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中小学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活动的一套制度和规定,旨在确保学校财务活动的规范性、透明度和合法性,保障学校财产的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有效遏制贪污和浪费等不良现象。
本文所述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各个类型、地区的中小学校。
2. 财务管理职责2.1 学校财务部门。
学校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应有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来完成相关任务。
2.2 财务管理人员。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他们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保证财务管理的公正、准确和安全。
2.3 学校领导。
学校领导要牢固树立财务管理意识,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
3. 财务管理制度3.1 预算管理。
学校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预算管理要求,制定学校财务预算,明确经费的来源和用途,控制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调配和充分利用。
3.2 会计制度。
学校应按照国家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建立起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报告和会计档案的管理程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3 资金管理。
学校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收付、资金保管和现金流量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作。
3.4 资产管理。
学校应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防止浪费和贪污行为的发生。
3.5 购买管理。
学校应建立规范的购买管理制度,包括采购流程、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和供应商评估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购买活动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4. 监督和检查学校应建立保障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执行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包括内部监督机构和外部审计机构的参与,确保财务管理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5. 处理违规行为对于发现的财务管理违规行为,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包括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法律后果。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3篇(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3篇(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下面是我收集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3篇(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供大家参阅。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做好学校的财务工作。
2、建立和健全收费管理办法,一切收入要入帐,未经批准,任何个人和集体不得向学校借款。
3、执行预、决算,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专款专用,做好月报年报工作。
4、严格审批报销手续,报销单据应手续齐全,票据合法,专人审批。
5、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和现金开支使用范围。
外出购物预领现金,必须履行批报手续,购物后要及时结算账目,不得拖欠和挪用公款。
6、遵照上级规定向学生收取杂费、代办费,并严格执行代办费结算制度,学期末要逐项核算到人,列出清单,向学生公布,坚持多退少补。
7、坚持民主理财,定期审查财务帐目,做到经济民主,帐目公开,合理安剩,支出,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民权县褚庙乡第一初级中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直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和直属事业单位,下同)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学校财务管理制度3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财务管理行为,保障学校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保障财务管理的有效运行。
第四条学校应当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财务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五条学校财务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诚实守信、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体系,保障资金的安全、合法和有效使用。
第七条学校应当规范财务管理的各项流程,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和及时。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财务管理的信息化系统,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第九条学校应当进行财务管理的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第十条学校应当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调查,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资金管理的预算制度,合理确定年度开支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当按照预算制度,做好资金收支的安排和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规范资金的使用流程,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控。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确保资金的安全,加强对财务领域内部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采购管理的规范制度,明确采购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活动,确保公平竞争和合理选择。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供应商的库房管理制度,保障采购物品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进行采购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财务报告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财务报告的编制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和准确。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按照财务报告制度及时编制和提交各类财务报告。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对财务报告的审核和审计,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保留财务报告的原始凭证和相关文件,备查和备案。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定期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4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一、引言近年来,全社会对教育资源的投入大幅增加,中小学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是保障学校财务安全、规范财务运作、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主体和职责、财务管理流程和制度等方面,对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财务管理目标中小学财务管理目标是合理利用财务资源,确保学校财务的透明、规范、高效运作,最大限度满足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
三、财务管理主体和职责1. 学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的主体,负责制定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学校的财务工作。
同时,还负责审批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并进行监督检查。
2. 学校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处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学校的日常财务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编制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办理学校的经济业务,保管和管理学校的财务文件和资产,制定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告等。
3. 学校领导班子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的主要责任方,他们要负责学校的财务决策、监督和检查。
他们要定期召开财务会议,研究和决定学校的财务规划和管理措施,并对学校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四、财务管理流程和制度中小学财务管理具体流程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费用核算、报销审批等环节。
下面将依次对各环节的制度进行介绍。
1. 预算编制学校财务处应按照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预算编制应参考历史数据和实际需求,必要时还需进行合理的预测和测算。
预算编制要保证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并按照相关规定报请学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 资金管理学校财务处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具体要求包括:合理安排资金运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加强资金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定期进行资金盘点,确保资金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费用核算学校财务处应建立完善的费用核算制度,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024年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3篇

