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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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国有资产收入

第十二章    国有资产收入

第十二章国有资产收入一、选择题1、国家投资的企业、事业单位等,以其占有的国有资产对其他企业投资,并用于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本为()。

A、国有资本B、国有法人资本C、实收资本D、所有者权益2、国有资产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是()。

A、国有资本收益B、国有资本经营收益C、企业利润D、产权转让收入3、政策性亏损是因企业执行国家的有关经济政策而造成的亏损。

其弥补方式是()。

A、税前利润弥补B、税后利润弥补C、企业自负盈亏D、财政补贴4、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根本原因是()。

A、国有经济布局过于宽广B、资源配置不合理C、经济发展的必然D、企业、机关行为方式的严重扭曲5、二、名词解释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财产所有权产权产权界定国有资产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三、简答题1.什么是国有资产,如何分类?2.为什么说国有资产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资产部分?3.什么是产权,国有产权与私有产权、公共产权相比有何异同?4.简述国有资产收入与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资产收益的联系和区别。

5.国有资产收入形式有哪些,国有企业亏损如何弥补?四、分析题(一)企业下列哪些资产应界定为国有资产,为什么?国家出资、国有企业担保的借款、土地、接受捐赠的资产及应上交利润。

(二)你认为下列哪些收入是应收缴入库的国有资产收入,并解释其原因。

1、在某集体所有土地范围内取得的煤炭开采收入。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取得的收入。

3、将国有资产出租给承租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租金。

五、论述题1.试述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必要性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路径。

2.对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你有什么看法。

答案:一、选择题1、B2、A3、D4、C二、名词解释1、国有资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

具体包括:依据法律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基于国家行使行政权力而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国家以各种方式投资形成的各种资产;国家已有资产的收益;接受各种捐赠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我国境内的无主财产等。

国有资本预算收支范围

国有资本预算收支范围

国有资本预算收支范围
国有资本预算收支范围是指国家对国有资本进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和限制。

国有资本是指国家控制或拥有的资本或资产,包括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和其他国有单位的资本。

国有资本预算的收入主要来自国有企业的利润、国有金融机构的利息和手续费收入,以及其他国有单位的财务收入。

这些收入主要用于满足国家的财政需求,包括用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国防和军事支出等。

国有资本预算的支出范围包括国有企业的投资和经营支出、国有金融机构的贷款和投资支出,以及其他国有单位的财务支出。

这些支出主要用于国有资本的增值和保值,以及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国有资本预算收支范围的确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国有资本的规模和结构、国家财政收支的平衡等。

同时,还需要考虑国有资本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国家的长期发展战略。

在确定国有资本预算收支范围时,需要进行科学的预测和分析,以确保国有资本的合理运作和有效利用。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国有资本的收支符合法律法规和财政纪律,防止浪费和滥用。

国有资本预算收支范围是国家对国有资本收入和支出的限制和管理,
是国家财政收支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合理确定和管理国有资本预算收支范围,可以有效促进国有资本的增值和保值,推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算1.制定预算目标:国有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市场需求和国家政策等因素,制定合理的预算目标。

预算目标应该具备明确性、实现性和可量化性,以便后续进行收入的预测和分析。

2.收入分类与测算:根据实际经营项目,将预算收入进行分类。

常见的收入分类包括销售收入、投资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根据历史数据和市场研究,预测每个分类的收入规模和增长率,并计算预算收入。

4.投资收入计算:投资收入是国有企业通过投资活动获取的收入。

根据国有企业的投资计划和投资领域,预测投资收入。

投资收入的计算包括股权投资收益、债权投资收益和其他投资收益等。

根据投资额和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预算投资收入。

5.利息收入计算:利息收入是国有企业通过金融活动获取的收入。

根据企业的借贷计划和实际贷款利率,计算预算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的计算可以根据贷款余额和贷款利率的乘积来进行预测。

6.其他收入计算:其他收入是指除销售收入、投资收入和利息收入之外的其他各类收入。

包括政府补贴、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等。

根据实际情况,预测其他收入的规模和增长率,并进行计算。

7.汇总计算预算收入:将各项收入按照分类进行汇总计算,得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算中,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需求、产品定价、竞争对手、政策变化等。

