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权益与争端共49页文档
海洋权争

一、我国海洋权益基本状况:中国是世界上海岛最多的国家之一。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家最大可管辖以下6大海洋区域:港口、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
据此规定,中国拥有近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
众所周知,中国有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四大海域,其中渤海基本上属於内海,而黄海、东海和南海则都与其他国家存在争议。
尤其是石油储量丰富的东海、南海争议更大。
相比之下,石油和天然气储量最大的南海,问题也最为严重。
从周边国家的反应来看,当东海、南海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尚未探明之时,各国基本上相安无事。
上个世纪70年代,无论是越南外交部的声明还是越南教科书和地图,都说称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
然而,南海发现石油后,有关沿海各国的反应立时发生变化最近几年,一方面是中国的能源紧缺状况日益严重,另一方面中国与日本在东海,与东南亚国家在南海主权问题上的争议也日渐浮上表层。
中国如何思考海洋策略,已经提上议事日程。
长期以来,我国顺应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潮流,坚持通过和平谈判和友好协商,推动与周边海上邻国逐步解决岛屿主权争端和海域划界问题,倡导在争议海域的共同开发和合作,同时对有关国家侵害我国岛屿主权和有关海洋权益的行为进行了坚决的交涉和斗争。
二、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严峻形势1.纷纭复杂的岛礁之争目前我国的海洋权益被严重侵犯,海洋安全形势非常严峻。
中国300多万km2海洋国土中,有150万~190万km2被相关邻国觊觎,有些水域存在争议,有的已被他国圈占多年。
从北到南,我们在黄海、东海和南海3个海域内与8个周边国家存在争议,而且还面临美国、印度等大国插手的严峻现实。
在黄海北部,中国面临与朝鲜划分各自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边界的问题;在黄海南部,中国与韩国存在海洋划界争议;在东海,中国和日本、韩国之间面临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争议,日本这方面立场尤其强硬,排斥按照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的国际惯例,单方坚持按照中间线原则划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严重损害我们的海洋权益和历史主权,此外,日本还一直占据中国的钓鱼岛,完全无视中国几百年来对其拥有和管辖的历史事实。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及解决方案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及解决方案关于海洋权益的定义,不同的国家都有其各自的理解和定义,不同的书籍和文件也有些各自不同的描述。
如在郁志荣《浅谈对海洋权益》中的定义中所叙述的一种海洋权益的定义是:海洋权益是一个法律概念,指国家在海洋上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主要包括领土主权、司法管辖权、海洋资源开发权、海洋空间利用权、海洋污染管辖权以及海洋科学研究权。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国所属的海域面积为300万平方公里左右。
但是,在这些海域内,不少区域和海上邻国存在矛盾和争议,我国的海洋权益正受到严峻的挑战。
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
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
三是海上安全利益。
四是海洋科学利益。
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主要集中在海洋政治权益与海洋经济权益这两方面。
海洋经济权益是伴随海洋政治权益而产生的,因此我国与周边国家的争端主要集中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分问题,以及岛屿归属问题方面。
在南海和我国的周边海域,有些国家已经非法在开发和开采利用那里的资源了,而由于我们国家的政治及军事等一系列原因,或是综合考虑,一直还没有采取实质性的动作。
尤其是日本,越南,菲律宾等小国,更是猖獗异常。
透过日本、南海周边国家对我国所属海域大肆开发、旅游的表面景象,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其核心还是为了攫取各种各样的利益。
而国家海洋权益是综合利益,其中最重要的有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三个方面,周边国家行动的目的也无非是为了这三种利益。
下面按照我国的海域分别阐述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