2024年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3篇目录第1篇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2篇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第3篇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例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一)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财政、财务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
2、按规定向上级单位和财务部门报年度预算、月份用(缴)款计划、月份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
3、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核定的预算,办理各项财务收支,在规定的权限内,支配和办理本单位预算支出正确核算,合理分配资金,努力增收节支。
4、按照本校实际,加强财务活动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收支中的问题,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
5、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按期进行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的完整和安全。
6、接受财政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反映情况主动提供有关资料。
7、组织、指导、监督所属报销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及缴销工作。
8、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9、每学期的经费收支,大致情况学期结束须定期向教师代表汇报并公示,征求意见,做到民主理财、精打细算,合理安排,注意效益。
10、各项经费支出,都要按原始凭证结报,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提高或变相提高,并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11、财务人员要随时主动向校长室反映财务活动情况,上交财务月报表,做到忠于职守,随时接受学校领导的调查和意见。
12、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由专人负责,购物发票须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审核人、校长签名,并注上用途,以作备查,不符合规定的事项有权拒绝支付。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二)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正确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活动,管好、用好各项资金,保护国家财产,维护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出纳人员岗位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政策、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会计、出纳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5篇)

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5篇)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篇1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教学活动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具体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学校设立财务室。
财务室配置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会计、出纳必须由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第三条学校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任何人都不得违反。
对违反学校财务制度的人员,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严格开支审批制度。
坚持“用钱大家议,审批一支笔”的原则。
学校重大开支须经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
学校所有开支、借支都必须经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乱开支,乱借支。
学校所有开支、借支必须手续完备,按正常程序进行。
所有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可靠,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并经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所有开支必须在一周内履行完报销手续,不得拖延。
任何人不得虚列虚报任何支出。
第五条学校的经费支出要以教学为中心。
根据“确保必需、突出重点、效率优先”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
要严格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加强收入管理,确保应当收取的各项收入足额收取。
要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账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任何人不得隐匿、截留任何收入。
学校的'任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需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均不得乱收费,也不得私自表态减免学费。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5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法规,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东流镇所有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条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资金供给与事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和为师生提供服务的关系。
第三条主要任务: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经济秩序;对小学校及幼儿园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第四条收入是指各单位开展教学及其它有关教育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幼儿园保育费等)及其他收入。
第五条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入单位预算;预算外资金必须及时全额缴入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收服务性费用要纳入单位账户实行往来结算。
非财政拨款的学前班收费《安徽省政府非税专用收据统一发票》,收费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
第六条中心校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独立核算要通过辅助账等形式记载所属办学点的财务活动,同时做好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第七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
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要做的专款专用。
第八条支出要按下列原则办理:1、购入办公用品要由单位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办理(两人以上),履行验收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列报支出,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如:大宗物品购置、房屋修缮等)要实行政府及东至县教育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2024年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七篇)

2024年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为了维护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秩序,确保教育经费的规范核算与使用,特制定以下规定:一、经费核算与账户管理1. 确立统一的经费核算标准,各中学及村小(教学点)实行报账制度,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及财务自主权保持不变。
2. 遵循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规定,中小学校在本地金融机构设立零余额账户,专用于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
该账户的管理需严格依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法规执行。
二、财务核算人员配置1. 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应配备专职会计与出纳人员,具体人数根据乡镇规模确定,一般乡镇配置__人,大乡镇配置__人。
2. 各中学与小学则仅设立报账员,由财务核算点统一为各中小学校建立账簿。
中学与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分别负责代理记账工作,并承担会计核算、资金收付、编制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务相关业务。
3. 学校可设立由教职工选举推荐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初审学校每月的收支汇总表,并由校长进行终审。
学校需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
三、财务人员要求1. 财务工作必须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且学校财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避免随意撤换与调动。
四、预算管理1. 根据财政“四项”改革要求,中小学校需编制全面的部门预算,将所有收入与支出纳入其中,并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体系。
2. 预算编制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方针与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及《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突出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严禁编制赤字预算。
3. 预算内容涵盖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及其他收入;支出预算则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如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与项目支出等。
预算编制时需全面考虑预算内外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优先保障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及资助贫困生等关键领域。
