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除的程序和文书
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

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是一种典型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
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下称行政强制法)作了严格规定,即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虽然仅仅两句话,但因不同解读,理解不一,基层执行起来非常困惑。
目前,大家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依法”强制拆除之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操作,也就是说要遵循催告、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实施强制拆除的步骤。
与此同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时还要做到两点:一是要进行公告限期拆除;二是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又不拆除时才能强制拆除。
但是,由于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清晰,基层执法部门在限期拆除公告何时发布、公告什么内容等问题上,意见很不一致。
第一种观点认为,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后,行政机关即可公告,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内容公之于众,而不论当事人是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换言之,公告的内容就是行政机关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内容,公告的时间是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同时。
这种观点的理由是,公告的目的之一在于“让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之前,知晓自己的违法事实及可能面临的强制执行后果”。
因此,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同时进行限期拆除公告,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按照这种观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基本程序是:作出限期拆除的处理决定,同时发布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过三个月后,当事人没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作出催告书催促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催告书限定期限内仍不拆除的,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第二种观点认为,限期拆除公告应与强制拆除催告并列,即在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同时进行公告,公告的内容就是催告书的内容。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拆除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拆除裁判要点1.关于行政处罚决定方面。
一般而言,在强拆行为的审查中,对于作为强制拆除依据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审查其是否存在明显违法的情形。
当事人对于被诉行政处罚决定并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且在行政处罚决定限定的期限内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强制法予以了公告和催告后强制拆除,并无不当。
2.关于强制拆除程序方面。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在案证据可以证明,考虑到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因素,行政机关于清晨执法,鉴于拆除区域并非生活居住用房且为了减少对交通的影响,该执法程序虽有不当,但仅基于此提起再审并无必要。
裁判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0)最高法行申873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浮梁县罗家红砖厂。
住所地:江西省浮梁县罗家茶叶二分厂。
经营者:曾明磊,男,汉族,住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
经营者:徐爱民,男,汉族,住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政府。
住所地:江西省浮梁县朝阳中大道**。
法定代表人:程新宇,该县人民政府县长。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江西省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住所地:江西省景德镇市唐英大道**法定代表人:高晓云,该管委会主任。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江西省景德镇市陶瓷工业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住所地:江西省景德镇市唐英大道**陶瓷工业园办公楼法定代表人:李文斌,该局局长。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江西省浮梁县罗家桥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董淑琴,该乡人民政府乡长。
再审申请人浮梁县罗家红砖厂(以下简称“罗家红砖厂”)诉被申请人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浮梁县政府”)、被申请人江西省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陶瓷工业园管委会”)、被申请人江西省景德镇市陶瓷工业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以下简称“陶瓷工业园城管局”)、被申请人江西省浮梁县罗家桥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罗家桥乡政府”)房屋行政强制一案,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5日作出(2017)赣02行初13号行政判决:驳回罗家红砖厂的诉讼请求。
农村违章建筑由谁拆除

一、农村违章建筑由谁拆除乡、镇人民政府。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农村违章建筑由谁拆除二、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1、立案。
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2、调查。
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有两个作用: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
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
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3)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决定。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听证。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农村违章建筑强拆过程中当事人要注意的问题1、签收。
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工作实施方案

XXX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XXX镇城市规划管理,全面遏制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XXX 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区内违反城乡规划法建筑的批复》的指示,现决定依法对XXX辖区内的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一)执法主体:XXX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X XX人民政府。
(二)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XXX县人民政府关于责成XXX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区内违反城乡规划法建筑的批复》。
二、强制拆除领导工作小组此次强拆行动由XXX镇政府牵头组织,成立由XXX 担任总指挥,XXX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拆违办、规划、国土、综治、宣传、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领导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总指挥:XXX(镇党委书记、XXX)副总指挥:xxx(镇党委委员、XXX) XXX(镇党委委员、XXX)现场指挥:XXX成员:XXX、XXX、XXX、XXX、XXX为确保拆除行动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分5个组,分别负责各项工作。