预测的准确性对于国有企业的经营决策和效益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需要综合运用历史数据分析、市场调研和专业经验等方法来提高预测准确性。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算不仅是一个科学性和系统性的工作,还是一个动态过程。

在实际运用中,需要不断进行监控和调整,以及及时对因素的变化进行预测和分析,以保证预算收入的准确性和可实现性。

同时,合理分配各项收入、达成收入预算目标也需要与其他预算进行协调,以确保企业的整体收益水平达到最优化。

总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算是国有企业经营预算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同时也是国有企业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实践与思考一、绪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实现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等目标的物质基础,但在我国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经营模式逐步向市场经济转轨,伴随着收入管理体制呈现出诸多弊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已显得愈加迫切和重要。

目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本质为政府非税收入,构成财政收入的主体。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主要包括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

1、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出租、出借事业单位资产所取得的收入及投资收益。

包括:(1)对外投资赚取的投资收益,和通过国有资产出借、出租、提供担保取得的收益;(2)保证单位正常运营条件下,经协调批准出借、出租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3)未脱钩经济实体的事业单位所上缴的资产占用费;(4)财政部门同意的其他类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一般采用“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因为国有资产收入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可通过设立国有资产收入专户方式,其中土地使用权收益上缴国库,剩余各项均实行单独管理、专户存储、专项使用。

2、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主要包括出售实物和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转让国有股权收益、出让土地使用权收益、保险收入等,实质就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出售收益,报损报废残值变价收入以及置换差价收入等。

与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一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归国家所有,亦采用“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一样,在资产处置结束后立即将处置收入上交财政专户,统筹安排使用。

二、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紧迫性加强规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对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健全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规避国有资产的流失与浪费,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实现最大限度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十分紧迫。

(一)降低行政事业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社会迫切需要加强收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府的运行成本。

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制度范文

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制度范文

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制度范文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资产收入的管理,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收益功能,加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的现代化和市场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资产收入的管理以及涉及国有资产收入分配和使用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国有资产收入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国有资产收入的管理目标是实现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所有者权益的有机统一。

第五条国有资产收入的管理由国家和相关机构共同负责,在法律和政策的指导下进行。

第六条国有资产收入的管理权力属于专门机构和相关部门,不得侵犯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国有资产收入的管理要加强宏观调控,推动国内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第八条国有资产收入的管理必须依法进行,依据法律和政策对国有资产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和配置。

第九条国有资产收入的管理要坚持市场导向,推动国有资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效配置和流动。

第十条国有资产收入的管理要加强风险防范,在收入的安全和稳定性上下功夫,保障国有资产的盈利能力和收益水平。

第十一条国有资产收入的管理要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企业运作机制,提高利润分配的效率和公平性。

第二章国有资产收入的来源第十二条国有资产收入的来源包括以下几方面:(一)企事业单位的经营利润: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和其他国有经济组织通过市场经营所取得的经营利润。

(二)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通过资本经营所取得的收益。

(三)国有资源利用收益:国有资源的开发、利用所取得的收益。

(四)政府给予的补贴和资金: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和资金投入所提供的收入。

第十三条国有资产收入的计划由国家进行统一管理,根据国家的宏观调控需要进行合理分配。

第十四条国有资产收入的分配要按照法律、政策和计划进行,确保合理、公平、公正、可持续的分配效果。

第十五条国有资产收入的使用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会计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会计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会计核算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实施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行政单位办法》和《事业单位办法》)对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行政职能履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尚未公布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核算方法。

笔者拟就其涉及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会计核算予以探讨,以促进《行政单位办法》和《事业单位办法》的贯彻落实,为制定相关会计核算规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供参考。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核算(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核算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偿使用收入具体包括:(1)行政单位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所获得的收入;(2)行政单位附属机关服务中心等后勤服务单位,经审批同意,使用国有资产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上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收入;(3)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上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等收入;(4)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有偿收入。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其他资金收入,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不必上交财政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在“其他收入”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定,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及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外的收入在“其他收入”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讲座》指出:“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上述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如固定资产临时出租出借和变价收入、非独立核算的后勤部门服务性收入、报刊发行的劳务收入、利息收入等。

