦斯积聚的。

9)煤和瓦斯突出的。

10)瓦斯和煤尘爆炸的。

11)主扇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0分钟的。

12)全矿停电时间超过10分钟的。

13)井上下触电事故的。

14)井下淹泵房的。

G、调度记录:矿井停产检修期间,必须调清检修进度、存在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

交班前全面调度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调清存在问题。

1)必须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并督促落实,做好记录。

2)认真填写调度日志和有关牌板,并做好值班、交接班,重点调度等记录。

3)调度记录要字迹清楚、内容完整、详细规范。

4)汇报问题要及时、准确,用语文明规范。

5)各类传真、电文和通知要及时处理、分类归档。

6)调度交接班应做到“五交清”,即交清当日(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交清安全生产事故、重点工作情况;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通报的贯彻执行情况;交清待处理问题;交清下一工作日(班)的生产任务。

三、矿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坚持每天有一名矿领导带领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值班,每班有一名矿领导带领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全权指挥安全生产工作。

值班人员主要任务如下: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8:30交接班,值班矿领导全面负责指挥当天安全生产。

2、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指示值班调度员组织有关单位落实处理,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3、生产出现大的影响时,值班人员必须到现场监督落实。

4、综合分析当天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安排好第二天生产工作及有关安全生产事项。

5、对上级领导下达的安全生产指示要及时阅办,组织值班调度员迅速准确地下达到基层单位或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认真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对基层单位反应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矿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领导班子负责本矿生产各项管理工作,保证安全、合理、高效地生产。

第二章生产组织第四条矿长负责全矿生产工作的组织与控制,并下发实施方案。

各部门、班组负责现场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各班组负责本组的生产组织和实施,组织力、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应符合要求。

第六条矿井按照矿产资源开采规划以及国家煤矿安全规定制订矿井生产计划。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七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安全责任制。

第八条煤矿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工人的安全生产。

第九条严禁违规操作、私自改动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

第十条煤矿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第四章生产管理第十一条煤矿生产经营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二条煤矿应高效利用资源,提高生产效益,减少资源浪费。

第十三条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排污、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生产符合环保要求。

第五章年度计划和目标第十四条煤矿应制订每年的生产计划和目标,并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年度计划和目标,确保生产计划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生产考核第十六条煤矿按照年度计划和目标进行生产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发放、晋升等方面的依据。

第十七条生产考核应公平、公正,不能简单依据产量或利润作为标准。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将上报领导层,同时对达到考核目标的单位进行奖励。

第七章设备管理第十九条煤矿应制定并落实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安全、有效、稳定地运行。

第二十条煤矿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检查和更新,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设备使用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操作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八章事故处理第二十二条煤矿应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组织与职责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组织与职责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办法组织与职责第六条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主管煤矿技术组织工作。

总工程师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经矿长审定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分管副矿长组织全面实施。

管理体制第七条各级技术管理部门及人员的职责:(一)设计人和规程(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等)编写者的职责:了解掌握当场情况、施工条件,严格按《规程》、国家《煤矿操作规程》等有关法规、文件规定编写,内容齐全,依据充分,符合现场实际,可操作性强。

会场条件发生变化、作业形式发生改变的,必须及时编纂补充措施,对规程内容负主要责任。

(二)施工负责人:对规程的执行全面负责,不执行规程或执行有偏差,追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并罚款1000-5000元。

(三)生产技术(通防、地测)等相关部门对以下内容负责:1.规程的系统性。

2.内容是否齐全。

3.依据是否充分。

4.工艺是否合理,主要包括计算是否合理,理论依据是否充分等方面。

5.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及有关法例文件要求。

6.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社团组织设计设计要求。

因以上内容缺失、不全不细、不符合要求出现事故的,审签者负大多责任。

(四)机电动力部对以下内容负责:1.供排水及运输系统是否合理。

2.压风、注浆系统是否合理。

3.是否符合国家机电设计要求。

4.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的规定。

5.内容是否齐全。

因以上内容缺失、不细不全、不符合要求出现事故的,签审者负主要就责任。

(五)通风组对以下内容负责: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束管统计分析系统是否齐全。

2.风量计算是否合理,风机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3.瓦检要求是否符合承诺安全规程规定。