1、黄海,总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
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因此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
中国海权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政治经济以及科技军事等都得到了较高的提升。
与此同时,中国的海洋权益去面临着一系列严重的挑战,譬如台湾问题,钓鱼岛列屿问题,东海大陆架问题以及南海诸岛问题等。
中国与周边海上邻国面临着极为复杂和艰巨的海上划界冲突,目前中国处于越南完成率北部湾划界外,其他不少海上疆界仍处于争议之中。
因此,当我们陶醉于经济发展、国力强盛的时候,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南海和东海的海权主张和有效管辖问题,是不断困扰中国的重要问题。
这些问题不能彻底解决,我们就称不上真正的强大;如果这些问题,我们处理不当、信心不足,即使比现在强大,我们仍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是最佳的可以和应该解决这些问题的时机。
中国的海权问题不仅仅是个军事问题,也是个外交和政治问题。
所谓海权,是海域国土主权及国家海洋权益、维护蓝色国土安全等权利的简称。
就是拥有火享有对海洋的控制权和利用权,但这种权利的范围涉及军事、政治、经济等多个领域。
现代海权是指一个沿海或海洋国家运用各种海上力量经略海洋,捍卫海岸和海岛领土主权、领海主权、海域管辖权以及其它各种海洋权益,以确保国家海上安全和利益,进而成为海洋强国。
当前中国海权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下几个:一是中国与周边国际海上划界任务艰巨复杂,而中国传统海域频遭周边国家染指,二是域外大国加紧插手中国周边海洋事务,三是海上通道安全面临严峻考验,四是台海两岸分治影响海上安全维护与海权拓展,还有则是围绕公害及国际海底区域的无序争夺损害中国正当海洋权益。
中国与周边国际海上划界任务艰巨复杂,而中国传统海域频遭周边国家染指中国濒临的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的自然面积总和约为470万平方公里。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和历史上我国对有关海域的权利以及我国的一贯主张,我国可管辖的海域约为300万平方公里。
其中除了渤海是我国内海外,其它海域受到地理条件的限制都与相邻、相向的周边国家存在着海域划界矛盾,同时与一些国家还存在着岛屿主权的争端。
简述我国海洋中存在的争端和纠纷,以及中国政府的政策和态度。

一、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中朝、中菲、中马在专属经济区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朝鲜的中间线划法显然有失公平,是我国不能接受的。
菲律宾依据所谓的美国、西班牙和英国之间签订的三个土地割让条约,侵入我国在南海的传统疆界线。
还宣称对所谓的“卡拉延群岛”拥有主权,现在仍占有我南沙群岛中的9个岛礁。
菲律宾以200海里宽度划定自己的专属经济区中很大部分侵入了我国在南海的传统疆界线以内,还不时挑起海上纠纷,没收我渔民的船只,拘禁甚至残杀我渔民,试图逼迫我国接受其侵占岛礁的既成事实。
马来西亚把我国南沙南部海域划入其领海,并先后占领了我国南沙群岛中的弹丸礁、安渡礁、南海礁、榆亚暗沙等岛礁,其划定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侵入我国传统疆界线内达27万平方公里。
中韩、中越在大陆架划分上持不同看法,韩国坚持的中间线法划显然有失公允;东海大陆架是我国大陆的自然延伸部分,韩国政府却不顾事实,和日本政府背着中国政府签订了《日本和大韩民国关于共同开发邻接两国的大陆架南部的协定》,在东海大陆架划定所谓的“共同开发区”,后又侵占我国大陆架近10万平方公里。
越南采用自然延伸原则和200海里宽度来划定其大陆架范围很大一部分侵入了我国传统的海疆范围,与原苏联签订的所谓“越南南方大陆架”的协议,在我国南沙海域开采油气资源,今年又不顾我国政府的强烈反对,推出了南沙旅游项目,公然侵犯我国的主权,目前越南仍占有我南沙群岛中的27个岛礁。
日本与我国间除与韩国私自划定的所谓“共同开发区”和“暂定水域”严重侵犯我国主权外还存在钓鱼岛的争端。
日本极右翼势公然挑衅我国的领土主权,而日本政府也不顾上述事实,先是捏造钓鱼岛是“无主地”的论点,后又公然宣称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最近又发生了无理扣留我登上钓鱼岛的民间人士的事件,日本极右翼公子更是以我民间人士“保钓”为借口驾车冲撞我驻大阪总领事馆,粗暴践踏国际公认的外交关系准则。
文莱宣称对我国南沙群岛中的南通礁拥有主权,并向我国在南沙的传统海域内扩张达4400平方公里,作为东南亚的第三大产油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时年产原油就达到700万吨,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于我国南沙海域。
中国的海洋争端问题

最近几年,一方面是中国的能源紧缺状况日益严重,另一方面中国与日本在东海,与东南亚国家在南海主权问题上的争议也日渐浮上表层。
中国如何思考海洋策略,已经提上议事日程。
众所周知,中国有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四大海域,其中渤海基本上属于内海,而黄海、东海和南海则都与其他国家存在争议。