4. 预算执行过程中,各中小学校应根据资金用途,通过网上申请或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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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来源:开阳县教育局 | 作者:开阳县第一中学|日期:2011年9月27日 |浏览152次] 字体:[大中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公办高级中学、完全中学、普通初中、职业技术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单位。
ﻫ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保证资产安全完整; 核算、监督学校经济活动。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ﻫ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对中小学校经费实行“校财局管”。
县教育局教育经费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负责管理、监督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组织、指导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汇总审核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拨款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
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议草案,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核算中心申报用款计划。
第六条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
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ﻫ第七条县教育经费核算中心以各学校为会计核算单位,教学点并入片区中心校进行会计核算,以各学校为报帐单位。
撤销各学校所有银行账户,由核算中心协助县直有关学校和乡(镇)教育室在金融部门设立备用金支出账户。
中小学日常支出由核算中心安排备用金,直接拨入各校及教育室备用金支出账户。
取消乡(镇)与县直学校会计,各乡(镇)设总报帐员一名,各学校设报帐员一名。
学校需要用钱,先由乡(镇)学校报帐员向乡(镇)总报帐员报帐,再由总报帐员按月向县教育核算中心报帐,大额资金由教育核算中心直接支付,零量支付,由教育核算中心委托学校从备用金中支出。
各校及教育室要确定专人管理备用金,实行银行预留印鉴章分离保管,确保资金安全。
ﻫ项目支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实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后,由核算中心直接拨付到施工企业或供货商。
ﻫ第八条教育经费核算中心为各中小学校办理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
各校应成立教职工选举推荐产生的内部稽核小组(一般3-5人),负责对学校收支活动进行稽核。
各校负责人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各校的报账员应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担任,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ﻫ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条中小学校必须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ﻫ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ﻫ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ﻫ第十二条预算编制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ﻫ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考虑。
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贫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ﻫ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按月填报《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每月末向核算中心报送下月用款计划,核算中心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报局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ﻫ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
第四章收入管理。
ﻫ第十四条各校必须严格按规定收费,公开收费项目、范围、标准。
建立健全收费内部管理制度。
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定或提高收费标准。
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发的票据,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收入1-3日内足额缴入县非税收入专户,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
每月报账时同时核销已使用票据。
ﻫ第十五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代收费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应纳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管理。
ﻫ第五章支出管理ﻫ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
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中央、省、市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或津补贴、基本建设项目、偿还各类债务。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ﻫ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ﻫ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等;ﻫ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公用经费收入比例一般不超过70%。
规模较小的学校除外。
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
ﻫ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大型修缮支出等。
ﻫ其他资本性支出占公用经费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0% 。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采购教学仪器设备、体育卫生艺术器材、语言器材、电教器材、图书资料等由学校向核算中心申报,核算中心汇总报送县政府采购办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政府采购。
县直有关学校可直接向县政府采购办申请办理。
ﻫ第十九条各校新建工程项目和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各项手续。
严格执行工程预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
组织教职工外出参观考察等活动,必须报经县教育局批准,否则不予办理支出。
ﻫ第二十条各校要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所有应税项目的税金都应当足额申报、缴纳,不得少缴或者不缴。
要认真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
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
在运用会计科目进行财务核算时,应严格按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分类核算,不得增、删会计科目,不得自拟会计科目或串科目核算支出项目。
第六章结余及分配第二十一条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按规定结转下一会计年度使用。
ﻫ第七章资产管理ﻫ第二十二条资产是指所有权归学校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各类资产应按照《中小学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中小学校必须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和台账,建立健全实物资产收发登记制度,及时清理债权,定期(每年末)组织清查盘点各类资产。
第二十四条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特别是土地、房屋、车辆及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要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无形资产及对外投资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行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权利的资产,包括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无形资产转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事业收入。
中小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对外投资是指中小学校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对其它单位投资。
中小学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
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ﻫ第八章负债管理ﻫ第二十六条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
学校对负债应制定具体的化解措施,有计划地偿还。
学校不得再擅自举新债运行。
特殊原因确需借款的,应经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支出。
第九章财务清算ﻫ第二十八条经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中小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二十九条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中小学校,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无偿移交;撤销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合并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变更时必须遵照《会计法》的规定,认真办理财务清算和交接手续。
第十章核算程序第三十一条核算中心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设立各类账簿,用于核算学校发生的各项经济事项。
ﻫ第三十二条报帐的一般规定ﻫ (一)报销程序ﻫ各会计核算单位的报销单据应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该项业务的发生,学校负责人审批。
(二)报账手续加强对学校财务支出的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ﻫ1、核算中心负责各校支出的财务审核。
每月的5-30日为支出审核报账日,当月支出当月审核。
各学校报账员为财务送审人。
ﻫ2、财务审核主要侧重于: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支出发票的合法性以及支出手续的完备性。
每月支出原则上应控制在当月计划范围之内,否则不予审核入账。
3、每月送审之前,各校需对送审的支出票据在完备审批手续的基础上,按支出单位归类汇总,填制支出汇总表,并对特殊、大宗支出事项写出书面说明。
4、各项支出经核算中心审核并加盖“审讫”印章后方可正式入账,未经审核的支出单据不得列报支出。
经审核后的支出单据由核算中心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