4.冷气系统是否合理,通风交通设施是否完善。

因以上内容缺失、不细不全、不符合要求出现事故的,审签者平主要责任。

(六)安全监察部对以下内容负责:1.安全防范措施是否不合理、全面。

2.星毛的安全可靠性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的规定。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矿生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煤矿生产活动,确保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煤矿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煤矿所有生产活动。

第三条煤矿生产管理制度的实施遵循科学、民主、公正、公开、便于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生产管理制度由煤矿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执行和修改,并向全体员工宣传和解释。

第五条煤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煤矿生产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六条煤矿员工应遵守本煤矿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和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职责、制度、培训、监测等方面。

第八条煤矿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计划,明确生产目标、任务和措施。

第九条煤矿应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条煤矿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测。

第十一条煤矿应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煤矿应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确保事故的追责和整改。

第三章生产运营管理第十三条煤矿应建立生产运营计划和流程,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和优质产品的供应。

第十四条煤矿应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十五条煤矿应做好供应链管理,包括原材料采购、仓储物流、产品销售等方面。

第十六条煤矿应进行生产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和流程。

第十七条煤矿应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包括作业指导、人员协调、设备维护等方面。

第四章资源保护管理第十八条煤矿应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十九条煤矿应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防止水污染和水资源浪费。

第二十条煤矿应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防止土地破坏和资源浪费。

第二十一条煤矿应加强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合理利用资源,推动可持续发展。

第五章综合管理第二十二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综合管理体系,包括人力资源、财务管理、法律合规等方面。

第二十三条煤矿应制定并实施员工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考核、培训、激励等方面。

煤矿生产管理规定_计划方案完整篇.doc

煤矿生产管理规定_计划方案完整篇.doc

煤矿生产管理规定_计划方案煤矿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第三条生产管理部(生产办)是全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在生产矿(井)长的直接领导下行使生产指挥权,按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及矿临时安排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

第四条全矿各单位都必须服从矿统一布置,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生产者,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五条生产管理、考核,以生产管理部(生产办)为主,企业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财务工资部协助执行。

第二章生产保障第六条工作程序(一)各单位应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基层服从部门,局部服从整体,辅助服务采掘”的工作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组织生产,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二)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影响安全生产的,对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元/次。

(三)对于各单位反映的问题,调度室不能协调解决的,由调度人员向分管领导及值班矿领导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次。

(四)紧急重大事故,由施工负责人及单位领导直接向分管领导和调度室汇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次。

第七条生产会议及生产任务考核(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各种生产会(采掘准)、现场会。

生产会由采掘区队的行政主管参加,辅助单位由分管科区长参加。

现场会参加人员由相关单位和会议召集人共同确定。

参加人员务必准时参加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由别人代替的,罚责任人30元/次,无故缺席罚单位主管领导50元/次。

(二)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备带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否则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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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普煤矿生产组织管理办法矿属各单位:为进一步理顺内部各种生产关系,增强干部职工的团队协作意识,保持正常的矿井生产秩序,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使我矿生产组织建立责任明确,分工合理,考核科学的管理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调度会议制度1、每天7:00准时在矿三楼会议室召开生产调度会,全矿副矿长、部室部长、区队队长必须参加(队长因入井、请假等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时,必须向生产矿长请假,并指派副职参加)。

2、参加会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时间,迟到、早退罚款50元,旷会一次罚款100元。

3、参加调度会人员必须将手机调到静音或振动状态,否则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

4、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带专用记录本,并做好会议记录,否则对参会人员一次处罚50元。

