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厨房设计要求规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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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厨房建设标准

中央厨房建设标准

中央厨房建设标准中央厨房选址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臵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一、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1、设臵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2、食品处理区分为一般操作区、准清洁区、清洁区,各食品处理区均应设臵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3、配制凉菜以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应分别设臵食品加工专间;食品冷却、包装应设臵食品加工专间或专用设施。

4、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5、接触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且分区域存放;接触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且分区域存放。

16、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平方米,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7、切配烹饪场所面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5%;清洗消毒区面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0%。

8、凉菜专间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9、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10、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米以上)。

二、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1、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2、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3、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

4、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标准[详]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标准[详]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一、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 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 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 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10. 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1.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2. 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3.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4.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5.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6. 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1.5 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7.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4. 工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5. 工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6. 设专供存放消毒后工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7. 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标准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标准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一、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1.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8.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9.粗加工、切配、烹调、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食品包装间的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10.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11.半成品、即食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严密封闭);12.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斜坡或拱形均可)。

五、洗手消毒设施要求1.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2.洗手池的材质为不透水材料,结构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3.洗手消毒设施旁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中央厨房运营设计要求

中央厨房运营设计要求

中央厨房基础设计及食品安全设施人员要求一、基础设计布局要求:1.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2.工艺布局2.1整体布局厂房布局根据实际机构而定,生产流程遵循从污染区向清洁区单方向运动的原则,进最大程度避免产品动线与人员动线的交叉污染。

2.1厂房2.2.1厂房建筑结构完善,加工制作区面积与加工数量、品种相适应。

设置有蔬菜清洗间、蔬菜切配间、肉制品清洗间、肉类切配间、水产加工间、面点初加工间、烹饪间、面点制作间、餐具清洗消毒间、员工更衣室、二次更衣间、分装/包装间、成品贮存间、生产办公室、化验室、干货仓库、杂货仓库、保鲜冷库、冷冻冷库、化学用品仓库、培训教室,并有明显功能标志。

2.2.2各生产车间布局遵循由污染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清洁操作区→高清洁区的原则,人员动线和生产加工流程各有独立的通道,最大程度防止原料、半成品、成品间的交叉污染。

2.2.3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平方米,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2.2.4切配烹饪场所面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5%;清洗消毒区面积不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0%。

3.卫生设施3.1地面、墙壁与顶面3.1.1从污染操作区开始到清洁区,所有地面高出地平面30CM采用60CM*60CM的防滑地砖;隔墙1.3米以下菜油水泥砖石结构双面贴有瓷砖(白色)1.3米---3.3米采用防水彩钢结构;所有天花板都采用铝制防水板材(天花上所有照明灯具都采用防水日光灯)。

墙角、柱角、侧面、底面的结合处宜有45度的弧度,窗台下斜45度。

3.1.2铺设地面均1-2%的排水坡度;工厂内排水沟均有2-3%坡度,排水沟有可拆卸隔栅面板;排水沟出口有防鼠金属网罩。

3.1.3所有生产区域0—3.3米隔墙都采用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瓷砖或防水彩钢墙裙,所有生产区域都制作了防水天花。

中央厨房建设标准

中央厨房建设标准

中央厨房建设标准
一、选址要求
1.中央厨房应选择在交通方便、水源充足、水质优良、电源和燃气等能源供
应有保障的地方。

2.中央厨房应远离污染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如化工厂、加油站等。

3.中央厨房应建在地势较高、易于排水的地方,并考虑周围环境,合理布局。

二、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
1.中央厨房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加工、配送运输
等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

2.中央厨房的面积应按照生产规模和工艺流程合理确定,并满足生产、检验、
储存等需要。

3.中央厨房的各个工作区域应进行分隔,并设置相应的通风、排气设施。

4.中央厨房的各个工作区域应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设施,并配备相应的工
具和设备。

三、加工操作场所面积要求
1.原料进入和储存区域应设置在场所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设有相应
的清洗、消毒设施。

2.原料处理和半成品加工区域应设置在场所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设
有相应的清洗、消毒设施。

3.成品加工区域应设置在场所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并设有相应的清洗、
消毒设施。

4.各个加工操作场所的面积应按照生产规模和工艺流程合理确定。

四、厂区道路要求
1.厂区道路应平整、畅通,便于运输和消防。

2.厂区道路应采用不易积水的硬质路面,如混凝土、沥青等。

3.厂区道路应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如人行道、车行道、
消防通道等。

中央厨房的设计装修规则

中央厨房的设计装修规则

中央厨房的设计装修规则一、空间规划1.根据厨房规模和作业需求,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包括食品加工区、烹饪区、配餐区、冷藏区、清洁区等。

2.确保各区域有足够的空间进行操作、储存和运输,避免交叉污染和安全隐患。

3.考虑人员流动和物流通道的设计,确保顺畅、便捷的交通流线。

4.预留一定的空间进行设备安装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合理布局和操作安全。

二、卫生标准1.制定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明确清洁消毒程序,确保各区域整洁卫生。