”(上述范围指“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

而《行政单位办法》则规定:“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国家所有;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国有资产收益情况汇报

国有资产收益情况汇报

国有资产收益情况汇报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单位对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收益情况汇报,具体情况如下: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止目前,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XXX万元,其中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各类资产。

在过去一年中,国有资产的总体价值保持稳定,没有发生重大的增减变化。

二、资产收益情况。

在过去一年中,我单位国有资产取得了较为稳定的收益。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固定资产收益。

我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合理的管理和利用,通过租赁、出租等方式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同时,对于闲置资产进行了有效的处置,使得资产得到了更好的利用和增值。

2. 流动资产收益。

流动资产方面,我单位通过合理的投资和理财,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同时,对于资金闲置的情况进行了合理的运用,确保了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3. 资产经营收益。

我单位对于国有资产进行了有效的经营管理,通过自主经营和委托经营等方式取得了一定的经营收益。

同时,对于资产的开发利用进行了合理规划和落实,为资产的增值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资产收益分析。

在过去一年中,我单位国有资产的收益情况总体良好,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资产利用率不高、资产闲置率较高、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方面。

对于这些问题,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取得更好的收益。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进一步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具体包括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加强资产利用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还将加大资产收益的监测和评估力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综上所述,我单位国有资产在过去一年中取得了一定的收益,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取得更好的收益和效益。

国有资产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

国有资产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收入)收缴管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保障财政收入及时足额收缴入库,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执行行政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我省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组织(统称行政事业单位。

其中:执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简称行政单位;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简称事业单位)。

第三条国有资产收入包括:(一)资产处置收入。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国有资产(股权)出售、出让、转让、置换、变卖等取得的收入,包括国有资产有偿转让收入(含股权转让收入)、报废报损资产残值变价收入、拆迁补偿收入、置换差价收入、保险理赔收入以及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其他收入。

(二)对外投资收益。

指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占有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取得的被投资经济实体分配的股利、红利、利润等。

(三)资产租赁收益。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占有的国有资产对外租赁所取得的收益。

(四)对外担保收入。

指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作为第三方以本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对外提供担保取得的收入。

(五)利用国有资产取得的其他收入。

第四条国有资产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是国有资产收入收缴的主管机关,负责国有资产收入的收缴管理和监督检查。

取得国有资产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办理国有资产收入的具体缴库手续。

财政部门直接办理的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国有资产收入由财政部门直接办理具体缴库手续。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缴库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坐支、截留、隐瞒、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上缴国有资产收入,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执收项目编码,按省财政厅统一规定,使用“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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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狭义:
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的并能为国家提供未 来经济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主要指由法律规定和国家资本投资形成 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2.国有资产分类
(1)按国有资产经济用途分 经营性国有资产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2)按国有资产存在形态分 有形资产 无形资产 (3)按国有资产行政隶属关系分 国有中央政府管理的资产 国有地方政府管理的资产 (4)按国有资产所处的地理位置 境内国有资产 境外国有资产



其他投资者
利 润
税后 利润
பைடு நூலகம்
投资者收益(分 配利润或派息)
收益
体现
国家投资者
国家
留存收益
收益
国家所有的 留存收益
国有 产权 的利 润分
第二层次的分配 关系(弹性、灵 活、非规范化)
配关