5、为压缩会议时间,参会人员应加强会前沟通,发言言简意赅、条理清晰,严禁推脱责任,原则上早调度会07:30以前结束。

6、调度会议上布置的工作,参会人员负责传达落实,业务部室监督落实情况,没有按期落实办理的,对参会责任人罚款100元。

二、调度管理(一)早调会汇报程序:采煤队掘进队巷道维修队机电队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矿长为了提高会议效果,要求每个人汇报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二)班中汇报A、各工队向矿值班矿长汇报:要求各队长跟班队长,每班按班初、班中、班末三汇报,汇报当班工作进度、存在问题。

1)班初汇报当班出勤人数、现场安全状况、当班计划;班中汇报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班末汇报当班生产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2)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设备障碍、停电、供排水等影响正常生产等各类事件。

B、瓦斯检查员汇报1)瓦斯检查一般三汇报:本岗位工作范围内交接班时、班中、班末、一炮三检汇报。

2)通风设施构筑物检查情况汇报。

C、安全检查员汇报:1)当班交接班工作地点情况,存在的隐患、现场处理措施、行走路线。

2)事故汇报:发生事故、现场立即向矿值班矿长汇报清楚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概况和汇报人姓名。

矿值班矿长接到汇报后,立即汇报值班矿长、值班矿长主任、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分管矿长、行政一把手同时通知救护队、医院,并汇报集团公司。

D、生产矿井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当班汇报:1)影响范围为一个工作面且影响时间3小时以上(包括3小时)的。

2)影响范围为一个采区且影响时间2小时以上(含2小时)的。

3)影响范围为整个井下生产且影响时间为30分钟及其以上的。

4)生产系统更换设备等影响生产1小时及其以上的。

5)全矿范围跳电,主扇停止运行的。

(六)因责任事故造成井下中央变电所、重要车间停电10分钟内未恢复供电的。

6)压风机风包和出风管路因积尘着火、爆炸,压风机捣缸的。

7)主排水泵房排水管炸管漏水、水泵出现故障的。

8)主提升机发生放飞车,过卷、断尾绳、尾绳相互缠绕的。

9)主要运输巷道因事故中断运输四小时以上的。

10)主运输皮带因事故影响生产四小时以上的。

11)发生斜井跑车事故的。

E、地面生产系统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汇报:1)凡影响生产时间达3小时及以上的。

2)因地面生产系统更换设备等影响生产2小时及以上的。

3)大面积停电影响生产和安全的。

4)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F、发生下列事故之一者,必须及时汇报:1)井下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

2)一次事故造成二人以上轻伤的。

3)放炮崩人、炮烟熏人的。

4)垮棚、冒顶、冒顶埋人或堵人的。

5)瓦斯窒息、中毒事故的。

6) 井下出现高温火点、一氧化碳超限或明火的。

7)透水,误透老峒、老塘的。

8)井下无计划停电造成瓦斯积聚的。

9)煤和瓦斯突出的。

10)瓦斯和煤尘爆炸的。

11)主扇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0分钟的。

12)全矿停电时间超过10分钟的。

13)井上下触电事故的。

14)井下淹泵房的。

G、调度记录:矿井停产检修期间,必须调清检修进度、存在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

交班前全面调度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调清存在问题。

1)必须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并督促落实,做好记录。

2)认真填写调度日志和有关牌板,并做好值班、交接班,重点调度等记录。

3)调度记录要字迹清楚、内容完整、详细规范。

4)汇报问题要及时、准确,用语文明规范。

5)各类传真、电文和通知要及时处理、分类归档。

6)调度交接班应做到“五交清”,即交清当日(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交清安全生产事故、重点工作情况;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通报的贯彻执行情况;交清待处理问题;交清下一工作日(班)的生产任务。

三、矿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坚持每天有一名矿领导带领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值班,每班有一名矿领导带领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全权指挥安全生产工作。

值班人员主要任务如下: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8:30交接班,值班矿领导全面负责指挥当天安全生产。

2、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指示值班调度员组织有关单位落实处理,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3、生产出现大的影响时,值班人员必须到现场监督落实。

4、综合分析当天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安排好第二天生产工作及有关安全生产事项。

5、对上级领导下达的安全生产指示要及时阅办,组织值班调度员迅速准确地下达到基层单位或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认真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对基层单位反应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6、负责落实其它有关规定中对值班职责要求的工作。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待办事宜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接班人员08:00前到值班矿长签到,写清入井班次和地点。