(一)现场指挥组组长:XXX 组员:民兵应急分队队员30名(其中10名为女性队员)、城管队员20名、工人10名职责:在强拆实施前完成警戒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维护强制拆除现场的秩序,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对违法建筑内的物品进行清理和对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确保现场拆违工作有序开展。
(二)现场政策宣传组组长:XXX组员:XXX、XXX、XXX、XXX、XXX职责:在拆除现场向群众讲解国家关于合法建设和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强拆实施前后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向群众介绍城关镇关于古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规划,引导群众合法地建设和用地。
(三)宣传报道组组长:XXX组员:XXX职责:组织媒体对此次强制拆除行动的全部过程进行拍摄,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强制拆迁现场的宣传报道工作。
强制拆除现行违章建筑的程序

一、强制拆除现行违章建筑的程序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2、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前,不但要依法作出决定,还要履行催告等法定告知程序。
强制拆除现行违章建筑的程序二、强制拆迁可以去哪里投诉无手续非法强拆,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相关部门或单位实施强拆。
在这种情况下,也要第一时间报警,即时查清参与强拆的人员和单位,然后依据相关规定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也可拨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进行举报。
非法拆迁:鉴于新的拆迁条例已经将行政强拆废止,在目前的情况下,只有法院才能实施强制搬迁行为。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三、农村强制拆迁被法院终结可以恢复吗执行终结后,执行已经结束了,不能恢复执行,只有中止执行后才能恢复执行。
执行终结,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目前司法实践的需要。
实践中,不是所有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都能得以实现,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执行完毕,这并非法律或司法的缺陷,而是正常的风险。
行政强制拆除步骤是什么

⾏政强制拆除步骤是什么没有规矩,不成⽅圆,法律规范我们的⾏为,对于⾏政强制拆除步骤是什么,你有疑惑吗?想知道法律对于⾏政强制拆除步骤是什么如何规定?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进⾏解答,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政强制拆除步骤是什么⾏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必经程序:1、调查取证阶段(案件调查及现场勘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等)2、⽴案告知阶段(⽴案审批表、限期拆除告知书)3、审核决定阶段(处理审批表、限期拆除决定书)4、强制执⾏阶段(履⾏⾏政决定催告书、强制执⾏决定书、强制拆除公告)说明:1、其中《限期拆除决定书》、《强制执⾏决定书》为说理式⽂书,连同《限期拆除告知书》、《履⾏⾏政决定催告书》须按照《民事诉讼法》送达要求给当事⼈,当事⼈若不在现场或拒绝接收,可在违建现场张贴除《强制执⾏决定书》以外的有关⽂书。
2、部分法律⽂书时限:其中《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履⾏⾏政决定催告书》等⽂书之间开具时间视违法建筑物的⾯积、社会影响程度等情况合理⽽定。
《强制执⾏决定书》必须给当事⼈留⾜最长三个⽉的诉讼期限。
《强制拆除公告》可以与《强制执⾏决定书》⼀并发放,或者在《强制执⾏决定书》期满前发放。
3、有关现场核查的问题:应在分别开具《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履⾏⾏政决定催告书》后按合理期限内对当事⼈是否⾃拆情况进⾏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今年1⽉1⽇起施⾏的《中华⼈民共和国⾏政强制法》(下称⾏政强制法)作了严格规定,即第四⼗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拆除。
当事⼈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政诉讼,⼜不拆除的,⾏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通过以上⼩编整理的,有关⾏政强制拆除步骤是什么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若您的情况⽐较复杂或者特殊,⼩编建议您,可以到店铺在线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提供更加专业的解答。
2024年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协议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违章建筑1.2 强制拆除1.3 协议双方第二条强制拆除的依据2.1 相关法律法规2.2 行政命令第三条拆除范围与对象3.1 违章建筑的具体位置3.2 违章建筑的面积及用途第四条拆除时间及流程4.1 拆除时间表4.2 拆除前的准备措施4.3 拆除过程中的协调与配合第五条拆除费用及支付方式5.1 拆除费用的计算方式5.2 拆除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第六条拆除过程中的安全保障6.1 拆除现场的安全措施6.2 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第七条拆除后的土地使用7.1 土地的恢复与利用7.2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第八条协议的履行与监督8.1 双方的履行责任8.2 监督与检查第九条违约责任及赔偿9.1 违约行为的认定9.2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 争议的解决途径10.2 仲裁或诉讼的地点及法院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变更的条件11.2 合同终止的条件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 保密信息的范围12.2 保密责任的履行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履行与终止日期13.1 合同的生效日期13.2 合同的履行日期13.3 合同的终止日期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2 附加条款的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违章建筑:指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建设的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标准的建筑物。
1.2 强制拆除: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的非自愿性拆除行为。
1.3 协议双方:指本协议的甲方,即违章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乙方,即负责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政府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拆除单位。
第二条强制拆除的依据2.1 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的强制拆除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实施方案
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实施方案违法建设是指未经规划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擅自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定规定的区域和建设条件内兴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
为了维护城市规划和建设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违法建设必须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一、拆除范围。
1. 城市规划区内的未经审批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 农村规划区内的未经审批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 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拆除程序。