其他所有的
留存收益
1.全额利润上缴制度(统收统支) (1950—1952)(1969—1977) 企业实现的利润全部上缴财政,作为财政收入, 企业所需资金(主要是扩大再生产投资)全部 由国家预算拨款。
第二节 国有资产收入
一、国有资产收入及形式 (一)国有资产概念与分类 1.国有资产概念 (1)广义: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 权和其他权益。
依据国家法律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基于国家行政权力行使而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国家以各种方式投资形成的各项资产; 由于接收各种馈赠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的财产; 由于已有资产的收益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资产。
(三)国家参与国有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的 形式 1.股份制与国有股分红
①弥补被没收的财产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 纳金和罚款; ②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③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 ④提取公益金。 ⑤支付优先股股利; 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⑦支付普通股股利。
2.承包制与税后承包上交利润 实行税利分流以后,实行税后承包上交 利润。 3.租赁经营与租金 承租方向国家交纳租金并依照合同实行 自主经营。
对国有小型企业征收八级超额累进税,企业自 负盈亏,税后利润归企业支配。
(2)1984年10月实行第二步利改税。
调整税种、税率;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征收55%的所得税同 时,分户定率征收调节税;
国有小型企业按新八级超额累进税交纳 所得税,税后利润归企业形成生产发展 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
6.承包制度 (1987年开始实行) (1)“承包制度”:是在坚持国有资产所有 权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 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 的责权关系,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的国有资产经营形式。 (2)内容 一是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落实企业 经营管理自主权,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是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分成、欠 收自补的原则,确定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 系;
(3)承包形式 两包一挂:包上缴利润、包技术改造项 目,工资总额同上交利税挂钩; 上交利润递增包干; 上缴利润基数包干,超收按比例分成; 微利、亏损企业利润包干或亏损包干; 行业投入产出包干:石油、煤炭、石化、 冶金、有色、铁路、邮电等。
7.税利分流制度
(88年试点、94年全面推行) (1)概念
2.企业奖励基金制度
(1953—1957)(1962—1977)
企业完成:产量、质量、成本、利润计划,按 企业工资总额3.5%从实现的利润中提取企业 奖励基金。
3.企业基金制度
(1978)
企业完成:产量、质量、成本、利润、品种、 耗、劳动生产率、流动资金占用计划,按企业 工资总额5%从实现的利润中提取企业基金。
1980年:基数利润留成:当年利润中相当于上年 的利润的部分按原定比例留成
增长利润留成。
5.利改税制度
(1979年试行,1983年正式实行)
“以税代利”:是将国有企业上交利润改为按 国家规定税种和税率交纳税金,税后利润由企 业支配的一种利润分配制度。
(1)1983年6月实行第一步利改税。
对有盈利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利润,征收55% 的所得税,税后利润用多种形式(利润递增包 干、固定比例上缴、缴纳调节税等)上交一部 分给国家,余下留给企业。
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收入 国有资产使用权转让收入
国有资产其他产权转让收入
国有产权清算取得收入
国有 资产 产权 转让 、清 算收

3.从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取得收入的形式
从海域、陆域、矿区 场地有偿使用收入
从非经营性国有资 产出租等取得收入
某些经营权有偿 出让、转让取得收入
国有 资源 (资产) 有偿 使用 收入
二、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
(一)企业利润的分解
所得税
企 业 利 润
税后利润
体现国家凭借政治 权利参与利润分配
投资者收益
体现所有者参 与利润分配
所有者权益
体现企业作为资产 占有者参与分配
(二)国家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的设置
体现国家政治权力
第一层次的分配关系(

所得税
的税收征纳关系
刚性、统一、规范化)
(二)国有资产收入
1.国有资产收入 (1)概念:是指国家凭借其所拥有的资产所取 得的财政收入。 (2)国有资产收入、国有企业经营收益与国有 资产经营收益
国有资产转让收入 上交部分
(三)国有资产收入形式
1.从国有资本投资取得的收入形式
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形式主要取决于 国有资产的经营方式。
.
2.从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清算取得收入的 形式
4.利润留成制度
(1958~1960年)(1979~1982)
1958年:企业实现利润由国家和企业实行全额 分成
利润留成比例(以“一五”资料核定)=(四项 费用+奖励基金+超计划利润奖金)/利润总额
留成部分用于四项费用和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
1979年:利润留成比例(以1978年资料核定)= (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金+企业基金+国家拨 付的科研经费+职工培训费+新产品试制费)/ 利润总额
国家将企业利润中凭借政治权力应征收的 所得税和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应获得的利润分 渠道征收,并改税前还贷为税后还贷的利润分 配制度。 (2)理论依据 ①国家对国有企业具有双重身份和双重职能; ②两权分离理论。
(3)主要内容 ①实行税利分流、分征和分渠道管理; ②统一企业所得税率为33%; ③基建贷款改税前还贷为税后还贷; ④取消调节税,停止征收“两金” ,实 行税后利润多种办法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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