2.设置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厨房内空气流通,降低空气污染。

3.配备足够的消毒设备,如紫外线灯、消毒柜等,确保餐具、厨具的清洁消毒。

4.设立独立的污水排放系统,避免污水直接排放到环境中。

三、通风设施1.根据厨房规模和操作需求,选择合适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

2.设置进风口和排风口,控制厨房内的空气流速和方向,避免食品污染。

3.使用耐腐蚀、易清洗的通风管道,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4.考虑安装空气净化器或除尘设备,减少厨房内的灰尘和油烟。

四、设备选型1.根据厨房规模和作业需求,选择合适的厨房设备,包括灶具、烤箱、蒸柜、炸炉等。

2.考虑设备的能源效率和使用寿命,选择环保、节能的设备。

3.确定设备的尺寸和布局,确保设备安装位置合理,操作方便。

4.选择质量可靠的设备,确保使用安全。

五、水电燃气配套1.根据厨房规模和作业需求,合理规划水、电、燃气等设施的供应量和使用位置。

2.设置独立的水源和排水系统,确保供水和排水畅通。

3.配备足够的电力设施,包括电源插座、照明设施等,确保电力供应稳定。

4.考虑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六、安全措施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设置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确保厨房安全。

3.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防止事故发生。

4.配备急救箱和灭火器等应急设备,以便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处理。

中央厨房设计要求规范

中央厨房设计要求规范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
选址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 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7.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
8.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 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
9.粗加工、切配、烹调、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食品包装间的门采用易清洗、 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
10.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 或装修;
11.半成品、即食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
易于清洁的吊顶(吊顶间缝隙应严密封闭);
12.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斜坡或拱形均可)。
五、洗手消毒设施要求
1.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
2.洗手池的材质为不透水材料,结构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
S
十、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要求
1.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用具等物品除 外)库房分开设置;
2.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 区分标识;
3.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如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
属包覆)设施;
4.冷(冻)藏库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
5.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洗手消毒设施除 符合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应当为非手触动式。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

中央厨房设计规范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一、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 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 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 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10. 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1.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2. 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3.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4.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5.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6. 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1.5 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7.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8.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十、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要求1. 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用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分开设置;2. 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3. 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如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施;4. 冷(冻)藏库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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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一、选址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 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 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 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10. 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1.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2. 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3.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4.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5.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6. 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1.5 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7.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8.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十、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要求1. 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用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分开设置;2. 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3. 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如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施;4. 冷(冻)藏库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

十一、专间要求1. 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专间墙裙铺设到顶;2. 专间只设一扇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

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3. 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加装净水设施;4. 专间内设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的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流动水源、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凉菜间、食品冷却间、食品包装间设专用冷冻(藏)设施;5. 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

洗手消毒设施除符合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应当为非手触动式。

十二、更衣室要求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有足够大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

第二十五章。

工艺流程:清理墙面刷第一遍乳胶漆刮腻子修补墙面刷第二遍乳胶漆刷第三遍乳胶漆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墙面一定要清理干净,不得有油污等。

腻子使用耐水腻子,比例为:聚醋酸乙烯乳液:水泥:水=1:5:1。

2)第二类顶:轻钢龙骨吊顶施工工艺参见北京市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01-26-96)第九篇第十六章。

工艺流程:应注意的质量问题:依据镀锌板规格,副龙骨间距以500*500为宜。

铆钉间距为150。

吊顶一定要水平,以免镀锌板表层结露后流坠,镀锌板分块间隙缝一定要直,避免副龙骨直接暴露在外而生锈。

(二)墙面装修目前墙面装修可采用152*152白瓷砖铺贴。

施工工艺参见北京市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 01-26-96)第九篇第十一章(室外贴面砖)及第十三章(墙面贴陶瓷砖)。

工艺流程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墙面铺贴平整,不得错贴,以免积累油渍。

基层处理干净,各粘结层粘结强度要高,墙面不得空鼓,以免瓷砖脱落。

墙砖勾缝后应及时檫净沙浆以及其他工种污染物,以免日后清理不净。

(三)地面装修地面装修目前使用的材料有如下几种:50*200劈开砖、100*100广场砖、300*300红色通体砖三种。

目前主要使用劈开砖和粉色通体砖两种。

1)基层处理2)吊垂直、套方、找规矩3)抹底层砂浆4)贴灰饼5)弹线分格6)镶贴面砖7)浸砖8)排砖9)面砖勾缝与擦缝10)弹线11)安装主龙骨吊杆12)安装副龙骨13)安装主龙骨14)刷防锈漆15)预留检修口和风口1. 中央厨房(工厂)电气工程设计依据(有关设计规范)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程》JGJ/T16-92准备工作:弹线,刷水泥浆结合层,铺干性水泥砂浆,铺地砖,勾缝、清理2)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4) 《等电位联接》97SD567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6)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集(增订本)》92BQ《建筑电气通用图集》2. 中央厨房(工厂)电气工程施工依据为施工图纸以及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编撰的《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第二版)》。