1. 制定拆除方案,明确拆除范围和拆除标准;2. 公告拆除决定,通知相关当事人;3. 当事人提出异议的,依法进行复核;4. 拆除单位组织实施拆除;5. 拆除后进行清理、修复和整治。
三、拆除原则。
1. 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拆除;2. 公平公正,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3. 安全高效,确保拆除过程安全有序;4. 环保节约,合理利用拆除材料和资源。
四、拆除责任。
1. 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拆除;2. 农村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由乡镇政府负责拆除;3. 涉及多部门协同作战的,由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五、拆除保障。
1. 对于因拆除而无家可归的,提供临时安置和帮助;2. 对于因拆除而受到损失的,依法进行赔偿和补偿。
六、拆除效果。
1. 拆除后的土地和空间得到合理利用,恢复原有的规划和建设秩序;2. 公众对城市管理和法律法规的信任度得到提高,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拆除监督。
1. 公众监督,加强对拆除过程的监督和评价;2. 法律监督,建立健全拆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
八、拆除宣传。
1. 加强对违法建设强制拆除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2. 宣传拆除的正面效果和社会意义,引导公众理性对待拆除工作。
在实施违法建设强制拆除方案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依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除工作的安全高效和环保节约,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和支持的良好局面。
强制拆除流程和文书
强制拆除流程根据省住建厅相关规定,明确强制拆除流程如下:1.限期拆除决定要求的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拒不拆除的,对当事人进行催告并同时公告;2.公告后六个月,当事人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大队制作行政强制事项审批表,大队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大队领导进行审批;3.大队领导审批后,大队向区城管执法局请示,请区城管执法局请示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4.区政府批复后,区城管执法局将区政府批复转大队存档;5.待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送达生效后,按区政府批复组织强制拆除。
强制拆除相关文书1.催告书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催告书连城执强催字〔〕号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本机关对你(单位)(实施行为的具体事实)行为,于年月日依法作出了XX行政决定(文号),并于年月日送达。
因你(单位)在规定期限未履行XX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催告如下:1.你(单位)履行本机关XX行政决定(文号)决定的义务的期限为年月日前。
2.履行义务的方式: (一般情况下,按行政决定的容确定;若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你(单位)逾期,无正当理由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你(单位)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述和申辩。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到(行政机关或者具体部门)(地址:)提出述和申辩。
逾期不述、申辩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告知。
(行政机关印章)年月日2.公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告经查明,(当事人:单位名称或公民)位于(XX地点)进行的(行为后果,如建筑物或者构造物、设施及规模),违反了(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第条第款的规定,属于□建筑物□构造物□设施。
本机关于年月日对(当事人:单位名称或公民)依法作出并送达了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责令你(单位)年月日前自行拆除。
逾期仍不自行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行政公文的行政执法与行政强制措施范本
行政公文的行政执法与行政强制措施范本1.引言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管部门或执法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对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监督、检查、调查、处罚等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为了有效履行行政职责,通过强制手段对违法行为或行政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或纠正的措施。
本文将结合实例,介绍行政公文的行政执法与行政强制措施范本。
2.行政执法范本2.1 行政执法程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下面以行政处罚为例,介绍典型的行政执法程序范本。
2.1.1 立案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收到的举报、申请或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应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并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2.1.2 调查取证行政执法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采取合法的调查手段,例如询问、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证据收集等,并制作调查笔录、证据清单等。
2.1.3 处罚决定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决定书应明确罚款数额、违法事实、证据链等。
2.1.4 处罚告知行政执法机关向违法行为人发出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其享有的救济权利和救济途径。
2.1.5 救济程序违法行为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有权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
行政执法机关则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回复复议或应诉。
2.2 行政强制措施范本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制止或纠正的手段,下面以行政强制终结违法建筑为例,介绍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范本。
2.2.1 强制拆除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发出强制拆除通知书,通知违法建筑的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内拆除违法建筑。
通知书应明确违法建筑的位置、建筑形式,列明拆除的具体要求和期限。
2.2.2 强制拆除行动如违法建筑的所有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拆除义务,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强制拆除行动。
拆除行动应做到合法、正当、适度,并应做好拆迁人员的安置工作。
2.2.3 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强制拆除行动后,应向违法建筑的所有人发出行政强制决定书,告知其已实施强制拆除措施,并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强制拆除的程序和文书强制拆除的程序和文书第一部分:在拆除中的具体程序和具体文书一、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1、依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2)。
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
2、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使用统一的事先告知书(1),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3、当事人在事先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并做好记录。
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其证据,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复核。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予以采纳;规划部门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通知当事人。