四、区队干部跟班、值班制度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做到跟班队干与工人同上同下,对区队跟值班规定如下:1、值班管理: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日8:00接班到次日8:00交班,值班期间负责本单位井上下的全面工作,随时同值班矿长保持联系,遇到事情必须及时向值班矿长汇报。

2)值班人员08:00前到值班矿长处签到,填写作业计划,否则每次罚款50元。

3)值班人员要组织开好班前会,根据当班工作安排安全细节,非正常工作进行重点安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并做好班前会记录。

4)值班人员要经常询问井下生产情况,掌握生产动态。

5)值班人员负责传达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并落实执行情况。

6)值班人员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督办和信息反馈。

7)值班人员因事离岗必须向值班矿长请假,并安排管理人员值班,否则,每次罚值班人员100元。

8)矿长、队长、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一次联系不到罚款50元。

2、跟班管理1)跟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值班矿长处签到,否则罚款50元。

2)跟班人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安全管理和生产组织工作。

3)跟班人员必须按时到达作业地点现场交接班,否则,对责任人一次处罚100元。

4)区队跟班人员每班向值班矿长汇报不得少于3次,即班初汇报计划安排及现场情况、班中汇报安全生产组织情况、班末汇报安全生产完成及交接班现场情况,少汇报一次对跟班人员罚款50元。

五、日常生产组织1、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指挥生产,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向值班领导和相关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指示下达调度指令,按相关流程组织救援抢险,尽量减少生产影响时间。

2、值班矿长按照生产经营计划或调度会精神组织全矿日常生产,保障生产秩序的正常化,组织采掘工作的正常进行,使矿井生产相对均衡、稳定。

凡扰乱正常生产秩序人员,无计划停风、停水、停电的,对责任人每次处罚100元,并按生产影响时间对单位和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3、对拒不执行调度指令,故意推脱责任的责任人一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交矿委会追究处理。

4、各单位责任区域内的所有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等工作均属各自监管的职责,出现影响安全、生产或质量标准化等方面的问题时应主动自行解决,本单位解决不了时应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解决。

5、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复杂或涉及单位较多时,由值班矿长牵头召开专业会或现场会研究解决,并及时形成会议纪要。

6、值班矿长必须随时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进行有力的督查,如出现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掌握不清、通报情况不准确、记录不齐全或督查不力等,对值班矿长及责任调度员各处罚50元。

7、出现生产影响事故后,值班队长或跟班队长必须及时向矿值班矿长汇报,否则,对责任单位值班队长及跟班队长每人处罚100元,并按影响时间对单位和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8、机电队有大的检修项目时,必须提前一天向生产矿长申请,经生产矿长同意后方可检修。

六、采掘生产基础保障制度1、技术保障1)工程师应经常性编排全矿采掘接替计划,及时关注各采掘的接替变化情况,接替发生变化时必须提前五天提供准确的相关图纸资料,包矿委会研究决策。

2)采掘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师必须提前三天提供准确的相关图纸资料,必须及时编写技术措施,组织相关工队组织学习。

及时组织规程措施及开工报告的审批。

3)岩巷开拓头穿煤层或煤巷掘进头遇可预见断层时,工程师必须提前三天向施工单位下发地质预报,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工人学习。

2、设备材料保障1)采掘队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设备及工具计划,否则,因计划不及时而影响生产时每次对责任单位队长罚款200元。

2)业务部室必须及时审批生产所需材料、设备及工具计划,因业务部室审批计划不及时而影响生产时每次对责任部室部长罚款100元。

3)供应部必须保证地面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及材料,因备品、备件和材料不足而影响生产一班以内时每次对责任部室部长罚款100元,影响生产一班以上时每次对责任部室部长罚款200元。

4)采掘队必须根据本单位的设备情况在现场备足设备和配件,因缺少备件而造成生产影响,按影响时间对单位进行处罚,管理人员罚款由机电负责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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