尤其是石油储量丰富的东海、南海争议更大。
相比之下,石油和天然气储量最大的南海,问题也最为严重。
从周边国家的反应来看,当东海、南海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尚未探明之时,各国基本上相安无事。
上个世纪70年代,无论是越南外交部的声明还是越南教科书和地图,都说称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
然而,南海发现石油后,有关沿海各国的反应立时发生变化。
不可默认既成事实针对中日东海以及中国和东南亚诸国在南海问题上的争议,中国曾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倡议。
但一段时间来的实际情况是:争议搁置了,共同开发却没有展开;更有甚者,各周边国家采取「先下手为强」策略,抢先攻占有争议海域和岛屿。
从表面上看,中国与涉及南海主权争议的诸国近年来签订了一系列框架性协定,为主权问题解决之前的各国行为作了一个大致的规范。
但实际情况却是,包括《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在内的一系列共同文件几乎已经成为一纸废文。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倡议不但得不到回应,反而被他国利用中国按兵不动来实行「先下手为强」的策略。
在这方面,中国有必要确立基本原则和底线,即:一、国家利益一定要维护;二、若有妥协,一定要在谈判之后才能接受;三、绝不可接受或默认既成事实。
中国企业须主动出击鉴於中国目前的国力和其他实际情况,希望一蹴而就解决所有海洋争端既不现实,也不符合中国最终利益。
因此,迫使有关国家同意并真正实施「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应该是中国在过渡阶段的主要战略。
这一战略的第一步,是将有关国家逼到谈判桌边;而双边谈判的目的,是迫使有关国家同意「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在这方面,中国须改变以前只是提出动议,一味等待其他国家回应的消极做法;中国必须走出去,主动在有争议地区采取开采行动,将争议的问题主动提上台面。
新形势下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挑战及对策建议

新形势下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挑战及对策建议我国是传统的陆权国家,海洋意识淡薄,对海洋问题长期缺乏应有的重视,加之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的海上形势日趋严峻、复杂,其中尤以我国与周边海上邻国的权益争端为甚。
近年来,我国面临着政府声明不奏效、外交谈判谈不拢、军事打击打不得的尴尬局面。
本文分析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挑战,提出新形势下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海洋权益形势面临的严峻挑战(一)海上岛礁被侵占,领土主权难以实现我国岛礁被侵占的情形严重,领土主权受到持续性的损害。
其中尤其以东海的钓鱼岛和南沙群岛的岛礁主权归属争议和管辖海域的矛盾为焦点,频繁引发渔业纠纷及海上冲突,成为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潜在威胁。
更为严重的是,我国对被占岛礁的主权大有随着时间的拖延而丧失的危险。
作为中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领土争端,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重要性在于其战略位置和军事、资源价值,对台湾问题的影响,所享有海域的管辖权及其在划界中的地位和效力。
控制在日本人手中的钓鱼岛,犹如插入我国腹地一把尖刀,对我国的海上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2010年以来中日间围绕钓鱼岛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如钓鱼岛海域撞船事件等一度使两国关系跌入低谷,也使日本加紧了对钓鱼岛从“实际控制”上升到“法理控制”的脚步,对钓鱼岛最终的归属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
2012年以来,日本政府与极右翼分子公然挑衅我国对钓鱼岛的主权。
包括1月3日日本冲绳县石垣市的4位议员的强行登岛;3月2日日本内阁综合海洋政策本部公开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划归入日本39个无人岛之列;4月16日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发起的自导自演的“购岛”闹剧,使国际舆论更加聚焦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形势及走向。
南海的岛礁归属争端以南沙群岛最为严峻和复杂。
从上世纪60年代末开始,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文莱等国不仅侵占和分割我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及海域,还大规模开采其中的资源,在南沙群岛形成了6国7方的对峙局面。