4、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不成立的,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
二、下达执法文书1、县(区)规划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事先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等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难以确定或者难以送达的,可以采用通告形式告知。
告知期限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十日。
2、到场下达执法文书的人员,必须是两名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
3、对当事人配合的,要有影像资料。
4、对当事人不配合、不签收的,一是到场工作人员要在回执单上签字,并注明当事人拒签字样;二是将执法文书张贴于违建当事人的门上或所修建的违法建筑物明显位置,并通过影像资料锁定证据;三是邀请当地村组负责人到场见证送达情况。
三、强制拆除的审批县(区)规划部门收集资料,按照案卷卷宗制作的相关要求,制作报批卷宗,然后按程序报批。
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后以县(区)政府的名义责令城乡规划局或城市管理局组织强行拆除。
乡镇人民政府查处的违法建筑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自行决定组织强拆。
四、制作拆除方案1、市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应当在强制拆除的七日前发布通告。
2、各乡、街道办事处自行组织实施拆除的违法建筑由各乡、街道办事处按照县级拆违程序制作拆除方案。
3、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组织拆除违法建筑的,由县(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制作拆除方案。
五、实施拆除和验收1、县(区)政府责令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强制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涉及到的部门予以配合。
2、拆违行动结束后,实施拆除工作的城管部门或乡镇应通知县(区)规划部门现场进行验收。
六、结案归档违法建筑拆除后,规划主管部门将认定违法建筑和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案卷材料收回归档。
城管执法局作为组织实施的责任单位,应将强制拆除文书资料整理,写出结案报告,制作强制拆除违法卷宗归档。
(三)行政强制执行程序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必须事前拟定工作预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确认不会发生或者虽有风险但可以控制的情况下方可按照工作预案实施。
1、强制拆除前的执行程序按照法律规定,正确的做法一般是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合法期限内既不履行义务又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和准予执行。
(1)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时同时书面催告之。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需要提醒行政相对人特别注意的是在收到限期拆除的决定书后,如有异议应当及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否则如不主动履行处罚决定,将引起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而难以逆转。
(2)依法送达强制执行决定并公告强制拆除的期限。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催告书(3)、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4)。
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而防止送达无效。
(3)公告后再次书面催告。
如强制拆除的期限届满,相对人未行政复议和诉讼,则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2、强拆中的程序1)强制拆除的程序对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工作,一般按下列程序执行:(1)强制执行前,行政主管部门可向被拆迁人发出书面告诫,促使其自动履行搬迁义务:经告诫仍不履行义务的,发出强制执行决定书。
(2)向当事人送达并宣读强制执行决定,告知当事人权利和法律救济方法。
(3)检验执行标的,填制执行物品清单,拆除违法建筑;强制执行时,执行人员应向被拆迁人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对被拆房屋进行拍照,对搬迁财物登记造册,并作好笔录。
(4)依法强制执行完毕后,执行人应制作强制执行报告,如实记录当事人违法事实,强制执行的主体、标的、依据、时间、地点、结果等。
(5)由执行人、被执行人、见证人在执行笔录上签名。
必要时邀请公证机关到场公证。
2)强制执行的注意事项(1)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一定要按“人房分离”的原则,做好预案和各种准备,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2)对被执行人要始终坚持做疏导工作。
(3)对于强拆现场要封闭管理,防止意外。
第二部分:文书的格式1、立案审批表xx县规划局案件立案审批表x执立字[201x]第03-号案件来源□投诉□举报□检查发现□上级交办□其它受案时间201x年9 月日案发时间案发地点xx县当事人情况□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地址联系电话□公民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案情记录未经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城市规划区(位置)建设房屋,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
案件承办人意见年月日法制机构意见年月日分管领导意见年月日主要领导意见年月日2、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xx县规划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x执限改字〔201x〕第03-0 号:经查明,你(单位)未经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建设。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年月日时前对下列事项进行改正,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你自行承担。
改正事项,对未经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建设的停止建设,自行拆除恢复原状。
本机关地址:联系电话:执法人员:、3、勘验照片xx县规划局勘验照片照片说明:(远景)照片说明:(近景)照片说明:(近景)照片说明:(正面)照片说明:(背面)照片说明:(侧面)照片说明:(内构)4、调查笔录xx县规划局调查笔录案由×××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案时间201x年×月×日×时×分至201x 年×月×日×时×分地点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家中调查人工作单位:xx县规划局记录人工作单位:xx县规划局被调查人×××性别男/女年龄××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身份证×××××工作单位×××××现住址×××××联系电话××××我们是xx县规划局的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现依法向你调查。
你要如实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力,你听清楚了吗?答:听清楚了。
问:请问你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答:我叫×××,今年×岁,身份证号是×××××问:请问你的工作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答:我的工作单位是×××××,职务是×××××联系方式是:×××××。
问:请问(位置)的房屋是你建设的吗?答:是我建设的。
问:请问你在(位置)单位建设的房屋是否有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答:××××××××××××××××××××。
问:请问你在(位置)单位建设的房屋是何时开发建设的?答:××××××××××××××××××××问:请问你在(位置)单位建设的房屋长、宽。
面积是多少?什么结构?答:××××××××××××××××××××问:请问你在(位置)单位建设的房屋工程造价多少?答:××××××××××××××××××××问:请问你是否清楚未经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允许擅自开工建设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行为?答:××××××××××××××问:请问你还有没有需要补充的?答:××××××××××××××问:已上所述是否属实?答: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