3. 所有中央厨房(工厂)开关、插座、配电箱必须安装防水。

4. 到主炉鼓风机电线用高温线5. 电管墙处做暗管、顶部做明管。

6. 配电室要求安装防爆灯,照明开关在门外控制。

7. 仓库可采用36W日光灯,照明及排气扇开关在门外控制。

8. 煤气室要求安装防爆灯,照明开关在门外控制。

9. 卫生间:要求照明开关在门外控制,10. 如有鱼池增氧机,插座要求装在距地1.8米处,使用防水日光灯。

11. 热灶区:除照明和冰箱、厨房加工设备用电外,需设置排烟风机电源、油烟进化器电源和油烟灶新风电机电源。

排烟、新风和防爆照明灯开关必须做在同一个小配电箱控制。

12. 食梯;如有安装餐梯,建议提升能力不小于100公斤。

应预留4KW电源。

5. 照明箱、插座箱、开关上口配线均为母排供电,每个控制回路均为断零断火。

6. 中央厨房(工厂)内各种动力用电(如鼓风机、电烤箱、保鲜工作台,电热水器均为动力配电),而且每个设备应单独控制。

7. 排烟罩内配线应采用NH-1BV-250°导线,其它厨房区应采用2R-BV-105°导线。

8. 动力及照明配电柜的进出线开关大于80A的均选CME朔壳开关,小于80A 的可选用C45N或C65N,照明开关可选用DPN双断点开关。

9. 中央厨房(工厂)内采用防雾日光灯照明。

特殊区域使用防爆灯具。

10. 厨房区、大厅、小厅、走道、包间,按要求设置照明及安全出口指示灯、值班灯等。

分区设照明配电箱,尽量集中控制。

11. 走道灯为跳控与两地双控。

12. 厨区热灶间灯分区控制,其它为在每区门口或外墙±1.4M,开关面板控制.13. 吧台内设收银机、扎啤机、功放机等使用,具体与使用而定,吧台内照明要在下台面附近控制。

14. 室外灯箱供电从动力柜直接给出,采用原有电缆。

第四章排风和新风系统规范1. 卫生间排风采用管道式,540立方/小时的换气扇,直接排至室外。

2. 所有系统管道的设计应尽量取直,避免弯头。

如遇到与消防系统冲突的点位,以消防系统为主,可采用变径、分路等手段。

3. 所有系统管道内应设置防火阀和静音箱。

4. 300平方米以下店面可不采用上述系统。

第五章暖气系统规范1. 采暖系统采用碳素钢管:DN65、DN50、DN40采用焊接,DN32、DN20、DN25为丝扣。

2. 原系统改装部分,除按实际尺寸甩口外,原管径不得变小及不得在加装弯头,在明装位置设DN20阀门,暖气片采用三叶时安装尺寸均为600*800MM。

3. 采暖立管管卡安装为每层安装2个,即距地面±1M与±3M。

4. 立、支、干管穿墙一律加金属套管,套管比管径大2号,油麻填实,墙与墙面平齐。

5. 支管长度超过1.5M应加设卡子。

6. 暖气干管变径,管径DN65,长度为300MM,管径为DN50以下长度为200MM,弯径为偏心,平面向上(供水),暖气干管,托吊管的坡度不得小于3%。

7. 每组采暖立管最顶层的散热器均设热气用自动跑风,暖气系统阀门采用闸阀。

8. 散热器安装前应进行单组试压,试验压力为工作压为1.5倍(0.6Mpa),保持压力为3分钟无渗漏为合格。

9. 水压试验,暖气系统试验压为0.8 Mpa,水压稳定5分钟内降压不大于0.02 Mpa,无明显渗漏为合格。

10. 管道管件、支架等刷防腐漆前,必须清除表面灰尘,污垢锈及焊9渣物,管道、管件、支架均应刷防锈漆2遍。

11. 整个吊顶内、管道均需按P1SB1-61进行保温,保温材料为高压发聚乙烯管壳厚度20MM,外缠珍珠塑带二层。

12.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冲洗,达到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目测一致为合格。

13. 暖气系统干管、分支管均设供水管调节阀、回水管调节阀。

第六章弱电系统规范1、电话线留办公室。

2、网络线根据设计图纸布设。

可纳入桥架。

第七章给、排水系统规范一、安装适用图集规范1. 建筑设备施工安装通用图集(91SB1、2、3、4、6*1)2. 北京市建筑工程暖卫设备安装质量若干规定。

3.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世规程(第三分册)。

(DBJ01-26-96)二、施工做法与要求1、给水系统1) 管道均采用热镀锌钢管丝扣连接。

或根据当地要求采用合格PVC管材。

2) 管道穿越外墙安装刚性防水套管,管径比其穿越管大两号,采用油麻填充。

3) 镀锌钢管对镀锌表面缺损处涂防锈漆,支架、吊架,均采用金属,安装前涂刷防锈漆。

4) 管道采用难燃性高发泡聚乙烯(PEF)管壳做防结露保温厚度为20MM,外紧密缠珍珠朔带二层。

8) 立管隔层设置在平负载卡子,立管根部抹水泥台,吊顶内水平管道采用污水吊卡,吊棍采用可调式,间距不大于2M,拐弯处应适当增加9) 设于吊顶内的排水管道,用高压岩棉壳处缠珍珠塑带进行保温,防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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