这些国家从宣示主权,到抢占岛礁、瓜分海域、掠夺资源,再到法律支撑、设立行政机构、军事保障、甚至借助外力,以达到其占领--占有--经营的目的。
中国海洋权益与争端

1.如何理解海权对一个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的意义近年来,随着中国海洋安全环境的日趋复杂,中国的海军力量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并积极应国际社会的要求实现了海军首次走出国门赴亚丁湾巡航。
当前国际和国内社会,围绕中国海权发展动向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均产生了激烈的争议,“中国海权威胁论”大有甚嚣尘上之势。
以美国为例,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有“中美海上冲突论”,断言海上冲突将成为“即将到来的美中冲突”的重要形式。
新世纪以来,美国学者罗伯特•罗斯先提出“中美陆权-海权平衡论”,暗示作为传统陆权国家的中国只有不去挑战美国海权,东亚才能维持一种奇妙的“和平地理学”;2009年他又提出“中国海军民族主义论”,断言以“发展航母”、“扩充海军”为手段,以“洗刷近代耻辱”、“收复失地”、“突破岛链封锁”为目标的“中国海军民族主义”,将导致“美中之间代价巨大的关系紧张”。
近年来,西方媒体还不断炒作中国的海上“珍珠链战略”,称中国“正在从中东到南海的海上通道沿线建立战略关系”,缅甸实兑港、斯里兰卡的卡汉班托特港和巴基斯坦的瓜达尔港构成了“珍珠链战略”的“海上安全战略三角”。
中国海军赴索马里海域巡航更是引发了西方的无穷猜忌。
在国内学术界和理论界,围绕中国海权发展也存在着尖锐的对立:有学者疾呼中国发展海权,并建立一支强大的海军;也有学者从地缘政治制约性、综合国力的支撑能力、与霸权国冲突的风险等角度,主张要避免进入“海权的误区”,尤其要避免重演历史上德国挑战英国海洋霸权而遭失败的历史悲剧。
国内外之所以围绕中国海权发展产生了形形色色的观点,从国际方面看,体现了国际社会尤其是美国如何判断中国海权发展及其影响的战略困惑;从国内方面看,反映了中国作为一个传统的陆权国家向海权国家转型中所出现的战略迷茫。
因此,科学规划和安排海权发展战略的确已经成为中国和平崛起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议题。
在世界海权兴衰交替500余年的历史进程中,控制和利用海洋一直是世界大国追求的目标,然而其追求海权的历史命运则截然不同。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及解决机制

一、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及产生原因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国所属的海域面积为300万平方公里左右。
但是,在这些海域内,不少区域和海上邻国存在矛盾和争议,我国的海洋权益正受到严峻的挑战。
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
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
三是海上安全利益;四是海洋科学利益。
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主要集中在海洋政治权益与海洋经济权益这两方面。
海洋经济权益是伴随海洋政治权益而产生的,因此我国与周边国家的争端主要集中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分问题,以及岛屿归属问题方面。
下面按照我国的海域分别阐述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
1、黄海,总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
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因此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
韩国去年开始在远离朝鲜半岛西部海岸大陆架勘探石油,勘探地点越过两国等距线50千米。
可以看出韩国在与中国争夺海洋资源咄咄逼人的态势。
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
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此外,在领海划分上我国与朝鲜以124°10′6″E为领海分界线,存在的问题是我国船只一出海就是朝鲜水域,虽然两国确定在123°59′E至124°26′E间两国一切船舶可自由航行,但这毕竟是一个被动的权宜之计。
中朝在专属经济区(朝鲜称为经济水域)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朝鲜在1977年6月颁布的“关于建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水域的政令”中声称其经济水域在不能划至200海里的海域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这是我国不能接受的,在北黄海,中国一侧岸线长度为688公里,朝鲜一侧仅为414公里,其比例为1∶,且黄海沉积物大部分来源于中国大陆,按中间线法划分显然有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